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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失去声音 Speech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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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岁的我涕泪纵横地尖叫,“我—要—去!去—餐厅!为—什么—我—们—不—能—去!”

我大发脾气地瞪着身穿背心的父亲,他冒着汗珠的脸在激动中显得古怪难看。“太浪费钱了,阿里埃勒,拜托你。冰箱里有好吃的鸡肉和米饭,是妈咪昨晚才做的。”

“我—讨厌—吃—剩菜!”我大声咆哮,“我—要—吃—中国菜!我—要—去—西莲餐厅!”

母亲人就在附近,她正在我们家位于洛杉矶西区的农庄式住宅车库里,焦急地掏出汽车钥匙,并设法安抚我。“约拿,我带他去吧。”她对丈夫说。

“你以为钱是长在树上吗,阿里埃勒?”约拿又搬出一句陈词滥调说,“一星期上一次餐厅难道还不够?”

“不够,不够!”我说,“你应该看看安德鲁他们家多常到餐厅吃饭。”

“老公,你现在不是住在札胡,”我母亲的声音从车库传来,“你当教授的薪水很高,我们偶尔出去吃个饭没什么不得了的。”

“神经有毛病!”我叫道,“为什么不能出去吃!吃个饭有什么大不了!操!”我的声音越吼越嘶哑。

阿里埃勒和弟弟伊蓝在加州的威尼斯海滩,1979年。

“扣二十五分钱。”母亲说。她又搬出那套无聊的罚款方式扣我的零用钱,处罚我骂“三字经”。

“操!我不在乎!”我猛敲着门大叫。

“再扣二十五分,”母亲说,“约拿,我带他和小拉尼去吃,好吗?”她打开车门,我弟弟和我冲进车里。

“随你们便,”父亲摇着头说,他的汗水已经流了满脸,“随你们便。”

☆☆☆

我们住在洛杉矶,但我无法忍受我父亲不愿意融入这里的生活方式。我在希伯来日校阿奇巴学院(Akiba Academy)有一个同学叫伊凡,他爸爸是个生意人。第一批德劳瑞恩(DeLorean)跑车才刚出厂,他就抢着去买了一台,所以在《回到未来》(Back to the Future)男主角在电影里让机翼般的车门啪地往上开启以前,伊凡的爸爸就已经开着这种车了。另一个同学戴伦的爸爸则是流行演唱会制作人,他有办法让我们拿到比利·乔尔(Billy Joel)现场演唱会的摇滚区特别票。艾瑞克的爸爸有超大的泳池别墅,家里有女佣,后院的喷泉里养了一大堆金鱼。马修的爸爸车库里不只有奔驰,还有劳斯莱斯,他们家住在贝弗利山庄的一幢三层楼别墅,房子里甚至还装了电梯。

然后呢,是我。我爸爸开的是被撞得到处都是凹痕的雪佛兰Chevette车款,车窗还是手摇式的。有一天,车里的音响出故障了,他跑去无线电音响城买了一台装电池的手提收音机,用附赠的提带将它挂在方向灯控制杆上。接下来的十年里,这部收音机一直维持在同一个频道。

我的父亲不是个摇滚酷爸。有一天晚上,他带我弟弟伊蓝和我到城里,结果是为了看UCLA学生会免费播放的前卫外语电影,地点位于一间通风不良的讲堂。他在家里自己做好爆米花,用市场给的塑料袋装起来偷偷带进校园。人家是在家里不限次数搭乘私人透明电梯,我的话,要是离开房间还让灯亮着超过一分钟,就会被骂浪费电。“灯亮着一秒钟就要耗费两便士电费,你知道吗,阿里埃勒?一天两天,一年两年,你知道你可以到中国餐馆吃几盘香菇鸡片吗?”在美发沙龙剪发可以索价三百美元的洛城,我父亲会自己拿剪刀剪头发。他的衣橱里都是一些趁大减价时购入的零码西装,图案不是方格就是条纹,看起来就像是一九六〇年代高尔夫球广告里的装束。问题是,他从来没挥过球杆,甚至任何运动都不玩、不看。

