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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梦》幻想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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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罗宾森

她是一位好莱坞前电影制片人的女儿。

“如果不做梦,我们要靠什么抵御现实?要是我不相信会有快乐结局,我坚持不到现在。我想,每个人都是如此。”

我是在好莱坞长大的,这是唯一能确定的现实。我母亲的女佣多萝西让我第一次发觉自己有魅力,她常叫我“美人儿”。她是个黑人,那时被称为有色人种。当我看到母亲(或出于等级观念由母亲的秘书)面试女佣或厨师时,我会联想起电影中的女佣或厨师。

我以前不爱上学。我更喜欢跟着父亲去上班。我喜欢跟着他,因为有权势的人总不像是在工作。他有四五个秘书,全都美艳动人。我心想:有漂亮的秘书多好啊。我想她们肯定擅长音乐节拍。我能想象出她们跳着踢踏舞给父亲送信的样子,但我从没在现实中见过这种场景。

在我看来,电影公司的头头掌控着所有人的生活,就跟当校长似的。他是那种你害怕的人,洞悉一切,知道你的所思所想,知道你想去哪儿,知道你什么时候以时速八十公里的速度开车赶往电影拍摄场地,知道你没及时赶到摄影棚。演员会挨一顿臭骂,十足的家长式统治作风,带有封建时代色彩。这种旧式体制旨在让人们一直演下去:让我们装扮起来吧,让我们以假乱真吧。

首先,你邀请到某个演员,把他当成另外一个人的化身。接着,你就用对付小孩子那套来对待他们,只让他们维持基本的认知水平,然后天真地觉得自己就是这样的人。在摄影棚,片场医生会对他们说:“哦,你身体没什么毛病,亲爱的。把这个吞下去就行了。”这些能左右我们梦想的明星仿佛是童话中的仙女或精灵,可他们却无法掌控自己的生活。

我还记得那时我和兄弟姐妹们玩的游戏。我们玩拍电影,就和别的孩子玩牛仔或印第安人游戏一样。我们又是哭又是笑,银幕上的角色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我们有精心制作的戏服和布景。我们把娃娃泡到水里淹死,反正什么都干。不同的是,如果没弄好,我们就重来一次,直到满意为止。我们甚至在过家家的时候加入了工作样片之类的概念。要是一个公主惨遭杀害,她会一次又一次地被杀。没关系的。她能再活过来。没有人会死。没有人长大。这就是我们眼中的现实。

我那时能感觉到,外面的世界里存在吃不饱饭的可怜人。但他们穿着色彩艳丽的乞丐服,在街上来来回回载歌载舞。母亲并不喜欢我们到家里用人住的地方去。

我母亲出身于上等犹太移民家庭。她家在大萧条中输了个片甲不留。我父亲尽他所能,想让我母亲重回她父亲曾在沙皇宫廷体验过的奢华生活。至于她的父亲是否真的在沙皇宫廷待过,其实并不重要。我父亲想让母亲过时髦气派的生活。但她总嫌不够好,永远不够好。她当不了波士顿贵族。

从犹太人聚居区来的俄裔犹太移民,进入了好莱坞:这地方光怪陆离,既是热带丛林天堂,也有可以放牧的荒漠。这个神奇的地方与他们经历的或听说过的现实没有一丝关系,他们决定自己创造出一套东方贵族理念。我指的是那种他们不可能受邀拜访的东方贵族家庭。结果,当然了,他们做过头了。那种贵族家庭甚至是连他们的父母都永远没法涉足的公爵宅邸。高德温、萨兹尼克、祖科、拉斯基、华纳,这些好莱坞大佬都是犹太人。好莱坞这个美国梦是犹太人制造出来的。

在某种意义上,这是犹太人对美国的复仇。它把回避了性和终极满足的清教伦理观与巴洛克式的壮丽辉煌结合起来了。俄裔犹太人发明了皆大欢喜式结局,就是想让美国人陷入疯狂。

多了不起的主意啊。把他们扔回过去住过的小镇,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发狂?看看现在这里多快乐吧。对比一下真实存在的小镇和米高梅电影公司摄影棚里的小镇,真是一点相似度都没有。

电影里那条街叫作榆树大街。绿意盎然,光洁明亮,环绕着草坪和树木。这是美国中部的某座小镇。白色的篱笆围绕着房子,房子有宽大的门廊。人们已经在这里居住了三四代。他们生活在本世纪初,还没学会对彼此大声叫嚷。男孩女孩奔向彼此的怀抱。其他人都在歌唱。晚餐时每个人坐在那里,凝视对方的眼睛,每个人看上去都棒极了。没有人生病。没有人生别人的气。那么的简单。完全是我描述的这样。

玛丽姨妈有点疯疯癫癫,她和我们住在一起是因为她爱我们。她还没疯到有天想要勒死我们中间某个人或是变成个酒鬼的地步。她仅仅想和我们住在一起,照顾我们。父亲可以是刘易斯·斯通【66】。他有时犯点脾气。母亲肯定是斯普林·白灵顿【67】,她脑袋不灵,却从不耳聋。她认真倾听你的每一句话,然后拥抱你,带着轻柔甜蜜的气息。女儿是朱迪·嘉兰【68】,她信任埃姆姨妈【69】。儿子是罗伯特·沃克【70】,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未来将醉酒而死。爱情和婚姻都是纯真柔和的。没有性爱什么事。

我梦想着变成金发姑娘,有高挑的身材,会隐身术。我喜爱那些有男孩们奔向大海的情节的电影。我想当那种讲话精练、冷静从容、身材魁梧的雅利安男人。这完全是某个易怒、焦虑,有杂色头发的犹太女孩的反面。

我想当这样一个家伙,事情稍有不顺就拂袖而去,责任义务统统甩手不管。美国梦意味着快乐的结局,避免责任和承诺。如果一件事快乐地结束了,你明天就不用再担心了。

电影明星是外貌无可挑剔的男人女人,他们坐在天台上的玻璃桌子前吃早餐,周围一只蚊子也没有。电影里没人去厕所。因而我一直觉得电影明星是不用去厕所的。我心想,当个普通人太糟糕啦。电影明星从来看上去光彩照人,他们从不呕吐,从不生病,如果生病也只是稍稍出一点汗,让脸颊有些光泽而已。他们不长粉刺。女人们也从来不痛经。我经历的性生活和看过的电影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我不知道如何是好。

