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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伪经考》书序辨伪第十三尚书篇目异同真伪表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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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二十八篇,为孔子删定大法,一乱于《太誓》,再乱于张霸,三乱于刘歆,四乱于王肃。然张、王之伪,人皆知之,《太誓》后得,人亦知之。若刘歆伪古文,二千年无人知之者。然刘歆之作伪,近儒刘逢禄、邵懿辰亦渐疑之;《书序》之为歆伪,更无人知之者矣。此关不破,则《舜典》之争有无、篇目之争多少,聚讼纷纭,无能断其狱者。且百篇之目,本之《礼记》《左传》《史记》、诸子,根据至深,无可摇动。若不知孔子改制之义,则不知孔子之删《书》,而诸篇皆为未修之《书》。虽有疑者,莫能破焉。窃叹是狱沈沦黑暗,昏翳天日久矣,疾雷破山,飓风振海,簸荡霹雳,披扫昭苏。庶走魅奔魑,共睹丽日。爰发其义例,属门人同县陈千秋辨之如左,并编《尚书篇目异同真伪表》附焉。《书序》之辨,原为《汉书艺文志》而发,以其篇章繁多,故别为篇,而不附于《古文尚书伪证》中。注明于此

第一,辨孔子《书》止二十八篇。

孔子定《书》二十八篇,传在伏生,纯备无缺,故博士之说皆以为备。见《汉书楚元王传》后人惑于《书序》百篇之目,以为伏生《书》乃亡失之余,于是洙、泗之遗经,遂为断烂之朝报。尝推究其说,以为二十八篇即孔门足本,《书序》之目伪妄难信。其证有五:《尚书大传》引孔子曰:「六誓当作「五誓」,说见后可以观义,五诰可以观仁,《甫刑》可以观诫,《洪范》可以观度,《禹贡》可以观事,《皋陶谟》可以观治,《尧典》可以观美。」《尚书大传》久佚,凡所引者皆据闽县陈氏辑本孔子总揽全经,提揭大义,果有百篇,则百篇中尚有《帝告》《仲虺之诰》《汤诰》《康王之诰》,《尚书大传》又引《揜诰》,何孔子不称「十诰」而称「五诰」乎?何所称诸篇又绝无一篇在二十八篇之外者乎?其证一也。信百篇之说者,不过因《史记儒林传》云「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其后兵大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故不敢致疑耳。不知伏生故秦博士,秦焚书止于民间,博士所职不在焚禁之列。见《史记秦始皇本纪》伏生何事藏匿?即何为散亡?按之情事,显然不合,其为伪窜,又何足疑。其证二也。若谓《书序》出孔子,有诸书援引可证,不知篇目之引见诸书者,尚有《尹吉》《礼记缁衣》《高宗》《礼记坊记》《夏训》《左传》襄四年《伯禽》《唐诰》《左传》定四年《相年》《墨子尚同》《禹誓》《墨子兼爱、明鬼》《汤说》《墨子兼爱》《武观》《官刑》《墨子非乐》《大战》《揜诰》《多政》《尚书大传》《大戊》《史记殷本纪》《丰刑》《汉书律历志》,凡十五篇,不在百篇之内。将谓引见诸书必孔子之《书》邪,则此十五篇并不在《书序》内,何也?将谓引见诸书不必孔子之《书》邪,则百篇之目虽有诸书可证,亦不能以为果孔子之《书》,昭昭矣。其证三也。难者又曰:《书序》拘于百篇为孔子之《书》,或不可信,然遍见诸书所引者,乌知其必非孔子之《书》?曰:《墨子》引今《甘誓》以为《禹誓》,《明鬼》再引《禹誓》又不在今《甘誓》中;《兼爱》引今《汤誓》以为《汤说》,《兼爱》别引《汤誓》复不在今《汤誓》内;《尚贤》则其所见显非孔《书》,不过如《明鬼》引诸国春秋之类。以《墨子》例之,则诸书所引,断不能以为即孔子《书》又明矣。其证四也。《汉书艺文志》言「《诗》遭秦而全,以讽诵不独在竹帛。」《春秋》公、谷二传亦由口说相授,秦、汉经师皆借口诵。伏生《经》虽偶失,何至全无记诵,抚卷茫然,止《尚书大传》所引者略记数语?其证五也。要之,《书序》与《古文》同出,《古文》为刘歆之伪,则《书序》亦为歆伪无疑。汉博士皆祖伏生,而皆以二十八篇为备,知师师相传,说本如此。不然,歆方以亲近逞权,诸博士纵持门户,岂敢以虚辞相胜邪!

第二,辨今文尚书无序。

《书》无百篇,既有确证,《书序》之伪,自不足攻。唯近人于刘歆之学推尊不已,并以《书序》傅之伏生。陈氏寿祺着《今文尚书有序说》,见《左海经辨》欲申其「伏《书》二十九篇,序当其一」之说。立为十七证,繁称博引,强辞夺理,上诬先师,下诳学者,则不可以不辨。考武帝末《泰誓》既出,博士读说,即列于学官。既列学官,则必附入欧阳《书》方能传教,断无别本孤行之理。不然,则《汉志》诸书着录,必另列《太誓》三篇矣。武帝时止欧阳《书》立学,故必先附入欧阳《书》。迨夏侯《书》继立,亦必附入夏侯《书》。盖三家同为博士,一则附入,一不附入,断无此理。且果尔,则三家经文多寡不同,诸书必有言之者矣果如陈氏「伏生《书》并序为二十九篇」之说,则既增《太誓》,当为三十篇,何《汉志》载大、小夏侯《经》及《章句》《解故》皆仍二十九卷乎?欧阳《经》及《章句》卷数误讹,陈氏亦据为说,辨见下据此,则陈氏之说不攻而自破。唯近人主今文有《序》者甚多,以陈氏之说最为强辨,今但录陈说辞而辟之,余子不必攻矣。

刘歆、班固、荀悦《汉纪》、袁宏《后汉纪》,并言孔子宅所得《古文尚书》多十六篇,百篇之《序》同出于孔壁,倘亦伏《书》所无,诸家言古文「得多」者,何得不一及之也?

孔壁「得多」之说,虽出于刘歆,然所论者乃经文,何为并《序》数之乎?

歆所讥「以《尚书》为备」者,当时学者党同妒真之辞,彼非果不知《尚书》有百篇也。伏生故为秦博士,《论衡正说篇》云「伏生抱百篇藏于山中。」此非未尝肄业及之者。《尚书大传》篇目尚有《九共》《帝告》《嘉禾》《臩命》《揜诰》诸逸《书》之名,为今学者即未见《书序》,宁皆不读《大传》,竟不知二十八篇之非全书邪?

伏生藏《书》之说为伪窜,辨已见前。王充时百篇之说已行,充见《史记》有藏书之说,因即以为百篇耳。《尚书大传》二十八篇外篇目与《书序》合者,虽有《九共》《帝告》《说命》《太誓》《嘉禾》《臩命》六篇,然又有《大战》《揜诰》《多政》三篇出《书序》外者,知《大传》此类不能引为《书序》之证。博士非不读《大传》,而「以二十八篇为备」,则《大传》此等师说不以为孔子《书》又明矣。又武帝止立施、孟《易》、欧阳《书》、公羊《春秋》博士,宣帝复增立梁丘《易》、大小夏侯《书》、谷梁《春秋》,诸儒未有排之者。至刘歆欲立《古文》,不独博士排之,龚胜、师丹、名臣大儒亦排之,以至新莽之世,公孙禄亦以「颠倒五经」罪之。知西汉博士本不持门户之见,而刘歆《古文》之伪,确有以招人口实者矣。陈氏犹拾刘歆唾余,抑何愚而可笑也!

