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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伪经考》刘向经说足证伪经考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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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大儒领袖当时、传书今日者,自史迁外,董仲舒、刘向而已。孔子改制,统于《春秋》。仲舒传《公羊》,向传《谷梁》,皆博极群书,兼通六艺,得孔子之学者也。然考孔子真经之学,必自董子为入门;考刘歆伪经之学,必以刘向为亲证,二子者各有宜焉。盖人以为《七略》出于刘向而信之,不知其尽出于歆也;又以为《别录》出于刘向而信之,不知其亦伪于歆也。然歆之作伪,自龚胜、公孙禄以来,人多疑之,但不知其遍伪群经。故东汉校书高才莫不尊信,终以托于中秘,莫得而攻焉。今为之证其伪曰:歆任校书,向亦任校书,凡歆所见之书,向亦见之,歆不能出向外也。以向说考歆,无不凿枘。向则今学说也,歆则古学说也,则真伪具白矣。歆早料天下将以向之说攻之,故于伪造《左传》,则云「向不能难」;于伪造《周官》,则云「向不能识」;所以拒塞天下之口者,防之早密矣。夫向之《陈外家封事》也,折王氏,而歆以宗室子佐莽篡汉;向之尊述六经也,守孔学,而歆以世儒业而抑儒篡孔;向之持守《鲁诗》也,奉元王,而歆以作伪经而诬父悖祖。其为臣、为弟、为子,果何如也!今采《向传》及《五行志》《说苑》《新序》《列女传》,属门人新会梁启超刺取经说,与歆伪经显相违忤者,录着于篇。倘以歆之说为可信乎,则向说其反伪邪?非欤!

周大夫祭伯乖离不和,出奔于鲁,而《春秋》为讳,不言来奔。

《左传》「祭伯来,非王命也。」不以为出奔。

是后尹氏世卿而专恣。

伪《左传》欲没《春秋》讥世卿之义,而改「尹氏」为「君氏」,以王朝大夫为侯国夫人,可哂极矣。见《左传伪证》。

周室多祸,晋败其师于贸戎。

成元年「秋,王师败绩于贸戎。」《公羊传》「孰败之?盖晋败之也。」伪《左传》乃以为:戎败之」。

王者必通三统。

此《公羊》大义,《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篇》发之至详,伪《左》无之。

以上《汉书刘向传》。按《向传》有「上方精于《诗》《书》,观古文」,此是歆伪窜者,向时无古文

田狩有三驱之制。

师古曰「三驱之礼,一为干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此《王制》《公》《谷》之礼。

《春秋》桓公十四年「八月壬申,御廪灾。」刘向以为:御廪,夫人八妾所舂米藏之,以奉宗庙者也。时夫人有淫行,挟逆心,天戒若曰「夫人不可以奉宗庙」。桓不寤,与夫人俱会齐,夫人谮桓公于齐侯,齐侯杀桓公。刘歆以为:御廪,公所亲耕藉田以奉粢盛者也,弃法度亡礼之应也。

按:刘向说「夫人八妾」,亦「一娶九女」之证。

厘公二十五年「五月己酉,西宫灾。」刘向以为:厘立妾母为夫人,以入宗庙,故天灾愍宫。《左氏》以为:西宫者,公宫也,言西,知有东。

向说与《孟子》「毋以妾为妻」同,孔子大义也。歆说杜撰。

宣公十六年「夏,成周宣榭火。」刘向以为: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天子不能诛。天戒若曰「不能行政令,何以礼乐为而藏之?」《左氏经》曰:成周宣榭火,人火也。人火曰火,天火曰灾。」榭者,讲武之坐屋。

「火」与「灾」,《公》《谷》无两义,歆为伪《左》妄说。

桓公元年「秋,大水。」刘向以为:桓弑兄隐公,民臣痛隐而贱桓。后宋督弑其君,诸侯会,将讨之,桓受宋贿而归,又背宋,诸侯由是伐鲁。刘歆以为:桓易许田,不祀周公。

歆每事必与向反,而最恶《春秋》之诛乱贼。至其所尊者,则周公也。许田为鲁朝宿邑,实王田,不得有周公庙,即有亦为别庙,安有因易田而不祀周公者乎?详见《左氏伪证》。

隐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大雨,雨水也,震,雷也。刘歆以为:三月癸酉,于历数春分后一日,始震电之时,当雨,而不当大雨。大雨,常雨之罚也。刘向以为:周三月,今正月也,当雨水雪杂雨,雷电未可以发也。

厘公十五年「九月己卯,晦,震夷伯之庙。」刘向以为:晦,暝也,震,雷也。夷伯,世大夫,正书雷其庙独冥。天戒若曰「勿使大夫世官,将专事暝晦。」明年,公子季友卒,果世官。刘歆以为:《春秋》及朔言朔,及晦言晦,人道所不及,则天震之。展氏有隐慝,故天加诛于其祖夷伯之庙,以谴告之也。」

歆最恶《春秋》之义,故向屡言讥世卿,而歆必易之。

宣公三年「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刘向以为:近牛祸也。是时宣公与公子遂谋共杀子赤而立,又以丧娶。

宣元年《左传》云:「公子遂如齐逆女,尊君命也。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尊夫人也。」欲没《春秋》讥丧娶之义。歆非为墨,何至主张丧娶?可谓全无人心者矣。

成公五年「夏,梁山崩。」刘向以为:梁山在晋地,自晋始而及天下也。刘歆以为:梁山,晋望也。古者三代命祀,祭不越望,吉凶祸福不是过也。

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谷梁传》曰「言日不言朔,食晦。」《公羊传》曰「食二日。」刘向以为:其后戎执天子之使,郑获鲁隐,灭戴,卫、鲁、宋咸杀君。」《左氏》、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躔而有变,则分野之国失政者受之。周衰,天子不班朔,鲁历不正,置闰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记日食,或言朔而实非朔,或不言朔而实朔,或脱不书朔与日,皆官失之也。

