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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包十年》第三章 看到自己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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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10

就像三毛、格瓦拉或某个路人曾给我的支持与鼓励一样。我所做的,是告诉年轻人,人生不只是房子车子,应该还有另外一种可能。你未必要成为职业旅行者,但只要还有梦想,肯为此坚持为此努力,就一定会在自己的天空中看到彩虹。

改写我人生的短信

2007年6月法国,昂提布

昂提布位于戛纳与尼斯之间,从这里开始,地中海岸边的海滩材质正式从戛纳的细碎黄沙过渡为光滑的鹅卵石。

昂提布老城已有千年历史,各式各样的老房沿着岸边崎岖的道路或者蜿蜒或者错落。老城内的古董市场能淘到许多宝贝,比如无名氏的画作,瓷碟瓷碗,单筒望远镜等。如果有耐心和店主讨价还价,有的东西能便宜到一欧元一件。古董市场旁边的农贸集市内有最新鲜的水果、蔬菜、海鱼等售卖。最喜欢法国大樱桃,个个硕大殷红,咬出的汁水能把心脾都浸润。

每年旅游旺季,昂提布当地人大多选择外出度假,而把空出来的老房租给慕名而来的游客。当然如果是超级富豪也就不用临时租房,一些大牌明星如贝克汉姆、汤姆·克鲁斯、斯皮尔伯格,都在小城附近拥有自己的私人别墅。毕竟在这样安静的小城,既能享受悠闲时光还能免去“戛纳尼斯”们的喧嚣。后来明星们在此安家的消息不胫而走,连当地旅游局都以此为噱头招揽游客。于是兴许能和明星们在街头不期而遇,就成了许多追星族奔赴昂提布的主要理由。

其实在昂提布还有比小贝们更大牌的明星,他就是毕加索。毕加索曾在昂提布的城堡里居住了很长时间。后来城堡干脆被改建成毕加索博物馆,展出他在此地创作的50多幅作品。毕加索的天才性毋庸置疑,这表现在他作画时往往一挥而就,绝不修修补补拖泥带水。他的画风受到塞尚印象主义影响,同时融合埃及壁画中将重要部位突出的原则,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立体风格。正是这种颠覆传统画法的崭新尝试,让毕加索成为20世纪最伟大的画家之一。

在昂提布老城闲逛的时候,我看到街道两边有许多来自捷克的学生正在实习采风。个个支起画架,或素描或水粉,用自己的方式记录并重新塑造着小城的美。当我把镜头对向他们的时候,他们的专注又成为我眼中的风景。

此时身边那些开得招摇的鲜花正笑得灿烂。也许,它们才是这里真正的明星。没有它们,怎能吸引来小贝、毕加索这些最狂热的粉丝?

我常想,一座城市究竟靠什么吸引旅行者,是名胜景点还是有风格有特色的生活方式?我选择后者。

2006年年底我把手机号码从神州行换成全球通,之前那个号基本不用了。就在写作《莲花之上》收官阶段的一天早晨,我为了查号码就把旧卡插进手机,刚开机就进来一条短信。“小鹏,6月是否有时间,我想请你去普罗旺斯旅行。”显示的发信人是齐勇,法国旅游局媒体负责人。

我之所以把这条短信看得那么重要,是因为这像中彩票一样是小概率事件。如果我把旧卡扔掉,或者没查号码,齐勇肯定找不到我。后来我问过她为什么要找我,她说我第一次从戛纳回国后写了几篇不错的文章,而这次她的御用撰稿人有事情去不了,她就想到了我。但如果联系不上的话,她还有别的选择。

这条短信的另一个意义在于打开了我的思路,原来除了自己花钱旅行之外,还有一条和各个国家旅游局合作的道路。不过这也与时代背景有关,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国外旅游局把目光投向中国这片沃土。

现在回头再看,正是那次普罗旺斯之行,为我后来成为职业旅行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7年6月初,我终于完成《莲花之上》全部初稿的写作。对我而言,印度已经走入一天中的黄昏,就像演出散场后的舞台灯,正慢慢地暗下去。却也没有任何夕阳无限好之后的感慨和遗憾。因为我知道,新一天的黎明已并不遥远。

时隔两年,我再一次回到欧洲,这一次我没有印着CCTV的名片,而名片上唯一的Title是自由撰稿人,我只代表我自己。

拒绝比尔·盖茨的酒店

2007年6月法国,尼斯

如果城市有颜色,那尼斯的色彩一定是属于地中海的蔚蓝。从18世纪中叶开始,尼斯就是欧洲各国富商显贵每年度假的不二之选。高端客户的蜂拥而至必然要求尼斯不断提升接待品质,而那些尊贵客人最关心的就是居住环境的优雅和舒适。

1913年,一间名为耐格列斯克(Negresco)的顶级度假酒店在地中海岸边开张迎客。酒店由荷兰宫廷设计师负责设计,由精明的罗马尼亚商人负责管理。本来定位如此精准的酒店一定会让老板赚得盆满钵满,可人算不如天算,转年就是世界大战。随着闲云野鹤日渐减少,酒店的生意也一落千丈,还曾一度被军队收编改成战地医院。直到“二战”结束,蔚蓝海岸的旅游业才再度复苏。1957年,耐格列斯克由奥吉先生和太太接手管理,在他们的精心打理下,终于重振雄风,并于1974年被法国政府列为历史纪念性建筑。时至今日,酒店的绿色圆顶已成为尼斯的主要标志之一。

我觉得一间酒店的名气应该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首先它要有流芳于世的良好口碑,而口碑的形成无外是重要客人之间的口耳相传。曾在此住过的名人不计其数,有明星,比如迈克尔·杰克逊,索菲亚·罗兰;有商人,比如迪斯尼,比尔·盖茨;有政客,比如杜鲁门、丘吉尔。据说一位阿拉伯王子曾随身带了1000件行李入住,看来已把酒店当成自己的家了。

吸引这些名流下榻于此的原因除了这里的服务贵族化,房间宫廷化,餐饮米其林化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这里布置得太像一间博物馆了,且无一件赝品。从下至上,几乎每一层楼的每一个角落都被各种来自中国的、埃及的、印度的、罗马时期的、文艺复兴时期的、拿破仑时期的以及当代或者后现代的艺术品填满。位于一层的两间大厅是耐格列斯克的精华所在。一间叫做凡尔赛厅,完全按照法国宫廷原貌设计,使用暗红色和金色营造奢华感觉,繁复的水晶吊灯,重达10吨的壁炉,还有全法仅存三幅的路易十四画像(另外两幅在卢浮宫和凡尔赛宫)都让这间规模宏大的展厅闪耀着低调的华丽光泽。另一间展厅叫做皇家厅,呈椭圆形,比凡尔赛厅明亮许多,四周摆放着各种现代艺术作品,有抽象派,也有现实主义,就连大厅中央的圆毯都有出处。而在我入住的一间海景房中,在墙上悬挂的竟然是一幅《钟馗捉鬼图》!能够照顾到每位客人的喜好和习惯,是这间酒店名扬天下的法宝。

口碑有了,客人宾至如归的感觉找到了,如果能再增添一两个传奇,那一切就会更加完美。

耐格列斯克的传奇与它的女主人有关。奥吉太太虽然不是艺术家,却拥有艺术家的眼光。酒店内所有艺术品古董都是她花费毕生精力从世界各地网罗而来的。现在的耐格列斯克在经过那么长时间被那么多艺术精品润泽之后,也已经慢慢变成一件巨大的艺术作品。从这个意义上说,老太太已经是一位了不起的艺术家。

奥吉太太现在已有90岁高龄,丈夫去世后,一个人住在位于酒店七层的豪华套房。每天早晨会到酒店周围散步,取回当天的报纸,然后到那间布置得如同旋转木马的餐厅吃早餐。每天傍晚,也会一个人到一层的另一间米其林星级餐厅享用晚餐。我有幸在那家餐厅见到了她。她穿着得体,妆容相宜,根本看不出已经有90岁年纪,她浑身散发出的那种自信与风韵被优雅的举止彰显得恰到好处。她一个人坐在角落,点了简单的餐食和一杯红酒,还会不时抬头看一眼今天的客人,可目光中却不再有焦点。她吃完后一个人安静离开,并不需要侍者搀扶。此时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当她看到那扇通向厨房的暗门被不小心打开时,她皱了一下眉,又小心翼翼地把门关上。像每一位细心严谨的家庭主妇,不允许被客人发现家中的任何瑕疵与不完美。

在入住耐格列斯克之前,我曾听司机说起几年前比尔·盖茨想把这间酒店买下,可无论开价多少,老太太就是不为所动。当了解背后的故事之后,我明白了两件事情,一是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家换成一张支票,二是每一件艺术品都是无价之宝。

生活的艺术,艺术的生活

2007年6月法国,圣保罗德旺斯

总觉得那些现代派画家都是趋光性生物。他们集体选择法国南部作为创作灵感源泉,是因为这里的每个海港,每座山谷,每条街道,被上帝赋予的光线和美都不同。于是他们来到这里,追逐光线的变化,捕捉色彩和阴影。

圣保罗德旺斯就是这样一座被画家们发现的小城。画家们发现,这里虽然不是防御工事,却高居山顶。从天堂泻入人间的阳光覆盖了小城的每一间房、每一棵树、每一口井,并在它们身后留下或长或短的阴影。这简直是上帝的杰作!画家们在心中情不自禁地赞叹。时至今日,小城的性格几乎完全被艺术家们所改变。你看,在这人口不足1000的小城中竟然开设了70多间画室、美术馆、工作室。无论你是印象派、立体派或者后现代的拥趸,都能在这里找到让你不忍挪动脚步的艺术精品。

