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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辛亥革命谈起〔1〕(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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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50年初起到1958年拙著《康有为谭嗣同思想研究》一书出版,我主要研究以康、谭等人为代表的晚清改良派变法维新思想。尽管我当时对改良派作了相当的赞许和肯定,但基本上还是人云亦云地认同于大陆人文学界的“既定”结论,即认定以康有为为主要代表的戊戌变法的改良思想,在二十世纪初由于反对革命,就日益成为“反动”——“阻碍历史前进”的东西了。革命,只有革命,才是推动中国政治、社会、历史前进的动力。

这,几乎是大陆数十年来一致认同和奉行的哲学理论和历史事实。“大跃进”的经济大革命,“文革”的文化大革命、政治大革命,“反修防修”、“破私立公”的思想道德革命,且不说三反五反、镇反肃反、反右派等等规模较小的“群众革命运动”了。当然,本文所谓“革命”,主要是指用群众性的暴力活动来破坏、打倒、推翻、摧毁现存的事物(包括人和物)、制度、秩序、程式等等,所谓“造反有理”、“无法无天”,非程序,用暴力者是也,而并不包括科技文化以及社会生活各方面迅速而巨大的变革,也不包括用暴力或武装抵抗外侮和侵略。但总之,奉革命为圣物,革命,革革过命的人的命,不断革命……这几乎构成了二十世纪中国史的一个主要内容。

在“文革”中,我开始对这种“造反有理”、“革命总是正确的”的观念产生了怀疑。为什么一定要革命呢?革命为什么一定就是好的、就是正确的?这种“先验”原则是从哪里来的呢?由于对改良派有过一些研究,对一贯被视为“保守”、“倒退”的康有为、严复有些同情和了解。我在1978年出版《中国近代思想史论》时,尽管拥护革命的基调未能大改,但也有意识地有所变更。例如讲严复时,我硬塞进了这么一段与主题并无直接关系的话:

严复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了解比改良派任何其他人更为深入,他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把个人自由、自由竞争、以个人为社会单位,等等,看做资本主义的本质,从政治、经济以及所谓‘物竞天择’的生存竞争进行了论证。并且指出,民主政治也只是‘自由’的产物。这是典型的英国派自由主义政治思想,与强调平等的法国派民主主义政治思想有所不同。在中国,前者为改良派所主张,后者为革命派所信奉。然而,以‘自由贸易’为旗号的英国资本主义,数百年来的确建立了比其他资本主义国家(如法国)更显稳定、巩固和适应性强的政治体系和制度。其优越性在今天也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严复当年的眼光是锐利的。(《中国近代思想史论》,第281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重点原有)

这话现在看来实在平淡无味,但记得当时写时,还不免胆战心惊。当时春寒尚重,“凡是”犹存,“革命气氛”仍甚浓烈。我想,不要被人识破话中有话才好。所以,不止这一处,这本书好些地方都是“点到为止”,不多发挥。后来一些人告诉我他们还是“注意”到了,这使我非常高兴。同时也高兴它们一直未为官方理论家所“侦破”。其实,关于这一点,侦破了也很平常。就是说,我认为,改良并不一定坏(错),而革命并不一定好(对)。虽然这并不是说中外古今所有的革命或革命主张通通都错了(这需要具体分析),但就二十世纪中国来说,一味地提倡革命,肯定革命,歌颂革命,的确并非好事,而是思想史上值得研究和总结的一大问题。

随着八十年代禁忌逐渐解除,学术气氛逐渐活跃,我终于敢在少数朋友中宣讲“戊戌变法可能成功,辛亥革命一定失败”,“辛亥革命未必必然或必要”之类的论调了。不过此调虽然讲了已十年,却至今未捉笔写文,文字上从未正式提过。因为“怀疑”、“反对”、“否定”辛亥革命,这还了得?海峡两岸大概都得起而“全国共诛之”了。

于是,我只好在记者来访时偶尔透露说,“包括法国大革命、辛亥革命等等都值得重新研究和评价”(收入《走我自己的路》修订本,第502页,风云时代出版公司,台北,下简称《路》),当时未敢提其他的革命。但即使如此,讲后也仍心怀惴惴。幸好,报纸一般第二天就扔,一个小消息没人注意。辛亥革命的学术讨论经常举行,我也如例被邀参加,只是我不能撰文发表这通议论罢了。

