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不同的,但又都有相似之处。特别是,我们与自己最亲近的家庭成员有着相似的特点。我们中的许多人也与家人、社会或文化群体有着共同的个性、行为和信仰。
心理学中有一个核心的、尚未解决的问题:我们的性格、能力和行为有多少可以由自然因素(遗传)来解释,有多少可以通过后天培养(我们成长的方式和环境)来解释。自洛克时代起,在先天与后天之争中,白板说就与“养育”紧密联系,因为如果人的心智是从什么都没有开始发展的,我们就完全受控于儿童成长的环境以及成长的方式。
先天和后天观都可以用于支持关于人的个性和命运的高度决定论的观点:一个人可能天生就有犯罪倾向,因此基因就会迫使他做坏事;或者这个人成长于某个环境中,这个环境就会导致他发展出做坏事的内在冲动。双生子的研究或收养儿童的研究通常用于人们了解生物因素和养育环境对个体的影响(详见本章“遗传彩票”的内容)。
自由意志与决定论
另一个问题是:一个人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抵御这些遗传或环境的影响,即我们是否有自由意志,或我们的行动是否是被决定的。当我们认为任何抵抗遗传、环境影响的欲望或冲动本身是性格的一个方面、是遗传或环境的产物时,这个问题就更加复杂了。
我们是否能控制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它不仅对于理论心理学而言非常重要,也适用于法律和教育等实际的应用学科。如果有人由于基因遗传而发展成为精神病患者,他们需要为自己的变态行为负责吗?如果一个人在被虐待或者荒谬的偏见环境中养成了虚伪的性格,那么他们需要为自己的观点和行为负多大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