《艺文志尚书家》「《欧阳经》三十二卷。」按伏生《经》文二十八篇,增《太誓》三篇,止三十一卷,其一卷必百篇之《序》也。西汉经师不为《序》作训故,欧阳《章句》仍止三十一卷矣。或曰:夏侯《经》二十九卷,《章句》亦二十九卷,欧阳何以不然?曰:汉初为传训者皆与经别行。以《班志》核之,「六艺家」传训多寡,往往不与经符。如《诗经》有《序》,于《尚书》最为近。乃鲁、齐、韩《诗》皆二十八卷,唯《鲁说》、齐孙氏《传》卷与经合,而《鲁故》《齐孙氏故》《齐后氏故》、后氏《传》《韩故》《韩内传》《韩说》,卷皆与经异。《毛诗》二十九卷,而《毛诗故训传》,卷亦与经异。《齐诗》有《序》无《序》,无以明之;鲁、韩、毛之《诗》皆有《序》,而《传训》卷数参差若是,于欧阳、夏侯之《书》乎何疑?今文有《序》,其证一矣。

《汉志》卷数误文、脱文最多,颜师古已言之。其《欧阳经》三十二卷、《章句》三十一卷之数,并难引据。若谓二十八篇增《泰誓》三篇,故三十一,考今文《书》凡一篇分为数篇者,亦止以一篇计之。故汉石经《般庚》有三,据中篇末「建乃家」下,下篇首「般」字上空一格知之而自来数今文卷数者亦止以为一篇。然则《泰誓》三篇增入今文之《书》,亦当以一篇计之,岂有仍为三篇作三十一卷之理?若谓《泰誓》旧本三篇,不能并为一以失其旧,然如《般庚》之例,不过篇数为一,而篇章仍三,又何尝失其旧?而必篇数亦析为三,以为是乖刺之例乎?必不然矣。又陈氏据「西汉经师不为《序》作训」以弥缝欧阳《经》《章句》卷数不合之故,然《汉志》载大、小夏侯《经》二十九卷,《章句》《解故》亦皆二十九卷,岂大、小夏侯独为《序》作训邪?大、小夏侯不为《序》作训,则二十九卷中无《序》可知。大、小夏侯与欧阳同出一师,大、小夏侯无《序》而欧阳有《序》,有是理乎?陈氏亦自知其不可通,又附会以西汉传训卷数「不与经符」之说,其意以为大、小夏侯《章句》《解故》二十九卷,实释二十八篇,非有一卷释《序》,释二十八篇而有二十九卷者,犹《鲁说》等卷数与《经》不符之例。然《鲁说》等乃卷数与《经》显然不符者,大、小夏侯《章句》《解故》乃卷数与《经》显然相符者。《汉志》所载《传训》卷数与《经》不符者固多,而符者正复不少,陈氏毫无证据,妄以符者为不符,可谓拙于舞文矣。

班固称「司马迁从孔安国问《故》,迁书载《尧典》《禹贡》《微子》《洪范》《金縢》多古文说。」固言如此,则迁书五篇之外盖多取今文矣。《史记》载《尚书》逸篇,唯见《汤征》《汤诰》。《汤征》又在古文逸十六篇外,余绝无闻,独于《书序》胪举十之八九。至于《序》作《原命》为「大戊赞伊陟于庙,言弗臣,伊陟让」,《序》作《般庚》为「五迁无定处,殷民咨胥皆怨」,又言「小辛立,殷道复衰,百姓思般庚」。《序》作《高宗肜日》及《高宗之训》为「武丁祭成汤事」,又言「祖庚立,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为德,立其庙为高宗」,《序》作《洪范》为「武王克殷后二年」,《序》作《冏命》为「穆王闵文、武之道缺,乃命伯燛申戒太仆国之政」,序《文侯之命》为「襄王使王子虎命晋文公」,《序》作《秦誓》为「穆公封殽尸后事」,又序《夏社》在《典宝》后,序《咸有一德》在成汤时,以《太甲》为「太甲训」,以「伊陟」为「太戊」,以「分器」为「分殷之器物」,以「康王之诰」为「康诰」,其它「女方」为「女房」,「大埛」为「泰卷」,「仲虺」为「中壨」「迁嚣」为「迁隞」,「圯于耿」为「迁于邢」,「升鼎耳」为「登鼎耳」,「剓」为「饥」,「归狩」为「行狩」,「异亩」为「异母」,「归禾」为「馈禾」,「旅天子命」为「鲁天子命」,「无逸」为「毋逸」,「肃慎」为「息慎」,「俾荣伯」为「赐荣伯」,「伯冏」为「伯燛」,「粊誓」为「狝誓」,「吕刑」为「甫刑」,说义文字往往与古文异,则显然兼取之伏《书》也。且《尚书》古文之《序》或同或否,师传则然。如《韩诗》之《序》可考者,「《关睢》,刺时也」「《芣苢》,伤夫有恶疾也」「《汉广》,悦人也」「《汝坟》,辞家也」「《螮蝀》,刺奔女也」「《鸡鸣》,谗人也」「《夫栘》,燕兄弟也」「《宾之初筵》,卫武公饮酒悔过也」,与《毛诗序》互有同异。此今、古文《书序》异同之例也。今文有《序》,其证二矣。

《史记》与《书序》同者,乃《书序》剿《史记》,非《史记》采《书序》,辨见后。《书序》既剿《史记》,复作异同者,盖故作参差以弥缝其剽窃之迹,犹伪孔《古文》既剿诸书,仍作异同耳,辨亦见后。且即以为《史记》采《书序》,其间声音之少讹,训诂之相代,文句之互有详略,先后之少有差忒,乃《史记》引书之常例,触处皆然,不可枚举。然则其它诸书,岂亦有今古文之分乎?陈氏又引《诗》韩、毛异《序》,以为《书》今、古文异《序》之证。不知今文本无《序》,韩、毛自异,与《书》何关?且考《诗》四家异《序》,皆文字悬绝,未有如此之少少异同,即大义不同而辞语仍相放者。陈氏无聊之附会,尤不必也。

《论衡佚文篇》曰「东海张霸通《左氏春秋》,按百篇《序》,以《左氏》训诂,造作百二篇。」《汉书儒林传》曰「张霸分析合二十九篇以为数十,又采《左氏传》《书序》为作首尾,凡百二篇……成帝时求治古文者,霸以能为《百两》征,以中书校之,非是。」夫霸所分合者,夏侯《经》二十九篇,其所采《书序》即出今文,非古文也。何言之?孔氏《古文》,天汉后献,遂秘于中,外不得见;庸生孤传,衰微特甚。霸但见今文有百篇之《序》而不见孔《书》,故窃之作《百两篇》以欺世。如所采《书序》出古文,是霸见孔壁之本矣,宁不知孔氏《古文》天子自有中书可校,而敢更作之而遽献之于朝哉?且霸见孔壁之本,则见其中逸《书》二十四篇,攗拾较易,乃不并取以为《百两篇》,而转取《左氏传》,何哉?故知霸所取《书序》出今文也。今文有《序》,其证三矣。

王充生刘歆之后,故祖述《汉书儒林传》之说,以为张霸伪《书》实采《书序》。不知据张霸《书》有《百两篇》,是即张霸不采《书序》,并霸时未有《书序》之明证。据葛洪《西京杂记》跋,班固《汉书》全本刘歆之旧,则《汉书儒林传》「张霸采《书序》《左传》」「成帝求治古文,以中书校《百两篇》」等说,尚足信邪!若霸时果巳有《书序》而采之,则经师传本,百篇之目显然,霸方伪《书》取信,安敢显悖百篇之目造为《百两篇》,悍然不顾以动天下之兵乎?纬书有百二篇之说。纬书伪起哀、平,在张霸后,盖采霸说为之

孔颖达《尚书正义》曰「伏生二十九卷,而《序》在外。」夫二十九卷而《序》在外者,夏侯之《书》,非伏生元本也,然言有《序》则可信。按《隋书经籍志》《唐书艺文志》,皆「《一字石经尚书》六卷。」又云「相承传拓之本犹在秘府。」则唐人于拓本汉《石经尚书》及见之也。颖达谓「今文则夏侯、欧阳所传及蔡邕所勒《石经》。」是故于《尧典》篇首正义尝引《石经》,其云「二十九卷而《序》在外」者,必见《石经尚书》有百篇之《序》,故为是言耳。今文有《序》,其证四矣。

陈氏此说,最不足据。果如其说,二十九卷外尚有《序》一卷,则《汉书艺文志》载大、小夏侯《经》文当曰「三十卷」矣,何以仍曰「二十九卷」乎?孔既曰「《序》在外」,则二十九卷断不能以为并《序》数之,是二十九卷乃既增《泰誓》之数。《志》并《泰誓》亦惟曰「二十九」,则大、小夏侯之无《序》断矣。欧阳《经》及《章句》卷数难明,然夏侯无《序》,则欧阳亦无《序》审矣

