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就跟“诗”一样,含有多重意义。为了要让这一章对你有帮助,我们一定要跟你对这两个字达成共识——也就是说我们是如何运用这两个字的。
首先,就事实而言的历史(history as fact)与就书写记录而言的历史(history as a written record of the tacts)是不同的。显然,在这里我们要用的是后者的概念,因为我们谈的是“阅读”,而事实是无法阅读的。所谓历史书有很多种书写记录的方式。收集特定事件或时期的相关资料,可以称作那个时期或事件的历史。口头采访当事人的口述记录,或是收集这类的口述记录,也可以称作那个事件或那些参与者的历史。另外一些出发点相当不同的作品,像是个人日记或是信件收集,也可以整理成一个时代的历史。历史这两个字可以用在,也真的运用在几乎各种针对某一段时间,或读者感兴趣的事件上所写的读物。
下面我们所要用到的“历史”这两个字,同时具有更狭义与更广义的含义。所谓更狭义,指的是我们希望限制在针对过去某段时期、某个事件或一连串的事件,来进行基本上属于叙事风格,多少比较正式的描述。这也是“历史”的传统词义,我们毋须为此道歉。就像我们为抒情诗所下的定义一样,我们认为你会同意我们所采用的一般定义,而我们也会将焦点集中在这种一般类型上。
但是,在更广义的部分,我们比当今许多流行的定义还要广。我们认为,虽然并不是所有的历史学家都赞同,但我们还是强调历史的基本是叙事的,所谓的事指的就是“故事”,这两个字能帮助我们理解基本的含意。就算是一堆文状的收集,说的还是“故事”。这些故事可能没有解说——因为历史学家可能没有将这些资料整理成“有意义的”秩序。但不管有没有秩序,其中都隐含着主题。否则,我们认为这样的收集就不能称之为那个时代的历史。
然而,不论历史学家赞不赞同我们对历史的理念,其实都不重要。我们要讨论的历史书有各种写作形态,至少你可能会想要读其中的一两种。在这一点上我们希望能帮助你使把劲。
难以捉摸的史实
或许你加入过陪审团,倾听过像车祸这类单纯的事件。或许你加入的是高等法院陪审团,必须决定一个人是否杀了另一个人。如果这两件事你都做过,你就会知道要一个人回忆他亲眼见到的事情,将过去重新整理出来有多困难——就是一个小小的单纯事件也不容易。
法庭所关心的是最近发生的事件与现场目击的证人,而且对证据的要求是很严格的。一个目击者不能假设任何事,不能猜测,不能保证,也不能评估(除非是在非常仔细的情况掌控之下)。当然,他也不可以说谎。
在所有这些严格规范的证据之下,再加上详细检验之后,身为陪审团的一员,你是否就能百分之百地确定,你真的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
法律的设定是你不必做到百分之百的确定。因为法律设定陪审团的人心中总是有些怀疑的感觉。实际上,为了审判可以有这样与那样的不同决定,法律虽然允许这些怀疑影响你的判断,但一定要“合理”才行。换句话说,你的怀疑必须强到要让你的良心觉得困扰才行。
历史学家所关心的是已经发生的事件,而且绝大部分是发生在很久以前的事件。所有事件的目击者都死了,他们所提的证据也不是在庭上提出的——也就是没有受到严格、仔细的规范。这样的证人经常在猜测、推想、估算、设定与假设。我们没法看到他们的脸孔,好推测他们是否在撒谎(就算我们真的能这样判断一个人的话)。他们也没有经过严格检验。没有人能保证他们真的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
所以,如果一个人连一件单纯的事都很难确知自己是否明白,就像法庭中的陪审团难下决定一样,那么想知道历史上真正发生了什么事的困难就更可想而知了。一件历史的“事实”——虽然我们感觉很相信这两个字代表的意义,但却是世上最难以捉摸的。
当然,某一种历史事实是可以很确定的。1861年4月12日,美国在桑姆特要塞掀起了内战;1865年4月9日,李将军在阿波米脱克斯法庭向格兰特将军投降,结束了内战。每个人都会同意这些日期。虽然不是绝无可能,但总不太可能当时全美国的日历都不正确。
但是,就算我们确实知道内战是何时开始,何时结束,我们又从中学到了什么?事实上,这些日期确实被质疑着——不是因为所有的日历都错了,而是争论的焦点在这场内战是否应该起于1860年的秋天,林肯当选总统,而结束于李将军投降后五天,林肯被刺为止。另外一些人则声称内战应该开始得更早一点——要比1861年还早个五到十或二十年——还有,我们也知道到1865年美国一些边睡地带仍然继续进行着战争,因此北方的胜利应该推迟到1865年的5月、6月或7月。甚至还有人认为美国的内战直到今天也没有结束——除非哪一天美国的黑人能获得完全的自由与平等,或是南方各州能脱离联邦统治,或是联邦政府可以下达各州的控制权能够确立,并为所有美国人所接受,否则美国的内战就永远称不上结束。
