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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炮、病菌与钢铁:人类社会的命运》第六章 种田还是不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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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地球上所有的人都以狩猎采集为生。为什么他们中竟有人会选定粮食生产呢?如果说他们这样做必定有其理由,那么他们为什么只是在公元前8500年左右在新月沃地的地中海栖息地这样做,后来仅仅过了3000年又在气候和地质构造方面相类似的西南欧的地中海栖息地这样做,而从来没有在加利福尼亚、澳大利亚西南部和南非好望角这些类似地中海栖息地的地方这样做呢?为什么新月沃地的居民不是在公元前18500年或28500年左右即已成为粮食生产者,而是要一直等到公元前8500年呢?

从我们现代的观点来看,所有这些问题初看起来似乎有点愚蠢,因为作为狩猎采集族群的不利条件似乎是显而易见的。科学家们经常引用托马斯·霍布斯[1]的话来形容狩猎采集族群的生活方式:“凶险、粗野、短命。”他们似乎不得不努力工作,每天为寻找食物而四处奔波,常常难免饥馁,他们没有诸如柔软的床铺和足够的衣裳之类的基本物质享受,而且年纪轻轻就死了。

事实上,由于富裕的第一世界公民实际上用不着亲自去做种植粮食的工作,所以对他们来说,粮食生产(通过远处的大农场经营)意味着较少的体力劳动,更多的享受,使人免于饥饿并获得较长的期望寿命。虽然农民和牧人构成了世界上实际粮食生产者的大多数,但其中大部分人的境况不一定就比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来得优越。对时间安排的研究表明,他们每天花在工作上的小时和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相比可能只多不少。一些考古学家已经证实,许多地区最早的农民同被他们取代的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相比,身材较矮小,营养较差,患严重疾病的较多,死时平均年龄也较轻。如果这些最早的农民能够预见到选定粮食生产的后果,他们也许不会决定那样去做。既然他们不能预见到这个结果,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作出这样的选择呢?

有许多实际情况表明,狩猎采集族群的确看见过他们的邻居在进行粮食生产,不过他们还是拒绝接受想象中的粮食生产的好处,而仍然过着狩猎采集生活。例如,澳大利亚东北部的狩猎采集族群几千年来一直同澳大利亚与新几内亚之间托里斯海峡诸岛上的农民交换物品。加利福尼亚的以狩猎采集为生的印第安人同科罗拉多河河谷的印第安农民交换物品。另外,南非菲什河以西的科伊族牧人同菲什河以东的班图族牧人交换物品,并继续摈弃农业。为什么?

还有一些与农民接触的狩猎采集族群最后的确成了农民,但那也只是在我们看来可能是经过极其漫长的拖延之后。例如,德国北部的近海族群,直到利尼尔班克拉米克文化时期一些族群把粮食生产引进距离南部仅仅125英里的德国内陆地区后1300年才采纳了粮食生产。为什么这些近海的德国人要等待这么长的时间,又是什么使他们最后改变了主意呢?

在我们能够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必须消除关于粮食生产起源的几个错误观念,然后重新系统地阐述这个问题。我们可能首先会理所当然地认为,粮食生产是发现的,或发明的,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从事粮食生产还是狩猎采集,这中间甚至不存在有意识的选择。具体地说,在地球上每一个地区,最早的选定粮食生产的族群显然不可能作出有意识的选择,也不可能有意识地把农业作为他们的奋斗目标,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农业,根本不知道农业是怎么一回事。相反,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粮食生产是逐步形成的,是在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的情况下所作出的决定的副产品。因此,我们不得不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粮食生产竟会发展起来,为什么它是在某些地方而不是在另一些地方发展起来,为什么它是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地方发展起来,为什么它发展的时间不是更早一些或更晚一些?

另一个错误观念是:在到处流浪的狩猎采集族群与定居的粮食生产者之间必定是界线分明。事实上,虽然我们经常把他们分为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群,但在某些物产丰富的地区,包括北美洲的西北太平洋沿岸以及可能还有澳大利亚东南部,狩猎采集族群已经定居下来,但从未成为粮食生产者。在巴勒斯坦、秘鲁近海地区和日本的其他一些狩猎采集族群先是过起了定居生活,直到过了很久才采纳了粮食生产。在15000年前的狩猎采集族群中,定居群体的比例比现在要高得多,因为那时世界上所有住人的地方(包括一些最富饶的地区)仍然为狩猎采集族群所居住,而今天剩下来的狩猎采集族群只生活在一些贫瘠的地区,在那里游牧生活是唯一的选择。

