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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你来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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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前,她第一次踏上旧金山国际机场的土地,心想:“做个外国人,就是这种感觉啊。”弗朗西斯小心翼翼地走在机场的航站楼中,有点不太清楚该往哪儿去。这事在中国特别简单,跟着人流走就好。但现在她必须先过移民局,拿到行李,打个电话,找到她的转接班机。这一切都得一个人做。一切都那么安静,那么井井有条。她听不见自己的脚步声,机场里竟然还铺着地毯?她看着一排喷泉将水柱射入空中。真是太奢侈了。北京也可以修一个啊,她心想。

她遇到的人都很耐心亲切。海关人员专门牵了条比较友善的狗来闻她。有一条红色通道和一条绿色通道,她不知该走哪一条。这个二十一岁的女孩头一次走出国门。长长的队伍中,一名白人男子给她指了路,并建议她对任何问题都给出否定回答。

她把护照递给工作人员。证件照是在北京的大学读英语系时拍的,看上去像个剪了短发的流浪女,面带菜色,营养不良。工作人员仔细看了看眼前这位长发披肩丰满美丽的女人,含沙射影地说这护照不是她的,看照片像个男人。她心里顿时慌了,好一阵子才明白对方是在开玩笑。“哈?”她不太确定地回应。对方笑了起来。她胆子大了些:“哈哈哈。”

“欢迎来到美国。”

顺利过了关,一个七十多岁,穿着考究,满头银发的男人问她能不能耽误一分钟。他站在一个写有“言论自由”和“第一修正案”等字样的平台上,他说弗朗西斯应该给“×××国际组织”捐点钱,她听了半天也没听清楚到底是什么组织。于是,按照在北京遇到乞丐时的做法,她从钱包里掏出一张,交到老人手里。

“十美元?您真大方。谢谢您,小姐。”

她僵住了。是不是给太多了?可不可以让他找?

这话她说不出口,只是问哪里能找到公用电话。他指了个方向,那边有一排电话。

真奇怪,周围竟然没有走来走去的大妈过来计时收费。电话也不在一辆放满了香烟和橙汁的手推车上,就那么一排冷冰冰亮闪闪的公用电话。

她没有零钱。在她旁边打电话的男人注意到这个手足无措的女子。哎,太丢脸了,怎么打电话都不知道。“您能帮帮我吗?”她问道。

“你得把硬币放进这里面,然后拨号。”

她摊开手,里面只有一卷纸币。

“十块二十块的,太多了,”他说,“五美分就够了。来,你用我的电话卡打吧。电话号码多少?我帮你拨。”

我父亲在明尼阿波利斯接起了电话。他很激动,要去那边的机场接她。“我们要摇着铃铛等你来哟!”

“不,别摇铃铛,我会不好意思的。”弗朗西斯请求。

他以为这孩子明白自己是在开玩笑。“还要吹喇叭,很多喇叭!大家都吹着喇叭来欢迎你!”

“别,求你了,别这样。”她的语气变得严肃起来。那边陷入了不确定的沉默之中。“等等,您是在开玩笑,是吗?”打完电话,她边走边想明白了一件事,一件我告诉她时她还不信的事。我说,在中国的每一天,我都觉得,“在这些人眼里,我就是个白痴”。

她买了包烟想缓解一下紧张,刚用打火机点燃,深深吸了一口,一个保安就走了过来。

“我明白,我明白,我出去抽。谢谢您。”看来美国也不是什么都自由的嘛。这里的“自由”别有深意。

她登上前往明尼阿波利斯的转机,发现一个男人占了自己的位子。弗朗西斯又看了看登机牌。她专门挑了靠窗的位子,好鸟瞰一下美国。现在一个亚洲男人坐在这个座位上。

“对不起,您好像坐错位子了。”

男人旁边,中间的座位上坐着一个壮硕魁梧的白人,戴着墨镜转向她:“对不起,您不能坐这儿。”

她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这是美国的文化吗?美国的飞机和中国火车上的硬座一样,先到先得?