你可以说,至少我们知道,不论内战是不是从桑姆特之役开始,这场战役确实是发生在1861年4月12日。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我们前面提过,这是在特定限制之下的史实。但是为什么会有桑姆特之役?这显然是另一个问题。在那场战役之后,内战是否仍然可以避免呢?如果可以,我们对一个多世纪之前,一个如此这般的春日,所发生的如此这般的战役,还会如此关心吗?如果我们不关心——我们对许多确实发生过,但自己却一无所知的战役都不关心——那么桑姆特之役仍然会是一件意义重大的史实吗?
历史的理论
如果非要分类不可的话,我们应该把历史,也就是过去的故事——归类为小说,而非科学——就算不分类,如果能让历史停格在这两类书之中的话,那么通常我们会承认,历史比较接近小说,而非科学。
这并不是说历史学家在捏造事实,就像诗人或小说家那样。不过,太强调这些作家都是在编造事实,也可能自我麻烦。我们说过,他们在创造一个世界。这个新世界与我们所居住的世界并非截然不同——事实上,最好不是——而一个诗人也是人,透过人的感官进行自己的学习。他看事情跟我们没什么两样(虽然角度可能比较美好或有点不同)。他的角色所用的语言也跟我们相同(否则我们没法相信他们)。只有在梦中,人们才会创造真正不同的全新世界——但是就算在最荒谬的梦境中,这些想象的事件与生物也都是来自每天的生活经验,只是用一种奇异而崭新的方法重新组合起来而已。
当然,一个好的历史学家是不会编造过去的。他认为自己对某些观念、事实,或精准的陈述责无旁贷。不过,有一点不能忘记的是,历史学家一定要编纂一些事情。他不是在许多事件中找出一个共通的模式,就是要套上一个模式。他一定要假设他知道为什么这些历史上的人物会做出这些事。他可能有一套理论或哲学,像是上帝掌管人间的事物一样,编纂出适合他理论的历史。或者,他会放弃任何置身事外或置身其上的模式,强调他只是在如实报导所发生过的事件。但是即使如此,他也总不免要指出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行为的动机。你在读历史书时,最基本的认知就是要知道作者在运作的是哪一条路。
不想采取这个或那个立场,就得假设人们不会故意为某个目的而做一件事,或者就算有目的,也难以察觉——换句话说,历史根本就没有模式可循。
托尔斯泰对历史就有这样的理论。当然,他不是历史学家,而是小说家。但是许多历史学家也有同样的观点,近代的历史学家更是如此。托尔斯泰认为,造成人类行为的原因太多,又太复杂,而且动机又深深隐藏在潜意识里,因此我们无法知道为什么会发生某些事。
因为关于历史的理论不同,因为历史家的理论会影响到他对历史事件的描述,因此如果我们真的想要了解一个事件或时期的历史,就很有必要多看一些相关的论著。如果我们所感兴趣的事件对我们又有特殊意义的话,就更值得这么做了。或许对每个美国人来说,知道一些有关内战的历史是有特殊意义的。我们仍然生活在那场伟大又悲惨的冲突的余波中,我们生活在这件事所形成的世界中。但是如果我们只是经由一个人的观点,单方面的论断,或是某个现代学院派历史学家来观察的话,是没法完全理解这段历史的。如果有一天,我们打开一本新的美国内战史,看到作者写着:“公正客观的美国内战史——由南方的观点谈起”,那这位作者看起来是很认真的。或许他真的如此,或许这样的公正客观真的可能。无论如何,我们认为每一种历史的写作都必定是从某个观点出发的。为了追求真相,我们必须从更多不同的角度来观察才行。
历史中的普遍性
关于一个历史事件,我们不见得总能读到一种以上的书。当我们做不到的时候,我们必须承认,我们没有那么多机会提出问题,以学习到有关的事实——明白真正发生了什么。不过,这并不是阅读历史的惟一理由。可能会有人说,只有专业历史学家,那个写历史的人,才应该严格检验他的资料来源,与其他相反的论点作仔细的核对验证。如果他知道关于这个主题他该知道些什么,他就不会产生误解。我们,身为历史书的半吊子读者,介于专业历史学家与阅读历史纯粹只是好玩,不负任何责任的外行读者之间。
让我们用修昔底德(Thucydides)做例子。你可能知道他写过一本有关公元前五世纪末,伯罗奔尼撒战争的史实,这是当时惟一的一本主要的历史书。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人能查证他作品的对错。那么,我们也能从这样的书中学到什么吗?
