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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只如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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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在电话里大叫出来:“什么?你们分居了?为什么?”
  我耳朵生痛,把话筒拿远,皱着眉头。
  离婚,是当事人的婚姻出了问题,可问为什么的总是别人。
  我说:“妈,我们今天已经签字了,反对无效。”
  妈妈问:“是谁先提出的?”
  我说:“是我,我喜欢上了别人。”
  妈妈不信,说:“你是我女儿,我知道你是怎样的人!”
  我笑,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人。我说:“妈你不用担心,这世界每天都有无数对夫妻离婚,我们只不过是其中的一对而已。”
  妈妈反驳:“可这世界上也有无数对夫妇白头偕老,你们为什么不是其中的一对?”
  我苦笑,“我们掌握不好这门技术。”
  妈妈说,丹心,丹心。给你的名字没有起对,你总让我担心。
  我鼻子酸了,只有母亲才会这样爱我包容我。我说:“妈,我没事。我还年轻,还有机会找个好男人。”
  妈妈还是不停地说:“怎么好好的就突然分居了,房子和车……”我挂电话时她还在那头叫“丹心?丹心?”
  然后一片寂静。
  我觉得很疲惫,空空的屋子里,只有我和我的猫在一起。我环视这间豪华高档的套房,墙上还挂着我们的旅行时的照片,背景是九寨沟人间天堂的风光。那时他的俊美中还带着一点点青涩,而我正在热恋中。
  我站在沙发上,摘下那张照片,丢到角落里,颓废地倒在沙发上。
  我和他提到离婚时,他就是坐在这张沙发上的。
  我很直接地说:“程瑞,我想和你分居。”
  我说我想分居,就像平时告诉他“程瑞,我想上街买点东西”或“程瑞,我想回趟父母家”一样。
  他正在看曲谱。今年他的事业正达到顶峰,上一张专辑创下最高销量,满世界铺天盖地都是他的新闻和海报,他们称他为塞壬。宣传海报上,他□着上身,海草缠绕在他身上。
  我的丈夫,英俊性感,入了多少少女的春梦,却无可奈何地走出了我的生活。
  他听到我说的话,有点惊讶地抬起头看我,一双不论时光如何流逝依旧深邃动人的眼睛盯着我的眼睛。他看着我,沉默了很久很久,久到我考虑是否要把刚才的话重复一遍时,他轻轻说:“还是要走到这一步吗……”
  我当他同意了。这个过程是很多离婚夫妻羡慕的: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简洁的语言和最平静的方式得到最理想的结局。社会流动人口那么多,来了又走根本没什么,这世界上谁都陪不了你一辈子。
  电话声又响起来了,估计是妈妈发动亲戚朋友来轮番轰炸的。
  结果是程瑞,他问:“你没睡吗?”
  我看看钟,才九点。笑道:“我在等待十二点的钟声呢!”
  他沉默了一会,说:“我想今天回来拿点东西。”
  没问题。
  这房子是他买的,分开时给了我。他是个很会善后的男人,说要和他分手的是我,但把我今后的事安排地稳稳当当的人是他。房子、车、首饰、信贷,甚至书房里的一株米兰花。
  那是我送他的结婚周年礼。他送我钻石,我送他花。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花却只开一季。我赚了呢。
  我放下电话,然后拔了电话线,以防止家里三姑六婆们接连不断的“爱”的询问。当初结婚的时候,受了她们多少风言冷语,什么好好一个大学生却偏偏嫁一个酒吧里唱歌的小子,是不是自甘堕落不清不楚肯定是奉子成婚云云。父亲气得扇我一个耳光,母亲好久没同我说话。
  可我还是嫁了他。那时候年轻,有年轻的身和心,还有年轻的勇气。爱情天大地大,而我只拥有他。
  程瑞说,我会对你好。我便紧紧抱住他。
  那个时候啊。
  还好母亲生气是因为我没有告诉他们就离了婚,而不是怕亲戚知道了丢人现眼。她怕我受到伤害,虽然那已经是不可避免的。
  不存在没有伤痕的成年人,只是我们有遮掩的华服而已。
  我去卧室先收拾他的东西,好让他回来拿。
  打开衣柜,就看到了我买给他的一件大衣。那时我们才交往。我在名牌店里找到这件衣服,我想他极适合这乳白色和这大小,然后花了一个月的工资买了下来。那时他穿着这衣服高贵耀眼,像有聚光灯打在他身上。我当时就肯定,他注定是要红的。
  我回想,觉得他那样的好端端的一个男人,硬要逼成丈夫,实在有些不忍。于是有点理解歌迷们憎恨我的心情了。这叫暴殄天物。
  我拿起他常穿的衣服放床上,开始叠。想电视里男人离家出走,妻子扯着衣服拽着箱子苦苦哀求,我却还帮着收拾。母亲见到了不知怎么个嚷嚷法,她一辈子都把腰杆挺得笔直,见女儿这样作践自己,不咬舌头!