“不是我没礼貌,但我真的没搞懂。”

“我是移民局的,”白人说,“我在遣送他。你坐这儿吧。”他指着靠过道的位子。弗朗西斯看了一眼那个亚洲男子,他的左手和白人的右手铐在一起。

她连忙坐下,心惊肉跳。以前可从没这么接近过罪犯啊。万一他想逃跑怎么办?万一他想把飞机炸了怎么办?!她脑子里迅速掠过动作片《空军一号》里那些紧张刺激的镜头。不过,眼前这个亚洲男人一脸听天由命的表情。移民局的人反倒显得紧张。飞机起飞了,空姐推着饮料走了过来。弗朗西斯想要一罐啤酒。空姐问她多大了,接着飞快地说了些啤酒的牌子。挺多选择的,但她一个也没听清。“就要你说的第一种吧。”

两罐百威下肚,她又恢复了自信。她问身边的白人喜不喜欢自己的工作。他说自己已经去过四十七个国家了。那去过中国吗?

“哦,我去过北京很多次。你是那儿的?”

“我在那儿工作。但我是东北人。”

白人茫然地点点头。

“你听说过满洲吗?”

“我倒是看过《满洲候选人》[1]。”

弗朗西斯从没听说过这部电影。她看了一下手铐。“美国的警察怎么对待罪犯?要是他们不招供,你们打不打他们?”

白人觉得这个问题很好笑。那个犯人则看着窗外。

到了明尼苏达,我们到一家餐馆吃饭,餐馆的名字里有熊猫二字。弗朗西斯说:“真倒胃口,这种动物最喜欢的就是在泥里打滚,还会闷死自己的后代。”筷子包装上的英文很蹩脚,她皱皱眉头大声读了出来:“Please try your nice Chinese food with chopsticks the traditional and typical of Chinese glorious history and culture。”[2]

打开菜单,她又皱起了眉头。“蒜茸西兰花要七美元?这是中国的五倍。不就是蔬菜吗?大家这么能花钱啊?”一餐吃毕,服务生拿账单的同时,还送了一堆包着塑料纸的签语饼[3]。这是一个日本人的发明,专供美国食客消遣,所以弗朗西斯还是头一回见。饼干吃起来像裹了糖衣的硬纸板,但比我们那道糖醋菜肴外裹的神秘的橙汁糖浆好吃多了。弗朗西斯掰开饼干,取出里面的中文“签语”,觉得大都过分乐观,而且美国味太浓。我们玩起了游戏。我读签语,她改成地道的中文。

我读道:“你是那种‘上下漂’的人。”

“中国人才不会这么说呢,”她说,“中国人会说,‘你混得还行。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你现在的计划就能成功了。”

“没有计划才是最好的计划。”

“今年会带给你很多好运。”

“尽善尽美,知足常乐。”

“你会踏上很多国家的土地。”

“父母在,不远游。”

“你天性不羁,自己会成就一番功名。”

“你是个女人,请恪守妇道,别白日做梦。”

一年前,1997年,我们俩在北京相遇,彼此都是一所国际学校的老师。这个学校位于首都的北部近郊,周围环绕着苹果园,两侧是西山的群峰。我给十几岁的孩子教英语。弗朗西斯则在幼儿园教语文。第一次和她见面,我只觉得茫然。过去两年来,我在中国西南农村地区做“和平队”的志愿者,在相关的培训和定期的会议中,负责人都会禁止我们做三件事,从主到次分别为:

(1)参与政治

(2)骑摩托车

(3)和东道主国家人员(通俗点讲就是本地人)约会

我是1995年来到中国的,是“和平队”有史以来的第二批中国志愿者。本来,我说一口流利的西班牙语,是想被派去拉丁美洲的。结果和平队接连给了我几个选择,海参崴、土库曼斯坦、马拉维、基里巴斯和斯里兰卡。离我理想中的拉丁美洲国家越来越远。我拒绝了蒙古之后,负责人劈头盖脸地指责我,“这不是你随心所欲的地中海俱乐部[4],这是和平队”。他最后给了我一个国家,告诉我要么去,要么就滚出和平队。这个目的地就是中国。那个时候我连筷子都不会用,中文更是不懂只言片语。

六个星期后,我身在四川师范大学的教室里。和平队的培训师警告我们这些新人,第一批派到中国的志愿者中,有一个人跟他派驻大学的中国学生结婚了。这个故事很快引起我们各种遐想,仿佛亲身见证过那个荒唐的时刻。我把那个志愿者想成加里·格兰特[5]的样子,喝了口酒,又大惊失色地喷了出来,大吼:“结婚?!什么,在哪个办公室里结的?我还以为她在帮我买火车票呢!”

