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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的发现:关于决策与判断的科学》第三章 局内人:阿莫斯·特沃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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姆农·拉波波特被以色列军方新的人才选拔体系评定为具有领导才能,那一年他只有18岁。此后,他被派去指挥坦克。“我甚至都不知道还有一个坦克师。”他说。1956年10月的一个夜晚,为了一报以色列平民被杀之仇,他奉命驾着坦克驶入约旦。在此类突袭行动中,你永远也无法预知自己要在仓促中做出哪些决定。开枪还是停火?取人性命还是放人生路?去生还是去死?数月前,一个与阿姆农同龄的以色列士兵被叙利亚军方俘获,他所做的决定是,在对方逼供之前自行了断。叙利亚人后来把他的尸体送回以色列时,人们发现了藏在他脚指甲里的一张小纸条:“我没有当叛徒。”

在1956年10月的这个晚上,阿姆农所做的第一个决定是停火。他的任务是炮击约旦警察局的二楼,配合以色列伞兵向一楼发起轰炸。他担心误伤到自己人。停止炮轰后,他从坦克里的无线电上听到了来自地面的声音。“突然一下子,我被现实惊醒了。我不是在玩冒险游戏,不是在扮演游戏里的好人或者坏蛋。现在是生死关头。”伞兵是以色列军队中的精英作战力量。在此次肉搏战中,他们伤亡惨重。然而,来自战场的通话声在阿姆农听来却是那么冷静,甚至有些轻描淡写。他说:“没有一丝慌乱,事实上,语调不急不缓,几乎没有任何感情色彩。”这些犹太人都变成了斯巴达勇士,怎么会这样?阿姆农不知道自己在肉搏战中会有什么表现,他希望自己也能当个勇士。

两周后,阿姆农驾着坦克开进埃及,这次行动为其后的军事入侵拉开了序幕。在战场弥漫的硝烟中,他既要躲避埃及人的炮火,还要当心自己人的轰炸。他记得最清楚的一次是,一架埃及方面的米格–15战斗机径直朝他的坦克俯冲过来,当时他的头正伸出炮塔瞭望战场上的情形,他连忙朝驾驶员大喊,左闪右避才躲过一劫。当时,他感觉那架米格战机就像专门来削掉他的脑袋的。几天后,放弃抵抗的埃及士兵缴械投降。他们曾被贝都因人追捕,对方想要劫掠他们的步枪和靴子。而现在,他们却在恳求贝都因人为他们提供水和保护伞。一天之前,阿姆农还以射杀这些人为目标,而现在,他对这些人只有怜悯。他又一次感到不可思议:“从一个高效的杀人机器变为一个心怀慈悲的人,竟是这般容易,这般快。”怎么会这样?

战争结束后,阿姆农只想远离这一切。“两年坦克兵的生涯让我变得有一些野性难驯,”他说,“我想离开,走得越远越好,但坐飞机出国花费太高。”生活在20世纪50年代的以色列人还没有想过如何去击退压力、消除不满,他们只是一味地选择应对。在红海北部的沙漠里,他找到了一份铜矿上的工作,据说这是所罗门王诸多传奇矿藏中的一个。大部分矿工都是监狱里的劳工,阿姆农的数学知识比其他人要扎实,所以当上了矿里的图书管理员。这个所罗门王的铜矿条件有限,生活不便,其中一条就是没有卫生间,也没有卫生纸。“有一次,我跑到外面——请原谅——去解大手。在一张被我用来擦屁股的报纸上,我看到了一则消息。上面说,希伯来大学要开办心理学专业。”那时他20岁,对于心理学,他只听说过弗洛伊德和荣格。希伯来文的心理学著作非常少,但是他对这个领域很感兴趣。个中原因他也说不清。可能是一种本能的呼唤,而心理学恰好能满足他的需要。

这是以色列首度开办心理学专业,入学考试的竞争远比希伯来大学的其他专业激烈。在阿姆农读到那则消息的几周后,他也加入了竞争者的行列,站到了被希伯来大学当作校舍的那个修道院门外,等着参加一系列稀奇古怪的测试,其中就包括丹尼尔·卡尼曼设计的一套测试题。丹尼尔以自创的语言编写了一篇散文,要求应试者分析文章的语法结构。等候者的队伍一直排到了大街上。招生名额只有20个左右,但是有心求学的人却有数百个——在1957年,太多的以色列年轻人渴望得到这个读书机会。事实证明,最终入选的20人天分都很高,其中19人后来继续攻读了博士学位,剩下的一位是女性,她在入学考试的成绩表上名列前茅,但大学毕业后选择做了贤妻良母。在以色列,心理学之重要地位堪比亚拉巴马州的足球运动。

队伍中,一个小个子站在阿姆农身边,他面色苍白,长着一张娃娃脸,看起来大概只有15岁,但衣着穿戴却十分奇怪。他脚踩一双橡胶底的长靴,身着一套挺括的制服,头上还戴着一顶以色列伞兵独有的红色贝雷帽,活像一个新一代斯巴达勇士。后来他们聊了起来。他说自己叫阿莫斯·特沃斯基。阿姆农已记不清其他的聊天内容,却清晰地记得自己当时的感觉:“我一眼就看出,他比我聪明。”

在以色列同胞眼中,阿莫斯·特沃斯基是他们所见过的最不同凡响的一种人,但同时,他也称得上是以色列人的典范。他的父母亲在20世纪20年代早期离开俄国,逃离了那里的反犹势力,双双投身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浪潮,成为运动中的先驱人物。他的母亲,吉尼亚·特沃斯基,热衷社会政治活动,成功当选以色列首届议会成员,并且在接下来的四届议会中实现了连任。她牺牲了所有的私人生活,一心投入公共事业中,并且乐在其中。她经常四处奔波——阿莫斯出生不久她就去了欧洲,在那儿待了两年,帮着美国军队解救集中营中的难民,重新安置幸存者。回国后,她更多的时光是在位于耶路撒冷的以色列议会中度过,在家的时间少之又少。

阿莫斯有个姐姐,比他大13岁,所以他其实是作为家中的独生子被抚养长大的,而养育他的担子主要落在了父亲肩上。他的父亲名叫约瑟夫·特沃斯基,是个兽医,大部分时间都在和牲畜打交道。约瑟夫是犹太教拉比的儿子,但他不信教,只热爱俄罗斯文学,对于同伴和邻人口中讲述的故事,他也极感兴趣。早年间他是个医生,但后来改行了,照阿莫斯的说法,父亲是因为“动物的痛苦比人类多,但抱怨却比人类少”而选择做了兽医。约瑟夫·特沃斯基生性严肃,但当他谈及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时,会把儿子抱到腿上,开心地给儿子讲他过去的经历,讲存在之神秘性。“本研究献给我的父亲,是他激发了我对世界的好奇心。”阿莫斯在日后的博士毕业论文致谢中这样写道。

阿莫斯总说,有的人之所以能遇到有趣的事,是因为他们善于将平凡的经历编织成有趣的故事。他本人就擅长讲故事,而且他的故事往往能制造出独一无二的惊人效果。他讲话时有一点儿吐字不清,有些像加泰罗尼亚人讲西班牙语的样子。他的肤色苍白,皮肤下血管的纹路几乎清晰可见。说话或是倾听时,他那对淡蓝色的眸子始终在飞快地转动着,好似在用力捕捉飞向他的每一个灵感。