  我和程瑞的新房只有十五平方,一扇窗户,对着一面爬满青藤的砖墙,吊扇一转起来就咣当咣当响。夏天蚊子很多,我点起蚊香加班看文件,他坐在席子上弹吉他。他唱着写给我的歌,他是在海上唱歌的塞壬,我是船上被他诱惑的少女。
  那时候我们没有钱,他穿着磨白了的牛仔裤,我素面朝天。我们周末会赶个大早买两张半票进公园,游荡到日暮时分才出来。后来公园收全票了,他就带着我去爬墙,有次被管理员发现,我们疯跑过三条街才逃脱。
  这些,我父母不知道,他的朋友不知道,他的歌迷也不知道。
  后来他红了。他当然会红,听过他的歌的人都会这么认为。他的海报出现在大街上,他的人出现在电视里。我睡得迷迷糊糊之际,他才回来,带着烟味的嘴唇吻吻我,翻身立刻睡着。
  这些,别人也不知道。
  女孩子们在网上呐喊着爱她,我在她们嘴里,只是“那个女人”,没有名字的女人。塞壬还是塞壬,昔日的少女却变成碍眼的黄脸婆了。
  在她们眼里,我就是那种穷奢极侈,娇生惯养,徒有其表的女人,外出时有红色法拉利,买名牌时用丈夫的金卡,一招手就有成群仆人专门伺候,首饰挂得像饰品架,围貂皮,踏高根拖鞋,伸出手来指尖红红,十米远就能闻到身上香水味……
  我停下手上的事。他说搬说得容易,这五柜子的衣服他怎么带走。然后去收拾桌子,一拉开抽屉,就看到我们的婚戒。
  我愣了几秒,然后把戒指从盒子里取了出来,发呆,考虑呆会是否要把戒指给他让他带走做纪念。
  真让人头痛。签了字,说话都要再三思量才敢出口,生怕出点差错昔日夫妻转眼就成了仇人。以前一个朋友离了婚,跑来向我诉苦,说签字时她不过抱怨笔不好用,那男人就凶她:怎么?就那么急?
  可我知道程瑞决不会这样。他是个好男人,重情重义,识得大体,温柔体贴。我嫁他六年,是我的荣幸。他不再爱我,但他仍是个上等男人。
  我全无了心思,回到客厅。
  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失恋。三年恩爱转头空,不胜人生一场醉。老外跑过来,在我身边叽里咕噜,可怜我是外语系学生,那时候也听不懂半个词。那洋人来拉我,程瑞突然从台上跳下来,大吼:别碰我的女人!然后将我带走,丢进出租车里。
  我一直笑。现在回想起来,一直牢牢记得他那时的每句话,可见凡事有前兆。
  第二张专辑大卖后,他才长长舒了一口气,这才回头看到我寂寞的笑。他一张夺目的脸,大帽子加高领衣服,我替他热。我们跑去□广场。黑幕下,车来车往、灯火辉煌。我们激动地拥抱对方,像初相恋一样热情,像偷情一样兴奋。我忽然觉得忧伤,我怀念以前吃完晚饭手拉手走在大街上的日子,怀念他在酒吧昏暗的台上唱着最后一首献给我的歌,怀念那日日夜夜平淡幸福的厮守。
  墙上的钟敲了十下。我站起来去厨房找点吃的。一打开冰箱,只有酒。我拿了一瓶,倒上满满一杯,一饮而尽。然后坐到客厅里,打开电视,欢乐的声音顿时泻了一屋子。
  然后手机响了,我跳起来,回忆起我拔了电话线的。
  程瑞在那头大声说:“丹心?你电话怎么突然打不通,我还以为你出事了。”
  “没事!没事!”我忙说,“你什么时候到?”