安娜意大利餐馆有超棒的帕玛森奶酪小牛排,而且大块到能超出餐盘外,可是我爸爸却要弟弟和我点儿童餐,因为这样比较省钱。我告诉他,我不要吃鸡肉棒或比牙签大不了多少的比萨条。“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什么?比萨条好吃极了!你看,菜单上说还附了通心面色拉和红萝卜条,看起来很丰富呢。”

“好恶心。”我说。

“好吧,我有个办法,”这时父亲会灵机一动地说,“你点披萨条儿童套餐,我负责吃,你就从成人菜单里点自己想吃的东西。”服务生送餐来以后,我们就交换餐盘。每次服务生回到桌边询问用餐是否愉快、需不需要什么服务时,都会瞄一下我们的盘子,似乎在说,怎么搞的,十二岁小孩吃巨无霸牛排,老爸却在啃迷你比萨条?

上餐厅吃饭时如果要他点佐餐酒,简直比登天还难,以他的口头禅说,就是“想都别想”。为什么?有一次我放胆问他,他回道:“小小一杯就要三美元唉!”如果将这个画面转成静音,只看他的表情,你可能会以为有人刚要他捐出膝盖骨作为医学研究。

接着是最精彩的“旅行用洗发精瓶”桥段。我父亲在最恰当的时间点,通常是刚点完餐、服务生已经走远的时候,就会开始动手。他弯腰朝漆黑的桌底下伸手,在公文包里翻找那只棱纹塑料瓶;同时,空着的那只手会拿起冰开水一口喝掉,随即迅速地将杯子移往两腿中间夹住。接着是最出神入化的部分:他弹开洗发精瓶子的小瓶嘴,朝玻璃杯倒放瓶口,接着挤压瓶身。一道色泽优美的马尼舍维茨乳白康科德酒(Manischewitz Cream White Concord)(1)就此注入杯中,酒液敲打杯壁时还会发出小便斗那种“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叮当声。

空瓶子神不知鬼不觉地被他塞回公文包内,他那杯“冰开水”——现在带着令人起疑的金黄色泽——悄悄回到桌面上。这时,用餐气氛从原来的单调乏味忽然变成一场胆小鬼游戏。每当服务生似乎正拿着水瓶准备前来服务时,母亲就会拍一下父亲的手低声说,“老公。”她那扬眉暗示的表情好像在说:小心别被逮了!于是我父亲就会紧紧握住玻璃杯,把它挪到胸前。那个姿势仿佛是一个虔诚无比的信徒正死命捍卫某个圣物,以免被异教徒夺去。

我简直看不下去。

我的朋友和我会取美国啤酒品牌安海斯布希(Anheuser Busch)的谐音,在背后叫他“约乃斯布什”(Yon-hauser Busch)——虽然我父亲约拿一辈子都不碰这个牌子的产品。他还被我们取了一个绰号叫“印地约拿·琼斯”,不过电影里那个由哈里森·福特(Harrison Ford)饰演、喜欢穿皮夹克的考古学教授印地安纳·琼斯对时尚很有概念,挥起皮鞭也不输西部牛仔,这些都是我父亲永远比不上的。

我在内心嘲笑他,对他也越来越疏离。我试着让自己变成一个酷炫的洛城小伙子,某种电影明星、冲浪者和摇滚歌手的混合体。

可是我无法摆脱他。连我的名字“阿里埃勒”都是他帮我取的,虽然不是“亚拉姆”,可是阿里埃勒也好不到哪里去,所以我总是成为被人取笑的对象。

“REO快速马车(2)来啦!”我在周末到附近的运动场溜滑板时其他小孩子会这样揶揄我。

“奥利奥(Oreo)饼干!”

“阿里尔(Ariel)不是女生的名字吗?”

我怪他害我长着满头粗硬的头发,怎么样都没法变得服帖。在“中东”这个概念的负面含义达到空前绝后的年代,我怨他是个中东人。我们到UCLA的泳池游泳时,我看到他光溜溜的后背就会忍不住倒退两步。他的背上交叉着一堆凹凸不平的疤痕,有一次他解释说,那是他小时候生病札胡的巫医帮他做放血治疗后留下的“遗迹”。札胡那种鬼地方,谁想跟它扯上关系?

