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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生活简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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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室是个古怪的地方,我们在这里待的时间最长,干的事情最少,而且大多数情况下是悄悄地、无意识地干的,家里没有哪个地方能与之相比。然而,生活中许多影响最大、持续最久的不幸之事恰恰发生在卧室里。要是你快要死去或身体不舒服,精疲力竭,性功能不正常,眼泪汪汪,焦虑万分,因情绪低落而不想见人,要不然就心里不大平静和不大高兴,卧室很可能就是能找到你的地方。多少世纪里,情况都是那样。但是,大约就在马香牧师建造他的住宅的时候,卧室的门背后为生活增加了一个崭新的方面:担忧。从前,生活在狭小空间里的人们从没像生活在自己卧室里的维多利亚时代人那样有那么多的担心事。

床铺本身成了一个尤其令人担心的地方,等到灯一熄灭,连最干净的人也似乎成了一团热气腾腾的毒素。“呼吸逸出的水分,”雪莉·福斯特·墨菲在《我们的家:使家变得有益健康的方法》(1883)一书中解释说,“充满了动物的不洁之物;它在建筑物的内墙上凝结成恶臭的细流,一滴一滴地流下来……渗进墙里”,造成严重而又不确定的伤害。究竟为什么它在人的体内时没有造成那样的伤害,作者没有解释,或者显然没有考虑,只要知道夜里的呼吸是一件肮脏的事就够了。

主张已婚夫妻睡两张成对的单人床,不仅是为了避免因偶然接触而发出难为情的尖叫声,而且是为了减少两个人的不洁之物混杂在一起的机会。有一位医疗界的权威严肃地解释说:“在被窝里,人体周围的空气是极其不干净的,里面充满了从皮肤的毛孔散发出来的有毒物质。”有一位医生估计,在美国,多达40%的死者,是因为睡觉时长时间置身于不卫生的空气之中而死亡的。

料理床铺也是个艰苦的活儿,翻转和松动一下床垫是一件经常要做的事,也是一件很花力气的事。一个普通的羽绒床垫里装有40磅羽毛,再加上枕头和靠垫里的差不多同样分量的羽毛。你得不时把羽毛倒出来晾一晾,否则会开始发臭。许多人养了大群大群的鹅,也许一年三次把毛拔下来更新床垫(这对仆人和鹅来说都是一件很累的活儿)。松软的羽绒床铺也许看上去是很棒的,但你一睡上去很快就发现自己沉到了两座鼓起的小山之间一个硬邦邦的、不透气的狭缝里。垫子下面是用绳子编成的格架来支撑的;要是绳子开始松弛,可以用个钥匙来拧紧(于是就有了sleep tight这个说法[1]

)。但是,无论把绳子拧得怎么紧,睡在上面都不会太舒服。1865年发明了席梦思床垫,但起初用起来不大靠得住,因为弹簧有时候会转动,使睡在上面的人面临被自己的床铺刺破身体的很确实的危险。

19世纪,美国有一本《古德霍姆百科全书》很受读者欢迎。它按照舒适程度把床垫分为10类,依次是:

羽绒

羽毛

羊毛

羊毛束毛发

棉花

刨花

海藻

锯屑

稻草

连刨花和锯屑做的床垫都可进入前10大类,你就可以知道,我们在讨论的是一个粗犷的时代。床垫不仅是臭虫、跳蚤和蛾子的(它们喜欢用旧了的羽毛,要是有那种条件的话),而且是小家鼠和大家鼠的庇护所。许多夜晚陪伴你睡觉的,是床罩底下传来的那种令人不快的窸窸窣窣的响声。

要是孩子们被要求睡在那种矮及地板的矮床上,那么他们很可能对周边胡子拉碴的老鼠尤其熟悉。1867年,美国人伊莱扎·安·萨默斯报道说:每天晚上,她和妹妹总要把几抱鞋子抱到床边,有老鼠窜过来就把鞋子朝它们扔过去。詹姆斯·费尼莫尔·库珀的女儿苏珊娜·奥古斯塔·费尼莫尔·库珀说,她永远也忘不了孩提时代看见老鼠从床前窜过的经历,或者说她永远也没有完全摆脱那个阴影。

