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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底三万尺》《垃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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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看你,差点吵醒他了。”南晞移开遮覆她的小嘴的手掌后,就是这么说。
  自从城里上一次的运动大会,我已经很久不曾喘得这么惨烈,好不容易迸出几个问句就被南晞堵得节节败退。为什么不开灯?——当然不能开,你看小麦好不容易才睡熟。拿枕头做什么?——帮他换个干净的,他的枕头真的好脏唷,你看上面还有呕吐物。那么干吗将门反锁?——没注意耶,门把好像是新换的,可能一关门它就自动上锁了。
  其实我真正想知道的是,南晞为什么会在这里?“他们派我来做看护呀。”她回答,拾起掉落地上的枕头,拍了拍,帮小麦替换上,又顺手抚整他凌乱的头发。小麦原来醒着,他转睛左右对焦,想看清楚南晞。
  我重新激动了起来:“谁派的?不知道你在放暑假吗?放暑假是什么意思?哪有叫你工作的道理?欺负人嘛,就靠你一个,怎么有办法照顾病人?”
  “你又忘了,我读的就是护校。”
  “读护校也不够,没有医生帮你。”
  “有君侠帮我,他是医生。”
  “是噢,君侠是医生我怎么没听说过?”
  “他是!”南晞提高了音量:“他以前就是念医学院,只是没念完。”
  “是噢,我怎么以为没念完就不算医生?”
  “他算。”
  管他算不算,我现在就要找人理论,但诊所已经成了无主单位,该找谁去?南晞在一旁不停地打断我满脑念头:“帽叔——”,或者我想办法修改收垃圾路线,省出半天的时间,由我来照顾小麦,“帽叔——”,这么一来,我夜间的研究工作就只好荒废了。
  “——帽叔,你听我说,我是自愿的。”南晞几乎是喊着说出这话,就算在阴暗中我也察觉出她整张脸涨得通红,她静了一会,自言自语一样凄凉地说:“有些事,总该有人承担。”
  “还轮不到你来,听话,我现在需要思考。”
  “帽叔,要我说几次?我不是小孩子了。你就爱当我是小朋友,还送我那种东西!”南晞转了一个很离奇的弯,她指的是我早晨放在她房门口的洋娃娃。去年冬天回收到这尊旧货以后,我就下了不少功夫整修它,复原得天衣无缝,当然君侠的巧手也占了点功劳,娃娃的小棉袍是他裁制的,针线活不是我的专长。
  “十七岁还算个孩子。”我说。
  “十七岁是一个女人。”
  “你乖,明天还给你钉一副新窗帘。”
  “都要封城了还换窗帘!”
  “谁叫你那间房西晒,我刚收了一块厚绒毯,尺寸正好,停一会让我思考——”
  “——帽叔你坐下听我说,”她双手并用推我到一旁的空床坐下,“你自身都难保了,别忙成这样行不行?”
  “我哪有自身难保?”
  “我去垃圾场看过了,帽叔,你的仓库都被拆掉了。”
  “要拆就拆,反正里头都是废物。”
  “他们是不是又要逼你搬离开垃圾场?你怎么都不告诉我?”
  “胡说,没有人逼我。”
  “你骗人,为什么连你的小厨房也不见了?”
  “那也没问题,我焚化炉那边可以开伙。”
  “怎么开?”
  “你别管,帽叔有的是东西吃。”
  “好我不管,”南晞在我膝前蹲下来,这是她从小养成的习惯,为了仔细看我。她真是越长越标致了,不知从何时开始竟也懂得打扮了,我发现她修了眉毛,梳了复杂的发辫,只是年岁还不够大,始终保留着孩子模样。她仰望我,很认真地说:“那你过来陪我吃饭好吗?这边真的很冷清,从明天开始,我拿三份伙食,你来,陪我和小麦吃,好不好?”