歆以《春秋》为断烂朝报,故屡有此说。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刘向以为:前事已大,后事将至者又大,则既。先是鲁、宋弑君,鲁又成宋乱,易许田,亡事天子之心;楚僭称王;后郑拒王师,射桓王;又二君相篡。刘歆以为:六月,赵与晋分。先是晋曲沃伯再弑晋侯,是岁,晋大乱,灭其宗国。

十七年「十月,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是时卫侯朔有罪出奔齐,天子更立卫君。朔藉助五国,举兵伐之而自立,王命遂坏。鲁夫人淫失于齐,卒杀威公。刘歆以为:楚、郑分。

严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周天子不明,齐桓将夺其威。刘歆以为:晦,鲁、卫分。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时戎侵曹,鲁夫人淫于庆父,叔牙将以弑君,故比年再蚀以见戒。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楚、郑分。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后鲁二君弑,夫人诛,两弟死,狄灭邢,徐取舒,晋杀世子,楚灭弦。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晋灭虢,楚围许,诸侯伐郑,晋弑二君,狄灭温,楚伐黄,齐桓不能救。刘歆以为:七月,秦、晋分。

十二年「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是时楚灭黄,狄侵卫、郑,莒侯灭杞。刘歆以为:三月,齐、卫分。

十五年「五月,日有食之。」刘向以为:象晋文公将行伯道。刘歆以为:二月朔,齐、越分。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先是大夫始执国政,公子遂如京师,后楚世子商臣杀父,齐公子商人弑君,皆自立。宋子哀出奔,晋灭江,楚灭六,大夫公孙敖、叔彭生并专会盟。刘歆以为:正月朔,燕、越分。

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后宋、齐、莒、晋、郑八年之间,五君杀死,楚灭舒、蓼。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宣公十年「四月丙辰,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后陈夏征舒弑其君,楚灭萧,晋灭二国,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

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后邾支解鄫子,晋败王师于贸戎,败齐于鞍。刘歆以为:三月晦朓,鲁、卫分。

此但云「邾支解鄫子」,于宋无与。伪《左》欲没宋襄之让德而文致其罪,故云「宋使之」。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后晋败楚、郑于鄢陵,执鲁侯。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后楚灭舒、庸,晋弑其君,宋鱼石因楚夺君邑,莒灭鄫,齐灭莱,郑伯弑死。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后卫大夫孙宁共逐献公,立孙剽。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十五年「八月丁巳,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先是晋为鸡泽之会,诸侯盟,又大夫盟,后为溴梁之会,诸侯在而大夫独相与盟,君若缀斿,不能举手。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七月,秦、晋分。

「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刘歆以为:五月,鲁、赵分。

「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自二十年至此岁,八年间日食七作,祸乱将重起,故天仍见戒也。后齐崔杼弑君,宋杀世子,北,燕伯出奔,郑大夫自外入而篡位。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先是楚灵王弑君而立,会诸侯,执徐子,灭赖,后陈公子招杀世子,楚因而灭之,又灭蔡,后灵王亦弑死。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传》曰「晋侯问于士文伯曰‘谁将当日食?’对曰‘鲁,卫恶之。卫大,鲁小。’公曰‘何故?’对曰‘去卫地,如鲁地,于是有灾,其卫君乎!鲁将上卿。’是岁八月,卫襄公卒,十一月,鲁季孙宿卒。」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三月,鲁、卫分。

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六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十月,楚、郑分。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自十五年至此岁,十年间天戒七见,人君犹不寤。后楚杀戎蛮子,晋灭陆浑戎,盗杀卫侯兄,蔡、莒之君出奔,吴灭巢,公子光杀王僚,宋三臣以邑叛其君。刘歆以为:二日,鲁、赵分。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时吴灭徐,而蔡灭沈,楚围蔡,吴败楚入郢,昭王走出。刘歆以为:二日,宋、燕分。

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后郑灭许,鲁阳虎作乱,窃宝玉大弓,季桓子退仲尼,宋三臣以邑叛。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赵分。

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后晋三大夫以邑叛,薛弑其君,楚灭顿、胡,越败吴,卫逐世子。刘歆以为:十二月二日,楚、郑分。

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盗杀蔡侯,齐陈乞弑其君而立阳生,孔子终不用。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

歆造分野之说,散布《周礼》《左氏》《国语》诸书,并入之《费易》,其征应可谓多矣。向上封事历叙灾异,而云「当是时祸乱辄应,故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云云。故其《五行传》,属辞比事,一一不爽。歆欲奖借逆篡,故为此例以搀乱之,务使与经所书方圆不入而已。此与《向传》所载「恭、显等言日变,归罪堪、猛」,同一小人心事。《志》称「孝武时,夏侯始昌通五经,善推《五行传》,以传族子胜,下及许商,皆以教所贤弟子。其传与刘向同,唯刘歆为异。」若以歆为是,则自董子、夏侯以下逮于子政,其皆非矣。今并列之,学者自择焉。

以上《汉书五行志》。

弃母姜嫄者,邰侯之女也。当尧之时,行见巨人迹,好而履之,归而有娠,浸以益大。心怪恶之,卜筮禋祀,以求无子。终生子,以为不祥,而弃之隘巷,牛羊避而不践。乃送之平林之中,后伐平林者咸荐之覆之。乃取置寒冰之上,飞鸟伛翼之。姜嫄以为异,乃收以归,因命曰「弃」。《弃母姜嫄传》

契母简狄者,有娀氏之长女也。当尧之时,与其妹娣浴于玄丘之水,有玄鸟衔卵过而坠之,五色甚好,简狄与其妹娣竞往取之。简狄得而含之,误则吞之,遂生契焉。《契母简狄传》

《五经异义》云「《诗》齐、鲁、韩说圣人皆无父,感天而生。」《毛诗正义》引《史记三代世表》、褚先生说、《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篇》并同,盖相传旧说无不如是,伪学出后始有异义耳。别详《毛诗伪证》中。