我认为美国人之所以对性如此疯狂,就是因为我们的所作所为是在演戏。我们不知道怎样诉诸感情。我们只知道在电影里是什么样的。我们知道电影里坏蛋不可能取胜。因此我们绝不会过分投入某项事业。好人不管怎样总会赢的。真是绝妙的政治武器。

好莱坞电影表现的四十年代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与现实中的越南战争有所不同。电影里的战争还不错。当然也有不好的事情,但你能看到关于士兵的音乐剧和喜剧。女孩们的梦想是嫁给穿军装的人。我相信这一套东西。尽管我见识过怎么拍电影,却仍然深信不疑。

记得有一次,一个木匠路过我家门口,我对父亲说,他长得像罗伊·罗杰斯,给他试试镜吧。父亲真这么做了。可这家伙完全不会演戏。我们经常让各种人试镜,想看看他们能是块什么材料。在教室上课时,我把自己假想成制片人,坐在那儿考虑这个孩子能演谁,那个孩子能演谁。曾经,我盯着班里的罗伯特·雷福德【71】,想象着他长大后变成电影明星的样子。四年级的时候,你总把活人看成财产。我们的生活中处处是这种事。

我讨厌别人说我聪明。聪明和漂亮、诱人是矛盾的。我想成为男孩们一拍即合的那种姑娘。我想成为那种金发尤物。他们就是这么称呼姑娘们的——尤物。修长的尤物,苗条的尤物。总之是你能展开攻势的类型。

我想当朗达·弗莱明或者拉娜·特纳。我拒绝观看她们生活表象之下的内情。甚至她们自己也看不到。人们小心翼翼地不让她们看到。老天爷啊,看看她们的生活吧。早上五点四十起床,还没清醒过来就得搭豪华轿车赶往片场,由专人在身体和脸上摆弄一气。记住,她们刚来的时候都非常年轻。试着想象一下吧,你所有醒着的时间都被各种安排占满了。她们变成了机器。难怪有些内心敏感的演员发疯了或者自杀了。

电影公司大权在握,会组织影迷俱乐部。俱乐部头头的工资由明星本人支付。明星自己也常常不知道钱究竟跑哪儿去了,给了谁,为了啥。整个过程都有人操控。名声是操控而来的。明星的地位是操控而来的。多年过去了,这番光景还是让我很惊讶。

这个国家还留有我对谢丽-尼德兰酒店【72】的回忆,就因为这个名字,我还以为这家酒店归我父亲所有呢【73】,我以为他们把名字拼错了而已。另外我还记得“泵房”餐厅【74】。我们乘坐“超级领袖”号列车横跨全国,住在火车上带起居室和双床卧室的套房中。抵达芝加哥以后行李被转送到东方大使酒店,我们就在那儿过夜。我们在餐厅右侧第一张桌和随笔专栏作家共进午餐。打消没人请吃午饭是件清净好事的念头吧,这意味着权力已从你手里溜走了。然后我们登上了“20世纪号”列车,我以为是扎纳克【75】所有的,我不明白为什么父亲要乘坐这趟列车。

我想当然地以为好莱坞拥有一切,从未想过世上还有其他生意。我以为一切都是为了维持电影业的发展而设计的。好莱坞人扮演老板,但他们不是。真正掌握财权的人是东部的股东。他们每次到来就像乌鸦飞过一样。我们怕死了他们。好莱坞长大的小孩能用直觉感觉到,东部意味着麻烦。

他们一旦到来,我们会举办更多正式的晚宴。人人保持警觉。而且要雇用额外的帮手。他们头戴礼帽,身着深色细条纹西装。他们是另一类人,你很难取悦他们。他们现实而冷酷。我们害怕东部人,害怕他们拿走我们的玩具。

麦卡锡统治期间,有些过去和我们一起玩的小孩忽然不见了。有些人陷入沉默,有些人则消失了。实际上,我不记得自己想念过这些小孩。但我确实记得事后对他们有一种愤恨情绪。我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记得跟他们一起参加聚会的情景。我们这些小孩不把对方当成独立的个体,而是对彼此的父母是谁更感兴趣。

我们知道玩伴的父母在业界的分量。一个小孩是否受欢迎完全取决于他的父母是谁。你想跟某个小孩当朋友,因为这样做对父母的事业有好处。回家后父母可能问你:他们知道你是谁吗?人们爱说这种话,这些可恶的话。他们知道你是谁吗?你是谁完全取决于你父亲是谁。

我和某个女孩玩塔牌游戏时有种“最好让她赢”的感觉,因为她父亲更有权势。她父亲手握权力,所以我觉得输牌更好。胜负游戏对我而言不算什么。我是配角。好莱坞是真正的复杂社会。父母没教我们这么做,都是从电影里偶然学来的。电影里的孩子们都这样奴性十足,他们知道哪边面包抹了蜜。

小时候我觉得自己看过最棒的电影是《一个美国人在巴黎》。差不多跟《绿野仙踪》《乱世佳人》一样好。如果现实中有任何东西与这两部片子不符,那它就根本不存在。任何人物、任何梦想、你亲身经历的一切都能在里面找到原型。除此之外,生活里再没有其他需要你了解的事了。这两部电影编造了最初的神话。

父母卖掉房子以后,我只能想到郝思嘉。当我去赛克斯公司卖衣服时,我拿出账本,举起小小的拳头说:“上帝为证,我再也不要受穷了。”我真的这样想:要是郝思嘉能做到,我也能做到。我毕生都渴望拥有白瑞德那样的勇气,好对快把我逼疯的那些人说:“坦白说,亲爱的,我他妈的一点儿都不在乎。”

从前给过我最大影响的东西已然烟消云散。忘记那个迷人而超现实的地方其实是很容易的。奥兹国并非由美工师设计,而仅仅是东部来的人第一次见到的加州的复制品。某个清晨,多萝西对奥兹国的第一印象就和我后来每次从东部回到加州时的感觉一模一样。那种色彩真的无与伦比。你能想象人们第一次看到这种景象的反应吗?彩色影片只不过是加州现实的翻版罢了。天啊,在这样一片土地上,你怎敢不快乐?可这番景象已经荡然无存了。对我来说那些逼真和迷人的东西并非来自电影,而是来自这片土地本身。如今一切都经过电脑计算,已经完全毁掉了。