  有一瞬间我真想搂住她,但她又已经不够小。我帮她把垂下的小辫拨到背后,她的左颊渐渐凹陷出一个酒窝,我知道她要笑了。
  “好想吃你腌的芊萝。”她说。
  “好,今晚我就腌一大瓶。”
  离开诊所,我轻轻带上门,门把“喀嚓”一声弹上。
  找到停放在一旁的手推车,我解开煞车挡,连推了两次无法启动,摇摇晃晃,车身变得特别沉重,我差点散了一地垃圾。
  诊所那门锁不是我换的,但新锁包装盒是我回收的。我曾经全面研读过盒面说明,那种小玩意,不会自动上锁。
  接下来是我在河城最脱线的一段时光。
  再也不用张罗吃喝,人生多出了一大片空白,闲得我整天往诊所跑,帮忙看护小麦。我不放心让南晞单独留在病房。
  风季开始了,不管什么时候出门,往哪个方向一走都吃得满嘴尘土,这种天气再加上压力,我是指大家就要迁离河城,人们看起来显得格外烦恼,每个人都变得特别忙乱,话特别多,礼貌特别少,看什么都特别不顺眼,最不顺眼的就属那些穿制服的陌生人。
  他们是官方派来接管河城的单位,特征是到哪儿都直闯而入,就当作是自家客厅,我们反倒成了外人。他们四处测量,不停做簿记,临走还用喷漆随意在随处标上一些莫名其妙的记号,这种感觉很粗暴,让人联想到自己是屠宰场上的猪,说不准他们就在你屁股上喷个彩色标靶,好等着最后一天瞄准你一脚踹出河城。这样一想,日子就全走样了,换个说法是,当一桩大事件或大灾难正在蔓延,而且事态完全超出你的接受能力时,你会只想找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专心做下去,不管这事有没有乐趣可言。
  这就是我和南晞的处境。大风呼啸,南晞紧闭了诊所门窗,窗外的世界越纷扰,里头的我们就越脱离现实,越像两个傻瓜,我们在一间被抛弃的诊所中,陪伴垂死的病人。
  第三个生力军翩然而至,很礼貌地在诊所外敲门,叩三下,耐心地等。
  是君侠,站在门口的他满身风尘,头发眼睫上都沾了鹅黄色花粉。君侠斜背着一具铁器,穿著贴身的紧恤,猛一看,还真像来了个负剑的侠客。
  “南晞要我过来看看病人。”他神清气爽地说。
  但仔细再瞧,他背的其实是铁铲,倒像要来帮小麦掘个好坟。
  “把他的上衣松开吧。”在小麦的床前,君侠说,他已经自动翻找出一些诊疗器材。
  老实说我的感觉很不妙。这样凑合的杂牌医疗团队,一个据说念过医科但是没毕业的年轻人,一个还在上学的半吊子hushi,再加上我这个门外汉,我们以为我们能做什么?
  “衣服拉上去就好。”君侠愉快地再一次要求。
  小麦把我们三个人轮番看了一回,置死生于度外,任由我和南晞松开他的上衣。
  只瞧了一眼小麦的肌肤,君侠的整张俊脸转为责备之色——不是针对我或南晞,那些恶心的褥疮已经有一些历史,要怪就怪以前的医生和hushi,正牌货也能闯出烂摊子。
  那天我得到了一个结论,也许君侠真是医生不假,因为他动刀的手法实在干净利落。那场清创手术我也帮了大忙,至少在我意外昏倒以前,都是我负责在伤口上擦药棉。另一个感想是,角度很重要。
  没错,我在说的就是角度。曾经有一次,我在回收类垃圾桶中发现了一件奇物,大约一罐啤酒大小,掂在手里非常沉,颜色无法描述,介于铜青和釉彩之间,形状难以说明,大致上像是一截扭曲的漂流木,也有人说像陈年狗屎,但从某个角度看过去,分明却是一尊马头扬鬃怒嘶,大家都说我捡到了艺术品,这宝贝我喜欢得不得了,百赏不厌,直到有个内行人看出了它的来历,原来那只是一具烧熔的马达机芯。
  这就是我想说的,角度很重要,报废的马达,看它的角度对了,就不再是垃圾。当我在手术中途晕厥过去时,我倒得哭八猛,后脑直接就敲撞地板,我听见叩一声,我见到君侠和南晞的脸凑到我的上方,看了我之后又错愕地互视一眼,他们沾满鲜血的双手腾空在我面前挥舞,而我只能听见我自己的耳鸣,然后有个脚尖礼貌十足地将我轻推离开手术台边,一次挪一点点,我翻滚了两圈,又回复正面朝上,手指发麻,喉头紧缩,只剩下眼珠能运转。躺在这边的角度非常好,我看着君侠神色从容继续操刀,南晞紧蹙着修过的秀眉在一旁协助,偶尔腾出手帮君侠揩汗,我看出了不少滋味,最重要的一点是,从这角度看过去,终于发现君侠还真有点男子气概。
  褥疮清理得很成功,估计小麦的高烧将要好转一些。这天我就和小麦床挨着床一起休息,听广播的谈话节目,我说不出那节目有多幼稚,幸好很快就播放流行歌曲,是一首最近当红的情歌,歌名我不记得,旋律让人很伤心,歌词让人想自尽,尤其是不断重复的那段副歌:光阴是一条河,带着我航向远方,航离有你的那一端,有你的那一端……
  “这什么烂歌词?”我嚷了起来:“瑞德咱们来聊点像样的东西吧。”
  小麦不感兴趣,事实上,手术以后他一直在呼呼大睡中。
  “什么?要听我说话?不好吧?”