希腊现在只是个小小的国家。一场发生在25世纪以前的战争,对今天的我们真的起不了什么作用。每一个参与战事的人都早已长眠,而引发战争的特殊事件也早已不再存在。胜利者到了现在也毫无意义了,失败者也不再有伤痛。那些被征服又失落的城市已化作烟尘。事实上,如果我们停下来想一想,伯罗奔尼撒战争所遗留下来的似乎也就只有修昔底德这本书了。
但是这样的记录还是很重要的。因为修昔底德的故事——我们还是觉得用这两个字很好——影响到后来人类的历史。后代的领导者会读修昔底德的书。他们会发现自己的处境仿佛与惨遭分割的希腊城邦的命运一样,他们把自己比作雅典或斯巴达。他们把修昔底德当作借口或辩解的理由,甚至行为模式的指引。结果,就因为修昔底德在公元前5世纪的一些观点,整个世界的历史都逐渐被一点点虽然极为微小,却仍然可以察觉的改变所影响。因此我们阅读修昔底德的历史,不是因为他多么精准地描述出在他写书之前的那个世界,而是因为他对后代发生的事有一定的影响力。虽然说起来很奇怪,但是我们阅读他的书是为了想要了解目前发生的事。
亚里士多德说:“诗比历史更有哲学性。”他的意思是诗更具一般性,更有普遍影响力。一首好诗不只在当时当地是一首好诗,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是好诗。这样的诗对所有人类来说都有意义与力量。历史不像诗那样有普遍性。历史与事件有关,诗却不必如此。但是一本好的历史书仍然是有普遍性的。
修昔底德说过,他写历史的原因是:希望经由他所观察到的错误,以及他个人受到的灾难与国家所受到的苦楚,将来的人们不会重蹈覆辙。他所描述的人们犯下的错误,不只对他个人或希腊有意义,对整个人类来说更有意义。在二千五百年以前,雅典人与斯巴达人所犯的错误,今天人们仍然同样在犯——或至少是非常接近的错误——修昔底德以降,这样的戏码一再上演。
如果你阅读历史的观点是设限的,如果你只想知道真正发生了什么事,那你就不会从修昔底德,或任何一位好的历史学家手中学到东西。如果你真把修昔底德读通了,你甚至会扔开想要深究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的念头。
历史是由古到今的故事。我们感兴趣的是现在——以及未来。有一部分的未来是由现在来决定的。因此,你可以由历史中学习到未来的事物,甚至由修昔底德这样活在二千年前的人身上学到东西。
总之,阅读历史的两个要点是:第一,对你感兴趣的事件或时期,尽可能阅读一种以上的历史书。第二,阅读历史时,不只要关心在过去某个时间、地点真正发生了什么事,还要读懂在任何时空之中,尤其是现在,人们为什么会有如此这般行动的原因。
阅读历史书要提出的问题
尽管历史书更接近小说,而非科学,但仍然能像阅读论说性作品一样来阅读,也应该如此阅读。因此,在阅读历史时,我们也要像阅读论说性作品一样,提出基本的问题。因为历史的特性,我们要提出的问题有点不同,所期待的答案也稍微不同。
第一个问题关心的是,每一本历史书都有一个特殊而且有限定范围的主题。令人惊讶的是,通常读者很容易就看出这样的主题,不过,不见得会仔细到看出作者为自己所设定的范围。一本美国内战的书,固然不是在谈19世纪的世界史,可能也不涉及1860年代的美国西部史。虽然不应该,但它可能还是把当年的教育状况,美国西部拓荒的历史或美国人争取自由的过程都略过不提。因此,如果我们要把历史读好,我们就要弄清楚这本书在谈什么,没有谈到的又是什么。当然,如果我们要批评这本书,我们一定要知道它没谈到的是什么。一位作者不该因为他没有做到他根本就没想做的事情而受到指责。