即便是在说话时,他也给人一种总是在动的感觉。以常规标准来判断,他不属于运动型人才——个头始终那么小,但其实他身手敏捷,奔跑起来速度飞快,灵活得令人不可思议。他能够以惊人的速度在山上跑来跑去,就像生长在山野的原始人。他最喜欢玩的一个小把戏——有时他会在讲故事时这样做——就是爬上高处,岩石上或者坦克顶上,然后以平行于地面的姿势,面朝下俯冲下去。他总会在人们失声惊叫后的最后关头挺起身子双脚落地。他热爱那种坠落的感觉,热爱那种俯瞰大地的快乐。

阿莫斯对待自己的身体也同样勇敢,或者说他至少想要显得勇敢。1950年随父母从耶路撒冷搬往港口城市海法后不久,他有了与其他孩子一同去游泳池的机会。游泳池里有一个10米高的跳台,其他孩子想用激将法让他从那上面跳下去。那时阿莫斯只有12岁,从没学过游泳。在以色列独立战争期间,生活在耶路撒冷的人们连饮用水都没有,更别提享受注满水的游泳池了。于是,阿莫斯挑中了一个年龄大些的孩子,对他说:“我会从这上面跳下去,但是在我落水后,你得把我从水里拉起来。”就这样,阿莫斯从10米高台上跳了下去,那个大男孩在他快被淹死之前及时地把他捞出了水池。

升入高中后,阿莫斯和以色列其他孩子一样,面临着学文科还是学理科的抉择。这个尚在摇篮中的国度鼓励男孩子学理科,因为数理化被看成国家之命脉、未来之所系。阿莫斯在理科方面颇有天赋,也许那份天赋比其他男孩都要高。但是,让大家不解的是,班里天资聪颖的男孩中唯有他一个人选择了人文科学。进入这个未知的领域,意味着他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尝试:数学他可以自学,但人文科学却给他带来了一种全新的体验。阿莫斯说,他忘不了在巴鲁克·库兹韦尔的人文学课堂上感受到的那份陶醉。“和一些乏味而肤浅的课程比起来,他的课给我带来了最美妙的享受和最震撼的感觉,他让我充分领略了希伯来文学和哲学的魅力。”阿莫斯在给已移居洛杉矶的姐姐的信中这样写道。他为库兹韦尔写过诗,还宣称他将来的志向就是当诗人,或者是做一个文学评论家。[1]

私底下,阿莫斯和一个名叫戴利亚·拉维科维奇的新生建立起了一份亲密的、有那么一点浪漫色彩的关系。有一天,郁郁寡欢的戴利亚来到他们的中学课堂上。父亲去世后,她曾在基布兹集体农场住过,那是一个让她厌恶的地方,接着她又辗转去过几个托养家庭,没有一次是满意收场。她是个社会异类,至少在20世纪50年代的以色列人眼中,她是个异类。但是阿莫斯,这个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却和她关系要好。这让大家都有些摸不着头绪。那个时候的阿莫斯看起来还像个孩子,而戴利亚无论从哪个角度去衡量,都已经是个年轻姑娘了。他喜欢待在户外,喜欢运动;而她……好吧,当所有女孩子都去外面上体育课时,她却坐在窗户边抽烟。阿莫斯喜欢和别人成群结伙,而她总是形单影只。直到后来,当戴利亚凭借诗歌创作摘得以色列的最高文学奖项,成为全球瞩目的新星时,人们才说,“噢,这就难怪了,原来两个人都是天才”。彼时,巴鲁克·库兹韦尔已经成为以色列最具影响力的文学评论家,阿莫斯曾想继续做他的学生,但是未能如愿。在所有人眼中,阿莫斯始终是最积极、最阳光的那一个。而戴利亚和库兹韦尔一样,一度有过轻生的举动(库兹韦尔最终成功地了断了自己的性命)。

和20世纪50年代生活在海法的大部分孩子一样,阿莫斯也加入了一个叫作“纳哈尔”的左翼青年组织,并且很快就被选为领头人物。“纳哈尔”是希伯来文“青年战斗先锋团”的首字母缩写,其使命是将学校毕业的年轻的犹太复国主义者输送到基布兹集体农场,让他们在那里当兵,保卫农场,几年后再退役当农民。

在阿莫斯读高中的最后一年,以色列将军摩西·达扬带着队伍声势浩荡地来到海法,对学生发表了一通演讲。一位碰巧在现场的男孩回忆道:“他问,有多少人加入了纳哈尔?一大堆人举起了手。达扬说:‘你们都是卖国贼。我们不需要你们去种西红柿和黄瓜,我们需要你们去战斗。’”次年,以色列推出新规,要求所有青年组织从每百人中挑选12人加入伞兵部队,其余人等继续从事农业生产。阿莫斯不具备精英型战士的外形,看起来像个童子军,但是他却在第一时间自告奋勇地报了名。由于体重过轻,他只能靠拼命喝水增加重量才勉强过了关。

在伞兵训练学校,阿莫斯和其他同龄人被打造成了这个新兴国度的一种象征,他们成了人们眼中的勇士,成了杀人机器。怯懦是不可取的。一旦他们敢从5.5米高的地方跳下来并且走运没摔断一根骨头,教官就会命令他们登上“二战”时期老式的木质飞机。机上的螺旋桨和舱门处在同一个水平线上,两相紧邻,在你打算迈出舱门的那一刻,很容易被迎面而来的一股劲风打回机舱。舱门口有一盏红灯,待教官们检查完士兵的装备,红灯变绿灯后,他们就得依次跳下去,畏缩不前的人则会被直接推出去。

在最初的几次试跳中,大部分年轻人都会害怕,他们多少还得靠人推。阿莫斯所在的小组中有个男孩不肯跳,导致这成了他终身的污点。(“不肯跳的人才真的是勇气可嘉的人”,一位曾经的伞兵后来这样说。)但是阿莫斯从来都没有犹豫过。“说起从飞机上跳下来这件事,他永远都是最积极的那一个。”和他一起当过伞兵的尤里·沙米尔回忆道。他总共跳过50次,也可能更多。在敌人的封锁线附近,他跳过;在1956年的战场上,他跳过;在西奈战役时,他也跳过。有一次,他还不小心跳进了蜂巢,被大黄蜂严重蜇伤失去了知觉。1961年,当他从大学毕业前往美国攻读研究生时,第一次不带伞兵装备飞上了天。飞机降落后,他惊奇地看着机舱外的地面,转身朝坐在旁边的乘客说:“我从没有以这样的方式着陆过。”

加入伞兵部队不久,阿莫斯就当上了排长。他给住在洛杉矶的姐姐写信说道:“真没想到,我能这么快地适应新生活,我的同龄人和我没什么差别,只不过我的衣袖上多了两道杠。现在他们得向我敬礼,得听我的号令:跑步,趴下。如今大家都习惯了这种关系,我也习惯了,甚至还觉得自己天生就是这块料。”军中的信件都要接受审查,所以阿莫斯在家信中对他的战斗生涯只是几笔带过。他曾经奉命参与报复行动,双方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他曾失去自己的战友,也曾解救自己的战友。“在一次‘血债血偿’的任务中,我救下了一个战友,并因此收获了赞誉,”他在给姐姐的信中写道:“但是我不认为自己是个英雄,我就是想让伙伴们安然无恙地回家。”