不过和平队发誓说此事千真万确。大学开除了那个学生,志愿者也被和平队扫地出门。还有更多“耸人听闻”的传闻:中国警察把未婚的中国/外国夫妇从旅店的床上拖起来;颇有心机的女人勾搭老外就为拿到绿卡。这些故事都来自我培训时期的室友,他是个海岸警卫队的退伍老兵,脾气不太好,花白的平头,红红的圆鼻头,肚脐眼上文了身,写着“此处加油”。

住在同一屋檐下的我们很好地诠释了“和平”和“部队”。那时的我二十三岁,刚拿到英语教师资格证,迫不及待地想要做“各国文化的桥梁”,求知若渴地学习中文。他呢,五十多岁,随身携带一本《朝鲜战争生存手册》,关键的段落还有下划线。比如“保持幽默感。美利坚是世界上最出人意料的民族。而中国共产党这一类讲究经验和方法的人群一旦不能预知我们下一步的行动,就会变得焦虑,阵脚大乱。”

我把这位室友称为“队长”。他随时随地都留意着男志愿者们本地化的迹象。在队长眼里,我和一名中国女学生打篮球是不明智的,可能会染上“黄热病”。就在当年晚些时候,队长被和平队开除了。我以为原因是某堂课的开头。他拿着粉笔,在黑板的一头写下卡尔·马克思,另一头写下亚当·斯密。“这人的东西很有用,”他指着斯密的名字郑重其事地宣称,接着又指向马克思,“这人的东西呢,全是狗屎。”但我想错了,原因是他和一名“东道主国家人员”谈了恋爱。是谁说来着,美利坚是世界上最出人意料的民族。

因此,1997年,我结束和平队的工作,来到北京,脑子里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想法:不跟中国人恋爱,不跟中国人约会。不过这条准则没经历过现实的检验。我的母亲曾经不止一次向我传达从外婆那儿传下来的警告:别用吸尘器去清洁它的电源线;别在湿着脚的时候用吹风机;你要是做了可能也不会触电,但干吗要冒这个险呢?我在四川偏远地区那个孤零零的校园里认识了一些学生,他们都成了我的中国家人。我希望在北京,也能建立起这种手足一般的情谊。

我在和平队寄来的新闻邮件里看到那所国际学校的招聘启事,就申请了一下。当时我没法上网,连手机也没有,后和平队时期的生活,就靠邮件保持和外界的联系。我花了整整一上午的时间,在一台手动打字机上弄了一份没有错误的简历。接着和一个农民以及他的牛同乘一艘小船过了河,又在邮局里耗了整整一下午。给邮票刷上鱼皮胶,认真贴好;拿一支漏水的钢笔一笔一画地写下北京那所学校的中文地址。有两个邮筒,一个写着本地,一个写着令人有些蠢蠢欲动的外地二字,我把信封投了进去。

起薪是一万五千美元一年,我之前在和平队的年薪是一千两百美元。这简直有点天上掉馅饼的感觉。当然我每天必须从六年级教到十一年级,不过这丝毫不能影响我的兴奋和愉悦。我要在中国待下去,继续努力学习中文。来到国际学校的第一天,我就遇到了弗朗西斯。暑假的时候她出去徒步了,晒得皮肤黝黑。开员工大会的时候她迟到了,轻轻说了声“不好意思”,声音像音乐一样动听,还谦逊地笑了笑。

她的中文名字叫丹,她讨厌这个名字;我也讨厌老师硬塞给我的中文名字,梅英东。“听起来像个女孩儿,”她说。一般人听到我的名字都是这种反应,我总觉得挺对不起那个不知身在何处的女孩儿。“我更喜欢我的英文名字,弗朗西斯,”她说,“或者叫我的外号,瓜子。”嗯,向日葵的种子,挺像她长长瘦瘦的脸庞。

