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偶然,人们还会想到宗教信仰者常说的“奇迹”。你可能认为,所谓奇迹不过是一些偶然发生的事情。宗教哲学家虽然会同意你的看法,但他们会多挖出一层意思来。
比如《圣经》里讲了一个奇迹:以色列人逃离埃及的时候,红海的水是分开的,像两堵墙,让出了一条道。以色列人通过后,埃及的追兵通过时,海水又合拢,淹没了所有的战车、马匹和士兵。现代有人解释说,从当时的地理条件看,情况很可能是这样的:以色列人要通过一大片软湿地带,恰巧各方面都有利的地形和天气帮助他们通过了,埃及追兵碰到的地形和天气条件则恰巧十分恶劣,使他们陷于沼泽地而无法自拔。这样就把“奇迹”说成了偶然,归因于一系列自然因素了。
再比如乡间有一位农民,他的孩子在深夜得了急病,两小时之内若不送到县城医院治疗就会死去。在一般情况下,如此夜深之时和如此偏僻之地,找不到车也没有汽车路过,而步行到医院需要七个多小时,即使及时到达医院,能正确诊断此病的那位医生也通常不值夜班,能治疗此病的那种药品又经常处于缺货状态。假设这个孩子最终得救了,原因是那时恰好有一辆汽车路过并搭载了这父子二人,那位医生恰好由于某种原因留在医院里,那种药品恰好在头一天下午进了货,那么,人们当然就可以把这一切条件的齐备视为“偶然”,而不是什么“奇迹”。
但是,你如果设身处地,站在当时的以色列人和这位农民的角度想一想呢?在正常情况下,手无寸铁、扶老携幼的难民被强大的军队追杀,是无法逃脱的;在一般情况下,那位农民的孩子是必死无疑的。那么,多种“偶然”因素和条件,竟然会凑在一起,造成难民逃脱而大军覆没的结局,造成农民的孩子终于得救的情况,这是不是有点“不正常”,有点“不一般”?换言之,当事人把这事看成“奇迹”,体验为神意或天意并心存感激,难道不是很自然很合理吗?
偶然产生奇迹?
由此,现代也有一些人对于“什么是奇迹”提出了一种与传统不同的观点。传统的观点认为,奇迹是自然法则的中断或打破自然规律的事件。这种观点则认为,奇迹也可以是符合自然规律的事件,但它可以一方面在旁观者或不信者眼中显现为自然原因的结果,另一方面又在当事人或信仰者眼中显现出超出自然原因的更多的或不寻常的含义。这样,奇迹的定义就既包含客观方面,也包含主观方面了。当然,在信仰上帝的人看来,上帝也可以打破通常的规律,改变他自己制定的法则。这一点就不用在这里来强调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