还有很多磨难他没有在信中写过,也极少对别人讲过。一个有施虐倾向的以色列高级军官,为了检验人在没有补给的情况下能坚持多久,长时间不给士兵水喝,直到阿莫斯的一个手下因为脱水而死亡,这场闹剧才算收场。在军事法庭上,阿莫斯出庭指证了那个高级军官。一天晚上,阿莫斯的兵用毛毯捂住了另一个施虐狂军官的头,把他暴揍了一通。阿莫斯没有参与打人,但是在后来的调查中,他出谋划策让这些兵免于被起诉。“他们问问题的时候,你就用很多无关紧要的细节去回应,直到他们听烦了不再追问下去。”他建议他们这样做。这个方法还真挺管用。

到1956年年底时,阿莫斯已经不仅是个排长,还成了以色列军中最高勇士勋章的获得者。在接受以色列国防军总参部检阅的一次训练中,他的一个手下需用炸药桶去炸毁一个带倒钩的线网。拉动引爆线后,这个士兵有15秒的时间撤离现场。他把炸药桶推至线网下,用力拉动了引线,不成想自己却晕倒在炸药桶上。阿莫斯的上级军官命令所有人待在原地,任那个失去知觉的士兵灰飞烟灭。阿莫斯没听他的。他从自己所在的掩体后面跳了出来,一把抓过那个士兵,抱起来,奔到10米开外的地方后,把他扔到地上,自己一跃扑在了对方身上。爆炸产生的弹片成了阿莫斯身体里永久的印记。以色列军队的勇士勋章可不是能轻易得到的。摩西·达扬当时目睹了整个过程。他在给阿莫斯授奖的时候说:“你做了一件既愚蠢又勇敢的事,下一次你可不一定能这么走运了。”

有时候,阿莫斯的所作所为会让旁观者觉得他不在意安危,反倒更在意别人眼中的他像不像个真正的男子汉。“他总是拼尽全力,”尤里·沙米尔回忆道,“我想也许他是因为身材瘦小、面色苍白,所以才格外想要弥补一二吧。”但是在某种程度上,这个说法并不成立——他强迫自己勇敢,最终使勇敢变成了他的习惯。当军中服役的生涯接近尾声时,阿莫斯明显感觉到了自己的变化。“我相信,你一定很难认出今天的我,”阿莫斯在给姐姐的信中写道,“文字不足以形容即将站在你面前的这个穿军装的男孩身上所发生的巨大改变。和5年前穿着卡其色短裤与你在机场道别的那个小男孩比起来,他完全变了一个人。”

除了信中的只言片语,阿莫斯很少在著作里或谈话中提到军中的生活。除非是一些好笑的或是奇怪的事情。比如,在西奈战役中,他所在的部队截获了一队埃及人作战用的骆驼。阿莫斯从来没骑过骆驼,骑了15分钟后,他开始头晕恶心,只得坐上大敞篷车,用了6天的时间才走出西奈。但是在军事行动结束后,他在骑骆驼回家的比赛中拿了第一。

再比如他的兵。即使在战斗中,他们也拒绝戴头盔,说是天气太热,还说如果他们被子弹打中的话,至少子弹上还能留下他们的名字。(对此阿莫斯说:“如果所有子弹都是‘查无此人’,那该怎么办?”)通常情况下,阿莫斯的故事都是以一些生活小事作为开端。以色列数学家塞缪尔·萨塔斯回忆道:“不管何时遇到你,他总会先问一句‘我给你讲过这个故事吗?’但这个故事和他自己无关。比如他会说:‘你知道吗,在以色列的大学里面开会时,每个人都爱插嘴,因为他们总担心别人会抢先一步把观点说出来。而在美国大学的员工会议上,每个人都很沉默,因为他们总认为别人也想要表达同样的观点……’”接着阿莫斯会就美国和以色列之间的种种差异发表一番专题演讲,比如美国人信奉明天会更好,而以色列人却相信明天会更糟;美国小孩会在课前做好预习,而以色列小孩从来不提前看书,却总能冒出最大胆的想法;诸如此类。

熟悉阿莫斯的人都知道,他的那些故事只是他自娱自乐的一种工具。就像阿莫斯的老友、一位以色列妇女所说的:“认识他的人不聊其他的话题,我们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聚在一起聊他,一遍又一遍地聊。”有些话题就是关于阿莫斯说过的一些搞笑的事,通常都是把矛头对准那些他觉得自以为是的人。阿莫斯曾经遇到过一个美国经济学家,这个人一会儿骂某某是个蠢货,一会儿又说某某是个傻瓜,阿莫斯对他说:“你所有的经济学模型都要依靠智慧且理性的人去构建,但你的周围却有一群白痴。”阿莫斯也曾听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默里·盖尔曼发表长篇大论,那架势仿佛天底下的事他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盖尔曼讲完后,阿莫斯说:“知道吗默里,这世上像你这样自认为聪明的人绝没有第二个。”还有一次,阿莫斯在会议上发了言,过后一个英国统计学家走过来对他说:“我通常不喜欢犹太人,但我很喜欢你。”阿莫斯答道:“我通常很喜欢英国人,但我不喜欢你。”

无论阿莫斯以何种方式回应别人,产生的效果只有一个,那就是又有更多关于他的奇闻逸事出炉了。举个例子,有一回特拉维夫大学为一个物理学家举办晚会,庆祝他荣获沃尔夫奖。这个奖项是物理学领域的第二大奖,获奖者往往接下来就会走上诺贝尔奖的领奖台。以色列大部分顶尖的物理学家都来参加晚会了,但是不知怎的,这位大奖得主却和刚刚对黑洞发生兴趣的阿莫斯在一个角落里热情地聊了起来。第二天,大奖得主打电话问晚会的主办者:“昨晚和我交流的那个物理学家叫什么?他没告诉我他的名字。”在几番确认之后,主办者终于明白他说的是阿莫斯,他们告诉他,阿莫斯不是物理学家,而是个心理学家。“不可能,”这位物理学家说,“他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物理学家。”

普林斯顿大学的哲学教授阿维沙·玛格丽特说:“不论什么话题,阿莫斯总能一下子抓住核心。这是一种令人震惊的能力。面对任何问题时——任何与知识相关的问题,他总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准确的诠释,给出深刻的见解,真的让人不可思议。他好像随时都能参与到任何一场讨论中。”南加州大学的心理学家伊夫·比德尔曼说,“他看起来貌不惊人,如果一间屋子里坐着30个人,他一定是最后一个被注意到的。但只要他一开口,所有人都会发现他聪明绝顶。”密歇根大学的心理学家迪克·尼斯比特在见过阿莫斯之后,编出了一个只有一行字的智力测试题,题目是:你越快发现阿莫斯比你聪明,你就越聪明。阿莫斯的密友兼合作伙伴、数学家瓦尔达·利伯曼回忆道:“他走进房间时,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衣着也很普通。他就静静地坐在那里。可是一旦他开口讲话,他会瞬间成为焦点,成为蝴蝶起舞追逐的光亮。只需一会儿,每个人都会抬头看向他,期待倾听他的声音。”