1683年,一本关于健康和安全的书的作者托马斯·特赖恩,抱怨羽毛上的“不洁的、令人作呕的排泄物”对臭虫有很大的吸引力。他建议应该使用新鲜的稻草,大量的新鲜稻草。他还(多少有点道理地)认为,禽类在被拔毛的过程中处于紧张和不快的状态,容易排出粪便,羽毛往往受到这类粪便的污染。

在历史上,最基本的、最常用的填料是稻草,而稻草容易从亚麻垫套里戳出来,让人受不了,但人们往往是能弄到什么就使用什么。在亚伯拉罕·林肯童年时代的家乡,人们使用玉米穗壳。这种东西用起来既不舒服,还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要是有谁买不起羽毛,羊毛或马鬃倒是个比较便宜的选择,但往往有一股难闻的味道,羊毛还常常有蛾子出没。唯一可靠的办法是把羊毛拿出去用开水煮,那可是个讨厌的活儿。在较穷的人家,有时候把牛粪挂在床柱上,认为它能起防蛾子的作用。在炎热的天气里,夏日的昆虫从窗户里爬进来,既令人讨厌,又很危险。床的四周有时候挂起帐子,但总是让人有一种不安的感觉,因为帐子都是极其容易燃烧的东西。18世纪90年代,有一位去过纽约州北部的人报道说,就在就寝之前,他的主人出于好意,心血来潮地采用了烟熏的办法,把他的房间弄得烟雾腾腾,他只得摸索着穿过呛人的烟雾走到床边。很早就发明了使用金属丝纱窗来挡住昆虫——杰斐逊在蒙蒂塞洛就有几扇这样的窗——但由于价钱很贵而没有广泛使用。

在历史上的很多时候,对于大部分屋主来说,床是最宝贵的财产。比如,在威廉·莎士比亚的时代,一张体面的带顶篷的床要花5英镑,相当于一位普通小学教师的一半年薪。由于被当做宝贝,最高档的床往往放在楼下,有时候放在起居室里,那样就能更好地向客人炫耀一番,或者让过路人从开着的窗户里看上一眼。一般说来,这样的床在理论上是留给真正重要的客人睡的,而实际上几乎不用。这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理解莎士比亚遗嘱中那个著名的条款:他把第二好的床留给他的妻子安妮。这个条款常常被解释成是一种侮辱,而第二好的床实际上几乎可以肯定是婚床,因此也是最能令人产生温情的联想的床。为什么莎士比亚特别提到这张床,那是另一个谜,因为按照常规安妮可以继承家里所有的床,但肯定不是有些人所说的是因为要冷落安妮。

从前,隐私的概念与现在有很大的不同。即使到了19世纪,在旅店里与别人合睡一张床也是常有的事。作者在日记里常常抱怨说,很失望地发现某个陌生人到得很晚,爬进床里跟他一起睡觉。1776年,在新泽西州新不伦瑞克的一家旅店里,本杰明·富兰克林和约翰·亚当斯被要求睡一张床,他俩心里不高兴,几乎整夜没有入眠,在让窗开着还是关着的问题上争吵不休。

即使在家里,仆人睡在主人的床边也完全是平常事,无论主人究竟在床里干什么。有记录表明,国王亨利五世和瓦卢瓦的凯瑟琳过性生活的时候,他的管家和内侍都在现场。塞缪尔·佩皮斯的日记里写得很清楚,一名仆人就睡在他和他妻子的卧室里,他把她看成是一种活的防盗警铃。在这种情况下,床幔确保了一点隐私,还能起一点挡风的作用,但越来越被看成是灰尘和昆虫的庇护所,因而是有害于身体健康的。床幔还可能有引发火灾的危险——这绝不是一件小事情,因为卧室里的一切,从地板上的草垫子到头顶的茅草屋顶,都是特别容易着火的物品。差不多每种家政杂志里都提醒不要点着蜡烛在床里看书,但许多人还是我行我素。