我之所以认为辛亥革命未必必然,是因为我以为自1908年以来,同盟会革命活动在屡遭失败后已进入低潮,组织离析,人心涣散。1911年黄花岗之役损失惨重,元气大伤。如瑞澂不跑,武昌举义未必成功;举义之后,武昌本也能如汉口、汉阳一样为清军收复。但历史总是在偶然中游动运行,偏偏光绪、慈禧前数年接踵殁亡,偏偏没杀袁世凯,并让他轻而易举地乘机控制清廷并按兵不动……于是有辛亥的成功,有袁世凯的篡位,有袁死后的军阀混战。不过,即使没袁,辛亥成功之后也一定会是一个大烂摊子。因为在具有“名号”权威和一定实权的清朝皇帝、政府和传统体制突然垮台之后,中央和地方的各种势力和人物,必然乘机无所顾虑、无所约束地扩展自己。以中国之大,人口之多,观念差异之大,各种利益的冲突、各种情况的不均衡等等,要重新建立统一的公认的权威、中心、体制、观念以及“名号”,是非常不容易的。谁也不会真正听孙中山的,更不可能让宋教仁去搞政党政治,很可能一开始就是各种新旧都督占地为王,争夺权力,混战一番。可见,辛亥革命带给中国的,倒必然会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一大堆无序的混乱、破坏和各种权力、地盘、财产的争夺、掠取。我看过二十世纪初龙门石窟的一些照片,其保存的完整程度与今日比简直不可以道里计。一千余年的古迹竟大半毁在这个世纪之内,真令人慨叹不已。这不过是一个非常细小的事情,但它实际象征着:这个世纪中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的损失多么之大。我想从辛亥起,如果二十世纪没有那么多的革命,社会各方面由无人管理、无序混乱、传统毁弃、动荡不安而带来的各种破坏损失一定要小得多。

辛亥革命之所以“未必必要”,正如上述它“未必必然”一样,需要作认真的研讨和论证,非这篇非学术的小文所能胜任。如简言之,我认为,当时各地立宪派已大体长成,以绅商为主体的地方势力日益坐大,并正积极议政、参政甚至主政,许多新的制度、机构、规则在不断建立、筹划和实行。中央政府的清廷也一再宣告“预备立宪”,并派大臣“出洋考察”等等,这些未必如革命派当时所攻击的那样:都是作虚弄假,欺骗人民。当时和今日一律斥之为“伪立宪”,是不足以服人的。当然,立宪的“预备期”,或人嫌之过长,但如平实说来,五年、七年,又算得了什么?中山先生不也有其“训政时期”,而介石先生不把它“训”了几十年么?

如果革命只作为威慑力量(这倒是十分重要和有很大作用的,即保持一种体制外的政治压力来推动体制内的改革)而不真正发生,局势真能慢慢地“预备立宪”而立宪,而逐渐“虚君共和”(康有为),不打碎那个虽已腐败无能但毕竟还在、并还有实际的和心理的一定权威、力量、象征和惯性,还代表着现存社会秩序、制度、章法的旧框架旧制度和旧“国家机器”,来逐步地、和平地、渐进地进行改革和改良,未必不佳。“打碎了重来”固然痛快,但“打碎”本身就代价高昂,多少头颅多少血;而“重来”就更不容易了。历史证明,“重来”了许多次,并不一次就比一次好,有时倒恰好相反。我曾说过,军阀时代,教育部佥事周树人可去平政院控告教育总长章士钊并且胜诉,国民党时代就未必可能了,以后便在“不可思议”之列。经济史也证明,民族工业发展最快的时期是那些社会较少动荡的非革命的时代。文化学术上更如此,四五十年代比二三十年代已差一大截,以后更每况愈下了。记得有人说过,革命容易,改良却难。革命其实并不易,而改良则的确更难。它比革命更为麻烦,更为复杂,更为琐细,更为缓慢,更为捉襟见肘,更为令人生气。因此它需要更多的意志、信念、耐心、毅力,需要更为细致、繁琐、枯燥、复杂的调停、协商、和解、妥协、合作的工夫和功夫。痛快当然莫如革命:快刀斩乱麻、一切似均可迎刃而解,慷慨悲歌,义无反顾,生为英雄,死为烈士,于是“莫谓书生空议论,头颅掷处血斑斑”。