根据第二个问题,历史书在说一个故事,而这个故事当然是发生在一个特定的时间里。一般的纲要架构因此决定下来了,用不着我们去搜寻。但是说故事的方法有很多种,我们一定要知道这位作者是用什么方法来说故事的。他将整本书依照年代、时期或世代区分为不同的章节?还是按照其他的规则定出章节?他是不是在这一章中谈那个时期的经济历史,而在别章中谈战争、宗教运动与文学作品的产生?其中哪一个对他来说最重要?如果我们能找出这些,如果我们能从他的故事章节中发现他最重视的部分,我们就能更了解他。我们可能不同意他对这件事的观点,但我们仍然能从他身上学到东西。
批评历史有两种方式。我们可以批评——但永远要在我们完全了解书中的意义之后——这本历史书不够逼真。也许我们觉得,人们就是不会像那样行动的。就算历史学家提供出资料来源,就算我们知道这些是相关的事实,我们仍然觉得他误解了史实,他的判断失真,或是他无法掌握人性或人类的事物。譬如,我们对一些老一辈历史学家的作品中没有包括经济事务,就可能会有这种感觉。对另一些书中所描述的一些大公无私,有太多高贵情操的“英雄”人物,我们也会抱持着怀疑的态度。
另一方面,我们会认为——尤其是我们对这方面的主题有特殊研究时——作者误用了资料。我们发现他竟然没有读过我们曾经读过的某本书时,会有点生气的感觉。他对这件事所掌握的知识可能是错误的。在这种状况下,他写的就不是一本好的历史书。我们希望一位历史学家有完备知识。
第一种批评比较重要。一个好的历史学家要能兼具说故事的人与科学家的能力。他必须像某些目击者或作家说一些事情确实发生过一样,知道一些事情就是可能发生过。
关于最后一个问题:这与我何干?可能没有任何文学作品能像历史一样影响人类的行为。讽刺文学及乌托邦主义的哲学对人类的影响不大。我们确实希望这个世界更好,但是我们很少会被一些只会挖苦现实,只是区别出理想与现实的差异这类作者的忠告所感动。历史告诉我们人类过去所做的事,也经常引导我们作改变,尝试表现出更好的自我。一般来说,政治家接受历史的训练会比其他的训练还要收获良多。历史会建议一些可行性,因为那是以前的人已经做过的事。既然是做过的事,就可能再做一次——或是可以避免再做。
因此,“与我何干”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在于实务面,也就是你的政治行为面。这也是为什么说要把历史书读好是非常重要的。不幸的是,政治领导人物固然经常根据历史知识来采取行动,但却还不够。这个世界已经变得很渺小又危机四伏,每个人都该开始把历史读好才行。
如何阅读传记与自传
传记是一个真人的故事。这种作品一直以来就是有混合的传统,因此也保持着混杂的特性。
有些传记作者可能会反对这样的说法。不过,一般来说,一本传记是关于生活、历史、男人或女人及一群人的一种叙述。因此,传记也跟历史一样有同样的问题。读者也要问同样的问题——作者的目的是什么?他所谓真实包含哪些条件?——这也是在读任何一本书时都要提出的问题。
传记有很多种类型。“定案本”(definitive)的传记是对一个人的一生作详尽完整的学术性报告,这个人重要到够得上写这种完结篇的传记。定案本的传记绝不能用来写活着的人。这类型的传记通常是先出现好几本非定案的传记之后,才会写出来。而那些先出的传记当中总会有些不完整之处。在写作这样的传记时,作者要阅读所有的资料及信件,还要查证大批当代的历史。因为这种收集资料的能力,与用来写成一本好书的能力不同,因此“定案本”的传记通常是不太容易阅读的。这是最可惜的一点。一本学术性的书不一定非要呆板难读不可。鲍斯韦尔(Boswell)的《约翰逊传》(Life of Johnson)就是一本伟大的传记,但却精彩绝伦。这确实是一本定案本的传记(虽然之后还出现了其他的约翰逊传记),但是非常独特有趣。
