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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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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次醒来的时候,脑海里闪过两个想法。这两个想法贴得很紧,分都分不开,就像一对双胞胎,很难说谁先谁后。一个想法与天气有关。让人高兴的是,风停雨住,天忽然放晴了。另一个想法与时间有关。我隐约觉得日期已变,可又不像是事发后的第二天。但是,左思右想怎么也想不通,所以只得作罢。于是我重又躺下,不自觉地向窗外眺望。管他是哪天呢,反正天气这么好——温和、奇妙又纯净,白云在高天里飘荡,宁静、安详,宛若水面上悠游的天鹅。太阳就像近在咫尺,散发着和煦的魅力,给静物的表面镀上了色泽,让活物的内心雀跃萌动。天空是一片没有距离的浅蓝,不远也不近。目光可以凝视它、进入它、穿透它,望见无限清晰而切近的虚无,那澄明的所在。不远处有鸟儿在独鸣,那是伶俐的乌鸫躲在漆黑的树篱间,正用自己的语言唱着赞歌。我仔细听过一遍,感觉完全说到了我的心坎上。

这时,邻近的厨房里也有了响动。两名警官已经起床,不知道在忙些什么。一双大靴子哐当哐当走到升旗点,止步,停留,然后又哐当哐当返回。另一双靴子则去另一个地方,会待得久一点,返回时脚步也更沉重些,就仿佛扛了千斤的重担。然后,两双靴子碰到一起,踏着坚实的脚步,迈向大门口,紧接着,就听哗啦啦一大盆水泼出去,洒在干燥的路面上。

我起床开始穿衣服。抬头望窗外,只见那原木的绞架高耸入云,已非奥费尔萨在雨中离开时的模样。它正在等待执行它邪恶的任务。我一见这情景,既没有哭,也没有叹气,只觉得悲哀,深深的悲哀。绞架背后是美丽的田野。平日里,绞架顶上视野已够开阔,而今天,天清气朗,恐怕会看得更远。为了不哭出来,我开始专心穿衣服。

就在我快穿好的时候,警长来敲我的房门了。他敲得很轻,进门时很有礼貌地问候我早安。

“这另一张床像是有人睡过。”我主动挑起话题,“是你还是麦克鲁斯金?”

“有可能是福克斯警官。麦克鲁斯金和我可不敢睡这儿,代价太高了,我们玩不起,要不然,不出一星期,必死无疑。”

“那你们睡哪儿?”

“睡底下——喏,那边——挺远的地方。”

他竖起褐黄的拇指,向我示意正确的方向。哦,原来是那左拐的隐秘路口,通往天堂的永恒之路。

“怎么睡那里?”

“为了保命啊。睡那下面,醒来后还跟睡前一样,不会变老。一旦你睡着了,时间就会暂停,寿命不会因此延长,而你也不用脱衣服。这点特别吸引麦克鲁斯金——而且,还不用刮胡子。”一想到他的同事,警长乐呵呵地笑了。“你看,这人滑稽不滑稽。”他补充道。

“对了,那个福克斯,他住哪儿?”

“他住得很远。”说着,他又指了指左边的路口,“白天他在那儿出没,可我们从没见过他。也许是在另一个屋子的另一块天花板上,一个很特别的地段。杠杆读数的无端飙升不由得让人想到,系统可能存在外来的干扰。这家伙魔怔了一般,性格乖僻,疯疯癫癫的,完全不受控制。”

“那他为什么睡这儿?”这鬼鬼祟祟的家伙晚上竟跟我同房,我想到就生气。

“他想把这东西用掉、处理掉,不想永远存着。”

“什么东西?”

“寿命。他想尽快过完这一生,上班、下班都在想这件事,就盼着早点死。麦克鲁斯金和我没这么想不开,我们还想活着,所以一直节省着用。他觉得路右边有个拐口,可能就是他梦寐以求的。他认为,要发现这拐口,最好的办法就是死,把血液里剩余的一切清除干净。我不信右边也有路,如果有,那光是仪表的读数就得派十二个人盯着,早晚各查一次。你也知道,右边比左边要难搞得多。右边的陷阱之多,你想都想不到。目前,我们对右边还只有初步的了解,所以一不留神就会上当。”

“原来是这样。”

警长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你这辈子,”他问,“有没有从右边上过车?”

