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正式的社会选择理论与身边的现实问题距离较远,许多评论家认为其应用性极为有限。正式的社会选择理论自身的数学特征则进一步促使人们认为,社会选择这一学科与应用性较强的实践理性之间联系微弱。当然,社会选择理论与实际问题之间的互动往往受到很大的阻碍,原因在于严谨的数理方法与易于理解的公共理性之间存在巨大的鸿沟。
并不奇怪的是,许多评论家认为,与对社会公正的哲学分析相比,社会选择理论在实践性上面临一些不利因素。即便是霍布斯、康德或罗尔斯等人的著述也需要读者费力的思考和复杂的反思,但总的来说,与社会选择理论相比,它们的中心思想更易于为人吸收和采用。因此对于很多人而言,关于公正的主流哲学理论比社会选择理论看起来更接近于现实世界。
这一结论是否正确?我认为这一结论是错误的,但其反面倒有可能在某种意义上是正确的。我在后面将会谈到,社会选择理论有许多方面可供正义理论借鉴,但这里我先谈一下社会选择理论与主流的正义理论之间最重要的一个对比。作为一种评价理论,社会选择理论十分关注社会选择中社会判断与公共决策的理性基础。社会选择程序采取的形式是从某种“社会视角”(social point of view)出发,根据相关人员的评价,将不同的社会状态进行排序。[2]这与在所有可能的方案中寻找一种最优方案具有很大的不同,而霍布斯、罗尔斯以及诺齐克的公正理论所关注的恰好是后者。[1]
鉴于在之前的章节中已经谈及的原因,这一区别是很重要的。先验主义方法本身不能回答关于推进公正的问题,也无法对各种使社会更为公正的建议进行比较,而只是幻想一蹴而就地实现绝对公正的世界。事实上,先验主义方法针对公正问题所能给出的答案,与真正促使人们参与到对世界上公正和非公正问题的讨论之中的各种关注(例如饥饿、贫穷、文盲、酷刑、种族歧视、性别压制、随意囚禁和缺乏基本的医疗卫生等),迥然不同且相距甚远。
[1] 有时,社会选择理论的表述并不是对社会状态的排序,而是对“选择功能”的排序。这使我们明白在每个可能的集合内有哪些可选方案。尽管选择功能的形式与关系型的表述似乎有很大差别,但其实它们在逻辑上是紧密相连的,我们也能确认各个选择功能背后所隐含的排序。On this see my Choice,Welfare and Measurement(Oxford:Blackwell,1982,and 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7),essays1and8,and Rationality and Freedom(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2),essays3,4and7。其中引用了较多的文献。
[2]正如下文即将谈到的,可以通过多种不同的方式来对这一过程中作为信息输入的个体排序加以解读,这种多样性对于社会选择理论的应用范围,以及对社会选择的形式加以调整,使其适应各种不同的社会评价问题是非常重要的。See Social Choice Re examined,edited by Kenneth J.Arrow,Amartya Sen and Kotaro Suzumura(London:Macmillan,1997);Handbook of Social Choice and Welfare,vol.I,edited by Kenneth J.Arrow,Amartya Sen and Korato Suzumura(Amsterdam and Oxford:Elsevier,2002;vol.2forthcoming);The Handbook of Rational and Social Choice,edited by Paul Anand,Prasanta K.Pattanaik and Clemens Puppe,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