我们开始约会。两人都比较谨慎,比如放学后送学生们回家,骑车去五道口淘便宜的光盘和卡带,或者在北京语言学院[6]的室外运动场打篮球。第一次打篮球的时候,她动作比我还快,但我不得不告诉她,你不能一直拿着球跑,要运球。后来我们发展到一起吃饭,但还是很谨慎:先是在麦当劳喝奶昔,然后去韩国馆子吃煎饼。终于,在北京秋日的一个夜晚,空气清新得近乎完美,两人选了个餐馆露天的位子,围坐在热气腾腾的黄铜锅前,筷子夹起羊肉片、豆腐和芥菜之类的绿叶蔬菜,扔进锅里。接着拿起冰在桌旁桶里的燕京啤酒,一口肉,一口菜,对瓶吹。那是1997年,“车元前”时代。北京胡同里的市井生活欣欣向荣,人行道上绿树浓荫,空气还比较清新。来中国两年多了,尽管餐馆服务员还是叫我老外,我却头一次找到了家的感觉,那种身在异国的情绪消失了。也许是因为在我眼中,弗朗西斯也不是个外国人吧。我在她身上看到了很多东西,尤其是她的美。她的美是公认的。从人们身边走过,那优美的曲线能赢得不少回头率。而我眼中的她,除了美,还思维敏捷,聪明睿智,风趣幽默。我从没遇到过她这样的人,走遍全世界都没遇过。她一再坚持,我俩AA了那顿饭。接着互道晚安。

回到家时,我觉得这个公寓前所未有地空旷。

弗朗西斯对室友说她交了个新朋友。

我们两个都没有睡着。

我二十五,她二十。我最终还是想回美国去读研究生。她对离开中国的想法不感冒。我们知道这段感情可能会有怎样的结束。但一切没有想的那么糟糕。冬日的夜晚,我们在清华大学的池塘上滑冰;春天的周末,我们去万里长城远足。和平队的朋友发来请帖,邀请我夏天去威斯康星州参加婚礼。我请弗朗西斯同去。

“我得回老家申请护照,”她说,“我的美国第一行就献给你了,你必须把你的东北第一次献给我。我想让你见见我的父母。”

我们坐了一夜的火车,弗朗西斯的双亲早早就等在站台上。这个东北小城市(中国标准的小城市)叫做辽源,有一百万人口。这两个人就是我对东北的第一印象,我立刻就喜欢上了他们。弗朗西斯跟他们打招呼:“妈!爸!”然后爽朗地笑起来。没有拥抱,没有亲吻。他们在公共场合干不出这种事。她的父亲身材高大,满脸皱纹,以前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医。他真诚地直视着我的眼睛,和很多中国人见陌生人的方式不一样。她妈妈是个身材矮小圆乎乎的老太太,浑身上下写满了欢迎。她递给我一大袋榛子。“你饿了吧!这是咱们市的特产!”她满脸的笑容一刻也没消退过。

“是啊,我很饿。”我撒了个谎,往嘴里放了几颗。“很好吃!”

“哦,你爱吃啊?我再给你买一袋去!在这儿等着!”

她刚要冲出去,弗朗西斯及时挽住了她的胳膊,说这一袋就够我吃一个月了。四个人离开火车站。父母和女儿聊着琐碎的事情,并没有对我特别关注。这感觉真是棒极了。他们没有夸我中文说得很好;没有问我会不会用筷子,挣多少钱。他们没有叫我梅英东,而是叫我麦尔,虽然谐音很像封建时代的“卖儿”,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个名字。她爸爸也觉得这名字比较合适。我在离家数千公里的地方,找到了一个新家。“‘卖儿’!快叫爸。”他拍拍我的肩膀,声音洪亮。爸爸。

和很多中国家庭一样,炒菜做饭是爸爸的事。他喜欢每天去逛菜场,绘声绘色地描述那里一幕幕真实而精彩的戏剧。我跟在他身边,看他拿起某种瓜闻一闻,指着猪肉戳一戳,然后激烈地讨价还价。“这里买菜,一分一厘都要讲,”他说。辽源位于河湾处,四周有连绵的山丘,看上去却有些阴冷灰暗。最高的建筑是一座冷却水塔和林立的烟囱,周围则是钢筋混凝土的楼房,外墙的墙漆有些脱落。坑坑洼洼的街边上,从亏损破产的国有企业下岗的工人们四处蹲着,叫卖西瓜籽和花生。