  “那我说了,听不下去你就打断我别客气啊,要我说光阴是吗?好吧,光阴是一条地下污水道,你只能顺着它往前漂,一路上搀进来许多种味道,你就被浸得面目全非,在这边只有增加没有减少,世界从千万个方向朝你冲过来渗进你,谁也躲不了,没有脏不脏的问题,如果你知道你的源头,只是人家的一个马桶,或一个排水口,你遭受很多次碰撞,你弄得全身都是伤,还是不停往前漂,你以为总有一天你到得了什么地方,你以为尽头会有光,实话告诉你吧,那边是一个更大的垃圾处理场。”
  “谢谢你,我也觉得说得特好。”
  “嗐,别闹了,我哪有那么厉害,我是听来的。”
  这些话是秃鹰说的。虽然与原文不尽相同,秃鹰应该不介意我加上一点我的个人风格。
  然后我就开始谈起秃鹰,说不上来为什么,我发现和小麦聊天就像女孩子织起毛衣,没办法停。
  以前我提到秃鹰时,也许会让人感觉有点惨的意思,那一定是我表达得太煽情。说真的,秃鹰是一个心理健康者的楷模,除了骨质疏松症以外,再多的失败也别想叫他低头,他的自我感觉非常良好,回忆往事的感觉更好,回忆到他的青年阶段时尤其好上加好。
  青年时代的秃鹰到底有多好?简单介绍,他是一个很帅的白马王子,兼一个才子,又帅又天才的年轻秃鹰不只在中学教书,简直还是一个万世师表,春风化雨的事迹有他的日记为证,根据日记里补述的自传,他为了教化更多世人,就发奋写诗,写出的诗好得不像话,他慷慨送给这世界许多富含哲理,听起来又很悲哀的佳句,“走路是一连串的防止跌倒”,“每一次睡眠都是为了与明天保持距离”,总而言之,生得太晚是我们的错,所以只配见到秃鹰又老又丑,每天努力申请身份证,每一次睡眠前必写冗长的日记,日期虽然是当下,但场景远在天边,秃鹰展开形而上的翅膀盘旋,永不离开他的鸟蛋大的祖国,他的人间蒸发的故土。
  盘旋让秃鹰想起更多往事,他的教员做得太棒了,人家就请他做教授,教授职还是不够彰显他的杰出,所以人家干脆请他当校长,但是他淡泊名利,为了学术自由,宁愿做一个潇洒的哲学家。
  秃鹰的回忆录到此为止,包括我在内,再也没有人听得下去。
  这么说吧,可以确定他与哲学相关的地方是:叔本华的发型、卡夫卡的体力、苏格拉底的贫穷和伏尔泰咽气时的高龄。秃鹰真的太老了,果然有一天他倒下了,毫无预警,也没有人感到意外,他连续许多天无法进食,没死,他的心脏渐渐衰竭,偶尔还停摆一阵子,没死,秃鹰失去了提笔写日记的力气,但是他还能读。
  每次去探望秃鹰,他都是同样瘫在床上,和小麦差不多,不同之处是秃鹰胸前一定搁着翻开的日记本,他的屈折的脖颈正巧构成一种适合阅读的姿势。日记是用母语写的,没人看得懂,这并不妨碍秃鹰翻译出来,再强迫我听进去的兴致。
  一百四十一本日记,秃鹰最喜欢的是第二本,就算倒背如流他还是爱不释卷,那本日记像个九轮戏院不断重映他的青春年华。那时他的国家一团混乱,他和每个热血青年一样,满脑子都是国家改革的理想,那时他还没变成一个国际人球,那时他曾经被深深珍爱过。秃鹰特别留恋的一刻,就在他折了页角的那篇日记里,某年某月某一天,他真的洒出了热血——跟政治无关,只是一场街头混混小械斗,路过的秃鹰右腰挨了一枪,子弹像特技表演一样从肾脏旁擦过,避开了肝脏的每一条动脉,在他的前腹凿开了出口。
