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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梦》Ⅶ 年轻一代:观众与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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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家女孩

琳达·哈斯

她在芝加哥一所大型技术中学上学,这所学校的学生大多来自蓝领家庭。

“我不需要让别人害怕我,以此来显示自己了不起。我的生命中还有其他东西要追求。”

“我住的地方人口变动频繁,出出进进的有波兰人、西班牙人和南方人。

“我爸本来是弗吉尼亚州西部的山民。他当过农民,在海岸警卫队服过役,做过很多工作。他可聪明了,但是不肯去上大学。我妈妈来自密苏里州的一座小镇。她上到八年级,一直是拿全A的好学生。可她的后妈不让她去上高中,她一直为此愤愤不平。我妈妈真的特别渴求知识,这让她特别难过。”

我爸在大西洋和太平洋茶叶公司当了二十六年肉贩。从没旷过一天工。他是那种就算快死了也要去上班的人。他骨子里有德国人的传统,认为人必须去工作,就这么简单。我为他伤心,因为他就像一条离开水的鱼。我想他如果能回弗吉尼亚州西部的话,会更开心一点吧。

他工作的那家公司已经改变了。从前他为在那儿工作感到骄傲。现在不行了。他们二话不说就把人解雇了,却并没意识到他们已经在那儿工作了多久。真让人悲伤。他本应该为这么多年的辛勤工作和做过的牺牲得到些好处。可他们现在几乎确定要解雇他了,连句解释都没有。

他们送他到各个店铺轮换。之前只有年轻的临时工才这么工作呢。我爸都五十一岁了。每个星期他都得等着看自己又被分去了哪家店铺。工作了那么多年之后,这对他来说真是种屈辱。他经常要打听他是否可以去哪家店铺。太让他伤心了。不该这样。

他从没说过自己伤心,但他会大吼大叫。他一不高兴就发火。他在家因为很多小事嚷嚷。为了电话账单啊,灯坏了啊之类的问题他能咆哮两个小时。我知道他其实不在乎电话账单和电灯。他把所有想对别人吼叫的情绪都对着灯泡发泄出去。

我总能同情别人,因为我知道那是什么滋味。成长过程中有很多事让我伤心过。我试着通过人们的行为看透他们。大多数人看到我父亲对着电话账单吼叫只会说:“啊,好大的脾气!”我却能更深入一层来看,因为我知道一个人这样那样是有原因的。

莱恩技校,我上的那所学校,学生颇为混杂。那是工人阶级的学校,可也有很多富裕的学生。学校太大了,并不是个快乐的地方。有钱人家的孩子们什么都有,穿着古驰牌鞋子和从马歇尔·菲尔德商店买的衣服,聚在他们那边,我们也聚在我们自己这边。还有一些挺受欢迎的黑人小孩,有钱人家的孩子也愿意跟他们玩,但是不理我们。我们互不干扰,各玩各的。

我想我爸爸和他那代人的梦想就是有个家、生活有保障之类。因为他们出身贫寒。我说不清现在是什么情况,我的同学们谈到梦想时不会提房子和银行里的存款,说的却更像是个人满足之类的。他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不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有太多我喜欢的东西,然后……

我想上大学,做些真正有贡献的事。但我看看街坊邻居,看看朋友和家人,又会想:我去上大学,当个作家,我就会和他们产生隔阂,那感觉就像是背离了他们,似乎我再也不能回去和朋友们一起坐在门廊上了。一切都会改变的。我将无家可归。每天早上我一睡醒都会说:哦,我要上大学。第二天我又想:不,我不能去。毕业以后我要找份工作。唉,真的拿不定主意。

我认识的一些上了大学的人暑假回到我们这里,拜访朋友——我们坐在一起聊天,感觉却不同了。人们对待他们的态度不同了,倒不是真正的反感,而更像是嫉妒。再也没法一起玩耍着消磨时光了。人们就像对陌生人那样对待他们。我觉得这很伤感。我不想让他们表现得就像我不是他们的朋友一样。