有{新女}之妃汤也,统领九嫔,后宫有序,咸无妒媢逆理之人,卒致王功,君子谓妃明而有序。《诗》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言贤女为君子和好众妾,其有{新女}之谓也。《汤妃有{新女}传》

按:此与《毛传》逑匹之训不合。《郑笺》亦云「能为君子和好众妾之怨。」郑用韩说,三家同义也。以九嫔为众妾,亦歆伪说。此文有羼乱也,辨见下。

卫姑定姜者,卫定公之夫人,公子之母也。公子既娶而死,其妇无子,毕三年之丧。定姜归,其妇自送之至于野,恩爱哀思,悲心感恸,立而望之,挥泣垂涕。乃赋《诗》曰「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不及,泣涕如雨。」送去,归,泣而望之。又作《诗》曰「先君之思,以畜寡人。」《卫姑定姜传》

《坊记》:《诗》云「先君之思,以畜寡人。」注「此卫夫人定姜之诗也。」郑用韩说,三家同义。闽县陈乔枞引《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燕燕》之诗,曷能喻焉」,以为送娣之证。见《三家诗遗说考》不知赋诗断章,安必其事尽同,不足为难也。伪说之谬,别详《毛诗伪证》《左氏伪证》中。

傅母者,齐女之傅母也。女为卫庄公夫人,号曰庄姜。姜交好,始往,操行衰惰,有冶容之行,淫泆之心。傅母见其妇道不正,喻之云「子之家世世尊荣,当为民法则;子之质聪达于事,当为人表式。仪貌壮丽,不可不自修整。衣锦絅裳,饰在舆马,是不贵德也。」乃作诗曰「硕人其颀,衣锦絅衣。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刑侯之姨,谭公维私。」砥厉女之心以高节,以为人君之子弟,为国君之夫人,尤不可有邪僻之行焉。女遂感而自修。君子善傅母之防未然也。……庄姜者,东宫得臣之妹也,无子,姆戴妫之子桓公。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骄而好兵,庄公弗禁,后州吁果杀桓公。《诗》曰「毋教猱升木。」此之谓也。《齐女傅母传》

按:伪《毛传》以《硕人》诗为卫人闵庄姜而作,违戾古义,辨见《毛诗伪证》《左氏伪证》。此题为「齐女傅母」,何缘忽另叙庄姜、戴妫之事,与上下文不应?此为《左传》文,当为歆窜。将此节删去,则引《诗》「毋教猱升木」,正与防未然之义相属。歆每改易父书以申己说,见于《别录》者不可悉数,此亦其羼入之显迹也。

鲁季敬姜者,莒女也,号戴己,鲁大夫公父穆伯之妻,文伯之母,季康子之从祖叔母也。《鲁季敬姜传》

《左传》以戴己为别是一人,公孙敖之妻,文伯谷之母。敖亦谥穆伯,则与向说异,盖歆所改也。

《诗》不云乎:「好乐无荒,良士休休。」言不失和也。《楚子发母传》

《毛诗》「休休,乐道之心。」

晋人杀怀公而立公子重耳,是为文公,迎齐姜以为夫人。《晋文齐姜传》

《左传》无迎齐姜之事。襄三十三年云「文嬴请三帅。」文六年云「杜祁以君故让偪姞而上之,以狄故让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然则一文嬴,二偪姞,三季隗,四杜祁,无复齐姜位置矣,其有意颠倒如是。

夫礼:天子十二,诸侯九,卿大夫三,士二。《宋鲍女宗传》

天子一娶十二女,诸侯一娶九女,古传记并同。《昏义》「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子之内治,以明章妇顺。」此自指公、卿、大夫、士之命妇而言。刘歆牵合以为后宫之制,乃大谬也。详见《刘歆王莽传辨伪》中。

许穆夫人者,卫懿公之女,许穆公之夫人也。《许穆夫人传》

《左传》《毛诗》皆言许穆夫人为公子顽烝于宣姜所生,而此《传》及《史记》不然。烝淫何事,妄诬古人,颠倒是非至此!详《左传伪证》《毛诗伪证》中。

齐灵仲子者,宋侯之女,齐灵公之夫人也。初,灵公娶于鲁,声姬生子光,以为太子。夫人仲子与其娣戎子皆嬖于公,仲子生子牙。戎子请以牙为太子,代光,公许之,仲子不可。《齐灵仲子传》

按《左传》作「齐侯娶于鲁曰颜懿姬,无子,其侄鬷声姬生光。」「夫人仲子」又作「诸子」,与此不同。此事与「惠公元妃孟子」一条相近,或歆窃此声子、仲子之名入之于彼,而复点窜此《传》欤?

周之康王夫人晏出朝,《关睢》预见,思得淑女以配君子。夫睢鸠之鸟,犹未尝见乘居而匹处也。《魏曲沃负传》

《关睢》之义有三:《论语》云「师挚之始,《关睢》之乱。」三家亦皆以为刺时,此作诗者之意也。《史记》云「《关睢》为《风》始。」四始皆为文王之诗,此编诗者之意也。《列女传》云「夫人晏出,《关睢》预见。」《汉书杜钦传》云「佩玉晏鸣,《关睢》叹之。」李奇注「诗人歌而伤之。」此诵诗者之意也。毛于三义皆不合,详见《毛诗伪证》。此篇「思得淑女以配君子」,为歌诗者「思得」;《毛序》「乐得淑女以配君子」,为君子「乐得」,袭此文而失其意,亦可哂矣。

