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经音义》百卷 唐释慧琳撰
《续一切经音义》十卷 辽释希麟撰
琳书与玄应书同名,凡《开元录》入藏之经,悉依次音之,有旧音可用者用旧音,余则自撰。麟所续者,《开元录》以後至《贞元录》之经,续琳书,非续玄应书也,故合论之。
二书在清末为显学,其内容体制与玄应,慧苑书同,而部帙数倍之,其可贵自不待言。兹特略其内容,而言其历史。二书通行者有日本板,及频伽藏影印本。
慧琳希麟略历
慧琳,《宋僧传》五有传:“唐京师西明寺僧,姓裴氏,疏勒国人。始事不空三藏,印度声明,支那训诂,靡不精奥。尝引《字林》,《三仓》,诸经杂史,撰《大藏音义》一百卷,起贞元四年,迄元和五载绝笔,贮其本於西明藏中,以元和十五年庚子卒於所住,春秋八十四矣。迨大中五年,有奏请入藏流行,近高丽国偏尚释门,周显德中,遣使齎金入浙中求慧林《音义》,时无此本,故有阙如”云。
疏勒为汉时旧地,在今新疆南路喀什噶尔。《通典》言:“唐时其国王姓裴,侍子常在京师。”颇疑裴姓乃中国人,国於此地,慧琳其支属也。博通梵汉,综贯玄儒,在唐代西北耆旧中,当首屈一指。宣统初纂《新疆图志》,其人物传绝不闻有此类之人,殊可诧也。传中有可注意者,贞元四年始撰《音义》时,琳五十二矣,至元和五载书成,琳已七十四,中间凡二十三年,老而不倦,为可敬也。惟此据《宋僧传》言之,赞宁未见其书,当另有所本。据本书景审序,则言建中末年创制,迄元和二祀而成,舆《宋僧传》所言,相差数岁。然费时二十余年,书成时年过七十,则二说尚无大异。
《宋僧传》谓:“周显德中,高丽国遣使入浙,求其书不得。”所谓浙,指吴越国,赞宁讳言之。《宋僧传》廿五《行蹈传》谓:“慧琳《音义》不传,瑫述《大藏经音疏》,行於江浙”,亦指吴越国。然当时中国不统一,吴越无其书,未必他处无其书也。试以希麟之书证之,麟所续者琳书,使麟不见其书,则又从何续起。希麟者,燕京崇仁寺沙门,其自序谓:“唐建中末,有沙门慧琳,棲心二十载,披读一切经,撰成《音义》总一百卷。依《开元释教录》,从《大般若》,终《护命法》,所音都五千四十八卷。 自《开元录》后,相继翻传经论,及拾遣律传等,从《大乘理趣六波罗密多经》,尽续《开元释教录》,总二百六十六卷,前音未载,今续者是也。”据此,则麟曾见琳书,知燕京有其本也。希麟序无年月,然卷五“旃蒙岁”条下,谓:“旃蒙为唐代宗永泰元年乙巳,到今统和五年丁亥,得二百二十三年。”则麟书实撰於宋雍熙四年,与《宋僧传》同时。江浙无是书,燕京何得有是书,言宗教不能不涉及政治矣。
《慧琳音》,大中中虽曾奏请入藏,然广明之後,长安迭经兵燹,经典自易散亡,燕京地处边隅,人习“诡随之俗”,金世宗所谓:“辽兵至则从辽,宋人至则从宋,故屡经迁变,而未尝残破。”《琳音》舆圆照《贞元续开元录》之能保存,及传至高丽者,亦以此,此谈政治,文化者所不可忽也。
二书之流行及利用
乾隆五十一年,庄炘刻玄应《音义序》已知《宋高僧传》有慧琳《音义》,但恨其不传。然乾隆二年,日本已有刻本,清人不知也。《书目答问补正》謂:“其书见唐《艺文志》,乾隆七年日本重刻。”均不确。光绪初,中日通使,馆员始发见其书,认为舶来佳品,渐有以相馈赠者,会稽陶方琦即利用之以补辑《字林》、《仓颉》;《越缦堂日记》于光绪六年十二月及八年十月、九年十二月,皆曾记是书;十四年陆心源刻《唐文拾遣》,卷二十七采本书景审序,二十九采本书顾齐之序;十八年山阳顾震福利用之以撰《小学钩沉续编》;二十二年陈作霖撰本书《通检》;二十七年杨守敬刊《日本访书志》,於是士林无不知有是书矣。