一个世纪前,中国正在经历最后一个王朝。辽源(辽河的源头)是皇家猎场“盛京围场”的一部分,四周围着柳编篱笆。这些富有浪漫色彩的名字早已被遗忘在历史的烟云中。从1931年日本占领东北开始,辽源成为该地区第二大煤炭生产城市。市里现存唯一的旅游“景点”也来自那个时期:辽源矿工墓。那是个万人坑,开阔的巨大土坑里,全是挖出来的尸骨。煤应该早就挖完了,矿场也都关闭了。展览馆的出口处有块宣传板,上面有一句响亮的承诺:辽源明天会更好!这也不完全是空话:该城正在往灯具制造业转型,并很有希望成为中国领先的袜业生产城市,还是苹果Mac电脑铝合金框架的生产商之一。不过,1998年的辽源,看上去黯淡无光,死气沉沉。怪不得弗朗西斯早早从高中毕了业,跑到北京学英语,然后接受了国际学校的工作。

晚饭的时候,她回忆了无比折腾的一天。跑了好几个办事处,填写各种表格,复印各种证件。餐桌上有她妈妈、她奶奶、她两个表妹和刚刚来的一个舅舅,一个阿姨。“他真的是我舅舅,”弗朗西斯对我耳语,“她跟我不是亲戚,只是我中学的英语老师,想来见见你。”所以,我在这里感受到的文化冲击不是因为这个国家,而是这一大家子人。我的父母各自经历了几次婚姻(两个人离婚很早),这么多亲戚坐在一起吃饭,简直比桌上的开胃凉菜炸蝉蛹还要奇怪。

爸爸一个人在厨房忙里忙外。公寓里没有自来水和烤箱,只有电饭煲和一个煤气炉。爸爸嘴上叼着香烟,腰上系着围裙,做了炖茄盒、糖醋里脊、炸藕片、麻婆豆腐、炸豌豆、玉米松仁和鱼饺汤。

英语老师举杯致辞,英文说得结结巴巴:“How do you do? Welcome you!”[7]接着喝掉了度数很高的高粱酒。两个还是小女孩的表妹爬到我背上。舅舅对我使用筷子的能力表示惊讶。爸爸向我敬酒,向女儿敬酒,再为我们的爱情祝酒,接着……我五音不全地唱起了爵士乐大师“胖子”沃勒的《人人都爱我的宝贝》,爸爸则从人民解放军的歌本里选了首歌表演。歌声中弗朗西斯脸上浮现出美好的笑容,一种回到家才会有的笑容。

天色渐晚,夜幕低垂。“英语阿姨”把酒洒在了大腿上。一个小表妹趴在饭桌上睡着了。弗朗西斯的奶奶开始说起北边的小村庄,说她就是在那里拉扯小丹长大的。村庄的名字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荒地。在一个叫荒地的地方生活,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呢?“环境老好了,”她奶奶说。在中国做和平队志愿者的两年,中国人对乡村的看法都是一边倒,“贫穷落后”。“住那儿比住城里好,”奶奶说个不停,“我们种大米,那可是中国最好的大米。一年一熟。冬天老冷老长了,过后就化雪,黑土地上就能种了。”

在我嘴里,大米就是大米。可奶奶不这么觉得。她咂巴着嘴,伸出布满斑点的双手摸摸暗黄的脸颊。“我闻得出好米坏米,吃也吃得出来。我们村子的大米是最好的。我这儿还有一袋儿呢。我只爱吃这种米。”

“我想去那个村子看看。”

弗朗西斯朝我甩来一个眼神,意思是,“别着急”。

奶奶说那个村子的人以前把小丹叫做公主。

“我不是公主。”弗朗西斯抗议。

奶奶拍了拍她的头:“我说你就是。”

清晨,我在公寓的木沙发上醒来,头重脚轻,走不稳路。我们来到辽源火车站,弗朗西斯的妈妈拿出一双红色的羊毛袜子,是她晚饭后熬夜织的。“你睡觉的时候我量了下你的脚,”她脸上露出狡黠而得意的灿烂笑容。爸爸重重地握了下我的手。不像别的中国人握手只是象征性的,好像我的手在流血似的。

“你去美国大使馆申请签证的时候,别慌,要冷静。”弗朗西斯的妈妈煞有介事地给她上起了课。“可别犯东北人的坏脾气。”检票员请大家检票进站上绿皮火车,十几个亲戚在站台上朝我们点头挥手。她妈妈郑重其事地叮咛:“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你们好好儿的!”