我们认识这样一些人,他们上了大学,自命不凡,看不起街坊邻居了。他们不好意思告诉别人自己是哪里人。我住的街区不像样,但我确实住在这里。这是我的家,我不觉得丢人。可我还是希望上大学。

她最近在英语课上写了一篇作文,题目是对某个邻居的印象。“我是跟那家伙一道长大的,他是西班牙裔,人很好,但后来加入了黑帮。”她倾倒记忆,写出了这篇作文。

人人都以为他又冷酷又狠心,因为他总表现出这副样子。他本来有感情,但不知在什么地方泯灭了。他只有十六岁,却十分冷血。他喜欢僵尸。不管谁死了,或者他的朋友死了,他都丝毫不会动容。他从来不哭,从来不会真的在乎谁。我觉得他被糟蹋了,因为我记得他从前的样子。

他小时候,我们还是幼儿园小朋友的时候,他真是个甜蜜可人的小家伙,在乎很多事,感情丰富。这些年来看着他一步步倒退,变得冷血麻木,特别让人痛心。别人伤害了我的感情,我就自己克服,不会心生怨恨。他却要恨之入骨,变得愤世嫉俗。他把任何事情都看成人身攻击。一切不断地积累,他又不肯谈论,都积压在心里。

他今年十七岁,正在坐牢。事情就是这样。他做了我四年的好朋友。可之后我们就分道扬镳了。我不知道他现在身处何方。我去年见过他一面,但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怎么说他也是个人啊,而且很聪明,可他染上了毒瘾,待在监狱里。他的人生全毁了。

他曾经是个好孩子,友善又逗趣。人人都喜欢他,是那种你愿意让他当自己儿子的小孩。他就是那样,是个“小可爱先生”。(笑)他有才华。我本来以为他会成为艺术家的。他七八岁时画过紫色的牛。人人都问:“你为什么把牛画成紫色的?”他回答:“紫色的牛好看呀。等我长大了,我要当农民,养紫色的牛。”多么天马行空。他后来开始和大一点的黑帮少年混在一起了——你知道的,冷酷的黑帮成员哪能允许你拿着画笔在旁边画画。反正我们这一带的黑帮不行。于是他放弃了绘画。

我们这一带人人都怕他。如果他不在监狱里待着,走在大街上,人们都会回家躲着。他并不会对他们怎么样,但他们为耳闻的他那些事感到害怕。他为自己制造了坏形象,如今深陷其中。

六十年代,黑帮开始在我们那一带兴盛。他们每天暴打你,直到你同意加入他们为止。他那时太小了,不知道自己加入了什么组织。他们总打他,所以他说:好吧,我加入。在那里,女的也和男的一样讨厌。(笑)

他们不在乎我,我们继续交往着,还算合得来。我是我们那一带跟黑帮没关系的五个人之一。他们没试图拉我入伙。他们觉得我太傻了,没法加入。我又觉得他们太傻。但我们相处得不错。

我的另外一些朋友认为他们是社会底层的渣滓,不懂我为什么在街上跟那些人打招呼。我能跟那些人说话,这让他们想不通。

我常常惹恼爸爸,因为我总是去看一个人好的那面。也有些人我的确没法忍受,但我和绝大多数人都合得来。

我家很和睦,我们做事踏实。我不需要让别人害怕我,以此来显示自己了不起。我的生命中还有其他东西要追求。如果人们一在大街上看见我就要跑回家躲着,我也不在乎。他们需要这么做。因为他们在家里闲得难受,要做点什么显示自己的重要。可我有其他要做的事。

有一天,我在报纸上读到一篇文章,写世道变坏了,孩子们不再尊敬父母,犯罪率正在飙升。写啊写,全是这些。文章最后是:写于1922年。我不认为人们变坏了。我觉得还是有好人的。

