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全是我的错,至少我找到理由跟她恩断义绝。
新学期的秋天,我已经决定完全将自己和爱情隔离。每天中午,我独自去学校外的小韩国餐馆吃拌饭,我完全没想到艳遇会来得这么快。
那是一个帅男。
帅到什么程度呢,我以前从没见过的程度。
无论我在那个钟点、坐在哪个角落里吃饭,他都坐在我背后大约四十五度角的位置。我从窗户的倒影里能看见他偷偷地打量我,但只要我侧过身,他就马上紧张地转过头去,假装在观察柜台里那个穿着假冒民族服装的服务员。
想都不用想,他在跟踪我。而且,是一个极不老到的跟踪者。
而他跟踪我的目的,用脚趾头都能想出来。
有天中午我心情忽然极端恶劣,于是要了一份拌饭一叠五花肉一碗大酱汤一碟泡菜,在窗边的座位上吃得风生水起。吃完了,我用餐巾纸抹抹嘴,看也不看来收账的服务员,对着墙角一指说:"那位先生买单。"然后站起身来扬长而去。
他一定会乖乖地付账。对这一点,我有十二万分的把握。
第二天,我故意在下午三点才去吃午饭。才进门就看见他,坐在我昨天坐的那个位置,手里拿着一本不知道什么书,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看。
我走过去坐在他对面,伸手把书拿掉。那一天,我不知道为什么,心情特别好,好到不像话,所以很有耐心地问他:"先生,请问您到底为什么要跟着我呢?"
他似乎有些错愕,抬头不可思议地打量着我,好像在犹豫要不要抵赖。过了半天终于答:"因为你美丽。"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不过我还是很凶地骂他:"你不觉得无聊吗?"
"还好。"他沉稳地答。
我站起身来想走开,没料到他伸手,拉住了我的衣袖。
我忽然心软了。
心软是一种很奇怪的情绪。我妈和雷大义离婚那天,雷大义为了哄住大哭的我,抱回家一只小狗。我根本不领情,踢了它一脚,对它吼:"不稀罕,给我走!"那只小狗惊得跳起来一下,但是出乎意料,没有狂吠,也没有反抗,只是用一双棕色湿润的眼睛,怯生生地看着我。
我一点都不喜欢狗。但是那一刻,它的神情让我心软。我俯身抱起它,不再哭也不再闹,我看着我妈收拾好箱子,看着她伸手招了一辆出租车。坐上车的那一刻我觉得我已经是大人,因为我怀中有一个被我伤害过的生物。我没有尊重过它,但它毫不怨尤,忽然我想要用全身力气保护它,永远。
我的衣袖还在他的手心里。出乎自己的意料,我听见我叹了一口气,又坐回去,看着他,尽量诚恳地警告:"没有人告诉你过你要小心我?"
"小心什么?"他镇定地说,"方若虹,你那么美丽,对我来说,能接近你,能跟你说话,已经是奇遇。"
"你太夸张了。"我说,"我除了长得漂亮,其他没什么优点。"
"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上自习,看着你笑。在你摔倒的时候第一个扶你,天热的时候给你买喜欢的冷饮。"他应对如流地说,"其他的,我真的懒得想那么多。"
他的眼睛,他的声音,他无所谓的淡然表情,在某一刻,让我想起了雷大义。
"好吧……"我说,"能不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雷同。"他说。
他居然姓雷。我忽然觉得,这一定是命运早就给我挖好的一个陷阱。而我,居然就这么义无反顾地跳了进去。
雷同真的很帅,我一直认为,我的幸福生活开始了。平心而论,他对我真的算不错,体贴,温柔。和他最甜蜜的时日,我想过嫁他,替他生个孩子,我们买个房,过最俗的小夫妻生活。我是心甘情愿地这么想的,他真的和以前那些男生完完全全的不同。他教会我爱情,教会我思念,教会我吃醋,同时,也教会我什么是欺骗。
是的,欺骗。
自他抛弃我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办法清醒。
真的没有办法清醒。
确实是他抛弃了我。而且,确实是第一次我让男生给抛弃了。
雷同跟我说了太多的谎言。他告诉我他家是工薪阶层,父亲下岗,因此每一次出去消费我都抢着买单,后来我才知道,他家开着一大片超市,是那个小镇上的首富;他告诉我他从来没谈过恋爱,跟女生说话会脸红,后来我才知道他至少跟二十个妹妹谈笑风生;最夸张的是,他告诉我他有先天性的心脏病,可能随时会不久于人世,以至于我四出搜罗治疗心脏病的秘方,而到最后,那些用小楷密密抄下来的土方只证明了我的愚蠢。
这些毫无意义的谎言只说明了一点,就是,从一开始他就在耍我。
他把这一切,当成一个再好玩不过的游戏。而我居然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恍然不觉,直到他亲口告诉我这一切,并跟我提出GAMEOVER。
他公开真相的原因不是有愧于我,而是,他忽然厌倦了。
"没想象中刺激。"他说,"他们都说你难追,而我不过使了三成力。"
"你有没有爱过我?"我哑着嗓子问他。
"有。"他说,"最初那会儿,你确实迷人。"
"你在开玩笑吧?"我做着可怜的垂死挣扎。
"方若虹,何苦呢?"他看着我,一字一句,仿佛充满不解地问,"我以为你是玩得起的那种人,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