惟光绪二十二年缪荃孙辑《辽文存》,独不收希麟《续音序》,盖不省为辽僧也。三十年王仁俊辑《辽文萃》,卷二补希麟序,乃举五证以明之,实则麟之为辽僧,本书卷五已自言,无烦多证也。
辽时文化本陋,惟燕云十六州为中华旧壤,士夫多寄迹方外,故其地佛教独昌,观缪、壬二家所辑遣文,属佛教者殆十之六七。京西大觉寺,有辽咸雍四年《清水院创造藏经碑记》,言:“有南阳邓公,舍钱五十万,募同志印《大藏经》,凡五百七十九帙。”足为辽有藏经之证。其数比《开元录》之四百七十九帙,且有增加,故慧琳、圆照.希麟之书,不载於宋藏者,均存於辽藏。《辽史》廿三《道宗纪》:“咸雍八年十二月,赐高丽佛经一藏。”此高丽所以有慧琳、圆照之书也。然元至元二十二年撰《法宝勘同总录》,卷十,慧琳、圆照、希麟之书,皆已著录编号,是元时本有其书,不待清末始复得之日本也。
至日本之得是书,当在明天顺间大将军源义政向朝鲜请得全藏之时,见本书卷首纪事所引《善邻国宝记》。陈作霖《通检序》谓:“历千载而云遥,寄三韩而亡恙,直至明神宗之代,倏遭平秀吉之师,人府先收图籍”云云,非事实也。今将琳、麟两《音义》流行表录後:
西八一O 元和五年,《慧琳音义》成。
八五一 大中五年,奏请入藏。
八八O 广明元年,黄巢入长安,《慧琳音》存京师
者亡。
九三六 後唐清泰三年,《慧琳音》存燕京者,随燕云
十六州入契丹。
九五五 周显德中,高丽求《慧琳音》于浙,不获。
九八七 辽统和五年,燕京沙门希麟续《慧琳音》。
一O七二 辽咸雍八年,高丽得《慧琳音》于辽。
一二八五 元至元二十二年,《法宝勘同总录》著录《慧
琳音》。
一四五八 明天顺二年,日本得《慧琳音》于朝鲜。
一七三七 清乾隆二年,日本翻刻《慧琳音>>。
一八八O 清光绪初,中国复得《慧琳音》于日本。
一九一二 民国元年,频伽精舍复印《慧琳音》。
罗振玉《面城精舍杂文》甲篇有《慧琳音义跋》,云:“昔孙伯渊得玄应书,已诧为秘册,今慧琳书又数倍於玄应,九原可作,当以此夸示孙伯渊,其快意为何如。”惜乎清人所谓小学,至是已成强弩之末,罗君乃利用之以考史,如敦煌发见慧超《往五天竺国传》,首尾残阙,罗君据《琳音》卷一百所标难字,知为慧超书。吾人近考《四库提要》惠敏《高僧传》之譌,利用此书卷八十九,知为慧皎书之前帙,皆在声音训诂之外,亦在乎善用之而已。
《汉孳室文钞》正误
《琳音》复出,陶方琦用之甚早。陶光绪二年进士,曾督学湖南,卒於光绪十年。所著《汉孳室文钞》,有《绍兴先正遗书》本,关涉两《音义》者,不止一首,其中有偶误者,不得不加纠正,非敢掎摭前人,欲借此为轻於立言者戒耳!陈东塾尝言:“吾党切不可轻易立说,立说而误,又烦後人驳正,此书籍所以日多也。”书多亦何妨,但本无事而自扰之,诚可不必。
《汉孳室文钞》四,有《书〈众经音义〉中〈大般湟盘经〉及〈妙法莲华经音〉後》曰:“唐释元应《众经音义》卷二有《大般涅盘经》四十卷,卷六有《妙法莲华经》八卷,相传为释元应撰。近余读《大藏音义》,知《大般湼盘经音义》两卷,乃释云公撰;又音《妙法莲华经》八卷,注云沙门大乘基撰。是二经音义,非元应书也。”
