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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湮没的辉煌》修订版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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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书店出版社的朋友来电说,《湮没的辉煌》出版已届十年,原先的出版合同谅已到期,希望接下去由他们来做。

我觉得这个“做”很有意思,就像木工瓦工说的那样,有一种手工劳作的讲究和用心细细的温情,那意思不光是把书印出来,还包括策划、装帧、宣传造势之类的一应事体。总之比出版更丰富,也更有人情味,一听就让你觉得很踏实。

搁下电话,我想,就让他们“做”吧,十年过去了,一本书早已落尽铅华,换一副行头重出江湖也未尝不可。

在人生的旅程中,十年不能算很长,但也绝对不能算短。这十年,我正值四十六岁至五十六岁,踯躅中年,虽然并未跨越不同的人生阶段,但蓦然回首,那种逝者如斯的况味便有如黄昏的细雨一般落在心头。中年是人生的秋天,虽有些沧桑但还不至于悲怆,关于这个年龄段的男人的质地,余秋雨先生在《苏东坡突围》中有相当精彩的阐发,在那一组高屋建瓴般的余式排句中,我特别欣赏关于“厚实”和“从容”的表达,即“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和“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男人因厚实而从容,就如同女人因美丽而自信一样,挺好!既无须声张,亦无须对别人察言观色。我行我素,堂堂正正。这不是一种生命的智慧,而是一种生命的境界。对于男人来说,这是一段最重要的年月,蓬勃的青春活力尚未远去,喧闹的人生风景渐至归于朴素宁静,不知不觉地,鬓角上出现了白发,人变得散淡随和了,也雍容大度了。且放慢行色匆匆的步履,豪情尚在,却无复旧时;意气犹存,但决不“用事”。看淡了外在的事功,无论成功还是失意都是生命的盛宴。黄山谷诗云:“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他当时才四十岁,就过早地显出一副满面沧桑、老气横秋的样子。年华似水,往事如烟,在世界上所有的权力中,时间的权力是绝对的权力。人的一生中能有几个十年呢?以“十年”为单位来量度人生,就像以光年为单位量度太阳系一样,实在经不住比画的。对于一个人是这样,那么对于一本书呢?十年过去了,它会不会像一个中年人的容颜那样,被时间剥蚀,在岁月中慢慢风化?

至今犹记,那位书店经理当初用上海话发布的预言。其时《湮没的辉煌》刚刚出版,我应邀在上海淮海路和南京东路书店签售造势。书店经理(记不清是哪一家书店)是个很富于性格魅力的上海人,门槛既精,口才又好。为了强调某种意思,他常常喜欢在普通话中夹进几个上海方言的单词,虽有点卖弄,却卖弄得优雅得体。那天晚上他陪我喝了一点酒,也就越发地雄论滔滔。有些话听的时候虽然津津有味,甚至如醍醐灌顶,可时间一长也就淡忘了。唯有那两句预言这些年来一直历历难忘。他说:“侬这本书啥辰光也不可能成为畅销书,却可以成为长销书。”

竟被他言中了。

十年来,《湮没的辉煌》从未有过真正意义上的畅销,当同类中一批又一批的新贵们大红大紫、弹冠相庆时,它总是默默地倚在书店一角,素面朝天、不卑不亢,任身上落满了灰尘。

但,又庆幸被他言中了。

十年来,《湮没的辉煌》果然长销。其间,东方出版中心印了四次,台湾尔雅出版社印了六次,林林总总,发行量当在十万册以上。虽细流涓涓,不绝如缕,却是有源头的活水,那源头就是读者——总有些读者心心念念地牵挂着他。对此,我很欣慰也很知足。