尽管如此,人们最津津乐道的并不是阿莫斯讲过些什么话,而是他特立独行的生活方式。他是个夜猫子,总在太阳将要升起时才上床睡觉,一直睡到日落西山。他早餐吃腌菜,晚餐吃鸡蛋。他会尽量减少他认为浪费时间的日常事务,比如大中午刚刚睡醒的他,会在开车去上班的途中照着后视镜刮胡子、刷牙。他的女儿多娜说:“他从来都不知道眼下是几点钟,但这并不重要,他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你只是碰巧在那遇见了他。”对于别人期待他感兴趣的那些事,比如参观博物馆或者出席董事会,他从不会假装感兴趣。“对于喜欢那些事的人来说,这就是一种喜好。”阿莫斯最喜欢引用缪里尔·斯帕克《吉恩·布罗迪小姐的青春》中的这句话。他的女儿说:“他总是缺席家庭出游,除非他对那个地方感兴趣,否则他不会去。”孩子们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快,他们爱自己的父亲,也能感觉到父亲对他们的爱。“他爱身边的人,”他的儿子奥伦说,“他只是不喜欢被条条框框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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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人想都不敢想的事,在阿莫斯那里却总能被付诸行动。假如他想去跑步,那他……就会径直去跑。既不做拉伸准备,也不换跑步的行头,而是直接脱掉长裤,只穿着短裤就从门里飞奔而出,用最快的速度开始奔跑,一直跑到筋疲力尽为止。“阿莫斯觉得,为了避免微不足道的尴尬,人们牺牲了太多的东西,”他的好友阿维沙·玛格丽特说,“而他本人很早就认清了这一点,知道那么做不值得。”

认识阿莫斯的人都知道,这个人具备一种奇特的天赋,那就是总能准确地定位自己的目标。瓦尔达·利伯曼回忆说,有一次她去拜访阿莫斯,看到一张桌子上堆满了差不多积攒一周的邮件。邮件被整齐地按照日期分开码放着,每一堆中都有各式各样的信件:有岗位邀请函,有名誉学位授予书,有访谈和讲座的邀请函,有求教难题的咨询信,还有账单。新邮件送到时,阿莫斯会拆看那些他感兴趣的,剩下的就都被放在这张桌子上。每天都有新的邮件送到,桌子也被一天天堆满。待到堆不下时,阿莫斯会直接把这些从没拆开过的信推进静候在桌旁的垃圾桶里。他喜欢说:“紧迫之事的妙处在于,一旦你把它搁置足够长的一段时间,那它就不再紧迫。”阿莫斯的老友耶舒·科洛德尼回忆道:“每当我对阿莫斯说我得做这个、我得做那个的时候,他总是告诉我,‘你不必非得去做’。而我想,‘你可真是个幸运的家伙!’”

阿莫斯的身上就是带着一股纯粹劲儿:他的好恶总是能通过他的言行准确而直接地被表露出来。他的三个孩子还清楚地记得父母亲当年看电影的情形。两个人开车去看母亲想看的影片,20分钟后,父亲却一个人先回来坐在了沙发上。他能在影片开场的5分钟内判断出这部片子值不值得看——如果不值得,他就会径自回家看《希尔街的布鲁斯》(他最喜欢的电视剧)或者《周六晚间直播》(一集不落)和NBA球赛(他是个篮球迷)。等电影结束后,他再开车把妻子接回来。他会对妻子解释:“他们已经拿了我的钱,难道还想拿走我的时间吗?”如果在极个别的情形下他参加了自己不喜欢的聚会,那他也会把自己变成隐身人。他的女儿多娜说:“当他走进一间屋子,发现自己并无兴趣多做停留时,他会把自己变成背景藏匿起来。他好像拥有一种超能力。他的所作所为说明他对社会责任很排斥。他不认可这样的社会责任——虽不认可,却做得很体面、很合宜。”

有时候阿莫斯会得罪一些人,这也在意料之中。他那对闪烁不定的淡蓝色眸子足以让陌生人感到坐立不安。他的眼神总是飘忽不定,别人会以为他没有在专心听自己讲话,但实际情况是,他往往是在很专注地倾听。阿维沙·玛格丽特说:“在他看来,最大的问题在于有些人做不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如果他发现你乏味无趣,言之无物,他会毫不客气地打断你。”熟悉他的人早已学会了理性地看待他的一言一行。

阿莫斯从不去想他喜欢的人会不会不喜欢他。塞缪尔·萨塔特说:“他最渴望的莫过于用个人魅力征服别人,对一个聪明绝顶的人来说,这种心态多少有些奇怪。”耶舒·科洛德尼则说:“他愿意让别人钦慕他,爱他,一旦他对你青睐有加,就很容易对你付出真心,他周围的人会为此‘争风吃醋’。他的朋友们经常会扪心自问:我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他,但是他究竟为什么喜欢我呢?”

阿姆农·拉波波特从不缺乏仰慕者,他因在战争中勇猛善战而被大家熟知。以色列妇女但凡见过他,都会因为他金黄色的头发、古铜色的皮肤以及轮廓分明的五官而打心眼儿里认为他是世上最帅的男人。几年后,他取得了数学心理学的博士学位,成了备受关注的教授,还在世界一流大学获得了一席之地。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在感觉到阿莫斯对他的欣赏后,也有些受宠若惊。“我知道,他的聪明才智对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阿姆农说,“但是我不知道我有什么能吸引他的,可能是因为大家都觉得我很帅吧。”不管是什么原因,二人都被彼此深深吸引。自相识之日起,阿姆农和阿莫斯就成了互不可分的整体。在班级里,他们是同桌;在公寓中,他们做邻居;夏日里,他们一起去乡间远游。他们是众所周知的一对儿。“我猜有的人可能以为我们是同性恋之类的关系。”阿姆农说。

在阿莫斯决定未来专业发展的同时,阿姆农也处在人生的高峰期。20世纪50年代末,希伯来大学的学生按规定需要选择两个主修方向。阿莫斯的选择是哲学和心理学。但是他在进军知识领域的过程中采取了战略性的方针,就像开采油田,在哲学课的课堂上待了两年之后,他宣布,哲学这块地上采不出油来。阿姆农回忆道:“我记得他的原话,他说,‘我们对哲学无能为力。柏拉图已经把大多数问题都解决了,我们不会在这个领域再有什么作为。智慧的先圣太多,而剩下的问题又太少,仅存的那些问题也都是无解的问题’。”心与身的关系问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各种各样的思维活动——我们所信奉的、所想的——是如何与我们的身体反应发生关联的?我们的身体和心灵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这些问题和笛卡儿一样,都是陈年旧事了,但人们至今也没有找出答案——至少没有在哲学领域找到答案。阿莫斯认为,哲学的问题就在于它没有遵从科学法则。哲学家仅凭着对他本人这一个样本的检验,就得出了关乎人性的理论。而心理学至少还装装样子,让自己显得像一门科学,起码它始终是以确凿数据为支撑的。假如心理学家有了一个理论设想,那他会选择一部分人作为代表性样本来加以检验。别的人也可以来检验他的理论,要么进一步证实他的观点,要么推翻他的观点。心理学家探寻真理之路崎岖坎坷,但他们会坚持走下去。

在阿莫斯最亲密的那些以色列朋友看来,他对心理学感兴趣完全是意料中的事。诸如“人们为什么会这样做”“人们为什么会那样想”之类的问题充斥着他们与阿莫斯的对话。“他从来都不和我们聊艺术,”阿维沙·玛格丽特回忆道,“他只聊人。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永恒的谜团:为什么人们会做出这样或者那样的选择?答案也许就藏在犹太人的思考方式中。犹太人是人们眼中吝啬的商人,他们时时刻刻在评估别人:谁比较危险?谁比较可靠?谁会偿还债务?谁会欠债不还?人们一般会根据他们的心理判断来给出答案。”然而,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像阿莫斯这样头脑清醒的人会涉足心理学这个晦暗不明的领地。一个始终乐观向上、思维清晰而有条理、对无稽之谈零容忍的人,为什么最后会陷入这样一个被神秘主义和忧伤的灵魂所缠绕的领域?

