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一生中经历过几次被窃事件。据鲁迅日记记载,1927年6月23日,“晨睡中盗潜入,窃取一表而去。”1930年1月16日,“晨被窃去皮袍一件”。同年7月24日,“午在仁济药房买药中钱夹被窃,计失去五十余元”。1932年初上海淞沪抗战时,鲁迅因寓所临近战区而避居租界,返回后发现家中失窃,连同佣人损失的衣物价值近百元。不过让鲁迅感到庆幸的是其藏书丝毫无损,因为“书籍及破衣服,偷儿皆看不入眼也”。1932年冬,鲁迅北上赴京探母。11月25日,“下午游西单牌楼商场,被窃去二元余”。他在信中告诉许广平:“盖我久不惯于围巾手套等,万分臃肿,举动木然,故贼一望而知为乡下佬也。”
上世纪20年代在北京期间,有人传言鲁迅悲观厌世,其被褥下面藏有两把短刀。许广平为此忧心忡忡,写信给鲁迅说:“褥子下明晃晃的钢刀,用以克敌防身是妙的,倘用以……似乎……小鬼不乐闻了!”鲁迅当即回信解释:“短刀我的确有,但这不过为夜间防贼之用,而偶见者少见多怪,遂有‘流言’,皆不足信也。”
据鲁迅的同乡、同事钱稻孙回忆,当时北京的贼很多,夜间穿房越脊,飞檐走壁,所以街上到处都是狗,而且很凶,主要是为了防贼。鲁迅藏刀也是以防不测,但许广平仍放心不下,后来她借机搜到了那两把刀并实行“缴械”。鲁迅笑了笑,并不介意。有人觉得,以鲁迅的文弱,遇上盗贼恐怕未必有放手一搏的勇气,其实鲁迅还真就与贼狭路相逢过。1909年,鲁迅从日本回国后在浙江两级师范学堂任教。一次,鲁迅夜行经过一片荒凉的坟地,朦胧的月光下,忽见前方有一团白色的形同鬼魅的东西,他壮着胆,赶上前去飞起一脚,只听一声惨叫,原来那是一个猥琐的盗墓贼。
由于鲁迅平素穿着不修边幅,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穷困寒酸、落魄潦倒,因此遭到过理发师、银行职员、商店伙计以及警察的歧视和怀疑。他讲过这样一件事:在一个食品店,当“我”为八盒夹心面包付完账后,店员却揸开五指罩住了其余所有的夹心面包,这使“我”感到,无论怎样的表白,“也不能证明我决不是一个偷儿,也不能自己保证我在过去现在以至未来决没有偷窃的事。”这方面的遭际,鲁迅和他的老师藤野先生十分相似。据鲁迅记述,藤野曾因衣着敝旧,“有一回上火车去,致使管车的疑心他是扒手,叫车里的客人大家小心些。”
失窃总是不幸的,鲁迅在致日本友人山本初枝的一封信中,对其被窃一事深表同情。鲁迅也十分憎恶偷窃行径,却表示不能因为被偷过一次,就疑心世界上全是偷儿。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世上竟有些小偷气焰嚣张恣意妄为,鲁迅提到过一个新闻事件:“一个窃贼招引学生,教授偷窃之法,家长知道,把自己的子弟禁在家里了,他还上门来逞凶。”鲁迅认为,这些素材在斯威夫特、果戈理这样的大师笔下准能演绎成出色的讽刺作品。
在鲁迅的小说中,小偷也是有血有肉的焦点人物。鲁迅从辛亥革命后的城镇乡村,勾画出了三个各具个性的小偷形象:在“造反”旗帜下参与抢案最终成为牺牲品的阿Q;好吃懒做、辩称“窃书不算偷”却被打折了腿的孔乙己;顺手牵羊偷了人家东西又栽赃于他人的杨二嫂……阿Q、孔乙己和杨二嫂虽是小偷,但也是被侮辱被损害者。他们辛苦麻木、饱受屈辱地生活着,终于穷困潦倒,或走投无路,以至沦为窃贼。鲁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于是揭示出他们的悲惨遭遇,以期引发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