……

我原来也是这么相信这么感受的。想当年,在国民党白色恐怖下偷读马列禁书,在军警林立戒备森严中偷运毛泽东的油印文告,何尝不是一腔热血、满腹豪情,大有置生死于度外的革命气概?后来,研究思想史时责备改良,颂扬革命,又何尝不是赤胆忠心真诚无二?然而,义愤出诗人,却不一定出学问,更不能感动上帝,改写历史。而自辛亥以来的革命历史给人的痛苦教训,却实在太惨痛了。所以我在1989年纪念五四的短文《启蒙的走向》中(见《路》),曾提出五四有一个“激情有余,理性不足”的严重问题,它延续、影响几十年直到今天。所谓“激情”,就是指急进地、激烈地要求推翻、摧毁现存事物、体制和秩序的革命情绪和感情。它可以表现在政治上,也可以表现在文化上,两者是相互联系着的,文化、学术上的激进经常以政治上的革命、激进为背景、为环境、为起因。所以当时该文确乎有感所发,是有所指的,指的就是当时以刘晓波、《河殇》为代表,在青年中影响甚大的激烈的急进的反传统思潮。我当时一方面肯定刘晓波在反映青年们的不满现状、要求迅速进行政治改革等激愤情绪的正当性,但主要是批评这种以情绪(即非理性或反理性)代理性和以文化代政治(即将一切罪过归于传统文化)是不正确的。特别是那种要否定一切打倒一切的“革命”情结和意气,那种不讲逻辑,没有论证,好像绝对真理在手,不容他人分说的学风和文风(主要指高尔泰、刘晓波等人,均见《路》一书),我是颇不以为然,并认为是红卫兵情结改头换面的重现,值得注意和深思。我之所以强调“多元、宽容、理性、法治”来作启蒙的“走向”,也以此故。我以为,今日谈“启蒙”不应再是凭激情来评价、估价、否定(所以我不同意王元化先生所提出的“否定辩证法”)、压倒一切。我再三强调波普尔的“你也许对,我也许错,让我们共同努力以接近真理”的“批判理性”,强调尊重对方的宽容精神,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多元化。所以我也一直不赞成充满激情去彻底否定传统和彻底否定现实的全盘西化论,无论在文化或政治上,都如此。

1987年新加坡一位记者的采访稿说我的特点是“不主张全盘西化,……加强中国的法律和民主制度应从现有的基础上做起,而不能胡乱吸收西方式的民主和法律制度”(见新加坡《联合早报》1987年10月20日)。我一向厌恶有关民主的空谈。我认为迄今为止,有关民主的许多(当然不是所有)谈论大都或是抽象的口号,或者是情绪的宣泄。从洛克、博克、托克维里到波普尔、海耶克等人的论著并没人认真介绍翻译,真正脚踏实地地研究和论述如凤毛麟角,极为少见,对欧美各国的政治体制和历史也如此。我不是搞政治学的,对民主也毫无研究;但凭常识,我也知道民主、自由都是非常复杂的问题。民主不是为所欲为,自由不是随心所欲。近现代的自由、民主实际上都是一种限制,即关于各种责任和权利界限的理论和体制。严复把约翰·穆勒的《论自由》译为《群己权界论》,是很有道理的。而且各国实现的民主还有其各自的历史背景和发展过程,美国不同于英国,英国不同于法国,更不用说东方国家了。拿美国的普选投票权来说,也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因此,如何结合和尊重中国的现实和传统,来进行细致的实证的研究、分析和讨论,逐步找出和建立一套适合中国的具体状况和条件的办法、方案和步骤,便是一个难度极大却必须努力去做的大问题,这是一种艰苦的、严格的、积累性的科学工作,绝不是凭急进情绪或革命感情(不管这情绪或感情如何高贵、如何正义、如何道德)所能做到的,也不是一场运动、某个主义、几本书几篇文章,更不是少数领导人的恩赐命令、一群乌合之众的狂热宣言所能突然实现的。民主首先是一套理性的程序,它通过法律才能实现。所以我总强调要努力制定出一套又一套的法律(而且首先是程序法),并严格执行之。不分尊卑老幼、不论官阶大小,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逐渐养成习惯、变成习俗。我认为没有法律或有法而不执行、极其缺乏制度性的运作,这才是当前中国政治的首要问题。民主就需要从这里具体开始。如何能够民主地立法、司法、守法便是关键所在和当务之急。所以我在《启蒙的走向》一文以及其他好些文章(或答问)中一直强调的建立形式(从哲理说)、程序(从具体过程说),强调法制、理性、改良、渐进、建设,我一直反对的是反理性、新权威、激情、革命、否定、破坏、狂热、无政府。我“一直以为,最坏的政府也比没有政府好,长期的无政府状态是最可怕的”(香港《明报》,1991年2月8日)。