1979年,伊朗发生伊斯兰革命,霍梅尼(Ayatollah Khomeini)成为伊朗最高领袖,许多伊朗人纷纷逃往国外。在我成长的年代,这些人大批涌入我们居住的城区,使得洛杉矶成为全世界伊朗离散人口最多的地方之一。这些移民都是富裕阶层,他们开的是车蜡打磨得亮晶晶的奔驰车,穿戴昂贵的奢华衣物和灿烂夺目的珠宝。那年稍后发生了伊朗人质危机,于是小区的巷弄和学校墙壁上开始出现“伊朗人滚回去!”的涂鸦。在某种自我投射的情境下,我居然觉得那些丑陋的字眼是针对我而来的。

当我开始跟父亲保持距离时,他在大学里的学生却纷纷交出对他赞不绝口的教师评量单;学生们认为他是个充满耐心、温暖亲切,又谦冲为怀的好教授。

每个人——恐怕我是唯一例外——都在他身上看到值得钦佩之处。约拿,我的父亲,在1976年成为美国公民,并在同年获得UCLA的终身教职。哈拉索维茨(Harrassowitz)这家举世闻名的德国学术出版机构将他的博士论文付梓。耶鲁大学出版社预先支付了版税,请他撰写一本关于库尔德斯坦犹太人民俗文学的书。那本书以约拿玛莫的照片为封面,《洛杉矶时报》还写了一篇充满赞赏的书评。他走了一趟危险行程,到伊朗的库尔德地区对当地信奉基督教的新亚拉姆语用户进行语言记录工作。在以色列求学时期,不到二十岁的他从打工的工会捡来一堆纸,将自己依稀记得的新亚拉姆语字词记在上面。这些纸片后来成为一项字典编纂计划的基础,数据也逐渐扩充成数以千计的索引卡,塞满一个又一个的鞋盒。到二十世纪后半期,这个连续流传至少三千年、耶稣所用的语言,在走入最后的“新亚拉姆语”阶段后,可能只剩下一两代的使用者了。我父亲喜欢称这些使用者是“最后的莫希干人”(3)。他与时间赛跑,试图为也许永远无法再亲耳听到这个语言的后代学者留下亚拉姆语的翔实记录。

我在儿时并不知道他在做这些事。他几乎是单打独斗地将新亚拉姆语研究从一种充满异国情调与边缘性质的奇特玩物,逐渐转变成在大型学术研讨会中受到重视与瞩目的领域。他也逐渐成为研究新亚拉姆语最顶尖的知名专家,经常获邀到世界各地的研讨会上发表论文。

每隔几年,UCLA就会为他升等加薪,好几次甚至催促他申请担任系主任,但他都拒绝了,因为他说他喜欢教学,但不喜欢行政工作。可是光看他的外表,你绝对想象不到这一切。与那些稍微有点钱财或名声就大摇大摆的洛杉矶人不同,他一直没换房子,一直和妻子厮守,原来开的雪佛兰后来虽换成丰田,但一样省油,而且他依然自己动手剪发。

☆☆☆

如今我回顾这一切,明白了那是一场冷战。我从来不曾对父亲动粗,不曾离家出走,也未曾告诉他说我恨他。我不曾说我怪他让我带着一身橄榄色的皮肤、卷曲的黑发和奇怪的名字。我从来不曾直接告诉他,你那剪得乱七八糟的发型和怪腔怪调的英语让我尴尬。我从来无法用那么直接的方式面对自己的感受。所以,我的发泄方式是在他面前说脏话,在他背后讥笑他,想办法避开他,设法凡事都不要像他。

我跟父亲之间的关系之所以那么紧张,真正的原因在于我强烈希望融入加州的主流生活,而我认为他是我唯一的阻碍。但当时的我还不够成熟,无法走向父亲,直接跟他讨论这些问题。我想,即使早在那时,某部分的我也已经料到,若真要仔细检验我俩父子关系之间的隔阂,我会发现责任在于我其实更胜于在他。但在那个年纪,我不可能认为犯错的人是我。

从外在上来看,我的行为就像是一般的青少年叛逆。但我知道事实并非如此。我反叛的对象不是足球练习、戏剧教学,也不是母亲坚持开四十五分钟的车程载我去上的可怕小提琴课,更不是学校里的英文、数学或社会课。激起我叛逆的场合,都是一些我认为延伸自父亲所属世界的东西:我读了九年的希伯来日校,犹太夏令营,犹太会堂。我叛逆的对象是那一大群希伯来文老师、圣经讲师和犹太拉比,他们恐怕永远不会知道自己遭受到我的心理攻击。

我在一个父亲说希伯来语的家庭中长大,每两年都会到以色列过暑假。但我并没有在希伯来文课或在阿奇巴学院日校轻而易举地拿到好成绩,而是在上课时把以色列老师们画成丑怪的图像,再不就是说一些下流笑话,让同学们捧腹大笑、老师无可奈何。

“出去!”最后老师忍不住吼道,“立刻出去!到山德林拉比的办公室去!”