  所有的器官都健在,但是当时的消毒技术不良,秃鹰陷入高烧与马拉松式的昏迷,没死,医生不放弃抢救,朋友们也都来了,他们全体都是诗人,全体都不肯再离开,他们日夜陪伴在秃鹰的床边,其中一个特别美的女孩,花上十几天的功夫,左手握着秃鹰的手,右手执笔写下了长篇情诗,期间还要不时抽出她的玉手,和大伙一起手牵手为秃鹰祷告——画面听起来挺不错,但秃鹰以一种让我非常受不了的做作译文,一再强调这个镜头,而且多次朗诵这页日记的最末段,到最后成了我脑中阴魂不散的一景,还附有旁白配音:
  “……然而在这污浊的世界里,是什么让存在显出意义?只有爱,爱是一点点希望的微光,只有爱过,吾愿方才足矣,所以这长路还未竟,无需再为我不安,亲爱的朋友们,静候吧,现在能治愈我的只有光阴了。”
  我没再说下去,一方面那文字太肉麻,再说结束在这一句上头,对小麦应该有点提神醒脑的效果。“能治愈我的只有光阴了”。一点点希望的微光,谁忍心吹熄它?
  中枪的秃鹰当然渐渐康复了。
  只是更多的光阴毕竟给了他死亡。
  他死于五十六年后,老殁在河城,没病,没痛,不需要抢救,也没有人陪伴在旁。
  窗外的沙尘暴刮个不停,南晞的少女心里面是一个亚热带岛屿,曲折细细的地形,转换小小的阴晴,早上还在帮小麦按摩,一边很活泼地哼歌,我收了几趟垃圾回来,她已经蹲在角落,抱着一只闯进来的野猫发傻,怎么喊她也听不见。我给小麦翻了身,又开了一缝窗口透气,南晞忽然跳起来,满脸阳光明媚,背着手倚在门边。两分钟后,君侠敲门。
  君侠带来了一具他的手工制品,是克难式的加压给氧工具。说真的,我到现在还没弄懂小麦那复杂的病名,但是我知道他的病并发了历久不衰的肺炎,光听他的喘气声你就会知道,虽然病魔攻占的是别的地方,但他的心脏濒近叛变,他的呼吸道已经投了降。
  南晞和君侠反复试练操作那工具,南晞像上足了发条一样说个不停,你真应该听听医生和hushi单独相处时的谈话内容,我保证与本行无关,南晞说的都是她的校园趣闻,君侠虽然与她应答得挺合拍,听得出来那是随和,多过于兴趣。
  他们又转去前面诊疗室,才一下子就弄出了满桌面的药罐,两个人在药柜里继续翻寻,都有些发愁的模样,对话也严肃了,听得出来存药量很窘迫,某些必要的针剂根本没再补货。君侠放弃药柜,低头涂写药单,南晞叹了口气,开始收拾药罐,自顾自地恢复闲聊,谈她在学校里的功课。
  这下我有句真心话非吐不快了。
  “我说应该送小麦到外面的正牌医院。”
  君侠抬头,南晞住口,两个人都茫然看着空气。
  “辛先生安的什么心嘛,要他在这边等死吗?”
  他们一起望向我。
  君侠便要走了,也许我说错什么话,不过君侠也从没有久留的意思,只是南晞的谈兴正浓,她收下药单,看也不看,继续说:“真的我不盖你,你要不要看我上学期的成绩单?每科都很棒唷!”
