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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很甜:“85后三毛”肯尼亚90天独行记》第二章 马赛马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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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希望自己能够传达……狮子仅仅转过头那一瞬间的动作的完美。但是语言在这里无能为力。如果你想感受这一切,最好在心里想象。”

——扬·马特尔《少年Pi的奇幻漂流》

1.不是所有的角马都迁徙

想象一下,每年七八月间,整座城市停水,食物售罄,你必须和150万同胞一起拖家带口,长途跋涉八百公里前往北方,其间需蹚过两到三条河流,沿途还不时有劫匪路霸想把你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兄弟姐妹拖走弄死。不凑巧的是,很可能你的妈妈和姐妹还有孕在身。你们到达北方后待不了三个月,北方又开始淹水,不得不再跋涉八百公里回家。

想想就觉得闹心。但这就是居住在坦桑尼亚塞伦盖蒂的非洲角马(wildebeest)的宿命。初见wildebeest这个词时,很难不与wild beast(疯兽)混淆。角马的确相貌狂野,牛头马面,弯腰驼背,脖子上的鬃毛稀疏而凌乱地披散在背上,很像被风掀开的秃头上那片单薄的头发,下巴上还有一大把白胡须,看上去确是不羁而奇特的疯汉。非洲人民也很不护短地称它们为“非洲小丑”,说它们是各种动物的残肢拼接起来的——整个一个科学怪人。

但你在八至十一月间的马赛马拉见到的几乎每一只“科学怪人”,都是一场长征的顽强幸存者,因为马赛马拉不是角马的家。

事情要从雨说起。

东非每年经历两次雨季:三至六月间的长雨季和十至十二月间的短雨季。雨水是草生长的必要因素,但角马最爱的是短草。虽然每年雨季的时间会略有变动,但角马的迁徙模式则是固定的:从大本营——坦桑尼亚的塞伦盖蒂,迁往避难所——肯尼亚的马赛马拉。塞伦盖蒂和马赛马拉同属于塞伦盖蒂生态系统,是同一片草原,不过是由于国界的人为划分,被分在了两个国家。虽然听上去角马进行的是了不起的跨国大迁徙,但它们只是从一片草原的南边迁到北边。

角马的家本在恩杜图——是南塞伦盖蒂与恩戈罗恩戈罗高原(Ngorongoro)之间的一片特殊地域,这里的草含有丰富的磷、氮等矿物质,养育着一代代的角马繁衍生息。四至五月间,居住地的草日渐被吃光,角马面临“不搬迁就去死”的困境,开始向塞伦盖蒂西北的草区缓慢挪动。六月长雨季结束,大部队向北挺进塞伦盖蒂中西部,这也是角马意乱情迷的时期,九成母角马在这段时间怀孕。七月到八月,角马们继续向北,一路集结,在马拉河对岸鲜美绿草的诱惑下准备“天国之渡”。八月末,几乎所有的角马都已经在马赛马拉一边,直到十月短雨季来临,马赛马拉一边的草也被吃得差不多了,角马准备回家。十一月,塞伦盖蒂莺飞草长,马赛马拉则有淹水的危险,角马继续沿着顺时针路线,取道马赛马拉东路,从塞隆奈拉回到老家恩杜图。十二月到来年三月,安居乐业,吃草发情。

每年有近25万匹角马在迁徙途中死去,50万匹幼儿在回程后新生,循环往复,生生不息。

但不是所有塞伦盖蒂的角马都迁徙,也不是所有迁徙的角马都过河,更不是在马赛马拉就一定能看到“天国之渡”。这是关于地球上最浩大的哺乳动物迁徙的主要迷思。

比如,恩戈罗恩戈罗火山口壁以内的角马就从不迁徙,因为火山口内的生态系统与外界完全不同,它们天生占据了有利地段,捧着金饭碗出生,整个一个二世祖一样,不用为了一口吃的奔波。而迁徙的角马到达马拉河附近之后,有些宁愿留在河的这一边,依靠河堤上仅存的草生存,撑得下去的一部分则在大部队的回程路上与之会合。至于能不能在马拉河边看到角马过河,则是两三天的游猎之旅完全不能保证的。

2.不如归于想象

在朋友的热情招待下,我这个本来放弃了马赛马拉行程的人意外享受了一次奢华之旅。

出了内罗毕,看见金合欢,才觉得是在非洲了。这种平顶的树像巨伞一样突兀地出现在路的一边,出现在什么都没有的荒原中,出现在只有非洲才可能看到的一口气延伸到地平线尽头的云层下。

