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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第一天的仅有记忆是一种解脱感。漫步时持久、轻快的自信,巴比的鼻绳握在我汗津津的手心里,骆驼在我身后规规矩矩地排成一队,哥利亚殿后。唯一的声响是它们含混的驼铃叮当声,我的脚踩在沙里发出的轻柔的嘎吱响声,还有燕?微弱的呢喃。否则沙漠一片静寂。
我决定走一条废弃的小道,最终会与阿莱永加主路交会。不过,澳大利亚对小道的定义,就是一段被穿行而过的车辆反复碾压的痕迹,如果你非常幸运的话,最初它还被推土机压过。这些小道的质量不一,从一段起伏不平、铺满细灰、界限分明、常被使用的大路,到你爬上山丘眯起眼睛朝大致方向望去,以为传说中就在那里却还是无法辨明的小径。有时你可以透过野花泄露的花语看出小径在哪儿。那些沿着小径生长的野花要么长势更加茂密,要么种类不同。有时,你能通过推土机于史前推过的路脊来找出路径。小道可能绕过或翻过山脊和露岩,直接进入沙丘,被多沙的溪床吞没,或者彻底迷失在多石的溪床里,发散成一片动物爪印的迷宫。追随这种路径通常很简单,但有时让人沮丧,偶尔彻底令人发指。
当你在牛场或羊场的乡野里时,追踪路径就会格外让人迷惑,主要是因为你总是假定一条路一定会通往某处。未必尽然,因为场工们可不那么想。而且有个抉择的问题。当眼前有六条小径,开头全都大致通往你要去的方向,全都在一年以内被人走过,而任何一条在地图上都没有标明时,你选哪一条?如果选择错误,它可能在五英里后就断了。或者,它可能把你引到一处已被废弃而干涸的风车和水塘,或者戛然停在一道新的警戒线前,如果你沿着警戒线走,它就会开始把你引往与你以为想去的完全相反的方向,只不过你现在不太确定了,因为你迂回了太多次,开始失去对方向感的信心。要不它可能把你领往一道大门,由某个自以为是健美先生查尔斯·阿特拉斯的牧场新手打造,让你完全没有可能打开它,至少没可能不犯疝气地打开它,待关门时,你得用骆驼充当绞车才能关上,这得花上半个小时,而你已经又热又烦又脏,你的人生愿望只是想到达下一个饮水池,吃一片阿斯匹林,喝杯茶,好好地躺下来。
基于另一项事实,整件事变得更加复杂。就是那些乘飞机绘制地图的人,他们需要眼镜,要不就是他们当时喝醉了,或者只是想挣脱部门管辖的束缚,随意添了一些想象中的地形地貌,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他们独处时,无政府主义那些坏毛病突然发作了,于是抹掉了一些地形特征。你总是预期地图应该百分百地正确,大多数时间它们确实如此。正是那些不正确让你陷入真正的恐慌。让你觉得,你发誓自己刚刚坐过的那座沙脊或许是海市蜃楼。让你琢磨自己是不是中暑了。让你大喘一两口粗气,然后紧张地傻笑。
不过,第一天完全没有这些问题。如果路迹逐渐消失在中间有饮水点的沙坑里,那么在另一头继续找到它就相当容易。骆驼的表现都很好,像绵羊一样听话。生活很美好。我正穿越其中的乡野,它的多样性让我全神贯注。这一区连续有三个丰茂季节,被绿色铺满,点缀着白色、黄色、红色和蓝色的野花。然后,我发现自己在一条沟谷里,高大的桉树和精巧的金合欢投下凉爽的深影。鸟,到处都是鸟。美冠黑鹦鹉、葵花凤头鹦鹉、燕子、米切氏凤头鹦鹉、扇尾鹟、鸡尾鹦鹉、茶隼、成群的虎皮鹦鹉、铜翅鸠、雀儿。而且有假虎刺莓、各种茄属植物、围篱果和多枝桉树供我走路时吃。这么一边寻找一边采摘野生食物是我知道的最愉快、最舒服的消遣活动。与普遍观点恰恰相反,在适宜的季节里,沙漠丰富慷慨,充满生机。它就像一个广大的无人照顾的公共花园,是我能想象到最接近人间天堂的地方。提醒你一句,我可不想在旱季里靠丛林食物过活。甚至在适宜的季节里,我承认我也更喜欢我的日常饮食里偶尔能有沙丁鱼罐头作为补充,不时再来杯甜甜的丛林茶。
我从爱丽丝泉的原住民朋友和一个热衷于沙漠植物食品的民族植物学家彼得·拉兹那里了解过野生食物。一开始,他们指出植物给我看后,我觉得并不容易记住并认出它们。茄科植物尤其让我糊涂。这是一个大科,包括众所周知的土豆、番茄、辣椒、曼陀罗和茄属植物。但最后我终于没障碍了。这一群体最有趣的是,它们当中很多构成了原住民的主食,而其他看似几乎一模一样的则有毒性能致死。彼得对各个种类做了一些测试,发现一种极小的莓果包含的维生素C比一颗橙子还多。鉴于以前原住民可以随意穿越他们的乡土时,几千颗几千颗地吃这种莓果,而他们现代的饮食几乎完全缺少维C,这也从一方面解释了他们日益受损的健康问题。
第一夜外宿,我有点紧张。不是因为我怕黑(夜间的沙漠亲切美丽,除了有八英寸长的粉色千足虫睡在背包底下,等着你黎明卷铺盖时咬你一口,也有蝎子在你睡着时抽搐的手下冒失地迷了路,或者有条蛇寂寞地蜿蜒滑行,可能想在铺盖下面蜷缩取暖,然后等你醒来时,用尖牙把你咬死,其他倒没什么好担心的),而是因为我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到骆驼。黄昏时,我给他们上绊带出去,清理他们的驼铃,把小哥利亚拴在树上。能有用吗?我问自己。我回想到了答案,“你会没事的,伙计”,这是出自澳大利亚的最接近禅语的东西了,而且我在未来的几个月里频繁使用这句话。
卸货的过程比装货简单太多了。只花一个小时。然后要收集木头,生火点灯,检查骆驼,要拿出炊具、食物和卡带机,要喂小刨,要检查骆驼,烹饪食物,再检查骆驼。他们开心地咀嚼,头都要甩掉了。除了哥利亚。他在贪婪地喊母亲,谢天谢地,还好他母亲完全不当回事。
我想当天晚上我做了一盘冻干的食物。这种纸板一样的食物替代品被极大地高估了。水果还好,你可以直接当饼干吃,但肉和蔬菜尝起来就像浸水的食物。我后来把所有的小包食物都喂骆驼了,坚持只吃主食:糙米,扁豆,大蒜,香料,油,用各种各样的谷物、椰子和蛋粉做的煎饼,用煤块烤的各种根茎植物,可可粉,茶,糖,蜂蜜,奶粉,时不时地,在顶级奢侈的情况下,开一罐沙丁鱼,加几片意大利辣香肠和卡夫芝士,水果罐头,一颗橙子或柠檬。我靠维生素片、各种野生食物和偶尔打只兔子来补充营养。这种饮食结构完全没有缺陷,让我特别健康,感觉就像一个铁打的亚马孙女战士。切口和深创一天之内就不见了,我在夜里能和在阳光下看得一样清楚,连我的屎都有肌肉块块了。
在第一顿死气沉沉的晚餐之后,我生起火,再次检查骆驼,把我的皮善朱拉语13学习磁带放进卡带机里。尼永图帕尔亚尼那尼。乌瓦,帕亚尔那,帕鲁尼永图,我对着此时已是浓黑、布满万亿灿烂星辰的夜空反复喃喃。那一夜没有月亮。
像往常一样,我抱着打鼾的小刨打盹。从第一晚开始,我养成了醒来一两次检查驼铃的习惯。我会听到铃声才入睡,如果听不到,就会呼唤他们,他们会转动脑袋,发出铃响,如果还不管用,我就会起身查看他们在哪里。他们通常不会离开营地100码远。然后我马上倒头就睡,只在早晨依稀记得自己醒来过。等我在黎明之前彻底醒来时,至少有一个恐惧减轻了。骆驼们围着我的背包挤作一团,尽可能靠近我又不至于真挤扁我。他们和我同时起床,即在日出前的一个多小时,起床吃早餐。
我的骆驼们都还年轻,仍在生长期。最老的泽莱卡,我想或许有四岁半或五岁。杜奇近四岁,巴比三岁。鉴于骆驼可以活到五十岁,他们都只是幼年骆驼,需要所有能找到的食物。我的日常是围绕他们的需求建立的,从来不是以我自己为中心。我认为他们驮的重量对幼年动物来说很重,尽管萨雷会对这种想法嗤之以鼻。他告诉过我,一头公骆驼能在背上驮一吨的重量站起来,通常的承载能力是半吨。起来和坐下对他们来说最困难。一旦起身,负重就没那么难了。然而,重量必须均衡分布,否则鞍座会磨肉,导致不适,最终形成鞍座肌肉酸痛,所以在这一阶段,我一丝不苟地对装货过程检查再复查。第二天早上我把它压缩到两小时以内了。
我早上从来不吃很多。我会生一堆烹饪用火,煮一两壶丛林茶,把喝剩下的装进小膳魔师瓶里。有时我很渴望白糖,会往水壶里倒两汤匙,然后狼吞虎咽地吃下几汤匙的可可粉或蜂蜜。我消耗得足够快。