这个国家的其他部分都带着深褐色调,比如堪萨斯州。我对美国其他地方的印象都来自电影。大学校园总是一片绿色的海洋,教学楼爬满了常青藤。还有啦啦队、足球队什么的。这就是你在电影里看到的。我想,对在加州长大的孩子来说,电影引起了更严重的困扰,因为和别处的孩子相比他们没见过这个国家的其他部分。电影是我认识世间万物的教科书。要是现实和电影不符,我就把它改造成电影里的样子。

走进一所大学校园,我只会看到啦啦队队长和金发女孩。来到纽约,我就想探访电影里看到的有野孩子玩耍的贫民窟。如果去芝加哥,我想见识见识群架和黑帮。

成为作家之后,我的幻觉消失了,我不得不审视现实。这一切不是从精神科医生那儿学来的。美国梦是实实在在的金钱梦啊。因为要抚养两个孩子,我领悟到这一点,实在是可怕。

我记得,那天我正躺在山上美丽城堡里自己的床上。窗外是一片角豆树荫,树上开着紫色的花,一片阳光灿烂。丈夫打电话过来告诉我肯尼迪总统遭枪击身亡了。我眼前浮现出《双城记》中的场景。我想:他们要闹个天崩地裂了。

“他们”指谁?

他们是国家,是人民。是我在电影新闻短片《时代在行进》里看到的人群。我从来不把人民当成个体看待,而是把他们看作人群,看作临时演员。那些临时演员会该死地发疯,把这鬼地方撕烂。这些全是电影里的情节。

他们拍了一部讲肯尼迪遇刺的电影。然后在电视上一遍又一遍地播放。和每个美国人一样,我一次次地观看,希望这一次结局会不同。为什么我们日复一日没完没了地看这个片子?不就是想看看是否有其他结局吗?也许这次他们能把电影弄得更完善一点。但他们不可能重拍啊。

这种事不能发生在那些临时演员身上。他们已经接受了惩罚。电影里总会有像扔给猫吃的鱼一样的倒霉蛋,而临时演员又是观众的预设。我看到这些人就潜伏在剧院外。电影审查准则里有一条风险条款:电影里的儿童不能真的受伤。我觉得应该再加一个条款:总统不能真的被杀害。太让临时演员不高兴了。他们没法忍受这个。

用余光扫一眼我就知道,比我们聪明的大有人在。有些作家,那些愤世嫉俗的人,他们不相信一切能尽如人意。他们也不相信电影都是好的。我感觉到这种趋势了。我想我在这些方面日益增长的觉悟就像是伊甸园中的那条蛇。现实就在那里。我选择不去看它。而最让我害怕的是我的智力和观察力。我看到的越多,就越想回避。所以我酗酒和吸毒,这样我就能不去面对了。

真的没法承受啊,那些现实。我没法承受父亲是错的。没法承受任何一个可能的世界是不完美的。没法承受谋生的艰辛。不总是罪有应得的人接受惩罚。好人最终也会死去。

小人物的胜利是另一类好莱坞神话,在四十年代中期非常流行。一旦梦想破灭,幻象消亡,我们开始怀疑究竟发生了什么。而一旦我们明白过来,那条蛇又出现了。我们认识到权力,认识到战争并非一场阅兵式,认识到现实。这就是扼杀了旧式电影的元凶。人们意识到群戏中临时演员的存在,而我自己也变成了临时演员。

我认为,我们正在消亡,正在自我毁灭。加州只是一小部分。我越感到阴郁凄凉,就越……我不是住在康涅狄格州吗?我在哪儿读到过,康涅狄格州是世界上肠癌发病率最高的地方。我想是因为我们正在这里进行自我吞噬。我们带着绝望的气息,渐渐腐败。我住的地方其实特别像米高梅公司搭建的新英格兰小镇外景场地。人们在康涅狄格州并没有压力,一切都还不错。大家不怎么工作,实际上这儿也没什么工作机会,很多企业都在衰落。但它看上去如此逗人喜爱。暴风雪期间,它看上去就像柯里尔和艾伍兹【76】的石版画一样。我认识的好几个人在那场该死的惹人喜爱的暴风雪中落得倾家荡产,但没人真的考虑这些。看上去就像是美国梦。

很好,我们发现了康涅狄格州,但事情还是不怎么顺利。他们退休后回到了加州的家,仍旧不舒服。他们担心地震。我们一直知道会有一场地震。我崇拜那些在六十年代试图实现这一切的人。一大群狂热分子,他们站在安第斯山脉的断层上,拿着凿子和锤子,试图见证它的发生。他们需要这场地震。他们预测了它的发生,又担心它永远无法到来。于是来到断层之上。他们真的相信上帝需要帮助。要我说,上帝从来都不需要帮助。甚至,我的上帝就是一位电影之神。他真的在经营一家电影公司,就像我祖母常说的,把自己搞得筋疲力尽。

好莱坞之梦把我们弄疯了,但不比其他神话更过分。宗教阶层统治了整个国家,决定人们应该信仰什么,不管是希腊罗马的男神女神还是天主教。好莱坞不过是一份图样,一个更加完美精良的版本。

如果不做梦,我们要靠什么抵御现实?我们需要相信些什么。最让人发疯的,就是每天面对的现实即生活的全部。要是我不相信最终会有快乐结局——天空中回荡着“你愿意嫁给我吗”的声音——我坚持不到现在。那是真的,我想,对我们每个人都是如此。

琼·克劳馥【77】

这是1963年。她是百事可乐公司的代言人,正在进行全国推广,这一站是芝加哥;她是董事会成员。

“要活在今天,活在当下。但你说出‘现在我要做这件事’的刹那,‘现在’就已经过去了。”

她所在的酒店套房外,坐着一位年轻警官。进入房间前,他首先跟你核对了信息。

电影教会了我一切。事实上我得到的教育全部来自电影。有时我连对白中的一半都听不懂。我离不开字典。我有五本字典,分别放在我的纽约办公室里和我家里。韦氏字典、法英字典、英德字典我都有。每种类型的字典我都有。我常用它们查词的,相信我。(笑)永远别对你现有的东西满意。要不停生长、生长、生长。种子生长,植物生长、蕨类生长。我们的营养和水分来自喜欢我们的人,他们伸出手,对你说:“嘿,见到你可真好。你在想什么?”他们就是我们的阳光。

我对自己的形象向来没什么概念。我一直在拼命奋斗。九岁起我就开始工作了。那时我们特别穷困。我家住在洗衣店的后身。母亲洗衣、熨衣时我就在一旁帮忙。夜里我只能打地铺睡觉。我家没有浴缸。每当母亲洗完了一天的衣服,我就擦净洗衣盆,用炉子烧水,然后洗个澡。九岁到十三岁的那几年,我负责为堪萨斯城一家私人学校的十三个孩子打扫十四间宿舍,并且每天做六顿饭。活儿很艰苦。我六年级就辍学了,但我觉得即使离开校园,人们在智慧、美貌、道德、精神这些方面还是能继续成长。