“要改良不要革命”既是针对中国实际而发,也符合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1988年我曾说“马克思主义千条万条,最基本的一条还是真理,即人首先要吃要穿,才能谈其他,这一条我到现在还相信,其他的东西,我认为有很多错误,包括《资本论》,也有错误”(《路》,第531页)。这是两年来我被批判得最厉害的一条罪状,即认为我把马克思主义说成“只剩下一条”,而这一条又是被歪曲了的,即我把马克思主义说成只是强调吃饭的哲学了。其实这个简明有力的通俗说法,并非我的发明,而是恩格斯所表述的。他在马克思墓前演说中指出,马克思的贡献或发现有两条,第一条便是:“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这个“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了的“简单的事实”。这其实就是唯物史观。我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也就是(也只是)唯物史观。1987年在香港另一次答记者问中,我也说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是唯物史观,“唯物史观并不是简单的经济决定论,而是讲一个社会结构,其中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它们是互相影响的,不是经济可以随时决定一切的。但是从整个人类历史来看,经济还是最基本的”(《路》,第423页)。只因为人要吃饭要生存,所以经济最根本,物质生产亦即经济建设(其中特别是生产力)是一个社会、时代、民族赖以存在的基础,它在根本上和长远的意义上(不是一时一地)决定着社会的其他方向。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的一条,我至今相信。近年东欧苏联的变局,以及欧洲共同体的日渐形成等等,我以为恰好证实着马克思所发现的这一“简单事实”和基本道理。其实,今天正是使马克思主义在世界范围内从百年来(包括百年前马克思本人那里)的主观主义、意志主义、伦理主义、民粹主义的严重渗入和混杂中解脱出来,获得新的解释和真正发展的大好时机。

十多年前,我从哲学上提出以“人类如何可能”来回答康德“认识如何可能”的著名哲学问题,提出以“使用—制造工具”来界定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概念,强调生产力的重要,强调唯物史观和实践论的统一,反对高唱“革命”、“批判”的意志主义、主观主义、伦理主义(均见拙著《批判哲学的批判》,1979年初版),以后我又提出“西体中用”,认为科技是“体”而非“用”,强调这个“体”的建立,以及我强调马克思主义应是建设的哲学,不能老是批判……凡此种种,都是同一思路。非常有意思的是,尽管我一点也没有想去联系现实的政治、经济,我的《批判》一书写在“四人帮”时期,交稿在邓小平上台之前,但我所主张的这种马克思主义哲学却恰好与邓小平以后提出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改革开放”路线相平行相一致。同样有意思的是,我的这些论点论断,偏偏在十余年后的今天大遭批判和围剿,说它们是“为资产阶级自由化提供理论基础”。为什么呢?似乎没什么道理。但仔细一想,也属必然。因为我不再谈阶级斗争,不再无条件地赞成革命,不再相信“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暴力是新社会的助产婆”(马克思)之类的说法了。因此尽管赞成唯物史观,自认仍然属马,但在正统马姓看来,显已背叛马列,理应革出教门,加以讨伐,何况还“毒害了青年一代”呢。不过讨伐自讨伐,我却依然故我,心安理得,仍然“要改良不要革命”。过去的革命已经革了,谁也没法挽回,如今实在该去总结这些“革”的教训,为了十二亿人要吃饭,为了经济发展,不论是何种名义,都不能再“革”了。

……

我这个人向来两面不讨好。1989年以前,我就一方面受到老年学者如蔡仪及其弟子们的凶狠批评,另方面也受到以刘晓波为代表的青年学者们几乎同样凶狠的批判。这两年来,我在大陆受到了大批判,今天出来之后,是否又会遭到另一种批判呢?当年蔡仪弟子批判我是“崇尚个体、贬低总体”,是存在主义;刘晓波则批判我是“崇尚总体、贬低个体”,是固守传统;今天大陆批判我是“为资产阶级自由化提供理论基础”、“毒害一代青年”、“企图瓦解共产党的领导”等等,在海外是否又会被批判“为四项原则提供理论基础”、“背叛青年一代”、“企图巩固共产党的领导”等等呢?