在17世纪的历史学家约翰·奥布里的一部作品里,他讲了个关于托马斯·莫尔的女儿玛格丽特嫁给一个名叫威廉·罗珀的男人的故事。故事中说,罗珀有一天前来拜访,对莫尔说他想娶莫尔的一个女儿,哪个都行。莫尔听了这话,就把罗珀带到自己的房间里,他的几个女儿还在里面睡觉。她们睡在一张那种可以从父母亲的床底下推出来的矮床里[2]。奥布里以几乎是色情的语言描述道,莫尔弯下身去,麻利地“抓住被子的一个角,一下子把被子掀开了”,露出了完全赤身裸体的姑娘们。她们睡眼惺忪地对他的打扰表示不满,连忙翻过身去,变成俯卧姿势。威廉爵士以赞赏的神态思考片刻,说她们的前面和后面他现在都看见了,用手杖轻轻叩一叩16岁的玛格丽特的屁股。“至此,求婚全部结束。”奥布里显然以羡慕的语气写道。

不管这个故事是真还是假——值得注意的是,奥布里是在事情发生一个多世纪以后才写的——有一点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在他那个年代,莫尔的成年女儿睡在父母的床边,是谁也不会觉得奇怪的。

就床而言,真正的问题在于它与最麻烦的活动——性生活——是不可分离的,这在维多利亚时代之前肯定就是那样。在婚姻生活中,性生活当然有时候是必不可少的。玛丽·伍德-艾伦在那本销路不错、很有影响的《年轻女子须知》一书中对她的年轻读者说,在婚姻生活中,肢体亲密接触是允许的,只要“没有一丁点儿性欲”。在受孕和整个怀孕期间,母亲的情绪和思想被认为对胎儿有着深刻的和不可弥补的影响。性伙伴们被告诫不要过性生活,除非当时是在互相“充分体谅的情况下”,以防生出坏胎。

为了不至于经常激起情欲,妇女们被告诫多呼吸新鲜空气,不要搞阅读和打牌之类有刺激性的娱乐活动,尤其是,除了在绝对必要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动脑子。对她们进行这样的教育,不仅是浪费时间和资源,而且对她们纤弱的身体也是很危险的,没有好处的。1865年,约翰·罗斯金在一篇散文中说,妇女们所受的教育,只要能使自身对自己的配偶有实用价值就已足够,无须更多。按照那个时代的标准,美国人凯瑟琳·比彻是个激进的女权主义者,但连她也强烈地认为,妇女应当享有充分和平等的教育权,只要大家承认她们需要额外的时间来梳理头发。

对于男人来说,主要的和集中的问题是不要把一滴精液洒出神圣的婚姻范围以外——如果你能掌握得好,在婚姻范围以内也不要洒得很多。一位权威解释说,要是能被好好地留在体内,精液能补气血和壮脑子,非法释放这种大自然赋予的精华会伤及一个人的身心。因此,即使在婚姻范围之内,精子也应该省着点用,频繁的性生活会产生“软弱无力的”精子,结果生出来的后代也是无精打采的,每月一次性交是被推荐的一个安全的上限。

当然,自毁在所有时代都是存在的。手淫造成的人们都熟悉的结果,涵盖医学上已知的差不多每一种讨厌的疾病,包括精神错乱和早夭。手淫的人——“活在地球上的那些瘦骨嶙峋、全身震颤、脸色苍白、两腿细长的可怜虫”,有一位史学家说——值得可怜。“每次手淫就是一场地震,一次爆炸,一次极其有害的麻痹发作。”另一位史学家说。个案研究生动地证明了这种风险,有一位名叫塞缪尔·蒂索特的医务人员描述说,他有一名病人不停地流口水,鼻子里滴血水,“大便拉在床里也不知道”。“也不知道”这几个字特别让人心碎。

