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辞》之编纂及其篇目
《汉书·艺文志》无《楚辞》,惟载:“屈原赋二十五篇。”及王逸为《楚辞章句》,其《离骚篇》后序云:“屈原……依诗人之义而作《离骚》……复作《九歌》以下凡二十五篇。楚人高其行义,玮其文采,以相教传……后世雄俊,莫不瞻慕,舒肆妙虑,缵述其词。逮至刘向典校经书,分为十六卷……今臣复以所记所知稽之旧章,作十六卷章句……”据此,则《楚辞》似是刘向所编定。然今本第十六卷即刘向所作《九叹》,复有第十七卷为王逸所作《九思》,殆两人各以己作附骥耶?其各篇次第,今本与陆德明《经典释文》本亦有异同。今录其篇名、篇数、篇次及相传作者人名为表如下:
上各篇自《惜誓》以下,皆汉人所作。朱熹《楚辞辩证》云:
“《七谏》《九怀》《九思》《九叹》虽为骚体,然其词气平缓,意不深切,如无所疾痛而强为呻吟者。就其中《谏》《叹》犹或粗有可观,两王则卑已甚矣,故虽幸附书尾而人莫之读。”故熹所作《楚辞集注》,将彼四家之三十四篇删去,而补以贾生之《吊屈文》及《 鸟赋》,其目如下:
卷一 离骚经第一
卷二 离骚九歌第二
卷三 离骚天问第三
卷四 离骚九章第四
卷五 离骚远游第五 离骚卜居第六 离骚渔父第七
原注云:“以上离骚凡七题二十五篇,皆屈原作。今定为五卷。”
卷六 续离骚九辩第八 宋玉
卷七 续离骚招魂第九 宋玉 续离骚大招第十 景差
卷八 续离骚惜誓第十一 贾谊 续离骚吊屈原第十二 贾谊
续离骚 鸟赋第十三 贾谊 续离骚哀时命第十四 庄忌
洪兴祖《补注》本自《渔父》以上皆于篇名下各缀以“离骚”二字,而《离骚》篇题为“离骚经”,《九辩》以下则每篇篇名下缀以“楚辞”二字。朱熹因之而略加修正,故自《离骚》至《渔父》每篇皆冠以“离骚”二字,《九辩》以下则冠以“续离骚”三字。
今本篇次与《释文》本有异同。洪兴祖云:“《九章》第四,《九辩》第八。而王逸《九章》注云:‘皆解于《九辩》中。’知《释文》篇第,盖旧本也,后人始以作者次叙之耳。”朱熹云:“今按天圣十年陈说之序,以为:‘旧本篇第混并,首尾差互,如考其人之先后重定其篇。’然则今本说之所定也欤?”启超按:洪、朱所论甚当。欲知刘向、王逸原本,宜遵《释文》,今本非也。
上所举篇数、篇次等,虽甚琐末,然实为考证屈原作品之基本资料,故不惮详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