正曰:《湼盘》、《法华经》有玄应音,又有云公及大乘基音。慧琳《音义》卷二十五《湼盘经》用云公音,二十七《法华经》用大乘基音,而不用玄应音,事本平常,安得因此遂谓玄应书之二经音义,非玄应撰也。
《文钞》又谓:“元应之书,初无自序,其序乃终南太一山释氏撰,而不得其名。今观《大藏音义》,於《大般湼盘经》前有题序一行云:‘开元二十一年壬申,终南太一山智炬等集。’是云公,乘基之音训,智炬合之於元应《音义》中。《众经音义》序首所云终南太一山释氏,即智炬也。考唐《艺文志》中,有智炬《宝林传》十卷,注云‘姓张氏,南阳人,贞观末’,以时考之,想即其人。”
正曰:终南太一山释氏为道宣,本无问题,今存道宣所著书,以此题名者不一,最易证明者,为《续高僧传》末结论,称“终南太一山沙门京兆释道宣敢告法属”云云是也。然清人终不识之,至陶君而附会支离更甚。今《慧琳音》卷廿五《湼盘经》前题“开元二十一年壬申岁,终南太一山智炬寺集”,此云公《涅盘经音义》原题也。“二十一年”四字,当为後人旁注,不然,“壬申”下“岁”字可省。开元壬申,是二十年,非二十一年,此《琳音》刻本之误也。终南山智炬寺,见《续高僧传》廿四《明瞻传入陶君以“寺”为“等”,误一。
慧琳所采云公、大乘基之音,与玄应音不同,玄应《湼盘经》及《法华经音》具在,陶君并未一勘,遂谓智炬合之元应音中,误二。
且所谓智炬寺集者,是单指云公之音,与大乘基之音无
步,今乃并为一谈,误三。
智炬是寺名,非僧名,今乃以终南太一山释氏为即智炬,发千古之奇闻,误四。
唐《艺文志》智矩《宝林传》十卷,法常《摄论义疏》八卷,又《玄章》五卷,注云:“姓张氏,南阳人,贞观末。”所谓姓张氏者指法常,见《续僧传》十五,非指智炬。今不知法常为僧名,而谓注者为智矩,误五。且唐《艺文志》作“智矩”,亦非作“智炬”也。
贞观末,下距开元壬申凡八十余年,贞观未能著书,至开元壬申,至少当百有十岁。《宝林传》今尚存七卷,《释氏通监》十谓其书撰於贞元十七年,去贞观末且百五十年矣,岂得轻为附会。陶君之文,至是乃无一当也。盖仅据一舶来《音义》,而於《内典录》、《开元录》、《续高僧传》诸书,未尝寓目,故有此误。《十驾斋养新录》十六言:“文集须良友删削。”陶君卒年仅四十,《文钞》之刻,不得直谅多闻之友为之删削,亦一憾事也。
大乘基即玄奘法师大弟子窥基,见《宋僧传》四。今称乘基,亦非。云公者,疑是牛云,见《宋僧传》二十一:云名亡上字,承文殊记识,前生为牛,故时号之。开元二十三年乙亥卒,年六十三。《湼盘音义》集於开元壬申,时云当六十矣。姑以存疑,不敢以为是也。
《辅行记》四十卷 唐释湛然撰
本名《止观辅行传弘决》,为天台宗解释摩诃止观之书。以其中所引古籍,尚是唐时旧本,可以为校勘辑佚之用,遂与《一切经音义》等同为学者所注意,在清未曾流行一时。明南北藏及嘉兴藏皆著录,频伽本阳字五、六、七凡三册,宋、元、丽及清藏阙。
湛然,《宋僧传》六有传,常州荆溪人,建中三年卒,年七十二,为天台宗九祖。天台宗立於隋智者大师,尊龙树为第一祖,北齐慧文、南岳慧思为第二、第三祖,智者为第四祖,湛然则智者之五世孙也。
智者大师说摩诃止观,弟子章安灌顶记之。十卷,卷分上下,凡二十卷。至唐代宗时,湛然为之注,名曰《止观辅行传弘决》,十卷,卷分为二至六不等,凡四十卷。
摩诃者,大也;止观犹言定慧,犹言寂照,其义不一;辅行之行,与解对;传弘二字连读;决犹要决,犹决择,其义亦不一。或称《辅行记》,乃略名,见本书普门子序;或称《弘决》,则俗称,非本义也。