火车缓缓开动,弗朗西斯低低饮泣。她已经开始想念他们了。妈妈的脸在窗玻璃上探出,提醒我们:“好好儿的!好好儿的啊!”火车加速,她的声音渐渐远去。

在美国的整个暑假,弗朗西斯随时都在经历“人生第一次”。

这是个时时处处都需要做决定的国家。在餐馆:这儿吃还是带走?卡座还是吧台?清咖还是加奶?她跟服务员点了一个鸡肉汉堡。烤箱加热还是烧烤风味?第一个。全麦,酸面包还是法棍?行。刚才说的是面包,您的汉堡的面包要哪种?第一个。面包上面放什么?别太多就好。

配料解决了,又得选酱料,接着得决定是要炸薯条、炸薯片还是土豆泥沙拉。之后又带出一系列的附加项,比如加多少盐,用什么油,是要家常做法,还是店里最受欢迎的做法……最后,还得决定是要腌黄瓜还是卷心菜沙拉。

服务员步步紧逼,打破砂锅问到底。“您要喝什么呢?我们有——”

“第一个。”

我很不知趣地拿出一张报纸,翻到全是电影广告的那两版:“我们去看个电影吧,你选。”

“第一个,”她说。

汽车广播里的电台密密麻麻,稍微一转,就能收到新的信号。这简直和电视一样糟糕。美国人就没有一刻安宁平和吗?为啥什么都得在室内进行?老人都去哪儿了?她几乎没怎么看到爷爷奶奶推着婴儿车带孙子孙女,也没看到老人们蹲在路边摆象棋残局。晚上没人在人行道上跳广场舞,也没人坐在那儿织毛衣。

我们去逛美国商城[8],在史努比乐园散步。她说:“这儿的孩子可真幸运。我小时候的玩具,就是一双塑料鞋。他们知道自己多么会投胎吗?”我们研究起离得最近的孩子,他们已经“不幸”迈入了青春期。男孩们百无聊赖地走过来,穿着硕大的短裤,松松垮垮,内裤都露出来了。女孩们闷闷不乐,脸色阴沉,戴着鼻环、耳环和唇环。看他们的样子,好像不是在史努比乐园,而是在史努比劳教所呢。

“也许美国的孩子也没那么幸运,”她推翻了刚才的观点,“这里有太多想要的东西了。我小时候从来没对金钱有什么想法。因为有了自行车之后,就没什么别的要买了。看电影,吃冰淇淋,都是几分几毛能搞定的事。”

圣保罗棒球队比赛开球之前,国歌响起,人群肃立。我脱帽致意。周围的人们纷纷唱和。

“这也太军国主义了,”弗朗西斯小声发表意见。

拥挤的人群畅饮顶峰牌啤酒,拿着热狗大快朵颐。修女们给路人提供按摩,以此筹集善款。一门加农炮中喷射出一件件T恤,飞到看台上。一列火车从外场栅栏边呼啸而过。比赛结束后,夜空烟花盛放。这是个完美的明尼苏达夏夜。弗朗西斯对球场上的战况毫无头绪,但这是属于我们的好时光,就连不时叮一叮裸露皮肤的蚊子,也没让她特别烦躁。

婚礼的铺垫做得很充足。我滔滔不绝地谈论了数月之久,说弗朗西斯能见我的朋友是多么令人兴奋。结果适得其反,她一到酒店就变得异常焦虑,甚至不愿出门。是,空气不太好,有点苦苦的啤酒味;路上人们给我们指路,告诫我们远离密尔沃基那个谐音“偏难怪”的地方,北京随便哪片儿也没有这么可怕的名字。但这些都不是她焦虑的原因。她怕的是婚礼本身,特别是将要欢聚一堂的宾客。她一个也不认识。一言一行,她该如何自处?他们会不会把她看做中国的象征,期盼着她能表现出点中国特质?

