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叔本华哲言录 » 叔本华哲言录全文在线阅读

性格

关灯直达底部

我们的自身构成却永远不会改变。

一个人会在细节小事上疏于防备,从而表露出自己的性格。

从一个人对细微事情的处理方式,或者纯粹的举止态度就可以看出这个人的无限膨胀扩张、丝毫不顾及他人的自我。

一个人会忘记一切,绝对所有的一切,但却不会忘记他的自我,忘记他的本性。

性格是绝对无法改变的,因为人的所有行事都出自一条内在的原则;根据这一条内在的原则,在相类似的处境之下,一个人只能永远做出同样的事情,而不可能是别的。

假设我们想了解一个人在我们设想中的处境会如何作为,我们可千万不要以这个人做出的许诺和保证为凭据。因为就算这个人出自真心许下诺言和作出保证,但他现在谈论的事情却是他并不了解的。

我们只能通过考虑一个人准备投身其中的处境,以及这一处境与此人的性格的互相冲突之处,猜出他的行事。

对待一个我们精确了解的人,就像对待某样我们已经清楚了解其特性的物品一样:我们可以充满自信地预知能够期望这个人做出些什么和不能够期望这个人做出些什么。

一旦发生所谓违反性格的事情,那只是因为人们在具体情形里错误地认识自己的性格所致。

在年岁、社会关系,甚至是知识和观点的可变外衣之下,隐藏着的是那同一个真实的人,全然不变、始终如一,就犹如藏身在甲壳里面的鳖。

一个人的性格只是在方向和材料方面似乎经历微调和修正,而这些微调和修正是一个人处于不同的人生阶段和有了不同的需要所带来的结果。

一个人是永远不会改变的:一个人在某种情形下做出过某种行为,那以后在一模一样的情形再度出现时(当然,在此包括了这个人对当时情形的正确认识),这个人也会再度同样作为。

只要这个人是这样的人,那他必然就会做出所有这样的事。

人做出的行为和大自然每一存在物的发挥是一样的,都是严格受制于因果法则。

我们改变不了意欲所争取的目标,而只可以改变意欲为实现其目标所采取的途径。

意欲只是从认知那里获得动因——由于这些动因的作用,意欲持续地发挥其真实本性,并使这一本性得以显现出来;我们也就有了了解这一本性的可能。

意欲作为超越时间之物,只要它确实存在,那它就是不可改变的。

每一个既定的诸如此类的人,在每一同样的情形之下,只能做出他在这种情形下做出的事情,外在的这些情形本身也遵循着严格的必然性而出现。

一个人一生中由大小事情所构成的现实人生轨迹,就像一只座钟的运动一样被必然地预先确定了下来。

所有真正的功德和优点,不管是道德上的还是智力上的,不仅只具有物理的或者现实经验的根源,而且还有其形而上的根源。这些功德和优点是先验而非后验的;换句话说,这些东西是与生俱来的,而不是后天获得的;因此,它们的根源并不只在现象之中,而是扎根于自在之物。

归根到底,每个人只是做出他本性之中、亦即由他与生俱来的内在已经无法挽回地固定下来的事情。虽然智力才能需要得到发掘、修养,正如大自然的许多产品需要一番加工才可以让人们享受或利用一样,在这两种情形里,任何修养和加工都不可以取代原有的材料。

所有只是学习得来的、后天勉为其难获得的,亦即后验的素质——包括道德素质和智力素质——都的确不是货真价实的,是没有内容的表面功夫。

所有人都相当重视在某一方面表现出众的人的面相、外形,亦即这个人与生俱来的东西;所以,人们都盼望一睹这个人的风采。

这一世界不仅只是定夺了人们下一辈子的福、祸——这些根据人们在这一辈子的善、恶而定——其实,在这一世界人们就已经得到了最后的审判,因为每个人根据其自身素质、做出的功德就已经随身获得了酬劳和耻辱。