在离小城不远的山坡上有一间乳白色的美术馆,主人马埃是法国最著名的私人收藏家之一。美术馆中收藏了大量米罗的美术与雕塑作品。这位超现实主义巨匠擅长使用红黄蓝三原色作画,线条简单,比毕加索更鲜艳也更抽象。有一间展厅滚动播放着一部关于他的纪录片。我驻足仔细观看,发现他作画使用的不是传统画笔,而是十根手指。他用手指蘸上颜料,然后在画布上毫无规则地随意涂抹。但这种随意却不会让人感觉哗众取宠,因为他的严肃和专注,我相信那是艺术家在复制内心深处的色彩。

在城门旁边看到一间紧靠山崖的饭店。入口处极狭极窄,似乎只是普通民宅。可一走进便觉豁然开朗,露天的餐桌能容纳百人同时进餐。走入店内,看到不太明亮的厅堂四壁悬挂着许多精美画作。再看画布上的签名,毕加索、米罗、夏加尔的字迹依稀可辨。正疑惑间,餐厅主人微笑着说,你没看错,这些都是真品,那些艺术大师也都曾来过。原来20世纪20年代,那些为了追逐奇异光线而来到圣保罗德旺斯的艺术家们大多还未成名,囊中羞涩的他们就和饭店老板达成一个约定——用画作交换吃喝。后来画家们有的出了名,留下的作品已可卖出天价。可老板并没有见利起意地把画卖掉,与暂时的财富相比,他更希望人们认可他沙中拣金的眼光。

小城依山势而建,高高低低的宽街窄巷通向未知。终于明白那些画家被这里吸引的原因,因为我的每一步,都能从那些闪着金光的店牌、人们脸上的光彩、地上晃动的树影间看到光的不同变化和影的不同形状。于是在这样的小城里闲逛就变成了和阳光的捉迷藏游戏。

突然听到前面不远处悠悠扬扬地响起大提琴的鸣奏,随后是小提琴、吉他的音色也加入共鸣。赶忙过去,是一支四人弦乐队,正在街心广场合作贝多芬的《欢乐颂》。我注意到身边的游客不约而同地停下脚步,或者倚靠在街角,或者坐在喷泉边,都认真倾听。不光是游客,连小城内的居民也都放下手中的活计,从美术馆里探出头,抹干净洗杯子的手。一曲终了,掌声几乎是从四面八方传来。原来在那一刻,整个小城都在聆听。

在法国南部这片被上帝眷顾的土地上,我不仅看到众多斑斓美景,还感受到法国人那种优雅到极致也散漫到极致的生活态度。我想所谓生活的艺术,是指用心去研究生活中的点滴趣味。做鞋可以有上百道工序,葡萄酒可以分出上千种等级,就连阳光,细心观察的人都能区分出闪烁其间的上万种颜色。而所谓艺术的生活,则是那种享受点滴趣味的心情。是否有心情为一幅心仪的油画停下匆忙的脚步,是否有心情去聆听一场邂逅的音乐会,是否有心情去享受那一瞬间照耀在脸上的阳光味道?

从法国回国后,就忙着《莲花之上》的出版。由于是自己的孩子,每项工作都尽可能亲历亲为。排版、校对、甚至跑印厂去看是否偏色。

2007年10月,《莲花之上》出版了,这一次收获的赞誉比第一本要多。而且在背包客中获得了不错的口碑,据我所知,现在很多去印度旅行的背包客都会在背包中塞一本《莲花之上》,这是对写作者的最高认可。

冬天要去温暖的地方

2007年11月菲律宾,忘忧岛

螃蟹船在海面上摇摇晃晃地航行。这种船属于菲律宾特有,顾名思义,船的两侧伸出数条铁爪,爪的末端再用一根横杆连接。妙处是船体可以永远正直不会侧翻,弊病是当船快速行驶时会加大船身阻力。几个水手站在迎风的船头,都倒背双手,那唯我独尊的气势,就像海洋中的无冕之王。

此行的目的地叫做忘忧岛,岛旁的沙岸很浅,孔雀蓝的海水辉映着白色的沙滩。大船无法直接靠岸,游客要被转运到另一艘更小的螃蟹船中。船身很小,前后只能坐两个人,如果把螃蟹爪拔掉,就更像一艘皮划艇。海浪上上下下拍打着船身,此时蟹爪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任凭风大浪高,也一点儿不担心船会翻沉。

岛上有个渔村,村子由错落的木头房子组成。房子比地面高出一两米。即使涨潮,海水也不容易倒灌入室。

岛上居民世代以捕鱼为业,途经菲律宾的温暖洋流带来无穷无尽的鲜活鱼虾。吃喝不愁之后,人们就有了娱乐的心情。于是我在村中看到家家户户门前的木桩上都拴了一只色彩斑斓的大公鸡。这些公鸡当然与下蛋无关,它们活着的意义是等喙磨锐之后,靠击败其他公鸡为主人赚钱。

忘忧岛上会有不定时的斗鸡表演。通常是两家主人各抱公鸡入场,裁判两手各抓一只鸡脖,然后同时放手。公鸡真是骄傲的动物,容不得更骄傲的同类。此时它们脖颈子下那一撮非常好看的鸡毛会傲然挺立,仿佛开了屏的孔雀。比赛一定会延续到其中一只再也无法站起为止。裁判倒数三下,然后抓起那只站到最后的公鸡并宣布它的胜利。此时双方主人也大多与自己的爱将有着相同表情。要么趾高气扬,要么垂头丧气。

下大雨了,雨水把一地鸡毛冲刷得干干净净。虽然已到了雨季末期,可每日仍有大雨定时定量从天而降。最兴奋的是村里的孩子们,跑着笑着跳着,让雨水把自己浇成落汤鸡。

让我惊讶的是,大雨似乎并没有打乱岛上居民生活的节奏。织网的仍旧穿针引线,采贝壳的仍旧把一个个稀奇古怪的贝壳扔进提篮。除了每家屋檐下那只用来盛接雨水的大桶有了明显变化,不断上升的水位让雨后村庄有了一些不易察觉的不同。

不过这变化也只有像我这样对事事好奇的游客才会注意,对当地人来说,这一切早已司空见惯。这是属于岛居生活的平淡,日子也在平淡中慢慢消磨。

2007年初冬,我一个人来到菲律宾。出发前曾在自己的博客中写道:“气温骤降,北京终于进入冬天。每年这个时候,总会想去一些温暖的地方,把冷热交替的刺激进行到底。”

总有朋友询问最佳的旅行时间。我会推荐反季节旅行,就是冬天时去东南亚海岛,夏天时去更北的俄罗斯或者跨越赤道到南半球过冬天。这样每年都会度过几个夏天几个冬天。

另外我不会在过年时旅行。记得2006年春节时我去了泰国,这是除了留学那年之外,第一次没有在家过年。除夕那天给爸妈打电话拜年,他们说家里一切都好,让我自己在外小心。放下电话后我却感到异常内疚,毕竟我是家中独子,哪个家长不希望过年时合家团圆。曼谷的鱼翅砂锅虽然好吃,可我更想念老妈做的年夜饭。后来几年我再也没有在过年时旅行,因为不想让父母在家清清冷冷地过年。

那年选择菲律宾并没有太明确的动机。只是无意间,我的视线落在世界版图上这深入太平洋的国度。她被蓝色环抱,与任何大陆板块都相距遥远。我想自己是被那种隔绝于世的孤傲所吸引。

我是在薄荷岛的沙滩酒吧完成的这篇游记。从身旁走过的菲律宾女孩指着我写的这些洋洋洒洒的方块字,好奇地问,那是什么意思?我笑着说,是在写自己与一个漂亮菲律宾女孩的邂逅。明知是我信口杜撰的恭维,可她仍旧笑得合不拢嘴。

“可我还不知道那个美丽女孩的名字。”我说。

“Mariafe,”她笑着说,“Maria是女神,Fe代表和平。”

“真是好听的名字。”这可不算恭维,而是我的由衷赞美。

他们的生活,像一条河

2007年12月中国,凤凰

2007年的圣诞,我在凤凰。沈从文先生的书籍被摆放在古城每一间书店的醒目位置。如果以知名度为索引给千古苗人拉张榜单,那独占鳌头的必是蚩尤,而排行第二的一定是他。他21岁时丢下枪,拿起笔,一生撰写美文无数,是我国近现代文学群峰中的珠穆朗玛,也是距离诺贝尔文学奖最近的一位中国人。

之前只看过他的《边城》和与之类似的湘西爱情故事。这次无意中在书摊间发现了一本《湘行散记》,发现它,如同发现一座隐秘的宝藏。

再然后,无论我流窜到凤凰的哪间饭馆、哪家酒吧,点单后都会把这本书摊开,就着窗外的灯光看起来。有时完全融入书中,忽略了身边流淌的沱江,眼前浮现的只有那条被无数生命涤荡过的长河。

1934年初的那个晚冬,刚过而立的沈从文回家探望生病的母亲。他的轻舟沿沅水逆流而上,两岸被白雪覆盖的林木,一道道顺流时从不曾注意到的激流险滩,如一幅看不够的画卷,在他身前铺展。

水中行舟20余日,长久的寂寞也催生了沈从文的创作欲望。可这一次,他却把视线放得很平,不再去描写苗族青年鸳鸯蝴蝶的爱情,而把焦点落在沿途万万千千讨生活的普通人身上。此时独站船头的沈从文发现,刚才还增了几分豪情添了几分酒量的绝色风景竟变得有些模糊,而在命运洪流中始终一往无前的弱小生命却一个个清晰具体起来。

那吊脚楼上烈性的风月女子,却能为个水手等到望眼欲穿。那有些滑头的77岁老纤夫,干起活来却比年轻人还拼命。那当过土匪性格莽撞的水手,却把沈从文给他抽荤烟的赏钱换成几斤橘子送给这体面书生。

无论妓女、纤夫、水手,他们的影子本来渺小得微不足道,他们的故事本来零碎得称不上故事。“他们百年前或百年后的生活可能跟现在一模一样。但他们仍旧忠诚地活着,担负起自己那一份命运,不问所过的是如何贫贱艰难的日子,也从不逃避为求生而应有的一切努力。”(《湘行散记》)