欧阳、大小夏侯《尚书》亡于永嘉之乱,今无可考。请以《尚书大传》征之。《周书成王政》序曰「成王东伐淮夷,遂践奄。」《尚书音义》曰「践,《尚书大传》云‘籍也’。」《诗豳风破斧》正义引《书传》云「‘遂践奄’,践之者,籍之也。籍之,谓杀其身,执其家,猪其宫。」按《将蒲姑》序,言「成王践奄,迁其君于蒲姑。」是奄君犹存,《书传》谓「杀其身」,此今文说之异。盖《书传》体近《韩诗外传》,往往旁胪异闻,非尽释经。然而「遂践奄」三字,则明出于《成王政》之《序》。今文有《序》,其证五矣。

《尚书大传》未尝曰「《书序》」,且《大传》「杀其身」之说显与《序》异,是即其非据《书序》之明验。今、古文异《序》之说不足信,辨见上或更谓《大传》云「‘遂践奄’,践之者,籍之也」,如非据《书序》,何以释之?不知自为申释,古书有此体。如《孟子》「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是亦其例。不然,西汉经师不为《序》作训,岂伏生独异邪

《周书亳姑》序曰「周公在丰,将殁,欲葬成周。公薨,成王葬之于毕,告周公。」《尚书大传》曰周公致政封鲁,三年之后,「老于丰,心不敢远成王,而欲事文、武之庙……周公疾,曰‘吾死,必葬于成周,示天下臣于成王。’」周公薨,成王欲葬之于成周,「天乃雷雨以风,禾尽偃,大木斯拔」,国人大恐。「王与大夫开《金縢》之书,执书以泣曰‘周公勤劳王家,予幼人弗及知。’乃不葬于成周,而葬之于毕,示天下不敢臣也。」《书传》言葬周公事,本于《亳姑》序也。《论衡感类篇》引《书》「乃得周公死,自以为功代武王」之说,盖古文「所」字,今文作「死」,形近致讹,故以《金縢》之事与《亳姑》之事联为一也。今文有《序》,其证六矣。然难者犹谓与《书序》有两端也。《大传》又曰「武丁祭成汤,有雉飞升鼎耳而雊。」此出《商书高宗肜日》之《序》也。今文有《序》,其证七矣。《大传》又曰「成王在丰,欲宅洛邑,使召公先相宅。」此述《周书召诰》之《序》也。其下即述经文云「六月乙未,王朝步自周,至于丰,唯太保先周公相宅。」今文有《序》,其证八矣。《大传》又曰「夏刑三千条。」此本《周书甫刑》之《序》也。《甫刑》序曰:「穆王训夏赎刑,作《吕刑》。」按《经》曰「五刑之属三千」,不言「夏」;《吕氏春秋孝行览》云:「《商书》曰‘刑三百,罪莫大于不孝’」,亦不及「夏」;《左氏传》曰「夏有乱政而作《禹刑》」,虽言「夏刑」而不举其目。若非见《书序》「训夏赎刑」之文,何以知三千条为夏刑也?今文有《序》,其证九矣。

《尚书大传》不明曰「《书序》」,陈氏必以为据《书序》,已属武断。《书序》之作,攗拾诸书为之。《亳姑》序与《史记鲁世家》文更类,当即采《史记》。《高宗肜日》《召诰》序,盖即采《大传》耳。《高宗肜日》序,亦见《史记殷本纪》,当并采之《大传》言「夏刑三千条。」伏生去古未远,古籍之旧文,先师之遗说,考见尚多。陈氏律以今人之耳目,以为「非见《书序》,何以知之」,尤为不可。要之《书序》之伪,既有明征,诸书之与合者,正可以考其剽窃之迹。果如陈氏之说,则《荀子解蔽篇》「人心之危」数语,亦与伪孔《书》同,亦可以为《荀子》采伪孔《书》乎

《大传》篇目有《九共》《帝告》《冏命》,《序》又有《嘉禾》《揜诰》,此皆在二十九篇外。若非见《书序》,何以得此篇名也?今文有《序》,其证十矣。

《尚书大传》中《大战》《揜诰》《多政》三篇不见于《书序》,若以为《大传》二十八篇外篇名据《书序》采入,则此三篇又何处得来邪

书传既有明文,请更征之《白虎通》。《白虎通》引《尚书》悉用今文家说,《诛伐篇》称《尚书序》曰「武王伐纣。」此《周书太誓》序及《武成》序之文也。其引《尚书》用今文,则《序》亦出之今文无疑。今文有序,其证其十一矣。

《白虎通》虽用今文,然亦有用古文者。他不征引,即如《爵篇》引《书亡逸篇》,《社稷篇》引《尚书逸篇》之类,独非古文邪?《书序》、逸《书》同出刘歆之手,《白虎通》既引逸《书》,何以知其必不引《书序》乎?虎观诸儒如贾逵之等乃治古文者,班固之学亦杂揉今古,其引古文,何足怪也。

《汉书孙宝传》「平帝立,宝为大司农,孔光、马宫等咸称王莽功德比周公。宝曰‘周公上圣,召公大贤,尚犹有不相说,着于经典。’」此引《周书君奭》之《序》也。考《儒林传》平帝时立《古文尚书》,《王莽传》元始四年益博士员,而宝为大司农在元始二年,是时古文未立,宝受公羊《颜氏春秋》于筦路,成帝初以明经为郡吏,亦非为古学者,则其所诵之经亦今文也。古文《毛诗》,平帝已立,而康成注《礼》时尚未之见,则孙宝之不见《古文尚书》,不足疑也。今文有《序》,其证十二矣。

《列子杨朱篇》曰「周公摄天子之政,邵公不悦,四国流言。」然则孙宝所谓「着于经典」者,自指《君奭》一篇,而所谓「不说」者,何以知其必据《书序》乎?

《后汉书杨震传》:曾孙彪议迁都曰「‘般庚五迁,殷民胥怨。’」此引《商书般庚》之序也。彪世传欧阳《尚书》,所据乃其本经。今文有《序》,其证十三矣。

后汉古文之学盛行。杨彪虽世传今文,偶引古文,不足异。若谓学者一习今文,即古文一字不得寓目,有其理邪?如《儒林传》载李育传《公羊》,而亦尝读《左传》,是即今文家兼读古文之明证。彪生当贾、马大盛之后,其引《书序》宜也,左海安得知此。

《法言问神篇》曰:「《易》损其一,虽蠢知阙焉。至《书》之不备过半矣,而习者不知,惜乎《书序》之不如《易》也!」按:杨子云引《书》皆用今文,「《书》不备过半」,唯今文唯然。若古文则前汉存者五十八篇,不得云尔。今文有《序》,其证十四矣。《法言》又曰:「古之说《书》者序以百,而《酒诰》之篇俄空焉,今亡矣夫!」按《酒诰》唯今文有脱简,故其言如此。今文有《序》,其证十五矣。

杨雄乃刘歆之徒,《后汉书桓谭传》言「谭尤好古学,数从刘歆、杨雄辨析疑异。」则雄正古学家,故攻《书》二十八篇之不备与刘歆同,盖从歆学者。其据《书序》,乃其宜也。且雄二说乃攻今文,乌知其非如刘歆之故智,以古文攻今文乎?左海未知今、古派别,宜其妄也。

《论衡正说篇》驳或说《尚书》二十九篇「法斗七宿」曰:「按百篇之《序》,阙遗者七十一篇,独谓二十九篇立法,如何?」《论衡》此篇所引「或说」乃今文家言,其驳诘亦据今文为说。若古文,则按百篇之《序》,二十九篇外尚有逸《书》二十四篇,不得云「阙遗者七十一篇」。今文有《序》,其证十六矣。

王充亦以古文驳今文,其云「独谓二十九篇立法如何」盖谓二十九篇何足立法耳,未见其必据今文《序》驳诘之也。

杜预《春秋左传》后序曰「《纪年》称‘伊尹放太甲于桐,乃自立也。伊尹即位于太甲十年,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此为大与《尚书序》说太甲事乖异,不知老叟之伏生或致昏忘,将此古书亦当时杂记,未足以取审也。」详预此言,直以《书序》为出自伏生,预时三家《尚书》见存,目验援据,致为明确。今文有《序》,其证十七矣。

杜预时,刘歆《书序》盛行久矣,预不过以伏生乃首传《书》之人,故凡《书》即归之伏生耳。伏生无《序》,证验如此之确,且两汉人皆无谓伏生有《序》者。预时代在后,从何得此说邪