一个人的个性(亦即他既定的性格和既定的智力)就像渗透力很强的染料一样,精确决定了这个人的所有行为和思想,甚至包括最琐碎的细节。

由于人的个性的缘故,一个人的整个人生轨迹,亦即他的内在和外在事情的记录,会显示出与另一个人的人生轨迹截然不同的差别。

正如一个植物学家从一片叶子认出整株植物,居维尔从一块动物骨头就能重构这一动物;同样,从一个人的某一典型行为,我们就可以确切了解这个人的性格。

我们在某种程度上能从人的某一行为勾画出这一个人,尽管这一行为只涉及一些芝麻绿豆的事情;事实上,这些小事情经常最能帮助我们认识这一个人,因为在处理更重要的事情时,人们会更加小心控制自己;但在小事情上他们会疏于防备,只循着自己的本性行事。

如果一个人在处理小事情时做出了完全不顾及别人、绝对自我主义的行为,并从而表现出他的内心并没有公平、正直的感情,那么,我们就不能够在没有足够保障的情况下托付给他哪怕是一文钱。

一个在所有没有涉及财产的事情上,习以为常地表现出缺乏公正的人,他那无限膨胀的自我在日常生活中,从那些人们不会计较的微小动作、行为暴露出来,就像一件肮脏内衣从褴褛外衣的孔洞中向外探头探脑一样——面对这样的人,谁又会相信他在处理人我间的事情时,在除了正义就再别无其他动因的情况下,能够做到童叟无欺?

谁要是在小事上不体恤他人,就会在大事上肆无忌惮。

谁要是忽略一个人性格的微小特征,直到吃亏受累了以后才了解到在此时已暴露无遗的性格,那他就只能咎由自取。

如果我们所谓的好朋友泄露出卑鄙、下流、恶劣的特性——哪怕这只是表现在毫不起眼的小事情上面——那我们就必须马上与这些“好朋友”一刀两断。

认识人的入门和基础,的确就是坚信一个人的行为在大体上和本质上并不是由这个人的理智机能及其冀望和决心所指引。

并不因为这个人愿意成为这样或者那样的人,他就可以成为这样或者那样的人,不管他的愿望是多么的真诚。

一个人的行为发自这个人与生俱来的和不可改变的性格,并由动因特别、具体地安排。因此,一个人的行为是性格和动因这两种因素的产物。

我们可以把一个人的行为比作一颗行星的运动轨迹:行星划出的轨迹是给予这一行星的离心力和太阳对其牵引的向心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前者代表了性格,后者则是动因的影响。

我们对于自己在将来某一处境会如何作为的判断顶多只是猜测而已,虽然我们经常会把这一猜测视为定论。

一个人在将来某一情形出现的时候会如何作为,也可以预先完全确定下来——只要我们正确、细致地了解了这个人的性格,以及他将身处其中的外在情形对他性格所产生的影响。

如果我们已经见过他在相似情形中的行为,那预知当然就非常容易了;因为他在第二次会不可避免地做出同样的事情,但前提当然始终是:在第一次的时候,他已经正确和完全地了解了当时的情形。

一个人的性格并不是这个人理智思考和选择以后的产物。

在一个人的行为里面,智力所能做的只是把动因呈现给意欲。智力作为旁观者和目击证人,只能眼睁睁看着动因作用于性格,从而形成人生的轨迹。而在这一人生轨迹里面发生的总体事件,严格来说,其发生的必然性与钟表运动的必然性一般无异。

总的来说,改进和改良的范围只局限在认知方面。性格是不会改变的,动因以必然性发挥作用,但这些动因却必须先通过认知这一关,因为认知是动因的媒介。认知可以得到各种各样的扩展,可以在不同程度上不断得到矫正。所有的教育都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

试图通过言词和说教来消除一个人的性格缺陷,从而改变这个人的性格,改变这个人的内在道德,就完全等同于通过外部的作用,试图把铅变化成金子,或者试图通过精心栽培,让橡树结出杏子。

一个人的性格并不是巧妙、精心培养以后的结果,也不是偶然所处的环境的产物,而是大自然本身的作品。

个体的性格在孩提时就露出苗头。在这个时候,在这小孩所做的小事情上面就已显现出将来他在大事情方面的表现。

尽管两个小孩在极为相似的环境下长大并受到了相同的教育,但这两个人却显现出截然不同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