  “这里出车祸,给堵住了,要晚点到。”
  我对着手机苦笑。又是迟到。离婚了还要上演这戏码。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在等待中生活。等待那人回家,等待那人给我打电话,等待他记起我这个人。记不清在沙发上睡着了多少次,记不清在餐厅里空等了多少回,终于明白原来婚姻不是结束,婚姻是另外一个开始,“从此幸福”依旧存在于童话。那些爱情小说着实害惨了少女们。
  电视里有女孩子在大叫:芊雯!我惊醒过来。
  那个女子依旧娇艳美丽不可方物。一度,她和我丈夫的绯闻漫天飞。
  我见过这位女士,是在一部电影的首映式上。我着白色套装,她则是黑色露背小礼服,活似要来场正义于邪恶的较量。我们一握手,记者的闪光灯就唰唰亮,闪了我的眼睛。我有些躲闪,她却立刻摆好了姿势千娇百媚大大方方。
  回来路上我问程瑞:“有没有心动?”
  程瑞屈起中指敲我脑袋,说:“胡思乱想!”
  我总是开他们玩笑,我有黑色幽默,我苦中作乐。报纸上报道他们如何出双入对,我嘻嘻哈哈边看边念边吃苹果。他们当然不拿我来炒作,他们不稀罕我。
  后来我上网看到歌迷们高呼着要程瑞离婚,“休了那个婆娘”,和芊雯双宿双飞。我这才觉得这事不好玩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成了粗鄙庸俗的村妇,程瑞是娶错了老婆的才子,芊雯女士倒成了与他心意相同才华共赏的红颜知己。
  这感觉不好,真的不好。我是一个善良无害的女人,为什么我的嘴脸被刻画得那么丑恶?
  我识英雄于微时,我错了吗?可是我怀璧,于是我错了。
  我突然觉得口里很苦,又仰头灌了一口酒。程瑞还没到,但我有足够的耐心等,可以一直等下去。
  我们婚后程瑞唯一一次大假,我们唯一一次旅行,我们去了很多地方。在阿尔卑斯山脚,温暖的小旅店里,我们围一张大大的羊毛毯子,缩在窗户前壁炉旁,看窗外白雪覆盖的山和草地,看天空深深的蓝色。
  我看漫天飞雪映衬下的天空,不知道这美丽后面有什么。
  程瑞问我怎么一直不说话。
  我说:“小时候,大人说每个人都有一颗本命星。有阵子我就夜夜抬头看,那里定有一颗独一无二的星,那是属于我的。”
  他紧经拥抱我说,我就是属于你的,属于你一个人的。
  但是他错了。
  酒瓶空了,我放下瓶子,看钟,已经十点半。我又去拿了瓶酒。我其实不应该喝那么多,我酒量不高,万一到时候见了他管不住舌头胡言乱语该怎么办?那太丢脸了,我不要。我是个坚强自信的女人,我死要面子活受罪,即使整个世界塌方了,我也要在废墟上抬头挺胸地活着。
  他会怎么看,他会怎么说,都不管了,他已经我不是我丈夫。以前一颗心悬在他身上,一双眼睛只看着他,一对耳朵只听他的话。现在离了婚,由奴隶解放为将军,乐得轻松。
  电视里,主持人问芊雯和初恋情人第一次约会在哪里。她含糊答学校。我突然想,我和程瑞的第一次约会在哪里?
  记得是在街角一家面条店。夏日的傍晚,天边一片火烧云,我们两个面对面坐在闷热的小店里,趟着汗水吃牛肉面。程瑞那时候就是一个大男孩,他不友善地说,大小姐,你时间多得可以打水漂,我却靠着晚上赚点钱糊口。你要玩可以,放过我行不行!
  我笑眯眯道,要不要再来一碗冰绿豆沙?
  他苦恼,自尊与食欲在战斗,最后放弃尊严选择了一碗冰凉清甜的绿豆沙。
  那是我们的开始,清贫少年和天真少女,像所有那个年纪的爱情一样轻盈浪漫。我着迷地看着他半瞌着眼睛唱情歌,他亦着迷地看着我在他那间小厨房里忙忙碌碌。那时候谁都没有想到多年后两个疲惫的成年人会坐在一张桌子上签署一份叫离婚协议书的文件。
  许多夫妻都只可以同患难,不可共富贵啊。
  然后门铃就响起来了。我跳起来,手忙脚乱地把酒瓶藏好,匆匆涮了口,这才去开门。
  站在门外的居然是月如姐。程瑞的经纪人。
  十点半不算早了,我去厨房为她冲了杯柠檬红茶。出去时就看到她正拿着我丢到一边的照片在看,对我说:“你下定了决心后也真够狠的。”
  我耸耸肩:“不然怎么叫下定决心。”
  她接过红茶,开始游说。
  “凡事都会有转机,看着明明走到了死角,谁知暗处还有一扇门。你们太仓促,会后悔。”
  我问:“外面怎么样了?”