我面临着强烈的竞争。每天工作十八到二十个小时,你肯定没时间能想到自己。你要活在今天,活在当下。一位杰出的女性曾对我说:“你说出‘现在我要做这件事’的刹那,‘现在’就已经过去了。”

我认为与过去的黄金时代相比,当今世界更像是一座丛林。那时的竞争是良性的、没有恶意的。路易斯·B.梅尔是当今世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我们中很多人都是他培养出来的。我加入米高梅这家从1926年起就雄霸全好莱坞的电影公司时,它正由梅尔先生掌门。我目睹了这个行业的瓦解和衰败。朱迪·嘉兰做任何事都要事先征求梅尔先生的意见。我则没事轻易不登门。我简单地陈述事实,不添油加醋地抱怨。这就是我和好莱坞所有人都关系良好的原因所在。

我去非洲为百事可乐做宣传的时候,根本没想到在莫桑比克也会有人认识我。早上七点,机场有一万人在等着我。在刚果(金)首都利奥波德维尔也是一样。在约翰内斯堡机场则有两万人在等我。甚至当地土著人都带着鲜花,张开双臂欢迎我。我激动得只能说:“谢谢你们,天啊,太感谢了。”我热泪盈眶,难道不奇妙吗?我深受感动。

这给了我一种责任,去做他们期待我做的事。这责任着实不轻啊,亲爱的朋友。这使你获得勇气,踮起脚尖,变得更高。你要去做一切事情来满足他们的期待。为了他们,你特别愿意尝试,真是很神奇的事。你不会允许自己偷懒的,我跟你说。(笑)

你希望成为怎样的人?

那种大众愿意我成为的人。我热爱大众。晚上我回到家,脱掉鞋子,卸了妆,一边织毛衣一边看电视。这是我难得的宝贵时刻。

一位本地专栏作家提到你的昂贵珠宝。门口的警官和这个有关吗?

没有关系,旅途中我不再戴真的珠宝了。值钱货都在纽约。多谢啊,抢劫的太多了。我现在戴的都是为了和服装搭配的廉价首饰。比我过去习惯戴的少多了。对面的房间放着我的行李箱,正准备打包。还有我的帽子、手包和鞋子什么的。

走廊对面,警官打开一扇门,是另一个套间。沙发和咖啡桌上的帽子,堆得像小山。

一共三十三顶。大约有三十六只与之相配的手包,还有各种搭配服装的手套。(她打开壁橱)旅途的全套服装。我每天往来十座城市,换五套衣服。你不知道每个城市天气如何,只有多做准备。

坦白讲,我没有私人生活。我生活得很孤独。我对孩子们很感激。我希望自己使他们感到充实,就像他们使我感到充实一样。哦,是啊,我就是我,琼·克劳馥。

(站在门口说)上帝保佑。

莎伦·福克斯

她是芝加哥最孜孜不倦的名人签名收集者。她以在商贸局当信差谋生。

“如果我能留下一些有创造性的东西,也许我就能成为某些人心目中很重要的人物。”

“在这儿工作是很受尊敬的,即使你只是个信差,因为这是全世界最大的一家商会。有很多富人在这儿工作,这的确是个使人仰慕的地方。不是谁随随便便就能在这儿工作的,你得认识些门道。不是谁都能走进这扇门。所以来到这里,我感到有些骄傲,即使我只是个信差。

“我的父母亲都已经退休了。我父亲过去在一家工厂上班。我母亲为白速得牙膏公司工作了很多年。他们都是体力劳动者。”(她停顿了一下,然后轻轻说)“我不该让你记下这个的。”

她拿出一个无比厚的皮夹子,里面放满了签名和照片,还有潦草写下的祝福,其中最常出现的有“最好的祝愿”“上帝保佑你”之类的词汇。

我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百年之后,我只是墓碑上的一个名字。只能是这样。我不会出现在图书馆的书目中,不会进入人们在电视上看的纪录片或者电影里。在人群中脱颖而出,能被人们记住多好啊,比只当人群中一张平凡的脸要好。

有些人很知名,他们很重要。所以你愿意看到他们,得到他们的签名。这也意味着你不会再见到他们了,但你曾经有几分钟和他们待在一起。我自己是相当安静、迟钝的人,所以碰到任何发光的东西都会兴奋。

我遇到过查尔斯王子,那天是我生日,他送给我一个吻。他是重要人物,也很出名。那天他到商贸局,我们的一切正常事务都暂停了。有人告诉我们说别靠近他,但现场太拥挤了,查尔斯王子自己决定出来和大家握手。

我碰巧在那儿。他和我握手时,我说:“今天是我的生日。”那天确实是,我没撒谎。我问:“我能得到一个吻吗?”他想了一秒钟,说:“当然了。”然后在我的面颊上亲了一下,我也亲了他。商会每一个人都看到了。真让我飘飘欲仙。

我之后再没见过他,也没机会见他,而有一天他可能会成为英国国王。我希望我能了解他。他看上去人很好。我们在一起只有几分钟时间,我们……我给他写了一封信,随信附了一张我的照片。我在心中写道:“不是每个姑娘都能被王子亲吻。”我想感谢他。

这事一直让我很开心。在商贸局我待得算不上很开心,于是我有了这个附加计划鼓励自己:遇到名人并且获得他们的亲笔签名。(她打开了百宝簿)这上面有芭芭拉·史翠珊、猫王,很多人,还有西尔维斯特·史泰龙、杰克·尼科尔森、路易丝·弗莱彻,以及杰克·福特,总统的儿子。

翻开一页又一页,许多熟悉的面孔出现了,还有各式各样的签名。我们来称赞一下这些名人吧:托尼·班奈特、尤·勃连纳、乔治·伯恩斯、巴斯特·克拉比。

我在电视上看着这些人长大。我朋友一直不多,这是种替代。我觉得应该更进一步,和这些人见面,而非仅仅在远处崇拜。我母亲有一张珍·哈露的签名照。这种爱好可能是通过基因遗传的吧。

