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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棒棒”:都市感知乡土性》第一章 从“苦力”到“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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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诅咒重庆的崎岖,高低不平,一天不知道要爬几次坡,下几次坎,真是该死。然而沉心一想,中国的都市里面还有像重庆这样,更能表现出人力的伟大的吗?完全靠人力把一簇山陵铲成了一座相当近代化的城市。[1]

在本章中,将首先概述山城的地理环境、近代人口迁徙情况,然后考察历史中的苦力与苦力记忆中的历史,关注本土记忆中的人力搬运如何与“棒棒”发生联系,并结合重庆“棒棒”群体的基本状况,定位“棒棒”群体。

第一节 “苦力”生存的土壤

人力搬运自古就有。通常而言,人力搬运指以人的体力劳动为主,运用简单的工具,如杠子、扁担、绳子、箩筐、背篼等,进行挑、抬、背、扛,从事装卸和搬运的人力运输方式。城市人力搬运的出现与城市化发展密不可分,其职业化和规模化也与城市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相关。工商业社会服务体系的完善程度直接影响着对人力搬运这个前工业社会服务行业的需求。较之其他城市,人力搬运在重庆具有特殊的持久性意义。在众多因素中,重庆的地理环境尤其值得关注。此外,近代重庆包括移民政策在内的制度性因素也不容忽视。

照片1-1 两江门码头

一、山城地理概貌

重庆位居中国西南,四川盆地东部边缘。其南有大娄山,东南有武陵山,东有巫山,北有大巴山。地形由南北向长江倾斜。地貌以丘陵、山地为主,坡地面积较大。重庆又名“山城”,全城依山而建,临江(长江、嘉陵江)而筑,楼房重叠错落,市内山多路弯少平地,坡峭路陡。

重庆为“川省东部之锁钥”[2]。1840年,重庆成为中国最早对外开埠的内陆通商口岸,并逐步发展为继上海、武汉之后的中国第三大商埠,是长江上游最大的经济中心和交通枢纽。重庆城靠水而兴,因商而盛。重庆17道城门中,有16道面临两江。其中规模最大的城门是两江门,“地当嘉陵江与大江(长江)会口之西岸”[3]。历史上的两江门码头一直是重庆最重要的客货码头。现在的两江门码头包括从储奇门到千厮门的2—13号码头,为开放式的客运码头,兼具码头、观光和商业功能。

沿嘉陵江西上,曾经繁荣的厂矿码头、轮渡码头都已不复存在。以笔者的田野点白崖口[4]为例,这个古时有“小两江门”之称的码头也已彻底丧失了码头功能。白崖口位于歌乐山下的嘉陵江畔,境内小山脉和小溪相间,有明显的冲沟地貌,具有典型的山城特色。境内地形起伏、沟谷环绕,房屋建筑临溪依山,直至山顶。[5]白崖口街区得益于古镇开发的规划,还保留着大量“捆绑房”[6]。

照片1-2 白崖口近景

“忍看巴人惯担挑,汲登百丈路迢迢。盘中粒粒皆辛苦,辛苦还添血汗焦”[7]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外地人有感于重庆人生活状态的诗作。地理环境对社会文化的影响不容忽视,事实上,正是重庆坡高、坎陡的地理环境孕育了“苦力”行业。[8]至今,人力搬运在现代重庆城市生活中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不可或缺在于,它不仅是衔接水水、水陆、陆陆货运的重要环节,而且是天天“上坡下坎”的重庆市民家庭零散生活物资近距离转运的重要支撑。