八年级毕业后,我在离家几条街外的一所公立学校注册入学,这时我对父亲的敌意更深了。我在阿奇巴日校不费吹灰之力就成功伪装出来的搞怪模样,对艾莫森中学的同学而言根本就是小孩子的把戏。我试图用一大堆发胶把我蓬乱的犹太卷发整理得服服帖帖,结果却被他们嘲笑;有人说我看起来像《周六夜现场》(Saturday Night Live)中由马丁·肖特(Martin Short)扮演的那个头发用树脂粘出一条前顶柱的蠢蛋。有一天,我在课堂上转头往后看,发现有个同学在画一幅素描,上面是一张鼻梁高耸和下巴尖细的长脸。他发现我在看时,用手肘顶了一下旁边的同学,两个人随后一副不怀好意的笑脸看着我。我知道那幅画是在捉弄我,而且画得正中要害,因为图上的两个脸部特征就是我最不自在的部分。那天吃午餐时,我捧着餐盘在户外用餐区溜达,想找一个没有人会注意到我的角落安静吃饭。

我现在知道,我的这些感受当初父亲完全可以理解。无论是在以色列还是在美国,他一直都必须设法适应周遭让他感觉自卑、不同,而且孤独的大世界。但我从来没想过要告诉他我的感受。我不但什么都没说,甚至从某个时候开始就不再称他“阿爸”。自此,他就只是约拿,一个我不愿意跟他一起出门、不愿意让外人看到我跟他有父子关系的人。

☆☆☆

一九八〇年代中期,在我升高中时,父亲因为某种严重的焦虑问题,声音仅剩一股沙哑的嗫音。喉科医生诊断不出原因,于是他去找心理医生,医生告诉他病因可能是心理因素。父亲心想,或许心理医师的诊断有道理。当时他即将升等,但他觉得自己不够资格,因而陷入莫大的压力,让他觉得忧郁不堪,人生毫无意义。“在下意识中,”他最近告诉我,“我大脑的某部分跟我说,‘你办不到,因为你不配。’”他的声带紧缩,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喘不过气。他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沙粒在沙漏中滴流,他非常担心自己永远无法再执教鞭。

心理医生给他开了抗抑郁剂;喉科医生的处方则是早晨的发声练习,他要父亲以不同音调反复朗读经文。他最喜欢念的经文之一是《诗篇137》,“在巴比伦诸河畔,我们缓缓坐下;泪水悄悄滴落,我们忆起锡安……在陌生的国度,我们如何以歌声赞美天主?”

失去声音。这是流放生涯的诅咒之一。我父亲从很小就知道,温柔慈悲的岁月会毫无预警地彻底结束。札胡曾是他的伊甸园。在那里,小男孩可以飞越屋顶,整个下午在河里戏水,从会跟天使说话的祖父那里学习赞美诗。在那里,穆斯林、犹太人、基督徒会互相扶持。约拿·萨巴嘎离开札胡时年纪还小,不会用任何其他眼光看待斯土斯人。

拉哈明帮儿子举行受戒礼是在他满十三岁之前将近一年,距离他们前往以色列只隔一个星期。他为什么这么决定似乎令人想不通,除非他当时就感觉到如今看来显而易见的事实:约拿的童年在他离开札胡那天就结束了。

孩提生活的奇妙情景历历在目,天使、恶魔、鬼魂跟哈布尔河的滚滚流水一样,构成了札胡千古流传的文化脉络。但那些过往的碎片都在他从以色列飞往美国的途中逸失了。在洛杉矶西区巨大的犹太会堂前,绅宝轿车与奥迪跑车开进停车场抢着卡位,手提名牌包、浑身香水味的贵妇坐到会堂前排吸引众人目光。在这里,札胡早已无影无踪。