是沈从文把这些细碎片段串连成一条波涛汹涌的长河。这条河,不在北京,不在巴黎,不在世界任何其他地方,她只专属湘西。这条河,会有波涛,会有暗涌,会刮风下雨,也能看到彩虹。

沈从文的轻舟终于穿过沅水回家了,他的文学生涯也因为这次穿越而通达伟大。

沈老最后一次回家是1988年,这次是永久性定居,不再走了。

他的侄子,著名画家黄永玉先生,在叔叔长眠的地方写下这样的话:“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原来河流的最终归宿不是注入大海,而是回到开始的地方。

我也要沿着一条河流行走,去追溯两岸的生命轨迹。我对自己说。

凤凰的素年锦时

2007年12月中国,凤凰

沈老的墓碑位于听涛山上。山不算高,终年苍翠。墓碑旁伴着五彩石与野菊花,还有沱江水的日夜流淌。来看望他的人不多,有的低着头,努力回忆着边城往事,有的干脆找个地方坐下,摊开书,无声地读。这里真安静,竟形成自发的气场,笼罩着每个人。而这种静,恰好与一里地外凤凰古城的闹形成了对比。

凤凰的闹是有原因的。200多年前,这里原本是清政府为平定苗疆叛乱而修建的军事基地。枪声与炮火,最先打破了这里的宁静。

后来苗汉相争的故事少了,人与人、人与自然学会了和谐相处。军事基地的作用变得名存实亡,却慢慢演化出许多城镇功能。每月初一、十五都会有人从乡下到城里赶集,卖炭的、卖水果的、卖米面的,都大声叫卖。人声的快乐喧哗,让这里越发热闹。

凤凰现在的闹还与中外两位作家有关。一位是前文提到的沈从文,凤凰因为沈老家乡的身份而被国内读者熟识。另一位是新西兰作家路易·艾黎,他把凤凰形容为“中国最美丽的城镇”。这毫不吝啬的褒扬也让许多外国读者认识了凤凰。正是这两类中外读者奠定了凤凰最初的辉煌。

不过凤凰之后的命运很像丽江与阳朔,被高密度的旅游经济占据,酒吧、餐馆、客栈和各类工艺品店几乎把古城每一条石板路两侧的空间填满。凤凰变得更热闹了,从早到晚,无止无歇。

来凤凰旅行的,大致可以分成两种人。第一种先看报纸,从花花绿绿旅游广告中一眼看到一个名称好听、花费又不太昂贵的地方。“凤凰?这地方便宜啊,从北京双飞还不到2000元,走!”于是凤凰古城内外到处都能看到被导游赶着跑的旅行团。另一种人把沈从文当成偶像,把凤凰当成梦想。所以大概去过沈老墓地的人数就正好不多不少是第二种人的数量。

我应该也算第二种吧,在凤凰游荡了一周时间,没去任何明码标价的旅游景点。只放任自己的脚步在古城中游荡。是在这来来回回的游荡中,我发现:

凤凰女人喜欢打麻将。通常就在露天空地支起牌桌,哗啦啦围起四方阵。这里的麻将没有东南西北中发白,只保留万子筒子条子108张。所以起手没有杂牌,看上去齐整,也更容易和牌。

凤凰男人喜欢下象棋。沱江边任何一处空地都能成为战场。往往对战两人从容不迫,倒是旁边观战的七八观众成了风景:强闭着嘴,紧皱着眉,个个在心中掐算步数,让活泼思维热闹跟进。

凤凰女人喜欢吃鸭霸王。一种麻辣系数极高的当地小吃,味道有点儿像香辣蟹,只是把螃蟹换成鸭。往往第一口就让人不再感知口舌存在。吃它的最高境界,是明明已经辣到失掉了心跳,却仍义无反顾地往嘴里填鸭。

凤凰男人喜欢喝自酿米酒。糯米、高粱、玉米、猕猴桃都能成为酒中调味的原料。也有当地人把酒售卖给游客,一家叫凤凰红的就非常有名。盛酒容器都用葫芦,满满一葫芦不到两斤,挂在腰间,颇有江湖豪杰风范。这种酒初喝甘甜爽口,如蜜水糖汁,却不堪豪饮。一日约了三五好友畅饮,五个葫芦就让所有人不省人事。

凤凰人知足于这样的生活,日子过得自然比那些拉纤、赶船、卖唱的先祖们更安全也更有趣味。可一旦你适应了这种慢生活,喜欢上这里的安全与趣味,便会有一种不自知的风险悄然生长。这风险只当你重返都市时才会发现——原来调节心理时差远比调节海外归来的生理时差艰难得多。这也该是许多人还没离开就开始想念,刚一回去就想再来的原因吧。

每晚夜上浓妆,凤凰真正到了一天中的素年锦时。吊脚楼、红灯笼,沱江中顺流而下的纸灯与祝福,一个个远年风景的残存片段尽数复活。吊脚楼里不再有浅吟低唱的风流女子,取而代之的是架子鼓、摇滚乐,或者其他什么都市人喜欢的节奏。

我也点了首歌,在吉他伴奏下,借着酒劲,带着点儿兴奋还夹着点儿孤独地唱起来。怎么眼前的景象都不是在凤凰?怎么开始回忆了?怎么老了?

原来凤凰提供了这样一个地方,让人把遗忘的时光重新品尝。

我喜欢写不同地方不同人的生活状态。凤凰的生活已经很慢了,不过一个月之后我又发现了一个活得更慢更舒坦的地方。

旅行不是经济学

2008年1月突尼斯,突尼斯城

突尼斯是个杂糅染缸,论文明,迦太基最早;论古迹,罗马人留下的最多。可如果说到文化传统,那阿拉伯人的信仰、观念和生活习惯则一定是无可争议的主流。

阿拉伯人在突尼斯的主要生活区叫麦地那,建筑格局是以清真寺为核心,再向四周扩散出民宅、商业摊点及各种公共娱乐设施。

游览麦地那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休闲购物式,这与麦地那的社区功能有关。麦地那在古语中是市场的意思。中世纪时,这里商贩的经营业态还要符合一定规矩。比如一些与脏乱差打交道的行业,什么卖炭的、打铁的都被集中在外围区域。而卖鲜花、香水、金银饰品等满足上等人生活需要的店铺则大多在清真寺旁边挤得水泄不通。现在麦地那的商铺早已打破传统界限,因为家家户户都只做游客生意,售卖商品也基本相同,从突尼斯特产的地毯、鸟笼、呢帽,到全世界哪里都有卖的冰箱贴、马克杯、明信片。于是吸引游客驻足购买的决定因素就取决于老板是否能用N种语言说“你好”,或者看谁脸上能挤出一丝貌似真心的微笑。

游览麦地那的第二种方式叫做体验式,即把自己想象成安家于此的阿拉伯人,如果我是他,将如何度过一天?

根据我的观察,阿拉伯人除了每天五次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方向的礼拜之外,还有三件乐事值得尝试。

第一件是吃。突尼斯人嗜食辣椒,甚至已到无辣不成宴的地步。当地人认为,辣椒代表激情,当突尼斯男人发现自己老婆做饭的口味已经淡出鸟来的时候,他就明白这段婚姻可能已经到头了。在突尼斯,哈里萨辣椒酱几乎是每餐必上的开胃菜,拌上橄榄油用面包蘸着吃,嘴馋的都能吃饱。

第二件是洗澡。在突尼斯有这样一句俗谚,这世界有三样东西不会改变,一是泉水,二是朋友,三是哈曼。哈曼在阿拉伯语中是公共浴室的意思。记得三毛曾在《撒哈拉的故事》中写过沙漠人如何洗澡。哈曼属于她提到的洗外面(洗里面是用海水灌肠)。好奇心也使我走进哈曼,体验了一回纯正突尼斯瑜伽桑拿的滋味。首先进入一间类似桑拿房的地方,那里面简直是个蒸锅,而光溜溜的人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如果坐着,肚皮上的沟壑很快能贮满一条小河。蒸完之后还有上年纪的搓澡师傅先观察我身上的泥垢是否已完全松脱,然后决定是否可以开始瑜伽式搓澡服务。他们大多高大威猛,也只有这样才有足够力气帮任意体型的人分筋错骨。我发现自己的身体在他老人家强力拉伸后竟然能摆出一整套类似瑜伽修炼的复杂动作,不得不惊讶自身潜能的不可思议。

吃完了,洗爽了,就可以找个咖啡馆打发时间了。这里的咖啡馆除了供应原产土耳其的上等咖啡,还有薄荷茶以及各种口味的水烟。烟雾缭绕中,或者看一场电视里转播的足球比赛,或者望着往来行人发呆。体验到了这个时候,我已经开始羡慕突尼斯人的暗爽生活。而当我开始思考人生意义的时候,说明在这里的旅行已经到位并趋向完美。

既然写到体验式旅行,在这里还想说一些我对自助游的思考。

很多人一想到自助游,就马上联想到吃苦。的确,我在旅行中也会经常挤夜车,睡廉价旅店。但如果说自助游就是吃苦,那显然是以偏概全。自助旅行在我看来,应该是增加阅历的个性化体验。该吃苦的地方吃苦,该享受的时候也要充分享受。比如在米兰,我看过那个世界顶级劲旅的主场比赛。比如在维也纳,我会去金色大厅听一场未必能懂的音乐会。如果遇到世界独一无二的豪华酒店,我当然也不会错过。我把这样的旅行叫体验式旅行。即凡是没见过没吃过没玩过的,花再多钱我也不会吝啬,可一旦尝试就浅尝辄止,再好的酒店住第二晚也会让边际效益递减。体验式旅行关于风景、金钱、时间三者的逻辑关系是,首先要去看最好的风景,即见未见过的,吃未吃过的,玩未玩过的。在这样的前提下,花最少的钱与时间。这不同于中国大多数人的旅行观念,他们的观念又可进一步分成截然相反的两种。第一种,吃必须饕餮,住必须五星。而后一种则在最近几年开始流行,标榜自己花很少的钱走很多的地方,把省钱作为旅行目的。

我觉得,旅行应该是美学、建筑学、历史学,而绝对不应该是经济学。如果在巴黎转机就算去过法国,那我绕地球一圈,哪儿用得了3000美元?