第三,辨秦汉经传诸子引书篇名,皆孔子不修之书。

秦、汉经传、诸子引《书》篇名,所在散布,主张《书序》者愈有借口。不知诸篇皆孔子不修之《书》也。盖孔子制作「五经」,阴寓改制,苟不关改制之事者,虽详勿录。故《诗》三千篇而唯取三百五;见《史记孔子世家》《礼经》三百、《威仪》三千而唯取十六。孔子经十六篇,《丧服》乃传,别有说《诗》《礼》如此,《尚书》可知。故《尚书纬》云「孔子求《书》,得黄帝玄孙帝魁之《书》,迄于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断远取近,定可以为世法者百二十篇,以百二篇为《尚书》,十八篇为《中候》。」《尚书正义》一引纬书虽伪,要皆本西汉前说而附会之,如「百二篇」之说即本张霸。则「帝魁」之说虽不可信,而孔子定《书》多所去取,其说非全无据矣。以此,故逸《诗》、逸《书》杂见群书,以考今本,率多岨峿。若谓诸书引《书》篇名果皆出孔子,则何以解于《墨子》之以《甘誓》为《禹誓》,《汤誓》为《汤说》乎?此犹可诿曰篇名之偶异也。若《墨子》他引《禹誓》不在今《甘誓》内,他引《汤誓》不在今《汤誓》内,今《甘誓》《汤誓》文完无缺,必非佚文,然则《墨子》所据将何书邪?且今《甘誓》启事,而以为禹。《汤誓》《汤说》本自并引,尤不能以寻常篇名异同论之。据《墨子》如此,则虽谓诸书引《书》篇名皆孔子书,蒙瞽不信也。或曰:孔子有不修之《书》固矣。然孟子为孔子嫡传,《礼记》出七十后学,岂所读之《书》亦非孔《书》?曰:「不修《春秋》」述于《公羊》,庄七年曲引旁称,圣门不废。若以为不修《春秋》,公羊能引之,不修《书》《礼记》,孟子不能引之,岂通人之论乎?荀子亦孔子嫡传,兼为《诗》《礼》大宗,而引《逸诗》,亦其证也

第四,辨《尚书大传》内《九共》诸篇亦孔子不修之《书》。

或难曰:子以为伏生《书》二十八篇即孔门足本,而斥亡失数十篇之说为伪,今考《尚书大传》有《九共》《帝告》《说命》《太誓》《大战》《嘉禾》《揜诰》《多政》《冏命》九篇,苟非伏生所有,何以引之?答曰:《大传》又称孔子告子夏,言:「‘六誓’可以观义,‘五诰’可以观仁,《甫刑》可以观诫,《洪范》可以观度,《禹贡》可以观事,《皋陶谟》可以观治,《尧典》可以观美。」《大传》述孔子自称亦止二十八篇,中「六誓」当作「五誓」,辨见后则其余非孔子《书》,而为孔子不修之《书》可知。伏生之言,还以伏生之言定之,《九共》诸篇何足为难乎?伏生传授孔经而兼引他书,亦犹《公羊》引不修《春秋》之例。彼大惑不解者,岂非知二五而不知十哉!

第五,辨《史记》所载篇目乃《书序》袭《史记》,非《史记》采《书序》。

伪撰古书,必有依据,乃易附会,故王肃之《书》,《周官》之《礼》,皆阴摭旧文,自创新制。《书序》之作,何独不然!而后人见《史记》之文与《书序》多同,以为史公已据《书序》,不知此《书序》之袭《史记》也。请以七证明之:《序》以为「般庚五迁,将治亳,殷民咨胥怨,作《般庚》三篇。」《殷本纪》则以为「帝般庚崩……百姓思般庚,乃作《般庚》三篇。」若谓《史记》所载本于《书序》,何与《书序》又自乖异?今古文异《序》之说不足信,辨见前《史记》非采《书序》,证一。《序》以为「秦穆公伐晋,襄公帅师败诸殽,还归。作《秦誓》。」《秦本纪》则以为缪公败于殽,「复益厚孟明等,使将兵伐晋,以报殽之役,晋人皆城守不敢出。于是缪公乃自茅津渡河,封殽中尸,为发丧,哭之三日,乃誓于军……以申思不用蹇叔、百里傒之谋,故作此誓。」亦与《书序》不合。《史记》非采《书序》,证二。《序》以为「祖己训诸王,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训》。」《殷本纪》则以为武丁崩,「祖已嘉武丁之以祥雉为德,立其庙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及《训》。」亦与《书序》不合,《史记》非采《书序》,证三。《序》以为「平王锡晋文侯秬鬯、圭瓒,作《文侯之命》。」《晋世家》则以为晋文公重耳献楚俘于王,王「命晋侯为伯,赐大路、彤弓矢百、玈弓矢千、秬鬯一卣、珪瓒、虎贲三百人,作《晋文侯命》。」亦与《书序》不合。《史记》非采《书序》,证四。《书序》无《大戊》而《殷本纪》有之,《史记》若采《书序》,此篇又从何来?据此篇非采《书序》,则其它可以例推。《史记》非采《书序》,证五。若谓《本纪》《世家》层叠引用,如非孔子之《书》,何以详载?不知《史记》杂采诸书,如《逸周书》之类不乏引用。即《汤征》,据刘歆所造《逸篇》亦无之,而《殷本纪》明载其文。知史公经典之外多所援用。《史记》非采《书序》,证六。《汤诰》一篇,《古文逸篇》有之,然不过刘歆所为,真书中安得有此?而《殷本纪》乃载其文,是亦史公不必定据经典之明证。《史记》非采《书序》,证七。观此七证,彼犹张国师之垒者,亦可以少息也夫!

第六,辨孔子作书序之说始于刘歆,《史记》无此说。

《书序》一书,附会剽窃,汩乱经义。且传之孔子,托体愈尊,惑众愈甚。然孔子作《书序》之说,自来所无,一见于《汉书艺文志》,再见于《汉书楚元王传》,三见于《汉书儒林传》。《艺文志》《楚元王传》皆刘歆之言,班固亦在歆后,其即歆伪说,又复何疑?考其所以敢创此说者,盖以《史记三代世表》云「孔子因史文次《春秋》、纪元年,正时月日,盖其详哉!至于叙《尚书》,则略无年月。」《孔子世家》又云:「序《书传》。」两文皆有「序」字,故得影造其说。然考《史记》所谓「序」者,不过次序之谓。《孔子世家》又云「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此岂亦作序之「序」?尤其明证。且《世表》所谓「正时月日」者,指《春秋》本经。上下文义相承,则所谓「略无年月」者,亦指《尚书》本经,无所谓「序」明甚。然则「孔子作《书序》」,《史记》本无其文,后人纷纷附会,诬史公甚矣。