但是,不管何种批判,我仍将坚持上述观点,并继续说些不中听的话。既然我认为吃饭问题(包括吃点好饭)和发展经济仍为今日中国第一要务,社会稳定自然至关重要。所以我始终拥护邓小平紧抓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这两条,并也认为一切有关的政治改革,包括各方面的民主、自由,也只有在这前提下,根据中国的情况,有计划和有步骤地,由上而下和由下而上相结合地逐渐前进、推行,才能真正搞好。至今我不认为中国有可能和有必要走东欧苏联的道路。那条路充满危险,对中国非常不利,即使如何好的多党制(反对党制)也不能立即直接搬用于中国,如果目前一下子全部开放,便很可能出现一万个政党。党派林立,互相攻讦,把社会的注意力吸引在大量的争论吵闹中,从而人心动荡,无所适从,任何决策和执行阻碍更大,经济发展大受影响。中国人口奇多,地区差别极大,文化素质很低,封建根基极深,“一盘散沙”的习惯仍在,宗派、山头、帮会的积习尚存。苏联商店前人排长队可以井然有序,无人“夹塞”,中国地铁售票处五个人也你争我抢互相推撞。二十年前又有过“文革”的经验,万一因党争、派仗发生失控的变故动乱,就会不可收拾。首先是无政府主义泛滥,失去任何权威,谁也不听谁的,随后便是各种分裂、争夺、封锁、割据,最后便有真枪实弹的内战危险。于是,数十年(特别是这十余年)来的经济发展便毁于一旦,将整个国家民族又一次推进深渊。拿共产党和中国现政府说,你的确有足够理由不满意它,但就现实政治情况和社会结构说,像东欧苏联那样突然解散、禁止、取缔它们,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会是什么样子,便很难设想。我看是凶多吉少,无序混沌,天下大乱。这几十年来中国之所以能够做到从未有过的空前统一和巩固(当然也有其坏作用的一面),彻底改变了中山先生所慨叹不已的“一盘散沙”的长久局面,一个主要的原因即在于中国有这么一个在长期战争中形成从而具有高度组织性纪律性、可以发挥高度行政效能的共产党作为社会力量的存在。正因为它几乎无处不在,从军队、政府、机关、企业、学校到僻远的城乡居民,因之像某种筋骨血脉,它使作为身躯的整个社会凝聚结合起来,而不致瘫痪阻塞或分崩离析。像这次华东大水灾,大概也只有在这种能够集中意志、集中力量的共产党及其绝对领导下的军队和政府的组织控制下,才可能如此迅速反应,大力救援,安排善后,井然有序,而不致灾民千万涌入城市,治安大乱。所以我不赞成推翻这个仍具有重要效能的支柱力量,因为至少在相当一段时期内还不可能出现另外的力量、机构、体制、支柱足以替代它。可以不满意它、批评它,但我不赞成打倒它、取缔它、摧毁它。这就是我的看法,即使被批判为中共唱赞歌也没关系。

正因为这个缘故,我始终反对一切不负责任的豪言壮语、空洞议论,反对各种只有情绪意义的主张或理论(用这种语言去写文学作品或搞艺术,我不反对,甚至赞赏),例如当下中国不如分裂论、中共立即解散论、政府明日垮台论等等,便都属于此类。

当然,也毋庸讳言,共产党及其政府也面临诸多问题,党的道德传统日益丧失,党内腐化情况严重,秉公苦干朴实无华的人得不到重视,吹牛拍马圆滑投机者却屡屡升迁,特别是一批上中层干部瞒上压下、等级森严、一言堂、官本位,“马列主义口朝外”、“关起门来做皇上”等封建余毒在恶性发展。它们已如白蚁似的在内部蛀空共产党。虽然总想搬出“整风”和“雷锋”来挽救局面,但多次“整风”统统失败,学习“雷锋”也无疾而终,“延安经验”不再灵验。本来,靠“学雷锋”,靠“思想政治工作”,靠革命时期中的那一套,在今天是根本没有用的。我在1978年讲太平天国的学术论文中,就含蓄地指出过这一点。十来年我反复强调,政治和社会不是靠道德、靠“良知”、靠“革命感情”所能长久维系的。