阿莫斯很少谈到上述问题。而当他偶尔提及时,也总是让人以为他是心血来潮走进了这个领域。阿莫斯四十五六岁时,心理学领域很多出色的年轻学子想拜他为师,他与哈佛大学一位名叫迈尔斯·肖尔的精神病学教授坐到一起聊了起来。肖尔问他是怎么成为一位心理学家的。阿莫斯说:“很难说清楚人们是如何选择生活道路的,我们的很多重大选择实际上都是随机做出的,反而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小选择能够反映出我们真实的一面。我们进入什么样的领域可能取决于我们高中时碰巧遇到了什么样的老师,我们选择什么样的配偶也可能取决于在适当的时候恰好出现在我们身边的那个人。相反,小选择往往是成体系的。我是一个心理学家这件事说明不了什么问题,我是一个什么样的心理学家倒可以反映出很多问题。”

那他究竟成了一个什么样的心理学家呢?阿莫斯对于心理学中的大部分内容都不怎么感兴趣。在选修了儿童心理学、临床心理学以及社会心理学的课程之后,他发现其中的绝大部分内容都可以被忽略不计。对于老师布置的任务,他也不闻不问到令人震惊的地步。埃米娅·利布利奇是阿莫斯的同学,她见识过阿莫斯在被教授安排去给一个5岁孩子做智力测验时的那种漫不经心的态度。“在最后期限的前夕,阿莫斯找到阿姆农说,‘阿姆农,来躺在沙发上。接下来我会问你一些问题,你要把自己假想成一个5岁的孩子’。他就这样把活儿给干了!”在课堂上,阿莫斯是唯一一个不做笔记的学生。快要考试时,他就去看看阿姆农的笔记。“他只需要看一遍,就能掌握得比我还要好,”阿姆农说,“同样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假如他在大街上遇到一个物理学家,他能在自己对物理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和对方聊上半个小时,然后还会把物理学家都没有意识到的物理学知识告诉对方。一开始我以为他仅仅是知道些皮毛——就像派对上的一种社交把戏,但我错了,那根本不是把戏。”

太多的教授似乎都是在跟着感觉授课,这让学生们无从受益。有个来自苏格兰的教心理学史的家伙,因被发现伪造博士文凭而被打发回了老家。还有一个讲授性格测试的波兰籍犹太人——当年靠躲在树林中逃过了大屠杀——在面对阿莫斯和阿姆农的问询时流着眼泪奔出了教室。“基本上我们得靠自己来学习心理学。”阿姆农回忆说。当时,临床心理学研究初露端倪,而阿莫斯的同学们最感兴趣的领域是医学,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希望成为治疗师——医学领域的。在17世纪,一个人假如生了病,看医生的结果只会比不看时更糟。到了19世纪末期,看医生已经成了一种风险与收益持平的选择:病情好转与病情恶化的可能性各占百分之五十。阿莫斯做了一个比喻,说临床心理学就像17世纪的医学,他有很多例证可以证明这一点。

1959年的某一天,那时他们还在希伯来大学上二年级,阿姆农偶然读到了一篇题为“决策理论”的文章,作者是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心理学教授沃德·爱德华兹。文章开篇这样写道:“很多社会学家而非心理学家试图解释个体行为的根源,众多经济学家和个别心理学家用大量的理论和少量的实证来探讨个体的决策问题。这套理论主要解决的是以下这类决策问题:假设有A、B两种情况,你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一种,要么选A,要么选B。举例来说,一个小孩站在卖糖果的柜台前,纠结于选A还是选B。选A的话,他能得到25美分,但是吃不到糖;选B的话,他能得到15美分,外加一块10美分的糖。经济学中的决策理论就是用来预测人们在此类情境中的最终选择的。”接着,爱德华兹在文中指出了一个问题:经济学理论中有关市场规划、公共政策等很多方面的内容都是以决策理论为依托的。而最喜欢检验理论从而揭示人类是如何做出决策的心理学家群体却极少关注经济学。

爱德华兹并没有把他自己或者他的研究,放在经济学的对立面上。他只是在呼吁心理学家,或者说让心理学家能自发地去检验一下经济学家提出的假设和预想。经济学家假设人类是“理性的”。个中深意是什么?最起码是在说人类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在面临一系列选择时,人能够根据自己的兴趣将其依次排列。比如,当他们拿到一张菜单,上面列有三种热饮。如果他们平时在咖啡和茶中间更喜欢咖啡,在茶和热巧克力中间更喜欢茶,那么按照逻辑,在咖啡和热巧克力两者间,他们会更喜欢前者。简单地说,当你在A、B两者间选择了A,在B、C两者间选择了B,那么在A、C两者间你就一定会选择A。用学术名词来表示,这叫作“传递性”。如果人们在给自己的喜好排序时打破了这种“传递性”,市场运作将难以正常进行。假如一个人原本在咖啡和茶中间更喜欢咖啡,在茶和热巧克力中间更喜欢茶,最终却选择了热巧克力而不是咖啡,那么这种选择将没完没了。因为从理论上来讲,他们每一次换成自己喜欢的热饮都要花钱——从热巧克力换成茶,从茶换成咖啡——然后再一次从咖啡换成热巧克力。他们始终无法决定该选择哪一种热饮,最终只能陷入一个没完没了的疯狂的怪圈,一个劲儿地在徘徊不定中花钱。

以下就是一个经济学家做出的、爱德华兹认为心理学家应该检验的预想:现实生活中的人是不是具有“传递性”?如果他们原本更喜欢咖啡,而不是茶,更喜欢茶,而不是热巧克力,那是不是一定会在咖啡和热巧克力之间选择咖啡?爱德华兹指出,有个别学者已经在研究这一问题,其中有一位数学家,名叫肯尼思·梅。梅在发表于经济学核心期刊的一篇文章《计量经济学》中,描述了他针对自己的学生所做的测试,以分析他们在选择配偶时的逻辑思维特征。他给学生提供了三个假想的对象,分别按照三个指标来排序:好看程度、聪明程度、富有程度。三个假想对象没有特别极端的:没有哪一个是既穷又蠢又难看的。每一个假想对象都兼具优缺点,比如在第一个指标中得分最高,第二个指标中得分居中,第三个指标中得分最低。在做选择时,梅的学生不会同时面对三个假想对象,而只需二选一。比如,他们面前可能是这样两个对象,一个很聪明,但相貌中等,家境贫寒;另一个家财万贯,智商平平,但长得很难看。