我喜欢待在家里。我从不上街闲逛或是去那些聚会。我不吸烟也不饮酒。我家按时去教堂,我们是浸礼教教徒。我父母是我的全部,我也是他们的全部。他们没什么爱好。他们除我之外就没有别的外在兴趣了。他们希望看到我开心,他们对我正在做的事感兴趣。不管我做什么,都能在他们那儿得到反应,就好像他们是通过我在生活一样。在这个国家你想做什么都行,他们每天都在证明着。

你看过布伦达·斯塔【78】的漫画吧?我很认同她这个人。她很有魅力,和我不一样。她跟巴希尔·圣约翰有过那么伟大的一场恋爱,我还没谈过这种恋爱呢。她总有这些激动人心又时髦的经历。(笑)漫画的作者戴尔·梅西克女士几年前把我画到布伦达的婚礼场景里去了!那时她还不怎么认得我。我去拜访她,给她拍照片。她说:“布伦达要结婚了。你想参加她的婚礼吗?”我回答:“当然啦!”她就在办公室里开始画我。后来我不得不把画里的我指给别人看,因为那幅小画里人太多了。

我一直追随卡普、古德和麦吉戴利【79】写的报纸专栏,我认识他们,他们也认识我。卡普还在文章里提到过我一两次哩。莎伦和麦吉也一样。在我的小圈子里,我也变成了名人。同事和商会经纪人尽管比我赚钱多,却更尊敬我,因为我的名字能见报。

我制作了一份关于埃尔维斯·普莱斯利的刊物。在他去世以后。为此我几乎花光了全部积蓄,但我想做这件事。我在其中加入了一篇《他触动了我的生命》的文章。这也是我喜欢演奏的一首埃尔维斯·普莱斯利的赞美诗的名字。人们开始想要我的签名了。他们希望我在文章上签名,而那篇文章甚至不是我自己写的!我的牧师也要我在文章那页签名。他可是我的牧师啊。(笑)他没想到我如此善于交际,本来还以为我是那种沉默害羞的姑娘呢。他们没看到我的这种特质。他们把这件事写进了教会简讯。

我父母拥有了他们为之努力的一切。他们有一座房子,他们去教堂做礼拜。现在他们什么梦想都是通过我来实现。他们可以说:“我女儿的名字上报纸了。”不是每个妈妈都可以说这种话,“我女儿的名字和埃尔维斯·普莱斯利相提并论。”

她把她办的刊物打开放在桌子上。其中有猫王的照片,还有一段话。她读道:“埃尔维斯是上帝的馈赠。不然你怎么解释他从如此卑微的起点一跃成为全国巨星呢?我们最好把他的宗教歌曲牢记于心。而他毕竟也是个脆弱的凡人。谢谢你,埃尔维斯,因为你触动了我的生命。爱你的,莎伦·福克斯。再会了,我们会再相见。”

你相信来世吗?

是的。那儿肯定有比签名更多的东西。(笑)有这么多人,这么多星球,你只需迈一小步就能到达。如果我能留下一些有创造性的东西,做一些事情,也许我就能成为某些人心目中很重要的人物。

如果你的签名簿丢了会怎样?

比这更悲惨的事情也可能发生呀。生活就是这样。

凯里·爱德华兹

他留着小胡子,很瘦,脸上长着雀斑,红头发。

“对我而言,美国梦就是人们对自己生活的掌控。”

我母亲出身贫寒。青少年时代她就想当演员了。她上过踢踏舞课。我们几个小孩都做过一些表演。我哥哥还登上过《自由》杂志封面呢。当时正值战时,封面上的他全身绑着绷带。安塞尔·亚当斯为他和我妹妹拍过照片。我三岁开始当模特,给商品目录、广告牌或者杂志展示衣服什么的。我那时是个一脸雀斑的红发小鬼。

他给我看了一张十岁时候的照片。他看上去和默片时代的乡村英雄小子卫斯理·巴利惊人相似。

我拍过一百多条广告。弟弟和我就是“看,妈妈,我们没有蛀牙”那条广告里的小孩。我俩每人都拍过三条佳洁士牙膏广告。电视上经常放,人们也喜欢学那句广告词。(笑)当然了,现在不再拍这种广告了。如今广告上会说:“看,我只有两颗蛀牙。”然后画外音加入,“即使使用高露洁或其他品牌产品,还是无法保证每次口腔筛查只发现两颗蛀牙。”

我弟弟和我,还有母亲一起坐飞机来到纽约,为佳洁士做现场广告。广告只有一分钟。他们事先和我们谈了话。我那时有三颗蛀牙,我如实对导演说了。他说:“照样去,就说你一颗蛀牙都没有。”换句话说,就是和一百万看着你、相信你的观众说谎。我照他说的做了,媒体的力量和媒体怎样滥用信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必须得这么做,因为这是我的工作。但我觉得这么做不大对。这和他们给你一份台词,让你作为一个角色表演并不一样。他们是在访问我本人,还介绍说:这位是凯里·爱德华兹。

他们访问我们时,母亲也在一旁,他们问她:“你们一直使用佳洁士牙膏吗?”“是的。”她回答。但实际上有时我们也用高露洁或者艾帕纳牙膏。整件事让我很不满。

我不想远离这份营生。这样长大我觉得挺有乐趣。我对拍电视剧的印象要比拍商业广告更深。我拍了不少西部片。我记台词很有两手。我三次参演了《弗吉尼亚人》,有一次还是主角呢。

十二岁时我决定退出这一行。我想当个普普通通的青少年。当儿童演员其实有很多不利之处。放学后我们就去参加面试,有时候一周有四五次之多。我们生活在成人世界里。我们是劳动者。一开始我很喜欢这种感觉,因为关注我的人很多,好像自己是个大人了。我们必须走到制片人和导演面前,让他们相信我们能胜任某个角色。我们自我介绍,握手,推销自己……

他们也面试其他红头发、长雀斑的小孩。他们会问你拍过什么、获得过什么荣誉之类的问题。但他们从来不问你的兴趣何在。还得念一段剧本,这我倒很拿手。一切对我来说都很正常、很自然,因为我那么小就入行了,没什么顾虑。

电视影响了我的生活,不只因为我能上电视,更在于我爱看电视。电视就像电子家长一样。我花了很多时间在这上面,也学到了很多。你一点一滴地了解了世界上发生的事。电视也能帮我投入到正在做的事情当中。哥哥和我过去常常坐在电视机前,给广告编新的歌词和短歌之类。电视是相对新的媒体,在米尔顿·伯利【80】时代之后崛起,伴随我成长。我生长在好莱坞,周围到处是这种节目。

