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艺术家,我只能说是文艺的爱好者。其实严格地说,我也不能算是作家,说我是写家倒更恰当些。“写家”这两个字是老舍同志在重庆时经常使用的字眼,那个时候还不常用“作家”这个词组。我们曾被称为“小说家”。记得一九三三年上海《东方杂志》征文栏发表了老舍同志和我的书面意见,两个人的名字上都加了“小说家”的头衔。老舍同志不用“小说家”的称呼而自称“写家”,只能说是他很谦虚。我称自己为写家,也有我的想法,一句话,我只是写写罢了。对于写作之道和文学原理等等,我是说不清楚的。最近有几位法国汉学家到我家里作客,闲谈起来,一位年轻的客人知道我就要着手写一部长篇小说,他问我倘使写成它将是一部什么主义的作品。我回答说我写小说连提纲也没有,从来没有想过我要写什么主义的作品,我只想反映我熟悉的生活,倾吐我真挚的感情。至于我的小说属于什么主义: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批判的现实主义?或者革命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的结合?应当由读者和评论家来讲话。作为“写家”,我讲不出什么。但作为读者,我还是有发言权,对自己的作品也好,对别人的作品也好。因此对写作的事情,对具体的作品,我还是有自己的意见。我并不敢说自己的看法正确,但有时候我也要发表自己的意见,即使它们和评论家甚至“长官”的高见不同,我也会保留自己的看法。
前两年有一两位过去在《上海文学》或《收获》作过编辑的朋友对我说,张春桥在上海“作官”的时候,对他们骂过我。我又想起在批斗我的会上有人“揭发”刊物编辑用了我的稿子受到张春桥的责备。当时张春桥是被认为“无产阶级革命左派”,是“好人”,他骂了我就说明我是“反动派”,是“坏人”。在“四人帮”及其爪牙的心目中,文艺也好,作家也好,都应当是他们的驯服工具。他们随便胡说什么,都有人吹捧,而且要人们照办。我记得一九七五年徐某某忽然心血来潮,说出版社的首要任务是“出人”。出版社不出书,却出人,那么学校干什么呢?可是徐某某是“长官”,大家都要学习他的“新的提法”。本来是胡说,一下子就变成了“发展”。“三突出”、“三陪衬”等等的“三字经”不也是这一类的胡说吗?想想看,一个从事创作的人发明了种种的创作方法来限制自己,等于在自己的周围安置了种种障碍,除了使自己“行路难”之外,还会有什么样的效果呢?又如张春桥过去大吹“写十三年”[2]的“高见”,北京有人刚刚表示怀疑,他就大发脾气。他在上海的时候,你要反对“大写十三年”,那可不得了。其实谁也知道这种“高见”并不高明,也无非使自己的路越走越窄而已。我记得还有一位主张“写十三年”的“长官”,有人请他看话剧,他问,“是不是写十三年的?写十三年的,我就去看。”不幸那出戏偏偏比十三年多两三个月。他一本正经地说:“不是写十三年的,我不看。”
这并不是笑话。上面一段对话是我亲耳听见的。虽然请看戏的人和被请看戏的人都已离开人世,但那位只看“写十三年”的人因为是“长官”,人死了,余威犹在,还可以吓唬一些人。的确有一些人习惯了把“长官意志”当作自己的意志,认为这样,既保险,又省事。所以张春桥和姚文元会成为“大理论家”,而在上海主管文教多年的徐某某也能冒充“革命权威”。当然这有许多原因,张、姚二人五十年代就是上海的两根大棒。难道这和“既保险、又省事”的人生哲学就没有一点关系吗?
我最近翻了一下中国文学史,那么多的光辉的名字!却没有一首好诗或者一篇好文章是根据“长官意志”写成的。我又翻了一下俄罗斯文学史,尼古拉一世统治时期出现了多少好作家和好作品,试问哪一部是按照“长官”的意志写的?我家里的确有按照“长官意志”写成的小说,而且不止一部,都是在“四人帮”横行时期出版的,而且是用“三结合”的创作方法写出来的。所谓“三结合”,说清楚一点,就是一个人“出生活”,一个人“出技巧”,一个人“出思想”。听起来好像我在说梦话,但这却是事实。一九七五年十月在一个小型座谈会上,我听见上海惟一的出版社的“第一把手”说过今后要大大推广这个方法。最后他还训了我几句。他早就认识我,第一次当官有了一点架子,后来靠了边,和我同台挨批斗,偶尔见了面又客气了,第二次“上台”就翻脸不认人。他掌握了出版社的大权,的确大大地推广了“三结合”的创作方法。那个时期他们如法炮制了不少的作品,任意把“四人帮”的私货强加给作者。反正你要出书,就得听我的话。于是到处都是“走资派”,“大写走资派”成风。作者原来没有写,也替他硬塞进去,而且写进去的“走资派”的级别越来越高。我说句笑话,倘使“四人帮”再多闹两年,那位“第一把手”恐怕只好在《封神演义》里去找“走资派”了。更可笑的是有些作品写了大、小“走资派”以后来不及出版,“四人帮”就给赶下了政治舞台。“走资派”出不来了,怎么办?脑子灵敏的人会想办法,便揪出“四人帮”来代替,真是“戏法人人会变”。于是我们的“文坛”上又出现了一种由“反走资派”变为“反四人帮”的作品。这样一来,吹捧“四人帮”的人又变成了“反四人帮”的英雄。“长官”点了头,还有什么问题呢?即使读者不卖账,单单把书向全国大小图书馆书架上一放,数目也很可观了。可能还有人想:这是古今中外文学史上的了不起的“创举”呢!
让我这个不懂文学的“写家”再说几句:为什么在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三十年代的上海,出现了文艺活跃的局面,鲁迅、郭沫若、茅盾同志的许多作品相继问世,而在“四害”横行的时期,文艺园中却只有“一花”独放、一片空白,绝大多数作家、艺术家或则搁笔改行,或则给摧残到死呢?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1月25日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七九年二月二十一日香港《大公报·大公园》。[2]“十三年”:指一九四九年至一九六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