我父亲的为人与我不同。他忍受不了一些人。如果你不跟他们一起上学,就很难发现他们身上好的那部分。他就是没法忍受他们。他这辈子的所有收获都是靠劳动换来的。他受不了盗窃和斗殴。我理解他的观点。

我母亲和我观点相近。她不想和我父亲争论,所以她两边都不会说太多。她热爱学习。她刚从乡下来这里时只有十八岁。她进了一家她以为有资质的护士学校。但事实不是这样。为了生存,她开始工作。然后结了婚。后来我们都上了学,她想:如果我现在不做,以后就再没有机会了。她回到学校,取得了同等学历证书。她去念了大学,赢得了各种奖状。

我家里人都读了很多书。我父亲有空就爱读书,手边不管有什么都拿来读。我自己读什么,就让他也读读。我拿书给爸妈,要是他们不读,我准能唠唠叨叨把他们烦死。不管搞到什么书我都会读。我读书没有固定的套路。我能一边读介绍球类比赛的书,一边读诗集,这样好像有点怪。我受两位小学老师的影响,从小养成了这个习惯。

我愿意当个作家,做点社会工作。我的梦想可不是有一座郊区住宅。家长教师协会、合伙用车、抵押房屋这些事对我都没有吸引力。我不想三十岁就有了三个孩子,还有一台美泰克牌洗衣机。那样我会发疯的。我父亲担心我会嫁给一个像我一样离经叛道的疯子。他希望我嫁给一个存车会付款的老实公民。

爸妈嫌我回家太晚,因为我不害怕晚上自己在外面待着。这一带的所有人我都认识,没啥好担心的。我不觉得会发生什么事。为什么要害怕呢?除非人们给我一个理由不去信任他们,这之前我就要一直信任下去。通常看来,他们没让我失望。

我认为如果你努力去发现,每个人内心都有好的一面,我不觉得哪个人生来就是邪恶、残忍的。假如你深入挖掘,每个人身上都有闪光点。我爸说我太爱幻想了。但我就是觉得人们身上都有优点。我不能说:“哦,那是个游手好闲的废柴。”我说不出口。我总是期待还有别的东西,然后去寻找。我不能把那些优点抹杀掉。

我不喜欢说自己信教,因为我不去教堂。这么说显得虚伪。但我相信上帝的存在。我有点说不清。我希望上帝是存在的。我感到担心时就祈祷,把心里话讲出来。我担心朋友们的时候,就讲出来。如果真有上帝,他会做点什么的。就是这样。我会说:“好啦,上帝,我又有麻烦了,现在和你说一说。”

我有时很担心这个世界。我在想我们能不能撑到2000年呢?那时会是什么样?我为人们担忧。能做点什么呢?就我自己而言,倒没什么好担心的。不就是上不上大学这个问题嘛。(笑)我会慢慢长大,变老。

我感到自己变老了。每一天过去了就不再回来,不管你五岁、十岁,还是十六岁。我的朋友们常常看着我说:“你疯了吗?”过去的十六年已经消逝了。(笑)我倒不担心身体上的衰老。那没什么。我害怕一无所成地变老,这让我忧心。我在十六年里都做了什么呢?活过十六年是很长一段时间了,我什么都没干,除了上学。

我学到的东西都是经过粉饰的。在学校里我没法了解真正的美国。我学的是他们希望我学的东西。我对美国的真正感觉是靠我自己学到的。在学校里,似乎每样事情都棒极了:我们什么都没做错过。一切都是公正合理的。我直到十三岁都是这么相信的。在那之后,我的思想发生了转变,有了自己的见解。

我喜欢生活在这里。我应该更加感激这一切。我们有这么多的自由,有各种东西。很大程度上我们觉得理所当然。我不知道这里是否是最好的居住地,因为我从没去过别的地方。所以我没法说这里是最棒的,直到有一天我去过别处才能这么说吧。我知道这是个好地方。目前,我一点也不想搬到别的地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