一本定案本的传记是历史的一部分——这是一个人和他生活的那个时代的历史,就像从他本人的眼中所看到的一样。应该用读历史的方法来读这种传记。“授权本”(authorized)传记又是另一回事了。这样的工作通常是由继承人,或是某个重要人物的朋友来负责的。因为他们的写作态度很小心,因此这个人所犯的错,或是达到的成就都会经过润饰。有时候这也会是很好的作品,因为作者的优势——其他作者则不见得——能看到所有相关人士所掌控的资料。当然,授权本的传记不能像定案本的传记那样受到相同的信任。读这种书不能像读一般的历史书一样,读者必须了解作者可能会有偏见——这是作者希望读者能用这样的想法来看书中的主角,这也是他的朋友希望世人用这样的眼光来看他。
授权本的传记是一种历史,却是非常不同的历史。我们可以好奇什么样利害关系的人会希望我们去了解某一个人的私生活,但我们不必指望真正了解这个人的私生活真相。在阅读授权本的传记时,这本书通常在告诉我们有关当时的时代背景,人们的生活习惯与态度,以及当时大家接受的行为模式——关于不可接受的行为也同时作了点暗示及推论。如果我们只读了单方面的官方传记,我们不可能真的了解这个人的真实生活,就像我们也不可能指望了解一场战役的真相一样。要得到真相,必须要读所有正式的文件,询问当时在场的人,运用我们的头脑从混乱中理出头绪来。定案本的传记已经做过这方面的工作了,授权本的传记(几乎所有活着的人的传记都属于这一种)还有很多要探索的。
剩下的是介于定案本与授权本之间的传记。或许我们可以称这种传记是一般的传记。在这种传记中,我们希望作者是正确的,是了解事实的。我们最希望的是能超越另一个时空,看到一个人的真实面貌。人是好奇的动物,尤其是对另一个人特别的好奇。
这样的书虽然比不上定案本的传记值得信任,却很适合阅读。如果世上没有了艾萨克·沃顿(Izaak Walton)为他的朋友,诗人约翰·多恩(John Donne)与乔治·赫伯特(George Herbert)所写的《传记》(Lives)〔沃顿最著名的作品当然是《钓客清话》(The Compleat Angler)],或是约翰·丁达尔(John Tyndall)为朋友迈克尔·法拉第(Michael Faraday)写的《发明家法拉第》(Faraday the Discoverer),这世界将会逊色不少。
有些传记是教诲式的,含有道德目的。现在很少人写这类传记了,以前却很普遍。(当然,儿童书中还有这样的传记。)普鲁塔克(Plu-tarch)的《希腊罗马名人传》(Lives of the Noble Grecians and Romans)就是这种传记。普鲁塔克告诉人们有关过去希腊、罗马人的事迹,以帮助当代人也能有同样的高贵情操,并帮助他们避免落入过去的伟人所常犯——或确实犯下的错误。这是一本绝妙的作品。虽然书中有许多关于某个人物的叙述,但我们并不把这本书当作收集资料的传记来读,而是一般生活的读物。书中的主角都是有趣的人物,有好有坏,但绝不会平淡无奇。普鲁塔克自己也了解这一点。他说他原本要写的是另一本书,但是在写作的过程中,他却发现在“让这些人物一个个进出自己的屋子之后”,却是自己受益最多,受到很大的启发。
此外,普鲁塔克所写的其他的历史作品对后代也有相当的影响力。譬如他指出亚历山大大帝模仿阿喀琉斯的生活形态(他是从荷马的书中学到的),所以后代的许多征服者也模仿普鲁塔克所写的亚历山大大帝的生活方式。
自传所呈现的又是不同的有趣问题。首先要问的是,是否有人真的写出了一本真实的自传?如果了解别人的生活很困难,那么了解自己的生活就更困难了。当然,所有自传所写的都是还未完结的生活。
没有人能反驳你的时候,你可能会掩盖事实,或夸大事实,这是无可避免的事。每个人都有些不愿意张扬的秘密,每个人对自己都有些幻想,而且不太可能承认这些幻想是错误的。无论如何,虽然不太可能写一本真实的自传,但也不太可能整本书中都是谎言。就像没有人能撒谎撒得天衣无缝,即使作者想要掩盖一些事实,自传还是会告诉我们一些有关作者的真面目。