父亲每星期六都会谨守本分地上会堂做礼拜。但相较于他的祖父在神秘的教义中找到寄托,有一个东西似乎让他得到更大的慰藉:书店中的心灵类书籍。他的咖啡几上会同时摆出《亚拉姆语中的阿卡得语影响》和美国乡村音乐歌手娜奥米·贾德(Naomi Judd)的《娜奥米的个人突破手册:二十个改变你人生的选择》这种通俗作品。全美国可能只有他一个人会有这样的休闲阅读组合。

最近我到洛杉矶拜访父母,又发现一堆超市图书区等级的心灵提升书籍,甚至还看到浴室镜子一角塞了一张纸,上面是父亲亲手写的一句话:“就在今天,活出精彩!”我总是很惊讶也很尴尬地看到那些自我疗愈大师的陈词滥调会让他那么感动。父亲最近让我看一大沓他历年来从艾比夫人专栏(Dear Abby)、犹太会堂通讯、飞机杂志上剪下的心理咨询文章。对我来说,“聪明投降的艺术”“和你的恐惧和解”“在人生的餐台上尽情慢食”这类标题不但无聊,甚至有点儿荒谬。对我父亲而言,那些却是……滋润库尔德人心灵的上等鸡汤。我非常清楚这点,因为他多年来在那些剪报资料上写了许多给自己看的笔记,记录下他的种种恐惧和忧虑——这些主要都源自他一直深信自己有所不足。

他会写,“我们绝不可能永远都是对的,不可能永远都完美、有效率。”他也会把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的诗文改写成心灵笔记:“幸福就像一只蝴蝶,你越是追逐它,它就越是离你而去。但如果你将注意力转移他处,它就会飞来停在你的肩上。”

他内心的焦灼从来不曾延烧到外表。他在UCLA的同事告诉过我,每当系里出现危机,我父亲都能为大家带来一股安定力量。“约拿非常真诚的特质能把众人凝聚在一起,”当年聘请他到UCLA、如今已是荣誉教授的亚敏·巴纳尼这么说,“某些时候系里有人处不来、搞斗争,教授们这时常会请约拿裁夺,因为他们认为他是个公允、没有偏见的人,不会偏袒任何派系。”

他比较亲近的同侪认为他之所以不愿意加入派系斗争,是因为他那种习惯回避公开冲突的库尔德人背景。他们说,为了维持关系的和谐,他情愿放弃自己认为正确的意见。与其和系主任谈两分钟的校园政治,他宁可跟系所的资讯工程师或管理员闲聊十分钟。

“他比较平易近人,不是那种精英主义者。”几年前我到资深希伯来文讲师南希·艾泽(Nancy Ezer)的办公室拜访她时,她这么告诉我,“他跟系办或信息部的人讲话的方式,跟他对学术高层讲话的方式一模一样。大学是一个阶层分明的地方,他这种行为可说是鹤立鸡群。而且那不是因为他天真,而是来自于他的价值观。”

“什么价值观?”我问。

“他的文化里有一个重要之处,就是不要过度彰显自己,那是他的一种谦卑表现。要跟恶魔打斗的话,私底下打就好,否则就变成一种暴露狂。西方文化是成功导向的,成功者就能得到财富、权力和地位。在中东文化中,最重要的是受人喜爱。”

我父亲遭受挫折时——比如当他的书被拒绝出版或演讲被取消,他绝不会去大吵大闹,一些想鼓动他奋力争取权益的同事因此大失所望。“在他的思考架构里,一个非常基础的元素是假设人性本善,”艾泽告诉我,“比如说,他提出的经费申请没有通过,这时他会说,‘我是在妄想什么?我有什么理由需要这笔经费?这是上帝的决定。’他会以一种很民间的智慧来化解问题。”

父亲在我的成长过程中鲜少和我谈起他的工作。不过,有时候他会一言不发地把学生填写的评量单拿给我看。学生在那些不具名的表格上画一堆泡泡,写一堆东西,评鉴老师的教学能力。他的学术研究性质或许不是特别具有魅力(有一天窃贼打破他那辆丰田Tercel的车窗,把车里的东西全部搬光,唯一留下的是他那本库尔德犹太人民俗研究专书),所以我现在有点好奇,当时他让我看那些评量单,会不会是一种希望我认同他的方式,想让我知道有一些跟我年龄相近的人也会喜欢他?