一旦这些条件被一五一十地摆在那里,超过四分之一的被试学生都表现出了不理性的一面,至少从经济学理论来看是这样。他们觉得吉姆比比尔强,而比尔又比哈里强,最后却决定选择哈里而不是吉姆。如果人们像选择热饮一样去选择配偶,那他们当中的相当一部分人永远都做不出决断,只能一个劲儿地在三者中犹豫不决。为什么会这样?梅对这个问题没有做出充分的诠释,但他提出了一个猜想:由于吉姆、比尔、哈里三个人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因此很难放在一起去比较。“正是因为不可比性的存在,研究才有趣,”梅写道,“把孰优孰劣一目了然的两个对象放在一起比较是易如反掌的事,但于理论而言,却没有什么价值。”

阿姆农把沃德·爱德华兹的这篇有关决策理论的文章拿给了阿莫斯,阿莫斯兴奋不已。“阿莫斯的嗅觉总是比别人更敏锐,”阿姆农说,“这一次他又嗅到了猎物的气息。”

1961年秋天,在阿姆农搭机飞往北卡罗来纳大学的几周之后,阿莫斯也离开耶路撒冷去了密歇根大学——沃德·爱德华兹被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解聘后到了这里,据说是因为他不好好讲课。阿姆农和阿莫斯两人对美国的大学都不太熟悉。受富布赖特奖学金资助初到北卡罗来纳的阿姆农得靠世界地图册才能找到这个地方。而阿莫斯尽管能读懂英文,但基本不会说,所以当别人听说他打算去美国时,都以为他在开玩笑。“他在那儿可怎么活下去?”阿莫斯的朋友埃米娅·利布利奇诧异道。可是,阿姆农和阿莫斯都认为只能走出国深造这条路。“在希伯来大学,没有人能够教我们,”阿姆农说,“离开是唯一的选择。”两人也都清楚,离开只是暂时的:他们将在美国涉足决策制定这一全新领域,能学到什么算什么,然后再返回以色列并肩共事。

阿莫斯·特沃斯基初到美国时的状态算得上他人生履历中特殊的一笔。刚开学时,同班同学眼中的阿莫斯是一个沉默寡言、毕恭毕敬的外国学生,总是安静地记着笔记,这让他们心中对他产生了些同情。“他给我的第一印象真的是非常非常安静,”阿莫斯的研究生同学保罗·斯洛维奇回忆说,“这简直太搞笑了,因为过后看来,他真的是一点儿也不安静。”有个学生看见阿莫斯写字时从右往左写,还断定他有精神问题。(他在写希伯来文。)当阿莫斯把言语这把利器搁置一旁时,他的性格特征也被颠覆了。很久以后,保罗·斯洛维奇揣测说,阿莫斯离开家乡初到美国的那几个月是他积蓄力量的一段日子。除非对自己要说的话有十足把握,否则他甘愿选择沉默。

过了差不多半年,阿莫斯能够对自己要说的话了然于胸了——从那一刻开始,他的话多了起来,语速也快了起来。有一回,他走进密歇根大学的一家餐店,要点一份带调料的汉堡。侍者回答说没有调料。阿莫斯说,那好吧,给加点番茄。侍者又说,“我们也没有番茄”。“能不能告诉我还有哪些东西你们没有?”阿莫斯问道。还有一回,阿莫斯在一次所有人都觉得会耗尽脑力的考试中迟到了,主考是凶巴巴的统计学教授约翰·米尔霍兰德。阿莫斯在发卷的当口溜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教室里一片死寂,其他同学紧张得不敢出声。当米尔霍兰德走到他的座位前时,阿莫斯突然转身朝旁边的人说道:“永别了,约翰·米尔霍兰德/如果来日再见,哦,我们须相逢一笑/如果不再相见,哦,请珍惜此番别离。”(《恺撒大帝》第一幕第五场布鲁特斯对卡修斯所说的一番话。)结果,他以高分通过了考试。

按照密歇根大学的要求,所有攻读心理学博士学位的学生都要通过两门外语的水平考试。让人费解的是,这所大学不认可希伯来语的外语地位,却认可数学。尽管在数学上完全是自学成才,但阿莫斯依然选择数学作为测试科目,并且通过了考试。他选择了法语作为第二语言。考试形式是翻译三页法语文字,规则是考生选择书籍,考官指定页码。阿莫斯去图书馆掘地三尺地找出了一本用法语写的数学书,里面除了题目什么都没有。“可能有‘因为’‘所以’这样的字眼。”阿莫斯的室友梅尔·盖耶说。最后,密歇根大学认可了阿莫斯的法语水平,宣布他考试过关。

阿莫斯希望能对人类如何做决定这个问题一探究竟,为此,他从囚犯中选择了自己的研究被试,并且专门挑选了那些经济状况极其窘迫的囚犯,以确保对方能因他提供的少许物质奖励而积极配合。他是在戒备森严的杰克逊州立监狱找到这些人的,那里离密歇根大学不远。阿莫斯只挑选了智商在100分以上的犯人,为他们提供了不同的奖励,包括糖果和香烟。这两样东西在监狱里相当于硬通货,每个人都清楚它们的价值——一包烟和一盒糖在狱中的商店里分别能卖到30美分,相当于他们一周的薪水。接受测试的犯人要么从奖励中多选一,要么把选择权给阿莫斯——这样便确保能获得一份奖品。

事实证明,杰克逊州立监狱的犯人在选择奖品时的表现像极了肯尼思·梅那些做配偶选择题的学生:在明确表示他们更喜欢A而非B,更喜欢B而非C之后,他们依然有可能在C和A之间选择C。即使在事前问他们是否会选择C而放弃A时,他们信誓旦旦地说不会,最终他们也还是会选择C。有人觉得是阿莫斯给这些犯人施了什么妖术,但很显然他没有。“他没有靠动手脚来让这些犯人打破常规,”密歇根大学的教授理查德·冈萨雷斯说,“他的研究过程很像温水煮青蛙。当水温缓慢上升时,青蛙是感觉不到的。毫无疑问,青蛙能够感觉到90摄氏度和200摄氏度的差别,但是对于增加了1摄氏度的水温却没有感觉。人体的某一部分生物机能会让我们感知到巨大的差异,而另一些机能则可以让我们感知到微小的差异,比如挠痒痒的感觉和被刺痛的感觉。阿莫斯指出,当人们察觉不到那些微小的差异时,‘传递性’法则就会被打破。”

很显然,人类总是难以察觉到微小的差异。监狱的囚犯是这样,哈佛大学的高才生亦是如此。后者也曾是阿莫斯的研究对象。在一篇实证研究论文中,阿莫斯阐述了如何在人们不遵从“传递性”法则的情况下预测其行为。而那时,他还没有广泛涉猎这一领域的著作。在事关人之理性的这个问题上,阿莫斯没有武断地把已有的理论全部推翻,相反,他就此打住了。“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吗?”他在文中写道,“我们可能要提出质疑……在面临一些多维度的选择时,诸如就业机会、赌注或者(政界的)候选人,人们很难根据已知信息得出正确结论。”当他们喜欢A更甚于B,喜欢B更甚于C,最终却选择了C而非A时,并不是因为他们有意为之,而是因为三者间的差异有时候小到难以被察觉。阿莫斯并不认为现实世界和他的实验一样,会诱使人们做出自相矛盾的选择。

