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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苏格拉底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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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苏格拉底生得很丑,但是死得很美。他被当时雅典的民主制度判处了死刑,造就了西方哲学史乃至思想史上的一大公案。历来在苏格拉底之死的问题上就存在着两种相反的观点,一种认为苏格拉底是为真理而献身的典范,因而堪称圣人,这种观点占多数,主要是西方的观点;另一种观点主要是前苏联和我们过去的观点,因为苏格拉底是被民主制度判处死刑的,按照阶级分析的逻辑,他当然是民主制度的死敌,所以他是没落的奴隶主阶级的代表,应该判处死刑,而且死有余辜。实际上,造成苏格拉底之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可以把这一事件看做是印证黑格尔悲剧理论的最佳典型例证:城邦与苏格拉底各有自己的道理,问题在于两者之间是矛盾冲突的。

黑格尔的悲剧理论很有意思。按照他的观点,悲剧之所以具有震撼心灵的力量,不在于它表现了人们悲惨的命运,强化了恶人当道,好人受苦的情景,以便引起人们的同情和同病相怜的感受。换言之,悲剧不是正义与邪恶、好人与坏人那样清楚明白的矛盾对立,那只能说是“悲惨”而不是悲剧。悲剧是矛盾的双方都没有错,都有各自的道理,只不过由于两者的道理是相互冲突的,从而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

例如希腊悲剧《安提戈涅》。

安提戈涅的哥哥与城邦统治者发生了冲突,他一气之下叛离城邦,企图借别的城邦的力量夺回自己的权力,结果失败身亡,战死沙场。为了惩罚他,城邦统治者颁布了法令,不许掩埋他的尸体。古希腊人与我们中国人一样,有“入土为安”的观念。如果人死了,尸体没有被掩埋,那么他的灵魂就变成了孤魂野鬼,永远不得安宁。因此,这可以说是一切惩罚中最严厉也是最可怕的惩罚。安提戈涅为了使哥哥的灵魂得到安宁,便千方百计去掩埋哥哥的尸体,于是与城邦统治者发生了冲突。城邦统治者的儿子正是安提戈涅的情人,因为安提戈涅被判处死刑,他也殉情而死。这出希腊悲剧是黑格尔印证其悲剧理论最得意的典型:冲突的双方都有自己的道理,城邦统治者出于维护城邦的利益,这是新兴的法律;安提戈涅出于原始的家庭血缘法则,也有她的道理。但是双方发生了无法调和的冲突。

苏格拉底之死的确也是这样一出悲剧:城邦出于维护城邦利益的原因判处苏格拉底死刑,苏格拉底也是为了城邦的利益坚持自己的原则而以身殉道。

苏格拉底受到人们起诉的时候,已经70岁了。令人不解的是,苏格拉底给城邦造成麻烦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换句话说,城邦容忍他已几十年,却在苏格拉底晚年行将就木的时候判了他死刑。人们起诉他的直接罪名有两条,一条是苏格拉底教唆年轻人反对他们的长辈,用我们的话说就是“教唆犯”,一条是苏格拉底引进新的神灵,不信城邦的守护神。实际上,这两条都有向传统观念和习俗挑战的因素。苏格拉底认为尊重长辈但不能盲从,需要判断是非对错,首先应该遵从真理。苏格拉底还认为,每当他需要决断时,心灵中总有一个守护神告诉他应该怎么做,而这就意味着他只相信自己的守护神而不尊重城邦的守护神。实际上,在这一案件的背后是两种从根本上对立的原则,一方是苏格拉底,一方是城邦民主制。

如前所述,城邦民主制是哲学诞生的摇篮,城邦民主制也是后来政治思想家们一致赞颂的政治制度。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且不说我们可能将古代的民主制度过分美化了,因为它并不完美,即便我们以之为理想,仍然有一些致命的障碍,使后人难以在现实中实现这一理想。这就是为什么十七八世纪的哲学家、思想家都以希腊民主制为理想,但是除了个别的例外(如卢梭),都不约而同地提倡法制的代议制政府的原因:城邦的直接民主制需要所有的公民都民心淳朴,富有正义感,这样才能比较合理地决定城邦大事,否则会出现什么结果是可以想象的,智者的诡辩正是民主制败坏的产物。人们凭话语的力量参加并且影响政治决策,逐渐地人们不再在乎事情本身的合理性,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提案能否被通过,于是论辩术和修辞学就获得了重要的地位,智者的工作就是教授人们论辩术和修辞学,使他们在公民大会上有能力说服别人。于是,公民大会的政治生活便失去了它的合理性,完全变成了诡辩的市场。由此可见,城邦民主制的原则是合理的,但是现在它失去了积极的作用。换言之,雅典的城邦民主制的确曾经是光辉的典范,但已经是过去的辉煌。