召南申女者,申人之女也,既许家于酆,夫家礼不备而欲迎之。女与其人言,以为「夫妇者,人伦之始也,不可不正。《传》曰:‘正其本则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是以本立而道生,源治而流清。故嫁娶者,所以承重传业,继续先祖,为宗庙主也。夫家轻礼违制,不可以行。」遂不肯往。夫家讼之于理,致之于狱,女终以一物不具,一礼不备,守节持义,必死不往。而作诗曰「虽速我狱,室家不足。」言夫家之礼不备足也。君子以为得妇道之仪,故举而扬之,传而法之,以绝无礼之求,防淫欲之行焉。又曰「虽速我讼,亦不女从。」此之谓也。《召南申女传》

《韩诗外传》《易林》义同。作伪者见有「绝无礼之求,防淫欲之行」及《易林》「贞女不行」之文,遂以为强暴不能侵陵,以次在《甘棠》之后,故以为召伯听讼也。详《毛诗伪证》。

伯姬者,鲁宣公之女,成公之妹也。其母曰缪姜,嫁伯姬于宋恭公。恭公不亲迎,伯姬迫于父母之命而行。既入宋三月,庙见,当行夫妇之道。伯姬以恭公不亲迎,故不肯听命。宋人告鲁,鲁使大夫季文子于宋,致命于伯姬,还复命。公享之。缪姜出于房,再拜曰「大夫勤劳于远道,辱送小子,不忘先君以及后嗣。使下而有知,先君犹有望也,敢再拜大夫之辱。」伯姬既嫁于恭公,十年,恭公卒,伯姬寡。至景公时,伯姬尝遇夜失火。左右曰「夫人少避火。」伯姬曰「妇人之义,保傅不俱,夜不下堂,待保傅来也。」保母至矣,傅母未至也,左右又曰「夫人少避火。」伯姬曰「妇人之义,傅母不至,夜不可下堂。越义而生,不如守义而死。」遂逮于火而死。《春秋》详录其事,为贤伯姬,以为妇人以贞为行者也,伯姬之妇道尽矣。当此之时,诸侯闻之,莫不悼痛,以为死者不可以生,财物犹可复故,相与聚会于澶渊,偿宋之所丧,《春秋》善之。君子曰「礼,妇人不得傅母,夜不下堂,行必以烛。」伯姬之谓也。《诗》云「淑慎尔止,不愆于仪。」伯姬可谓不失仪矣。」《宋恭伯姬传》

歆作伪经,首欲夺《春秋》之义,故每事必弥缝周内之。讥不亲迎,孔子之通礼,歆抑《礼经》为《士礼》,以为不得推之天子、诸侯、卿大夫,于是为「上卿逆夫人」之说。成九年《传》「季文子如宋致女」一条,录此文而删其「以恭公不亲迎,故不肯听命」云云,岂知鲁以恭姬之故,特使季文子致命,故穆姜出房拜劳,左氏删窜之,岂复成文义邪!《春秋》书伯姬之事凡八,二传皆以为贤伯姬,,圣人之情见乎辞矣。左氏讥以为「女而不妇」,而于其馀皆没之。澶渊之会,二传善之而左氏尤之,与圣人同好恶者,固如是邪?余说详《左氏伪证》中。

夫人者,齐侯之女也,嫁于卫,至城门而卫君死。保母曰「可以还矣。」女不听,遂入持三年之丧毕。弟立,请曰「卫,小国也,不容二庖,愿请同庖。」夫人曰「唯夫妇同庖。」终不听。卫君使人愬于齐兄弟,齐兄弟皆欲与后君,使人告女,女终不听。乃作诗曰「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厄穷而不闵,劳辱而不苟,然后能自致也;言不失也,然后可以济难矣。《诗》曰「威仪棣棣,不可选也。」言其左右无贤臣,皆顺其君之意也。君子美其贞壹,故举而列之于《诗》也。《卫寡夫人传》

卫寡夫人高节如此,伪《毛》谓「《柏舟》仁而不遇。」非独望文生义,意在掩抑节义也。详《毛诗伪证》。

蔡人之妻者,宋人之女也,既嫁于蔡,而夫有恶疾,其母将改嫁之。女曰「夫不幸,乃妾之不幸也,奈何去之?适人之道,壹与之醮,终身不改。不幸遇恶疾,不改其意。且夫采采芣苢之草,虽其臭恶,犹始于捋采之,终于怀撷之,浸以益亲,况于夫妇之道乎!彼无大故,又不遣妾,何以得去?」终不听其母,乃作《芣苢》之诗。君子曰「宋女之意甚贞而壹也。」《蔡人之妻传》

《毛诗》凡《周南》皆以为后妃之所致,已为无理。《辨命论》「冉耕歌其芣苢」,皆以芣苢为臭草,而以为「宜子」,何其谬乎!详《毛诗伪证》。

黎庄夫人者,卫侯之女,黎庄公之夫人也。既往而不同欲,所务者异,未尝得见,甚不得意。其傅母闵夫人贤,公反不纳,怜其失意,又恐其已见遣而不以时去,谓夫人曰:「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去,今不得意,胡不去乎?」乃作诗曰「式微式微,胡不归?」夫人曰「妇人之道,壹而已矣,彼虽不吾以,吾何可以离于妇道乎!」乃作诗曰「微君之故,胡为乎中路?」终执贞壹,不违妇道,以俟君命。君子故序之以编《诗》。《黎庄夫人传》

按:此诗一问一答,即后世联句之祖。伪《毛》以为黎侯寓于卫,其臣劝以归。不知黎侯正是思归不得,如有可归,岂待群臣之劝邪!可谓无稽之言。「泥中,卫邑」,亦响壁虚造也。