吸引阿莫斯来到密歇根大学的是沃德·爱德华兹,事实证明,比起他本人,他的文字更能征服阿莫斯。被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解聘后,爱德华兹在密歇根大学觅得了一份教职。这个职位一如他这个人,缺乏稳定性。学生前来受教时,他只会小小地发表一番华而不实的宏论——学生称之为“钥匙讲座”,原因是爱德华兹总会举着他的实验室钥匙对学生说,你若能有幸掌管这把钥匙,并且还能和他本人共事,那可是天大的荣耀。“钥匙伴随着整个讲座,”保罗·斯洛维奇说,“他会讲钥匙的寓意,钥匙的象征——真的是很奇怪。通常情况下,人们把钥匙交给你时,只会提醒你走的时候要锁好门。”

有学者到访时,爱德华兹会在自己家中举办派对,但来宾得自掏腰包为酒水买单。有研究任务时,他会派阿莫斯去完成,但不提供资助,逼得阿莫斯不得不奋起反抗。爱德华兹坚持认为,阿莫斯在他的实验室开展的工作有一部分是他沃德·爱德华兹的功劳,因此,阿莫斯撰写的每一篇论文上都得有沃德·爱德华兹的名字。阿莫斯常说,吝啬和慷慨一样,都具有传染性,既然以慷慨之心去行事能让人感到愉悦,那你就应该远离吝啬的人,多和慷慨大度的人打交道。但是在与爱德华兹的相处中,他只把注意力放在了对方的学识长项上,至于对方的为人,他基本上忽略不计了。

当年的密歇根大学和如今一样,拥有全世界规模最大的心理学专业。在研究决策问题的其他学者中,克莱德·库姆斯的理论吸引了阿莫斯。库姆斯将决策进行了分类,一类是多多益善型的决策,另一类是较为微妙的决策。比如,在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人们总会认为钱越多越好,而痛苦越少越好。但是让库姆斯更感兴趣的是那些边界模糊的选择。一个人如何决定该住在哪儿?嫁给谁?或者,该买哪一种果酱?食品业巨头通用磨坊公司曾经聘请过库姆斯,希望他能研发出一套测试工具,以了解顾客对其产品的看法。但是,如何才能测出人们对某种麦片的好恶程度有多强?使用哪一种量表来测试?一个人的身高可能是另一个人的两倍,但他对某个产品的喜爱程度是不是也是别人的两倍?一个地方的温度可能比另一个地方高出10摄氏度,那么一个人对于早餐麦片的热爱程度是不是也比另一个人高出10度呢?要想预测他们的行为,你必须要测出他们的喜好。但是,该如何测?

库姆斯在解决上述问题时,先是对各种决策进行了分组,每组包含两种选择作为比较项。在他构建的这个数学模型中,二选一的问题(比如从两个人中选择一个作为配偶)变成了一个多段位问题。一个人会在脑海中勾勒理想伴侣的样子,或者勾勒出对方最好能拥有的一些特质。他会把在现实世界中所做的每一次选择都和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伴侣做个对比,然后从中选择与其理想最接近的那一位。当然,库姆斯并不认为人们做了某种选择就一定会在生活中去践行它。他无从得知人们在现实中的一举一动。他试图做到的,仅仅是设计一种工具,去预测人们在面临多种选择时会何去何从。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也可能是为了让这种说法听起来更合乎情理,库姆斯借助一杯茶来诠释自己的观点。一个人是如何决定该往茶里放多少糖的?没错,他大概知道多少糖才能让茶喝起来甜度适宜,所以他不断地往茶里添糖,直至他认为茶中的糖分含量已接近最适宜的程度。库姆斯认为,生活中的很多选择都与此类似,只不过更复杂一些罢了。

以选择伴侣为例。估计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理想伴侣的模糊轮廓,可能是一些被认为至关重要的特质,尽管不同的人对重要特质的界定不尽相同。在此基础上,他会从身边潜在的对象中选择出最接近理想伴侣的那个人。要洞悉这个选择过程,你显然有必要了解他对不同特质分别给予了多大比重。对于渴望摆脱单身生活的男子来说,他更在乎未来妻子的哪一方面,是智商还是外貌?是外貌还是经济条件?此外,你还有必要知道人在一开始是如何评判这些特质的。比如,一个打算嫁作人妇的女子,是如何把理想伴侣和现实中刚结识的男子放在一起比较的?她究竟是如何断定速配交友会上坐在桌子另一头的那个人是否和她的理想伴侣具有同样多的幽默感?克莱德·库姆斯认为,人们所做的决策实际上可以被看成是对两个事物间相似性的评判集合:一个是存活在心中的理想,另一个是在眼前供你选择的对象。

阿莫斯和库姆斯一样,被如何测量那些观察不到的东西之类的问题深深吸引(他甚至还自学了相关的数学知识)。但同时他也发现,测量人们的喜好导致了另一个问题的出现。假如你接受了这个基本假设,即人是通过对比脑海中的理想形象和现实中的真实对象而做出判断,那你就有必要知道人们是如何做出此类判断的。心理学家称之为“相似性判断”,这是一个不太容易理解的行业术语。当我们评判两个对象之间是否相似时,思维是如何运作的?这一过程渗透在我们的生活中,以至于我们很少静下心来去思考它。伯克利分校的心理学家达奇·凯尔特纳说:“正是这个不断往复的过程让我们获得了对世界的了解和感知。最主要的是,你是如何给事物分类的?这是一切问题的核心。该不该和他在一起?要不要吃这个?这个东西要不要给他?这是男孩还是女孩?它是食肉动物还是猎物?如果你能弄清楚思维的运作过程,你就会明白我们是如何认知世界的。这涉及你对世界的认知是以何种方式组织在一起的,可能就像纵横交错的丝线,贯穿在你思维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心理学主要理论对于人们如何进行相似性判断有一个共识,那就是,相似性判断是以物理距离为基础的。当你对比两个对象时,你会去探寻它们彼此之间有多“靠近”。根据心理学理论,两个物品,两个人,两种观点,两种情感,就像地图上、网格中或者任何一个物理空间内的两个点,彼此相隔一定距离地存在于我们的思维世界。阿莫斯对此感到不解。他曾经读到过伯克利分校心理学家埃莉诺·罗施的一篇文章,此人从20世纪60年代初开始研究人是如何进行分类的。桌子何以成为桌子?一种颜色何以区别于另一种颜色?在研究过程中,罗施要求被试去对比色彩并且对两种颜色的相似程度做出判断。

被试做出了一些奇怪的判断。例如,他们认为紫红色近似于红色,但是红色并不近似于紫红色。阿莫斯发现了答案中蕴藏的矛盾性,开始以此类推,向着更深处探寻。人们认为特拉维夫类似于纽约,但纽约并不类似于特拉维夫。人们认为103这个数字近似于100,但100并不近似于103。人们觉得玩具火车很像真火车,但并不认为真火车像玩具火车。人们总是说当儿子的长得像父亲,但是假如你说当父亲的长得像儿子,那别人肯定以为你不正常。“在明喻和暗喻中,相似性关系的指向性和不对称性显得格外明显,”阿莫斯写道,“我们会说‘土耳其人作战时像老虎’,而不说‘老虎作战时像土耳其人’,因为老虎以其威猛好斗而著称,它是参照物,而非被比喻的对象。诗人创作时会说‘我的爱似海深’,而不说‘海深似我的爱’,因为大海往往是‘深’的代名词。”