苏格拉底正处在这样一个雅典民主制衰落的时期。

再看苏格拉底。表面看来,苏格拉底提倡的原则即使不是反民主制的,也是非民主制的,至少在雅典人看来是这样的。城邦民主制的基本原则是每一个公民都有参加政治生活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说,他们用不着学习就天生禀赋正义感,就知道怎样决定城邦的大事,这可以说是雅典民主制的根本原则。然而苏格拉底可不这么看。他认为雅典之所以衰落了,根本原因就在于民主制的原则出了问题。正如做鞋子的工匠必须懂得做鞋子的知识一样,管理城邦也需要专门的知识。如果让不懂得治国的民众决定城邦大事,不可能治理好城邦。所以,苏格拉底鼓吹专家治国论。但是,雅典人无论如何难以接受苏格拉底的理论,因为那完全违背了民主制的基本原则。显然,这种专家治国论与城邦民主制是相互矛盾的。

因此,苏格拉底与城邦的矛盾,是两种原则的冲突,它们都有自己的道理,但相互之间有一个“时间差”或“时代差”,碰到一起当然要发生矛盾。民主制是合理的,但是这种合理性已经过去了。苏格拉底的原则也是合理的,但那要等到上千年以后才会成为现实的原则。这就是说,苏格拉底生不逢时,他的原则是希腊人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的。

所以,苏格拉底必死。

在某种意义上说,苏格拉底也是在自己“找死”。由500人组成的陪审团,280人认为苏格拉底有罪,220人认为人无罪,实际上只有30票的差距。按照雅典的法律,苏格拉底并不一定承受死刑,他可以交付罚金,以罚代刑。可是苏格拉底认为自己没有罪,声称不交罚金。不仅如此,苏格拉底认为自己是阿波罗太阳神给雅典人的恩赐,所以不但不应该被判处死刑,城邦还应该为他提供免费食宿。不用说,苏格拉底的态度激怒了评审团,吵吵嚷嚷的法庭最终判处他死刑。由于此时雅典朝拜德尔菲神庙的船只尚未回返,按照习俗,这期间是不执行死刑的,所以苏格拉底有充分的时间逃走,他的学生们已经买通了看守,准备护送苏格拉底离开雅典。但是却被苏格拉底拒绝了,他说尽管评审团的判决是错误的,但是我作为遵纪守法的公民却没有理由不服从它。所以,他拒绝逃走。有一种观点认为苏格拉底是有意激怒评审团来判处他死刑的,因为他要以自己的死唤醒雅典人。

苏格拉底属于那种实践哲学家,他一生探索真理,虽然没有留下任何著作,但却留下了许多故事。使生苏格拉底死,使死苏格拉底生的,就是他对知识的不懈追求。在城邦民主制度衰落的背景下,苏格拉底试图通过知识来挽救雅典。在他看来,对任何事物,我们只有具有了知识才能知道怎样做和做得更好。所以,他给自己安排的工作就是在任何一种公共场合与人交谈,刺激人们的求知欲,让人们知道自己是无知的。他自比牛虻,说雅典这匹马太迟钝了,需要有人时不时地刺激它一下。在某种意义上说,苏格拉底企图通过自己的死来唤醒雅典人的良知,雅典人后来也的确觉悟了,为苏格拉底平了反,也惩罚了起诉苏格拉底的人:按照雅典的法律规定,你起诉他人如果败诉,你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换言之,你起诉别人,如果别人没有问题,那就是你有问题。可惜的是,即使雅典人觉悟了,也仍然无能为力。

苏格拉底的思想集中表现在“德性即知识”的学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