最近我挖掘他的档案数据时,看到一些我印象中非常典型的评语。“在我有幸跟随过的所有教授中,萨巴尔教授是最亲切、最温暖,在知识上又最能激发学生的人之一,”一名大四学生写下这句话,“他的人格特质令人如沐春风。”

“我爱萨巴尔教授这位老师和这个人,”另一位学生写道,“如果世界上有更多像他这样的人,生命一定可以成为永恒,因为我们可以跟完美的人生活在完美的人间天堂。”

最近有一次我在洛杉矶跟着他来到他的课堂,亲自体会到为什么有那么多学生特别喜欢他:他能跟学生打成一片。那些学生正努力掌握一个新的语言和文化,就跟我父亲自己的人生经历一样。我看到他以那种感同身受的心态引导学生理解困难的段落,我看到他不断为学生鼓掌,即使他们只是回答了一些很简单的问题。我看到他经常就会请教学生关于英文的问题,让他们觉得仿佛他们也有很多东西能教老师。比方某个时候他问学生,“英文里是不是也有‘老爷钟’的说法?”

无论在课堂上或是其他地方,他都能与背景和他的童年有天壤之别的人找到共同的立足点。在此之前不久,他刚被升到UCLA正教授九个职等中的最高一级,这个等级只颁授给对研究领域有卓越贡献、在国际上享有盛名的教授。他经常被邀请到世界各地最顶尖的大学发表论文,可是当你走进他的课堂,会发现他看起来就像个年纪稍微大些、知识稍微渊博些的学生,只是因为教授有事离开而暂时站上讲台。

“我教完书以后心情就会不一样。”下课后我们走回他的车子时他说。

“你为什么觉得会有这样的改变?”

“我在心理上知道那是一个我知道该说什么、别人也会听我说话的场合,”他边系上安全带边说,“在其他的社交场合,行事规则不见得那么单纯。”车子开出停车场,我们驶入耀眼的向晚阳光中,“在课堂上,我是把一些关于过去的东西传授给未来,”他继续说,“那个过去是我的一部分。但那个未来并不真的属于我。”

“你的意思是?”

“我在美国有时还是会感觉不自在。不是什么东西我都能了解。大学课堂是我觉得这种冲击最小的地方之一。”

我恍然大悟,原来对我父亲而言,课堂像是一处避风港,就像札胡的犹太会堂为他的祖父提供了精神支柱一样。

我们开着车,沉默无语地开离校园,沿着绿树成荫的街道回到我成长的老家。

“我想教学是一座桥梁,联结了我的过去和现在,它让我在美国的存在多了一个维度。就物质而言,人在这里什么都能得到,可是在精神层面上——”

他的手伸向遮阳板的位置,按了一下车库大门的遥控器,还没说完的句子也就此打住。

☆☆☆

九年级快结束时,我开始在午餐时间跟两个姓迈克的坐在一起。他们两个都是金发、爱笑闹的麻烦制造者,家里非常有钱,喜欢做一些违法的小勾当。他们之所以接纳我,是因为我们在我还在阿奇巴日校上课时,会一起出现在小区运动场溜滑板。由于我有车可开,他们便让我进入他们的世界。

如今回想起来,那段日子是我年少岁月中最沉沦的时期。这两个迈克跟我有一个默契:只要我提供代步工具,他们就带我去见世面。于是我开车载他们前往洛杉矶南郊的康普顿(Compton),到一个名叫胡安的毒枭家中,然后我像上诊所看病那样坐在沙发上等着,两个迈克则是拿出一沓钞票,交换一包大得像哈密瓜般的大麻。我推断他们是要拿到学校卖,不过我从来没问。我载着他们在我们自家城区的街上四处打转,让他们找机会侵入停在路边的车,窃取车内的录音带和可拆取式音响。

他们回报的方式是把我引进一个我不可能接触到的洛杉矶。他们那些人总有办法找到某个死党因为父母刚好周末出远门,房子空了下来,于是可以办起美女如繁花、啤酒如水流的狂野派对。我通常会缩在某个角落或坐在泳池边的椅子上,看那些酷帅的冲浪男孩泡妞儿,心里暗想,如果找到机会跟漂亮的女孩接触,我该说什么。