第七,辨孔子书并无《太誓》序,此篇亦伪。

今据伏生传《书》二十八篇,以为孔子全经篇数止此,而近人每持伏《书》有《太誓》之说,请得条其说而辨之:《太誓》后得,汉人刘向、《尚书正义》一引《别录》刘歆、《汉书楚元王传》、《文选注》引《七略》王充、《论衡、正说》马融、《尚书正义》一引郑康成、《尚书正义》一引《书论》赵岐、《孟子滕文公章句》房宏等《尚书正义》一引皆同此说,王充、房宏等以为宣帝时得,为小异众口一辞,未必举国尽误。伏《书》之无《太誓》,一。《史记儒林传》称「伏生独得二十九篇」,语已伪窜,辨见前然即二十九篇之说论之,亦不过如孔冲远「武帝世见《太誓》入伏生《书》内」,故并云「伏生所出」之说耳。不然,《史记》非僻书,诸儒岂未之见?事关经文增减,诸儒纵不能援《史记》以折异说,亦岂敢蔑《史记》而构虚辞?又《史记》「伏生独得二十九篇」之说,《汉书儒林传》亦袭之。马融尝从曹大家受《汉书》业,岂得不知?而「《太誓》后得」之说,马融持之尤力,知「独得二十九篇」之说,诸儒固知其非,故不援据。伏《书》之无《太誓》,二。《汉书艺文志书家》「《经》二十九卷」,自注曰「大、小夏侯二家,欧阳《经》三十二卷。」盖《太誓》博士读说传教之后,即附入欧阳、大小夏侯《书》。辨见前既附入欧阳、大小夏侯《书》,则经文卷数自当并数之,《志》载大、小夏侯《经》二十九卷,即由于此。欧阳《经》卷数难明,无可考据,辨见前。王氏《经义述闻》以为「皆当作三十三卷」。然无明据而改古本,学者岂信之乎?或谓《志》载大、小夏侯《经》二十九卷中有后得《太誓》一卷,何以不别白其说?不知《艺文志》即刘歆《七略》之旧,《七略》又言「武帝末民间得《太誓》。」《文选注》引则固已别白其说。《志》引《七略》,其辞未尽耳。伏《书》之无《太誓》,三。《尚书大传》虽有《太誓》,然《大传》所载亦不尽伏生之《书》。辨见前《大传》又有「‘六誓’可以观义」及「《周书》自《太誓》就《召诰》而盛于《洛诰》」之言,以《太誓》与二十八篇并称,似为真孔子《书》。考《大传》称「‘六誓’观义」,乃引孔子告子夏之言。汉儒淳朴,附益古书则有之,断不敢假托古人之语,然必后人据既增《太誓》改「五」为「六」。至《周书》自《太誓》」一语,更后人据既增《太誓》窜入无疑。否则伏《书》二十九篇有《大传》为据,《大传》之书,人所诵习,郑康成并为之注,岂得皆不知,而犹以为《太誓》后得乎?知《大传》以《太誓》与二十八篇并称,当时固知其非矣。伏《书》之无《太誓》,四。《史记周本纪》虽载有《太誓》,然《史记》网罗放失,非纯据伏生之《书》,辨见前如《周本纪》下文「斩纣头」及「武王至于周,自夜不寐」之类,即引《逸周书》。其引《太誓》,乌知其必据伏《书》?伏《书》之无《太誓》,五。《汉书董仲舒传》,仲舒《对策》引「《书》曰」,即《太誓》之文,仲舒对策未及武帝之末,似伏《书》无《太誓》,何由引之?不知《春秋繁露》引《君陈》文亦称「《书》曰」。若仲舒引「《书》曰」者必伏《书》,岂《君陈》亦伏《书》所有乎?伏《书》之无《太誓》,六。《汉书武帝纪》「元朔元年,有司奏议曰‘附下罔上者死’」云云,文见《说苑臣术篇》引《太誓》。又终军白麟奇木之对、司马相如封禅之奏,见《汉书终军传》《司马相如传》皆未及武帝末年而皆已引《太誓》,似非据伏《书》而何?然诸所引不明言《太誓》,即以为《太誓》亦不过如董仲舒《对策》所引之例,未必即伏生《书》。伏《书》之无《太誓》,七。平当习欧阳《书》,见《汉书儒林传》班伯习小夏侯《书》,见《汉书儒林传、叙传》而《汉书平当传》《叙传》,二家尝引《太誓》。欧阳、大小夏侯即伏生所传,似伏《书》当有《太誓》。然二家皆元、成以后人,尔时《太誓》入欧阳、大小夏侯《书》已久,二家既习欧阳、小夏侯《书》,自当肄业及之。其引《太誓》何足为异?伏《书》之无《太誓》,八。《毛诗思文》正义引《太誓》曰「有火自上复于下,至于王屋,流之为雕」,郑《注》曰「雕当为雅」。《史记周本纪》作「流为乌」。王氏《经义述闻》以为作雕,古文;作乌,伏生今文。然考《史记》引《书》,每多改易其字,见于诸篇者班班可考,其作「乌」者何以知其为今文?伏《书》之无《太誓》,九。《汉书艺文志》云「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文字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似伏《书》无《太誓》,更当脱《太誓》一篇,何得止曰「脱简」、「脱字」而已?不知刘向以古文校三家之说,乃刘歆所造。然即如其说,向校书在三家增《太誓》后,三家并有《太誓》,何得复以为脱?伏《书》之无《太誓》,十。或谓古文虽刘歆所伪,然伏生篇数歆必知之,伏《书》诚止二十八篇,则古文《太誓》并为伏生所无,歆当以为「孔安国考二十八篇,得多十七篇」,今曰「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以上据《汉书艺文志》,《艺文志》即刘歆之言也则伏《书》有《太誓》审矣。曰:其人之言,必当还以其人之言解之,方不凿枘。歆之说以为「共王得《书》」「安国考二十九篇」皆在武帝之末。亦据《汉书艺文志》,即为刘歆之言武帝末《太誓》既入博士《书》,故歆以为「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不然,「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及「《太誓》后得」,皆歆《七略》之言,歆虽荒谬,何至矛盾若是乎?伏《书》之无《太誓》,十一。以十一说观之,《书》二十八篇之为全经益明,序百篇之为伪作愈显矣。

书序条辨

昔在帝尧,聪明文思,光宅天下,将逊于位,让于虞舜,作《尧典》。

据今《尧典》「月正元日」以下皆舜即位后事,经文班班可考。《序》唯言「将逊于位,让于虞舜」,止及尧事,显违经文。曾是出于孔门而有是邪?《正义》引郑注以为「舜之美事在于尧时」。不知「月正元日」以下皆尧殂落后事。其尧时与否,岂郑氏所能颠倒其说?盖刘歆将别造《舜典》一篇,故于《尧典》序抹杀舜事一节,以弥缝其说。王肃所伪古文遂截「往钦哉」以上为《尧典》,而别析「慎徽五典」以下为《舜典》,以求合《序》说,亦可谓幻中出幻矣。

虞、舜侧微,尧闻之聪明,将使嗣位,历试诸难,作《舜典》。

古止有《尧典》而无《舜典》,其《舜典》一篇,止见于《古文》及《书序》。其可疑有三:今《尧典》备载舜事,并总叙征庸、在位生死年数以结之,是舜之事实已完,何得别有纪载?可疑一。《大学》引《尧典》作「帝典」,《孔丛子论书篇》同尧、舜同德,故纪录同篇。其《孟子》及伏生称「尧典」者,盖尧、舜同篇,而篇首曰「粤若稽古帝尧」,故即举尧该之。否则《尧》《舜》两典各有其篇,《大学》单称「帝典」,何以分别乎?可疑二。古文《舜典》虽不可见,然据《序》说如此。夫既谓之「典」,则一朝实录,征信所关,岂有实事强羼先帝之篇,而本纪唯书劝进之事?盖舜事既具《尧典》,不能重出,故作伪时敷衍逊位之事以充其数,可疑三。以此观之,《书序》之矫诬,尚足辨邪!《尚书中候考河命》云「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钦翼皇象,授政改朔。」《太平御览皇王部》引魏高堂隆《改朔议》,亦引《书》「粤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建皇授政改朔。」见《宋书礼志》按:魏时歆古文传布已久,所引当即歆古文。且歆总领图谶,时窜伪经于纬候中以自证应,《中候》此文与十六篇逸《书》有《舜典》合,益可见其伪也。赵台卿《孟子万章》章句并谓「《孟子》诸所言舜事,皆《舜典》及逸《书》所载。」然据《尧典》,则舜在下之时,已有「蒸蒸艾不格奸」之效,岂有被举之后,尚有杀舜及禁不得娶之事此盖战国时人妄说,而孟子未辟之。顾氏《日知录》已言之乃近人犹惑于赵氏之说,取《孟子》所引以补《舜典》,显然与《尧典》刺谬而不顾,岂非无目人哉!

《尚书大传》之目,有《唐传》《虞传》《虞夏传》《夏传》。《大传》说《尧典》谓之《唐传》。陈氏乔枞《今文尚书经说考》因谓「伏生以《舜典》为《虞书》」。然《大传》诸家所引者无《舜典》一篇,且伏生不过以说唐事者谓之「唐」,说虞事者谓之「虞」,合说虞、夏事者谓之「虞夏」,说夏事者谓之「夏」,随事分合,文无定称,无以见其有《舜典》也。

帝厘下土,方设居方,别生分类,作《汨作》《九共》九篇、《槁饫》。

《尚书大传》有《九共篇》,即刘歆所本。歆伪《左传》所谓「八索九丘」,亦同此蹈袭也。《汨作》《槁饫》今不可考,或歆时别有所本,未可知也。《大传九共》九篇非孔子书,辨见前