我现在的主要问题似乎是装备会不会散开,鞍座会不会磨肉,骆驼们的接受情况怎么样。我有一点担心泽莱卡。小刨还不错,但偶尔会脚疼。如果我在一天结束时累成八字脚的话,会感觉很棒。我决定一天大概走20英里,一周走六天。(第七天我本人要休息。)好吧,不尽如此。我想保持每天走一段相当远的距离,以防哪里出了岔子,我得在某个地方坐上几天或几周。我有一点轻微的压力,让我没法由着自己的性子从容不迫。我不想在夏天旅行,而且我答应过《国家地理》杂志,今年结束时我的旅程也要结束。那给了我六个月舒适的旅行时间,必要时我可以延长到八个月。
所以,在所有东西都收拾妥当,营火也闷熄前,骆驼们会有几小时的进食时间。然后我会牵着连着尾巴的鼻绳,把他们带回来,把戴着缰绳的巴比拴在树上,呜嘘着请他们坐下。先放布料和鞍座,从前往后,肚带往上扎,塞到骆驼的身下,勒在胸部后面。鼻绳从尾巴上取下来,系到鞍座上。接着是装货,先装一件,再在另一侧装等重的一件。全部都检查再检查后,我喊他们站起来,肚带绷紧,穿好绳。整装待发。再检查一次。出发。嘿吼。
所以,我是不是运气太好了,第三天,当我在丛林生存方面仍是个童子军,仍盲目相信所有地图都不会错,肯定比常识更加可靠时,我发现了一条本不该存在的大路。而我希望存在的那条路,却无迹可寻。
“你跟丢了一整条路,”我怀疑地对自己说,“不是一个拐弯、一口井或一条山脊,而是他妈的一整条大路。”
“放轻松,平静下来,姑娘你会没事的,伙计,定下心来,定下心来。”
我的小心脏像只掉进金丝雀笼里的金刚鹦鹉。我在胃里和后脖颈上都能感觉到沙漠的暴戾。我没有身处真正的险境,很轻易就能定好阿莱永加的罗盘方向。但我一直在想,要是这事儿发生在200英里以外荒无人烟的地方怎么办?要是,要是?我在这巨大的空虚中突然感觉非常渺小,非常孤独。我会爬上山丘,眺望地平线上泛着蓝色微光渐入天际的地方,什么也看不到。完全一无所有。
我重新研读地图。没有启发。我距离定居点只有15英里左右,这里本该是砂岩和矮墩石头,却来了一条巨大的灰土公路。我应该沿着它走吗,还是怎么样?他妈的它到底通到哪儿去?是一条新的采矿公路吗?我查看地图上有没有矿井,但没有标注。
我坐下来静观自己表演。“好吧。首先,你没有迷路,只是来错地方了,不不,你完全知道自己在哪儿,所以克制住你想冲着骆驼尖叫和踢小刨的冲动。好好想清楚。然后,今晚在这里扎营,这儿有丰富的青饲料,下午剩下的时间就去找找那条要命的小径。如果找不到它,就抄近路穿过郊野。足够简单吧。最重要的是,不要像只翅膀受伤的鸽子一样到处奓毛。你的骄傲呢?行了。”
我就是那么做的,手握地图动身去侦察,小刨跟在脚边。我发现了一条盘旋上山的古道,跟地图上的位置不完全一致,但至少有一定的可信度。它偏离了规定路径几英里,之后与——对,另一条没有权利存在的主路会合。“呸,下地狱吧。”我沿着主路又朝阿莱永加的大致方向走了半英里,直到偶然发现一块满是弹眼的对折锡皮,几乎已经锈烂,但上面有个指向地面的箭头和字母“A ON14”。我在收拢的暮色中蹦跶着回到营地,对我可怜的哑巴随从们拼命道歉,并把第一课牢牢地刻在脑子里,以备未来参考用。有疑虑的时候,要听从你的鼻子,信任你的直觉,不要依赖地图。
我已经在人迹罕至的郊野独自待了三天。现在我正缓慢地沿着一条尘土飞扬、废弃无趣的大路走着,偶尔有个啤酒瓶或可乐罐从灌木丛里冲我使眼色。徒步的艰险开始向我们一行显现。小刨的脚被刺藜扎了,于是我把她举到杜奇的背上。她恨这样,凝视着远方,同时带着被洗脑的小狗们共有的坚忍表情戏剧性地叹气。我自己的脚也起泡疼痛起来,一停止走路,腿就会抽筋。泽莱卡有个大肿块,撑大了她的乳腺,鼻栓也感染了。杜奇的鞍座有点磨肉,但他高步快走,与其他骆驼不同,他似乎完全乐在其中。我怀疑他一直想旅行。
我对骆驼的担心从来不曾松懈。没有他们,我哪儿也去不了,我把他们当瓷器一般对待。人人都说,骆驼是坚韧耐劳的生物,但或许我的骆驼太养尊处优,他们变成了忧郁症患者,似乎总有哪里要出点小毛病,当然,我夸大其词了。但我因为凯特伤过一次,可不准备拿他们的健康冒险。
阿莱永加是一处很小的传教士定居点,嵌在麦克唐奈尔山脉的两座砂岩锋面之间。就定居点而言,它还是不错的。布局依照传统,即,一个都是白人住家的村落,一家原住民在接受培训后自主经营的杂货店,一所学校,一个诊所,还有杂乱地分布在外围的原住民营地,看起来就像第三世界的难民中心。所有白人,我想有大概十个,都能流利地说当地语言,是支持原住民的。
经过对原住民长达160年的不宣之战后——其间还曾以进步的名义执行过大规模屠杀,而最后的屠杀就发生在1930年的北部领地——殖民主义政府建立起这一片和其他一些原住民保留地,牧畜主和其他人谁都不想要这些地。因为每个人都相信,本土人最终都会灭绝,允许他们保留一小块土地被视为权宜之计,能让移居者的性命安全一点儿。黑人被警察和骑在马背上挥舞枪支的公民像牛一样赶拢起来。通常,不同的部落被迫住在一块小区域里,而里面有些部落在传统上就是相互敌对的,这会产生摩擦,种下文化衰变的种子。政府允许传教士管辖许多保留地,以及禁闭和控制原住民。混血儿被强行从他们的母亲身边带走,一直保持隔离,因为他们被认为至少仍有机会变成人类。(直到最近,这种事仍在西澳发生。)
因为大型矿企,特别是康锌矿业,已经盯上这里,要进行深度开采,连这些不怎么样的可怜的保留地现在都受到了威胁。很多公司已经获许在原住民往日的领土开矿,用推土机把它挖成千疮百孔的沙坑,土地尽毁,留下穷困潦倒的人们。很多保留地被关闭,人们被遣送到镇上,他们在那里找不到工作。尽管这被称为“促进同化”,它只是另一种把原住民的土地转为白人所有的方法。不过,皮善朱拉人的处境比大多数其他沙漠中部和北部的部落稍微好些,因为他们乡野里的铀还没有被开采,也因为这片地区太过偏远。很多老人不说英语,整体来说,人们还能勉强维持文化的完整性。我也渐渐看明白了,大多数与原住民有关联的白人现在正与他们并肩抗争,想要保护他们所剩无几的土地和权益,最终实现黑人自治。考虑到农村白人的愤恨反应、澳大利亚人普遍的种族主义态度以及现任政府的种族灭绝政策,考虑到世界上其他国家似乎既不知情也不关心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化正在遭受什么,黑人自治是否可能,是个令人存疑的问题。原住民没有多少时间了。他们正在消亡。
我在下午三点左右抵达定居点外一英里处,成群兴奋的孩子们夹道相迎,他们咯咯笑着,尖声叫着,热情激昂地讲着皮善朱拉语。天知道他们怎么知道我要来的,但现在,从阿莱永加这条线一路往下,名为“丛林电报”的无法言明的通信网络或者“耳朵贴地法”,会告诉人们我在路上了。
抵达时,我又热又躁又累,但现在,这些讨人喜欢的孩子们,他们刺耳的笑声,让我精神振奋。他们多么自在。我在大多数孩子身边都会稍有不安,但原住民孩子不一样。他们从来不发牢骚,也不要求什么。他们直率,充满生活乐趣,而且彼此之间如此亲爱大方,马上就融化了我。我拿我的皮善朱拉语出来练手。愕然地沉默,然后哄然大笑。我由他们去牵骆驼。我的背上有孩子,骆驼腿上和鞍座上趴着孩子,到处都簇拥着十来个孩子。骆驼对他们有种非常特殊的态度,会由他们做任何事,所以我无须担心任何人受伤。巴比尤其喜爱他们。我记得在乌托邦,他白天被拴在树上时,看到孩子们放学后朝他蹦跳着过来,马上就会坐下,开始打瞌睡,满心欢喜地期待着这些小人跳上来,撞上来,拉扯推搡他。等我正式到达村里时,每个人都出来迎接我,都用行话提问,因为消息已经传开,昆卡拉玛-拉玛(疯女人)会讲流利的语言。我不会。但似乎没关系。
我这样穿越皮善朱拉人的领地,是最好的方法。他们与骆驼有特殊的渊源,因为他们是一直使用骆驼徒步旅行的部落,直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汽车和卡车最终接任为止。我的整个前半部分旅途都将穿过他们部落的领土,或者说是所剩无几的部落领土,那里,一大片保留地由白人官僚统治,零星分布着传教士和政府的定居点。
