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的第二次犯罪,是在他当上了泗水亭长之后。
亭长这个奇怪的职位,始于战国,是在国与国之间的邻接地方设亭长,以防御敌人的侵扰。秦始皇将这种军备武装扩展到内地,将其职能从对外防御,转型为对内治理。刘邦时代的情形是,每十里设一亭,置亭长一人,主掌治安、诉讼,兼管停留旅客,治理民事,调解纠纷,缉拿逃犯等职责。亭长职务,与现代的派出所所长极为类似。
让一个逃犯来当警察,也称得上人尽其才了。只有做过逃犯的人,才知道其他犯人的行为心理,才能够对症下药去抓捕,这大概是刘邦成为亭长的理由吧。
当上亭长之后,刘邦就摊上了好差事——被派到咸阳服徭役。当时被派去咸阳服徭役,大概类同于现在的领导干部去北京进修学习,都是加强教育,统一思想,目的没两样。
不过,大秦帝国的干部政策,远不如现代社会来得滋润。现代社会的领导干部,吃穿住行统统由纳税人包了。而秦帝国时代的干部没这么幸福,连路费都要自己想办法筹措,到了地方还得义务劳动,总之很悲情。
所以当时的规矩是,一人赴咸阳,大家来凑钱。刘邦的路费,就由县吏们凑出来。当时县吏每人资助路费三百钱,唯独萧何资助五百钱。
高祖为布衣时,何数以吏事护高祖。高祖为亭长,常左右之。高祖以吏繇咸阳,吏皆送奉钱三,何独以五。(《史记·萧相国世家第二十三》)
萧何是沛县的功曹,属于有声望的领导阶层。他比刘邦大一岁,却对刘邦高看几眼。看看这里的记载,“高祖为布衣时,何数以吏事护高祖”——刘邦还没官方职务的时候,萧何数次利用自己官吏的身份,保护刘邦。可知这刘邦是何等地让人不省心,他似乎对犯法一类的事情,情有独钟。
于是,沛县犯罪界人士刘邦,就在咸阳城里,遇到了正在出巡的秦始皇。看到秦始皇的排场,刘邦脱口说道:“大丈夫当如是也。”
刘邦口中的大丈夫,说的是领袖型的人物,叱咤风云,指点江山。要成为这种人,就必须具备社会资源调度能力,说白了就是组织建设与管理能力。具体说来就是,刘邦具有点石成金,能让平庸者在他的团队里大放光彩的人才组合能力。沛县的许多有头有脸的人,功曹萧何、狱椽曹参,都是因为看中了刘邦所具有的这个能力,心甘情愿追随刘邦。
除了萧何曹参,当地还有一名重要领导干部,也成了刘邦的追随者,并为此付出了最为惨烈的代价。
汝阴侯夏侯婴,沛人也。为沛厩司御。每送使客还,过沛泗上亭,与高祖语,未尝不移日也。婴已而试补县吏,与高祖相爱。高祖戏而伤婴,人有告高祖。高祖时为亭长,重坐伤人,告故不伤婴,婴证之。后狱覆,婴坐高祖系岁馀,掠笞数百,终以是脱高祖。(《史记·樊郦滕灌列传第三十五》)
这一段记载,极是搞笑。说的是刘邦的老乡,沛县的当地人夏侯婴,他在县衙的马房里任司御。这个职务,搁在《西游记》里就是弼马温。放在现在社会却了不得,这相当于县委公务车管理办公室的主任,专职服务于领导,很有派头的。
所以夏侯婴的工作,主要就是经常开着宝马车送客人出沛县。每次出车,他都会来到泗水亭,和正在值班的刘邦侃大山,摆龙门阵。经常一聊就是一整天,日子过得极是逍遥悠闲。
夏侯婴混得还算可以,很快从小车班司机调整到了更重要的工作岗位——试补县吏。这就意味着,夏侯婴要从事业单位,转型为机关的正式员工了。这时候刘邦就跟夏侯婴闹着玩,大概是玩摔跤之类的把戏,又或是比剑习武,把夏侯婴给弄伤了。
弄伤了也没什么关系,大家都是朋友嘛,大不了刘邦出点医药费,再多道歉几声,也就过去了。但麻烦的是,有人把这件事,揭发举报了。
大秦法律:为官伤人,罪加一等。
官方启动司法程序,重查亭长刘季(刘邦没有名字,就叫刘季,刘邦是当了皇帝之后,临时起的名)伤人罪。这时候刘邦耍出他的习惯招数,睁眼说瞎话,坚决说没有弄伤夏侯婴。
夏侯婴也亲自做证,说自己不是刘邦弄伤的。
这下子问题严重了,你夏侯婴,既然不是刘邦弄伤的,那又是谁弄伤的?还有,不是刘邦弄伤的你,怎么别人会举报你们呢?
夏侯婴的伪证,导致了刘邦脱袍换位。刘邦从牢房里出来了,夏侯婴进去了。
这应当是沛县的一起大案,夏侯婴在大牢里蹲了一年多,挨了几百板子。可是他咬紧牙关,抵死不招,最终让这起案子成了烂尾案。
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就这么一点小事,夏侯婴竟然入狱一年之久,挨几百大板。这说明了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刘邦与当时沛县的县令之间,存在着激烈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