皋陶矢厥谟,禹成厥功,帝舜申之,作《大禹》《皋陶谟》《弃稷》。

禹别九州岛,随山川,任土作《贡》。

《史记河渠书》云「以别九州岛,随山浚川,任土作《贡》。」即刘歆所本。《序》本《史记》文字,仍有异同,盖有意为之以泯其迹。今但明其剿袭,小小异同,不暇详也

启与有扈,战于甘之野,作《甘誓》。

《史记夏本纪》云「有扈氏不服,启伐之,大战于甘。将战,作《甘誓》。」即刘歆所本。

太康失邦,兄弟五人须于洛、汭,作《五子之歌》。

《史记夏本纪》云「帝太康失国,昆弟五人须于雒、汭,作《五子之歌》。」即刘歆所本。

羲和湎淫,废时乱日,胤往征之,作《胤征》。

《史记夏本纪》云「帝中康时,羲和湎淫,废时乱日,胤往征之,作《胤征》。」即刘歆所本。

自契至于成汤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作《帝告》《厘沃》。

《史记殷本纪》云「成汤,自契至汤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作《帝诰》。」即刘歆所本。《序》有《厘沃》,而《史记》无之,歆或采自他书增之,以足百篇之数者也。

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征之,作《汤征》。

《史记殷本纪》云「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伐之……作《汤征》。」即刘歆所本。

伊尹去亳适夏,既丑有夏,复归于亳,入自北门,乃遇汝鸠、汝方,作《汝鸠》《汝方》。

《史记殷本纪》云「伊尹去汤适夏,既丑有夏,复归于亳,入自北门,遇女鸠、女房,作《女鸠》《女房》。」即刘歆所本。

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疑至》《臣扈》。

《史记殷本纪》云「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即刘歆所本。《序》有《疑至》《臣扈》,而《史记》无之,亦歆增之以足百篇之数者也。

伊尹相汤伐桀,升自陑,遂与桀战于鸣条之野,作《汤誓》。

《史记殷本纪》云「伊尹从汤,汤自把钺以伐昆吾,遂伐桀……作《汤誓》。」即刘歆所本。

夏师败绩,汤遂从之。遂伐三朡,俘厥宝玉。谊伯、仲伯作《典宝》。

《史记殷本纪》云「夏师败绩,汤遂伐三朡,俘厥宝玉,义伯、仲伯作《典宝》。」即刘歆所本。

汤归自夏,至于大埛,中虺作《诰》。

《史记殷本纪》云「汤归至于泰卷陶,中壨作《诰》。」即刘歆所本。

汤既黜夏命,复归于亳,作《汤诰》。

《史记殷本纪》云「既黜夏命,还亳,作《汤诰》。」即刘歆所本。

伊尹作《咸有一德》。

《史记殷本纪》云「伊尹作《咸有一德》。」即刘歆所本。

咎单作《明居》。

《史记殷本纪》云「咎单作《明居》。」即刘歆所本。

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肆命》《徂后》。

《史记殷本纪》云「帝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作《肆命》,作《徂后》。」即刘歆所本。

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诸桐,三年,复归于亳。思庸,伊尹作《太甲》三篇。

《史记殷本纪》云「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伊尹嘉之,乃作《太甲训》三篇。」即刘歆所本。

沃丁既葬伊尹于亳,咎单遂训伊尹事,作《沃丁》。

《史记殷本纪》云:「帝沃丁之时,伊尹卒。既葬伊尹于亳,咎单遂训伊尹事,作《沃丁》。」即刘歆所本。

伊陟相大戊,亳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伊陟赞于巫咸,作《咸乂》四篇。

《史记殷本纪》云「帝太戊立,伊陟为相。亳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一暮大拱。帝太戊惧,问伊陟。伊陟曰‘臣闻妖不胜德,帝之政其有阙与?帝其修德。’太戊从之,而祥桑枯死而去。伊陟赞言于巫咸。巫咸治王家有成,作《咸艾》,作《太戊》。」即刘歆所本。《史记》有《太戊》而《序》无之,是即《史记》非采《书序》之明证。彼犹固执《史记》采《书序》之说者,妄也。辨亦见前

太戊赞于伊陟,作《伊陟》《原命》。

《史记殷本纪》云「帝太戊赞伊陟于庙,言弗臣,伊陟让,作《原命》。」即刘歆所本。《序》有《伊陟》而《史记》无之,亦歆增之以足百篇之数者也。

仲丁迁于嚣,作《仲丁》。

《史记殷本纪》云「帝仲丁迁于隞。」即刘歆所本。

河亶甲居相,作《河亶甲》。

《史记殷本纪》云「河亶甲居相。」即刘歆所本。

祖乙圮于耿,作《祖乙》。

《史记殷本纪》云「祖乙迁于邢。」即刘歆所本。

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民咨胥怨,作《盘庚》三篇。

《史记殷本纪》云「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殷民咨胥皆怨,不欲徙。盘庚乃诰喻诸侯大臣曰‘昔高后成汤与尔之先祖俱定天下,法则可修。舍而弗勉,何以成德!’乃遂涉河,南治亳,行汤之政,然后百姓由宁,殷道复兴。诸侯来朝,以其遵成汤之德也。帝盘庚崩,百姓思盘庚,乃作《盘庚》三篇。」《序》以为迁时作,《史记》以为盘庚崩后作,显然不同。《史记》非采《书序》,亦其证也。《序》与《史记》异者,《盘庚》《高宗肜日》《高宗之训》二篇合序《文侯之命》《秦誓》五篇,《序》本《史记》,而复有异同者,盖作伪时故为错迕,以泯其迹。犹王肃所伪古文剿袭诸书,仍故作异同耳。不足为异。难者或曰:《序》采《史记》可有异同,然则《史记》采《序》何以不可有异同?答曰:《序》采《史记》而有异同,盖由有意为之以泯其剿袭。若《史记》采摭古书,力求征信,声音训诂之通借,先后详略之同异,则或有之,何嫌何疑,使之刺谬至此乎?《史记》之非采《书序》,断矣。

高宗梦得说,使百工营求诸野,得诸傅岩,作《说命》三篇。

《史记殷本纪》云:「武丁夜梦得圣人,名曰说。以梦所见视群臣百吏,皆非也。于是乃使百工营求之野,得说于傅险中。」即刘歆所本。

高宗祭成汤,有飞雉升鼎耳而雊,祖己训诸王,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训》。

《尚书大传》云「武丁祭成汤,有飞雉升鼎耳而雊。」《史记殷本纪》云「帝武丁祭成汤,明日,有飞雉登鼎耳而呴。祖己乃训王。武丁修政行德,殷道复兴。帝武丁崩……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为德,立其庙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乃《训》。」《序》以为祖己训王时作,《史记》以为武丁崩后作,不同。《史记》非采《书序》,亦其证也。

殷始咎周,周人乘黎,祖伊恐,奔告于受,作《西伯戡黎》。

《史记殷本纪》云「西伯伐饥国,灭之。纣之臣祖伊闻之而咎周,恐,奔告纣。」即刘歆所本。

殷既错天命,微子作《诰》《父师、少师》。

唯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一月戊午,师渡孟津,作《太誓》三篇。

《史记周本纪》云:「以东伐纣,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师毕渡盟津,武王乃作《太誓》。」即刘歆所本。唯《史记》作「十二月」,而《序》作「一月」,盖殷之十二月即周之正月,《序》用周正。然既改十二月为一月,自当称为十二年。《吕氏春秋首时篇》,武王立十二年而成甲子之事,盖以周正计《序》仍曰「十一年」,此其妄也。《汉书律历志》引《书序》亦作「十一年」,知非传写之误

武王戎车三百两,虎贲三百人,与受战于牧野,作《牧誓》。

《史记周本纪》云:「遂率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以东伐纣。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即刘歆所本。唯《序》「虎贲三百人」,《史记》作「三千人」。《孟子尽心篇》亦作「三千人」考《后汉书顺帝纪》注引《汉官仪》曰:「《书》称虎贲三百人。」《汉官仪》之说即本《书序》。又《墨子明鬼篇》以为「武王虎贲之卒四百人」,《风俗通三王篇》以为「《尚书》武王虎贲八百人。」是古虎贲之数最多异说,《书序》改「三千」为「三百」,未可遽以为后来传写之讹。孙氏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云「《司马法》云:‘革车一乘,士十人。’《乐记》云‘虎贲之士说剑。’则虎贲即士也。一乘十人,三百两则三千人矣。」据此,则《序》之作「虎贲三百人」者谬也。

武王伐殷,往伐归兽,识其政事,作《武成》。

《史记周本纪》云「乃罢兵西归,行狩,记政事,作《武成》。」即刘歆所本。

武王胜殷杀受,立武庚,以箕子归,作《洪范》。

《史记周本纪》云「乃出,封商纣子禄父殷之余民。已而命召公释箕子之囚。武王已克殷后二年,问箕子殷所以亡。箕子不忍言殷恶,以存亡国宜告。武王亦丑,故问以天道。」《宋世家》云「武王封纣子武庚、禄父以续殷祀。武王既克殷,访问箕子。」即刘歆所本。