当人们对比两个对象时——两个人、两个地方、两个数字、两种观点,他们并不会过多地关注对称性。在阿莫斯看来——此前还未有人这样说过,这个现象证明,学者们构想出来的用于解释人们如何进行相似性判断的所有理论都是站不住脚的。“阿莫斯站出来说,你们搞错了,”密歇根大学的心理学家里奇·冈萨雷斯说,“什么是距离?距离是具有对称性的。纽约到洛杉矶的距离和洛杉矶到纽约的距离是相等的。阿莫斯还说,‘不信的话,我们来验证一下’。”假设在某个思维导图中,纽约与特拉维夫相隔一段距离,而特拉维夫与纽约之间也相隔着同样的距离。但是你只需问问别人就能知道,二者并不相似:纽约近似于特拉维夫的程度并不等同于特拉维夫近似于纽约的程度。“阿莫斯的观点说明,相似性问题并不能用‘距离’来解释,”冈萨雷斯说,“他就这样出其不意地推翻了所有以‘距离’为基础的理论。假如你的理论中涉及了‘距离’这个概念,那你毫无疑问就是错的。”

阿莫斯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他称之为“相似性特征”(以此为标题的研究论文直到1977年才发表,但是这一理念早在10年前他尚在攻读研究生时就已形成了)。阿莫斯认为,人们在比较两个对象、评判它们之间的相似性时,实际上是在对它们的特征进行罗列。这些特征仅仅是物体的一些表面特征。人们会在比较两个物体时提炼出它们所共有的一些表面特征:共有特征越多,二者间的相似性就越大;共有特征越少,二者间的差异性就越大。并非所有物体都具有同样多的表面特征,比如,纽约的表面特征就多过特拉维夫。阿莫斯专门设计了一个数学模型来阐述自己的观点,同时,他也欢迎其他人检验他的理论甚至推翻他的观点。

尝试者不在少数。里奇·冈萨雷斯在20世纪80年代前往斯坦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之前,就已数次在书中看到“相似性特征”理论。刚一到目的地,他就自己找到了阿莫斯的办公室,自我介绍一番后,问了一个他自以为极其尖锐的问题:“如果比较的对象中有一只三条腿的狗,你该怎么办?”两只三条腿的狗之间的相似度肯定要比一只三条腿的狗和一只四条腿的狗之间的相似度高。然而,三条腿的狗与四条腿的狗所具有的表面特征是一样多的。所以,阿莫斯的理论看似遭遇了一个无法解释的例外!“我进去的时候心里想,‘我比阿莫斯聪明’,”冈萨雷斯回忆说,“他就那样看着我,好像在说,‘真的?这就是你能想到了唯一的例外?’我猜他可能会对我怒目相向,但是他没有,他对我说,‘缺少一条腿,这本身就是个特征’。”这一点阿莫斯在他的第一篇论文中就提到过:“随着共性特征的增加和差异性特征的减少,两个对象之间的相似度会提高。”

阿莫斯关于相似性判断的理论激发了各种各样有趣的洞见。假如人的大脑在对比两个对象时是在统计它所注意到的每个对象的特征,那它也可以对相似性和差异性同时都更高的两个对象进行判断。二者既有很多共性,也有很多差异。人们由此而意识到,像爱与恨、喜悦与悲伤、严肃与愚蠢等事物,相互之间不是思维连续体中两个恒定的对立面,而是处在一种动态变化的关系中。它们彼此间有一些相同之处,也有一些不同之处。此外,阿莫斯的理论还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使我们得以洞悉人们在打破“传递性”原则从而做出不合逻辑的选择时都发生了些什么。

当人们在咖啡与茶之间选择了咖啡,在茶与热巧克力之间选择了茶,最后却回过头来在热巧克力和咖啡之间选择了热巧克力时,他们并不是在用全局视野来做对比。热饮并不像某些人所设想的,以固定的间隔距离存在于某种思维导图中。它们呈现出来的是一系列特征。这些特征或多或少都是可观察到的;至于哪个特征更显著,则取决于人们在哪种场景中去感知它,而这个场景是以选择为基础的:当咖啡和茶被放在一起比较时,它的某些特征就变得格外凸显(咖啡因的含量),而当咖啡和热巧克力被放在一起比较时,它的某些特征就不再突出(糖分的含量)。选择热饮时思维所经历的过程同样也适用于选择人、观点或者情感。

人们做出决策的过程,实则也是对现实世界的真实对象和理想世界的假想对象进行相似性判断的过程。这无疑是个有趣的观点。人们其实是通过罗列对象的表面特征来完成判断的。鉴于这些特征的显著性取决于它们出现在何种场景中,两个对象之间究竟有多相似也同样取决于场景。举例来说,当你要求两个并不相似的人找出他们之间的共性时,其实是把他们放置在了这样一个场景:更突出共同特征。两个同在美国读书的大学生可能彼此间互为陌生人,没有任何共性;而两个同在多哥留学的大三学生可能会发现他们之间的共性大得惊人:他们都是美国人!

当改变场景对比两个对象时,它们的一部分特征就被隐没起来,而另一部分特征则会浮出水面。“人们普遍认为,对事物的分类方式取决于它们之间的相似性,”阿莫斯写道,接着他推翻了上述观点,“但事实恰好相反,事物之间的相似性取决于我们以何种方式对其进行分类。所以,相似性有两个面,一面属于因果关系,另一面属于派生关系。它既是分类的基础,同时又受分类形式的影响。”香蕉和苹果是两种不同的东西,但是由于我们将其都归在水果这个类别中,所以它们之间是存在相似性的。人们出于不同的原因对事物进行不同的分组,出现在同一组的事物会因此而具备共性。也就是说,分类或者分组会强化我们对事物的固定看法。若想打破这种固定看法,就必须消除类别。

在关于人们如何进行相似性判断的研究领域中,阿莫斯的理论不是锦上添花的点缀,而是独领风骚的一枝独秀。所有人都变成了阿莫斯的听众。里奇·冈萨雷斯说:“他在科学研究上的建树不是循序渐进型的,而是跨越式的。他看到了一个研究领域,注意到了该领域一个普遍被认可的命题,然后就扬手推翻了这个命题。他觉得自己是和科学界唱反调的一个人。他最常说的一个字眼就是‘否定’。事实证明,这种态度是从事科学研究的一把利刃。”阿莫斯本着“解决他人所犯错误”的精神从事着研究。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此类错误还不在少数。

[1] 当美国心理学家伯尔赫斯·弗雷德里克·斯金纳年轻时发现自己创作不出伟大的美国文学作品时,是绝望促使他转身投向心理分析领域寻求解脱。心理学领域的传奇人物乔治·米勒曾经说,他之所以放弃文学选择心理学,是因为他不知道该写些什么。当威廉·詹姆斯读到哥哥亨利的第一部小说时,谁又能知道他心中是不是五味杂陈?“如果统计一下有多少心理学家当年差一点就成了大文豪,那一定非常有趣。文学可能是心理学背后的原动力。”一位德高望重的美国心理学家说过这样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