要是我真的愿意,还是能回到演艺圈的,如果我有机会出演达斯汀·霍夫曼接到的那类角色的话。但我不愿意再拍电视广告了。十八岁那年,我参加了演员协会的一个集会,发表了一段简短讲话,支持广告的客观真实性。主席直敲桌子,他不喜欢我的发言。那之后,我在美国银行的广告里看到了他。(笑)

我猜自己还在寻找美国梦。对我而言,美国梦就是人们对自己生活的掌控。我觉得自己在这方面做得有点过分好了,但我也知道,还有很多人没有做到。我所理解的这个梦——不知是否只是幻想——是你在三四十年代的老电影里看到的生活态度。人们夜不闭户,既了解邻居也了解送牛奶的工人,彼此友善地相处。七十年代完全不是这番光景了。不过也可能我眼前这些画面只出现在好莱坞电影中,而不是实际情况吧。

我们又仔细看了照片:十岁的凯里·爱德华兹,一脸雀斑。

有一次我和杰基·库珀【81】一起上了亨尼西节目。(他出神地轻轻说道)节目结束后,他买了两个圆筒冰淇淋,分别递到我的两只小手里。一个巧克力口味,一个香草口味。他把我举到肩膀上,工作人员们朝我欢呼了三声。他自己也是童星出身,我猜他知道那种感觉。这是一次小小的胜利。

哦,我也有过辉煌时刻。(笑)

泰德·特纳

他身兼多职——亚特兰大勇敢者棒球队老板、雄鹰棒球队老板、酋长足球队老板,以及一家叫“17频道”的电视台老板,并且他还是一位有名的帆船运动员。

“你要定一个自己永远够不到的目标,这样即使老了,还是有些东西可以仰望和期待。”

尽管他的日子可能过得颇有计划,他的生活节奏可是像即兴演奏的爵士乐一样放荡不羁。我们这次谈话很有偶然性,是突然间心血来潮的产物。有一天我打电话给他,提出采访请求,他回答说:“你现在做啥呢?”“没啥。”“那过来吧。”

看《乱世佳人》这部电影时,有个微不足道的细节启发了我。我一直是那种浪漫成性的人。我觉得自己可能是现代版的白瑞德。他这人很酷帅。每个人都该把自己看成这样的人。你也觉得自己又酷又帅吧?他来到了亚特兰大。我也一样。于是我也留起了小胡子什么的。我是第一批留小胡子的人。那时我才二十五岁。十五年前可是没人弄这种造型的。下周我将满四十岁了。终于要到这一天了,前提是我下周到亚拉巴马州的航班不会失事。

我总是想要取胜。但也并非事事如愿。最终我进了帆船和商业圈。其实最重要的也都不是实际的胜利。一些事结束了也就结束了。关键在于尝试取胜的过程。不管是棒球联盟赛还是帆船,只要参与你就能获得一半的乐趣。然后我会考虑接下来该做点什么。

我得承认,自己出身于中上阶层,虽然我不喜欢用“阶层”这个词。从很多方面看,我父亲则来自真正的社会底层。他野性十足,常常酗酒,然后在酒吧里寻衅滋事。他是那种粗鲁的个人主义者。大萧条时代到来时他才十五六岁。

我祖父在大萧条中落得倾家荡产。他的余生都花在偿还欠债上面了。他当时没有申请破产,为四万美元的欠债耗尽了精力,这在1931年是很大一笔钱,就和今天的三四百万美元差不多。他用了二十年才还上。去世前他终于还清了每一分钱。

我父亲从大学辍学了,找了份工作,对此他倒不怎么烦恼。做生意是他自己的主意,主要是承包户外广告。刚开始是小本生意,但到他去世前已经很大规模了。

父亲对当年可鄙的贫穷表现得愤愤不平。他十七岁时就决定自己到三十岁时要变成百万富翁。直到五十岁他才完成这个目标。实现了这个梦想的两年后,他亲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我二十四岁那年,有一次,他对我说:“不要设定目标。别把什么有生之年能够实现的东西当成你的梦想。”

如果说我犯过什么错误,那就是我太渴望成为百万富翁了,在实现它的过程中错过了太多真正重要的东西。你要定一个自己永远够不到的目标,这样即使老了,还是有些东西可以仰望和期待。

我希望自己能过很多种生活。我想读西点军校或者安纳波利斯海军军官学校,有段军旅生涯,我想当消防员,我想当州警,我想当探险家,我想当钢琴师,当欧内斯特·海明威,当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当电影明星,当超级球星,当乔·纳马斯【82】。(他停下来喘了口气)我都喜欢。(他开始继续说,语速逐渐加快)我想当战斗机驾驶员,登山运动员,参加奥运会,跑马拉松,当骑白马的将军。(在场客人的笑声似乎更鼓励了他)还要当船长,回到航海时代与霍雷肖·纳尔逊一起航行。我想跟库克船长一起发现香料群岛,还要和哥伦布一起,和弗朗西斯·德雷克爵士一起。我想当海盗,当船长,当穿着闪亮铠甲的十字军战士。难道你不想吗?我想追寻利文斯顿【83】博士的脚步,深入黑非洲心脏地带。我想去探寻尼罗河和亚马孙河的源头。

(泰然自若地说)当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我把球棒放回架子时,我希望人们能领悟到我一生的成就。在这个时代,我觉得自己能成功。哥伦布航海的目标是发现新世界。如今这片领地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开发。我现在也恰恰站在时代的前沿啊。我是探索卫星技术的先锋,目前正在建设第四张广播网。可能不会像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美国广播公司或是全国广播公司的那么大,但也相当大。

我愿意把自己看成一个很谦虚的人,因为还有好多事我没做过。我认识到我有能力上的局限,却仍为自己感到骄傲,毕竟我已经尽全力了。我在学校很用功,最多拿到过九十五分。我没当过在毕业典礼上致告别辞的学霸。我进不了足球队,进不了棒球队,进不了田径队。这也是我参加帆船运动的原因。

我赢得过美国杯。人们把它看作帆船界的圣餐杯。我赢得过三次年度帆船运动员。之前还从没有人得过这么多次呢。类似于最有价值球员奖。

我们的注意力转向了墙上的一块匾。“哟,你上过《时代》杂志封面。”“那不是《时代》杂志,是《体育画报》。伯特·兰斯把我从《时代》杂志的封面上挤下去了。上封面可有各种各样的办法。”

我想赢得棒球联盟杯,建立一个棒球王朝。我想赢得全国男篮锦标赛,建立一个篮球王朝。我全力奔跑,快要筋疲力尽了。所以我开始从事摄影了。我要成为拍摄野生动物和自然风光的摄影家。哈,这可不是竞争性的,对吧?