“没有。”

“为什么?”

“不知道。没想过。”

他冲我放声大笑。

“这事基本无解,”他微笑着说,“神秘莫测,很难说清楚。”

警长带我走出卧室,来到厨房。桌上放着热腾腾的玉米粥和牛奶。他开心地指指桌上,做了个拿汤匙吃东西的手势,接着又咂咂嘴,发出啧啧的声音,就像在品尝人间美味。然后,他大声把食物咽了下去,再把通红的双手贴在肚子上,一阵胡乱比画。于是,在他的鼓励下,我坐下来,拿起了汤匙。

“福克斯为什么疯疯癫癫的?”我问。

“这么跟你说吧。在麦克鲁斯金屋里的壁炉架上放着一只小匣子。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回,麦克鲁斯金外出调查自行车的事,那天正好是六月二十三。福克斯进了他房间,忍不住好奇,打开那匣子瞧了一眼。从此……”

说到这里,警长摇摇头,伸出手指,在脑门上弹了三下。玉米粥虽然稀烂,可我一听那声音,还是差点被噎到了。这声音低沉而空洞,略有些刺耳,就像用手指甲轻弹空的洒水壶。

“匣子里放的是什么?”

“一看便知,是一张卡片,硬纸板做的,香烟卡那么大,厚度、材质也都差不多。”

“明白了。”我说。

其实,我并不明白。但我知道,你越假装不在意,警长就越想解释给你听。我专心吃着早餐,警长没吱声,在一旁用奇怪的眼神打量我。半晌,他才开口说话。

“是因为颜色的问题。”他说。

“颜色?”

“也可能根本就不是颜色的问题。”他陷入了沉思。

我有些好奇地看了他一眼。只见他紧蹙双眉,正在仰望天花板的一角,仿佛彩灯中悬挂着他苦苦寻觅的字句。一想到这里,我也跟着抬起头,以为会发现什么。可是,那里一无所有。

“那卡片不是红的。”终于,带着怀疑的口吻,他说了这么一句。

“绿的?”

“不是绿的。不是。”

“那是什么颜色?”

“是一种从没见过的颜色,非常特别,非常……与众不同。麦克鲁斯金说也不是蓝色,我觉得有道理。因为蓝色那么自然,一张蓝卡片绝不会让人疯成那样。”

“我经常在蛋上看见一些颜色,”我说,“说不上名字的颜色。有些鸟下的蛋颜色很淡,除了肉眼,什么仪器都观察不到。因为几乎不存在,所以也就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觉得像一种透绿的纯白色。你说的会不会是这种颜色?”

“肯定不是,”警长断然地说,“因为鸟蛋如果会让人发狂,那地里就不会长出庄稼,就会只剩下稻草人,跟开大会似的聚在一起,三五成群,数以千计,全戴着大礼帽,站在山坡上。那将是一个彻底疯狂的世界,人们会把自行车倒立在路上,使劲踩踏板,靠机械运动把鸟类赶出整个教区。”说着,他慌张地捋了捋眉毛,补充道,“那会非常诡异。”

我发现,这种新的颜色其实很不好聊。因为太新颖、太奇妙,所以脑子不够用,就像是变傻了。其实,知道这点也就够了,别的都不必深究。我感觉这是无稽之谈;要不是为了金子和钻石,我才懒得跑进卧室,打开那盒子。

警长不知想起了什么愉快的事,嘴角和眉梢露出了笑纹。

“你周游各地,可曾碰见过安迪·加拉先生?”他问。

“没有。”

“他总是自顾自地笑,夜里躺床上都还在偷笑。他要在路上碰见你,一定会大吼大叫,弄得你很尴尬,尤其是容易紧张的人。一切都得从一桩自行车失窃案说起。那天,麦克鲁斯金和我正在调查这件案子。”

“嗯。”

“那辆车的架子是十字形交叉的。”警长解释道,“坦白说,这类案件不是每天都有,或者说非常罕见,所以找这种车反倒成了美差。”

“是安迪·加拉的车吗?”