我在阿莱永加停留三天,跟人们交谈,对这个地方大致有了感觉,我和一名学校老师及他的家人住在一起。我本来深爱扎营住下,但不太好意思让人为难,他们或许不想有个白人到处闲晃,打探他们的家事。在我见到的所有定居点和营地里,我尤其注意到一件事:很多老人都失明了。沙眼(一种慢性结膜炎),糖尿病,耳部感染,心脏问题和梅毒只是破坏原住民人口数量的几种疾病,他们的生活里没有像样的住房、医疗设施和合理的饮食。据某些人报道,婴儿死亡率是千分之二百,尽管官方估计没有这么高。数字还在增长。眼科专家霍洛斯教授在原住民中组织过一次眼疾的全国性调查。他陈述:“很清楚,原住民有全世界最糟糕的种族性失明率。”
除去这些事实,也能看出,现任弗雷泽政府准备好要猛力削减原住民事务的预算。这种削减已经摧毁了原住民健康和法律援助组织的工作。
同样离奇的是,澳大利亚广播委员会居然被联邦健康部长要求,取消一部关于北部领地原住民失明问题的电影上映,因为它可能会损害那里的旅游业。
再瞧瞧这个:昆士兰州的州长比耶基·彼得森先生要求联邦政府停止霍洛斯博士的反沙眼小组,阻止他们在昆士兰州工作,因为两个原住民现场调查员在“为原住民登记参加选举”。
其余时间我都在为骆驼操心。泽莱卡的可疑肿块大得让人疑心。我检查她的鼻栓时,发现内钮断裂了。哦,不,不要再来一次了。我把她绑起来放倒,让头扭到一边后,塞进一根新的鼻栓。透过她的吼声,我几乎无法感觉到自己的思考,也没注意到巴比在悄悄地从身后靠近我。他咬了我的后脑勺一口,然后飞奔躲到杜奇身后,和我一样,他也被自己的无耻行为震惊了。骆驼们都是一伙的。
等都休息好了,我认为大多数问题都消除了之后,我们出发前往南方四十几英里处的坦佩驻地,走一条穿过山脉的闲置小径。我对自己在这些山丘间的定位能力有点儿担心。阿莱永加人大大挫伤了我的自信心,他们坚持要求我到达另一边时用双向无线电呼叫他们。那条小道十年没人用过了,有时可能很不显眼。山脉本身是一连串横亘于我的旅行方向的大山、深坑、峡谷和坳地,一路延续到坦佩。
很难形容澳大利亚的广大沙漠,因为它们的美并非只是视觉上的。它们有种令人敬畏的壮丽,可以让你满心狂喜或恐惧,通常二者兼具。
第一晚,我在一处决口扎营,靠近一个农家小屋的废墟。我在一只乌鸦的嘀咕声中醒来,它就在离我不到十英尺的地方注视着我。黎明前的光线是半透明的影青色,透过树叶,营造出一片仙境。这种郊野的特征在一天之内奇妙变幻,每种变幻对人的情绪都有影响。
我手握地图和指南针出发。每隔一个小时左右,我在寻找正确路径时都会肩膀紧锁,胃部纠结。我迷路过一次,最后走进一个三面包围的箱形峡谷,不得不原路返回那条被一连串牛径、驴径毁掉的小路。但持续的不安蚀干了我的能量,我大汗淋漓,紧张万分。这种状态持续了两天。
一个下午,在我们午休过后,有东西从巴比的背上掉下来了,他突然陷入恐慌。因为泽莱卡鼻子酸痛,我现在让她领头,巴比殿后。他一次次尥蹶子,越是这样,就有越多的小包裹四处乱飞,他就越是丧失理智了。等他消停下来,鞍座已经挂在他颤抖的肚皮下面,货物散得一地都是。我切换成无意识模式。其他骆驼都快吓丢了魂,准备打道回府。哥利亚在他俩之间飞驰,基本上在制造混乱。视野之内没有能用来拴他们的树。如果我这个时候搞砸了,他们可能会撂挑子跑走,我永远不会再见到他们。我没法回过头去管巴比,于是我呜嘘着让头驼坐下,把鼻绳系在她的前腿上,这样如果她试图起身,就会被绊倒。我以同样的方法系好了杜奇,并用一根围篱树枝敲打了哥利亚的鼻子,于是他一溜烟就跑走了,然后我回去找巴比。他因为害怕,直翻白眼,我不得不对他说话,安抚他,直到我知道他信任我了,不会踢人。接着我用膝盖顶起鞍座,解开他背上的肚带。我轻轻地把肚带摘下来,呜嘘着让他像其他骆驼一样坐下。我发现稍远处有一棵树,于是把他狠揍一顿。整个行动迅速、自信、沉着、精确,就像奥地利的时钟装置。但现在,不知肾上腺素的泛滥激起了什么毒素,它像卡亚霍根河一样冲击着我的血流。我躺倒在树旁,像巴比一样猛烈发抖。我打他的时候失控了,我开始认出自己行为中有某种“科特型人格”。这种脆弱,受到恐吓时的尊严尽失,在旅途中时常冲到我的情绪一线,我的动物们首先遭殃。如果像海明威提到的那样,“勇气是重压之下的优雅”,那么这趟旅程一而再再而三地证实,很遗憾,我缺少这种东西。我感觉羞愧。
从那次事件中,我也学到其他几件事。我学会要保存能量,至少允许一部分的自己相信,我可以应付任何紧急情况。我还意识到,这趟旅程不是儿戏。没有比必须想着如何生存更加真实的了。只要你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信任征兆就没问题。我变得非常谨慎,也开始回到现实,沙漠比我所能领悟的更加广大。不仅空间是个无法领悟的概念,就连对时间的理解都需要重新评定。我在把旅程当做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对待。一大早起床(哦,睡过头的那种内疚),煮茶,喝茶,快点要晚了,是吃午餐的好地方,但我不能停留太久……我就是没法让自己摆脱严格的桎梏。我对自己大发雷霆,但我由它去。最好先观察观察,以后等我感觉更加强大时,再跟它搏斗。我有一座钟,我告诉自己它只用作导航,但偶尔会偷偷地瞄上一眼。它在捉弄我。在下午最炎热的时候,我疲倦、疼痛、苦不堪言时,时间在嘀嗒声中流逝。我承认,那个阶段,我对这种荒谬专制的设备有种需求。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我知道自己害怕某样东西,比如混乱。就好像它在等我放松警惕,然后扑上来突袭我。
第三天,让我大大宽慰的是,我找到了通往坦佩的常用营站小道。我用无线电机——那个我不想要的行李,那个累赘,那个侵犯我隐私的东西,那个我纯粹姿态上的脏污大补丁——呼叫阿莱永加。我对着它尖叫说我很好,除了静电,没有其他回应。
到达坦佩后,我和管理营站的人吃了一顿愉快的午餐,然后用他们贮水池里珍贵甘甜的雨水灌满我的水壶,继续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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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坦佩后不久,我就穿过一道宽阔的河床,赤脚啪嗒啪嗒地踩在滚热的河卵石和软木枝上,高兴地享受着闪烁的沙子在我脚趾间的咯吱声。然后我见到了我的第一座沙冈。这片郊野前一季有过林火,接着就是暴雨,所以现在的景貌交织着亮橘、墨黑和乏味的绿绿黄黄的荧光色。还有谁听说过这样的沙漠?而且最重要的是,还有那全年无云天空的酷热深蓝。到处都有新的植物,我之前未曾注意过的路径与图案,烧焦的小块灌木丛像老鸦的羽毛一样支棱在风起涟漪的山脊上,可供搜寻和采摘的新鲜灌木食物。这是美味的新郊野,但也让人疲惫。沙子拖在我的脚下,初期的兴奋感退去之后,重复的沙丘催我困倦。沙浪的寂静似乎要让我窒息。
不过,我当时至少已经学会与苍蝇共存,甚至懒得把它们从我的眼睛上刮走,它们成千上万地扎堆在那里。在养牛场通常比在干净空落的沙漠更糟。蚂蚁们上晚班。在蚊子接管苍蝇前,那幸福的一小时里,大量讨厌的小生物会在我喝杯来之不易的茶时爬上我的裤管。当然,这取决于我在哪里扎营,我很快学会远离舒适平坦的黏土地。找到好的扎营点,另一件麻烦事是刺。干旱的郊野有多种多样的刺。有挂在毛毯、套头衫和鞍布上的小毛刺,有扎进狗爪里硬实的老刺,还有像大头钉一样刺穿裸肉的巨刺。
我预计抵达艾尔斯岩之前有大概两周的旅行时间,我并不期待到达那里。瑞克会在那里把我带回现实。而且我知道,岩石已经被开垦,被一车又一车的游客毁了。离开坦佩的两天后,等我靠近瓦莱拉牧场,游客们已经开始让我发疯。他们成群结队地乘坐过度装备的车辆来看澳大利亚的自然奇观。他们有双向无线对讲机、绞盘、头戴印有软木塞的滑稽帽子、史达比(矮胖啤酒瓶)和印着鸸鹋、袋鼠和裸女图案的皮质啤酒袋,带着所有这些东西在一条绝对安全的路上旅行。他们还有照相机。我有时在想,游客们随身携带照相机,是因为他们对自己在度假深感内疚,感觉应该花时间做点儿有用的事情。不管怎样,原本很好的人戴上帽子变成游客之后,就会变成没礼貌、喧闹、麻木不仁、乱丢垃圾的白痴。