  “很好,”君侠和蔼地拍拍她的头,拉门就要离开,“我明天再过来看看。”
  “——除了一科。”南晞加上一句。
  “什么?哪科?”
  “我的生物化学,很烂。”
  “生物化学没有捷径,只能多读——”
  “我没办法。”
  “元素表要先读通,要记熟——”
  “没办法,打死我也记不下来,再当一次我就永远不用毕业了。”
  “……”君侠端详南晞,南晞的脸上是甜得过整个春天的酒窝。
  “课本有带回来吗?”他问。
  “当然有啊,开学还要补考一次,我死定了。”
  “去把你的课本拿来。”
  “看课本好烦。”
  “我看不是你看。”
  南晞应声蹲下,课本就藏在一旁的小柜里。
  君侠于是不走了,他敞开长腿在医生的座位坐下,快速翻读南晞的课本,不停手记重点。我忽然觉得再待下去索然无味。
  走进我的垃圾场也一样兴味索然。
  我的仓库拆了就算,多的是摆置空间,小厨房我也不要了,现在我餐餐吃得又饱又营养。
  但是我没办法接受那些陌生人这样胡来。他们在垃圾场四处喷上了油漆,还用一张很失真的平面图解释给我听,垃圾场的某些局部将要如此这般调整,简单地说,他们想要缩减一半的占地。我很吃惊地反问他们,没看见垃圾已经堆得快饱和了吗?怎么缩减?“烧啊!”他们给了这样高超的指点。
  该烧的早就用焚化炉处理了,会露天堆置的,都是些无法燃烧,等待掩埋的物质,而河城的几个掩埋点已经爆满,我曾经提议在附近丘陵地新造掩埋坑,也不知道为什么,上头总听不懂我的专业建言,你只要朝那堆垃圾山扫一眼,就会知道目前的状况有多惨,想烧掉它的想法更惨,不过我并没有说出来。我赞成烧,我举双手赞成用天大的一把火来解决一切疑难杂症。
  回到诊所时天还没黑,君侠就着医生的看诊桌,正在帮南晞补习功课,两个人都正经到那种地步,我讪讪然进入病房,坐立难安。我想帮小麦剪指甲,梳头发,擦身体,不管做什么床边服务都好,但南晞全都处理妥当了,必需承认南晞非常尽职。最后我决定给小麦拍背,顺他的痰,我告诉小麦许多心底话。
  不是我不信任他。长得太好看的人,别指望他是什么好东西,这点也不用我强调。
  “我在说的是君侠,听不懂就问一声啊。”我说,小麦微皱着眉,消受我的拍击。
  不是我妄下断论,只是,垃圾会告诉我太多实情。
  实情从一本杂志开始。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有一天我在收垃圾时,注意到君侠丢出的一个信封套——淡棕色的环保再生纸大信封,没有任何人会再多瞧一眼,偏偏我认得它。
  那是个杂志封套,杂志名叫“巴比伦花园”,内容想也知道,就是那种谈园艺和怎么布置你家后院、附带几篇花草食谱或是芳香疗法的娘娘腔月刊。君侠订阅这本鸟刊已经好一阵子了,直到那一次我才想通个中奥秘。这就是我常说的,人没事多看一眼垃圾准没错,真相就藏在垃圾里头。我忽然想起来,全河城只有另一个人拥有这本杂志,我每个月都会从纪兰小姐那边回收到同样一只信封。
  这一想通,后情就豁然开朗,经过观察印证,君侠和纪兰小姐果然越走越近。他常常赖在纪兰小姐的花房里,纪兰小姐还亲自下厨招待君侠——你没办法想象她第二天丢出的厨余有多可口,我吃掉了一些,君侠则动手做了不少庭园装饰品讨她欢心,小俩口的感情渐渐公开,常在河边并肩散步,一路笑谈。
  “纪兰小姐是谁?就是辛先生的妹妹啊!我跟你保证,你这辈子绝碰不上比她更好心的小姐。”
  但是辛先生从中乱搅和。我怎么知道?怪辛先生自己吧,他渐渐对我疏于防范,常常不小心抛弃一些涂鸦手记,所以虽然我不了解他的人,可我懂他的心情,他不乐意见到妹妹和君侠在一起。
