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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袈裟》旷野上的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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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日,恰恰是春分,我回了故乡,去给死去的亲人们迁坟。时间刚过正午,天光却是晦暗扩散开去后的死寂,我出了村子,朝着埋葬亲人们的山冈上走过去,时令虽是春分,真正的春天却远远没有到来:漫天的西风呼啸着刮过旷野,几丛枯草被卷上了半空,眼前的作物们都被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白霜,矮小,不蒙垂怜,看上去,就像一个个垂死的少年。

  穿过一片收割后的稻田,远远地,我便看见了一条狗,我以为那是条野狗,哪知不是,看见我走近了,它先是跑远,又再跑回来,却只围绕着它身边的一堆坟土打转,与我偶尔的对望,竟然以它小心翼翼地避开而告终,当我确切地走到它的身边,它只是低低地哀鸣了一声,仿佛它正深陷于不幸之中,而我,也许是可以懂得它之不幸的人。

  事实也是如此:当我看清楚墓碑上的名字,转瞬间,我便懂得了它。埋在坟土中的那个人,这条狗的主人,竟然已经死了。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他的死讯,一如我相信,从来不会有任何一个别人向他人转述他的死讯。他的坟地上好歹也栽着一块墓碑,但碑角却没有一个落款,看起来,就像崩裂四散的坟丘一样潦草;显然,他的死就如同他的生——每个人都看见他了,但没有人去听他的动静;他一直都在我们中间,他又一直都不在我们中间。如果非要在他的墓碑上刻下一个亲人的落款,那恐怕只能刻上眼前这条狗的名字。倒是不奇怪,所谓尘世凶险,所谓生死森严,人人都活在自己的光景里,更何况,人人的光景里都埋伏着七重九重的刀兵,总在对付,总在对付不完。

  也是凑巧,帮我迁坟的人迟迟不来,茫茫旷野上,徒剩一人一狗,然而,那条狗要陪伴的,却是已经死去的人;仿佛墓中的躯体有了知觉,哀求地底的根枝钻出了地面,如果定睛看,坟丘上遍布的蒺藜中间,竟然长出了一小截柳树,更小的树枝上,几枝嫩芽正在蠢蠢欲动,那条狗便不时凑过去,想要伸出舌头去舔,可是,每到舌头凑近之时,又怯怯地收了回来,它就像是生怕惊扰了它们。

  这眼前景象竟然在刹那之间让我激动难言:虽说多年来我出门在外,可是在我和墓中人的各自生涯里,终究有过不少相逢交集之处,也许,我该掏出随身的纸笔,寻一处稍微避风的地方,为他写下只言片语,烧在他的墓前,就当作是一篇不为人知的祭文?是啊,这祭文当然是无用的,就像坟墓前的狗一般无用,就像蒺藜丛中的柳树芽一般无用,可是,在这满目世界,有用的东西太多了,无用便理当存在,应该让那些微小的无用,像刀刃和火焰一样生出幽光,仅存一息,也要在绵延不绝的有用里说上一句:我们一直都在。

  多少有几分荒唐,但事情就这么发生了:西风呼啸的下午,我背靠着坟头,掏出纸笔,躲在一块残损的墓碑之后展开了追忆,苦思冥想,一字一句,当然,得再说一次:这一字一句,就算写得再多,放在这广大尘世里,终究都是无用的东西——

  先说他的腿。他有一条跛腿,然而,在他二十岁出头的某一年里,他却抢到了绣球。此地的婚礼,每回临近结束之际,新郎都要向光棍们扔出一只绣球,就像西式婚礼上新娘砸出的花环,捡到绣球的人便就此沾吉,被视作讨到了彩头,弄不好,他便成了此地的下一个新郎。这一回,不偏不巧地,绣球砸在了他身上,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也知道立即起身,怀抱绣球狂奔,以此逃避众多光棍们的追赶,可是,谁叫他是个跛子呢?没跑开两步,他便被光棍们赶上,齐齐将他压在了身下,待光棍们起身继续往前,他已几乎衣不遮体,纽扣上却卡着一朵绣球上掉下来的假花。他下意识地追上去,却又讪讪地退了回来,仿佛突然想起来:他从来就获得过和那些人一起追逐的机会。在这短暂的瞬间里,他的脸上一直在笑着,终究还是不舍,不管不顾地追了上去,因为这突然的欢乐过于巨大,他一边奔跑,一边也像他人般发出了激动,甚至是张狂的呼喊。