我必须在旅行者和游客之间做出区分。我确实在路上遇到过一些可爱的人儿,但凤毛麟角。一开始,我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以礼相待。一成不变地,他们有十个问题等着问我,我言无不尽地妥帖回答。我为无可避免的尼康相机的咔嚓咔嚓声和超8毫米照相机的呼呼声摆造型。最后演变为,我每隔半小时就要被拦下来,等到下午三点——我的危险时刻,幽默感和洞察力统统弃我而去时,一个我甚至没法好好对待自己的时刻,更别说这些簇拥过来、挡我路、惊吓骆驼、耽误我时间、问些愚蠢无聊的问题、用胶片捕捉我的形象等他们回家后就能贴在冰箱门上,或者更糟的是,在故事大卖后把我卖给报纸媒体,然后在呛死人的浓烟里绝尘而去,甚至不给我一口水喝的这些傻子——我会开始变得刻薄。我的粗鲁举止让我感觉舒服一点儿,但不会舒服太多。上策还是远离大路,或者装聋。
那两周令人异常扫兴。最初的兴奋已经退去,琐屑的小疑心开始悄悄钻进我的知觉。当然一切都很不错,有时甚至有趣,但,嘿,那种意识上的霹雳雷鸣在哪里?那种人人都知道的,在沙漠里深受震动的感触。我和开始旅程时的自己完全是同一个人。
那些夜晚的几处营地太过荒凉,它们潜入了我的灵魂,我渴望在清空冷风中找到一处安全的角落。我感觉脆弱不堪。月光把影子化成敌意的形态,我很高兴还有小刨的温暖做伴,我们偎依在毯子下面,我几乎要把她挤死。我履行的固定仪式提供了另一个必要的结构。每件事都被正确而强迫性地完成。我睡觉之前,每样东西都正好被摆在我早晨需要的地方。旅程之前,我这个人无可救药地糊涂、健忘和马虎。朋友们都嘲笑我,说我很可能某个早晨会忘记带上骆驼。现在却截然相反。食物收好,水壶灌满水,拿出茶、杯子、糖和膳魔师,鼻绳系在树上。我就是这样在篝火旁卷开背包,研读起我的星象书。
如今我生活在星空下,所有的星星对我都有了意义。我夜里醒来小便和检查驼铃时,它们告诉我时间。它们告诉我,我在哪里,正往哪儿去,但它们冷得就像霜花。有一晚,我决定听听音乐,于是把埃里克·萨蒂15的磁带放进卡带机里。但听起来很陌生,很不协调,于是我关掉它,啜起威士忌酒瓶。我对自己说话,在舌头上反复念诵星星和星座的名字。晚安,金牛座阿鲁迪巴。再会,天狼星史里乌。明儿见,乌鸦座考沃斯。我很高兴天宫里有只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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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莱拉牧场完全不是一座牧场,而是一个面向游客的酒肆。我走进酒吧要了瓶啤酒,撞见一群典型的没教养的澳洲佬,全都在侃侃而谈,关于性和女人,这是他们的惯常活动。“哦,很好,”我心想,“我正需要这个。一些智力上的刺激。”他们当中一个丑陋、瘦巴巴、一脸疙瘩的小畜生曾在墨尔本当过送奶工,正在拿他详细到恶心的故事逗乐伙伴,关于他数不尽的征服性饥渴的家庭主妇的战绩。另一个当过旅游大巴司机,他说开车是一项可怕的“蛋疼”的工作,因为所有的女人都想要他的身体。天晓得有完没完。他的啤酒肚都要撑开衬衫上的纽扣了。我离开了。
我现在进入蛮荒的骆驼乡野了。他们的路迹到处都是,大杜英树几乎被啃得精光。萨雷已经把恐惧植入我的心里,要像畏神一般畏惧叛变的公骆驼,他们现在正要进入发情期。“先开枪,再问问题。”他一遍又一遍地警告我。于是我给枪上膛,把它吊回巴比的鞍座上。然后我想:“老天爷,就我这破运气,它会走火打伤我自己的脚。”于是我把子弹拿出来,在口袋里留了几排。
那天夜晚,我在某座山丘脚下的一处决口扎营。饲草丰美,水紫树,围篱树,盐丛,骆驼刺,金合欢,等等。我可以挖“亚卡”(像小洋葱),在煤炭上烤来吃。“这真惬意啊。”我自言自语,试图平息一种渐增的不安感。我想动物们也有一点儿敏感,但我只是把这归于投射作用。我发现那一夜很难入睡,等我最后终于睡着时,又被迷幻的梦境侵袭。
我比往常醒得要早,放了哥利亚去啃草。等我打包完毕时,他们已经跑了(径直要回爱丽丝泉),我在灌木丛里两英里远处赶上时,他们似乎十分害怕。“附近一定有野骆驼。”我通知小刨,尽管我没看到足迹。回来的路上,我无意中发现一处被废弃的原住民营地,用围篱树枝搭成,几乎被树下灌木掩蔽。
那一晚,我在安格斯丘陵营站与里德尔一家度过。他们把我推进浴室,把我喂饱,当我说起前一夜的经历时,里德尔太太说,那片营地里鬼多得连针都插不进去。
第二天早晨,我摆弄起装备来,给泽莱卡设计了一个新的松紧鼻绳,希望她不会再次犯病,又把巴比放回领头的位置,然后出发前往柯廷斯泉,我会在那里待上几天,想办法重新塞好杜奇的鞍座。装备还不够完美。
从那以后,游客让我不胜其烦,于是我定好了岩石的罗盘方向,出发翻越沙丘。跋涉穿过那片固化的沙海让我筋疲力尽,我决定骑上巴比。然后我看到了那个东西,有如被雷击中,我不敢相信那片蓝色的形态是真的。它漂浮着,诱惑着,闪烁着,看起来太大了。无法形容。
我滑下沙冈,催巴比快步穿过山谷,经过一片沙漠橡树的林海,爬上下一个斜坡。我屏住呼吸,直到能再次看到它。那块岩石的力量,无法解释,让我心跳加速。我没有预期见到如此古怪而有原始之美的东西。
我在下午进入游客村,这片广大国家公园的巡管出来与我会面。他是个好人,他的工作不像表面那样让人羡慕。他得保护那片微妙平衡着的乡野不受数量与日俱增的澳洲及海外游客的破坏,他们不仅没有沙漠生态学的知识,不知道他们的存在对沙漠生态的影响,还坚持要采摘野花、往车窗外面扔罐子、折断树枝当柴火用、无缘无故地点火,又不把火扑熄,然后在完美的大路上扬长而去,留下延续几年的车辙。他提供一辆大篷车让我休息,我接受了,还给我展示了一个给骆驼上绊放风的好地方,告诉我如果之后我在奥加斯岩群旁露营几天,他也不会介意。
这块伟大的巨石被肥沃的平原环绕,半径有半英里,因为额外聚水量的缘故,被繁茂鲜绿的饲草和野花覆盖,特别茂密,你都没法落脚。然后沙丘开始耸起,向外辐射,直至目力所及之处,橙色渐入灰蓝。
林火也扫掠了这片郊野,尽管让它现在看起来更加漂亮,更加翠绿,但我觉得可能会给骆驼带来问题。很多沙漠植物刚从土壤里冒头出来时,看起来那么美味可口,其实是在用各种毒素保护自己。尽管我知道泽丽会知道,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我对其他两头骆驼不太确定。因为骆驼中毒,很多早期勘探性质的远征都失败了。为了让我的动物不要迷走太远,泽丽和哥利亚的脚绊现在轮流被系上一根40英尺长的绳索,拴在树上。这是因为泽莱卡毋庸置疑是领袖,没有她,其他两头哪儿也不会去。但这也意味着,她没法待在他们身边,教他们什么该吃。我希望四周有足够的饲草,这样他们就不用尝试新东西。我后来才发现,他们其实对此非常谨慎。
我坐在第一座沙冈上,看着收拢的夜色将大胆刺目的日光色变成柔光的蜡笔画,然后愈发加深,变成孔雀羽毛一般的蓝紫色。在那片郊野中,这一直是我最爱的时段——光亮流连数小时,有种我在任何地方都未曾见过的透明质地。岩石没有让我失望,远远没有。全世界的游客都无法摧毁它,它那么巨大、有力、古老,无法腐坏。
只剩屈指可数的皮善朱拉民众留在这里。大多数搬去了更私密的部落区,只有几个人留下来照管他们神话中极度重要的神祇。他们靠售卖手工艺品给游客,过着贫乏的生活。他们叫它“乌卢鲁”。伟大的乌卢鲁。我好奇他们怎么能受得了,看着人们在求子洞里跌跌撞撞地乱转,或者爬上一边的白色粉刷线,没完没了地拍照。如果连我都几乎掉泪,对他们又意味着什么?西侧有一个小得可怜的用栅栏隔开的区块,写着:“禁入。原住民圣地。”
我问其中一个巡管对黑人的看法。“噢,他们都还好,”他答道,“他们是最大的阻碍价值。”我其实早有预料,事实显而易见,也没必要多说,游客才是阻碍价值——他们在侵扰本不属于且永远不会属于他们的圣地,而他们甚至没能开始理解它。至少这个人没有鄙视他们。
瑞克第二天到达,整个人精神饱满、热情高涨,全身充满能量。我当时在外探索,到南面的赤桉林里转了转。他宣布要给我一个惊喜,领着我回到大篷车。那个坐在我的床上、腿上绑着绷带、拐杖架在枕边的,是我亲爱的朋友小詹。我的第一反应是极大的宽慰、惊讶与快乐。第二反应是一个细碎的小声音在对我说话:“朋友们要一路跟着你吗?”我像闪光灯一样,先是一怔,然后才反应过来。詹妮这个锐利敏感的人从我的脸上读到了这种反应,清楚得就好像我冲她尖叫出来了一样,尽管我拼命试图掩饰。这为那艰难的一天接下来的时光定下了基调——一种微妙复杂不言而喻的紧张感,我们两人都更愿意拿瑞克当出气筒,而不是对彼此发泄。