这是我的第一次非洲之行。邀请方不是旅游局,而是一本旅游杂志。我和杂志主编在法国南部的旅行中同行,回国后帮他写了一篇从普罗旺斯到蔚蓝海岸的长篇报道,读者和他都很满意,于是向我发出了去突尼斯旅行的邀请。

同行的还有一位摄影老师,他在常规旅行结束后就回国了,而我把机票延期,一个人跑进撒哈拉。

在撒哈拉仰望星空

2008年1月突尼斯,撒哈拉

作为这个星球最大的生命禁区,撒哈拉承载了许多人挑战自身极限的梦想。也是在这里,海市蜃楼、绿洲隐泉、大漠落日圆等种种景象与奇迹才变得触手可及。

北撒哈拉的门户是一个叫做度兹的小镇,这里也是进入撒哈拉之前的最后一站补给地。镇上的各类旅社为游客提供量体裁衣式的一揽子服务。参观线路、时间安排、食宿标准都变成可以排列组合的元素。如果是旺季,还会经常遇到一驼难求的局面,驼主也大多不情愿安排超过一天的沙漠骑行。通常是下午两三点出发,经过四小时骑行后抵达某个看日落的地点,日落后还要骑上骆驼再走一段,最终抵达露营地。晚餐由驼夫准备,然后在沙漠中过夜,第二天清晨早餐后返程。当然如果时间充裕还可以预订为期10天到半个月的长途远征。要知道这是跨越生命极限的冒险,出发前一定要对自己的体力、耐力充分评估,否则轻者脱水昏迷,重者就会在沙漠中永远安息。

日光照耀下的沙漠是骇人的。一是因为炎热,在沙漠中克服炎热的方式不是把衣服脱得精光,因为这会加速体内水分蒸发。聪明的办法是和当地人一样把自己包裹得只把眼睛留在外面。骇人的第二个原因是沙漠中的过分安静,无论你用多大力气呼喊,声音都会被空气稀释得无影无踪。如果让骆驼停下脚步,甚至能听到蜥蜴在沙漠上踏沙无痕的簌簌声。

露营地距看日落的地方不远。连排的几个帐篷,里面有简单的床和卧具。

驼夫把篝火点燃,干柴助燃下火苗很快蹿出一米多高,把身体烤得一阵干爽的暖和。一个人躺在沙毯上,仰望星空。一大朵乌云遮隐了月光,却把星星映衬得更加明亮。本以为这样一个撒哈拉之夜会如此平静而过,突然从无际黑暗中射出两道强光,一辆四驱越野车随后驾到。车上下来四个打扮时髦的阿拉伯年轻人,两男两女,看来这个夜晚注定不再寂寞。他们是来这里度假的,几个人都很健谈。其中一个讲起古老的阿拉伯故事。虽然完全听不懂他的语言,但从虚张声势的语调中判定那一定很精彩,说不定就是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的故事。大家安静地听着,篝火的影子在每个人脸上跳舞。

沙漠深处传来一阵低沉的狼嗥,故事停了一下又继续,还有什么比这撒哈拉的夜晚更刺激好玩?

我喜欢这种浩瀚的大景观,即使一个人也不觉得害怕,再说还交到了四个阿拉伯朋友。记得那天晚上其中一个女孩对我说,如果我们不来,那就只有你自己和漫长的夜与沙漠,这需要多么强大的内心与之抗衡啊。就为这一点,他们都把我当成朋友。

我们喝啤酒,喝伏特加,玩真心话大冒险,把衣服脱光围着火堆跳舞。后来为了不让野狼侵入营地,我们还结伴去沙漠中寻找填充火堆的可燃物。

玩了整个通宵,天很快就亮了。随着太阳的热力重新笼罩大地,体力也马上恢复。当我和他们说再见时,已经有点儿依依不舍了。

一串钥匙,就是家

2008年5月中国,成都

今天遇到一个阿坝来的老奶奶,76岁。

她讲的土话连四川人听着都费劲。

她的胳膊上打着夹板。她让我摸她的肩头,一个很尖很硬的凸起。

我通过翻译转问她疼么。她笑着摇摇头。

她说她想失散的女儿,那可能是她唯一的亲人了,离开阿坝之后再也没有见过。

我说你想要什么想吃什么,我去给你买。她说什么都不要什么都不吃。

她身上的衣服很杂,都是志愿者送的。只有一条破旧的蓝围裙是她一直穿着的,从没换过。旁边的人告诉我说,那蓝布口袋里面有一串钥匙,是她老家房子的。

虽然可能连她自己都清楚,房子没了,门没了,锁也没了。可对她来说,那一串钥匙,就是家啊。

在5·12汶川地震发生后不久,我成了一名志愿者。

还记得5月19日全国哀悼那天,我来到天安门广场。当默哀结束,广场上几万人竟毫无征兆地自发举起右手,所有人齐声高呼,中国万岁!加油中国!可其中并不包括我的声音,因为我已哽咽到发不出声,只是高高地举起拳头。一次又一次,我分明能感受到一种力量,那是团结的力量。

随后买了一张飞往成都的机票,我的行李很少,随身携带的都是同学、朋友托我带过去的心意:奶粉、卫生巾、药品、帐篷。CheckIn柜台后的客服帮我把超重的行李办了免费托运,那个时候,全中国的人都是善良的。

抵达成都后我没去所谓的前线,而是到了成都军区总医院,和另一个北京飞过去的哥们儿一起照顾一名战士。小战士在救灾时腿被房梁压断了,我们的工作就是喂饭喂水,端屎端尿。

小战士隔壁病房住着一个两三岁的小女孩,她的双脚和右手都打着绷带,那种痛苦是大多数人都不曾经历的,可我却经常看到她在微笑。所谓坚强,不是在灾难面前不哭,而是要笑着面对以后。

一个星期后,小战士的面色红润起来。我知道,我也该继续自己的旅行了。

趁着雨季去湄公河

2008年6月老挝,廊多

从廊多开往孟威村的渡船,船身瘦长,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顶棚和船帮被漆成淡绿色,与两岸夹江而立的青山十分映衬。山都不高,被江面腾起的水雾笼罩,仿佛山与山之间隔着一层柔白色的面纱。江水呈现浑浊的暗黄色,是适合在激流中咆哮的颜色,可在南乌江这条波澜不兴的水路,就显得有点儿英雄迟暮。

刚上船时,掌船人不停调配两边乘客的重量,在他眼里,无论人、猪或是行李,都会被快速换算成公斤。船舱左右两排木凳上坐了20几个乘客,逼仄空间让相视而坐的两个人只能膝盖抵着膝盖,像几十条蜷缩在一起的螃蟹腿。

乘客可以分成泾渭分明的两种人:本地人和背包客。前者有到城里赶集的村民,各个满载而归;有身上裹着橘黄色袈裟的和尚,鸠形鹄面又黑又瘦;还有几个孩子,依偎在大人身旁。背包客则来自世界各地,英国、法国、中国、以色列……他们也更容易辨识,背着大包,裹着头巾,戴着太阳镜,手捧L.P.旅行攻略。

攻略上关于孟威村的介绍只有寥寥数语:抵达孟威就像梦幻一样的经历,那里与世隔绝,没有电、没有网络、没有手机信号,却保持着纯美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

孟威村并不是此次探访湄公河旅程中的一站。但显然,“有些旅行者只想到这里住两天,可收拾行囊时却发现已经待了几个星期。”这句话影响了我的选择与决定。可见旅游攻略的评论部分最考验写作者功力,对一个阅读者从未去过的地方,美丽漂亮之类的形容词往往并不能让白纸染墨,而“那座古塔有看日落的最佳角度”、“那里的菜场可是摄影师的最爱”这类侧面的描述却总能点燃旅行者心中那条连着冲动的引线。

渡船开行不久就下起大雨。雨点把江面打出无数奶黄色水泡,又噼噼啪啪地砸在船顶,像非洲鼓手的疯狂表演。

对这样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没人大惊小怪。毕竟已经过了6月,进入了雨季。每天时间不固定的大雨成为人们心底固定的预期。这热带的雨与北方不同,后者更像一首关于失恋的情歌,黏稠冰冷,避之唯恐不及。这里的雨却像神的恩赐,裹卷能量和激情。总让我幻想在大雨来临时冲入雨心,昂起头,把双臂伸展成翅膀,任凭那磅礴把自己从上到下淋得通彻透明,也仿佛承接了那能量与激情一样。

没人被大雨影响心情。背包们继续用比船头马达和瓢泼大雨更高的分贝聊天: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打算在孟威住几天?之后的话题通常会扩展到音乐、书籍和电影。

坐在身旁的是个六七岁的当地女孩,躺在妈妈用臂窝搭成的枕头里,摇着摇着就睡着了。掠进船舱的雨点舔着女孩浓黑的头发,慢慢在发梢汇聚成晶亮的水滴,待时机成熟就啪嗒一声,落入妈妈的肘心。母女对面是个本地男孩,大约十六七岁年纪,牛仔裤T恤衫,还把头发染成黄色,是到了懂得时尚的年龄。他从身前的菜篓里拿出一条冰镇丝瓜,用刀剜着吃。又故意剜出一小块放在女孩唇边,丝丝凉气让她的眉毛在梦中皱了一下又慢慢舒展开来。