夫人者,息君之夫人也。楚伐息,破之,虏其君,使守门,将妻其夫人而纳之于宫。楚王出游,夫人遂出见息君,谓之曰「人生要一死而已,何至自苦!妾无须臾而忘君也,终不以身更贰醮。生离于地上,岂如死归于地下哉!」乃作诗曰:「谷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皎日!」息君止之,夫人不听,遂自杀,息君亦自杀,同日俱死。楚王贤其夫人守节有义,乃以诸侯之礼合而葬之。君子谓夫人说于行善,故序之于《诗》。夫义动君子,利动小人,息君夫人不为利动矣。《诗》云「德音莫违,及尔同死。」此之谓也。《息君夫人传》

此是息《诗》而序之《王风》者,王得统诸国,故息系之也。歆事二君,于义当为《春秋》所诛绝,故凡于名节之事,务湮灭之、排挤之,如讥孔父、仇牧,贬宋恭姬之类皆是。息夫人尤以烈显,故其《左传》深文诬之,以为一妇人而事二夫,可谓悍然不顾而敢于与孔子为难者矣。伪《左》盛行,息夫人遂为千古口实,后世「桃花夫人」之庙,渎媟嫚神,问诸淫昏之鬼,谁使然乎?真令人拔剑发指也!谓《大车》为刺周大夫,亦望文生义。详《左氏伪证》《毛诗伪证》中。

君子谓怀嬴善处夫妇之间。《晋圉怀嬴传》

此《传》子政入之节义中,亦不言其有后事。然则《左氏》所言「怀嬴与焉」,「辰嬴嬖于二君」,亦与抑息夫人同意。

宣姜者,齐侯之女,卫宣公之夫人也。初,宣公夫人夷姜生伋子,以为太子。又娶于齐曰宣姜,生寿及朔。《卫宣公姜传》

《左传》以为「卫宣公烝于夷姜」,又云「为伋取于齐而美,公取之」,与此《传》及《史记卫世家》不合。诬宣公为烝,又与诬怀嬴淫同。古人名节皆颠倒于歆手,后世以为实事,若非今日其伪发露,古人之诬竟无日申矣。详《左氏伪证》中。

公使大夫宗妇用币见大夫,夏甫不忌曰。《鲁庄哀姜传》

《左传》「夏甫不忌」作「御孙」。

以上《列女传》。

是以《诗》正《关睢》而《春秋》褒伯姬也。《杂事》第一

《关睢》、伯姬之义并见前。

哀公曰「然则五帝有师乎?」子夏曰「有。臣闻黄帝学乎大真,颛顼学乎绿图,帝喾学乎赤松子,尧学乎尹寿,舜学乎务成。」《杂事》第五

五帝与《大戴礼》《史记》同,西汉以前无不如是,无以黄帝为皇而添入少昊者也。辨见《史记经说足证伪经考》中。

子臧让千乘之国,可谓贤矣,故《春秋》贤而褒其后。《节士》第七

此《公羊》说也,子政习《谷梁》而用之,不得以「安其所习」相诬矣。左氏于「公孙会自鄸出奔宋」条下无传,欲没「《春秋》贤让国」与「善善从长」之义也。

许悼公疾疟,饮药,毒而死。太子止自责,不尝药,不立其位,与弟纬专哭泣,啜餰粥,嗌不容粒,痛已之不尝药,未逾年而死,故《春秋》义之。《节士》第七

《左氏》曰「饮太子止之药卒,太子奔晋。」则止之狱成矣。欲没《春秋》恶恶从短之义也。详《左氏伪证》中。

卫宣公之子,伋也,寿也,朔也。伋,前母子也;寿与朔,后母子也。寿之母与朔谋,欲杀太子伋而立寿也,使人与伋乘舟于河中,将沈而杀之。寿知不能止也,因与之同舟,舟人不得杀。伋方乘舟时,伋傅母恐其死也,闵而作诗,《二子乘舟》之诗是也。其诗曰「二子乘舟,泛泛其景,愿言思子,中心养养。」……于是寿闵其兄之且见害,作忧思之诗,《黍离》之诗是也。其诗曰「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节士》第七

按:韩《诗》以《黍离》为尹吉甫信后妻之谗而杀孝子伯奇,其弟伯封求而不得作。《太平御览》人百一十《百谷》六、《羽族》十三引义虽不同,而其事正与此绝类。故《说苑奉使篇》《韩诗外传》八并引魏太子击好《黍离》事,盖于父子间借以为讽,古义相传,大略同也。至《毛诗》列于《王风》韩以为尹吉甫之《诗》,则《毛》编之《王风》或本韩旧欤而以为悯宗周,乃大谬矣。以《二子乘舟》为伋、寿死后国人追悯之诗,亦不实。详见《毛诗伪证》。

鲁宣公者,鲁文公之弟也。文公薨,文公之子子赤立为鲁侯,宣公杀子赤而夺之国,立为鲁侯。公子肹者,宣公之同母弟也,宣公杀子赤而肹非之。宣公与之禄,则曰:「我足矣,何以兄之食为哉!」织履而食,终身不食宣公之食,其仁恩厚矣,其守节也固矣。故《春秋》美而贵之。《节士》第七

《左氏》宣十七年传云「冬,公弟叔肹卒,公母弟也。凡太子之母弟,公在曰公子,不在曰弟。凡称弟,皆母弟也。」仅释一「弟」字,而于此事若不知者,欲没《公羊》「兴灭继绝」之义也。《春秋》最重礼让节义之士,故孔父、仇牧、荀息、蔡季、叔武、子臧、叔术、季札、叔肹皆详录之。两汉《公》《谷》之学盛行,故上有伏节死义之臣,下多砥行立名之士,风俗淳厚,职此之由。《左氏》一出,于此等高节,大则加以讥弹,小则没其情实,而所录者乃唯是争夺相杀之事,奖借逆篡之谋,于是二千年之人心变坏极矣。子政《节士》一篇,斤斤言之,丧心子亦何以见若翁于地下乎!