相反,粮食生产者中也有流动的群体。新几内亚湖泊平原的一些现代游牧民族在丛林中开垦土地,种植香蕉和番木瓜树,再离开几个月重新过狩猎采集生活,然后回来看看他们的作物,如果他们发现作物在生长,就给他们的园地除草,接着再出发去打猎,几个月后再回来看看,如果他们的园地有了出产,他们就定居一阵子来收获和食用他们的产品。美国西南部的阿帕切族印第安人沿着季节性的固定路线变换营地,以利用牧场上可以预料的季节性变化。因此,从狩猎采集向粮食生产的转变,并不总是与从游牧生活到定居生活的转变同时发生。

另一个实际上已变得模糊不清的想象中的区别,是粮食生产者积极经营土地而狩猎采集族群采集土地上的野生物产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实际上,有些狩猎采集族群集中力量经营他们的土地。例如,新几内亚的从未驯化过西谷椰子和山露兜树的土著,却知道怎样来增加这些可食用的野生植物的产量,他们使用的办法是清除掉与这些植物争夺地盘的树木,使生长西谷椰子的沼泽地里的沟渠中的水保持清澈,以及砍掉成熟的西谷椰子树以促进新苗的生长。还没有达到种植薯蓣和种子植物阶段的澳大利亚土著,却能预先考虑到有关耕作的一些原理。他们用畬田的方法来处理地面上的蔓枝杂草,以促进在烧荒后长出来的可供食用的种子植物的生长。在采集野生薯蓣时,他们把可食用块根的大部分切下来,但把茎连同块根的上端重新埋入土中,这样块根就又可以重新生长了。他们挖掘块根疏松了土壤,并使土壤通气,从而有利于块根的重新生长。如果他们想要成为名副其实的农民,他们只需把茎连同剩下的块根一起带回家,重新栽在自己的营地里就行了。

粮食生产就是这样由狩猎采集族群发端于前,然后一步步发展起来的。并不是所有必要的技术都是在短时间内发展起来的,并不是所有在某一地区最后驯化的野生动植物都是同时驯化的。即使是在粮食生产以最快的速度从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独立发展起来的情况下,也要花上几千年时间才能从完全依赖野生食物转变为依赖很少几种野生食物。在粮食生产的早期阶段,人们采集野生食物和培育非野生食物是同时进行的,而随着对作物的依赖的增加,各种采集活动在各个时期的重要性减少了。

这种转变是逐步实现的,其根本原因是,粮食生产制度的渐次形成乃是许多关于时间和劳力分配的不同决定积累的结果。觅食的人同觅食的动物一样,只有有限的时间和精力,但他们花费时间和精力的方式却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可以设想一下,有这么一个早期的农民,他在早晨醒来时自问:我今天是不是应该用锄头给我的菜园子除草(预计从现在起几个月后可以出产出许多蔬菜),或是去摸点虾或蟹什么的(预计今天就可以吃到一点河鲜),或是去捕猎鹿(今天可能会得到许多肉,但更可能什么都得不到)?觅食的人和觅食的动物一样,都在不断地按优先顺序来作出分配劳力的决定,哪怕是无意识地也是一样。他们首先集中注意力于最喜欢的食物,或者能够产生最高报偿的食物。如果这些食物无法得到,他们就转向不太喜欢的食物。

在作出这些决定时要考虑许多问题。人们寻找食物是为了充饥果腹。他们也渴望得到一些特别的食物,如富有蛋白质的食物、脂肪、盐、甜水果以及只要吃起来味道好的食物。如果所有其他情况都相同,人们就用一种以最少的时间、最小的努力和最大的把握产生最大的回报的方法去寻找食物,从而追求在卡路里、蛋白质或其他特别的食物品种方面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报。同时,他们也追求最小限度的风险:同按平均时间计算回报率很高但也很可能饿死的一种变化不定的生活方式相比,适中的然而可靠的回报显得更为可取。差不多11000年前最早的菜园的一个可想而知的作用是,万一在野生食物供应短缺时提供一个作为预防的食物储备地。

相反,男性猎人的行动往往要受到声望这类考虑的影响。例如,他们可能宁愿每天去猎捕长颈鹿,每月猎获一头长颈鹿,从而赢得伟大猎人的身份,而不是降低身份,每天确保采集到坚果,一个月背回家两倍于一头长颈鹿重量的食物。人们也受到看似随心所欲的文化偏好的影响,例如把鱼或者看作是美味,或者看作是禁忌。最后,他们的优先考虑还要受到他们所喜爱的生活方式的相对价值的严重影响,就像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那样。例如,在19世纪的美国西部,养牛人、牧羊人和农民全都彼此鄙视。同样,在整个人类历史上,农民总是看不起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说他们粗野原始,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也看不起农民,说他们愚昧无知,而牧人则对这两种人都看不起。所有这些因素在人们关于如何得到食物所作出的不同决定中都发生了作用。