“不是安迪的车。当时他还挺正常。不过,这人好奇心很重,等我们一走,就动起了歪脑筋。他公然藐视法律,闯入警局,花了好几个钟头,将所有窗户用木板封住,把麦克鲁斯金的房间弄得一片漆黑,然后就开始打那盒子的主意。他想摸一摸盒子里的东西,就算眼睛看不见。他刚把手伸进去,就大笑一声,想必是非常满意。”

“那东西手感如何?”

警长猛然耸耸肩。

“麦克鲁斯金说,不光滑也不粗糙,不像沙砾,也不像丝绒。感觉既不是冰凉如铁,但也没毛毯那么暖和。我以为可能跟发潮的面包差不多,但麦克鲁斯金说不对。可是,也不像一碗干瘪的豌豆。这绝对是不寻常的东西,摸着很不舒服,但又不乏独特的魅力。”

“是不是有些像母鸡翅膀下面羽毛的触感?”我追问道。

警长茫然地摇摇头。

“也难怪,”他说,“这辆十字形自行车会迷路。它非常困惑,既要载一个叫巴贝里的男人,还要承受他老婆的体重。你要见过那大块头的巴贝里太太,我都不用再跟你私下解释。”

话音未落,他站起身,两眼死死盯着桌面。我已经吃完早餐,把空碗推到一边。顺着他的视线,我发现原来放碗的地方多出来一张折好的小纸条。警长惊叫一声,快步冲上去,一把抓起纸条,然后来到窗边,打开纸条,伸直了手臂。只见他面色苍白,一脸困惑,久久凝视着手里的纸条,然后又将目光移向窗外,顺手把纸条扔给了我。我捡起纸条,发现上面印了两行很粗糙的字:

独腿帮预谋劫持犯人,现正在赶来的路上。路线已经查明,预估人数为七。福克斯敬上

我的心开始扑通乱跳。我一瞧警长,发现他还在眺望天空,可那至少有五英里之遥。他像是要永远铭记这云淡风轻的日子,这乡间褐黄的沼地、碧绿的草原、发白的卵石。就在这时,我在屋里看见田间急匆匆跑来我的七个好兄弟。他们拄着结实的手杖,一瘸一拐地斜穿过田野来救我了。

警长的视线仍然停留在五英里之外,但挺直的身体也有了些许颤动。他开始跟我说话。

“看样子,”他说,“我得出去瞧瞧,得采取点必要的措施,别让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他说这话的口气很吓人,也很诡异,仿佛每个字都枕着一块小垫子,轻柔且相隔甚远。话音刚落,随之而来的便是一阵温暖、迷人的沉默,像瑰丽、深沉的曲子演奏完最后的乐符,余音袅袅,萦回不去。然后他走出屋子,来到后院,而我则鬼使神差地跟在他后面,脑中一片空白。很快,我们俩从容地爬上梯子,站到了靠近山墙的高处。两人立在绞架的顶上,我是受害者,他是刽子手。我茫然而细心地观察四周,一时竟看不出事物之间的差别;每个角落都一成不变,而且何其相似。我紧随在警长身后,听见他又在嘀咕那句话:

“天气倒还不错。”他说。

他的话飘在空中,飘到了门外,别有一种令人窒息的温润感,仿佛舌头上镶了一圈毛边,那些字眼就好比一串泡泡,轻飘飘的,又或者,像是极细小的东西由蓟花的冠毛托着,悠悠地传到我耳边。我走到木栏杆前,两手重重地搭在上面,只觉清风徐来,吹动着手背的汗毛。我心想,高空中的微风果然和拂过脸部的微风不一样:这里的空气更新鲜,也更脱俗,离天堂比较近,受地面的影响比较少。身在此处,感觉每天都一样,冷冽、安详,一条风环隔开了天上人间,浩瀚的宇宙周行不止,神秘莫测。在这暴风骤雨的秋日,星期一,没有纷乱的树叶掠过脸庞,没有蜜蜂在大风里飞舞。我不禁哀叹了一声。

“果真是无限风光在险峰啊。”我低语道。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说这样的怪话,而且说出的每个字都极轻柔,仿佛不带一丝气息。警长正在我身后整理绞索,可声音却像是来自大厅的远处。然后,就听他轻声对我说,仿佛隔着无底的深渊:

“我听说有这么个人,”他说,“坐气球到高空观察气象。很有魅力的一个人,就是不怎么爱看书。他们不停放绳子,直到他完全消失了踪影,连望远镜都看不见。然后,为保证第一流的观察,他们又放出十英里长的绳子。等到了观察的时限,再把气球拽下来,一瞧,篮筐里的人不见了。后来到处找,也没找到尸体,更别说活人。”

听到这里,我不禁哑然失笑,昂头站着,两只手仍搭在木栏杆上。

“不过,他们倒挺聪明,两星期后又把气球放上了天。这回拽下气球,再一瞧,那人竟然就坐在篮筐里,而且据说毫发无损。”

这时,我又发出了一点声音。我能听到自己在说话,就像在公众集会上,你既是主讲人,又是旁观者。警长的话我全听见了,也全听懂了,却毫无意义,正如耳边这些经久不息的清晰的声音——远处水鸟的鸣叫,微风吹来的瑟瑟声,水落山崖的轰鸣声。很快,我将堕入尘土,追随逝去的人们,然后,或将脱胎换骨,破土而出,忘却人世间所有的烦恼。也许会变成四月里凉爽的风,江上汹涌的波涛,又或者融入那亘古而完美的青山,据守在湛蓝的天际,留存在人们的心底。也许会变成比较小的东西,譬如在昏黄而令人窒息的一天,变成草丛里的一点动静,变成偶尔出来觅食的动物。甚至在区别晨夕的不同当中,在白昼已经完满而成熟的声色与气味中,都可能有我永恒的存在。

“于是,大家就问他去了哪儿,遇到了什么情况,可他却三缄其口,只是像安迪·加拉那样狂笑,然后回家闭门不出,让他母亲对外说,他不在家,不见客,谢绝一切宴请。这让当地人很恼火,情绪一度高涨到了失控的地步。于是,他们私下开了一次会,除了那家伙,其他人都到了。会议决定,第二天大家都带上猎枪,闯进那人家里,把他绑起来,拿烧烫的火钳吓唬他,要他老实交代,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你瞧这社会秩序,多好啊。这是对民主自治的无情控诉,是对地方自治[46]的绝妙注解。”

又或者,我会投入水中,漂流到远方,融合太阳、光线和未知的水分,变成异乎寻常的东西。大千世界有各种液体和水汽,存在于各自永恒的时间里,无人察觉,无人了解,只在其本原而莫测的神秘中才有意义,只在其盲目而无情的浩瀚中合乎情理,只在其实在的抽象中变得无懈可击。说起这种事物的内在特性,我的一生也许正是它最精华的核心。也许,我属于一座孤独的堤岸,又或者就是那绝望的怒涛。

“可哪知道,当天夜里下起了暴雨,风呼啦呼啦地吹,把树都给吹倒了。马路上到处是折断的枝条,块根作物被吹得东倒西歪。第二天早上,一群壮汉跑到那人家里,往床上一瞧,竟然是空的。打那以后,再也没见过那人的影子,不管是活的还是死的,穿着衣服的还是光着身子的。于是,一伙人又回到放气球的地方,发现风早把气球吹上了天,吹到云层里,看都看不见,轱辘上就剩一条缆绳在晃荡着。于是那些人扯住绳子,扯了八英里长,放下篮筐一瞧,又是空的。大伙都说,那人坐气球上了天,再没下来过,可这终究是个不解之谜。那人名叫奎格利,据说是弗马纳[47]人。”

警长的这些话是从各个方向传来的,因为他一直在忙活,忽左忽右,忽而又爬到梯子的高处,去固定绞架顶上的吊索。他的存在似乎主宰了我身后的半个世界——他的声响、他的动作——充斥了最最遥远的角落。而我面前的那半个世界,则被赋予了或明晰或圆润的轮廓,而这恰好与其性质相符。身后的半个世界黑暗、邪恶,空无一物,只剩那居心叵测的警察正在耐心、礼貌地安排着我的死亡。此刻,他的工作即将结束;我眺望前方,发现视力正在衰退,远处几乎看不清楚,近处也已变得模糊。