马赛人拿着长矛,匪夷所思地站在金合欢树顶极目远眺,是我想象中的非洲。

金合欢的世仇是长颈鹿。这是从爱尔兰乐手葛道夫的非洲游记中看来的故事:很久很久以前,长颈鹿是没有这么高的(现在大概有三层楼高),因为和河马、大象这些又重又凶的草食动物相比,温和的长颈鹿不具备任何优势,所以它们开始伸长脖子纵向发展。很久很久以前,金合欢的高度是无敌的,直到一种睫毛弯弯一脸无辜的动物越长越高,高到可以吃到它们的时候,金合欢开始反击了。金合欢开始长刺,能把人手整个划开,但是很快,长颈鹿就进化出了一种皮层坚硬的上腭和不烂之舌,可以哧溜一下卷起金合欢的树枝,撸下花蕾和嫩叶吃。金合欢很绝望,又过了上千年,它开始从叶子释放一种腐臭的毒物,目的是恶心长颈鹿,但是长颈鹿是很随和的动物,再难吃也好过饿死,所以毒物也没有用。金合欢不屈不挠,继续进化出一种预警措施,每当有长颈鹿逼近时,金合欢就会用某种“长颈鹿快闪急急如律令”的气味通知下风区的其他树,但是长颈鹿只用了区区20年的时间就破解了这种咒语,开始从上风区出其不意地偷袭金合欢。

到目前为止,金合欢还没有进化出下一个与长颈鹿斗智斗勇的致命武器。但是谁知道呢,再过一百年,说不定故事可以继续讲下去。

旅行社安排的是马赛马拉历史最悠久的一家度假酒店——奇可洛。在坑坑洼洼的烂路上颠簸五个小时后,司机把我放在奇可洛的前廊处,叮嘱我就在这儿待着等我的团友。然后我的眼眶就湿润了——

这哪里是非洲?!肤色雪白的欧洲老夫妇、富庶的印度大家庭和操着各地乡音的中国旅行团在酒店大堂谈笑风生,穿深蓝色马球衫和卡其色长裤的年轻男子对手边挽着的女友露出威廉王子式的微笑,甚至当衣着传统的红衣马赛人热情地为客人提起爱马仕的行李箱时,你都还怀疑这是不是酒店服务员的角色扮演。

背着过头高、四十升大包的我像汤姆森瞪羚一般不知所措。接下来的两天,我将和七名千里迢迢前往非洲考察道路安全的我国同胞一同见证奇幻的非洲大草原。

汤姆森瞪羚,是我们傍晚第一次游猎时见到的第一种动物。很明显,汤姆森瞪羚是由汤姆森先生发现的瞪羚,另有一种由格兰特先生发现的瞪羚,很没悬念地就叫格兰特瞪羚。两位先生发现的瞪羚的唯一区别就在于:大多数汤姆森先生的瞪羚有黑腰线——少数格兰特先生的瞪羚也有——好吧,就在于白屁股,汤先生的瞪羚的白屁股止于尾巴之下,而格兰特先生的瞪羚整个屁股都是白色的。

这种白肚皮、黑腰线的棕黄色汤氏生灵是迁徙大军的殿后部队:20万匹斑马打头阵割倒长草,150万匹蓝角马紧跟着吃短草,50万只汤姆森瞪羚则啃食角马大军横扫过之后长出的新草。

为什么斑马走在前面?我们技高人胆大的司机兼导游史蒂夫说,马赛人相信斑马和角马是好朋友,角马的嗅觉极好,可以闻到百米以外的水源,但角马头低低眼耷耷,只顾着低头吃草,所以需要视力极好的斑马来开路。

虽说每匹斑马的条纹都是独一无二的,但就像我们并不以掌纹来辨认亲友一样,斑马眼中的斑马也都是形态各异的,并不依靠纹路来认“马”。而且,条纹的生物作用还不能明确,有人说是保护色,但是黑白色的斑马站在黄绿色的非洲大草原中分明扎眼得厉害,不过由于斑马最主要的天敌狮子是色盲,因此这种说法也能说得通;也有人说是为了混淆视听,因为斑马扎堆挤在一起的时候,远看就像一头莫名其妙的巨兽,分不出哪里是头,哪里是脚,这也不无道理,看久了斑马群确实觉得头晕。

那些跟在妈妈身边的浅棕色小斑马还是一副马瘦毛长的样子,像驴一样可爱。它们的棕色会慢慢褪去,长出鲜明的黑与白。圆耳朵时而直立,时而警觉地向后背,时而又显出害怕的样子,耳朵向前耸动。成年斑马则有齐刷刷的短鬃毛和圆滚滚的屁股,在云层密布的非洲天空下显出一种诡异的和谐。