  她苦笑:“我已经关了所有电话。如果你们想霸占报纸头条,那你们成功了。”
  我有点厌烦了:“你现在来也于事无补。这年头老百姓离婚的不知多少,我们凭什么不能离?”
  瞧,多有意思。一般人离婚,总会说,我们这有什么,你看看那些明星们怎么个离法;我们离婚时却说,全天下的平民百姓都来离婚,我们又算什么?
  月如姐看着我,目光里充满遗憾和同情。她人很好,就像我的大姐姐,程瑞的成功少不了她的协助。我们夫妻都感激她,但是她挽救不了我们的婚姻。
  终于她说:“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我垂下头。
  “他爱你。我看得最清楚了,这些年,他只爱你。外面那些传闻,你也知道,都是为了炒作。我知道你压力大,他的压力也一点不小。希望你能体谅他。”
  我对她笑:“体谅了六年。”
  “等这个阶段过了……”她说。
  “这话我也听了六年了。没红的时候等红,红了等更红。我结了婚就像没结婚似的。我已经看得很清楚,我们俩能好好过日子的时候,就是他退休的时候。那是多久?十年?二十年?”
  月如姐嗟道:“去!现在还有哪个歌手能红二十年的?”
  “那又如何?我们追求早就不一样。我是小女人,我只想和爱人朝朝暮暮。”
  “你再多给他一点时间吧。”月如姐恳求我,“你一路走过来那么辛苦,怎么可以现在放弃?”
  我说,“我的丈夫,但是不属于我。我早就知道了,他属于大家的,我以前霸占着他,现在我把他还出来。”
  月如姐很焦急:“你知道不知道,外面有消息是你有外遇才要离婚的。”
  我累了,真的累了。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这个世界太吵闹,太复杂,五年过去了我依旧没法在这里生活。我放弃我的塞壬,我想要回到我的船上去。
  这一年多来我们几乎没有什么交谈,我们甚至很少碰面,很多时候我只有翻报纸才能知道他的行踪。我的朋友都不在这个城市,我下了班后只有和一屋子的书做伴。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没有丈夫,我不知道结婚意味着什么。
  好不容易团聚,半晌,我问他,你还好吗?他问我,你还好吗?
  可悲啊,已经生疏至此。
  月如姐还在念念叨叨:“要是有个孩子会好点。”
  她真是一个好人。
  月如姐起身告辞,我没有留,甚至没有送。她走到门边,回头说:“我欣赏你的勇气。”
  当年嫁他需要勇气,今日离开他,也需要勇气。我什么都没有,就有一身胆。其实她该这样想,离婚后我就成了富婆,房子车珠宝都有了,而且还年轻,这样的女人是多少男人的理想对象。这样想她就不会觉得我吃亏了。但她不这样想,所以我说她是个好人。
  时钟敲十一下,屋子里又空空。人来了又走,我留了下来。
  我等我的爱人来看我最后一面,这心情完全不可以和以往恋爱时约会那般轻松。那时见了面我会做小女生状依偎他怀里,现在恐怕多看一眼就会堕入万劫不复之地。
  我是那么爱他。
  我洗了个澡,拿了酒继续喝,电视里开始放革命片反腐片三流都市生活片,我关了,放他的歌。
  《不要说永远》
  的确不能说永远。
  若真要我说我对那个叫明珠的女孩子有什么感觉,我还真说不出来。
  她年轻美丽,野心勃勃。她知道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主动出击积极进取。我像一只慢慢爬的乌龟一下就被矫健的她超越过去。那时候,我才发觉我似乎老了。
  我和她的见面是我这辈子遇到的最尴尬的一件事:他们当时在拥吻。她和程瑞。
  一屋子的酒味,啤酒瓶子散落一地,气球和彩带还到处挂着。屋子里面只有他们两个人人,浑然忘我。那是一个庆功会,庆祝唱片大卖。而我迟到了,所以正赶上看到这一幕。
  我就站在敞开的门口,看他们俩倒在沙发上,若无旁人地缠绵。女孩子白皙圆润的胳膊紧紧攀附着我丈夫的肩膀。我目瞪口呆,脚就在这时仿佛钉在了地板上,无法移动半分。
  我知道自己很不对。我不该偷看自己的丈夫,更不该看一个衣衫半褪的女人。
  我很快地离开了,我踢到了啤酒罐,我的高跟鞋蹬蹬响。程瑞追了出来,一边拉着衣服一边喊我的名字,我逃跑,像是被猎人追逐的兔子。跑到车站,跳上客车,到了另外一个城市,在女友家里一躲半个月。
  程瑞没有追着找来,他出国做宣传去了。
  这世界上的确没有永远。
  我们关系彻底破裂。相对无言,但是没有泪千行。再然后我们离了婚。
  我的婚姻。
  我喝空了第三瓶酒。
  但我从不责怪怨恨程瑞。他一直都是一个浪子,我能做他妻子这么多年,起码说明他最爱的女人还是我。
  只是我也是可以做出选择的。
  门上有钥匙转动把手的声音,我等的人来了。
  那男人永远那么俊美,举手投足风度翩翩。
  我和他走进卧室,指指衣柜说:“我不知道你要带走多少,是收拾了几件你常穿的。”
  他打开衣柜,首先就拿出来了我为他织的那件毛衣放进箱子。我眼睛一热,把头别过去。
  我说,你慢慢收拾,我先去睡了。然后去另一间房间。
  客房,卧具齐全,我躺在柔软的床上发呆。骗谁?今晚绝对失眠!
