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痛饮狂歌
警句: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1.
你是否愿意和这样一个人成为朋友:他总是大言不惭,自恋到令人发指的程度,酗酒成性,花钱如流水,从来不肯脚踏实地,永远耽于不切实际的空想……如果你有一点小市民习气的话,和这个人交往一定只会占尽便宜;如果你是一个性情中人,并且真的把他当朋友的话,他一定会为你两肋插刀,甚至不惜犯险杀人;如果你是他的同行,你会怨恨苍天为什么要让你生活在他的时代里;如果他是你的属下,你一定对他又爱又恨,而最终恨意会占据上风,你恨不得马上就把他踢到十万八千里外;如果你是他的妻子,你会用全部的婚前时光来向往,然后用全部的婚后时间来后悔;如果你是他的子女,你或许会记得他对你讲过的每一句话,因为他总共也没对你说过几句话。
这个人,就是李白。
2.
“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这是杜甫对李白的印象。
李白是富二代出身,其先世数代定居西域,直到李白的父亲这一辈方才大举迁居,由胡入蜀。这大约是为了躲避仇家或官府的缘故,而当时李白已有五岁,西域的风俗文化成为他身上最早植下的文化基因。
定居巴蜀之后,李白的父亲过着深居简出的低调生活,李白却以极其高调的姿态成长起来了。
自幼锦衣玉食惯了,李白当真视金钱如粪土,完全有痛饮狂歌、飞扬跋扈的经济基础。李白有太多的忧心事,为天下兴亡忧心,为政治前途忧心,为修仙大业忧心,为朋友的困境忧心,唯独不曾为钱财忧心。“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样的诗句,贫寒出身的诗人无论再天才也写不出。
必须感谢李白的父祖,若没有他们,李白的诗怕也写不出这样的豪气。于是腰缠十万贯,巴蜀任游学,李白就是这样度过了自己的青葱岁月。
巴蜀民风与中原大不同,有任侠仗义之风,重经济纵横之术。相形之下,按部就班地读书应举实在是一件太过无聊的事情,是李白绝对不愿去做的。
大丈夫志在四方,如愿有所成就,那就是成就姜太公、诸葛亮那样的事业,由布衣之士跃升为帝王之师,于谈笑之间安定天下。后来的事实一再证明,这种眼高手低的毛病实在害了李白一辈子。
3.
年纪稍长之后,李白便离蜀东行,“仗剑去国,辞亲远游”。
所谓“仗剑去国”,这倒不是诗人为了渲染气氛而说出的大话,李白当真学过剑术,也当真在远游的旅途中像小说里的侠客一样“头不离肩,剑不离身”。李白自称曾经手刃数人,据李白研究专家周勋初的意见,在这件事上李白应该没有吹牛,也算是小小实现了“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侠客大梦。
当然,侠义精神绝不仅仅是剑术好,敢杀人,李白远游途中接下来发生的这件事才是真正有任侠风骨的。古人的生命远比现代人脆弱,与李白同游的同乡好友吴指南不幸死在洞庭湖畔。李白为之服丧恸哭,就算有猛虎靠近也不为所动。所幸猛虎于此时保持了必要的审慎,没有轻率地葬送这位中国诗歌史上最伟大的天才的性命。李白本着巴蜀旧俗,将好友的尸身殡而不葬,留在当地。几年之后,李白重新寻来,检视好友的尸身,见筋肉尚在,于是一边哭着一边持刀剔尽了尸身上的筋肉,再将骨骼洗净之后包裹起来,随身携带,长途跋涉到鄂城之东,将好友正式营葬。
这件事情的全部经过是李白在写给安州长史裴宽的干谒书信里亲自讲出来的,为的是举证说明自己是如何一个任侠仗义的性情中人。
但这种“南蛮”的丧葬方式与中原传统大不相同,在中原士人看来简直有点令人毛骨悚然。
4.