最糟糕的是,手淫的习惯会自动遗传给后代,因此每一次邪恶地取乐,都不仅伤了自己的脑子,而且消耗了尚未出生的子孙后代的元气。关于对性器官造成危险的因素,分析得最透彻的要算是《从生理、社会和道德关系来看儿童、青年、成人和老人生殖器的功能和疾病》一书,且不说它的题目是如此面面俱到。这本书的初版是在1857年,作者名叫威廉·阿克顿。他认为手淫会导致失明。他还得出了那个经常被引用的结论:“我要说,大多数女人不大会被性的感觉所困扰,无论哪一种。”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这些信念占支配地位。“我的许多病人对我说,他们的第一次手淫发生在看某个音乐剧的时候。”威廉·鲁滨逊医生在1916年出版的一本关于性疾病的著作中冷冷地说,也许他只是觉得有点难以置信。

幸亏有科学来帮忙,玛丽·罗奇在《性交:古怪的性交方式与科学》一书中说,有一种治疗方法是使用19世纪50年代发明的“阴茎刺圈”。人们可在就寝时(其实是任何时候)把它轻轻地套在龟头上。圈的内侧有许多金属尖头,要是哪个龟头邪恶地膨胀到超出了允许的范围,哪怕是超出一丁点儿,金属尖头就会扎进去。别的器械利用电流来猛击那个东西,让它吓一大跳,从而清醒过来,低头认罪。

应当指出,不是人人都赞成这些保守的看法。早在1836年,有一位名叫弗朗索瓦·拉勒芒的法国医学权威就出版了一部3卷本的学术著作,显示频繁的性生活与健壮的体魄的密切关系。一位名叫乔治·德赖斯代尔的苏格兰医学专家对此如此感兴趣,提出了一种自由恋爱和不受约束的性生活的哲学——《身体、性别和自然宗教》。该书于1855年出版,销售了9万册,被译成11种文字,“包括匈牙利文”——像往常一样,《国家传记词典》可爱地强调了一些毫无意义的细节。很明显,社会上有某种对更多性自由的向往。不幸的是,还要过一个世纪左右时间,整个社会才会给予这样的自由。

在这种长时间的紧张和混乱气氛中,对于许多人来说,成功的性生活是一种无法实现的渴望,这是不足为怪的,约翰·罗斯金本人就是个最令人瞩目的例子。1848年,这位伟大的艺术评论家娶了19岁的尤菲米娅·“埃菲”·查默斯·格雷,倒霉事就此开始,而且再也没有好转,这对夫妻根本没有同房。她后来说,罗斯金向她承认:“在他的想象中,女人与他所看到的我是完全不同的。他之所以没有使我成为他的妻子,是因为他在第一个晚上见了我的下身就觉得厌恶……”

最后,埃菲再也无法忍受下去(或者说,实际上还愿意忍受更多,不过要跟别人一起),对约翰·罗斯金提出了婚姻无效的起诉,起诉书的细节成了许多国家的通俗报刊高兴地用来激发热心读者兴趣的材料。然后,埃菲跟画家约翰·埃弗里特·米莱私奔了,跟他过着幸福的生活,生了8个孩子。她选在这个时候跟米莱私奔其实是很不幸的,因为当时米莱正在为罗斯金画像。罗斯金是个正大光明的人,他依然坐着让米莱为他画像,但这两个人再也不说话。罗斯金有好多同情者,他们对这起丑闻装作不知道。到1900年,整个事情实际上已经一笔勾销,W.G.科林伍德可以毫无窘意地写出《约翰·罗斯金传》,而又不提罗斯金曾经结过婚,更不会提到他一见女人的阴毛就连忙从房间里逃出去的事。