这种看似温和的食草动物却从来没有被彻底驯服过,有着非洲大陆上唯一没有被殖民过的埃塞俄比亚人一般的骄傲和捉摸不定的个性。

但非洲草原的主角从来不是斑马,非洲五霸(Big Five)——非洲象、非洲水牛、黑犀牛、狮子和花豹才是游猎之旅的目击目标。

到非洲之前,我总是弄不清五霸究竟是哪五个——论个头,长颈鹿怎么也能排得上号吧?论名气,角马怎么会没有一席之地?论残忍度,尼罗鳄和河马杀人如麻。后来才知道,五霸是巨兽猎人发明的说法,根据徒步狩猎的难度和危险度选出,国际狩猎俱乐部奖励集齐五种猎物的猎手,设有“非洲五霸大满贯”的奖项。

“你看你看!是黑犀牛啊!”

“是啊是啊,那么黑!是黑犀牛。”

“猎豹都看到了,五霸都看齐啦!”

“那头大公象的牙真不赖!”

“你怎么知道它是公的?”

“废话,难道母象有象牙吗?”

我们的团友都有丰富的野生动物知识,每当他们兴奋地谈论着新鲜的动物时,史蒂夫都会笑而不语。我忍不住问他在笑些什么,他才给我详细解释。

“你们很幸运,一出发就看到了黑犀牛。这是马赛马拉最难见到的动物,整个保护区1500平方公里,只有20多头。但是,叫它黑犀牛不是因为它是黑色的,同样,白犀牛也不是白色的。黑白犀牛的说法是从荷兰传来的口误,荷兰人说的宽被我们听成了白,所以把宽嘴犀牛误会为‘白犀牛’,尖嘴犀牛就顺理成章地被叫作‘黑犀牛’了。你看,这头犀牛的嘴很尖,因为黑犀牛吃的是嫩叶子,需要灵巧的嘴摘下来才能吃到。白犀牛的嘴则像割草机一样,吃的是草。”这么复杂,我也懒得给团友翻译了。

“那么,屁股上长甲的电影里的坏角色,都是什么犀牛?黑犀牛的屁股上可没有甲。”我印象中的犀牛总是一副装甲部队的形象。

“有一种印度犀牛,可能是你说的那种。”史蒂夫真是渊博。

“快看!尿了,尿了!”团友们站起来大喊。四驱车的顶棚已经升高,大家都可以站起来观看巨兽,史蒂夫赶紧回头制止他们。在马赛马拉,高喊、吹口哨、发怪声、敲车窗等任何滋扰动物的行为都是违规行为,被保护区发现会处以高额罚款。

与其说是在尿尿,不如说黑犀牛在像吹竹箭一样奋力吹出一大泡尿。黑犀牛和狗一样,也有到处占地盘的习惯,用臭迹表明身份。“声音会消失,但气味却留了下来。只有小便是永恒的。”

“至于大象,非洲象无论公母都有象牙,这是和亚洲象最大的不同。”

我记得在《夜航西飞》中,柏瑞尔提到象的聪明劲:一群大象会背对着猎人,把有巨大象牙的头象藏在象群里,让猎人无法确定目标。死去的大象尸体也会被藏起来,不给觊觎象牙的人可乘之机。这是真的吗?

“大象是特别聪明的动物。有人说它们会为死去的同伴建秘密墓地,尸体被放在一片圆形地面的中心,四周都没有草。但是那些大象不是事先就准备好墓地的,而是在死象的四周一点儿一点儿地把草啃完,直到啃出一个圆之后,象群才离开。虽然事后找到时,它们会觉得是某种神秘的图腾象征。”史蒂夫尽量回答我。

一趟游猎几乎看全了所有的五霸——除了花豹,只看到了猎豹。花豹、猎豹,傻傻分不清楚的大有人在,我就是其中之一。其实两种豹放在一起看很容易区分,猎豹看起来更加瘦长、高挑,脑门更平一些,造型十分流线,总有两条泪痕;而花豹则圆头圆脑的,更像老虎一些,而且斑点更大更圆。从栖息习惯上来看,猎豹习惯生活在一览无余的空地,比如大荒漠、大草原和灌木丛里;花豹则更喜欢上树,把猎物藏在树上,也常在树上睡觉。