有一种因果关系很难辨识清楚:究竟是一本书影响了一个人,还是一个人总会选择与自己性情投合的书籍来看。这两种情形应当是同时存在的,所以我们读书其实很难改造自我或者塑造一个新的自我,反而只是强化了固有的性情与观念罢了。
越是感性重于理性的人,这一规律在他的身上也就越发适用。李白,当然是最逃不过这一规律的。
我们读李白的诗集,可以从他的遣词造句与用典当中晓得他都读过哪些书,更晓得他最爱读的是什么书。答案一点都不会令人吃惊:
李白最爱读的就是《世说新语》,他对魏晋名士的做派简直到了痴狂的地步,简直有点亦步亦趋地学着他们的样子。然而不幸的是,魏晋风度是要有门第做支撑的,而李白的家庭只有财富,却没有门第。
既然没有门第,那就索性挣一个门第出来吧。
5.
远游长安,拜谒权贵,打通人脉,这是唐代每一个有志青年的必经之路。狂傲如李白也不能免俗,唯一免俗的,只是不愿参加科举,期望一步登天。
唐代的开放风气正适合李白这样的狂人,他拜谒权贵时的那种自我吹捧的豪言壮语若换在其他任何一个时代都只会令人大皱眉头。只有盛唐才能欣赏这样高涨到爆棚的自我意识。盛唐的长安是自恋分子的天下,谦虚低调的人活该找不到出路。
诗与酒是唐代社交的两大法宝,可以打通一切社会阶层的壁垒。
这样的时代,简直是命运专门为李白布置的。于是,凭借着好诗才和好酒量,李白在长安的社交圈里如鱼得水,不亦乐乎。在他拜访过的所有权贵里,最能为他揄扬声名的当属贺知章无疑。
贺知章初见李白,读《蜀道难》读得心潮澎湃,呼李白为“谪仙人”,即被贬人间的仙人。当下把酒言欢,偏偏贺知章没带酒钱,便解下金龟向酒家换酒。
金龟不是凡物,而是官员专用的一种佩饰,是身份的象征,其意义几乎等同于官印。贺知章也过于豪迈了些,而这样的豪迈也只有在盛唐气象里才能够得到宽容。从此“谪仙”之名跟随了李白一生,“金龟换酒”也成了文坛上的一段佳话,贺知章更与李白结成酒友,后来还被杜甫一并刻画进了《饮中八仙歌》。
6.
有了贵人的揄扬,一身本领便不愁不会上达天听。
李白终于如愿以偿地进入朝廷,受到唐玄宗的厚待,但没过多久他便沮丧地发现,自己不过担当了一个文学侍从的角色,几乎与优伶无异,安邦定国的雄才伟略根本就无从施展。
对于李白这样的人来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怀才不遇。唐玄宗当然不这么想,他觉得自己分明是量才录用,为李白提供了一个最合适的职位——以李白的才华,若不做文学侍从,难道还能做宰相不成!
历史确凿地为我们证实了唐玄宗的识人之明,同样证实了李白身上最缺乏的正是自知之明。
事实上,几乎所有人都缺乏自知之明,只是程度深浅有别罢了。
自视过高是人类与生俱来的生存优势,换句话说,我们都是原始自恋者的后代;不自恋的人早已经被残酷的自然竞争淘汰掉了,他们的基因不曾传到我们的身上。
正是自视过高给我们带来了空前的自信,而空前的自信又赋予了我们敢于四处闯荡的精神。仅以唐代一众诗人的生平事迹来看,越是自信且自视过高的人,越是能够为自己争取到更好的发展前途。
当然,凡事都有例外,李白偏偏摊上了这个意外,或者说他的自视过高远远超出了普通人的程度,以至于有一点物极必反了。
7.