虽然我在这个新圈子里没有混得轰轰烈烈,参加那些派对的结果倒也提升了我的“社会地位”。我变成学校先修班里生活多彩多姿的酷哥。我交了新朋友,上三角函数课时还有女同学会传纸条跟我打情骂俏。

有一天,我告诉两位迈克我决定不再提供司机服务,他们听了耸耸肩。

“随你便,小老弟。”其中一位迈克说完就掉头走人。

那是一场浮士德式的魔鬼交易,许久之后我才明白自己当初多么懦弱可耻。在那个时候,我唯一想到的是:呦呼,我打进去这个圈子了。我的呆老爸,他的烂发型,他的怪口音,他浑身上下那诡异的犹太调调,仿佛那些在我的生活中都不曾存在。

高中毕业舞会结束后,我的女朋友夏梅和我前往位于日落大道精华区的蒙德里安旅馆。身材高挑、外貌出众的夏梅有一半的瑞典血统,跟我一起上过几堂先修班的课。她的朋友中有一大群夜店族,那是一个我本来以为永远不会有交集的族群。凌晨四点半,我们终于抵达蒙德里安旅馆。她的几个朋友正倾着身子在咖啡桌上,以卷成小管的旅馆便条纸吸食白粉。

一个我在学校里见过、但还不认识的男学生坐正了身子,正抹去鼻孔下方的残余粉末。“阿—里—埃—勒!”

“嘿!”

头发精心上了胶、一脸笑面虎模样的小毒仔上下打量我,而后下巴对着夏梅一扬。“这妞有一套喔,兄弟。”他笑着对我说。

“闭嘴,死鬼!”夏梅骂道。她转身对我说,“别听他胡扯。”

“是啊,别听我胡扯,”小毒仔眨了眨眼睛,“反正我只是供货商。你们到底要还是不要?”

就这样,在一间旅馆的豪华套房,一九八〇年代地道的洛杉矶公民资格终于在对我招手。我只要坐下去,加入吸白粉的阵营,就算正式归化了。但我做不到。我看到一个失去意识的女孩趴在浴室地板上,还有一个同学身上的燕尾服已经被扯破,正疯疯癫癫地笑着倚靠在九楼阳台栏杆上。我明白,这里也不是我的归属。

我父亲要我申请加州大学,因为本地人可以享有学费优惠,也就是他口中所谓的“打折”,但我拒绝了。我申请进入一所新英格兰地区的大学,正好在加州对角线的另一端。

☆☆☆

大学二年级时我认识了梅格(Meg)。她的家境不富裕,母亲是康涅狄格州某个小镇的图书馆员,从荷兰移民来的父亲则是一位农民。为了支付大学学费,梅格在学生餐厅打工,她头戴白色厨师帽,站在一大排菜肴后面,帮学生舀上鸡肉白酱意大利面和烤鳕鱼片。她很务实,很古怪,很性感。我爱上了她。

当我透过电话向我父母说她的事,他们耐心地聆听。

“跟这位梅格小姐交往一下没关系,听起来她是个聪明又很好的女孩子,”有一次我放假回洛杉矶时,母亲在吃早餐时这样说,“可是阿爸和我聊过这件事,我们希望你不要太认真,因为她不是犹太人。”

父亲一直低头吃着他手中那碗葡萄干燕麦粥。

我看着他,感觉某些过去的怨气又冲上来了。我现在已经是个大学生,学校和加州隔着一整个美国的距离,可是我竟然还因为他的出身背景,而被要求得去做某些事和放弃某些事。

“太迟了,”我说,“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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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尼舍维茨是美国犹太人社群创办的葡萄酒品牌,所有酒款都是在拉比监督下按照符合犹太正教教规制作而成。

(2) REO快速马车(R.E.O.Speedwagon)是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知名的摇滚乐团。

(3) 莫希干人(Mohican)是北美印第安人的一个分支,传统居住地是纽约州哈德逊河流域一带,这个族群在欧洲人殖民北美后逐渐凋零,其语言则已在一九四〇年代死亡。《最后的莫希干人》(The Last of the Mohicans)则是1826年出版的一部小说,以莫希干人为故事提供背景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