  那时的我年岁尚幼,尽管如此我也可以看出,他从来没奢望过那只绣球被自己占为己有,他只是迷恋上了追逐的欢乐,而欢乐总是像他的那条跛腿一样短暂:没过多久,他便从人群里被扔了出来,他再钻进去,又被扔出来,如此反复多次之后,他终于重归了属于自己的命运之中——在离光棍们稍远的地方,他拖着跛腿来回奔走,身体一高一低,光棍们往东,他便也往东,光棍们往西,他便也往西,一边打着手势为光棍们叫喊,一边又没忘记羞惭,回头对着看见他的人讪笑,手势终于变得勉强,却始终没有就此放弃,这样也好,这样好歹可以证明,面对这巨大的欢乐,他并没有置身事外。

  这提心吊胆的欢乐,竟然毁于一匹疯马:光棍们的追逐击打,惊扰了马厩中的一匹枣红马,这匹马突然变得疯狂,朝人群冲撞过去,人群四散,他却不好闪躲,也只有拖着一条跛腿,生硬地躲避着马匹,人群在哄笑,他也只好笑,这笑又有几分发自肺腑——所有人都在盯着他看,这大概是他从来想都不敢想的事。他可能都快忘了自己是个跛子的时候,马匹终于对准了他,硬生生地撞了过来,在众人的惊呼声中,他仰面倒在了地上,一转眼的时间,疯马咆哮着远去了,他随即坐起身来,愣怔地看着眼前众人,似乎是恍若隔世,脸上却流了一脸的血,他照旧还在笑,笑着笑着,却又哭了起来。

  人世消磨,他的哭泣当然不止仅此一回。时隔多年之后,他已经变作了头发花白的中年人,我又目睹过一回他的哭。

  那是在一场葬礼上。死者是他的远房姑妈,偶尔会给他送来点吃的,无非是几个鸡蛋、几个西红柿和南瓜之类,在他父母死后的几十年里,这位远房姑妈,大概是唯一会想起他的人,但是,却没有人通知他远房姑妈的死讯,这也不奇怪,说不定,就算远房姑妈的儿女,也并不知道他们的母亲曾经去偷偷地看望过他,是啊,偷偷地,在这穷乡僻壤,贫困一点点挤干了人们身体里勉强动情的部分,那些火苗一样稍纵即逝的好,只能偷偷地。

  终究他还是知道了远房姑妈死去的消息,于是做贼似地前来,蹑手蹑脚地置身在了吊丧的人群中间,他显然知道自己今时今日姓甚名谁:伴随光阴的流转和他年岁的加深,无可挽回的,他越来越被视作一个不祥之兆,没有妻子,没有孩子,没有牛马,没有不打补丁的衣裳,他当然被人群和田野所不齿——别人种地,他也种地,可就是这么怪,他每一年的收成都远远不如别人。从前,当他打人前经过,还有人对他指指点点,到了后来,指指点点也没有了,他就像是一棵树,又或沟渠边的一蓬乱草,长在那里,站在那里,但是没有人会去专门看他一眼,唯有幼童或牲畜撞上了他,幼童的父母和牲畜的主人才会呵斥着走上前来,就好像,他的身体里埋藏着理所当然的不洁和污秽。

  所以,在远房姑妈的葬礼上,他一时躲在厢房的拐角,一时藏在院子里那棵梧桐树的后面,苦挨着时间,指望着葬礼赶紧开始,他好夹杂在人流中靠近灵柩,去哭,去三拜九叩,可是,这一回,他还是没有如愿:被姑妈的儿女看见之后,他们不由分说地赶走了他,在离开之前,他跛着腿,围着梧桐树打转,不断告诉他们,其实,他和他们是亲戚,但是没有用,他们的怒吼还没持续多久,他就落荒而逃了。

  然而他没有走,我看见,他就站在屋后的田埂上,稍后,可能是怕被人发现,又卧倒在了田埂边的沟渠里,这样,当屋内的哀乐响起,他便隐约也可以听见,便能和吊丧的人们一起三拜九叩,唯一的不同,是他们跪在灵柩前,而他跪在沟渠里。屋子里的人哭,他也哭,一开始,他哭得并不剧烈,没过多久,天知道他想起了什么,竟然不再跪了,而是就此翻倒在沟渠里,蜷缩着身体,咬紧了牙关去哭,我能看得见他的身体战栗不止,右手还死命攥着一把土,就像是攥着几个过去年月里的鸡蛋、西红柿和南瓜。殊不料,他哭得忘记了周边的时候,出殡的队伍走出了院门,向着他所在的方向过来了,我也在出殡的队伍里,一心以为他会被人看见,哪知道,就算哭得多么剧烈,他也蜷缩得好好的,始终不露半点痕迹;队伍走远之后,我转身回望过去,他仍然没有现身,在他的藏身之处,只有几片刚刚撒出去的纸钱在上下翻飞。