李白虽不甘心于文学侍从的角色,唐玄宗却也不敢将政务交给他办。这一对君臣的遇合绝非李白所期待的那般风云际会,反而处处龃龉,搞得两人都不舒心。
为帝王师的理想既然破灭,拾起年轻时修仙的大梦也是好的。总之,无论走哪条路,李白唯一能够接受的方式就是一步登天。唐玄宗也乐得成全李白的心志,赐金放还,一点也不曾亏待他。
对于玄宗的厚赐,李白只觉得是一份莫大的荣誉,至于钱财本身他倒毫不在乎。李白为人任侠仗义,为救朋友急难可以一掷千金,平日寻欢买醉也可以“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花钱的本领并不比写诗的本领逊色。
那时候的李白已经名满天下,但那真是如假包换的虚名,并没有给他换来太多的实惠。
李白毕生所求的实惠无非有二:一是做宰相,二是升仙。唐代崇奉道教,是真把升仙当回事的,各地时时曝出某某白日升仙的新闻,让那些潜心求道的人士一次次心痒难搔。李白早年便受过道教名人的接引,是正式入了道籍的,政治上的失意使他愈发仙风道骨起来。
然而世事难测,正在仙缘难了的时候,政治上的转机不期而遇。
8.
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盛唐之际,太多诗人的人生轨迹都被安史之乱打偏了方向,李白也不例外。
性情决定视角,我们可以由此看到李白、杜甫这两位齐名的顶尖诗人为何一个属于浪漫主义,另一个属于现实主义。杜甫从安史之乱看到了苍凉,李白从安史之乱看到了机遇,于是前者悲悯,后者激扬。
时势造英雄,乱世正是政治天才的绝佳舞台,他们可以毫不费力地由一介布衣而出将入相,可以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以一己之力安定天下,拨乱反正。此前不久的开元盛世是个无聊的太平时代,只适合那些庸庸碌碌、规规矩矩的凡夫俗子,天才正因为不拘一格所以毫无用武之地。天下突然乱了,这难道不正是苍天为政治天才特地制造的机会吗?
这位理当应时而出的政治天才,在李白看来,也仅仅在李白自己看来,舍我其谁!
9.
只有李白这样的乐观主义,才配称作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因为实在是太不可救药了。
从安史之乱中看到机会的当然不仅仅是李白,还有那些真正的政治投机客。
永王李璘打起勤王的旗号,礼聘天下英才共襄盛举。几乎所有人都看出了李璘动机不纯,将来难免有一场兄弟阋墙的皇位之争,而李璘因为名分不正,很可能会成为落败的一方。所以任李璘如何礼贤下士,天下名士只是借故走避,谁也不愿意蹚这趟浑水。当然,李白又在例外之列。
一生自负的雄才伟略终于有了施展的机会,这真使李白喜不自胜。
一入永王幕府,李白纵是不懂得“战术上重视敌人”的道理,也完全懂得“战略上藐视敌人”的真谛。他在诗里是这样夸下海口的:“但用东山谢安石,为君谈笑静胡沙。”李白将自己比作东晋谢安,谢安一代名相,一生最辉煌的事迹就是在幕后为东晋策划了以少胜多的淝水之战。
李白相信自己之于唐正如谢安之于晋。谢安一旦从东山隐居之地复出,就成就了一场惊天动地的胜利,这样的成功难道不是完全可以为自己所复制的吗?
正如今天的名人成功故事坑害了不少懵懵懂懂的有志青年一样,谢安的成功故事彻底坑害了李白。李白并不知道一个人的成功总是由许许多多既数不清也辨不明的合力所造就的,而人们也总是把这样的复杂因果简化为故事化的处理,使一切看上去是那么有章可循,这被今天的心理学家称为“故事偏误”:在学会以科学式的理性思考世界之前,人们是通过故事来解释世界的,亦即用故事来扭曲和简化真相,会排斥那些不适合被编入故事的一切。
而史书都是以故事的手法写出来的,前因后果历历在目,心理动机也清晰可辨,这对于今天受过良好学术训练的读者而言简直有点匪夷所思。但古人缺乏如此的审慎与理性,尤其对于李白这样的浪漫主义者来说。他真诚地相信自己可以轻松复制谢安的传奇,却在不经意间挑战了政治世界里的最大禁忌。
10.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个成语或许并不适用于修仙,却绝对适用于政治。
无论你能力再强,只要跟错了人,站错了队,最后也只会随着你的主君而一损俱损。李白追随永王,分明就是跟错人、站错队了。