眼前的两头猎豹瘦长优雅,看它们胀鼓鼓的肚皮应该是刚刚吃饱,不知道里面装的是哪种羚。它们满不在乎地在四驱车的包围下喝水、打盹。成双成对活动的两头体形相近的猎豹很可能是同一窝的兄弟,因为母猎豹通常是独行侠,不和同性一起行动,除非是带着自己的幼崽。在幼崽出生头一年半的时间里,母豹会倾力传授给幼崽各种生存和捕猎技能,一年半之后,母豹离开,幼崽中的姐妹也会在半年后相继离开,只剩下兄弟们生活在一起。

也看到了五霸当中最危险的水牛,它们脑门上的角座连子弹都打不穿,这种号称“非洲黑死病”和“寡妇制造者”的动物是非洲头号杀手,一年大概要杀死两百人,我猜,其中有不少是肯尼亚北部的尼洛特牧民;也看到了狮子,三头母狮在我们的四驱车旁闲庭信步,离我最近的只有一个车头的距离,母狮的腿上和下腹部还有没完全褪去的淡斑,史蒂夫说,因为她们还不满三岁;还有紫胸佛法僧——肯尼亚的国鸟,它的身上有彩虹的七种颜色,在刺蓟灌木顶十分显眼……

但这就是马赛马拉了吗?

没有拿着长矛的马赛人匪夷所思地站在平顶的金合欢树上,极目远眺属于他的土地。

在印度之旅中结交的好友智明写信给我:

“丫头,一直有种画面是,你正对着肯尼亚的草原,傍晚之时,橙红的太阳就挂在地平线上,那么大那么圆,羚羊们安静地啃食晚餐,抬头一望,半天全是不知名的鸟群,以优美的角度划出苍穹的拱顶。”

也没有这种画面。

上车,司机间无线电联系找动物,各司机赶往动物出没地,停车拍照,驱车离开,这就是马赛马拉了。

你没有时间与优雅的长颈鹿长久地相互凝视,也不能屏息等待狮子转过头一瞬间的完美,甚至是与一群水牛对峙时的胆战心惊,你也不会有机会体验。最浪漫的非洲步行狩猎时代已经过去,这里的天空和草原不属于你,你只是一个强行闯入者,和至少四五十人一道,用长枪短炮逼近那些生灵,追踪它们,只为一个最佳镜头。

人们失去了一种耐心,一种和动物同步的耐心,也就是凯伦·布里克森所说的静止的资质——与风同行,与草原上的颜色和气味相融的资质。

标准化的游猎之旅粗暴地简化了一切。

不如归于想象。

3.如今的马赛人

曾经是草原上让人闻风丧胆的莫兰(moran,武士)和偷牛贼,曾认为世界上所有的牛都是恩盖(Ngai,马赛人心中唯一的神)对他们的赐予,曾蔑视一切地域界限,拒绝肯尼亚和坦桑尼亚政府为他们做出任何安置的马赛人,现在站在奇可洛的大堂,为自助餐后的客人表演阿杜木跳高舞。现在的马赛人,是肯尼亚原始部落中最易接近的一个群体,与马赛马拉一起成为肯尼亚旅游业的代言人。

他们依旧穿着轮胎底做成的凉鞋,披着红格子布的斗篷,手拿龙古木杖(rungu),按传统方式围成半圆。年轻的莫兰们依次走进中心,开始不费力地跳高。但他们至少都听得懂甚至可以说英语了,都不再惧怕摄影器材,可以搭着东欧老太太的肩膀露出洁白的笑容,在美国游客的要求下使用相机了。

姆皮雷是其中身材最颀长、跳得最高的莫兰。他把龙古木杖递给我,我自然地接过来,其他的莫兰便都起哄地笑了。“你接了我的龙古,就是愿意做我的妻子。”姆皮雷用流利的英语和我调侃。“你有几个妻子?”“三个。”“那我也要三个丈夫。”“那不行。”

他护送我回木屋,手里紧紧攥着他的木杖。“如果有什么动物蹿出来,我可以保护你。天黑不能乱跑,很多动物会伤人。”奇可洛是没有围墙的酒店,所有动物都有可能在入夜后潜入旅馆。

然后我便看见了它们。

深夜11点半,它们来了。在酒店的草地上慢悠悠地散步,黄色路灯投下的光影和夜雾氤氲中,它们像是秘境里的独角兽。一共12只。

我尽量屏住呼吸,放轻脚步,想悄悄地再走近它们一些。不知是由于我的呼吸太粗重还是它们的听觉天生过于灵敏,它们发现了我。整个群体并没有显出应有的受惊神色,甚至连看我一眼都没有,它们只是开始看似漫不经心但不失警惕地向远离我的方向移动,脚步轻盈无声,伴随着窸窸窣窣的啃草声。

只有一只,在与我20步左右的距离驻足,它缓慢而完美地回过头来,给我最后的凝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