詹妮在乌托邦从摩托车上摔了下来,在灰土里躺了好一会儿,无法动弹,一直盯着她撕裂皮肉下的骨头。这自然足以引发几波冲击反应及对人类生命脆弱的反思,她还未从中恢复过来。她没有能力处理当晚大篷车里的矛盾情绪,它像回荡在峡谷里的鼓声。我们谁也不能。
瑞克用他的投影仪给我们展示爱丽丝泉告别场面的幻灯片。我们坐在那里,小詹和我,就像那些余兴节目里的大头小丑,瞠目结舌,脑袋乱转。都是极好的照片,没有什么好抱怨的,但那个浪漫地沿路远足的《时尚》模特是谁?身后带着一群骆驼,头发被森林的风优美地扬起,因为背光变成了金色的光环。她到底是谁?永远别说照相机不会说谎。它说谎就像猪拱泥。它捕捉的是随便哪个刚好在使用它的人的投射,从来不是真相。你能非常生动地看出一批批图片如何随着旅途的发展急剧变化。
一开始,我觉得很难开口跟他们讲任何话,因为我身上似乎其实没有发生什么事。我只是带着几头骆驼走了一段路,仅此而已。但随着我们那一夜坐在一起,在大篷车的沉重气氛里,我的大脑开始炸开,迸出水泥和细铁丝网的碎片,我知道旅途要为此负责。它以我最始料未及的方式改变了我。它让我震动,而我甚至都没有注意到。它悄无声息地从后面偷袭。
接下来的两天,东奔西忙。詹妮泪目盈盈地等飞机回爱丽丝泉,我像个被捶扁的面团,而瑞克在拍我们。我们十分看不起他,将其看做一种形式的寄生虫、窥阴癖。我们无法或者不愿看到,这只是他处理那些让他自己感觉彻底力所不逮的情况的方式。然后我被留下和他一起。
杂志社坚持要求他拍些岩石的新鲜刺激的照片,这也无济于事。我在洞穴里摆造型,来来回回地走沙丘。我领着骆驼爬上悬崖,骑着它们穿过野花。“诚实新闻的态度哪儿去了?”我喊叫着,踩踏时把我的脸凝固成死灰般的怪相。可怜的瑞查德16,我给了他多少脸色。我觉得他有时真的害怕我。但他绝对很有胆量。我让他骑上杜奇,我骑上巴比,他开始畏缩并四脚腾跃。我冲瑞查德吼叫,让他稳住,但透过喧噪,我仍能听到照相机稳定的咔嚓声。我注意到很多摄影师身上都有这种特性——他们透过镜头观看时比没有镜头时更加勇敢。有意思。
我好几年来一直期待见到奥尔加岩群。它们是艾尔斯岩的姐妹,看起来就像被某个巨人从天上扔下来的红色长条大方包。从艾尔斯岩看去,它们是沿着地平线排列的一群薰衣草色鹅卵石。我想在那里待上几天,远离游客,转一转,探索一下,只是享受一下没有压力的状态以及属于我自己的时间,让我可以坐下来思考,理清纠结,不用去担心必须到达哪里,也不用关心其他人。我再次想逃离,重新夺回那种我离开红堤峡谷时以为会永久留存的自由感。它无法永久。
我走了20英里,穿过本该改善我而我甚至都没让它渗透进来的乡野。我很低迷,感觉受骗了,成为牺牲品,我的脸看起来就像一把中提琴。我恨瑞克,每件事都怪他。还有,他不爱沙漠,眼里没有它。他不属于这里,不会生火,不会做饭,不会修卡车。他就像离开水的鱼,觉得乡下无聊透顶。他会听音乐或者读书,直到我进入视野,他会用壮美的土地当背景拍他的照片。
另一件难事是,我对紧张的反应是让它增压,然后一通暴怒把它炸光,瑞克的反应却是生闷气。我从来没遇到过如此不可救药的闷骚男。我受不了。一天结束时,我几乎就要趴在他的脚边求他讲话,或者跟我吵,任何事都好。任何事。而小刨崇拜他。“背叛的小屁孩,”我心想,“你通常看人的品位是很好的。”
我们当晚在紧张的沉默中抵达奥尔加岩群,立马在下方直接扎营。它们洋溢着橘光,接着是红光,彩虹色的粉光,紫光,然后变成明亮月光下的黑色剪影。瑞克打电话给艾尔斯岩的巡管,测试他的无线电设备,但他不仅无法联系上20英里以外的巡管,反而跟阿德莱德的一个渔夫断断续续地聊起了天,那人在500英里以南。
“哦,好棒。好棒。幸好我们带上无线电设备了,对吧,瑞克?我是说,要是我在离最近营站一英里的偏僻地区流血快死了,却总可以和阿拉斯加的某个人愉快地聊天,这真不错啊。你不同意吗,瑞查德?瑞查德?”
瑞查德保持沉默。
那一晚我再也忍不了了。我揪住瑞克的胳膊,把他摁在我身边的火堆旁坐下,说:
“好吧,老兄,你赢了。我再也受不了了。我们必须得想个办法,因为这完全荒谬可笑。我们身处一片最魔幻的沙漠中央,在做着某件应该给我们带来喜悦的事情,而我们却表现得像个孩子。”
瑞查德继续盯着火看,脸上一副备受挫折的表情。他的下唇有一点突出。我再次尝试。
“就像两个和尚的故事,你知道吗。他们不允许跟女人有任何关系。不过呢,他们一起走路,看到一个女人在一条小溪里就快淹死了。一个和尚跳进水里,把她救到岸上。然后他们继续沉默地走了一会儿,突然第二个和尚再也没法抑制,说:‘你怎么能碰那个女人呢?’第一个和尚惊讶地抬起头来,答道:‘噢,你还抬着那个女人呐?’好吧,你懂我的意思,瑞查德,我们都是第二个傻和尚,很愚蠢,这让我开始喝酒,而我要烦心的事情已经够多了。所以,要么你马上离开,我把钱寄回给《国家地理》杂志,我们把整件事忘掉,要么对我们俩的共同目标以及如何实现它达成更好的理解,好吗?”
我们聊了。聊了好几个小时,把所有话题都摊到桌面上聊,最后一笑泯恩仇,成了朋友,这真是极大的安慰。我更加理解他,也更喜欢他了。他会变好的,这家伙。他不露锋芒得很。
我还说,他可以跟我同行去多克尔河,五天的路程,尽管我极度渴望再次独处,但鉴于他也想拍下原住民的照片,把他赶走的话似乎太没礼貌,这很可能是为数不多几个他可以拍照的地方之一。尽管我为这一预期感觉心神不宁(我知道原住民彻头彻尾地厌恶麻木不仁的游客把镜头伸到他们的鼻孔前面),我也想着,在他们终结前的这一阶段,得到任何新闻报道都是一件好事,条件是必须征得他们同意。另外,瑞克肯再次跟我讲话,且驱散了我们之间的紧张感,这一安慰几乎值得任何让步。
我当时没有认知到,我在任由自己更多地涉及如何书写这次旅程,而非专注于旅程本身。我没能明白,我已经开始把它看成一个写给别人看的故事了,有头有尾。
我们在奥尔加岩群待了几天,尽管它足够宜人——怎能想象它们落在其他地方——对我来说,还是有一种被束缚、被阻止、被限制的阴霾感觉。我不断想象,如果我是独自一人,会是什么样,会有多么好。不过我不再责怪瑞查德,而是怪我自己。我知道他在这里,我要负全责,我必须直面这个事实:这趟旅程不会也不能成为我计划和希望的样子。我非但没有看到潜在的可能,反而在为自己丧失希望而凭吊。
上路第一天,压力又开始积累。这是因为,在我装好1500磅的废物、走了20英里、卸下废物、捡好柴火、生了一堆火、为两个人做好了饭,又为两个人收拾完之后,我变得有一丁点儿计较。或许是低血糖的缘故,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在这样的一天过后,任何跟我打交道的人都最好有心理准备,等着我的火山爆发,尤其是,如果那个人在我做所有那些事情时只顾着拍我的照片,而没帮我做事。
一晚,我暗自冒火,然后往我的同伴身上扔了一串大蒜,嚷嚷道:“你的手要是没断,就把蒜剥好。”我们又回到了起点,瑞查德在生闷气,而我在想办法怎么把他杀掉,又不被人抓住。
第二天早晨,我离开营地时,瑞查德告诉我,他会在一小时内赶上,我听到这话只是单音节地哼了一声,继续走路。我走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然后两个半小时。瑞查德没来。“哦,老天爷,我得回头了,一定是车抛锚了。”
我往回走了五英里,这时我们见过的第一辆也是唯一一辆汽车开过来,停下。我问他们介不介意沿途开一小段路,看看能不能找到瑞查德冲进矮树丛的车辙,让我知道他有没有事。他们一路开回艾尔斯岩,回来说没见到瑞克。当时已经是下午晚些时分了,我开始真正担心起来。
“被蛇咬了?”我心想,“心脏病?”
我正准备离开这些新朋友时,一部丰田车冲上山丘朝我们而来,里面坐着瑞克,在听琼·艾玛崔汀17的歌。
“你上哪儿去了?”
瑞查德渐渐明白过来,带着某种腼腆和每个人面面相觑,说:“我只是待在营地里读书来着,怎么了?”