我仍然认为,惟一可以依靠的只有法治——即前述的制定法律、执行法律,实行制度性的运作。如果共产党及其党员能成为严格服从、遵循、执行和维护国家法律的模范,而不再是党比法大,党组织不再干预和侵犯立法司法,某些高级干部不再高踞于法律之上,那么共产党便大有希望,中国也就大有希望。舍此不图,甚或不认识这一点,那共产党的前途便并不美妙。

所以,在制定法律执行法律的同时,我主张尽快依据法律有步骤有计划地改造和扩大人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等)和政协所应有的职权,使它们真正逐步具有议政、参政、主政、监政(监督行政、军队和政党)的功能和权力。从中央到地方,如果人大、政协能开始如此运作、逐步实现有限度但不断扩大的民主权力,积以时日,逐步进展,便大有可为,大有希望。这比一天突变要稳健实在得多。正如目前的三资企业、对外开放已在迫使经济领域内的现代化立法、司法和守法不得不逐步进行一样,所有这些政治变革,都必须以保持和发展目前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强大势头来作为根本基础,这几乎是某种必要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使地方经济逐步坐大,自主权力逐渐增强,意识形态不断放松,舆论开始有所自由,公众社会(Civil Society)允许存在……所以议会制、反对党制虽不是一蹴可得,非目前可以立即要求实现的现实,但政企分离、党政分离、舆论开放、公众社会等等,却是可以在现有体制和框架内逐步实现的,而它们的实现必然会以某种中国式的形式突破现有框架和体制,这就是辩证法。

从而,我完全不赞成“新权威主义”。这种“主义”呼唤“强人政治”,在目前并没有“强人”(邓已老)的情况下,可能造成的实际后果是大家争相抢做“强人”,而使中国陷入混乱以至内战。而且,历史(袁、蒋、毛)也证明,把国家民族的希望寄托在个别人身上是太冒险了。所谓“新保守主义”则不过是“新权威主义”加上一件抽象玄妙更为“理论性”的新衣而已。它强调经济的“宏观控制”,论证保持甚至加强在某种借口下的个人(或极少数人)的绝对权威和强制专断的“合法性”,完全斩断任何走向民主化的改良进程,而对所谓“力求建立某种过渡性机制”,又说不出任何具体的东西。尽管说要推动商品生产、市场改革,这又如何可能呢?它没有提出任何具体的主张、办法或步骤,许多看法实际比深圳等特区的目前现实还要落后。我当然不能赞成这种装潢漂亮、本质上却是开历史倒车的空洞理论。我主张“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让知识界的兴趣和注意力多放在研究些具体的改良步骤、想法和方案上,少放在这些大而无当、华而不实、哗众取宠、徒乱人意的“主义”上。这也正是“要改良不要革命”的题中应有之义。百年来,中国的“主义”不也太多了么?

要改良也就是要进化(evolution)。evolution也正好可以相反对于revolution(革命)而言,即不是通过突变、飞跃、革命,而是通过改良、改革、积累而取得进步,改良自然是“和平进化”即peaceful evolution。“和平进化”有何不好?可惜大陆已将“和平进化”译成“和平演变”,此译情感色彩强烈,也确乎具有“由社会主义演变为资本主义”的词义内涵。我主张“和平进化”,那当然是“反对社会主义”了?

其实,并不一定如此,因为没人能说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牌号极多,有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缅甸的社会主义,也有北欧社会民主党的社会主义。邓小平不是也说过,“社会主义”到底是什么并不那么清楚么?

但社会主义不是什么,我以为是清楚的,即它不应该是变相的封建主义,也不应该是今天的资本主义。它应该能更多更好地避开如贫富不均、苦乐不均、压迫掠夺、无安全感、种族歧视、吸毒盛行、精神空虚、道德沦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等弊病和祸害。今天的资本主义未能避开这些弊病,所以并非理想社会。那么,为什么不可以有一个优越于资本主义的社会理想呢?这种理想名之为“社会主义”,又有何不可?为什么一定会反对它呢?当然,这种社会理想不应再是那种乌托邦的社会工程,即人为的整体设计(包括财产国有、计划经济等等),这一点波普尔早就说过,几十年来斯大林的社会主义也证实了此路不通。如何才能通,如何才能通过逐步改良,和平进化出一个优越于现存资本主义的社会,不正等待中国人去创造么?这不是很值得去做的事情么?为什么“要改良不要革命”的“和平进化”,就一定非以资本主义为最高目标不可呢?并没有这种逻辑的必然,可以换一个名词,不是“和平演变”,而是“和平进化”,复兴中华。这也就名正言顺了。