我们已经注意到,每个大陆上的农民是不可能有意识地去选择农业的,因为他们没有看到过他们的附近有任何别的农民。然而,粮食生产一旦在某个大陆的某个部分出现,邻近的狩猎采集族群就能看到粮食生产的结果,从而作出有意识的决定。在某些情况下,这些狩猎采集族群几乎是全盘接受了邻近的粮食生产制度;在另一些情况下,他们只选择其中的某些成分;在还有一些情况下,他们则是完全拒绝粮食生产,而继续做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

例如,在欧洲东南部一些地区的狩猎采集族群,在公元前6000年左右迅速接受了西南亚的谷类作物、豆类作物和牲口,而且是同时全盘接受的。所有这3个成分在公元前5000年前的几百年中也迅速地传播到整个中欧。采纳粮食生产在东南欧和中欧可能非常迅速而且是大规模的,因为那里的狩猎采集生活方式所获较小,也不太有竞争力。相形之下,粮食生产在西南欧(法国西南部、西班牙和意大利)则是逐渐被采纳的,那里最先引进的是绵羊,后来引进的是谷物。日本从亚洲大陆采纳集约型粮食生产非常缓慢,而且是逐步实现的,这大概是因为那里的以海产和本地植物为基础的狩猎采集生活方式十分丰足的缘故吧。

正如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可以逐渐转换为粮食生产的生活方式一样,一种粮食生产制度也可逐渐转换为另一种粮食生产制度。例如,美国东部的印第安人在公元前2500年左右已开始驯化本地的植物,但也和墨西哥的印第安人发生交换关系,这些墨西哥印第安人在谷物、南瓜属植物和豆类三合一的基础上发展出一种更多产的作物体系。美国东部的印第安人采纳了墨西哥的作物,他们中许多人逐步抛弃了本地的驯化植物;南瓜属植物是独立驯化的,玉米在公元200年左右从墨西哥引进,但直到公元900年始终是一种主要的作物,而豆类则是在一二百年之后引进的。甚至偶然也有放弃粮食生产制度、复归狩猎采集生活的例子。例如,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瑞典南部的狩猎采集族群采纳了以西南亚作物为基础的农业,但在公元前2700年时放弃了,重新回归狩猎采集生活,又过了400年才又一次恢复了农业生活。

所有这些考虑清楚地表明,我们不应该认为采纳农业的决定是在封闭状态下作出的,就好像那些人在这以前没有养活自己的手段似的。相反,我们必须把粮食生产同狩猎采集看作是相互竞争的供选择的办法。在狩猎采集外再种植某些作物或饲养某些牲口的混合经济,不但在和这两种“纯粹”经济竞争,而且也在和粮食生产比例或高或低的混合经济竞争。尽管如此,在过去的1万年中,普遍的结果一直是从狩猎采集转变为粮食生产。因此,我们必须问一问:是什么因素使竞争优势不属于前者而属于后者?

考古学家和人类学家仍在争论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之所以仍未解决,一个原因就是不同的因素可能在世界上的不同地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另一个原因是怎样理清粮食生产出现过程中的因果关系问题。然而,我们仍然可以找出5个起作用的主要因素;而争论也主要是围绕这些因素的相对重要性而展开的。

一个因素是获得野生食物的可能性减少了。狩猎采集族群的生活方式在过去的13000年中变得好处越来越少了,因为他们所依赖的资源(尤其是动物资源)已不再那么丰富或者甚至消失了。我们在第一章中已经看到,大多数大型哺乳动物在更新世结束时已在南美洲和北美洲灭绝了,有些在欧亚大陆和非洲灭绝了,这或者是因为气候发生了变化,或者是因打猎的人的技巧提高了和人数增加了。虽然动物的灭绝在最终(在长期延迟之后)推动古代的印第安人、欧亚大陆居民和非洲人走上粮食生产道路方面所起的作用仍然可以争论,但在较晚近时期的一些海岛上却存在这方面的许多不容置疑的例证。最早的波利尼西亚移民在新西兰消灭了恐鸟和大批杀死海豹,并在其他波利尼西亚岛屿上消灭或大批杀死海鸟和陆鸟。只有在那之后,他们才加强了他们的粮食生产。例如,虽然在公元500年移居复活节岛的波利尼西亚人带去了鸡,但直到野鸟和海豚不再容易捉来充当食物时鸡才成了主要的食物。同样,促成新月沃地出现动物驯化的一个想得到的因素是野瞪羚的个体密度减少了,而在这之前野瞪羚一直是这一地区狩猎采集族群的主要的肉食来源。

第二个因素是:正如野生鸟兽资源的枯竭往往使狩猎采集活动好处不大一样,由于获得可驯化野生植物的可能性增加了,对植物进行驯化的做法可以得到较大的好处。例如,更新世结束时新月沃地的气候变化大大增加了野生谷物的产地面积,从而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收获大量的庄稼。这些野生谷物的收获就是新月沃地最早的作物——小麦和大麦——驯化的先声。