大雨来去匆匆,雨霁后的天空没有出现彩虹。我把头后仰到船舱之外,直到头发碰到江面,天地就倒转过来。江边的水牛,水中的湿地,捕鱼的小船,都好像飘浮在空中之城。

一路行船要经过几个江边村落。大多数村庄没有泊船的码头,只用岸边碎石搭起一条通往村口的土路。那母女下船的小村也不例外,停船的位置和岸边还有两三米远。母亲先跳进齐腰深的黄泥汤里,再把女儿和行李抱到岸上。站在岸边的女孩望着远去的渡船,不停挥舞着小手,如同风中摇曳的烛光。

当每个转弯不再有惊喜,当两岸风景不再让视觉兴奋,突然发现视线所及的最远处闪烁着几个彩色斑点,渐渐那些模糊的斑点扩展出房子的轮廓。是十几间建在江边错落分布的竹楼。船行渐近,连房顶的芦苇顶棚都清晰可见,层层向下铺展得整齐顺滑,像水鸟抖擞后的羽翼。马达声渐渐小了,孟威村的码头已近在眼前。

码头边停着十来艘渡船,都以船头抵岸,一下下吻着岸边湿滑的礁石。每艘船的颜色都不一样,混在一起色彩斑斓,却被阳光晒得有点儿浅。船尾则各自散开,像打开的巨大花瓣。

马达停转后,掌船人从船舱里抽出一根竹竿,双手交错握着,把竿子一头插入水底,再一拧劲,船身就像圆规一样在水面画了四分之一个圆,和岸夹成直角。船头从散开的花瓣中找到一处缺口,然后笔直插入花心。

当地人先下了船。行李多的扛起大包挎着小包走过船头和码头间临时搭起的踏板。行李少的干脆把并联的船头当成浮桥,一步一跳地抄近路回家。

背包客随后下船,并不是因为谦让,而是得先活动活动被僵住的腿脚,才有力气支撑起背包的重量。

在这里我想分享一下自己喜欢的音乐、书籍和电影。

行走那么多年,总会有累了倦了的时候,当我彷徨不自信时,除了从朋友那儿获得支持和鼓励,还会找出那些曾为自己插上梦想翅膀的音乐、书籍和电影。

音乐。比如喜多郎的《敦煌》和电影《燃情岁月》的主题音乐,它们适合在夜深人静时一个人聆听。心情就像被风吹过的海面,会兀自澎湃起来。

书籍。比如《托斯卡纳阳光下》和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它们不仅为我带来远方的风景并且告诉我生活总在高处和别处。

电影。比如《荒野生存》和描写切·格瓦拉青年时代的《摩托日记》。别人可以用青春去冒险,我为什么不可以?

正是这些音乐、书籍和电影让我腾地一下跳出五谷杂粮的现实世界,让我再次品尝最初的梦想和感动。对我来说,它们百听不厌,百翻不烂,百看不烦。

我说过要沿着一条河流旅行,我选择了湄公河。这条河的国内段落叫做澜沧江,源头在青海,一路向南流经云南,出国后叫做湄公河。湄公河灌溉滋养了中南半岛的五个国家,又被称为东南亚的母亲河。

本来在东南亚国家旅行的最佳季节是从每年11月到转年3月,那时日光晴好,也不会热得彻夜难眠。我选择六七月份的雨季是因为湄公河只在这个时候才水量充沛,既然我要写这条河和这里的人,那就要在这时去才有意思。

从成都到昆明,再从云南边境的磨憨出境后,我来到老挝北部佛教圣城琅勃拉邦,而孟威村距离琅勃拉邦还有约六个小时的路程。村子不通公路,每天只有一班船进,一班船出,是现实版的世外桃源。计划只会在这里待两天,可离开时发现已经住了将近一个月。

流浪者告诉我哪里是家

2008年6月老挝,孟威村

孟威村有一条与江水平行的主路,本来铺着一层草绿色的毯子,可路的中段由于人来人往而被踩出焦黄色泥土——下雨时变成泥,太阳出来又很快干燥成土。道路两头人迹罕至,青草才有机会崭露头角。

路的两边各有一条很深的排水沟,是落在村里的大雨流向南乌江的通路。也有村民把垃圾扔进沟里,不定时的大雨又承担了清扫垃圾的工作。

醒来时天色已近黄昏,阳光很偏很斜,透过斑驳竹叶,一截一截射下来。眼睛睁开又合上,合上时就看到眼皮上的红光一闪一闪。

喜欢在日暮时分拿起相机在异乡街头无目的、无主题地拍摄。这句话有三个关键词。“日暮”时光线已不太强烈,不用担心曝光过度;同时万物身后还拉出一条长长阴影,让画面饱满丰富。“异乡街头”保证了每一样景物都是从未见过的新鲜,让每一步充满惊喜。而“无目的无主题”则把旅行的自由感觉贯彻始终,此时一朵长着牛角的流云,喜鹊飞走后仍旧震颤摇摆的枝丫,一晃而过的孩子们的笑脸,都有可能被镜头锁定。这很像听音乐台广播,永远不知道DJ下一分钟会放哪一首歌。有意无意地听着,可能就有一句唱到心里。

孟威村的黄昏也是一天中最热闹的时段。田里劳作的农民三五成群地往家走,戴着斗笠,扛着锄头。准备晚上打鱼的男人已睡了一天,醒来后借着一天中最后一缕日光织补渔网。女人们正围着厨房打转,在土灶上蒸一大锅糯米饭,把青笋切丝再混上咖喱辣椒,或者在案板上把丈夫打来的活鱼开膛破肚。

年纪更大的女人早已把厨房交给儿媳。她们坐在自家屋檐下的织机前,一遍遍重复蹬踏抽拉的动作。织机上飞旋着十几个梭子,从那已经完成一大半的花布上可以看出图案的复杂与精致。这种传统纺织技术放在中国只是景点招揽游客的噱头和表演,而在当地却仍是人们身上衣物的主要来源。孙女们在老太太身旁负责纺线,把纺车四角架在石块上,摇着摇着,棉花就变成了线。

打鱼种田,纺纱织布,是生活在东南亚雨林深处人们的主要生产与生活方式,几百年来都如此。而比这更加根深蒂固的,则是他们的信仰。

孟威村主路尽头连着一座庙宇。庙前有一座木桥,桥下是块墨绿色池塘,几株紫色莲花正暗香浮动。庙门口还有十来级向上的台阶,两旁护栏上盘旋着张牙舞爪的三首金龙。

庙门不过是块半人高的栅栏,推门而入,正中是间禅房。门开着,一个老和尚与四五个小和尚面对面盘膝而坐。老和尚双目微闭,每念一句佛号,小和尚就晃着脑袋重复。我赶忙把脚步放轻,不想打扰他们修行。禅房左边的正殿用来供奉佛祖,如来居中而坐,宝相庄严金身护体,怎奈头顶却是无数蛛网搭起的顶棚。

禅房前的空地上晾着两块袈裟,这艳丽的橘黄色块被远山深绿浅绿的背景映衬得更加醒目。风把半干的袈裟吹起,像卷开的舞台幕布,整个村庄就在眼前呈现。此时街头的烟火气息被身后传来的咿咿呀呀声淹没。晚风吹来清凉的空气,深吸一口,仿佛给内心的尘埃作了一次扫除。

阿莱克斯是我在孟威村闲住时的邻居,我俩各自的房间通过一条悬空走廊相连。

阿莱克斯来自意大利威尼斯,他的妈妈是吉普赛人,在他出生后离开,在他三岁时去世。他和三个姐姐被寄养在不同亲戚家中。幼年时的阿莱克斯性格执拗,一次差点儿将欺负他的同学掐死。他从14岁开始在欧洲流浪,20岁来到亚洲,转眼已经十几年。这次他到孟威村是为了收集当地原生态的图案设计,然后印在他手绘的衣服上,再拿到印度果阿的跳蚤市场售卖。

他食素,赤足行走,一身白色亚麻衫是他亲手缝制的。他有一个女儿,是在泰国时和同居女友所生,现在女儿跟随妈妈在荷兰生活。阿莱克斯在孟威村的日子可以被概括为禅修、瑜伽、绘画、阅读。他随身带着一本被翻译成英文的佛经,会让我随意翻开其中一页,念一句,他接着往下背诵。

我和阿莱克斯的交谈更像学生与大师的对话。

每个傍晚,当烛光点亮,就进入倾诉与聆听时间。我的苦恼来自梦想和现实的矛盾。为了实现梦想,必须远走高飞,但这样就无法在父母身前尽孝。

他说,你的矛盾正说明你爱他们。

可我不想让他们为我担心。

担心什么?

旅途中的意外。

在家就百分之百安全?