罗斯金始终没有克服那种过于拘谨的脾性,也没有露出想要这么做的迹象。J.M.W.特纳在1851年去世以后,罗斯金负责清理那位伟大的美术家留给国家的作品,看到了几幅会激发情爱的水彩画。罗斯金吓得面如土色,认为“只有在某种精神错乱的情况下”,特纳才可能画出这样的画。为了国家的利益,他把这几幅画几乎全部销毁了,使得后代失去了几幅价值连城的作品。

阴茎刺圈

埃菲·罗斯金摆脱了她那不幸福的婚姻,这既是幸运的,也是不寻常的,因为就像与婚姻有关的其他一切一样,19世纪的离婚法绝对偏向于男人。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男人若想要离婚,只要证明他的妻子曾与另一个男人睡过觉。然而,女人却不得不证明,她的配偶犯有乱伦罪、兽奸罪或为数不多的其他几种邪恶的、不可宽恕的越轨行为。在1857年以前,女人只要离婚,便丧失了自己的全部财产,一般说来也失去了孩子。确实,妻子在法律上根本没有权利——没有财产权,没有言论权,没有任何类型的权利,除了她丈夫愿意给她的权利以外。据伟大的法律理论家威廉·布莱克斯通说,女人一结婚就放弃了自己的“身心或法律存在”,妻子根本没有法律人格。

有的国家比别的国家要稍稍开明一些,尤其在法国,女人以丈夫通奸为理由就可以跟他离婚,虽然这种不忠行为必须发生在已婚家庭里。然而,在英国,离婚的标准不公平到了残忍的程度。在一起著名的案件中,有一位名叫玛莎·鲁滨逊的女子多年来遭到心肠狠毒、反复无常的丈夫的毒打和虐待。最后,他把淋病传染给她,然后把治性病的药粉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放进她的饭里,差一点把她毒死。她的健康和精神都垮了,便诉请离婚。法官仔细听取了理由,然后撤销了这个案子,打发鲁滨逊太太回家,让她更加耐心一点。

即使一切顺利,做女人也是很难的。不用说,女子的成年期自然地被看成是一种病态。有一种看法,各地几乎都是一样的:女人过了发育期以后,不是有病,就是快要得病,而且得的是几乎看不好的病。用一位权威人士的话来说,乳房、子宫和其他生殖器官的发育,“抽干了一个人所具有的有限能量”。在医学文章里,月经似乎被描述成了每月一次的有意疏忽。“只要在月经期里真的有痛感,无论在哪个阶段,都说明个人的穿着、饮食等习惯或社交习惯出了问题。”有一位观察家(当然是男性)写道。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妇女们的确经常不舒服,这是很恼人的。原因是,出于礼节的考虑,她们得不到适当的治疗。1856年,波士顿有一位出身于体面人家的年轻家庭主妇,眼泪汪汪地向她的医生承认,她有时候不由自主地想到别的男人,而不是她的丈夫。医生嘱咐采取一系列严厉的紧急措施,包括洗冷水澡和灌肠;消除各种刺激因素,包括不吃辛辣食物和不看娱乐性小说;用硼砂把她的阴道彻底擦洗干净。人们普遍认为,看娱乐性小说会使人产生病态的胡思乱想,容易歇斯底里大发作。正如有一位作者严肃地作出的概括:“年轻女子阅读浪漫小说,会对身体的器官产生刺激,因而容易早熟,女孩子会提前几个月甚至几年在身体方面变成成年妇女。”

即使到了1892年,据朱迪思·弗兰德斯报道,有个男人带着他的妻子去检查她的眼睛,却被告知问题出在子宫脱垂。要是她不做切除手术,视力将继续受到损害。

差不多任何医生都会把病症笼统地归结到妇女的生殖器官上,这么做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医疗后果,因为没有哪个医生能够进行适当的妇科检查。在极端的情况下,他或许会在一个灯光暗淡的房间里从毯子底下轻轻地探查一番,但这是极个别的事。在大多数情况下,要是妇女说从颈部到膝部有哪个地方不舒服,她被要求红着脸在人体模型上指出不舒服的部位。