我不赞扬辛亥革命。但对孙中山先生的人格却一直是敬佩的。以前我认为他是伟大的革命家,贫乏的思想家;现在的看法有些变化,他的革命是失败的,但他的思想虽然浅显,理论深度很不够,却是有现实意义和有生命力的。他的民族、民权、民生(台湾今日称为“均富”)三大原则,对今日中国仍有价值。中山先生自己讲或是别人讲过(记不清楚了),他这“三民”虽然取自西方,但也继承了传统。我这些年来研究中国哲学和美学,我认为应该重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良成分,包括儒学的某些基本精神,如稠密人际(首先是亲子)关系,不要见利忘义等等,这也正是希望对身心发展更为健康愉快、人际关系更为亲密和谐、精神生活更为丰富充实,即比今日资本主义较为优越的社会理想作些预备性、可能性的暗示、设想和探索。中国传统文化能否朝这个方向作出一些积极的贡献呢?这就是我想探索的问题。

但是,我不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就是孔孟陆王,我也不认为宣讲道德形而上学就能拯救世界,这是我与今日新儒家的分歧所在。恰好相反,如上所述,我认为,政治必须从宗教、道德、情感中分离出来,才是现代化的进化之道。今天中国的问题之一,正在于将政治与道德与情感纠缠包裹在一起,混淆不清,于是变成了一堆乱麻,剪不断,理还乱。不论是民主斗士或中共当局,不论是新儒家或革命者,都有这个“前现代”的问题。“要改良不要革命”,正包括强调指出和要求纠正这一点。

不要革命,并非不尊重过去革命所高扬、所提供、所表现的英雄气概、牺牲精神、道德品质、崇高人格。它们仍然是对人类的一大贡献,“太上立德”,这些英雄们在这个方面给人类留下了巨大的精神财富、情感语言和典范人品。我始终记得几十年前看过的一部苏联电影,它描写的是十月革命时期一群青年儿女在火车上的故事,细节已经记不清楚了,不是名片,片中也没有大人物,但那些青年们的种种英勇战斗、忠诚无二、坚决不屈、无畏牺牲,事件虽然很小,但可以惊天地、泣鬼神,其英雄气概,其浪漫情怀,其慷慨悲歌,其从容赴义,感人至深至今记得。它过去和现在都会触发人们的上进之心和奋发之情,使人们从颓废消极中解脱出来,去努力在生活和人生中做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事情。人们可以从过去的革命情怀中吸取力量,用在更有实效更少毁伤的生活和人生道路上。因此,尽管十月革命已经泯灭,尽管那美好的理想早已落空,那些流血牺牲似乎并不值得……你可以去责难那些设计者、领导人、空想家,但那奋斗、那流血、那牺牲本身(也包括那些领导人本身的艰苦奋斗、流血牺牲),不仍然给后代人们树立了值得学习、仰慕和尊敬的光辉的道德榜样、人格力量和崇高形象么?怎么能去非议去诋毁它们本身呢?这就是我常讲的“伦理主义与历史主义的二律背反”的悲剧形式之一。人类的历史便经常是这样的残酷而光辉。

要改良,要进化,不要革命,正是感受和认识到这种“二律背反”而提出来的更为合理的历史前进之道:光辉而不必那么残酷。不能做宿命论者,历史总是人所创造的。为什么我们不能主动地将历史创造得更好一些呢?

附录 漫说康有为〔2〕(2006)

“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在他那一代人中,近十余年来热点研究的思想人物是严复和梁启超,推崇褒扬,无以复加,也旁及章太炎等人。相形之下,这位“领袖”却相当寂寥,评价似乎也每况愈下。什么原因呢?是因为他的学理水平(中学弱于章太炎,西学远逊严复)?是他那造假“作风”(《戊戌奏稿》、“衣带诏”等等)?还是别的什么缘由?