也不一定。

只要让他们知道你爱他们,无论你在哪里,他们都会开心。其实我很羡慕你,旅行结束后知道哪里是家。旅行就像一根弹簧,走得越远,弹簧绷得越紧,回收的力量就越大。家对你的意义显然要比那些从不曾旅行的人珍贵。可对我来说,那根弹簧已经没了弹性,所以我只能流浪。

没错,我知道哪里是家。

旅行中最快乐的事情

2008年6月老挝,孟威村

孟威村不是泰姬陵或金字塔,不会给旅行者带来那种预期的震撼与感动。但与孟威人接触日久,我发现他们的性格质朴无华,就像未曾雕琢的水晶。当然只有朝夕相处,才能慢慢融入这种跳出三界外的生活,而要融入这种生活,与当地人交朋友显然是最简单快捷的方式。

村里能讲英文的人不多,除了导游就是客栈老板。如果想和更多村民交朋友,我总结出几个办法。

第一是帮他们干活。城市长大的我向来四体不勤,能做的也仅限于搬砖、铲土、扛竹子之类的粗笨活。每天工作结束,收获的不仅是件被汗水浸臭的T恤,一顿免费的晚餐和一壶烧酒是一定少不了的。

除了干体力活,我还有另外一个交朋友的独门秘籍。

我在孟威生活的一个多月中,有两次因为换汇和延期签证而返回琅勃拉邦。当我在一家柯达店把数码照片刻成光盘时,听见老板一边看我拍摄的照片一边自言自语地感叹,这些孩子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出那个村子,他们天天被别人拍,却未必拥有一张属于自己的照片。

的确,拍照是旅行者记录旅程的重要方式之一,不论自拍还是拍风景,多数人只会把拍摄的照片存进自家电脑作为旅行记忆。我想自己反正还要返回孟威,为什么不把照片冲洗出来,回去送给那些孩子呢?当老板把洗好的一本相册交到我的手上时,我发现自己的笑脸映着照片中孩子们的笑脸。

回到孟威后,不用说你也能想象挨家挨户发照片是件多么快乐的事情。在街上随便叫住一个孩子,只要让他看一眼照片,他就会兴奋地拉住我的手去照片中那个孩子的家里。当看到自己的儿子或者孙子的照片时,我注意到那些树根一样的手在微微颤抖。

接下来我身后孩子的数量会从一个变成两个,他们跟着我再一起到下一家。不到一小时的工夫,身后就多出十几个孩子,刚才还在照片上的他们——卖菠萝的,背着书包上学的,踢藤球的——突然一下子就活了起来,跟在我身后又跳又叫。

走在最前面的我回头看到身后的浩浩荡荡,那感觉就像是个等待加冕的国王。

在旅游圈中流行一句话,除了脚印,什么都不留下;除了照片,什么都不带走。

可这就足够吗?那些天天被拍的孩子们付出了笑容,他们得到了什么?

有的人会留下一支铅笔或者一块钱,但长久为之,会让孩子们的笑容变得不再纯真。

即使你不能像我一样留下照片,也要让孩子们看到镜头背后有一张温暖的笑脸。这样,他们下次还会笑的。

独臂阿仔的故事

2008年6月老挝,孟威村

孟威虽小,却也五脏俱全,竟然还有间小型图书馆。

这是一间二层砖房,图书馆在一楼。走进图书馆,看到左边墙面的一半被一张巨幅英文字母表占去。房间中央是张低矮木桌,桌上摆着文具和画笔。右边是书架,上下三层。最上面是佛教书籍,下面两层摆满英文小说。

图书馆的主人名叫阿仔,20多岁的年纪却满脸沧桑。其实来到孟威的第一天我就注意到他了,那条缺失的臂膀实在让人过目难忘。后来跟他成为朋友,才知道在他12岁的一天,上山砍竹子时发现一个黑色的圆盘,刚要拾起看个究竟,那圆盘就砰的一声炸得粉碎。原来是秘密战争时美军扔下的炸弹。阿仔在这次意外中失去了左臂,一只眼睛也近乎失明,可毕竟命保住了。

事故刚发生那几年,阿仔曾自暴自弃,甚至一度想结束生命。可看到妈妈因操劳而生出的白发,他说他想要更好地活下去。后来他开始努力学习英语,慢慢变成当地最好的导游。他对生命的执著以及周到的服务感动并感染了许多外国游客,这也让他获得了丰厚的小费。眼前的这间图书馆就完全是用他自己攒下的钱建造的。

在这里借阅图书不收取任何费用,特别适合我这类长期居住的游客。当然,作为回报,我有时也会去图书馆做几天义工,教当地儿童最基本的英语词汇。

我问阿仔对于未来有什么想法,他只简单地说,孩子是村庄的未来,没有知识就没有一切。

后来我和几个背包客聊天。大家都说到在东南亚国家旅行时有过被偷被骗的经历。这时一个来自加拿大的女孩竟然毫无征兆地哭起来。我们连忙劝她,问她哭泣的原因。她止住抽噎,红着脸说道,我觉得十分内疚,正是我们这些游客的到来,让当地人变得贪婪起来。

听到这里,我给她讲了孟威村阿仔的故事。其实人生是可以靠自己的努力改变的。

不低头的人生

2008年7月泰国,清迈

与泰国餐馆开遍世界各地不同,泰拳手与人妖一样,只在泰国这片土壤中才能生存。这也是泰国贫苦出身的男孩改变人生的两条出路。泰拳手从童年开始就要接受严格乃至残酷的训练,这样才能获得更快的速度,学会更凶狠的攻击和更顽强的抵抗。只有击败对手,那些曾喷溅在青春上的鲜血才会变得有价值。

清迈的泰拳学校考虑到学员大多是老外的特点,课程设置灵活多样,并不关注实战格斗,只教授基本技法。当然这只是入门课程,如果希望成为真正的拳手站到聚光灯下,则至少需要五年苦功。

拳击学校所占空间不大。一方拳台,几个沙袋(训练肌肉爆发力),几个轮胎(站在有弹性的内胎上前后左右跳跃,练习步法)。课程分成几部分:热身与步法训练,单项攻击与防御训练,一对一格斗训练。每项训练都会有专业拳师现场指点。

热身通常是10分钟不间断跳绳。注意关键词是“不间断”,能短时间消耗大量脂肪并且让筋骨得到充分伸展。步法训练的目的是为了自由调控身体重心位置,真实格斗中就可声东击西,通过灵活步法打乱对方阵脚。

由于泰拳没有规则,没有招式,击打任何部位都有效,所以也是最凶悍并且观赏性十足的拳法。与世界其他格斗术相比,泰拳中最有效的攻击不是拳脚,而是膝与肘。后者往往能带来致命伤害。

基本招式掌握后,就要到拳台上和拳师进行一对一格斗。我打他时用了全力,但在拳师看来,那也仿佛慢动作。有时还故意让我,笑着在我拳或肘碰到他身体的刹那假摔出去。他打我自然假打,点到即止,否则只一下,我就不知要断掉几根肋骨。

在我的诸多老师中,有一个相貌英俊,配上精瘦身材和那满身伤疤,很像一个冷血杀手。他还有一个花名,叫做蝙蝠侠。当天训练课结束之后,蝙蝠侠将代表这家泰拳学校参加清迈拳王争霸赛。所有学员自然前去捧场。

卡拉威拳击场距清迈城门不远。场地四周早已人山人海。当晚共有11组选手捉对厮杀。蝙蝠侠在第五组出场,他的对手是个爱尔兰人。比赛开始前,地下赌场已为这场比赛开出盘口。蝙蝠侠的赔率是1.3,也就是下注1000,赢了赚300,而对方是下1000赢了赚3000,从盘口看蝙蝠侠的实力应该是对方的10倍。

比赛开始。第一局双方互有攻守,通过快速移动试探对方虚实,有效攻击并不多。第二局,蝙蝠侠很快占据主动,以一记凶狠肘击把对方逼到死角,再一拳,打到爱尔兰人额头,撕掉一块皮肤,顿时爱尔兰人血流满面。与赛前赔率预测一样,蝙蝠侠已胜券在握。所有人都变得歇斯底里,荷尔蒙的气息充斥拳场的每个角落。

简单治疗后,爱尔兰人示意比赛继续。本来以为这场比赛会以他被打倒而很快结束。没想到从第三局开始涅的爱尔兰人就像失去控制的野兽,凭借体能优势,一阵暴雨般的拳点逼得蝙蝠侠节节败退。蝙蝠侠由于体力急剧下降,被赶到拳台一角只能以手护头,却无法阻挡对方的膝盖一下下顶到胸前。第三局结束的铃声暂时救了蝙蝠侠的命,可泰拳比赛不是柔道,还有两局等在后面。

此时场内的观众早已倒戈,他们更愿看到反败为胜的戏码。只有我们这些蝙蝠侠的忠实拥趸依旧不遗余力地为他加油呐喊。

第四局开始。当裁判的手势刚落,爱尔兰人就冲到蝙蝠侠跟前,拳脚相加,膝肘并用,招架不住的蝙蝠侠轰然倒地。裁判在旁边计数,1,2……8!9!10!比赛结束,场内瞬间沸腾!

离场时,看到担架上的蝙蝠侠已经不省人事。暗自庆幸自己的旅行生涯不需要拿命赌明天,也默默祝福蝙蝠侠早日康复。

离开孟威后,我继续沿湄公河旅行。坐船到泰国,船速很慢,开了两天两夜,两天中看完一本半小说。

清迈是个清幽小城,张国荣生前常来这里度假。我发现这里有许多事情可以做,比如学泰拳、学禅修、学做泰国菜等。有时候这种不必应付考试的学习也是一种美妙的旅行体验。

闹鬼的房间

2008年9月加拿大,金斯顿

1867年10月9日,深夜,一团乌云将英军要塞亨利堡完全笼罩。突然,云层间冒出一道奇异的红色光线,那城堡大门仿佛被一股超自然力死死锁住。紧接着尖锐的呼救声从城堡中远远传来,仿佛被鞭笞的灵魂发出的绝望呼喊。从那之后,没人敢靠近这座堡垒……

作为加拿大曾经的首都,拿历史说事自然是金斯顿人的最爱。可单靠泛黄的历史簿还不足成为吸引游客的卖点。当地人就顺时就势把历史罩上一层阴森鬼气。夜游金斯顿的“见鬼游”项目也就应运而生。不过亨利堡毕竟只有一个,寻常百姓若也想沾染一些鬼气,就得想办法在自己家里做文章。这不,在金斯顿入住的FrontenacClub家庭旅馆就阴气森然。

这是一家三层旧式楼房,古老得就像加拿大的历史。据说在改成旅馆之前,本是一家小型信贷银行,而在银行之前竟然是一家牙医诊所。

办完简单入住手续,旅馆内的工作人员竟然全部消失不见。不光工作人员,也没看到任何其他住客的身影。

黄昏之后,我穿着白色睡衣在偌大的房间里闲逛,发现这里简直是拍摄鬼片的完美场所。你看,所有的灯都开着,却照不到一个人影。那刻着牙医名字的铁牌在风中摇摆不定。暗门分布在房间的各个角落,虽然打开之后,不过是冰箱或者微波炉,但开门瞬间脑子里想的却是莫非这个入口通往纳尼亚世界?

