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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金庸小说》八、所谓“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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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杂记

  八、所谓“代写”

  坊间有流言:金庸小说,有不少是倪匡代写的。闻这种流言,乐不可支,真正太看得起倪匡了。倪匡若能写得出金庸小说的十分之一,已是死而无憾。

  这种说法,是自何而来的呢?大抵是起自以下几点原因。

  金庸的推荐

  金庸写完《倚天屠龙记》、《天龙八部》,在香港明报第一天开始连载时,当晚,金庸约晤,在座的还有新加坡的一位报馆主人。

  这位报馆主人是特地来香港找金庸,要求金庸别结束《倚天屠龙记》,继续写下去。而金庸已将全副心神投入创作《天龙八部》,不可能同时要写两篇,所以特此约晤,要我代他撰写《倚天屠龙记》的续集。

  当金庸一提出这一点时,脑中轰地一声响,几乎飘然欲仙,当时的对话,大抵如下:

  金庸:新加坡方面的读者十分喜爱《倚天屠龙记》,希望有续篇,我没有时间,特地约了新加坡的报纸主人来,竭力推荐,请倪匡兄写下去,一定可以胜任。

  新加坡报纸主人:金庸先生的推荐,我绝对相信,要倪匡先生帮忙。

  (倪在大口喝酒,半晌不语之后,神色庄肃,开始发言。这大抵是一生之中最正经的时刻。)

  倪匡:今天是我有生以来最高兴的日子,因为金庸认为我可以续他的小说,真的太高兴了。其高兴的程度,大抵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可是我这个人有一个好处,就是极有自知之明。而且,我可以大胆讲一句,世界上没有人可以续写金庸的小说。如果有一个人,胆敢答应:我来续写,那么这个人,一定是睡觉太多,将头睡扁了的。

  结果,当然未曾续写《倚天屠龙记》,因为虽然睡觉不少,但幸保脑袋未扁。

  不过这件事,至今认为是极大荣幸,颇有逢人便谈之乐(如今发而为文,记述下来,可以证明),所以久而久之,就有“倪匡代笔”之说了。

  金庸游欧,倪匡代笔

  第二点,是确曾“代笔”。那是金庸在写《天龙八部》期间,忽有长期游欧洲计划。而香港报纸的长篇连载,一般来说,不能断稿,于是找我,代写三四十天,当时在场的还有名作家董千里《项庄》先生。

  金庸说得很技巧:倪匡,请你代写三四十天,不必照原来的情节,你可以去自由发展。

  (这等于是说:千万不可损及原著,你自管去写你自己的好了!换了别人,或许会生气,但我不会,高兴还来不及!若是连自己作品和金庸作品之间有好几百万光年距离这点都不明白,那是白痴了,幸好还算听明,所以一点不生气,连连点头答应。)

  金庸又说:“老董的文字,较洗练,简深而有力。文字的组织能力又高,你的稿写好之后,我想请老董看一遍,改过之后再见报!”

  (这等于说:倪匡你的文字不好,虽然任由发展,还是不放心,要找人在旁监督,以防万一出毛病。换了别人,又可能会生气,但我不会。因为金庸所说是实,董千里先生文字之简练有力,海内外共睹,能得到他的帮助,对我今后小说创作的文字运用方面,可以有很大的改进,所以欣然答应。)

  商议定当之后,就开始撰写,思想负担之重,一时无两,战战兢兢,写了大约六万字左右,到金庸欧游回来,才算松了一口气。

  金庸在事前的担心,倒不是白担心。因为他深知我的脾气,喜欢胡作非为,所以才事先特别叮嘱“你只管写你自己的”。然而当他回来之后,见面第一句话,我就说:“对不起,我将阿紫的眼睛弄瞎了!”

  阿紫是《天龙八部》中一个相当重要的人物,我讨厌这个人,所以令她瞎了眼。金庸听了,也唯有苦笑,是否有“所托非人”之感,不得而知。常言道“生米已成炊”,阿紫双眼,既被弄瞎了,自然也唯有认命了。

  我所写的那一段,在旧版书出版时,收进单行本中。金庸将全部作品修订改正之际,曾特地来商量:“想将你写的一段删去,不知是否会见怪?”

  当时的回答很妙,先大声说:“见怪,会见怪,大大见怪!”

  金庸是正诚君子,不像我那样,放诞不经,闻言神情踌躇,大感为难。于是我哈哈大笑,道:“我见怪的是你来问我会不会见怪,枉你我交友十数载,你明知我不会见怪,不但不见怪,而且一定衷心赞成,还要来问我!”

  金庸有点忸怩,说:“礼貌上总要问一声。”

  我说:“去他妈的礼貌!我有点担心,阿紫的眼睛瞎了,你怎么办?”

  金庸说:“我自有办法!”

  金庸果然有办法,他改动了一些,结果就是如今各位看到的情形。金庸将阿紫、游坦之两个人的性格,写得更透彻。一个为了痴情相爱,宁愿将自己的眼睛送给爱人,而一个为了性格强顽,将已复明了的眼睛又挖出来,凄楚、恋情、偏激、浪漫,都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的地步,大小说家的能力,确然令人心折。

  经此一事之后,自然更逢人便说,而且还自撰一联,上联是:

  屡替张彻写剧本

  下联是:

  曾代金庸写小说

  借金庸、张彻两大名人,标榜自己,可谓深得自我标榜之三昧矣!

  所以,才有了“代写”的流言,事实上,却不过如此而已。

  “金庸、倪匡合著”

  第三点,明报周刊的雏型时期,需要一篇武侠小说,为了增加对读者的吸引力,署名是“金庸、倪匡合著”。事实上,全由我个人执笔,借了金庸之名。合作小说不是不可能,但以我和金庸创作能力距离之遥远,实在是没有什么可能的事。

  以上,就是所谓“代写”的内情。

  金庸的小说,没有人可以代写。

  如果有人可以代写,写出来的作品如此之好,这个人为什么要代金庸写,自己不写?

  道理极简单,偏有人不肯去想一想,真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