  也许,我该为他作证:他不光没有不洁和污秽,相反,他甚至是个洁净的人。有一年,村子里请了戏班来唱戏,我恰好回乡,也去看了,正好坐在他的身边,他似乎想跟我说几句话,末了也没有说出来,我反倒闻见了他身上好闻的洗发精味道,再看他全身上下破烂却整齐的衣衫,心里一动,当即便想告诉坐在身边的其他旁人:他不光没有不洁和污秽,相反,你们认识那种砸锅卖铁也要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人吗?他就是啊!可是,我终究没有去告诉旁人——“生活”一词,多半是“惯性”二字作祟,现在,在“惯性”作祟的时刻,我却并没有抽身而起,说到底,如果戏台下的众人是他的迷障,而我,也是迷障中的一分子。

  我和他认真地攀谈过,不知何故,无论我说了多少,他却总是不接话,那是在我返乡的长途客车上,出乎意料地,他竟然也出了趟远门,此刻正要回家,我和人换了座位,坐到他旁边,再找他问东问西,他却兀自一个劲地点头,再不说多余的话。还要过几年,我才偶然从他自己的嘴巴里得知,这回出远门,他是去看望一个女人,结果却阴差阳错地被关进了派出所。

  我还记得那天我是和他一起走回了村子,春天,满目的油菜花都开了,蜜蜂们一直在身前缭绕不去,他突然停下步子,对我说:“……还是你们好。”

  “还是你们好”——是啊,我们一直都比他好,我们有妻子,有孩子,有牛马,有不打补丁的衣裳,他则不是,哪怕有过一个女人来到他的身边,到头来,那女人终究还是别人的妻子。

  那个女人来自邻县,是个疯子,有一回疯病发作,扒上过路的货车,竟然流落到了此地,和他一样,寄居在油菜地边上的一口废窑里,没人知道他们是否有过肌肤相亲,反正他们两个人都很少进村,如果不是那女人经常在光天化日之下狂奔呼号,逼迫得他只好吃力地跟在后面追来追去,只怕没人知道村子里多出来了一个女人。所以,当那女人的丈夫辛苦找来此地,看见的却是她只认跛腿的他做丈夫时,难免怒火中烧,立即施予了暴打,虽说旁边也零散聚了几个村子里的人,但是,没人知道事情的原委,也就没人阻止这场暴打,只是听着他一遍一遍地诉说,他说:自始至终,他都只是送给了她一点衣被和吃喝,他和她,是干净的。

  事情到此并未结束。第二年,农历新年刚过,他卖了收成,买了几件女人的衣服,坐车去了邻县,他想去看看那个疯女人。结果,等他辛苦地打听到她,找上门去,迎接他的,却是一场崭新的暴打,鬼使神差地,他还被送进了当地的一家派出所。不巧的是,当地正在发大水,一条大河正在临近破堤,他被关进派出所里的一间屋子之后,警察们锁了门,全都上了河堤去抗洪,整整四天半,他们忘记了他,等到洪水止住,警察们回到派出所,他早已经饿得奄奄一息了。

  “这是命!”——好几年过去了,那难以言传的四天半,一直安静地待在他的体内,从来无人知晓,突然有一天,一场雪后,他变作了另外一个人,脸上挂着红晕,双目炯炯,散发出异常的热情,他再也不羞怯了,见人就说话,不管是谁,他都要拉扯住,再说起他那被人遗忘的四天半,他说自己的事,就像是在说别人的事,语气中,多少夹带着挖苦。尽管如此,也没人愿意听他说,一个个的,全都逃脱了他的拉扯,他也不恼怒,走了一个,他就再换一个,说到最后,他总归都会叹息一声:“这是命!”

  我也被他拉扯过,甚至足足听他讲了好几遍,我大致明白他:那四天半,是他迄今为止遭遇过最大的惊骇,这惊骇于他而言,远远大过他对这眼前世界的全部想象,他害怕它们,就将它们藏起来了,可是,只要有藏不住的时候,它们就会摄他的魂,乃至要他的命,所以,他唯有大着胆子,打碎从前的心肺和肝胆,再说出它们,才有可能将那河水般的惊骇赶出自己的体内。只是他不知道:就算有人停下步子,听他说了几十遍,终究还是无济于事,他脸上的红晕和眼睛里散出的光都在说明,他离疯掉已经只剩下一步之遥了。

  如果就此彻底疯掉,他应当会成为此地最广为人知的存在,一个疯子,无论如何都会比一个跛子更加著名,可事实上,他并没有,在其后多年里,他时而发疯,时而不疯,但有一桩事情,不管疯与不疯,他都保持着惊人的一致,那就是:呵斥与驱赶,他始终都听得进去,它们一直都是它的亲人。