最恐怖的还是卧室。壁炉里的火光忽隐忽现,映着紧挨着的两个黑皮沙发若有所动,仿佛两个人正窃窃絮语。就在这神情紧张的时刻,突然看到巨大落地窗外有人影一晃而过,恍然间醒悟,我住的可是二楼!

转天醒来,当阳光重新照耀大地,昨晚的恐怖感觉也蒸发得无影无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主人夫妇已在餐厅里忙碌着准备早餐。那自摘的蓝莓浆果和煎得软硬适中的炒蛋,让人胃口大好。

和女主人聊起昨晚的见鬼经历,她微笑着不置可否,却煞有介事地讲了一个故事。她说刚搬进这座古宅的时候,一天晚上到顶层打扫房间,突然听到有人按响门铃,她就下楼开门。下楼之前她清楚地记得已经把房间的灯关上。等她再次回到楼上,却发现门被反锁,最让她感到不安的是,竟然从门缝中看到隐隐烛光。

说到这里,老太太轻拍我一下,吓了我一大跳。她继续微笑着说,这样的事后来还发生过三四次,但我从没觉得害怕。三个月后,房子里的鬼就再也没有出现。可能原来的主人已经接纳了我们。

受加拿大旅游局的邀请,我作为团队中唯一的自由撰稿人和申雪、赵宏博夫妇一起到加拿大旅行。行程一共15天,从尼亚加拉瀑布到多伦多、金斯顿、渥太华,再到卡尔加里、班夫、落基山、露易丝湖、梦莲湖、冰原大道、阿萨巴斯卡河、加斯帕和埃德蒙顿。

戴着假肢奔跑

2008年9月加拿大,渥太华

渥太华景点众多,无论维多利亚岛上的原住民村庄,还是逶迤流转的城市运河都是客流密度最大的地方。但在我的参观清单中,这些并没有被排在首位,取而代之的是一尊青铜雕塑。找到它并没费什么周折,几乎每个渥太华人都能说出雕塑的准确位置。

雕塑位于国会大厦正对面,赭红色大理石基座上是一个正在奔跑的人。他一头卷发,穿着T恤和短裤,身体微微前倾,保持着奔跑的姿势。让我触目惊心的是他的右腿——那分明只是一根钢架结构的假肢。他叫泰瑞·福克斯,是曾经鼓舞千百万加拿大人奋勇向前的长跑英雄。

泰瑞18岁那年被确诊右腿患上恶性肿瘤,必须截肢才能保住生命。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对从小热爱长跑运动的泰瑞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当他的右腿被从根部截肢后,那种从健全人到残疾人的巨大身心落差让他一度想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转机发生在泰瑞一次卧床期间的阅读。当时他正随意翻看着同学带来的运动杂志,当他读到一个同样被截去右腿的人康复后竟然可以借助假肢跑了26公里时,他仿佛重新找到了活下去的意义。同时一个计划正在他的心中酝酿成型:我要从加拿大的东海岸跑到西海岸,我要让人们知道意志远比身体更有力量,我要把这次长跑叫做“希望马拉松”!

即使对健全人来说,完成这样的长跑都需要付出极大勇气和毅力,更不用说对泰瑞这样用假肢奔跑的人。为了这个目标,泰瑞开始刻苦训练。刚刚装上假肢的泰瑞就像是个蹒跚学步的孩子,是的,他得先学会走,才能慢慢通过假肢与左腿的配合产生跳跃动作,进而才能向前跑动。慢慢地,他的身影成为家乡人眼中最熟悉的一道风景。

1980年4月12日,泰瑞的长跑计划正式启动。他先在加拿大最东边大西洋的海水中把假肢浸了一下水。然后穿上跑鞋,按照计划,在他横跨加拿大10个省之后,再把假肢浸入太平洋。无论风霜雨雪,无论酷日严寒,他那孤独的身影就像电影中的阿甘,成为穿过丛林的一阵风。这一年的7月,泰瑞抵达渥太华,他的长跑终于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当他在大城小镇中穿行而过时,那夹道欢迎的人群呼喊的都是同一个名字。

就在他更换了9条假肢和12双跑鞋之后,意志坚强的泰瑞终于被自己的身体打败,不得不重新住进医院。扩散的癌细胞在转年6月28日夺走了泰瑞的生命,此时距离他23岁生日只差一个月。

可是,泰瑞发起的“希望马拉松”并没有结束。越来越多的人跑在泰瑞身后,此时的他早已不再是夕阳下丛林旁那个孤独的身影,他应该可以欣慰地看到,他的希望和梦想正被一代又一代的后来者接力。

有的人为了梦想而奔跑,虽然未抵达终点却了无遗憾。

有的人没有理想地活着,虽然活满一生却也不值得骄傲。

诺阿诺阿

2008年12月大溪地,帕比提

即使在飞机往来繁忙的现代,抵达大溪地仍旧不算舒适的旅行体验。先从北京飞东京,再转乘大溪地航空,前后16个小时的空中飞行让人感觉异常疲惫。可当我走下飞机舷梯,却无法不被眼前的风景惊艳。那是十来个身穿白色沙龙(类似裙子的布)的女人,她们的皮肤呈现出一种耀眼的金褐色,虽然腰身圆润,但耳畔招摇的栀子花与她们脸上的微笑一样明媚耀眼。她们给每个乘客戴上白色花环和一串珠贝项链。当高更第一次来到这座天堂岛国时,是否也曾遇见过这些白衣使者的祖先,是否也曾被那花香与微笑惊艳?

高更来到大溪地时已经进入创作中晚期。为了逃离所谓的文明世界,他托朋友搞到一个派驻大溪地文化交流特使的身份,这样既可以免费获得船票还不用和大兵们挤腥臭不堪的三等舱。

经过63天的漂漂荡荡,高更终于抵达这座位于太平洋之心的天堂小岛。可他的失望也溢于言表,他说,这儿还不如里约热内卢。更让他沮丧的是时机选得也很背时,岛上国王已病入膏肓,法国总督也把他当成被雇佣的间谍。

但一切初来乍到的阴霾都在他觐见王后时烟消云散。王后叫做马鲁,是犹太人与毛利人混血。显然她身上的毛利血统占据上风,虽然她的相貌与神采都不算出众,但却流露出一种高贵的品性。她身上的沙龙布用无数鲜花装饰,仿佛被她接触的东西无一不是艺术品。当然这种美好的气质在艺术家眼中还有另一种读解方式:“一座岛屿从海洋中涌现,花木迎着第一缕阳光发芽。”

国王驾崩的噩耗让全岛肃然,但天性乐观的大溪地居民很快就从悲伤中复原。高更注意到为国王送葬之后回家的路上,有一个毛利女人蹲在溪水中,把裙子撩到腰际,用清泉为走得发热的双腿降温。清凉之后,她挺起胸脯,奶头上的两片黑色贝壳在纱裙下竖起,身上发出混合了动物与檀香的气息,“诺阿诺阿(好香啊)!”她悠然说道。

高更被大溪地女人散发出的自然香气迷醉,决定住下潜心绘画。他没有选择住在繁华市集,而是独自来到另一个人烟稀少的小岛。对于动手能力极差的艺术家来说,吃饭成了每天需要解决的棘手问题。虽然自然赋予岛国居民丰厚的食物,但高更却没有能力下海捕鱼上树摘果。很快邻居们发现了他的尴尬,一天高更在门外发现一串烤熟的香蕉,同时发现给他送香蕉的是个像鹿一样蹦跳着跑开的少女。这也是他画的第一个大溪地女人。

一天这个好心的女邻居又来给他送午饭,她瞥见画架旁一张马奈的《奥林匹亚》照片,由衷地说,诺阿诺阿,那么美。高更于是问她是否能给她画像,她先是犹豫着拒绝,随后竟然回家换了一条十分美丽的沙龙。高更说,你这样美,我甚至能听到你耳畔鲜花的香味。诺阿诺阿,他自言自语地重复。

随着岛居生活的继续,高更自感已经远离文明世界,同时也越发觉得,相比那些天性淳朴的原住民来说,自己可能更像是个野蛮人。

高更遇到的第四个大溪地女人是他的妻子,一个13岁的毛利族女孩。她虽然年纪幼小,但身材丰硕结实,透过近乎透明的纱裙,可以看到她肩上和手臂上金黄色的皮肤以及胸前两只凸着的奶头。经过简单的婚礼仪式,高更与她正式生活在一起。后来的日子变得简单起来,他们彼此缠绕,像两棵并生的树木,已经无法分开。与大多数到大溪地探险的欧洲人那种浅尝辄止的态度不同,高更的生命之火是在大溪地烧到最旺后渐渐熄灭的。他把全部才情都交付这一片自然天堂,以及天堂中像精灵一样的女人们。

大溪地与夏威夷同一时区,在太平洋中心,与欧洲等大。无论来自哪个大洲,无论采用怎样的交通方式,都要经过漫长跋涉。只有内心至纯至净,才心甘情愿赶赴这场天堂开设的华美盛宴。一旦抵达,你会发现一切都值得。那里的海水至纯清澈,那里的人民爽朗好客,那里的鱼群斑斓得像一首儿歌。

梵高和高更曾在同一间画室切磋画技,后来因为意见不同而分道扬镳。我因为对梵高的热爱于是就对高更不太感冒,并恨屋及乌地因为不喜欢他的人而对他的画作视而不见。但是后来我发现在每一家世界顶级博物馆中,有梵高的地方必有高更。这对原先的画友,后来的冤家现在又以自画像的形式在同一屋檐下聚首。梵高的作品拥有强烈的地中海性格,向日葵、橄榄树、咖啡馆、星空都以夸张的笔法和丰富的色调铺展出艺术家内心的狂乱。而高更的作品却不同,那显然是另一个世界的风景:拥有棕色皮肤且棱角分明的女人,自然地袒露着饱满的乳房,身上只裹着一块色彩鲜艳的沙龙,旁边是各种热带水果。这些画旁的注解只有一行小字:大溪地的女人们。