我能感觉我的嘴唇抿成一道暴怒的白线。其他人交换眼色,微妙地咳嗽,开车离开。瑞克道歉。我没说话。我的愤怒冰冷坚硬,感觉就像胸口里有个拳头。
然后雨来了。不知打哪儿来的愤怒雷云滚滚涌起,熙熙攘攘,冰雹与骤雨齐下。下猫下狗,下象下鲸,我在雨里踉跄而行,冰冷湿透,紧拥我的愤怒像抱着个婴儿。我像往常一样担心骆驼。而且我心力交瘁。被劳作和担心耗尽心力,被愤怒耗尽,被我的思想耗尽,它一圈圈地打转,一直回到这个核心事实:我被卷入了一场无意义的荒唐闹剧。
当然,那一夜,亲爱的小哥利亚决定,他不再喜欢被抓住拴在树上。我跑着追他超过一个小时。我进入精疲力竭的新领域。等我揪住他时,已经全身糊满冷泥,因为疲劳而发抖。我爬回营地,十分钟内喝下三分之一瓶威士忌,在无法控制的歇斯底里的哭泣中,我冲瑞查德大吵大嚷,然后颓然倒地,成为一摊语无伦次的烂泥。
那一夜,我们的关系中注入两个新元素。第一个是宽容,即,妥协的必要性。它为一段不太可能的友谊奠定了真正的基础,尽管这段留存下来的友谊也有高低起落。第二个是性。
啊。是的。愚蠢的我。我认为它不可避免,但回过头看,这是旅途中我在自由方面犯下的最糟糕的错误。它以某种古老隐晦的方式加深了我对瑞查德的投入。我无法再假装事情没发生过,继续贬损他的情感。瑞克·斯莫兰,摄影奇才,纽约犹太裔保命主义者,最卓越的骗子和操纵人心者,甚至毫不自知;多才、慷慨、奇怪的年轻人,感觉尴尬笨拙,躲在尼康相机后面,这就是与我的旅程无望纠葛的人;让我感觉被夺走了旅途原始意义与本质的人,从某个我几乎不曾注意的家伙变成了我脖子上的磨石、背上的十字架。这趟旅程本来特有的混乱动摇的元素一锤定音。它允许瑞克“坠入爱河”。不是跟我,是跟骆驼小姐。
不过,那一夜之后,我们对彼此都好太多了。瑞克开始真正做出努力的同时,我也开始与这一事实和解:他要么必须完全脱离这件事,要么完全参与进来。没法两相兼顾。从那天开始,他慢慢改变,接受沙漠对他的影响,开始认识它,继而认识自己。
我们路过拉塞特洞穴——可怜的拉塞特,那个丢了骆驼的财迷心窍的抢劫犯,最后死在沙冈里,手里还握着一枚鼻栓,一定是从他那受惊脱缰的骆驼鼻子上扯下来的。他在身后留下一个悬而未决的谜团,假设他发现了这么丰富的一个黄金矿脉,只要他活着回来,本该成为百万富翁的。直到那时,几乎仍与白人尚无接触的皮善朱拉民众试图保他不死,但就像很多运气不佳的探险家一样,他没能跟上步伐,死得很惨,离安全地只有几十英里。很多皮善朱拉老人记得他。我努力不去想他手里的那枚鼻栓。
我们离多克尔河还差一两天的路,这时旅途中的第一次大灾难发生了。我当时正小心地领着骆驼过河,以前那里是一条小径,这时,队伍最后面的杜奇打滑了,侧倒在水里。我回去看他,叫他站起来。我轻敲他的肩膀后侧,再次叫他起来。他可怜地看着我,对着脚呻吟。大雨让我视线不清,寒冷的激流把我冲倒。他的右前腿几乎无法使力。
我们那天在玻璃般明亮的深绿色光线中扎营。我不知道那条腿出了什么问题,从肩膀到脚,我刺戳、按揉并检查了一遍。腿很柔软,但看不到哪里有肿胀。我用了热敷法,不知道还能做什么。是骨头断了,韧带撕裂,还是什么?关键是杜奇没法走路。他坐在溪床里,很痛苦,拒绝挪动。我给他割好饲草,带到他身边,再次给他按摩肩膀。我拥抱他,对他体贴万分,与此同时我感觉想吐、疲劳又挫败。有个想法在侵扰我,我尽力防止它的接近。我可能需要打死我的孩子,旅途或许会结束,一切只是个愚蠢悲哀的笑话。我很高兴瑞查德在。
终于,雨过天晴。一切被洗刷得干干净净,闪闪发亮。我们休息了两天,然后缓慢费力地进入多克尔,和往常一样,那里有几百个兴奋的孩子等着我们。社区顾问给了我们一辆大篷车住,瑞克决定留下,直到我们知道杜奇的命运会如何为止。结果,我在那里等了六个星期,不知道那条腿会不会痊愈。瑞克待了两周。不是快乐的时光。
人的内里其实已经精神崩溃、一败涂地时,怎么还能在表面上维持平静、克制、明理?我一直觉得很惊异。我现在能看到,在多克尔的那段时间是一种精神崩溃的开始,尽管我当时不会这样形容它。我毕竟仍运转正常。那里的白人很和善,尽他们的最大努力逗我开心,照顾我,但他们不知道,我需要用我的全部精力待在那辆大篷车里,舔舐伤口。他们不会知道,他们的种种邀请把我掏空了,在道德上我太软弱,不忍拒绝,我无止尽的微笑掩藏着势不可当的绝望。我想躲起来。一睡就是几个小时,醒来时只有虚无。灰色的虚无。我病了。
不管我之前提出多少拍摄原住民的正当理由,现在统统被毙掉。再明显不过,他们憎恨拍照。他们知道这是剥削。我想让瑞克停下。他争辩说,他也有工作要做。我浏览了一遍《国家地理》杂志交给他记录花费的小册子。里面有“给本地人的礼物”这一项。我感到难以置信。我告诉他在镜子和珠子的名录下记上5000美元,然后把钱分发出去。我还意识到,无论我怎么写这篇文章,在《国家地理》这样一本保守杂志上的报道对人们不会有任何好处。他们还会是离奇怪异的原始人,被那些压根不关心他们身上发生了什么的读者呆呆地看。我跟瑞克争论,说他正从事某种形式的寄生活动,另外,鉴于每个人都把他看成我的丈夫,不管他们对他有什么想法,对我的想法也会一样。他们一如既往地礼貌恭顺,带我去打猎和采集食物,但壁垒一直都在。我知道,他不惜一切地用老生常谈来辩解,但内心已经撕裂,因为他认识到这是真的。
他该走了,感觉很挫败——他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一夜,我们听到营地另一头有恸哭声。他没告诉我,第二天一大早溜出大篷车,去了那里拍照。他哪里知道,他记录下来的是一场秘密仪式,是神圣的事情,但他够幸运了,没人用矛刺他的腿。直到他走了以后,我才知道,我能感觉到人们憎恶我们。不是公然的憎恶,从来都不会公然憎恶,但它就在那里,是一种感觉,我觉得只是因为他们可以看透我。似乎我的主要目的之一——和原住民打成一片——现在遥不可及了。
我把骆驼上好绊,留在镇外七英里的地方,那里的饲草最好。我随杜奇自由走动。我每天开车去查看他们,为哥利亚割饲草,我给他用绳索拉了一片围场,然后盯着似乎不见好转的杜奇。我决定搭乘邮政飞机飞回爱丽丝泉,请教某位兽医,请教萨雷,或者搞到一台便携式X光机。我无法形容降落在爱丽丝泉机场时那种失败的感觉。我发过誓永不回去,但现在好像我永远摆脱不了那个地方,甚至在距离上都无法远离它。我请教了每个人,试图从卫生部、医院甚至牙科诊所搞到X光装置。全都无济于事。反应都是一样。你只能等着看情况。
我飞回来。瑞查德离开了,车留给我。
接下来几个星期的日常乏善可陈。我通宵读一本拙劣的科幻小说,以防自己胡思乱想,早上强迫自己起床,开车出门查看骆驼。有时带上一大群孩子会更加愉快。但我第一次遭遇一头雄性野骆驼的那天,是独自一人。
“天啊,小刨,杜奇突然看起来大了好多,一定是这些绿饲草……哦,不。哦,上帝。出事了。”
那里,在我家泽丽身边欢跃、煽动我的小伙子们的是……我自己的骆驼那么心神不宁,我想如果我等待太久,他们或许会跟着跑掉。幸好,路的那头有个年轻的土著男人。他开车绕着公骆驼转圈,这样他们就够不着我,而我吓得魂不附体地冲出去,飞快地把泽丽拴到一棵树上。到目前为止还好。然后,我以光速闯回驻地。没有比来点危险更能促进血液流动的了。我一把抓住我的来复枪,和几个男人再闯回去。我几乎没有用过那家伙,仍然对它心有戚戚,扣动扳机时仍不自觉地闭上了眼睛。我把胳膊架在卡车上,开枪,没中,开枪,受伤,开枪,开枪,开枪,开枪,死了。
接着,我们坐在车里驱赶其他公骆驼,男人们用微不足道的小口径点22打他们。要打出很多伤口才能杀死他们,似乎每颗子弹都给我带来差不多等量的痛苦。看到如此骄傲的野畜倒下,十分可怕,十分震惊。人们怎么能为了娱乐射杀?这超出了我的理解范围。再就是懊悔。