还有一个不利于狩猎采集生活的因素,是粮食生产可能最后依赖的一些技术——对野生粮食的收集、加工和贮藏的技术的长期发展。如果未来的农民不是首先弄清楚怎样对小麦进行收割、脱粒和贮藏,那么长在麦秆上的麦粒即使有一吨重,他们又能怎样去加以利用呢?公元前11000年后,各种必要的方法、工具和设备在新月沃地迅速出现,这些都是为处理当时新出现的大量野生谷物而发明出来的。

这些发明包括用来收割野生谷物的、装在木柄或骨柄上的燧石镰刀;从生长谷物的山坡把谷物运回家的篮子;给谷物去壳的石臼、杵或磨板;烘焙谷粒以免在贮藏时发芽的技术;以及贮藏谷物的地窖,有些地窖还抹上灰泥防水。在公元前11000年后新月沃地的狩猎采集族群的遗址中,关于所有这些技术的证据非常丰富。所有这些技术虽然都是为利用野生谷物而发展起来的,但也是种植粮食作物的必备条件。这方面的长期发展构成了植物驯化的无意识的第一步。

第四个因素是人口密度增加和粮食生产出现这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世界各地,凡是可以得到充分证据的地方,考古学家们都发现了人口密度增加与粮食生产之间出现相互联系的证据。哪个是因?哪个是果?这是一个长期争论不休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是人口密度增加迫使人们求助于粮食生产,还是粮食生产促使人口密度增加?

这就是说,采纳粮食生产为所谓的自身催化过程提供了例证——这是一个在正反馈循环中自身催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一旦开始,速度就越来越快。人口密度的逐步增加,迫使人们去奖励那些无意中增加了粮食产量的人,以获得更多的粮食。一旦人们开始生产粮食并过定居的生活,他们就能够缩短生育间隔期,生出更多的人来,从而也就需要更多的粮食。粮食生产与人口密度之间的这种双向关系,说明了一种矛盾的现象,即粮食生产一方面增加了每英亩可摄入的卡路里的数量,一方面却又使这些粮食生产者的营养不及他们所继承的那些以狩猎采集为生的人。这种矛盾之所以产生,是因为人口密度的增加速度要稍高于粮食的增加速度。

以上4种因素综合起来,就能帮助我们了解为什么新月沃地向粮食生产的过渡开始于公元前8500年左右,而不是公元前18500年左右或28500年左右。在这后两个年代,狩猎采集活动所得到的报酬要比当时刚开始的粮食生产大得多,因为那时野生哺乳动物的数量仍然非常丰富;野生谷物的数量很少;人们还没有发明有效地收集、加工和贮藏谷物的必要技术;同时人口密度也没有高到需要十分重视从每英亩土地设法得到更多的卡路里。

结果,在地球上大多数适于粮食生产的地区,狩猎采集族群只能有两种命运:要么他们被邻近的粮食生产者所取代,要么他们为了生存只有采纳粮食生产的办法。在有些地方,因为那里的狩猎采集族群的人数本来已经很多,或者因为地理条件妨碍了粮食生产者从外面移入,所以他们有时间在史前时期采纳了农业,从而作为农民而生存了下来。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在美国西南部、地中海以西地区、欧洲的大西洋沿岸以及日本的一些地方。然而,在印度尼西亚、热带东南亚、非洲赤道以南的大部分地区,可能还有欧洲的一些地方,狩猎采集族群在史前时代就已被农民取而代之了,而在现代的澳大利亚和美国西部的许多地方也发生了类似的更替现象。

在有些地方,由于存在着强大的地理或生态障碍,粮食生产者很难从外面移入,适合本地的粮食生产技术也很难传播进来。只有在这些地方,狩猎采集族群才能在一些适合粮食生产的地区一直生存到现代。这方面的三个突出的例子是:加利福尼亚的以狩猎采集为生的印第安人,由于被沙漠把他们同亚利桑那的印第安农民隔开而继续生存下来;南非好望角地区的以狩猎采集为生的科伊桑族,由于那里的地中海型气候带不适于附近班图族农民的赤道作物而继续生存下来;以及整个澳洲大陆的以狩猎采集为生的族群,由于被一片片狭窄的海域把他们同印度尼西亚和新几内亚的粮食生产者隔开而继续生存了下来。有几个直到20世纪仍然以狩猎采集为生的族群所以能逃脱被粮食生产者取代的命运,是因为他们局处一隅,生活在一些不适于粮食生产的地区,尤其是在沙漠和北极地区。在当前的10年之内,即便是他们也会受到文明的诱惑,在政府官员或传教士的压力下定居下来,或听任病菌的摆布。

注 释:

1. 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英国政治哲学家、机械唯物主义者,拥护君主专制,提出社会契约说,主要著作有《利维坦》、《论物体》等。——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