一般人都容易认为卢梭的《忏悔录》或同一时期的某部其他作品(约18世纪中叶),是真正称得上自传的开始。这样就忽略了像奥古斯丁的《忏悔录》(Confessions)及蒙田的《散文集》(Essays)。真正的错误还不在这里。事实上,任何人所写的任何主题多少都有点自传的成分。像柏拉图的《理想国》(Republic)、弥尔顿的《失乐园》或歌德的《浮士德》(Faust)中,都有很强烈的个人的影子——只是我们没法一一指认而已。如果我们对人性感兴趣,在合理的限度内,我们在阅读任何一本书的时候,都会张开另一只眼睛,去发现作者个人的影子。
自传在写得过火时,会陷入所谓“感情谬误”(pathetic fallacy)的状态中,但这用不着过度担心。不过我们要记得,没有任何文字是自己写出来的——我们所阅读到的文字都是由人所组织撰写出来的。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说过一些相似的事,也说过不同的事。但就算他们完全同意彼此的说法,他们也不可能写出同样的一本书,因为他们是不同的人。我们甚至可以发现在阿奎那的作品《神学大全》,这样一部显然一切摊开来的作品中,也有些隐藏起来的东西。
因此,所谓正式的(formal)自传并不是什么新的文学形式。从来就没有人能让自己完全摆脱自己的作品。蒙田说过:“并不是我在塑造我的作品,而是我的作品在塑造我。一本书与作者是合而为一的,与自我密切相关,也是整体生活的一部分。”他还说:“任何人都能从我的书中认识我,也从我身上认识我的书。”这不只对蒙田如此,惠特曼谈到他的《草叶集》(Leaves of Grass)时说:“这不只是一本书,接触到这本书时,也就是接触到一个生命。”
在阅读传记与自传时还有其他的重点吗?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提醒。无论这类书,尤其是自传,揭露了多少有关作者的秘密,我们都用不着花上一堆时间来研究作者并未言明的秘密。此外,由于这种书比较更像是文学小说,而不是叙事或哲学的书,是一种很特别的历史书,因此我们还有一点点想提醒大家的地方。当然,你该记得,如果你想知道一个人的一生,你就该尽可能去阅读你能找到的资料,包括他对自己一生的描述(如果他写过)。阅读传记就像阅读历史,也像阅读历史的原因。对于任何自传都要有一点怀疑心,同时别忘了,在你还不了解一本书之前,不要妄下论断。至于“这本书与我何干?”这个问题,我们只能说:传记,就跟历史一样,可能会导引出某个实际的、良心的行动。传记是有启发性的。那是生命的故事,通常是成功者一生的故事——也可以当作我们生活的指引。
如何阅读关于当前的事件
我们说过,分析阅读的规则适用于任何作品,而不只是书。现在我们要把这个说法作个调整,分析阅读并不是永远都有必要的。我们所阅读的许多东西都用不上分析阅读的努力跟技巧,那也就是我们所谓第三层次的阅读能力。此外,虽然这样的阅读技巧并不一定要运用出来,但是在阅读时,四个基本问题是一定要提出来的。当然,即使当你在面对我们一生当中花费很多时间阅读的报纸、杂志、当代话题之类的书籍时,也一定要提出这些问题来。
毕竟,历史并没有在一千年或一百年前停顿下来,世界仍在继续运转,男男女女继续写作世上在发生些什么事情,以及事情在如何演变。或许现代的历史没法跟修昔底德的作品媲美,但这是要由后代来评价的。身为一个人及世界的公民,我们有义务去了解围绕在我们身边的世界。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要知道当前确实发生了些什么事。我们用“确实”这两个字是有用意的。法文是用“确实”(actualites)这两个字代表新闻影片。所谓当前发生的事件(current events),也就是跟“新闻”这两个字很类似。我们要如何获得新闻,又如何知道我们获得的新闻是真实的?