格莱尼丝,一个为原住民医疗卫生处工作的护士,几天后到达。我立刻喜欢上了她。我们经常外出,跟女人们一起打猎,挖玛库(木蠹蛾幼虫)和蜜蚁,去打兔子,女人们发现了一个兔子窝,用铁锹一直深挖到地底,要是幸运的话,能钩出一把兔子来,她们熟练地把兔子脖子扭断,挂在卡车后面带回家,等着放进煤炭里烤。我热爱这种出征。二十个女人小孩会挤满丰田车,爬上车顶,全部有说有笑,我们会开上三十多英里到一个特殊的地方。瘦得皮包骨的癞皮营地狗会飞奔着跟车,狂吠乱叫,几小时后,我们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再累得半死地跟上。
格莱尼丝和我决定开车去贾尔斯,西边100英里处的一个气象站。那里有一个很大的原住民营地,有少数几个白人在运营驻地。我们抵达时,几个年轻人出来,邀请我们进他们的食堂。我们俩知道谈话不可避免,但谁也不想再经受那个。格莱尼丝是半原住民,比我更反感他们的黑人笑话。我已经学会置之不理。我们告诉其中一人,我们会往营地去。
“看看你们在那里能不能用车头挡板撞倒几个黑鬼,呵呵。”
我猛地让卡车倒车,车轮飞转时溅了他一身碎石。格莱尼丝探出窗外咒骂他。他惊诧得下巴都快掉了。
到了营地后,我们去跟几个女人聊天。过了一会儿,她们开始低语协商。一个老妇人走上前来,问我们愿不愿意学跳舞。当然愿意。我们被领到一处空地,在营地的视野之外。最老的女人们,丑得很有韵致的老太婆们,蹲在前面,年轻一些的女人和女孩则在她们身后聚到一块。格莱尼丝和我坐在前面,很多触碰、大笑,很安心。我的皮善朱拉语不足以理解她们所有的话,但无关紧要,情绪得到了传达。然后唱诵开始,由老妇人们领唱,不同的人在不同时间领唱。其他人找来树枝,在红土地上有节奏地交叠轻敲。我不知道要不要加入,不知道守则。但随着那嗡嗡作响、尘土交加的冥想音乐,我感觉喜不自胜,热泪盈眶。声音仿佛从地底升起。它如此完美地适宜,是结合与认同的歌,干瘪的老太婆们就像是土地的延伸。我太想理解了。这些微笑的女人们,她们为什么要为我们这么做?我化入一种归属感。她们在让我进入她们的世界。她们问我想不想跳舞。我感觉自己愚蠢笨拙,害怕起身。最后一个老妇人拉起我的手,伴着奇怪的咔嗒节奏和嗡嗡的旋律,她跳起舞来,并让我学她。我尽力了。我和她们一起大笑,年迈的老师拥抱了我。她再次为我展示每个韵律结束时难度很大的身体颤动。最后,我终于学会了,我们正经地跳舞,单脚蹦跳,在灰土细槽里慢吞吞地曳步,在结束时摇摆,转身,回来,再慢慢地围成圆圈跳跃。几个小时过去了,渐渐地,一项不言而喻的集体决定让女人们散开,舞蹈结束。很快每个人都离开了。我们站在那里,不知道她们对我们有什么期许。就在我们也准备离开时,其中一个老妇人朝我们走来,皱起她没牙的嘴,说:“六块钱,六块钱,你有吧。”她骨节突出的老手伸得很长,其他人转身观看。我目瞪口呆,无言以对。我没想到……我勉强挤出话来,告诉她我们没有钱。我把口袋翻空给她看。“两块钱,两块钱,你有吧。”格莱尼丝笨拙地四下摸索,把所有的零钱都给她了。我答应她,会送钱给她,然后朋友和我离开了。
回家的路上我们没怎么说话。我当时不知道,在舞蹈结束后送点儿小礼物不过是一种礼节规矩。感觉上,是一种象征意义上的失败,是对我永远无法进入她们现实的最后总结,我永远都是个站在外面往里窥探的白人游客。
于是它继续拖延,我那日渐衰朽的小希望、小梦想。杜奇的肩膀慢慢开始痊愈时(我当时已经将其诊断为肌肉撕裂),我在多克尔四处打听,看有没有哪位老人愿意跟我去皮帕拉朱拉。接下来的一百多英里,我想抄近路穿过乡野,但我知道,这样将穿过神圣的野地,一些零星散布的圣地,那里不允许女人前往。没有长者我无法成行。那将是最恶劣形式的侵入,但我极度想要远离路径。他们没有真的说好,但也没有说不,这是原住民中常见的礼貌形式,叫礼节偏见。我知道他们不信任我,尽管我没有相机。我从愤怒的社区顾问那里得知了瑞克做的好事,而我是同犯,我感觉很难面对他们。拍摄机密事件的恶劣程度远甚于在最刚烈的基督徒面前亵渎教堂。那里的原住民把旅行者归为两类:游客和人。我意识到,对他们来说,我已经变成了游客。
多克尔只有六个白人。他们都是好人。从社区顾问、机修工到门店经理,他们邀请我去烧烤,去野餐和打猎,但他们无法穿透我的阴郁。
到我准备好离开时,决定已经做出,没有老人想跟来。那意味着我得走160英里的泥土小道,尽管我预计不会见到车辆,还是不太向往。我不知道是否要继续。整件事似乎相当没有意义。我出卖了旅程,误解并办错了每一件事,我无法跟原住民打成一片,总是一个笨拙的闯入者。旅途丧失了所有的意义,丧失了它鼓舞人心的神奇特质,只是个空洞愚蠢的姿态。我想放弃。但放弃之后干吗?回布里斯班?如果这件事,我这辈子试图做的最值得的事情,都是个悲惨的败局,那到底还有什么能成功?我离开了多克尔,比以往更加不快,更加消极,更加软弱。
3
独自离开驻地时,我在每件事物中只能意识到一种单调,缺乏实质。感觉上,我的步伐极其缓慢,细碎,铅一般沉重。它们无法领我去向任何地方。一步一步又一步,冗长的步伐拖拉前进,把我的思绪向下拖进旋涡。乡野像是异星,褪色凋零,沉默无声,寂静怀有敌意,汹涌袭来。
我走了20英里,又累又渴。我喝了一些啤酒,已经准备收工扎营了,这时,透过醉意笼罩着的午后炎热,三头情欲旺盛的强壮巨大的公骆驼大步走来。
恐慌和发抖。恐慌和发抖。记得,它们会攻击杀人。现在记住,一,拴牢巴比,二,呜嘘他坐下,三,从枪套里取出来复枪,四,给来复枪上膛,五,举枪,瞄准,开火。他们只有30码远,一头正喷出圆拱状的鲜血。他似乎没在意。他们再次上前。
我从骨子里害怕。一开始我无法相信这件事正在发生,然后我相信这件事永远不会停止。我的耳朵砰砰作响,冷汗贴在我后背的凹处。我的视野被恐惧扭曲。接着,我缓过劲来,不再多想,做就行了。
嗞。这次擦过他的脑后,他转身缓步走开。嗞。再次靠近心脏,他轰然倒地,但只是坐在那里。嗞。爆头,死了。另外两头挪进了矮树丛。发抖冒汗,发抖冒汗。暂时是你赢。
我卸下骆驼的鞍座,给他们上了更紧的绊,不断环视四周。天色正在变暗。它们又回来了。我现在更加勇敢,打中一头,但只是伤了它。夜色来得太快。
火在月光白沙上摇曳,天空一片黑缟玛瑙色。直到我睡着之前,公骆驼环绕营地的低沉声响都非常靠近。我在月光下醒来,20码左右开外站着一头野畜,侧影轮廓清晰。我不想伤害他。他美丽而骄傲,对我根本没有兴趣。我再次睡下,迷迷糊糊地在驼铃声中睡去,他们在平静地咀嚼反刍食物。
天色破晓时,我已经在追踪他们,枪上好了膛,准备就绪。两头骆驼仍在那里。我不得不打死受伤的那头。我试过了。又是一柱鲜血,他咬住伤口跑开了。我不能追他,我有自己的性命要顾。还剩他了——最后一头年轻的公骆驼,一个美丽的家伙,一头月光色的骆驼。我做了一个决定。三头里面的这一头可以留下活口,除非他做出直接危害我人身安全的行为。愉快的决定。“对呀,或许他会一路尾随跟到卡那封。我就叫他阿鲁迪巴,他多么健美啊,小刨,跟杜奇真配。我根本不用打死他。”我溜回去抓骆驼。他看着我。现在还剩最后一头骆驼要抓,巴比。他带着脚绊飞奔而去,新来的公骆驼无精打采地在他身旁踱步。有另一头公骆驼跟得这么紧,我没法抓住他。我努力了一个小时,精疲力竭,真想打死巴比,把他肢解掉,但他们已经跑了。我拿起来复枪,走到那头此时兴奋得咕哝作声的年轻公骆驼周围30英尺以内。我在正好能打死他的地方放了一颗子弹。他没死,撕咬起来,对着自己的伤口咆哮。他不理解这种疼痛,我哭了。我再次朝他的脑袋开火,他坐下来,在自己的鲜血中汩汩作响。我走到他的脑袋旁,我们彼此凝视——他当时知道了。他看着我,我一枪打进他的大脑,近距离爆头。
是他自己要被逮住的,我没有袭击他。我继续走我的路。
我进入一个新的时间、空间和领域。千年纳入一天,一步即是万古。沙漠木麻黄叹息着向我折腰,就好像试图攫住我。沙冈来了又去。山丘起起落落。云卷云舒,还有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走不完的路。
太累了,我睡在小溪里,除了失败什么也不想。我甚至无法生火。我想躲入黑暗。我觉得肯定超过两天了,都走了这么远。但这里的时间不一样,它被一步又一步拉长,每一步都是一个世纪的循环思路。我不愿这么想,也为自己的想法羞愧,但我无法阻止它们。那枚冷淡、大理石般、残忍的月亮把我推倒,吮吸我,我躲不开它,甚至在梦里。