仇牧闻君死,趋而至,遇万于门,携剑而叱之。万臂击仇牧而杀之,齿着于门阖。仇牧可谓不畏强御矣,趋君之难,顾不旋踵。《义勇》第八

《左氏》于仇牧不下一褒语,而挤之与宋督并列,恶其不事二君也。《杜注》:「宋督不书宋,不以告。」犹欲假「赴告必书」之例以蔽曶大义,尤令人愤绝

崔杼弑庄公,令士大夫盟者皆脱剑而入,言不疾、指不至盟者死,所杀十人。次及晏子,晏子奉桮血仰天叹曰「恶乎!崔子将为无道,杀其君!」盟者皆视之。崔杼谓晏子曰「子与我,我与子分国;子不吾与,吾将杀子。直兵将推之,曲兵将钩之,唯子图之!」晏子曰「婴闻回以利而背其君者,非仁也;劫以刃而失其志者,非勇也。」《诗》云「恺悌君子,求福不回。」婴可谓不回矣。直兵推之,曲兵钩之,婴不之回也。崔子舍之。晏子趋出,授绥而垂。其仆将驰,晏子拊其手曰「虎豹在山林,其命在庖厨。驰不益生,缓不益死。」按之成节,然后去之。《诗》云:「彼己之子,舍命不渝。」晏子之谓也。《义勇》第八

《左传》叙晏子事,与此文有勇怯之别矣。故由《左氏》而言之,则晏子一懦夫也,荀息一佥人也。孔父因妻得祸,无形色之义也;仇牧至门遇害,无叱万之事也。赞赵盾之越竟乃免,托于孔子之言,谓篡逆之可末减也。实许止之行弑,欲因《春秋》之书葬,谓乱贼亦有时而不诛绝也。贬宋共姬,为其由礼也;诬息夫人,为其守节也。是皆明目张胆与孔子为难,欲使万世之名节扫地以尽,以文其贰君之罪也。

其后三年,文公遂再会诸侯以朝天子。天子锡之弓矢矩鬯,以为方伯,《晋文公之命》是也。《权谋》第九

按:此与《史记晋世家》合,《书序》以为平王锡文侯者,妄也。详见《书序辨伪》中。

四狱三涂。《权谋》第九

此与《左氏》昭三年传同,盖《国语》原文尚无五狱之谬说。

古者诸侯百里。《善谋》第十

此与今文诸传记合,无五百里、四百里、三百里、二百里之谬说也。

以上《新序》。

周公践天子之位,布德施惠,远而逾明。《君道》

周公践天子之位,皆歆杜撰以媚莽者,不足信。《史记鲁世家》《列子杨朱篇》皆有窜乱,辨见《古文尚书伪证》。歆本佞人,其自作传,诬为「以左氏难向,向不能非间」,盖无父也甚矣。改易父书以申己说,乃其常事耳。

汤问伊尹曰「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知之有道乎?」《君道》

此皆今学家言,非《周官》六卿之制也。

孔子曰「文王似‘元年’,武王似‘春王’,周公似‘正月’。文王以王季为父,以太任为母,以太姒为妃,以武王、周公为子,以泰颠、闳夭为臣,其本美矣。武王正其身以正其国,正其国以正天下,伐无道,刑有罪,一动而天下正,其事正矣。春致其时,万物皆及生;君致其道,万人皆及治,周公戴己而天下顺之,其成至矣。」《君道》

《春秋》为明义之书,非「断烂朝报」也。「春王正月」之义,二传备矣,未有若伪《左》之无理者。详见《左传伪证》。

三公者,所以参五事也;九卿者,所以参三公也;大夫者,所以参九卿也;列士者,所以参大夫也;故参而有参,是谓事宗。《臣术》

辨见前。

周召公年十九,见正而冠,冠则可以为方伯、诸侯矣。《建本》

卿大夫无冠礼,天下无生而贵者。辨见《古文礼伪证》。

今隐公贪利而身自渔济上,而行《八佾》。《贵德》

按「八」字当为「六」字,《公羊传》「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左传》以「六佾」为合礼,伪说之妄也。

以宋殇公不知孔父之贤乎?安知孔父死,己必死,趋而救之?趋而救之者,是知其贤也。《尊贤》

《左氏》欲掩孔父之义,故云「孔父为司马,十年十一战。」又云「督攻孔氏,杀孔父而取其妻。」百般舞文,恶孔父之为君子而已。以贤为不贤,倒乱天常,疑惑后世,且诬孔子自贬其正直之祖父。无怪公孙禄请诛以慰天下也。

《春秋》之辞有相反者四:既曰「大夫无遂事,不得擅生事」矣,又曰「出竟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则专之可也」;既曰「大夫以君命出,进退在大夫」矣,又曰「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者,何也?曰:此四者各止其科,不转移也。「不得擅生事」者,谓平生常经也;「专之可」者,谓救危除患也;「进退在大夫」,谓将帅用兵也;「徐行而不反」者,谓出使道闻君亲之丧也。公子结擅生事,《春秋》不非,以为救庄公危也;公子遂擅生事,《春秋》讥之,以为僖公无危事也。故君有危而不专救,是不忠也;君无危而擅生事,是不臣也。《传》曰:「《诗》无通故,《易》无通占,《春秋》无通义。」此之谓也。《奉使》

此文本《春秋繁露精华篇》,盖《公羊》家说。《左氏》唯不知此义,故于宋之盟,贬叔孙豹为违命也。夫《春秋》之义赜矣,曲学阿世之刘歆乌足以知之?