《辅行记》为注疏体,注释音义之外,兼及古德遣事,故所引外学之书,自经部小学外,并有子史集部,其范围更广於《众经音义》。乾隆间,任大椿撰《字林考逸》,卷六马部曾一引之,而未尽其用。嘉庆十年,臧庸受王引之之属,掇录所引古书为二卷,未见刊行,仅存其序於《拜经文集》卷二。
然臧刻《华严音义》,刊落过甚,未惬人意,此书若传,亦未必胜於其所刻《华严音义》也。
《辅行记》卷首比丘普门子序,称“永泰首元,兴唐八叶之四载”,臧庸:“考《唐书》代宗广德二年甲辰,明年正月改元永泰,为乙巳,则永泰首元,乃八叶之三载,称四载者,误。”不知代宗以壬寅年建巳月即位,至永泰元年乙巳,正为兴唐八叶之四载,原序不误,臧氏自失考耳。清代经生,囿於小学,疏於史事,此其一斑。同冶八年,绩溪胡澍从明北藏本录所引古书为一册,即名《辅行记》,刻入《滂喜斋丛书》,潘祖荫为之序。光绪八年,江都张心泰以胡辑尚多漏略,复辑为二册,亦称四十卷,刻入《梦梅仙馆丛书》。然湛然书藏本多有,不必以节本为重也。又杨嘉有《辅行记校注》,见《墨香簃丛编》。
《日本访书志》四有《弘决外典钞》四卷,钞於宋太宗淳化二年,其本甚古。“外典钞”三字,切当不易,惟“弘决”二字非本义,颇嫌割裂,若名“辅行记外典钞”,则大善矣。一九二七年德富苏峰氏有影印本行世,可见此书之时髦也。
《景德传灯录》三十卷 宋释道原撰
元、明、清藏著录,丽藏阙。宋、元皆有单刻本。今通行者有常州本,《四部丛刊》三编景宋本,一九一六年贵池刘氏覆刻元延佑本,一九三五年影印碛砂藏元泰定本。
景德,宋真宗年号,灯能照暗,以法传人,譬犹传灯,故名。晁氏《读书志》释书类云:“其书披奕世祖图,采诸方语录,由七佛以至法眼之嗣,凡五十二世,一千七百一人,献於朝,诏杨亿、李维、王曙同加裁定。亿等润色其文,是正差缪,遂盛行於世,为禅学之源。夫禅学自达磨入中原,凡五传至慧能,慧能传行思、怀让,行思、怀让之後有五宗,学徒遍於海内,迄今数百年,临济、云门、洞下,日愈益盛。尝考其世,皆出唐末五代兵戈极乱之际,意者乱世聪明贤豪之士,无所施其能,故愤世疾邪,长往不返。而其名言至行,犹联珠叠璧,虽山渊之高深,终不能掩覆其光彩,故人得而著之竹帛,罔有遣轶焉。”
《晁志》撰於绍兴二十一年。晁氏之意,谓政治混乱之时,有气节之人,做事固不易,说话亦不易,只可出家做和尚去,此禅宗所以盛於五代也。一部《景德传灯录》,不啻一部唐末五代高逸传,惜乎欧、宋二公皆不喜佛,故《新唐书》及《五代史》皆阙失此等绝好资料焉。
《景德录》之体制及内容
灯录为记言体,与僧传之记行不同。《弘明集》亦记言,然《弘明集》实记文,灯录乃真记言也。
灯录又为谱录体,按世次记载,与僧传之传记体不同。且僧传不限於一科,灯录则只限於惮宗,在《宝林传》未发现以前,《景德录》为禅宗史最初之一部。 自灯录盛行,影响及於儒家,朱子之《伊洛渊源录》,黄梨洲之《明儒学案》,万季野之《儒林宗派》等,皆仿此体而作也。灯录谓释迦牟尼以前为七佛,犹儒家谓孔子以前,有尧、舜、禹、汤、文、武、周公
也。以摩诃迦叶至菩提达摩,为西土二十八祖,以达摩至慧能,为东土六祖。慧能之下,分南岳、青原二派,南岳下出鸿仰、临济二宗,青原下出曹洞、云门、法眼三宗。