  酒精在肚子里起作用,我头又昏又痛,就是没有睡意,便摸索着爬起来,从床头柜里翻出了一瓶安眠药,倒了两颗,去厨房倒水想吃。程瑞的声音就在这时响起:
  “酒精加安眠药,除非你不想活了。”
  我差点忘了这两种东西不可一起用。
  我把药片丢到垃圾桶里,捡了张凳子坐下。程瑞从冰箱里拿了瓶牛奶放到微波炉里热。
  “不用管我了,”我说,“你收拾好了就走吧。”
  他叹了一口气:“你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像个鬼。”
  我说:“没有死的人,只有活的鬼。”
  “你这样,叫我怎么放心?”
  我笑起来,听到了天大的笑话:“放心?你这才不放心?”你早干什么去了?
  微波炉发出声音,牛奶热好了。他端了过来,说小心烫,放我手边。但我并没有去碰。
  我需要的不是热牛奶。
  “说吧。”他说,“你要怎么样?你要怎么样才肯原谅我?”
  “原谅你什么?”
  “我和明珠,那次是失控。”
  我叹气:“你若说女人,我气的不是那一件事,只是我已经厌倦了这种生活了。相敬如宾,有什么意思?一辈子和你的野心分享你,我不要。”
  他沉默,显得很疲惫。
  “你能放弃你的事业吗?心甘情愿地?不能!到时候你缅怀过去失落埋怨起来,我也不能保证到我能坚强地背负起那份情绪。我只是一个女人。”
  “丹心,你的要求为什么那么多?”
  “一个女人希望丈夫天天晚饭后待在自己身边,这不是要求。”
  他注视着我。很少有女人不在这样的注视下融化为一滩春水。
  “丹心,我爱的女人,从始至终,只有你一个。”
  他说完低下头,眼角有湿润的光芒闪过。
  这我相信。可是一段婚姻空有爱情是不够的。家庭需要两个人的维持,我的独角戏唱得再精彩,也成不了影后。
  他不能放弃,我放弃。退一步开阔天空,大家都有更好的选择。
  我不忍看他,“你真可以走了。我只是情绪低落,保证不出人命!”
  他狠瞪我:“丹心,不要开玩笑!”
  真是的,我说笑话时总有人当真,等我说真话了,却没人愿意相信。
  我扶着晕旋的头站起来,走到落地窗前,夜深了,车流依旧不减。天空阴翳,我看不到星星,很失望。
  程瑞在我身后说:“丹心,不如……”我举手阻止他的话,我不想和他总结我们婚姻失败的原因。
  他没再说什么,一直站在我身后。
  我把婚戒从口袋里拿出,交到他手上,说:“要留要丢随便你,我这里不保管贵重物品。”
  他低着头。
  我又转过身面对窗户。
  一片沉默后,他明白过来我不会再和他说话,终于移动了身子,提起行李。
  我听到门把转动的声音,心如刀割,泪水开始淌下来。多情自古伤离别。
  他站在门口,并没有急着走。他和我说:“丹心,我走了……”
  门终于关上。
  我缓缓跪在地上,靠着玻璃窗默默哭。
  我固然会久久思念他,但我不会再把光阴和爱情消耗在等待上面。
  我又想起了初次与他见面。少年自舞台上跳了下来,就像天人从天而降,璀璨的灯火在我视网膜里交织成五彩祥云。
  人生若只如初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