诗人要有真性情,政客要有巧算计,这是黑与白、水与火的矛盾,一个优秀的诗人注定是一名蹩脚的政客。我们可以轻易原谅李白的天真,因他是一个伟大的诗人而原谅他诗歌之外的一切失败,但我们毕竟只是悬隔千年的旁观者而已,我们的同情与支持无法带给李白任何的益处。
而与他同时代的人,却看不到他的天真,只看到他的失败。他们是同一屋檐下的住客,彼此利益相关,他们对异己分子的仇恨比诗人对诗歌的感情还要狂热。
所以当安史之乱平定,永王李璘失势之后,李白毫不意外地变成了世人眼中的污点政客,变成了墙倒众人推的那堵墙上的一片瓦砾。
杜甫当时在音信不通的情形下焦灼地担忧着李白,写下了“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的诗句。那时的李白,正被无数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正义人士唾骂、谴责,仿佛这世界若还能容得下李白,便是对所有正人君子的莫大侮辱。
李白获罪,获释,时而有短暂的宽慰,永远有挥之不去的焦灼。
昔日那个一掷千金、豪情万丈的年轻人忽然变成了一个落拓无依的老者,眼看着被理想主义燃烧了一世的生命即将在冷火断云里寂寞收场。
他死在安徽当涂,传说他是在水边饮酒赏月时为了捞取水中的月亮而不慎溺死的。这真是一个富于隐喻色彩的冷笑话,却比信史的记载更多了几分诗性上的真实。
11.
时光荏苒,人世代谢,及至唐代宗时代,李白的政治污点已经不再有人介意,他的诗名只越发如日中天,他在当涂的墓地也有越来越多的仰慕者前来祭扫,宣歙观察使范传正便是扫墓人之一。
范传正偶然翻检父亲范伦留下的文字,意外地发现有与李白唱和的诗篇,所以这次因官之便来到当涂,很有寻访李白后人,再续通家之好的意思。然而当地竟无人知晓李白后人的消息,范传正大感意外,之后足足花了三四年的时间,这才访到了李白的两个孙女。
范传正将两人召至府衙,更加意外地发现名人之后虽然举止娴雅,却是一副农妇的装扮。详询之下,二女言及父亲伯禽终身未仕,已然故去,有兄长一人外出十余年,至今不知下落。家中无依无靠,只有嫁作农妇,又怕玷辱祖先声名,所以一直不敢上报官府,这一回只因地方官催寻太紧,才不得不忍辱相告。
名人之后,竟然沦落如斯,范传正不觉辛酸,想以官府之力帮助二女改嫁士族,二女却执意不肯,以为在孤穷之际既然失身于下俚,怎可一朝仰仗官威改换门庭?若有这样的行径,必将无法在九泉之下面对祖父。
范传正唏嘘无奈,唯一能做的,只有将李白的坟墓迁至谢公山下,那里曾是谢脁的登临之地,而谢脁正是李白最为仰慕的前代诗人。李白若地下有知,或许会稍稍欣慰吧。
12.
李白的诗,向来写得汪洋纵恣,不带一点人间烟火气,仿佛他从来都生活在现实世界之外。而现实世界果然也一再地辜负他和他的后人,这倒也不能说是命运不公。
我们今天读他的《将进酒》,感觉何等豪气,何等酣畅,何等激励人心,只是,若我们蓦然想起李白的一生,以及他那两个孙女的遭际,不知道还会不会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酤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在这首《将进酒》里,我们完全可以看出李白诗歌最显著的两大特色,即夸张与任性。李白之夸张,一说发愁便是“白发三千丈”,说喝酒便是“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一说打仗平叛便是“为君谈笑静胡沙”;李白之任性,写诗讲话全凭一时的情绪,一高兴就认为“天生我材必有用”,一受点挫折就抱怨“骅骝拳跼不能食,蹇驴得志鸣春风”,四处干谒求达官贵人引荐的时候就说“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偃蹇不顺的时候就慨叹“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若脱去全部文学的伪装,他不过是个一辈子都不曾长大的孩子。
李白名字考李白,字太白。李白的母亲在生育李白那晚,梦见长庚星入怀;长庚星即启明星,又称太白金星,所以因梦名之为白。太白,即太白金星的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