宋时灯录著名者有五家:一、即《景德传灯录》,二、《天圣广灯录》,三、《建中靖国续灯录》,是谓北宋三灯。四、《联灯会要》,五、《嘉泰普灯录》,是谓南宋二灯。合五灯为一者,有《五灯会元》,将别论之。
灯录记载世次方法,各录不尽同:有从本身计起者,如以青原思为大鉴之二世是也,《建中靖国续灯录》、《联灯会要》等属之;有从下一代计起者,如称马祖为南岳下一世是也,《景德录》、《天圣广灯录》,《嘉泰普灯录》及《五灯会元》等属之。
著者道原宗派
道原为天台韶国师之嗣,法眼清凉益之孙,故本书记青原诸宗特详,其二十五、二十六两卷,又皆法眼儿孙也。
总计本书记南岳法嗣者凡八卷,记青原法嗣者凡十三卷。其记临济,至汾阳善昭止,记法眼,至长寿法齐止。长寿法齐者,道原之侄禅师也。然本书记韶国师法嗣四十九人,独无道原之名,何也?此与《南齐书·豫章王嶷传》记豫章王诸子,不载子显之名,同一例耳。
《天圣广灯录》二十七於韶国师法嗣下,特补入苏州承天永安院道原一章;《传法正宗记》八记韶国师法嗣五十一人,亦於最末列苏州承天道原名,以是始知道原为韶国师之嗣也。
端拱元年赞宁上《宋高僧传》,卷十三有《韶国师传》,其塔铭亦即赞宁撰,以同在吴越,相知易详也。然禅宗五家,《宋僧传》独阙云门偃传,则以越、粤不相接,而宁与偃又异宗也。
本书距《宋僧传》不过二十年,於十九卷详载云门句语,於二十二、二十三卷又详载云门法嗣六十一人,可补《宋僧传》之阙。此岂有党於所亲,亦以支派近,见闻真,史料易於搜集耳。而後世尚有谓此书非道原撰,实出於临济者,殊可笑也。
《景德录》板本
本书於景德间进呈,曾韶杨亿等删定颁行,见本书杨亿序。当时应有刊本,今不可得见。近《四部丛刊》三编所影印者,号称宋代旧刊,合三本而成。据卷首《西来年表》,达摩至中国说,系取《传法正宗记》为定。《正宗记》成於仁宗嘉佑六年,尚在《天圣广灯录》之後,则此本非道原、杨亿原本可知也。
又景德间撰《册府元龟》,其纪年以宋、齐、梁、陈为闰位,司马温公撰《通监》,始矫正之。今此表纪年与《册府》异,与《通监》同,其撰著当在元丰七年《通监》既出之後,则此本非道原、杨亿原本,益可知也。
惟此本虽非原本,其大体尚为道原、杨亿之旧,观书中小注可证。本书小注,可分三种:一、为道原、杨亿旧注,多半属此。二、为宋刻本附注,如卷三《达摩章》末注云:“凡此年代之差,皆由《宝林传》错误,而杨文公不复考究耳。”据此
则知宋时刻本对原书认为差误者,尚不敢擅改原文,只加注说明而已。三、为元延佑本附注,如卷六《越州大珠慧海章》末注云:”此下旧本有洪州百丈山《惟政禅师传》,今移在第九卷百丈山海和尚下。”是也。据此知延佑本对原书认为不合,而有改变者,亦加注声明,不任便改动也。
又延佑本卷十一《邓州香严智闲章》“动容扬古路,不堕悄然机”二句,注云:“此句旧本、福邵本并无,今以《通明集》为据。”又卷十四《荆州天皇道悟章》,附寂音梦堂详注两段,信伪丘玄素碑,谓有两天王,其说至谬。然对原本并未敢增益,仅附注说明,尚为慎重,此本书之幸也。
又卷九等延佑本附黄檗希运禅师《传心法要》,卷三十末附杨亿《寄李维书》,叙师承本末,皆《丛刊》本所无,当亦後人所加。然与原书划然不混,且有此附录,可助研究者之探讨,於本书有益无损。碛砂藏泰定本卷首无年表,亦无校正年代差误等注,疑所据者乃一较早之本也。杨亿与撰《天圣录》之李遵勖,同出临济,见《天圣录》十八。
《景德录》撰人问题