钱什么也不是。在美国,只要全心投入,每个人都能成为百万富翁。看看雷·克拉克吧,他五十岁时才创立麦当劳。他在五十岁到七十岁之间赚的钱,我也说不准,怎么也有十多亿吧。七年前,我几乎破产了。现在又过上了富裕的生活。都是纸面上的价值,可能明天全部付之东流。我又不是没破过产。来得快,去得快。你不会知道是否有一场经济危机正在袭来。钱这东西真是很容易就失去了。

重要的是做个让自己觉得了不起的人。做个明星。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中的明星。我曾经和穆罕默德·阿里、亨利·亚伦共进午餐,那可是个壮观的情景。没有几个人经历过。大家都想和某位名人一同吃饭,但同时和两位一起吃真是……哇,了不起。

约翰·菲尔丁

他是肯塔基大学美国史教授。

这场对话开始的几天前,他刚被学校辞退了。“下周一我就三十三岁了。祝我生日快乐吧。”

我是在得克萨斯州小城波斯特长大的。到处是红土、沙暴、种棉花的农民,有种深深的孤独感,让我至今记忆犹新。除了打棒球、去上学、观看往来的牛仔之外其实没啥好做的事情。也许偶尔看场电影,或是去听浸礼会的布道。要是你看过《最后一部电影》这部片子,你就知道我们那座小镇是个什么样了。

你看到电影里的美国人各个有抱负,相当关注个人命运。五十年代的得克萨斯州的情况更特殊:这个州的面积最大,发展最迅速。

五十年代电影表现的东西和现在不一样。那时还没有达斯汀·霍夫曼、罗伯特·雷德福这样的反英雄角色。过去的英雄从不困惑。他们明确地知道自己该做啥。兰道夫·斯科特【84】,还记得他吧?

你走进影院,坐下来,灯光渐暗,忽然你就进入了那个幻想世界,里面有一个哥们儿翻身上了马。这情景对一个爱哭鼻子的八岁小毛孩来说是多么逼真!他坐在昏暗的剧院里,体验着这番幻景,一边嚼着爆米花、喝着樱桃味可乐。兰道夫·斯科特骑马而来啦,然后拯救点什么东西。他骑着闪光的大白马。女士们全都崇拜他,村民们总是傻呆呆地不知如何是好。他一来,一切就好了。

原教旨主义神学在此地影响很大,而且愈演愈烈。你必须按章程办事,否则会遭受恶报。要是你做了好事,你就能进入《绿野仙踪》中翡翠城那样的地方。你会像多萝西和她的小狗托托那样沿着黄砖路奔向奥兹国。关键就在于做大事。但这在得克萨斯州这座红土弥漫的小城很难实现。所有那些电影的背景都是设置在洛杉矶、纽约或是芝加哥这样的大城市的。

我所有的朋友都有这种感觉。在棒球队里你得是最棒的,在班里你要是最拔尖的。长大了,你必须有辆最酷的高速改装汽车。如此都算是成功。这就是生活循环往复的主题。你不能买低级便宜货。

我觉得美国梦其实有更丰富的内涵。我看到很多收入颇丰的人并不快乐。我认为他们更需要另外一些东西。我遇到的最为郁郁寡欢的人最后拥有大量银行存款。其他一些人希望自己成为大人物,追求自尊心的满足。我则愿意诉诸一种爱国主义:不管作为个人还是作为国家一员,我们都要体现出自己的重要性。得克萨斯州持这种观点的人很多。现在回过头看来,这观点有点幼稚的沙文主义味道。

对我们这代人而言,民权运动和民谣让美国梦有了更宽广的外延。你看到彼得、保罗和玛丽三重唱组合,你看到台上的鲍勃·迪伦,他们吟唱着我们神圣的使命,给你一种温暖而备受鼓舞的感觉。

大萧条期间我父亲为一家国际收割机公司做推销员,他每周的大部分工作时间都花在旅途中。他的差旅费并不太多,但也够用了。他没处花钱,因为他去的都是哈斯克尔、拉雷多、塔霍卡这样令人兴奋的大城市【85】。

我母亲留在家里照顾孩子。我是三兄弟中最小的一个。我八岁那年,大哥就结婚了。我对他总有种陌生感。他是个成功的保险推销员,业务主要针对那些英年早逝的人,他每年都能赚六七万。

我二哥很有艺术天赋,是个音乐家。他第一次让我意识到文化的可贵,这在得克萨斯波斯特小镇可是个难得的领悟。二哥的大书架给幼年时候的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书架是他自己做的,放了差不多六百册书,多数是我们从每月读书俱乐部得到的。我是学校里脑袋最灵光的小孩,体育也不错。两方面优势都被我占尽,于是我有个快乐的童年。

我家每年都换一辆新车,因为销售庞蒂亚克牌汽车是父亲的副业。他开了家农业装配店,专卖拖拉机、小货车和卡车。他经营得不错,工作努力,赚了不少钱。1947年到1957年的十年间,国家发展很快,尤其是农民的生活得到了很大改善,我父亲也冲上了事业的顶峰。可大约在1956年,情况急转直下,三年旱灾再加上经济衰退,把父亲彻底搞垮了。

1960年,父亲五十岁了,他做了件勇敢的事。他搬到四十公里以北的卢博科市,一切从头再来。那时他都快要挨饿了。他干起了保险推销员。卢博科是个挺大的地方,有27.5万人口。我因此有机会去上好一点儿的中学。

1960年到1964年是特殊年代,人们现在还对我们1964届毕业班津津乐道呢。那是学习最好的一届学生。我们经历了政治运动、音乐、抗争、使命这些关键词。每个人都穿着粗布条纹衬衫,纽扣从上扣到下,扎三厘米多宽的皮带,穿着白色牛仔裤、黑色懒汉鞋。大家就像是一个模子扣出来的,但这挺好,让我们超越了自我的局限。

1963年9月,我碰到一个正在餐馆排队买饭的朋友,他手里拿着介绍耶鲁大学的小册子。我说:“外交官和有钱人家的小孩才能去耶鲁呢。”他说:“不是啊,他们现在还考虑地理分布,给得克萨斯州和艾奥瓦州的人们一些单独的录取名额。你怎么不申请呢?你脑瓜够好使的。”我没敢申请耶鲁,但一个哥伦比亚大学招生代表过来叽里呱啦宣传招生的时候,我想:“嘿,为啥不试试。该死的,不试怎么知道?”1964年3月,我被录取了。