第二天和接下来的一天也是一样,马路,沙冈,冷风抽干了我的思想,除了走路,没有别的事。
乡野很干。骆驼怎么这么渴、这么瘦。夜里,他们进入营地,试图撞翻水桶。我给他们定量供应,没有多余的水。地图上写着“岩石水潭”。谢谢老天。在弹性时间的朦胧中,我在某处离开路径,走入了内地。更多的沙冈,然后是一条风刻石带,宽阔、干燥、荒凉,有一只死鸟和两处空洞。我心里有一根弦开始松动。一根重要的弦,压制恐慌的一根弦。我继续走。那一夜,我在那些沙冈间扎营……
天空是浅灰色的浓重。一整天都是灰色,光滑、半透明的,像青蛙的肚皮。雨点急速拍打着我,但不足以压住尘土。天空在冲垮我,掏空我。我俯身在微弱的小火堆上烤火,全身发冷。在冰冷沙冈间的某处,在被人遗忘的闹鬼沙漠里,我躺在我肮脏的毛毯卷里,那里的时间一直由星宿漫漫无期的转动衡量,或者由乌鸦醒来时的一声寒鸣标志开始。霜冻像脆弱的蛛网一般,结在我周围的黑色灌木丛上,闪着光芒的天空变得更加浓重。非常沉寂。我睡着了。在太阳把稀薄的光线洒在沙地前的几个小时,我突然醒来,试图从一个记不起来的梦中平定心情。没有参考坐标,没有什么来维持对世界的控制,让它不至分崩离析。除了混乱和人声,没有别的。
那个强壮的、憎恨的、有力的声音在嘲弄我、讥笑我。
“你这次玩大了。我现在逮到你了,我恨你。你真让人厌恶,不是吗?你什么都不是。现在你在我的手上,我知道早晚有这一天。你知道不用再跟我斗了,没有人会帮你。我逮到你了,逮到你了。”
另一个声音平静而温暖。她要我躺下来,保持镇静。她指引我不要放弃,不要屈服。她让我安心,只要我坚持下去,安静、躺下,就会再度找回自己。
第三个声音在尖叫。
小刨在黎明叫醒我。我离开了营地一段距离,在痉挛,冷到骨子里。天空是冷清的淡蓝色,没有同情,就像奥地利精神病患的眼睛。我再次步入时间隧道。我只有半个魂儿在那里,像个机器人。我知道我得做什么。“你必须这么做,这么做能让你活命。记住。”我走进那片在邪恶低语着的大海。我像一头动物,察觉到一种恐吓,一切都相当安静,但充满威胁,阳光的热度下,寒意如冰。我感觉它在看着我,跟着我,等着我。
我试图用自己的声音对抗那种存在。对着寂静嘶哑发声,又被寂静吞没。“我们只要,”它说,“走到范妮山,那里肯定有水。只要一步接一步走下去,只需要那么做,一定不能恐慌。”我能在炎热的蓝色远方见到范妮山,一定是它,我想到达那里,被那些岩石保护,那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渴望。我知道我很不理智。水还绰绰有余,完全能赖以到达温格里纳。我没有为突然的干旱做好计划——缺少绿色饲草。“但那里会有水,一定有水。他们不是告诉过我吗?要是没有怎么办?要是磨坊枯竭了呢?要是我没找到它呢?要是这条把我和骆驼牵在一起的小细弦断了呢?那怎么办?”走啊走啊走啊,永远的沙冈,它们看起来全都一样。我仿佛是在跑步机上走。没有进展,没有变化。山还那么远,太慢了。“现在过了多久?一天?这是最长的一天。要小心。记住,才过了一天。坚持住,绝对不能放弃。或许会来一辆车。没有车。要是那里没有水,我该怎么办?必须停止想这些。必须停止。只要继续走就好。只要一次走一步,这样就可以了。”我脑袋里的对话无休无止。一遍又一遍,一轮又一轮。
傍晚时分——慢慢移动的长影。山丘近了。“求你千万千万让我在夜晚之前到达。求你不要让我在这里过夜。它会吞噬我的。”
肯定在下一座沙冈后面。不,那就再下一座。行,好吧,下一座,不,再下一座,不,再下一座。求你了老天,我是疯了吗?山丘就在那里,我几乎能摸到它。我开始大喊,开始愚蠢地对着沙丘呼喊。小刨舔着我的手,呜呜咽咽,但我无法停止,喊个不停。我用慢动作行走。每件事都慢了下来。
然后,翻过最后一座沙冈,我离开了沙丘。我蜷伏在岩石上,一边哭,一边用手感受着它们的实在。我平稳地往上爬,爬上多石的峭壁,远离那片可怕的沙海。岩石沉重,阴暗,巨大,像岛屿般耸立。我匍匐着爬过一块于一片绿丛中隆起的巨大岩石。回首自己曾经走过的浩瀚沙海,那段记忆已经开始消逝——时间,令人疼痛的时间。我已经忘记大多数时日。它们从记忆里潜沉,只留下几个能记得的山头。我安全了。
“很容易找到磨坊,或者岩石水潭,随便啦。这里有个地方是有水的。一切都会没事的。”恐慌消融,我笑话自己这么荒谬,这是情绪上和生理上耗竭的后果,仅此而已。我之前没有问题。我会一直好好的。线头绑在一起了,我摸摸小刨。“小刨在这儿,没事的。今晚太黑了,没法找磨坊,刨刨,这里有一小片水紫树,那会让他们开心的,对吧,小家伙?我们明天会找到磨坊,鸟儿和路迹会把我们领到那儿。我会让骆驼们喝个畅快,但现在我要生起一堆熊熊烈火,喝点儿茶,还有喂你,我的小朋友。”
我睡得很沉,没有做梦,早早醒来,像老鹰出巢一般轻松清爽地起床。前一天的疲乏和大前夜的敌人都无迹可寻。我的头脑被冲洗得干净、欢快、轻松。四周的一切都爆发着生机与活力。色彩在新鲜的黎明晨光中舞动闪耀。清晨的鸟儿,有好几百只。精神抖擞的我飞快地打包,甚至非常熟练,像台精密机械。我不知怎的感觉变大了,扩张了。我走了100码后拐弯,磨坊就在那里。骆驼们喝水,小刨喝水,我洗了个冰冷振奋的澡。
离开磨坊半英里左右,我迎头撞上一群骆驼,有40头。流畅安静地掏枪。我眼看着他们像安静的鬼魂一样从山上的饮水点下来。我看他们,他们看我,我们走在同一条路上。我知道我这次不用开枪,但安全为上,那是这个特别游戏的规则。我对他们微笑。言语无法形容他们的美丽。领头的公骆驼领着他们稍稍向前,不停地向后扫视、审度局势。他们停下,我也停下,僵持。我对他们尖叫、呵斥、大笑。他们看起来有点探询的意思。我朝大公骆驼的方向挥舞胳膊,大声命令式地说:“嘘……”他看起来极其厌烦。我朝空中放了几枪,他懂那个声音。他赶拢他的家族,猛咬他们的脚踝,他们后劲十足,直到40头美丽、自由的野骆驼全都开始顶撞,飞奔着冲下山谷,满是回声和飞沙走石,然后就没影了。我现在开始记起自己刚才到底是谁。
那一夜,我正准备就寝时,听到远处有汽车的颤动声。这么陌生不协调的声音。我不再需要车,不想要车。它们会是一种侵入。我甚至稍微有点儿害怕它们,因为我知道自己仍有点疯癫。“今晚来点人类的陪伴,好还是不好,刨刨?好吧,让我们借出火堆,聊聊天吧。但对他们来说,我是正常人吗?要是他们问我问题怎么办?我要说什么?最好就是拼命微笑,别打开话匣子的陷阱,对吧,小狗,你怎么看?”我在自己的脑袋里搜求,试图找出谈话的诙谐,那东西早被几周的经历炸成碎片了。“哦,老天,他们看到火了,过来了。”我紧张地检查自己有没有发狂的迹象。
是原住民。热情、友好、欢笑、兴奋、疲累的皮善朱拉原住民,参加完华伯登的一个土地权益会议,从温格里纳和皮帕拉朱拉回来。不用害怕,他们对沉默非常自在。不需要任何虚意假装。茶壶四处传递。有些人坐在火旁闲谈,其他人继续开车回家。
最后一辆车,一部老旧的古董霍顿,轧轧地驶来。一名年轻司机和三位老人。他们决定留下过夜。我分享了我的茶和毛毯。其中两位老人安静微笑。我也沉默地坐在他们身旁,让他们的力量渗入。我尤其喜欢其中一位。一个侏儒般的人,有舞动的双手,挺直的脊背,站着,一只脚上是巨大的阿迪达斯,一只脚上是袖珍女鞋。他把烤得最好的一块兔子肉递给我,正滴着油脂和血,烤焦的皮毛发出臭味。我感激地吃掉。我记起,过去几天,我都没有像样地吃过东西。
我不太喜欢的是一位健谈的老人,他能讲一点英语,对骆驼了如指掌,很可能对世界上的别的事物也是。他很聒噪,很自我中心,不像其他人那么沉着。
一大早,我煮上茶,开始打包。我对同伴们讲了一点我的事情。他们决定,当中一位会陪我去皮帕拉朱拉,两天的路程,沿途照顾我。我很肯定会是多话的那个,说英语的那个,我的心一沉。
但就在我准备带着骆驼启程时,加入我的竟是小老头。“埃迪先生。”他边说,边指向自己。我指向自己说“罗宾”,我估计他认为是“兔子”的意思,因为那是皮善朱拉语里的“兔子”。似乎足够恰当。然后我们开始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