本书著者为吴僧道原,本无问题。外学书如淳熙间龚明之所撰之《中吴纪间》,卷二谓:“《传灯录》为永安禅院僧道元著”,元、原虽殊,然非有二人也。惟延佑本有绍兴二年长乐郑昂跋,忽持异论,谓:“《景德传灯录》本住湖州铁观音院僧拱辰撰,书成将游京师投进,途中与一僧同舟,因出示之,一夕其僧负之而走,及至都,则道原者已进而被赏矣。此事与郭象窃向秀《庄子注》同。拱辰谓吾之意欲明佛祖之道耳,夫既已行矣,在彼在此同,绝不复言。拱辰之用心如此,与吾孔子‘人亡弓,人得之’之意同。又得杨文公为之删定,其书所以可信,舆《续灯录》遣僧采事,而受金厕名以乱真者有间”云。
此跋可称毒箭,欲以一矢贯双雕,而不知其说之无稽也。道原为韶国师之嗣,前文已具。今以拱辰世系考之,拱辰者,金山昙颖之嗣,李遵勖之侄禅师也。金山颖、西余辰之名,始见《建中靖国录》四及八。道原之名见《天圣录》,又见《传法正宗记》,先於《建中靖国录》者凡八十年。《景德录》十三.《正宗记》八,记临济之嗣,皆止於拱辰之前二代,尚未有金山颖之名,拱辰更无论矣。
道原、拱辰确实卒年无考,然两家先世卒年幸存,亦略可比较。韶国师卒於开宝五年壬申,年八十二,道原当生於五代之时。金山颖卒於嘉佑五年庚子,年七十二,後韶之卒,凡八十九年。则辰与原实不相接,何由有同舟相遇之事乎!杨亿序明言:“裁定此书,周岁方毕”,既系同途入都,何能进呈被赏如是之速乎!今频伽藏总目,於此书下设为疑词,云“旧题宋道原纂”,已受昂跋影响。频伽藏盖用延佑本也,碛砂藏元泰定本无郑昂跋。延佑本闽刻,碛砂本吴刻,後延佑本八年。
窃尝思之,拱辰未必有是言,郑昂亦未必造此语,必当时有此传说,郑昂不察,遽以入跋。《四部丛刊》三编本张菊翁跋,遂亦信之,谓:“著此书者名道原,而实拱辰也。”呜呼!君子可欺以其方,吾恐复有被欺之君子,故不得不辞而辟之。
然何以有此谣?必欲张临济之军者所为也。然何以实之拱辰?则以拱辰曾著《祖源通要》三十卷,舆此书体制相类也。何以谓郑昂之跋,欲以一矢贯双雕?则以其既攻法眼之道原,并攻云门之惟白也。《续灯录》为佛国惟白撰,今谓《续灯录》遗僧采事,受金厕名,此非忌云门者之词乎!惟白者,云门六世孙也。北宋三灯撰者:一法眼,一临济,一云门,若以青原、南岳别之,则青原二,南岳一也。斗诤之源,有关於此,将另详之。
《五灯会元》二十卷 宋释普济撰
清《四库》著录。有重刻宋宝佑本及元至正本。五灯者:
一、《景德传灯录》,法眼宗道原撰,见前。
二、《天圣广灯录》,临济宗李遵勖撰。天圣距景德不远,各宗世次,增加无几,惟於《景德录》章次,略有更易,人数及句语,略有扩充,故不名续而名广。
三、《建中靖国续灯录》,云门宗惟白撰。建中距景德近百年,其书志在续道原书,故名《续灯录》。
四、《联灯会要》,南宋淳熙十年临济宗悟明撰。距建中靖国约八十年,其书志在合北宋三灯为一书,而续其所未备,故曰《联灯会要》。
五、《嘉泰普灯录》,云门宗正受撰。嘉泰距建中靖国约百年,距淳熙不过二十年,然此书实未见《联灯》。因天圣、建中二录,不载师尼及王臣,故特补之,曰:“灯之明不择物而照,何独收比丘而遣帝王公卿,师尼道俗耶!”惜其照之不普,故著书名普。
右五灯各三十卷。中多重复,普济删繁就简,合五灯为一,故名曰《会元》。
《会元》之体制及内容