“我懂,”我说,“在中国我也很讨厌出席这类场合,只认识在场的一个人,而其他人都知道我是那个美国客人。”

“那可不一样。”她争辩道。这话不假。在中国,美国客人这个身份自然而然带着高人一等的感觉:你就是现场的帝王,来自遥远世界,满脸笑容的贵族。不过,婚礼邀请的客人很多都是在中国待过的和平队志愿者。还有一个在耶鲁研究古典文学,普通话相当流利。

“估计他对《西游记》比我要懂得多,还会问很多问题。然而就会奇怪,为什么我不是《西游记》专家。”弗朗西斯相当焦躁。“那只不过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电视剧。没有要研究分析。和平队那群人会把我当做他们大学的学生,而不是成年人。我想回北京。”

“你这么烦,是因为午饭吧?”

当时在密尔沃基市中心一家饭店里,一位顾客问她是不是中国人。她微笑着点了点头。如果一个人会这么跟你搭讪,那他一般都去过中国。

那人说:“我衷心希望不久的将来你们会得到自由。”

弗朗西斯脸上的表情在说:“什么鬼?”

“你去过中国吗?”弗朗西斯牢牢盯着他的双眼。

“没有,但我读过一些有关的东西。”

“事情没那么简单。我也读过有关美国的东西。”

我从她声音里听出一种轻蔑和冷笑,语气也很急促。和我在中国被问到美国身份时的那种无力是一样的,这时候情感总会占理智的上风,有些话会不假思索地说出口。

午饭后就是婚礼彩排。弗朗西斯目睹人人互相拥抱。于是,一有人向她介绍自己,她就张开双臂,抱住目瞪口呆的他们。有人还跟她开玩笑。蛮伤人的。回到房间,她的眼泪止不住流下来,向我哭诉人生中头一次做人群中不一样的那个,感觉很不舒服。“就因为这个,”她说,“家常在,不远游。”

我们一路驾车西去踏上露营之旅,足迹遍布荒原地带、拉什莫尔山和黑山地区。接着我们穿过蒙大拿州,越过熊牙关,来到黄石。弗朗西斯梦想中的美国成了现实:开阔的天地,美丽的国家公园,没人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我们。在怀俄明州的石泉镇,我们看到一块牌匾,纪念1885年由于拒绝和白人同事一起罢工而惨遭屠杀的二十八名华工。群情激奋的白人们将中国工人的小屋付之一炬,堵上了所有出口,向慌张的他们开火。幸存者们完全靠双脚,沿铁路向西,逃出了石泉镇。火车上的售票员接上了他们,把他们带到了安全的格林河。

我在加油站的黄页上寻找中国餐馆。总人口一万九千的石泉镇有一个。总人口一万二千的格林河有两个。弗朗西斯选择了格林河。

“中国王自助”的男服务员看见弗朗西斯时相当惊讶。“我是东北人”,她这样介绍自己。服务员是南方人。中国人和陌生人开口总会这么介绍。虽然都是中国人,但能立刻让两个陌生人感到亲切的,是共同的地理渊源,或是只有彼此才懂的乡音。服务员朝我甩了句“老外”。哎哟,离北京十万八千里,在自己的国家,我居然还是个外国人。“现在你才是老外啊,”我哈哈大笑。服务员也笑了起来。不过他的笑声明显在说,“你错了”。

饭后,我掰开签语饼,扯出里面的纸条,大声读道:“今日的恶习也许就是明日的美德。”

“无毒不丈夫,”弗朗西斯说出了地道的中国谚语,“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今天有蛋,不如明天有鸡。”

“不要杀鸡取卵。”

“现在开始,万事顺遂。”

“知足常乐。”

“要学会承担一切。”

“不要没事找事”

“你的爱情生活将会幸福和谐。”

弗朗西斯被这句逗得大笑,她这样解签:“睁只眼,闭只眼,生活多美好。”