作为政治家的康有为,特别是戊戌维新那一段时期,他是非常拙劣的、愚蠢的,结果导致彻底的失败。早如当年王照、严复等人所指出,他急躁冒进,“间离两宫”,未能省时忖势,周详谋虑,在战略、策略上的大失误,把本有成功希望的变法维新弄砸了。康负有历史责任,他并没有把他的改良主义用心落实在现实政治实践的具体步骤和部署中。

但作为思想家的康有为,他却仍应有崇高地位。回顾百年以来,在观念原创性之强、之早,思想构造之系统完整,对当时影响之巨大,以及开整个时代风气等各个方面,康都远非严复、梁启超或其他任何人所可比拟。他与现代保守主义思想源头的张之洞、激进主义思想源头的谭嗣同,鼎足而三,是中国自由主义的思想源头,至今具有意义。

他是“西体中用”的先驱。《大同书》强调现代工业生产,重视社会经济生活,并舍孔子于不顾,“去家界为天民”,将个人的自由、独立作为未来社会的根本。这是人类学的眼光,并非依据某一文化传统。而在策略上,康则大摇孔子旗号,强调“公羊三世”,循序渐进,是反对革命的改良主义者。这不同于谭嗣同以“平等”为第一要义,“誓杀尽天下君主,使流血满地球”,也不同于张之洞以“教忠”、“正权”为归宿,坚持君主专制的“中体西用”。

包括戊戌后,康拒绝与孙中山联手反满,主张保皇,也是这种改良主张的体现。重要的是,它本有一定的现实可能性。谁能料到光绪、慈禧同时死去?如果光绪活着(这本非常可能),康被召回(这也相当可能),厉行新政,辛亥革命便不一定发生,也不会有以后的军阀混战和其他种种,中国不就完全是另一番景象了吗?

然而,历史就这么偶然。我不以为这里有什么“规律”、“必然”,也不相信什么“必然通过偶然而出现”。当然,也不是一切均偶然。有些历史事件必然性多一些(如成立革命党,要求推翻满清),有些偶然性多一些(如辛亥革命成功),历史要研究的正是这种“偶然”与“必然”比例和结构的复杂关系,即其中必然性、偶然性的各种因素如何组接配置,造成了如此这般的历史事件。特别是在军事史、政治史方面。经济史、思想史的“必然性”则要明显得多,这也可能是今日研究康有为的意义所在。

今日想指出的是,康有为的“西体中用”思想的严重缺陷。他缺少了“转换性创造”这一重要观念。他没认识“中用”不是策略,不是用完就扔的手段,而应成为某种对世界具有重大贡献的新事物的创造。即由“中用”所创造出的“西体”,不止于符合普通性的国际现代化准则或原理,而且将为此国际现代化(也就是今日的全球化吧)增添新的具有世界普遍性的东西。无论在经济上、政治上或文化上。例如,家庭未必须废,“公养”、“公教”未必可行,而以家庭血缘情感纽带为核心的儒家教义和由此而“充之四海”的仁爱情怀,如果去掉千年蒙上的尘垢污染和加以改造,未必不可以具有世界普遍性,未必不可以不亚于基督教而具有广泛的伦理和美学的价值。

康有为在“骨子里”是西化普遍性论者,却矛盾地处在救亡图存而又十分保守落后的中国环境中,他只好以坚定的传统护卫者的面目出现。包括前后期总想立孔学为国教,成为本土宗教,表面上是维护传统,骨子里仍是学西方,学基督教。而这,却恰恰不符合儒学精神。儒学或儒家不需要设立如基督教、伊斯兰教那样的特定宗教组织,而且只要不否定和扔弃祖先,容许人们信奉别的宗教,可以与儒家并行不悖,并无损儒家自己的强大宗教性功能。〔3〕

康有为的“废家”(大同思想)、“立教”(现实实践),说明他的“西体中用”未得“中用”三昧,没认识“转换性的创造”之特别重要,未真正吃透“工夫即本体”的中国传统。所以,他虽是中国自由派的源头,却须要批判和超越他,自由主义才可以在中国开花结果。这一点至今也仍有现实意义。今日不还有好些学者主张立孔学为国教么?当然这些人大多是“中体西用”论者。

从而,康有为的这些故事,不是值得再次提出引人思索的么?

注释

〔1〕 本文据作者1992年春在美国丹佛市的讲演稿整理而成。

〔2〕 原载《明报月刊》2006年5月号。

〔3〕 详见拙文《〈说巫史传统〉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