武王既胜殷,邦诸侯,班宗彝,作《分器》。

《史记周本纪》云「封诸侯,班赐宗彝,作《分殷之器物》。」即刘歆所本。

西旅献獒,太保作《旅獒》。

巢伯来朝,芮伯作《旅巢命》。

武王有疾,周公作《金縢》。

《史记鲁世家》云「武王有疾不豫,周公于是乃自以为质,告于太王、王季、文王……周公藏其策金縢匮中。」即刘歆所本。

武王崩,三监及淮夷叛,周公相成王,将黜殷,作《大诰》。

《史记周本纪》云「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与武庚作乱畔周。周公奉成王命伐诛武庚、管叔,放蔡叔。故初作《大诰》。」《鲁世家》云「管、蔡、武庚等果率淮夷而反,周公乃奉成王命兴师东伐,作《大诰》。」即刘歆所本。

成王既黜殷命,杀武庚,命微子启代殷后,作《微子之命》。

《史记周本纪》云「周公奉成王命伐诛武庚。以微子开代殷后,作《微子之命》。」《宋世家》云「周公既承成王命诛武庚,乃命微子开代殷后,作《微子之命》以申之。」即刘歆所本。

唐叔得禾,异亩同颖,献诸天子,王命唐叔归周公于东,作《归禾》。

《史记周本纪》云「晋唐叔得嘉谷,献之成王,成王以归周公于兵所,作《归禾》。」《鲁世家》云「唐叔得禾,异母同颖,献之成王。成王命唐叔以馈周公于东土,作《馈禾》。」即刘歆所本。

周公既得命禾,旅天子之命,作《嘉禾》。

《史记周本纪》云「周公受禾东土,鲁天子之命,作《嘉禾》。」《鲁世家》云「周公既受命禾,嘉天子命,作《嘉禾》。」即刘歆所本。

成王既伐管叔、蔡叔,以殷余民封康叔,作《康诰》《酒诰》《梓材》。

《史记卫世家》云「周公旦以成王命兴师伐殷,杀武庚、禄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殷余民封康叔为卫君,乃申告康叔。故谓之《康诰》《酒诰》《梓材》以命之。」即刘歆所本。

成王在丰,欲宅洛邑,使召公先相宅,作《召诰》。

《尚书大传》云「成王在丰,欲宅洛邑,使召公先相宅。」《史记周本纪》云「成王在丰,使召公复营洛邑,作《召诰》。」即刘歆所本。

召公既相宅,周公往营成周,使来告卜,作《洛诰》。

《史记周本纪》云「周公复卜,申视卒营筑,作《洛诰》。」即刘歆所本。

成周既成,迁殷顽民,周公以王命诰,作《多士》。

周公作《无逸》。

《史记周本纪》云「成王既迁殷遗民,周公以王命告,作《多士》《无佚》。」《鲁世家》云「乃作《多士》,作《毋逸》。」即刘歆所本。

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相成王为左右。召公不说,周公作《君奭》。

《史记周本纪》云「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燕世家》云「成王既幼,周公摄政。当国践祚,召公疑之,作《君奭》。」《列子杨朱篇》云:「周公摄天子之政,召公不悦,四国流言。」即刘歆所本。

成王东伐淮夷,遂践奄,作《成王征》。

《尚书大传》云「遂践奄。」《史记周本纪》云「东伐淮夷,残奄。」即刘歆所本。

成王既践奄,将迁其君于蒲姑,周公告召公,作《将蒲姑》。

《史记周本纪》云「东伐淮夷,残奄,迁其君薄姑。」即刘歆所本。

成王归自奄,在宗周,诰庶邦,作《多方》。

《史记周本纪》云「成王自奄归,在宗周,作《多方》。」即刘歆所本。

成王既黜殷命,灭淮夷,还归在丰,作《周官》。

《史记周本纪》云「既黜殷命,袭淮夷,归在丰,作《周官》。」《鲁世家》云:「成王在丰,天下已安,周之官政未次序,于是周公作《周官》。」即刘歆所本。

周公作《立政》。

《史记鲁世家》云「官别其宜,作《立政》。」即刘歆所本。

成王既伐东夷,肃慎来贺,王俾荣伯,作《贿肃慎之命》。

《史记周本纪》云「成王既伐东夷,息慎来贺,王赐荣伯,作《贿息慎之命》。」即刘歆所本。

周公在丰,将没,欲葬成周。公薨,成王葬于毕,告周公,作《亳姑》。

《尚书大传》云「周公致政封鲁,三年之后,周公老于酆,心不敢远成王,而欲事文、武之庙。然后周公疾,曰‘吾死必葬于成周,示天下臣于成王。’成王曰‘周公生欲事宗庙,死欲聚骨于毕。’毕者,文王之墓也。故周公薨,成王不葬于成周,而葬之于毕,示天下不敢臣也。」《史记鲁世家》云「周公在丰,病,将殁。曰‘必葬我成周,以明吾不敢离成王。’周公既卒,成王亦让葬周公于毕。」即刘歆所本。

周公既没,命君陈分正东郊成周,作《君陈》。

《礼记坊记》《缁衣》引《君陈》,即刘歆所本。

成王将崩,命召公、毕公率诸侯相康王,作《顾命》。

《史记周本纪》云「成王将崩,乃命召公、毕公率诸侯以相太子而立之。作《顾命》。」即刘歆所本。

康王既尸天子,遂诰诸侯,作《康王之诰》。

《史记周本纪》云「康王即位,遍告诸侯,作《康诰》。」即刘歆所本。

康王命作册毕,分居里,成周郊,作《毕命》。

《史记周本纪》云「康王命作策毕公,分居里,成周郊,作《毕命》。」即刘歆所本。

穆王命君牙为周大司徒,作《君牙》。

《礼记缁衣》引《君雅》,即刘歆所本。

穆王命伯冏为周大仆正,作《冏命》。

《史记周本纪》云「穆王闵文、武之道缺,乃命伯燛申诫太仆国之政,作《冏命》。」即刘歆所本。

蔡叔既没,王命蔡仲践诸侯位,作《蔡仲之命》。

《史记管蔡世家》云「蔡叔度既迁而死,其子曰胡,胡乃改行,率德驯善。周公闻之,而举胡以为鲁卿士,鲁国治。于是言于成王,复封胡于蔡,以奉蔡叔之祀,是为蔡仲。」《左传》定四年云「见诸王而命之以蔡。」即刘歆所本。

鲁侯伯禽宅曲阜,徐夷并兴,东郊不开,作《费誓》。

《史记鲁世家》云「伯禽即位之后,有管、蔡等反也,淮夷、徐戎亦并兴,反。于是伯禽率师伐之于肹,作《肹誓》。」即刘歆所本。

吕命,穆王训夏赎刑,作《吕刑》。

《史记周本纪》云「甫侯言于王,作修刑辟,命曰《甫刑》。」即刘歆所本。

平王锡晋文侯秬鬯、圭瓒,作《文侯之命》。

《史记晋世家》云「天子使王子虎命晋侯为伯,赐大辂、彤弓矢百、玈弓矢千、秬鬯一卣、珪瓒,虎贲三百人。周作《晋文侯命》。」《序》以为平王锡晋文侯,《史记》以为襄王锡晋文公,彼此不同。《史记》非采《书序》,亦其证也。

《经典释文》云「马本无‘平’字。」然《正义》引郑注云「‘义’读为‘仪’。仪、仇皆训匹也,故名‘仇’,字‘仪’。」据此,则郑本有「平」字,文侯非重耳,与《史记》异矣。郑本亦出于杜林,为刘歆以来相传之本。且郑注明谓文侯为仇,如非杜、贾以来有此说,郑氏何以称之?《正义》引王肃云「遭天之大愆,谓幽王为犬戎所杀。」肃亦古文之学,兼好与郑为难。如非杜、贾旧说如此,何以亦同此说?马本无「平」字,特其偶漏耳。马注今引见诸书者,亦无以为晋文公重耳明文考《新序善谋篇》亦以为晋文公重耳。《史记》亦无「平王锡晋文侯」事,知西汉以前本无异论。其以为「平王锡晋文侯」者,特《书序》之妄耳。

据《史记秦本纪》,犬戎之难,平王室者唯秦襄公,《周本纪》《晋世家》皆无晋文侯勤王之事,文侯何功德于周而受此锡命?唯《左传》隐六年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国语郑语》云「晋文侯于是乎定天子」,与《书序》合。《书序》《左传》《国语》皆刘歆之学,其为一线,又何疑乎?