我没什么可说的。

不行。

只能建议你勇敢面对,然后听天由命。

这倒不难,因为我现在就很虚弱,没有人扶着,连站都站不起来。

这未尝不是一种幸运。谁都讨厌当众大吵大闹。这会让别人很难堪。人之将死,如果还能顾及他人的感受,那表明他有很高贵的情操,值得所有人敬佩。正如一位著名的诗人所言,“便是托斯卡纳的士兵都不禁为他欢呼”[48]。更何况,视死如归本就是最勇猛的反抗。

我跟你说过,我已经没力气当众吵闹。

很好。那我们就不说了。

就在这时,身后突然响起叽叽嘎嘎的声音,估计是警长憋红了脸吊在绞索上,在半空里来回晃荡,想要测试绳子是否牢固。然后,就听靴子哐当一声,他又回到了木台上。如果一条绳子能承受他的体重,那么,我也就绝无逃脱的可能。

我很快就要离开你,这你应该知道吧?

通常就是这么安排的。

走之前想说一句,与你相伴这一生,我深感荣幸。很荣幸,在你这里总能得到最大的礼遇和关照。遗憾的是,我无法表达丝毫的感激之情。

谢谢你。我也很遗憾,相处这么久,但终有一别。假如我的表找到了,你就拿去用吧。

可你并没有表。

哦,我差点给忘了。

还是很感谢你。你不清楚要去哪里吧……等这一切结束以后?

不,不清楚。

我也不清楚。我不知道,或者说不记得,这种情况下,我的同类遭遇了什么。有时我在想,也许自己会变成世界的……一部分。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知道。

我是说——也许会变成风。风的一部分。或者变成风景胜地的精灵,比如基拉尼湖[49],变成它内在的涵义。你懂我的意思吗?

懂。

又或者,变成大海的一部分。“那道不存在的光,不

在海上,也不在陆上,农夫的希望,诗人的梦想。”引自英国诗人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1770—1850)的诗《挽歌诗节》(Elegiac Stanzas),文字略有修改(“农夫的希望”在原诗中本为“献祭”)。比如汪洋里的巨涛,那是很孤独、很有灵性的东西。我会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我理解。

甚至变作一朵花的香气。

这时,我喉咙里迸发出一声尖叫,继而变成了嘶吼。警长不声不响地走到我身后,一只大手拽住我胳膊,温柔却很坚定地要把我拽走,拽到绞刑台的中央。我知道地板上有活动门,只要一按机关,门顿时就会打开。

站稳咯!

我的眼睛滴溜乱转,像两只野兔一样扫视着乡间的景物。我即将告别这世界,所以这将是我最后一次的疯狂体验。然而,眼睛虽然慌乱,但还是注意到了远处路上的动静。在万籁俱寂的环境里,它是那么显眼。

“独腿帮!”我高声呼喊。

我知道,身后的警长也发现了动静,因为他虽然没松手,但已经不再拽我。我几乎能感到,他锐利的目光和我一样平行射出,然后逐渐靠拢,直至在四分之一英里外会合。两人眼看着独腿帮越来越靠近,人影越来越清晰,仿佛停止了呼吸或是断了气。

“我的天,麦克鲁斯金!”警长轻声喊道。

我雀跃的心顿时沉到了谷底。刽子手不都有助手吗?麦克鲁斯金一来,我更是必死无疑。

等他来到近处,我们才发现原来他骑着车,行色匆匆。整个人几乎全趴在车前端,屁股翘得比头还高。飞舞的身影在路上疾驰而过,两条腿发疯似的蹬着踏板,看得人眼花缭乱。等骑到距离警局二十码的地方,他猛一抬头,这才露出脸来,看见我和警长站在绞架的顶端,正目不转睛地望着他。他纵身一跃,从车上跳下,车子则顺势兜了半圈,车把顿时成了他的座位。他站在车把上,叉开腿,显得有些矮小,抬头望着我们,一边将双手拢在嘴边,上气不接下气地冲我们大喊:

“杠杆——九点六九了!”他吼道。

我终于有勇气转过头看一眼警长。只见他瞬间面如死灰,仿佛血已流尽,只剩下一副空囊,松松垮垮的,丑陋不堪。他的下巴也松动了,像个玩具人似的。我能感觉到,他紧握的手正在失去活力和主张,就如同瘪了的气球。他没有正眼瞧我,说了一句:

“你在这儿待着吧,等我回来。”