你会立刻发现我们面对的问题与历史本身的问题是一样的。就像我们无法确定过去的事实一样,我们不能确定我们所获得的是不是事实——我们也无法确定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是事实。但是我们还是要努力去了解真实的情况。
如果我们能同时出现在任何地方,收听到地球上所有的对话,看穿所有活着的人的心里,我们就可以确定说我们掌握了当前的真实情况。但是身为人类就有先天的限制,我们只能仰赖他人的报导。所谓记者,就是能掌握一小范围内所发生的事,再将这些事在报纸、杂志或书中报导出来的人。我们的资讯来源就要靠他们了。
理论上,一位记者,不论是哪一类的记者,都该像一面清澈的玻璃,让真相反映出来——或透射过来。但是人类的头脑不是清澈的玻璃,不是很好的反映材料,而当真相透射过来时,我们的头脑也不是很好的过滤器。它会将自认为不真实的事物排除掉。当然,记者不该报导他认为不真实的事。但是,他也可能会犯错。
因此,最重要的是,在阅读当前事件的报导时,要知道是谁在写这篇报导。这里所说的并不是要认识那位记者,而是要知道他写作的心态是什么。滤镜式的记者有许多种类型,要了解记者心中戴着什么样的过滤器,我们一定要提出一连串的问题。这一连串的问题与任何一种报导现状的作品都有关。这些问题是:
(1)这个作者想要证明什么?
(2)他想要说服谁?
(3)他具有的特殊知识是什么?
(4)他使用的特殊语言是什么?
(5)他真的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吗?
大体而言,我们可以假设关于当前事件的书,都是想要证明什么事情。通常,这件事情也很容易发现。书衣上通常就会将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写出来了。就算没有出现在封面,也会出现在作者的前言中。
问过作者想要证明的是什么之后,你就要问作者想要说服的是什么样的人了?这本书是不是写给那些“知道内情的人”(in the know)——你是其中一个吗?那本书是不是写给一小群读过作者的描绘之后能快速采取某种行动的读者,或者,就是为一般人写的?如果你并不属于作者所诉求的对象,可能你就不会有兴趣阅读这样的一本书。
接下来,你要发现作者假设你拥有哪种特定的知识。这里所说的“知识”含意很广,说成“观念”或“偏见”可能还更适合一些。许多作者只是为了同意他看法的读者而写书。如果你不同意作者的假设,读这样的书只会使你光火而已。
作者认为你与他一起分享的假设,有时很难察觉出来。巴兹尔·威利(Basil Willey)在《17世纪背景》(The Seventeenth Century Background)一书中说:
想要知道一个人惯用的假设是极为困难的,所谓“以教条为事实”,在运用形上学的帮助以及长期苦思之后,你会发现教条就是教条,却绝不是事实。他继续说明要找出不同时代的“以教条为事实”的例子很容易,而这也是他在书中想要做的事。无论如何,阅读当代作品时,我们不会有时空的隔阂,因此我们除了要厘清作者心中的过滤器之外,也要弄清楚自己的想法才行。
其次,你要问作者是否使用了什么特殊的语言?在阅读杂志或报纸时,这个问题尤其重要。阅读所有当代历史书的时候也用得上这个问题。特定的字眼会激起我们特定的反应,却不会对一个世纪以后的人发生作用。譬如“共产主义”或“共产党”就是一个例子。我们应该能掌握相关的反应,或至少知道何时会产生这样的反应。
最后,你要考虑五个问题中的最后一个问题,这也可能是最难回答的问题。你所阅读的这位报导作者真的知道事实吗?是否知道被报导的人物私下的思想与决定?他有足够的知识以写出一篇公平客观的报导吗?