自《景德录》颁行後,不满二十年,而李遵勖即广之;不满三十年,而王随复删之为《玉英集》十五卷。据袁本《晁志》:“随以《传灯录》繁冗难观,删为此录,景佑甲戌上之,诏书奖答。”有致堂胡氏序,见《斐然集》十九,名《传灯玉英节录序》;又见《通考·经籍考》。陈氏《解题》于《雪峰广录》条下,谓:“随与杨大年,皆号参禅有得者。”是知《灯录》之编,不能尽如人意。今《玉英集》有《宋藏遗珍》影本,《广灯录》有续藏经影本,均未见能胜《景德录》,则改编亦殊不易也。
五灯除《联灯》外,北宋三灯晁氏皆著录,《普灯》陈氏亦著录,且皆见收於《通考》。陈氏曰:“本初自谓直指人心,不立文字,今四灯总一百二十卷,数千万言,乃正不离文字耳。”陈氏对释家态度,与晁氏不同,故辄为微词。然五灯总一百五十卷,叠床架屋,诚有归并删除之必要。譬之儒书,则五灯者犹宋、齐、梁、陈诸史,而《会元》则李延寿之书也。
《十七史商榷》五十三谓:“《新唐书》过誉《南、北史》,平心观之,延寿只是落想佳。因南北八史,合有鸠聚钞撮之功,延寿适承其乏,人情乐简,故得传世。”吾今於《五灯会元》亦云然,自《南、北史》行,而八史多残阙;自《五灯会元》
出,而五灯遂少流通,同一例也。
《会元》由一百五十卷,缩为二十卷,表面似减去原书七分之六,而内容实减原书二分之一耳。《会元》卷厚,清藏改方册为梵荚,析为六十卷,其原卷之厚可知也。
五灯向以南岳、青原分叙,以下不复分宗。世次既多,支派繁衍,大宗难於统摄,自应分立小宗,以为之枢纽,庶阅者沿流溯源,易得要领。《普灯录》於南岳、青原之下,复注小宗,较为明晰。然每於一卷之内,南岳、青原间出,转觉迷离。《会元》後《普灯》约五十年,各卷宗派分明,其法更为进步,故内学、外学,均喜其方便,元、明以来,士大夫之好谭禅悦者,遂无不家有其书矣。惟诸本皆有目录,无总目,不便观览。今揭其总目如下:
卷一 七佛至东土六祖
卷二 四、五、六祖法嗣及应化圣贤
卷三、四 南岳让至五世
卷五、六 青原思至七世及未详法嗣
卷七、八 青原下二世至九世
卷九 南岳下二世至八世冯仰宗
卷十 青原下八世至十二世法眼宗
卷十一、十二 南岳下四世至十五世临济宗
卷十三、十四 青原下四世至十五世曹洞宗
卷十五、十六 青原下六世至十六世云门宗
卷十七、十八 南岳下十一世至十七世黄龙派
卷十九、二十 南岳下十一世至十七世杨岐派
最可异者,法眼宗成立最迟,应列云门之後,今乃列临济之前,颇为世所讥议。试解释之:盖以法眼先绝,止於青原十二世,不溯其始,而计其末,应列在临济之前也。清顺治初,曹洞宗永觉元贤撰《继灯录》凡例,则以此为抨击《会元》口实矣。曰:“五宗次序,《景德录》及《正宗记》俱先青原,後南岳,大川乃私党己宗,以南岳先青原,又恐人诤论,故复以法眼先临济,紊乱极矣”云云。大川即普济。其实《景德录》於各卷叙述,亦先南岳後青原。惟卷五叙六祖法嗣时,青原先於南岳耳。此固无聊之争,而斤斤不已,亘数百年而未息也。
普济派系
普济,四明奉化张氏子,与撰《联灯》之悟明,同出於临济之杨岐派,为大慧杲三世孙。大慧杲者,绍兴十一年,因上堂说法,招秦桧之忌,被编置衡州者也。以世法论之,济与明为同曾祖昆弟,然济并不党於明。《联灯》卷十九於石头迁法嗣大颠和尚下,增入韩文公问师语句,《会元》卷五仍之;《联灯》卷二十复以韩愈为大颠法嗣,并有语句四则,颇为识者所笑,《会元》卷五则删之矣。又北宋云门盛时,与云门竞者伪造天王碑,以天王嗣马祖,《会元》卷七以此事附小注,而不敢公然列天王於马祖之下。如後来《佛祖通载》等所为,亦足见其审慎。康熙初,洞下著《法门锄宄》,谓:“此注为越州开元业海清公於元至正甲辰重刻《会元》时添入,大川原本从无是注,清公不考真伪,惑世误人,可谓业海”云。不知此说著於北宋末《林间录》,纵使《会元》不加附注,人岂不知,未足为《会元》病。且此注宋实佑本已有,不待元时始