说完,他留下我一个人跑了。以他的体重来说,那速度简直惊人。他猛然一跳,落在梯子上,双手双腿抱紧梯子,哧溜滑到地面,快得跟摔下去一样。再一瞧,他已坐到了麦克鲁斯金的车把上,然后,两人便消失在四分之一英里外的远处。

他们离开以后,我顿时感觉异常疲惫,差点瘫倒在绞刑台上。我用尽全身力气,一步步往梯子下面挪,直到返回警局的厨房,倒在壁炉边的椅子上。这椅子还真够结实,因为此刻我的身体就像铅一样重。胳膊和腿已经动弹不了,眼皮直往下耷拉,连一丝火光都透不过。

我没有立即睡着,但也并不清醒;不知过了多久时间,也没在想任何问题。白昼的消逝,炉火的衰萎,甚至体力的缓慢恢复,我都感觉不到。或许,神仙、鬼怪甚至自行车已经在石地板上跳过舞,只是没用咒语来迷惑我,也没动我一根汗毛。想必,我离死大概不远了吧。

可是,醒来以后,我发觉时间其实过了很久,炉火也几近熄灭。麦克鲁斯金推着自行车走进厨房,然后赶紧把车放回卧室。过了一会儿,他走出卧室,冷眼注视着我。

“发生什么事了?”我有气无力地问。

“杠杆出现异常。幸好及时发现。”他回道,“算来算去,用了整整三页纸,两人拼死拼活,总算在最后一刻把读数降了下来。你知道颗粒有多大吗?说出来吓你一跳。”

“警长呢?”

“他要晚点回来,让我跟你说声抱歉。这会儿,他正在路边打埋伏,跟八个当场宣誓就职的巡警一起,执行法律,维护治安。可是,形势对他们不利,因为人数比不过,看样子会被包抄。”

“他是在等独腿帮的人吗?”

“没错。可是,这帮人惹恼了福克斯。总局肯定会怪在他头上,把他好好训一通。独腿帮来了十四个人,不是七个。他们临行前卸下了木腿,两两配对,绑在一起,也就是说,两个人共用两条腿。你想想,当年拿破仑从俄国撤退,不也用的这一招?战术很高明啊。”

我一听这消息,简直像喝了上好的白兰地,立刻精神一振,从椅子上坐起来,眼里重又闪起了光亮。

“所以说,他们要对抗警长和他的手下?”我急切地问。

麦克鲁斯金神秘地笑笑,从兜里掏出几把大钥匙,离开了厨房。我听见他在开那间囚室的门,警长的自行车就放在那儿。一眨眼工夫,他又回到了厨房,手里拎着一只大罐子,罐子上塞着塞子,就像那种粉刷用的桶子。他虽然离开了片刻,但那狡黠的笑容非但没有退去,反而掩藏得更深了。他把罐子拎进卧室,然后拿着一块大帕子又回来了,脸上仍然留着笑意。他一声不吭,走到椅子背后,用帕子紧紧蒙住我的眼睛,完全不顾我的反应和惊慌。黑暗中,就听他对我说:

“那帮瘸子斗不过警长,”他说,“因为如果在我赶回去以前,他们先到了埋伏的地方,那么,警长肯定会用战术和假警报牵制住他们,等我骑车赶到再说。即便是现在,警长和他的手下都还蒙在鼓里,就跟你一样。这样打埋伏确实挺奇怪,可是没办法,因为我随时会骑车赶到。”

我小声说,我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我卧室的那只盒子里藏了件宝贝,”他解释道,“刚才那罐子里也有。我打算把自行车油漆一遍,然后骑到马路上。我倒要看看那帮瘸子长什么样儿。”

说完,他就走开了,留下我独自面对黑暗。他回到卧室,关上门。接着,门后响起了些许动静——他开始干活儿了。

我独坐了半个小时,身体仍很虚弱,眼前还是一片漆黑,然而,心里却萌生了逃跑的念头。我肯定是刚活过来,所以才觉得这么累,因为麦克鲁斯金走出卧室,推着他那辆奇怪的隐形自行车经过厨房,而我竟然没有察觉。我肯定是在椅子上昏睡过去了;手帕蒙住了我的眼睛,黑暗主宰了我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