秦穆公伐郑,晋襄公帅师败诸崤。还归,作《秦誓》。

《史记秦本纪》云:「缪公复益厚孟明等,使将兵伐晋,以报殽之役。晋人皆城守不敢出。于是缪公乃自茅津渡河,封殽中尸,为发丧,哭之三日,乃誓于军。以申思不用蹇叔、百里傒之谋,故作周誓。」《序》以为败殽还归即誓,《史记》以为报殽役封尸后乃誓,两说不同。《史记》非采《书序》,亦其证也。又《序》败殽还归即誓之说,与《左传》同,《书序》《左传》皆出于刘歆,其为一手伪造,断然矣。

附:尚书篇目异同真伪表

《书序》之伪明,百篇之妄祛矣。然篇目真伪杂出,今古淆乱。且真《书》中亦自有辨:有孔子之《书》,有孔子未修之《书》。异说缤纷,学者耳目犹易惑焉。今以伏生所传二十八篇为孔子定制之《书》,经传、诸子及《史记》所引篇名为孔子未修之《书》,《书序》暨十六篇伪古文之目附于下,分而表之。刘歆以后,《书序》大行,诸儒征引均祖之。既明《书序》之伪,根本既除,枝叶自去,今置不议。其王肃所伪古文,辨之皆明,亦不复列焉。

伏生书篇目经传诸子引书篇目史记引书篇目书序篇目十六篇伪古文篇目

尧典第一

皋陶谟第二

禹贡第三

甘誓第四

汤誓第五

般庚第六

高宗肜日第七

西伯戡耆第八

微子第九

牧誓第十

洪范第十一

大诰第十二今文《大诰》在《金縢》前,与《书序》不同

金縢第十三

康诰第十四

酒诰第十五

梓材第十六

召诰第十七

雒诰第十八

多士第十九

毋佚第二十

君奭第二十一

多方第二十二

立政第二十三

顾命第二十四

鲜誓第二十五

甫刑第二十六

文侯之命第二十七

秦誓第二十八

右凡二十八篇尧典《孟子万章》〇《礼记大学》作「帝典」

九共《尚书大传》

帝告《尚书大传》

汤誓《孟子梁惠王》《国语周语》《墨子尚贤》〇说见前

仲虺之告《墨子非命》,《左传》襄三十年作仲虺之志

伊训《孟子万章》

太甲《礼记表记》《缁衣》《大学》,《孟子公孙丑》《离娄》,《说苑敬慎》〇西汉伏《书》既定一尊,诸儒引者咸本之。今既录伏《书》,且以文繁悉不载,唯取在伏《书》外者录之

盘庚之诰《左传》哀十一年

兑命《礼记文王世子》《学记》《表记》《缁衣》〇《尚书大传》作「说命」

太誓《礼记坊记》,《左传》成二年、昭元年、二十四年,《孟子滕文公》《万章》,《国语周语》《郑语》,《荀子议兵》,《管子法禁》,《墨子尚同》《兼爱》《天志》《非命》,《尚书大传》,《说苑臣术》

武成《孟子尽心》

嘉禾《尚书大传》

康诰《礼记缁衣》《大学》,《左传》僖三十三年、昭二十年、定四年,《孟子万章》,《荀子富国》

君奭《礼记缁衣》

君陈《礼记坊记》《缁衣》

君雅《礼记缁衣》

臩命《尚书大传》

蔡仲之命《左传》定四年

甫刑《礼记表记》《缁衣》《孝经》,《墨子尚贤》《尚同》作吕刑

秦誓《礼记大学》

禹誓《墨子兼爱》《明鬼》〇说见前

夏训《左传》襄四年

武观《墨子非乐》

汤说《墨子兼爱》〇说见前

官刑《墨子非乐》

尹吉《礼记缁衣》〇郑注「吉」当为「告」。《书序》以为「咸有一德」。按所引虽有「咸有一德」之言,而明曰「尹吉」,篇名显异。即以「吉」为「告」,亦不能以辞句偶同,即断为《咸有一德》。郑注不足据

高宗《礼记坊记》〇按所引非高宗之言。而曰「高宗云」,其为篇名可知。人名名篇,《太甲》即其例,未必即《高宗之训》也

大战《尚书大传》

伯禽《左传》定四年

唐诰《左传》定四年

揜诰《尚书大传》

多政《尚书大传》

相年《墨子尚同》

右凡三十三篇

甘誓《夏本纪》

五子之歌《夏本纪》

胤征《夏本纪》

帝诰《殷本纪》

汤征《殷本纪》

女鸠《殷本纪》

女房《殷本纪》

夏社《殷本纪》

汤誓《殷本纪》

典宝《殷本纪》

中壨之诰《殷本纪》

汤诰《殷本纪》

咸有一德《殷本纪》

明居《殷本纪》

伊训《殷本纪》

肆命《殷本纪》

徂后《殷本纪》

太甲训三篇《殷本纪》

沃丁《殷本纪》

咸艾《殷本纪》

原命《殷本纪》

盘庚三篇《殷本纪》〇《吴世家》作「盘庚之诰」

高宗肜日《殷本纪》

高宗之训《殷本纪》

太誓《周本纪》《齐世家》

牧誓《鲁世家》

武成《周本纪》

分殷之器物《周本纪》

大诰《周本纪》《鲁世家》

微子之命《周本纪》《宋世家》

归禾《周本纪》〇《鲁世家》作馈禾

嘉禾《周本纪》《鲁世家》

康诰《周本纪》《卫世家》

酒诰《周本纪》《卫世家》

梓材《周本纪》《卫世家》

召诰《周本纪》《卫世家》

洛诰《周本纪》

多士《周本纪》《鲁世家》

无佚《周本纪》〇《鲁世家》作毋逸

君奭《燕世家》

多方《周本纪》

周官《周本纪》《鲁世家》

立政《鲁世家》

贿息慎之命《周本纪》

顾命《周本纪》

康诰《周本纪》〇《书序》「康王之诰」,《史记》本作康诰

毕命《周本纪》

臩命《周本纪》

肹誓《周本纪》

甫刑《周本纪》

晋文侯命《晋世家》

秦誓《秦本纪》

太戊《殷本纪》。此篇《书序》无

右凡五十三篇尧典第一

舜典第二

汨作第三

九共九篇第四

稾饫第五

大禹谟第六

皋陶谟第七

弃稷第八

禹贡第九

甘誓第十

五子之歌第十一

胤征第十二

帝告第十三

厘沃第十四

汤征第十五

汝鸠第十六

汝方第十七

夏社第十八

疑至第十九

臣扈第二十

汤誓第二十一

典宝第二十二

仲虺之诰第二十三

汤诰第二十四

咸有一德第二十五

明居第二十六

伊训第二十七

肆命笫二十八

徂后第二十九

太甲三篇第三十

沃丁第三十一

咸乂四篇第三十二

伊涉第三十三

原命第三十四

仲丁第三十五

河亶甲第三十六

祖乙第三十七

盘庚三篇第三十八

说命三篇第三十九

高宗肜日第四十

高宗之训第四十一

西伯戡黎第四十二

微子第四十三

太誓三篇第四十四

牧誓第四十五

武成第四十六

洪范笫四十七

分器第四十八

族獒第四十九

旅巢命第五十

金縢第五十一

大诰第五十二

微子之命第五十三

归禾第五十四

嘉禾第五十五

康诰第五十六

酒诰第五十七

梓材第五十八

召诰第五十九

洛诰第六十

多士第六十一

无逸第六十二

君奭第六十三

成王征第六十四

将蒲姑第六十五

多方第六十六

周官第六十七

立政第六十八

贿肃慎之命第六十九

亳姑第七十

君陈第七十一

顾命第七十二

康王之诰第七十三

毕命第七十四

君牙第七十五

冏命第七十六

蔡仲之命第七十七

费誓第七十八

吕刑第七十九

文侯之命第八十

秦誓第八十一

右凡百篇

丰刑《汉书律历志》〇刘歆以后引《书》篇名者,率本《书序》,兹不复载。唯《律历志》引此篇出《书序》外,故并录之,附于《书序》篇目后,从其类也

舜典

汨作

九共九篇

大禹谟

胤征

汤诰

伊训

武成

冏命

右凡十六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