添入,今竟以此罪业海,岂不冤哉!读书不能不多聚异本,此亦一证也。
《会元》板本及撰人问题
本书向传元至正本,即所谓业海清公重刻本是也。卷首有释廷俊序,言:“本书为宋季灵隐大川济公集学徒所作,板毁,今会稽开元业海清公重刊之”云云。
明嘉靖、万历间,此书迭有刊本,然未尝入藏。嘉兴续藏第六十及六十一函,虽有是书,究非官板。其正式入藏,自清龙藏始。清藏析为六十卷,然自明以来,诸本皆从至正本出。光绪初,宋本始由海外归来,卷首有淳佑十年王子冬普济题词,又有宝佑改元王墉序,卷未有宝佑元年武康沈净明跋,是为宋宝佑本。自此本出,而本书撰人又生问题矣。
本书汇集五灯而成,於史料搜集一层,全不费力,所费力者,特编排联缀之工而已。此种编排联缀之工,苟有老师为之主持,发凡起例,即可令学徒从事纂辑。至於去取标准,随时禀承,自可就范。
普济为当时老宿,据今存《大川语录》附大观撰《行状》,大川卒於宝佑元年癸丑正月八日,年七十五,弟子七十余人。是此书刻成之年,即大川卒年,在本书题词後一二月耳。 .
本书题普济撰,向无异议,光绪二十八年壬寅,贵池刘氏覆刻宝佑本跋,始以为非普济撰,而为慧明撰。刘君矜为创获,曰:“《四库提要》以为灵隐寺僧释普济字大川者所撰,按此本王墉序,独云慧明首座,萃五灯为一集,则撰人名慧明,非作序之普济。当是内府本无王墉序。非此宋本复显,订正撰人之误,後世谁复知慧明所著,是尤见宋本之足贵”云。光绪三十一年乙巳,况周仪撰《蕙风簃随笔》卷二,於《五灯会元》条下,即采其说。
一九三O年庚午,长沙复将宝佑本影印,刘善泽跋亦云:“焦竑《经籍志》、钱氏《补元史艺文志》著录此书,并作普济撰,藉非宋椠复出,踵譌[貝*(/也)]谬,殆终无订正之时。检嘉靖本释廷俊序,云:‘宋季灵隐大川禅师济公以五灯为书浩博,学者罕能通究,乃集学徒作《五灯会元》。’廷俊此序作於元至正甲辰,距宋宝佑癸丑,相去才百年,已不知为慧明书,而漫焉不加考覈,斯为疏矣”云。然吾以为廷俊岂不知,序明言集学徒为之,慧明即学徒之一也。普济卒於宋宝佑元年,钱氏之误,在误以本书入元《艺文志》,其以为宋末灵隐寺僧普济撰,未尝误也。钱氏未见普济《行状》,不知普济卒年,据廷俊序以为宋末人,当卒於元初,故以入元《艺文志》,史料不备,推想如是,亦未为大误。
宝佑本沈净明跋言:“禅宗语要,具在五灯,卷帙浩繁,颇难兼阅。谨就灵隐禅寺,命诸禅人集成一书,以便观览。”则是书实发起於沈氏,慧明盖诸禅人之一,普济其主编也。若必以此书为慧明撰,恐诸禅人未必心服。且当时大川并不以《会元》重,故《行状》略不及之,而《五灯会元》則反藉大川以行也。
慧明不知何许人,王墉序称为首座,则为当时小师可知。吾友莫天一撰《五十万卷楼藏书目》巻十四,据《新续高僧传·净读篇》,谓:“慧明字无晦,盐官人,晚居常照寺,持
弥陀号,日数万声,庆元五年春累足而逝”云。此亦沙门同名易混之一例也。庆元五年,下距宝佑元年凡五十四载,枯骨何能著书?莫先生目录印行後,吾始得见,未及为之追改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