我父母吓了一跳。我是他们知道的小孩里第一个上常春藤学校的。然后他们非常自豪,既惊讶又自豪。1964年9月18日,那天爸妈和我一起出发去纽约。我们是一路开车过去的。我本来想搭公交去,但老爸说:“我开车带你去。就这么定了。”

那天天气晴朗,有一点薄雾。我们把车拐到校园里面的小路上。我看到了图书馆,真是座宏伟的建筑,壁缘刻有荷马、希罗多德、柏拉图、狄摩西尼等伟人的浮雕。我对自己说,就是这里啦。我来了。巨大的城市,伟大的文化。我做到了。我的生活从此一分为二了。

我感到震撼、惊恐、担心,但又极其兴奋。不只是因为我成了常春藤联盟的一员。我去哈佛大学或者普林斯顿大学时也有这种感觉。我在纽约啊!人生来了一个大飞跃。我和室友一起搭地铁潜入闹市区。我们到处找帝国大厦,我们想看看它。

1964年到1968年,越南战争形势愈演愈烈。我当新生那年轰炸就开始了。我本以为会速战速决。我想:好吧,快点去打败他们。就是那套爱国主义的一部分——“把民主带到全世界”,肯尼迪在就职演说中这么告诉大家的。我当时相信了这些鬼话。

第一年我是支持这场战争的。但随着战争的继续,各种恐怖的传言流出了。我开始琢磨:这并不是我们要争取的。

我仍记得一个戏剧化的场景。我就像走向大马士革的使徒圣保罗一样。那是1967年4月,我要写两篇关于莫奈的论文,跨过第五大道的三十个街区往博物馆走去,当时正有一场胜利游行。我看到一个家伙坐在敞篷车里,旁边还有三个小孩,全都装扮成山姆大叔的样子。汽车的一侧刷着标语:把他们轰回石器时代。我想:这些孩子知道死亡是什么吗?

我继续走,看到一个人正在大声呵斥某个看台附近的长发青年,这人从看台高层向下喊道:“你们这些人都该被消灭!你们不配生活在这样的民主社会里。”我停下脚步,心想:如果这就是越南战争带给我们的东西,它应该结束了。从这天起,我成为了反战主义者。

“第二年,海军陆战队来哥伦比亚校园招募新兵,‘学生争取民主社会组织’不愿意他们这么做。我说:‘进入校园是他们的权利。现在是多元社会。’‘学生争取民主社会组织’占领了学校一座建筑,骚乱开始了,我被围在里面。

“往后的六个星期,观念严重抵触的人们没日没夜地辩论争吵,那期间我学到的东西比过去三年半还要多。我当时也在第一批入伍名单上,但找了个健康方面的借口。我反正是不会去的,幸运地找了个轻易脱身的办法,没被抓去坐牢或逃亡加拿大。”

1968年夏天,我开起了出租车,再一次领略了人性的种种表现。对一些议题人们并不是真的支持或反对。他们这么做,只因为找不到其他出路。他们很害怕。他们也认为越南的局面十分混乱。他们感觉这么下去可能成就美国梦,也可能击碎美国梦。一些人认为取胜和失败一样糟糕。另一些人则认为,不论如何,一定要打赢,因为如果输了,我们将蒙受损失,国家遭到贬损,个人也就遭到了贬损。他们他娘的不知道如何是好。整个国家一片空虚。兰道夫·斯科特没有骑着白马而来。他没来拯救这个处在拼命挣扎中的社会。

我怎么看待自己和美国的前途呢?我来自得克萨斯的一座小城,进了全国最好的大学之一接受教育,表现得挺不错。之后另一家大学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接纳了我。在这儿我学到了成功是柄双刃剑。做任何事都有代价。这是当年作为大学生的自己,或是坐在漆黑影院里看着兰道夫·斯科特的那个孩子无论如何也没法认识到的。

你从得克萨斯的小城起步,新教伦理告诉你,做事用功,好好表现,上帝就会从背后拍拍你,把你送上天堂。这一套在学校里也行得通。

大学首先是企业,其次才是教育机构。教育就是他们交易的东西。大学之间也存在名声的竞争。波音公司总想要最大的喷气式飞机,大学则想要最有声望的教授。他们通过终身教授制来达到这个目标。给你六年时间,然后做个评估。要是你课教得好,在委员会表现好,在学术刊物发表了好文章,他们就会再拍拍你的头,递给你一份终身合同。进入极乐世界?做你的黄金美梦吧。

总共三个按钮。我全按了。我课讲得好,在同事中人缘不错,也有文章发表。各方面工作都超额完成,这下行了吧?你想错了!

我没考虑到的可变因素是声望方面的竞争。各家大学都在打造明星学术团队。就和扬基队买进明星球员一样。结果就是学校要解雇未获得终身教职的教授或者驳回他们的申请。忽然间,几年前的政策全都一笔勾销。

绝大多数教职人员推荐我获得终身教职,但行政层决议表示历史系已经没有额外的副教授空缺。所以这是我在学校的最后一年。

完全是晴天霹雳啊。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也没人告诉过我。有些人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变规则。行政层大权在握,而教职人员两手空空,命悬一线。

教职人员本来以为在自己的系里可以独立自主,现在他们知道并非如此了。我最倒霉,因为我要失业了,而且很难再找到一份这样的工作了。

我已人近中年,却总感觉自己像个孩子。我十一岁那年,埃尔维斯灌录了自己的第一张唱片。我那时很疑惑:可怜的老埃尔维斯三十岁以后可怎么办?披头士成员和鲍勃·迪伦满三十岁的时候,我也在想:他们之后会怎样呢?

我们之中很多人都过了三十岁:艺术家、失败的历史学家、哲学家、数学家,资历够高却没有工作。十年后,这些失业的人道主义者的头发开始灰白,又会怎样?他们品尝到生活的苦涩了,然后呢?他们会被解雇,之后他们仍旧是人道主义者吗?

我用最痛苦的一种方式了解到自己在别人眼里价值几何。我不是兰道夫·斯科特,却更像那个唠唠叨叨不知如何是好的镇长,尽管我以为自己是兰道夫·斯科特。可是话说回来,兰道夫·斯科特又真的经历过什么呢?(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