  真相就像鸭子划水,纪兰小姐和君侠一定爱得很痛苦,表面虽然没什么异状,但是垃圾瞒不了人。垃圾告诉我,纪兰小姐食不下咽,常依赖安眠药,不再照管她的苗圃花房。垃圾又透露:君侠无心工作,捣毁了一些工具,整天在纪兰小姐的窗外徘徊,开始抽一些烟。
  综合各项垃圾情报来源,显示案情是:君侠不敢违抗辛先生,纪兰小姐的心碎了。
  “你如果像我一样,亲眼看到君侠跟纪兰小姐那一夜分手的模样,大概就会觉得纪兰小姐不可能再爱任何人了。听不懂是吗?纪兰小姐搬走了,离开河城。”
  全案总结是:君侠辜负了纪兰小姐。
  眉批:爱一个人就不应该那样懦弱,简直是猪头。
  附注:我也是爱过的人。
  “你听不懂,那就算了,反正我不懂的事也多了。”我话说得多,下手就越拍越轻缓,现在小麦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
  我不懂许多事情,不懂明明是自己的亲妹妹,辛先生为什么要待纪兰小姐那么苛薄,他根本让她过着三级贫户的生活;不懂为什么纪兰小姐离开以后,辛先生却又显得那样伤心;我也不懂该如何处理秃鹰的遗物。
  我指的是他的日记。秃鹰死后我曾经试着翻阅过,就从第二本读起,结论是:浪费光阴。一个字也看不懂。这样说又不全然对,因为有个字出现太多次,最后毕竟就看熟了,那应该是个女性的名字,Ekaterina,光是念着就挺悦耳,猜想是曾经握住秃鹰的手写诗的那位美人。这个可爱的名字从第二本开始,像条金丝缕密密缠绕过全套日记直到最后一本,在最后一页打上线头。
  我不懂,为什么太多事情当面表达得那么婉转,背地里却留又下废话连篇。一百四十一本日记,从秃鹰的青年时代开拔,一路收藏许多开不了口的心声,穿越许多岁月与千山万水,最后全驶进一只瓦楞纸箱里,总重三十七磅,回收价值大约等于一顿廉价的午餐不附咖啡。
  我天天看着这箱日记,它就搁在纸类垃圾堆角落,资源回收车每半个月来一次,我每个月挣扎两回,终于没办法卖掉它。整箱日记顽固地存活在那里,以异国文字不停呼喊着千言万语,常有人好奇翻出来一看,看不懂,很快就作罢。不知道什么人,用麦克笔在纸箱上题了一排字:“追忆似馊水年华”。
  秃鹰留下的还有一撮骨灰,我不能任由他的遗骸散布在我的焚化炉里,本想要照惯例把骨灰撒在河面上,又改变念头,我自作主张将它埋在河边。我想,秃鹰受够四处漂流了。
  河边是个好地方,冬去春来,树抽芽,鸟结巢,动物求偶,人患相思,春城无处不飞花,不管你什么时候从这儿望过去,总是见得到河水里漂着几朵航手兰。
  “航手兰你看过没?”我问小麦,“紫色的小花,开满河边整片时还真是哭八的美,这样吧,等你好一点了,我就带你去河边看看航手兰。”
  航手兰是奇怪的植物,花苞刚开始绽放,就跌落河里,离枝以后它的花期才算真正开始,厚厚的花瓣外覆蜡质,浮在水面上永不沉没,它的花蕊有黏性,风带来什么它就沾上什么,就这样一路招惹别人的种子,一起旅行去天涯海角,去开花,去结果。
  不管漂得多远,我跟你保证,那边也是一样,春去秋来,人们也梦想着海角天涯,再不可爱的人也不时会感染爱情,通常不致命,只是会犯一些痴狂,然后不停地受一点伤。
  我说得太诗意了,小麦很果决地闭上眼睛。
  “喂喂,别睡,我还没说到重点,再一句就好,捧个场。”
  小麦照旧我行我素,不省人事。他的床头有瓶黄媵树花,怎么看怎么古怪,越看越叫人火冒三丈,我放倒小麦走过去检查,原来是修剪过了,每张叶片都费工裁成了心型。花香太浓,我抱起它移到窗边,心情非常复杂。
  重点是,我们的南晞恋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