总有人让我比较马尔代夫和大溪地的区别,因为两者都是顶级海岛度假地,我想我更喜欢大溪地吧。因为在这里生活着许多很质朴很实在的大溪地女人,从她们嘴唇中发出的诺阿诺阿清香让我们这些外来客如沐春风。

水上屋的一天

2008年12月大溪地,波拉波拉岛

在大溪地的旅行又是与以往截然不同的旅行体验。我住的水上屋如同长在海面上,房间里有一块巨大玻璃地板,趴在地板上往下看,能看到许多把珊瑚当成迷宫的热带鱼群。

每天早上,我那拍摄日出的微茫冲动都被坚强的睡意抵消得一干二净。南太平洋的日出实在太早,早到彻夜狂欢的我没睡几个小时就已经感觉天光大亮。不过也用不着沮丧,因为不多时,一阵早餐的清香已从海面上遥遥飘来。送早餐的侍者划着独木舟,一个头戴鲜花的美女微笑着走上水上屋的码头阶梯,把放在餐篮中烤得焦黄的吐司与南太平洋水果摆在餐桌上。

吃完早点,此时的太阳已经足够刺眼,如果不想被晒成焦炭,最好就在房间里安静阅读。关上空调,头顶还有悠悠转动的风扇,不仅节能而且环保。

看书看得累了,那就打开窗,眺望远处平静的水面,又或者只看脚下那自在游弋的鱼群。发现它们也是很聪明的生物,先是慢慢从房屋投射的阴影里游到阳光下,那炽热光线让鱼群犹豫了一下就退回到阴影里。等下一次再靠近明暗交界线时,有了经验的鱼儿就不会再越雷池半步。

下午太阳的光线已经不像早上刚出炉时那般彪悍,此时可以换上泳装,戴上蛙镜跳进大海。看到不远处一个邻居竟然穿着全套潜水衣站在水里,这身打扮在这深不足一米的湖中显得有点儿多余。

黄昏将至,一个人站在连接水上屋的木桥上等候日落。到各个房间打扫卫生的大溪地女孩骑着自行车从身前经过,她耳鬓的白花留下一阵清香。我问她,自行车能借我骑一下吗?她笑着答应。木桥很窄,两边又没有护栏,挂在胸前的相机让我差点儿失去平衡落入水中。我把车骑到木桥的最远处,一个人坐在桥边安静地看日落太平洋的景象。那最后一缕光线柔和地打在脸上。我不想笑,却又发现忍不住。

这一次仍旧是和国外旅游局合作。与旅游局多次合作之后,我也发现其中的一些问题。比如这种旅行大多为媒体考察团,虽然吃住行都是顶级,但行程被安排得十分紧张,每日自由活动时间有限。而且基本无法与当地人接触,少了那种原生态的生活体验,就很难被称为一次有价值有意义的旅行。因而这种媒体团还不是最佳的旅行方式。

除此之外,旅行团中一些自恃大牌的媒体总让我如鲠在喉。比如一个来自某国家级媒体的记者,张嘴只说英语,且只对旅游局领导笑脸相迎,而把其他人当成空气。

看来参加媒体团只是成为职业旅行者的过渡阶段,将来还是要一个人旅行。

旅行者都是好“色”之徒

2008年12月突尼斯,西迪布塞

突尼斯北部有一座平静祥和的小镇,叫做西迪布塞,站在这里远眺,如果天气晴好,甚至能看到西西里和科西嘉。由于她过分显眼的位置,千百年来,一直是欧洲列强必争之地。无论是罗马人还是法国人都把这里看做打开非洲宝藏的第一道大门。现在的小城早已丧失曾经的军事功能,但她的今生今世也并不寂寞,仍凭借自身的审美价值让世界各地的游客趋之若鹜。而构成这种审美情结的手段只是蓝与白这两种最纯粹的颜色。

小镇中央是一条主路,两边就是那让人目眩的蓝色门窗。虽然这里也不能免俗地与大多数旅游城镇一样拥有售卖各式工艺品的商贩,但他们都自觉集中在山脚处的一小块区域。一旦踏上石板路,属于集市的喧嚣则自动消失。沿着主路朝山顶走去,道路两旁的白房蓝窗无疑是这场流动影像的绝对主角。当然,与满目蓝白交相辉映的,还有各家窗台上开得面红耳赤的鲜艳花朵、几只毛色纯正的野猫和在路边奔跑打闹的孩子们。

石板路两边的民宅都不过三层,最吸引游客眼球和相机镜头的则是那一扇扇最具北非风情的蓝色大门。对称的木门上用铜钉镶嵌出充满寓意的阿拉伯民族图案,星星代表平静,月亮代表和谐。或许还能在有些大户人家门口看到阿拉伯宫殿造型的白色鸟笼,即使里面没有金丝雀或者会说话的鹦鹉,却同样也能让人如同一脚踏入《天方夜谭》中的阿拉伯时空。

在当地有这么一种有趣的说法,只要你卖蓝色油漆和白色石灰,就永远不会失业。这满目蓝白不仅让游客心情舒爽,其实更是出于生活上的考虑。因为地中海夏日炎热,白色是最好的散热器,用这种颜色涂抹外墙,可以保持室内如空调吹拂一样的凉爽。而这一地区又是优质石灰的主要产地,所以选择白色就更加理所当然。

小镇中一间介绍当地人生活的民宅博物馆吸引了我的注意。与艺术作品相比,可能当地人的原生态生活更像艺术。这家博物馆应该是当地官员的一所豪宅,无论广袤的占地面积,还是装修的豪华程度都足以与一间真正的博物馆媲美。走进大门,里面的房屋格局错综复杂,起居室、会客厅、厨房、阁楼分布在任意一处出其不意的空间。中堂还有一口古井,井边摆满各种取水器皿,一棵华冠巨树给整个院落带来一丝夏天的清凉。

古宅里的家具全为木质,主要房间中放置了许多蜡像,是突尼斯人日常生活的昔日重现。男人一边抽水烟一边聊天,女人则坐在内室互相比拼缝纫实力。

虽然这里看不到白墙蓝门,却被更多的蓝白组合填满。比如白色桌子配上蓝色坐椅,白色瓷砖与蓝色地毯的搭配,又或者蓝色花瓶里插满白色茉莉。

我沿着旋转楼梯走到二层露台,这里的观景平台虽然不高,却可以恰到好处地把整座小城尽收眼底。此时的蓝白又一次成为视线主体,再与不远处的地中海对接,当地人的生活就在眼中成了传说。

一年中第二次来到北非小国突尼斯,因为年初我在这儿拍的一幅照片获了奖,于是被突尼斯旅游局邀请。

喜欢旅行的人大多都是好“色”之徒,我们总能被旅行中邂逅的缤纷打动。无论是印度的粉城金城还是希腊小岛和突尼斯的蓝白,无论是人工色还是自然色,总会让相机自动把焦点对向那些炫目的色块。

我觉得摄影应该像写作一样,是对一瞬间所见所感的记录,是对一个人成长的记录,永远不要追求被大多数人认可。当一个人的自信心足够强大,强大到可以建立自己的审美体系和价值标准的时候,还有谁会在意别人怎么说怎么评价?所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跟着走。而在这样的时候,你的信念你的坚持你的特立独行已足以把别人感动。

比职业旅行更棒的工作

2009年3月美国,纽约

在纽约的八天,去时代广场成了一种习惯。由于去的次数太多,竟发现被摩天大楼合围的时代广场连日出日落都比别的地方来得更晚去得更早。不过这里不是寻常人家,不需日光灯照明。这里是舞台,那一块块硕大广告牌上的灯箱、霓虹、LED屏足以把一切照得比白天还耀眼。

49街的Ambassador剧院,八点整,舞台与观众席的灯光瞬间转换。鸦雀无声,是暴雨将至的前奏。随着指挥一个由静到动的手势,音乐刹那响起。而比音乐更响亮的,是观众席上的掌声轰鸣。各位主演在掌声中微笑着走上舞台,站好自己的位置,随即笑容陡然收敛,是已进入各自角色,正式开始今晚的音乐旅程。

她是希望改变平淡生活的酒吧歌女,却因为杀人事件而成为阶下囚;他是神通广大的律师,处理与女人有关的案件色利全收;还有他们和她们,是狱卒是明星是记者是经纪人。或者是追光灯下的独角戏,或者是载歌载舞的群戏,《芝加哥》的繁华与悲凉就这样一幕幕忧欢上演。

平均两天一场戏的高密度让我对百老汇音乐剧有了更多感性的体验,也渐渐明白这种传统演出形式何以长盛不衰地占据着世界经济心脏的中央舞台。

一台成功的音乐剧究竟需要哪些要素支撑?在我看来,表演、主题、音乐、灯光、舞台布景及高潮段落一样都不能少。

表演。这是整场演出的核心。曾经一直坚定地认为一边旅行一边赚钱是世界上最棒的工作,可看到舞台上那些演员脸上光芒四射的时候,我的坚定打了折扣。是的,这些每天在不同人物不同性格之间穿梭往来的音乐精灵,不仅能体验绝不雷同的人生,还能在演出结束后回归自己并且收获观众最诚挚的掌声,还有什么比这更完美?但真正站在舞台中央的毕竟凤毛麟角,是实力与运气让他们在金字塔顶端笑傲。实力当然是要具备唱歌、跳舞、演戏的全面能力,但这只是门槛。若想登堂入室,还必须有个人特色,这才是区分刘邦和项羽的关键。而运气就在制片人的闪念之间。不过由此也可反证所有能在百老汇叱咤风云的明星都绝非等闲之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