文侯曰「子之君何业?」仓唐曰「业《诗》。」文侯曰「于《诗》何好?」仓唐曰「好《晨风》《黍离》。」文侯自读《晨风》,曰:「鸩彼晨风,郁彼北林。未见君子,忧心钦钦。如何如何,忘我实多!」文侯曰「子之君以我忘之乎?」仓唐曰「不敢,时思耳。」文侯复读《黍离》,曰「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文侯曰「子之君怨乎?」仓唐曰「不敢,时思耳。」《奉使》

《黍离》非悯宗周《诗》,辨见前。

夫子行说七十诸侯无定处,意欲使天下之民各得其所,而道不行,退而修《春秋》,采毫毛之善,贬纤介之恶,人事浃,王道备,精和圣制,上通于天而麟至。《至公》

孔子改制应天之谊大矣,歆欲抑以断烂朝服,盖唯恐《春秋》之道不灭也,其不着此说也固宜。

八荒之内有四海,四海之内有九州岛,天子处中州而制八方耳。两河间曰冀州,河南曰豫州,河西曰雍州,汉南曰荆州,江南曰扬州,济南间曰兖州,济东曰徐州,燕曰函州,齐曰青州。《辨物》

古只有九州岛,其言十二州者伪说也。辨见《汉书王莽传》。

五岳者,何谓也?泰山,东岳也;霍山,南岳也;华山,西岳也;常山,北岳也;嵩高山,中岳也。《辨物》

古经传皆言四岳,其言五岳者,伪说或窜入也。别详《周官伪证》中,此亦其窜入者。

大旱则雩祭而请雨。《辨物》

《公羊传》「雩,旱祭也。」今文家说皆同。《左传》「龙见而雩。」伪礼也。

《春秋》用正天下之位,征阴阳之失,直责逆者不避其难,是亦《春秋》之不畏强御也。故劫严社而不为惊灵,出天王而不为不尊上,辞蒯瞆之命而不为不听其父,绝文姜之属而不为不爱其母。其义之尽邪,其义之尽邪!《辨物》

此《春秋》非常异义,所谓不可着之竹帛者也。汉大儒唯董仲舒、刘子政深知之。伪《左》摭拾皮毛,颠倒师说,芟夷大义如草木焉,而以云「义深于君父」,不亦妄乎!

夏,公如齐逆女,何以书?亲迎,礼也。《修文》

《左氏》此经无传。《左氏》以为「卿为君逆,礼也。」

《春秋》曰「正月,公狩于郎。」《传》曰「春曰搜,夏曰苗,秋曰狝,冬曰狩。」苗者奈何?曰:苗者,毛也,取之不围泽,不揜群,取禽不麛卵,不杀孕重者。春搜者,不杀小麛及孕重者,冬狩皆取之。百姓皆出,不失其驰,不抵禽,不诡遇,逐不出防,此苗、狝、搜、狩之义也。故苗、狝、搜、狩之礼,简其戎事也。故苗者,毛取之;搜者,搜索之;狩者,守留之。夏不田何也?曰:天地阴阳盛长之时,猛兽不攫,鸷鸟不抟,蝮虿不螫。鸟、兽、虫、蛇且知应天,而况人乎哉!《修文》

此篇明言「夏不田」,又再释名义皆不释「狝」字,则本为三田可知矣。作伪者以《左传》之说羼入之,而不能弥缝其隙,盖心劳日拙矣。观此可信向书有为歆窜乱者

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一为干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修文》

三田之制,《公羊传》兼采两义,盖皆古说也,详见《左传伪证》中。

以上《说苑》。

按:向、歆同校书。古文,向在前不见,歆在后乃见之,其伪固不待辨矣。难者曰:向习《鲁诗》《谷梁》,汉人引经最重家法,则《毛诗》《左传》,向不引者,乃其家法之不同,非其耳目之未及也。释之曰:向本通学,无家法之可言,故向习《鲁诗》而引《韩诗外传》者甚多,习《谷梁》而引《公羊》者亦甚多,如《新序节士篇》「子臧」一条即《公羊》之义,《义勇篇》「仇牧」一条即《公羊》之文。如向果以《毛诗》《左传》为背家法故不引用,则《韩诗》《谷梁》独非背家法而引用者何邪?向《鲁诗》《谷梁》之外兼引《韩诗》《公羊》,而不及《毛诗》《左传》,则《毛》《左》为向时未有,断断矣。且向书时引《左传》,其文同而义异者,如《新序义勇篇》「晏子」事、《列女传》四「伯姬」事之类。其同一事而文有小同异者,尤不可胜数。是向并非不见《左氏》,而与歆乖异如此,盖向所采为《国语》旧文,非歆改窜之《左传》,情事最为明确。而二千年无人细心剖析者,盖伪书之难辨久矣。

附:重刻伪经考后序

人无教则为禽兽,故宜有教。孔子之教不远人以为道,故不可离。既为人身矣,莫宜于孔子之教。孔子之教何在?在六经。内之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外之修身以至家国天下,从于鬼神山川草木咸得其所。故学者莫不宜为经学。

虽然,今之谈经者,浩浩若溟海,茫茫如沙漠,迷乱如八阵图,乖迕无所从,障塞无所入,愈行而去愈远。故青年授简、白首穷经而未之能通,良有以也。于是弱者中废,疑者徙居,悍者反攻。至于今也,并二千年教主之孔子而攻之,何有于所作之经?即未攻孔子,而政府布令于学官,已废读经,何有于经说盖孔教衰,人道废,固由政俗致之。

方今四海棣通,百国宝书并出,新学有精深以利用前民,多中国所无而为学者所必从事者。后生学子,分功并骛,既寡暇日,若又责以讲汗牛充栋、浩如烟海、乖迕错乱、迷如沙漠之经学,有以知其不能也。加以经生宿儒日就凋谢,传授无自,向若兴叹,虽有好学者不得其门而入。则厌倦乘之,终归于废尽经学而已。经学废尽,则孔教毁、人道亡,吾滋惧焉!

