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处世
一、无道人之短,无说己之长。
二、家庭之事,不可向外人言。
三、口为祸福之门,话要经一番考虑再说。见失意人,不说得意语;见老年人,不说衰丧话。
四、交 浅不可言深,绝交 不出恶声。
五、不侮辱人,不向人开玩笑。
六、与残疾人会面,须格外恭敬。
七、于肩挑小贩苦力,莫讨便宜。
八、施恩求忘,受恩必报;开罪于人须求解,开罪于我应加恕。
九、善人自当亲近,须要久敬;恶人自当敬而远之。
十、遇事要镇静,做不到的事,莫妄逞能。
十一、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
十二、凡事要合理智,不可偏重感情。
十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十四、凡求教他人的事,必须造门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