这些年中,我收到了数量不少的读者来信,虽然电脑正在大举“入侵”我们的生活,但这些来信几乎全都是手写的而不是打印的,读着这样的信,我更多了一层知遇之感。我一直固执地认为,电脑里的打印文字只适合充斥着官话和套话的公文,私人信笺绝对以手写为好。中国的文字是一种很有意味的符号,手写书信除去可以表达字面上的意思,还可以传递写信人个体的生命密码,你可以从那字体、布局、点画以及所用的纸笔中,想见对方的修养、性格、表情和语调,甚至还有他的身世境遇。而所有这些在打印的文字中恰恰都被“标准化”过滤了。因此,看打印的信笺总有一种疏离感。甚好!我所接到的那些读者来信都是手写的,他们都不会使用电脑,或者即使会也不愿使用。四面八方的来信中,有赞赏亦有商榷,有鼓励亦有纠弹。一笺在手,如沐春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当然,也有让我觉得迷惘的时候,例如那一次,复旦附中文科班的几个同学联名来信,要求我行使最终解释权。事情大致是这样的,他们的语文试卷选用了《湮没的辉煌》中的一段文字,这样的试题现在相当流行,无非是把一段文字大卸八块,瞪大了眼睛从中寻找微言大义。问题凡一二三四,答案有ABCD,要你把正确的一种写在括弧里。这几个同学都不幸选择了同样一种与标准答案不同的符号,而且他们都坚信自己没有错,居然和老师一番PK。在学生与老师的PK 中,老师无疑代表着权威。这几个同学觉得是秀才遇到兵,就想到了写信给我。在他们看来,若论对文章的理解,作者本人无疑最具权威性,也理所当然地拥有最终解释权。我看了那试题和答案,怎么看怎么觉得ABCD 都说得过去,无所谓绝对的正确与错误。在回信中,我只能说,你们和老师都没有错,是当今这种散发着八股气的应试语文教学错了,这样的试卷如果让我来考,也肯定不会及格。

我一向是不给读者回信的,只把那份情意积淀在心底,慢慢体味,这次是唯一的一次,而且肯定让那几个同学大为失望。屈指算来,那几个同学该大学毕业了吧,他们或许早就忘记了那次考试,也忘记了那封让他们很感到无趣的回信。

前些时接一个远方朋友的电话,说易中天先生在一本书中对《湮没的辉煌》很是推重云云,听得我一头雾水。我向来认为读书乃性情之事,无须追逐时尚,市面上风行的书一般不大买,也不大看,当然也无从知道易先生在书中说了些什么。朋友起初还以为我故作矜持,待知道我真的孤陋寡闻时,便说了易先生那本书的书名,叫我买来看看;然后又谆谆教导一番,说有人推重总是好事,何况是易先生这样能呼风唤雨的学术超男和大众情人呢?一时倒让我十分受用,下班后便径直去了书店,众里寻他千百度,竟然没有找到。一问,说卖完了。端的是洛阳纸贵。

后来还是那位朋友给我寄了一本。他是个细心人,书中凡与我有关的地方都用折页做了记号。五六处折页小心翼翼地呵护着一个远方朋友温热的关爱和虚荣。顺着最前面的折页翻开,在一个新的章节的开头,易先生说:

“前两天重读了夏坚勇先生《湮没的辉煌》一书……”

接下来是几句“推重”的话,可以想见易先生那种目光如炬、侃侃而论的风采。毋庸讳言,我当时有点感动,其原因并不在于易先生的名气以及他对我“气度”与“识见”的欣赏,而仅仅在于他是——“重读”,这两个字让我感到了自信和温暖。以我自作多情的理解,重读有如故人之间的寻找,其动机可以追溯到初次接触时相当不错的印象,古人所谓“最难风雨故人来”说的就是这种感动。在当下这个世风浮躁的时代,铜臭熏天,斯文扫地,读书已成了一种不合时宜的奢侈,人们都忙里偷闲地到电视、网络,以及各种“吧”里寻快活去了,这时候,有人从书架上取下一本旧书来重读,那手势和身影便有了几分古典意味,青衫一袭,茶香几缕,连那窸窸窣窣的翻书声也是令人怀想的。

为了酬谢读者中这样的古典手势和身影,我答应了上海书店出版社,让他们把《湮没的辉煌》再做一次,换一副行头重出江湖。

重出江湖,修订是例行故事。捧读自己十多年前的作品,心情有点复杂,既有那种统帅阅师一般的顾盼自雄和陶醉,有时也难免脸红心跳,特别是几处信口开河洒狗血的地方,更令我无地自容。为此,我抽去了原书中的《童谣》和《文章太守》两篇,换上了自我感觉不错的《英雄赋》和《战争赋》。借用一句时髦的晚会用语:希望你能喜欢。

十年前我到上海签售那次,顺便去看望伯父,他当时九十二岁,一个退休的伙佚(解放后称为工友),每天吃带肥膘的红烧肉,喝低档白酒,但身体很好。他对我说:“人和人比,说到底最后就比谁多一口气。书也是。若干年以后,你这本书要是还有人看,你就赢了。”

我不知道“若干年”究竟是多少年,但我理解他的意思:无论人还是书,最大的对手只有时间。我不由得肃然起敬,人到了这把年纪,如果没有糊涂,就离哲学不远了。

现在,伯父一百零二岁了,仍然吃肉喝酒,身体也仍然很好。他生于清光绪三十一年春天,属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