夫推经学所以迷乱乖迕之由,盖出于刘歆伪为古学以乱真经之故。以刘歆伪经写以古文,遂目真经为今文。自汉季来,经学遂有今文、古文之异。今文者,西汉世立于学官,若《诗》则齐、鲁、韩,《书》则欧阳、大小夏侯,《礼》则《仪礼》、大小《戴记》,《易》则施、孟、粱丘,《春秋》则《公羊》《谷梁》,与夫齐、鲁《论》。凡此皆孔子之真经,七十子后学之口说传授。今虽有窜乱,然大较至可信据者也。古文者,毛氏《诗》,孔氏《书》,费氏《易》,《周礼》与《左氏春秋》,与其它名古文者及与古文证合者,皆刘歆所伪撰而窜改者也。郑康成不辨今古之真伪,和合今古,杂糅真伪,号为经学之集成,实则伪古行而今文废。于是孔子之微言绝、大义乖,大同太平之道闇塞而不明。孔经虽未全亡,然变乱丧失亦已甚矣!故宋人求之经,已有疑之,乃舍弃经而求之传,得《论语》《孟子》。至朱子,选最粹之《大学》《中庸》,合为四书,祧六经而代之,以教天下,垂范几千年。虽多今文传说,然实同于一隅割据偏安,迥非大一统之旧观矣。及国朝高谈汉学,祖述许、郑,则不过扬伪古文之残灰而已。于今文之真经说乃多疑难,岂非所谓「盗憎主人」耶?暨道、咸后,今学萌芽,然与伪经并行尊信,未能别白真伪、决定是非,令学者舍伪从真而知所从事也。

吾向亦受古文经说。然自刘申受、魏默深、龚定庵以来,疑攻刘歆之作伪多矣,吾蓄疑于心久矣。吾居西樵山之北银塘之乡,读书澹如之楼,卧七桧之下,碧阴茂对,藤床偃息,藏书连屋,拾取《史记》,聊以遮目,非以考古也。偶得河间献王传、鲁共王传读之,乃无「得古文经」事,大惊疑。乃取《汉书》河间献王、鲁共王《传》,对校《史记》读之,又取《史记》《汉书》两儒林传对读之,则《汉书》详言古文事,与《史记》大反,乃益大惊大疑。又取《太史公自序》读之,子长自称天下郡国群书皆写副集于太史公,太史公仍世父子纂其业。乃翻金匮石室之藏,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则子长于中秘之书、郡国人间之藏,盖无所不见;其生又当河间献王、鲁共王之后,有献书开壁事,更无所不知;子长对此孔经大事,更无所不纪。然而《史记》无之,则为刘歆之伪窜无疑也。加以师丹大怒,公孙禄、范升严劾,龚胜称病,诸博士严拒,乃知古文之全为伪,騞然以解矣。于是以《史记》为主,遍考《汉书》而辨之;以今文为主,遍考古文而辨之;遍考周、秦、西汉群书,无不合者。虽间有窜乱,或儒家以外杂史有之,则刘歆采撷之所自出也。于是涣然冰释,怡然理顺,万理千条,纵横皆合矣。

吾忧天下学者穷经之人迷途而苦难也,乃先撰《伪经考》,粗发其大端,俾学者明辨之,舍古文而从今文,辨伪经而得真经。夫今文经说甚少,同条而不乱、一致而无歧。学者通之,至易至简,读三数月可通经,数岁可通群今文经,通不过十余种,所谓用力少而蓄德多,孔子之微言大义昭然发蒙矣。视向之为经学者,遍读正续《皇清经解》《经义考》《通志堂经解》《经苑》及《四库全书提要》经部诸书,凡万千种,其倍于今文经说以千百计,穷年不能毕其业、皓首不能言其故,迷乱支离、乖迕不可究诘,较其所得,岂不远哉?

今世亦有好学深思之士,谈今古之辩,或闇有相合者,惜其一面尊今文而攻古文,一面尊信伪《周官》以为皇帝王霸之运,矛盾自陷,界畛自乱。其它所在多有,脉络不清,条理不晰,其为半明半昧之识,与前儒杂糅今古者无异。何以明真教而导后士?或者不察,听其所言,则观其尊伪《周礼》一事,而知其道不相谋,翩其反而也。

当《伪经考》初出时,海内风行,上海及各直省翻印五版。徐研甫编修仁铸督湖南学,以之试士。时湘士莫不诵读,或携入场屋,又有以分赠英、美、日本书藏,吾亦以之进呈睿览矣。然笃守许、郑之徒则怒而相攻,甚至朝野哗然。时吾尚以诸生试场屋,侍郎汪鸣銮,于典粤试者授以《伪经考》,令其途中熟读,遇持是说者则黜勿中,而吾持说不改。张文襄请吾勿攻古文,愿养弟子以万锺,辨达旦。吾谓置总督于古今经学中,不能比太仓之一粟,吾岂能以大教真经所系易之也。于是御史褚成博草疏,交给事中余联沅劾于朝,请焚《伪经考》,革举人,且禁吾讲学。比于太史公之诛华士,孔子之诛少正卯。章下粤督李瀚章查办。李文忠公、翁文恭公及故人黄绍基仲弢、文廷式道希两学士、沈郎中曾植子培,与夫曾编修广钧重伯,多为余缓颊,乃仅得免,然犹烧版。已而戊戌难作,伪旨特毁此书版;及庚子,将立溥儁,废德宗,又再奉伪旨毁此书版。于是此书绝迹于天下盖二十年矣。

丁巳,复辟既败,幽居于美森院。悼经学之堕地,忧伪古之乱真,虑后学之迷难,乃搜访原本,重刻是书而叙其本末。夫古今一书之成,寡有忤朝意、历三焚者。凡物所遇至险难,其所发亦至久。呜呼,今何时耶,其可援此例耶?然苟孔教犹存,圣经具在,则吾此考必为后士信据,必不能灭。

孔子二千四百六十八年丁巳十月,康有为序于京师美使馆之美森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