最后一站是加州的圣克鲁兹。我们把旅程终点的几天消磨在海滩上,陪我的外婆。弗朗西斯看着这位老人,想起自己的外婆。两个女人真是一见钟情。她们一起下厨,一起伺候花花草草。外婆给弗朗西斯看她以前手工匠人的作品,包括自己家里的设计。十几岁的时候,她曾经有机会去巴黎学钢琴,但从法国移民来的烘焙店主父亲不准她去,说:“我的女儿不能去巴黎乱跑。你就给我待在这儿,好好记账。”

“他听上去很像个中国爸爸。”弗朗西斯说。

在旧金山,我们上了前往金门公园的公共汽车。中国的公车上,人们高谈阔论,甚至放声歌唱,美国的可没有那么热闹。乘客们全都安静地坐着,看上去满含戒备,或者精神紧张。驾驶座上方贴着一张警告作用的标语:乐于提供信息,但出于安全考虑,不进行不必要的谈话。不过中国的公车上也很快会出现类似的标语了。

在海洋滩,我们目睹大型集装箱货船缓缓消失在地平线。这趟美国之行已经到了终点。大洋彼岸的中国在等着我们,同样等着我们的,还有一年的教书生涯和我们俩共同的未来。

我问:“不知道一年后我们在哪里?”

“也许在这儿吧。”

我的心顿时敞亮极了。这可是她说的。“但愿如此。”

“或许在那边吧。”海风中她微微眯起双眼,看着太平洋。“不过,希望是在一起。”

很多关于中国的书都让人心生帝王豪情,想要指点江山,画一幅辽阔版图,对全世界宣布:这是中国!然而,我们的故事,和东北这个字眼本身一样,界限比较模糊,总是你来我往,仿佛海洋滩上在我们眼前起落不定的潮水。我在清华学了中文读写;弗朗西斯从伯克利法学院毕业。我写了一本关于北京的书;她在曼哈顿做律师。我们因为工作原因不时分居两地,然而这段婚姻一直快乐幸福地维持了下来。

在一起的最初几年,两人都还在求学,做着初级的工作,没有任何积蓄。每当遇到不太稳定如同炼狱般的情况,我俩就苦中作乐,说两人就像“沦陷中的东北”。那个遥远的地方只是脑海中的一个概念,是过去与未来之间的一个小站。我们总是说,哎呀,现在感觉是“沦陷在东北了”。现在,搬来弗朗西斯土生土长的荒地村,我真正身临其境。然而她可不会因此就放弃自己的事业陪着我满东北跑,何况还在香港一家很好的公司,有着优渥的收入。但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她也会抽空来村里探望我,两人一起去周边转一转。

距离她第一次去我美国的家已经十三年了。出于夫妻间的你来我往,我也应该来她的家乡探索一番。不过,一种恐惧给此行蒙上阴影,我们一直以来想成为父母的夙愿,恐怕又要因为这一个人追求而耽搁了。我三十九岁,她三十四岁。每天远隔千里的两人在Skype上聊天时,耳边仿佛响起滴滴答答不停往前的时钟。

对于1998年坐在旧金山海滩上吹着海风的那对年轻男女来说,这一切听起来也许荒谬可笑。Skype是啥玩意儿啊?然而,每当被人问起为何要到东北,我的思绪就从这个中国的边界飘到美国的边界,眼前浮现出那个吸引我来探寻这里的女人。那就是这本书的起点,是两个人坠入爱河的时刻:他们看着远方的地平线,互相依偎,十指紧扣。

[1]美国惊悚悬疑片,又译《谍网迷魂》。——译者

[2]既然是蹩脚的英文,此处也用蹩脚的中文直译,“请用筷子试试美味的中国菜,传统和典型的中国辉煌历史与灿烂文化”。——译者

[3]美国中餐馆里供应的一种元宝状小饼干,里面有中英文的字条,写着一些预言或箴言。这在中国并不常见,在美国却被认为是中国传统民族文化的产物。——译者

[4]世界上最著名的旅游度假机构之一。——译者

[5]美国著名演员。——译者

[6]即现在的北京语言大学。——译者

[7]“你好,欢迎你!”后一句是中文“欢迎你”的直译,很中式的英语。——译者

[8]Mall of America(MOA),美国最大的封闭式购物中心,位于明尼苏达州。——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