1852年,有一位美国医生对这样的情况引以为豪:“许多妇女宁可冒极大的风险和痛苦,也不愿放弃那些微妙的顾虑,因此医生无法对疾病作彻底的检查。”有的医生反对产钳分娩法,理由是,如果这么做的话,骨盆小的妇女就可以生孩子,这样会把她们的问题传给她们的女儿。

这一切的不可避免的结果是,在医务人员当中,对女性的解剖学和生理学的知识几乎处于中世纪的状态。在这个行业里,医疗史上记载的有关容易上当受骗的最佳例子,莫过于玛丽·托夫特的著名例子。玛丽是萨里郡戈德尔明的一位不识字的兔子饲养员。1726年秋,她花了几个星期时间成功地让医疗权威,包括两名替王室成员看病的医生相信,她快要生下一窝兔子,这件事轰动了全国。几名医务人员就在分娩现场,表示惊讶得目瞪口呆。直到国王的另一名医生,一位名叫西里亚克斯·阿勒斯的德国人作了更彻底的调查,宣布整个事情是一场骗局,托夫特才终于承认骗了人。她因犯欺诈罪而被短期监禁,然后被送回戈德尔明老家。之后,人们再也没有听到她的消息。

然而,对女性解剖学和生理学的认识依然任重而道远。到了1878年,《英国医学杂志》竟然还能刊登一篇振振有词的长篇通讯,论述被有手淫习惯的女人摸过的火腿会不会坏掉。朱迪思·弗兰德斯说,有一位英国医生被从医生登记册上除了名,因为他在一篇文章里说,受孕不久以后阴道四周的颜色会发生变化,是已经怀孕的一个有用的标记。这个结论是完全成立的,问题是只有用肉眼看才能觉察到,那位医生再也不准从医。与此同时,在美国,受人尊敬的妇科医生詹姆斯·普拉特·怀特被开除出美国医学协会,原因是他让学生去观看一名妇女生孩子,虽然是得到她的允许的。

在这种背景下,外科医生艾萨克·贝克·布朗的行动尤其显得非同寻常。在那个时代,医生通常不走近产房,即使去了也不大会知道究竟看到点什么。而布朗成了妇科外科医生当中一名先驱人物。不幸的是,他的动力几乎完全来自一些令他感到严重不安的想法。尤其是他认为,差不多每一种妇科疾病都是“刺激以阴蒂为中心的阴部周边神经”的结果。说得更加明白一点,他认为妇女在进行手淫,这是精神错乱、癫痫、僵住症、歇斯底里、失眠以及无数种其他神经性疾病的原因。解决的办法是用外科手术切除阴蒂,这样就消除了任意刺激神经的可能性。他还认为,卵巢在很大程度上是个坏东西,最好切除。由于以前从来没有人试图切除过卵巢,这是个极其微妙和危险的手术。贝克·布朗的最初3名病人死在手术台上。他没有气馁,做了第4次试验性手术,还偏偏选了自己的妹妹。她活下来了。

当医疗界发现,他未经她们的允许,也不事先告知,这么些年来一直在切除妇女的阴蒂,他们的反应很迅速,很气愤。1867年,贝克·布朗被逐出了伦敦产科学会,实际上再也不能从事医生的职业。在积极的方面,医生们终于承认,以科学的态度来关注女性病人的隐私部位的时候已经到了。因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贝克·布朗虽然是个很差劲的医生,又是个很讨厌的人,但在把妇科的研究和实践提高到现代水准方面,他作出了比谁都要大的贡献。

[1] Sleeptight中的tight就是“紧”的意思,该表达方式的字面意思是“睡得紧”,一般译作“睡得香”。——译注

[2] 带脚轮的矮床在英语中既可以是trucklebed,也可以是trundlebed,两者没有区别。Truckle源自希腊语trochlea,意思是“滑动的东西”;trundle与古英语的trindle和trendle有关,都是指“滚动的东西”。Trucklebed始自1459年;trundlebed出现在大约100年以后。——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