  即使是被人赶出寄身之地的时候,他也丝毫未作抗辩。这年冬天,先是下了很大的雪,之后,收购了窑厂的人就来了。如无意外,这一场雪后,停产多年的窑厂就要重新复工,于他而言,却是不能再在这里住下去了。在此之前,窑厂的买家已经来了好几次,警告他,赶紧搬走,否则,他们便要亲自动手了。每一回,他似乎都听进去了,又像是没听进去,别人一旦说话,他就只管笑着点头,到了买家前来准备复工的时候,他还没有搬走,不用说,最后的结果,是他的全部家当都被扔出了窑外。

  据说,在那艰险要命的关口上,他没有呼喊,也没有推搡,竟然还是一直在笑,家当们散落在雪地里,他看上去也全然没有舍不得,可能是双脚受了冻,他就站在人群里,小心翼翼地原地踏着步,只要有人看他一眼,他便又赶紧将步子停了下来,实在是:疯和不疯,他都是清醒的,如果他的一生也有功业,那便是用满脸的笑和全身的无用持续证明着自己的清醒。到了最后,家当们都扔在雪地里了,窑厂买家带领的人群也离开了,他却没有弯下腰去拾捡家当,而是跟着他们信步往前走,等到他们走远了,旷野上便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那个冬天,我在村子里写作,听说他被赶出窑厂的消息,便动了念头,想要去寻他,待我走上一座山冈,却只看见他化作了漫漫旷野上的一个黑点:他已经走得太远了,但他似乎还要一直走下去。世间万物,迟早都逃不脱一个定数:离开了窑厂,他总归会找到一个新的住处,再过些时间,他甚至会收养一条狗,这条狗会见证他所剩无几的时间,也将见证一小截柳树是如何长在了他的坟头。然而此刻的雪幕里,他还在继续朝前走,唯有天知道他打算走到哪里,渐渐地,雪幕只差一步便要将他彻底笼罩,他马上就将迎来消失,这明明白白的消失,酷似一个正在发生的寓言:那白茫茫里的一个黑点,不仅仅是一个人,他其实是所有人,一边往前走,一边走投无路,忽然情欲悲怨,忽然稼穑劳苦,路过了三千里五千里,终究是人人都站在了死亡的门口。

  ——终于,我说到了死。至此,我墓中的弟兄,我已经写下了对你的全部追忆。你看,远远的,帮我迁坟的人总算出现在了半里开外的地方,这篇潦草的祭文便也来到了它的结束之处,如前所说,这旷野上的祭文不为人知,但它为你的狗知,为满天西风与你坟头的一小截柳树所知,我便不至当它百无一用。所谓生死有命,接下来,我要去迁坟,你且去投生,只是你的狗还要独自苦挨这大风四起的黄昏光阴;说起来,这祭文里还有一句要紧的话来不及写下,不过没关系,我一边去迁坟,一边再慢慢地说给你听。

  那要紧的一句,我还非得要说给你听不可,那就是:如果再世为人,就算又拖着一条残腿,你其实也可以这样活——与闪躲为敌,与奔逃为敌,把一切欲言又止之时拽到你的身前,再将它们碎尸万段,当然要像树木和草丛一样安静,但也不要忘了,在一切你打算踏足的地方,你都要先闯进去再说,管它山海关还是娘子关,这都是非过不可的五关,过了五关,再斩六将,斩杀奔马前的讪笑,斩杀幽闭中的惊恐,你管它们是银枪将还是白袍将,哪怕心如死灰,你也要斗胆上前,与它们大战三百回合,不是你死,便是他亡,如此一来,纵然落不得一个全尸,你也算是在你踏足之地打下了木桩,像拴住牛马一样,先拴住了你的人,又拴住了你说过的那些话,如此走一遭人世,众生抑或众神,你的歌声与哀声,他们才算作是彼此遭逢,又彼此验证;最后,切切不要忘了那条狗,它可能是你在上一世里唯一得到的爱,愿你再世为人之时,更早一点找到它,收养它,不,不仅仅是它,你要更早一点找到更多,一个人,一盏灯火,一间不被驱逐出去的房子,因为它们不是别的,它们正是人之为人的路线图和纪念碑,它们正是你的双手和跛足,乃至全身上下从未触碰过的爱。

  我墓中的弟兄,记住我说的话:那些你要找的东西,一旦找到,你就要赶紧吃下去。

  我墓中的弟兄,言尽于此,后会有期。白纸黑字,伏惟尚飨;前生后世,伏惟尚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