换句话说,我们所强调的是:我们要注意的,不光是一个记者可能会有的偏差。我们最近听到许多“新闻管理”(management of thenews)这样的话题。这样的观念不只对我们这些大众来说非常重要,对那些“知道内情”的记者来说更重要。但是他们未必清楚这一点。一个记者尽管可能抱持着最大的善意,一心想提供读者真实的资料,在一些秘密的行动或协议上仍然可能“知识不足”。他自己可能知道这一点,也可能不知道。当然,如果是后者,对读者来说就非常危险了。
你会注意到,这里所提的五个问题,其实跟我们说过阅读论说性作品时要提出的问题大同小异。譬如知道作者的特殊用语,就跟与作者达成共识是一样的。对身为现代读者的我们来说,当前事件的著作或与当代有关的作品传达的是特殊的问题,因此我们要用不同的方法来提出这些疑问。
也许,就阅读这类书而言,整理一堆“规则”还比不上归纳为一句警告。这个警告就是:读者要擦亮眼睛(Caveat lector)!在阅读亚里士多德、但丁或莎士比亚的书时,读者用不着担这种心。而写作当代事件的作者却可能(虽然不见得一定)在希望你用某一种方式了解这件事的过程中,有他自己的利益考虑。就算他不这么想,他的消息来源也会这么想。你要搞清楚他们的利益考虑,阅读任何东西都要小心翼翼。
关于文摘的注意事项
我们谈过在阅读任何一种作品时,都有一种基本的区别——为了获得资讯而阅读,还是为了理解而阅读。其实,作这种区别还有另一种后续作用。那就是,有时候我们必须阅读一些有关理解的资讯——换言之,找出其他人是如何诠释事实的。让我们试着说明如下。
我们阅读报纸、杂志,甚至广告,主要都是为了获得资讯。这些资料的量太大了,今天已没有人有时间去阅读所有的资讯,顶多阅读一小部分而己。在这类阅读领域中,大众的需要激发了许多优秀的新事业的出现。譬如像《时代》(Time)或《新闻周刊》(Newsweek),这种新闻杂志,对大多数人来说就有难以言喻的功能,因为它们能代替我们阅读新闻,还浓缩成包含最基本要素的资讯。这些杂志新闻写作者基本上都是读者。他们阅读新闻的方法,则已经远远超越一般读者的能力。
对《读者文摘》(Reader's Digest)这类出版品来说,也是同样的情况。这样的杂志声称要给读者一种浓缩的形式,让我们将注意力由一般杂志转移到一册塞满资讯的小本杂志上。当然,最好的文章,就像最好的书一样,是不可能经过浓缩而没有遗珠之憾的。譬如像蒙田的散文如果出现在现代的期刊上,变成一篇精华摘要,是绝对没法满足我们的。总之,在这样的情况下,浓缩的惟一功能就是激励我们去阅读原著。至于一般的作品,浓缩是可行的,而且通常要比原著还好。因为一般的文字主要都是与资讯有关的。要编纂《读者文摘》或同类期刊的技巧,最重要的就是阅读的技巧,然后是写作要清晰简单。我们没几个人拥有类似的技巧——就算有时间的话——它为做了我们自己该做的事,将核心的资讯分解开来,然后以比较少的文字传达出主题。
毕竟,最后我们还是得阅读这些经过摘要的新闻与资讯的期刊。如果我们希望获得资讯,不论摘要已经做得多好,我们还是无法避免阅读这件事。在所有分析的最后一步,也就是阅读摘要这件事情,与杂志编辑以紧凑的方式浓缩原文的工作是一样的。他们已经替我们分担了一些阅读的工作,但不可能完全取代或解决阅读的问题。因此,只有当我们尽心阅读这些摘要,就像他们在之前的尽心阅读以帮助我们作摘要一样,他们的功能对我们才会真正有帮助。
这其中同时涉及为了增进理解而阅读,以及为了获得资讯而阅读这两件事。显然,越是浓缩过的摘要,筛选得越厉害。如果一千页的作品摘成九百页,这样的问题不大。如果一千页的文字浓缩成十页或甚至一页,那么到底留下来的是些什么东西就是个大向题了。内容被浓缩得越多,我们对浓缩者的特质就更要有所了解。我们在前面所提出的“警告”在这里的作用就更大了。毕竟,在经过专业浓缩过的句子中,读者更要能读出言外之意才行。你没法找回原文,看看是删去了哪些,你必须要从浓缩过的文字中自己去判定。因此,阅读文摘,有时是最困难又自我要求最多的一种阅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