二、移民政策的变迁

历史上重庆战乱较少,灾难主要为旱涝,所幸并不频繁。自清政府鼓励移民以来,重庆人口持续增长。之后,从道光初年到重庆开埠前夕,其城市人口变化不大,约三十万人,人口增加以流入城市的破产农民和过剩的农村劳动力为主,商业移民为辅。[9]清朝前中期重庆城市迅速增长主要是移民的结果;中后期,周围人口向重庆城市及附近地区聚集,则是重庆区域经济发展的结果。[10]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期以前,重庆城市面积小,人口稠密,全城房屋建筑无统一规划,无公路,主要交通工具为滑竿和轿子。[11]刘湘时期(1926—1937),重庆生活稳定,无军阀混战侵扰,城市发展迅速,市区面积扩大,城市规模壮大。当时由于周边农村大批破产农民、游民流入都市,流动人口剧增,并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来自重庆附近以及川东、川北到重庆谋生的农民,除少数有机会进入工厂当苦力或伙夫(没有技术的工人),绝大多数都成为城市的苦力。流入重庆的人口,不仅人数逐年增加,而且呈现季节性的差异,因为夏秋两季为农业生产季节,春耕、秋收以后,农民便大批涌入。[12]进入四十年代,周边农村向重庆的人口流动依然是重庆城市人口增加的主要原因,大批失去土地的贫苦农民、失业工人部分流落街头,沦为游民乞丐,部分成为“野力”[13]。时任重庆政府采取了收容游民乞丐、组织野力生产等措施来缓解城市人口剧增的压力。

据重庆市公安局1953年5月统计,当时重庆有野力6074人。野力中固然有不少是流入城市的农民,但也不乏地痞流氓、逃亡地主和把头(行帮的头目)。这些人经常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偷扒拐骗,严重妨碍社会秩序。当时政府有组织地遣散城区的无业或非正当职业的人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对新从农村入城的季节性野力,也劝其返回原籍从事生产。[14]

1949年到1958年,政府对人口迁徙管束较为粗放,此阶段属于自由迁徙期。1958年正式确立了户口迁移审批制度和凭证落户制度,严格控制人口流动。1964年8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该文件比较集中地体现了处理户口迁移的基本精神,即两个“严加限制”:对从农村迁往城市、集镇的严加限制;对从集镇迁往城市的严加限制。此规定堵住了农村人口迁往城镇的大门。1978年以后,户口迁移有所放松,人口流动由严格控制期进入半开放期。[15]2007年重庆市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后,重庆市政府提出“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工在务工地安家落户,力争2012年前每年引导15万左右有条件的农民工举家进入市内外城镇定居”[16]的目标。从2010年8月15日开始,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施行。重庆此次大手笔推出了两年300万、十年1000万的农民进城计划。[17]截至2012年9月26日,重庆市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累计转户3455128人、整户转移888353户,新增转户人群今后将通过制度性转移通道逐步转户。[18]

从历史上看,或紧或松的流动政策左右着苦力行业的规模。

第二节 历史中的“苦力”

山城的地理环境联结了苦力的过去与现在,移民制度的变迁也宏观地展现了重庆人力搬运变迁的社会背景,下文将以人力搬运的组织形式为主线系统地梳理重庆人力搬运的历史。

一、清代和民国时期

人力搬运装卸最初只是自由的雇佣关系,没有固定的组织形式。明末清初,重庆城区出现“王爷会”、“土地会”等神会组织,埋石为界,由推选出的首事(神会的头目)管理一个片区的人力运输。[19]随着水运业的发展,货运增多,码头脚夫开始由流动分散逐步转变为固定集中的码头力帮。[20]清代道巴县档案记载,乾隆三十六年为了避免“脚夫拥挤伦背,往往失落”,县令在两江门码头“设立夫头,将散夫清楚造册”。[21]各力帮为争抢业务,脚夫因“出顶”(转让轮股)、“补顶”(转让轮股加价)的纠纷频繁发生。清光绪年间,重庆地区出现了九门八码头力帮。自力帮逐步代替神会以来,民间行会集资定股形式逐步得到推广。力帮向官府租下码头经营权,以“轮股制”取代“神会制”,控制各个码头的搬运装卸。轮股又称轮子,依轮次派工;轮股可以继承、转让、出租。无力交纳轮股费的,称“撑班”。“撑班”受雇于轮股老板。[22]

民国时期,力夫要在码头谋生,必须参加由“把头”控制的帮派。力夫入帮后,在固定的业务点上,由力行帮把写上姓名的竹牌挂于“轮子房”,轮流参与搬运。[23]力夫们每天的“力钱”(通过支付体力劳动而获得的报酬),以“五五”或“四六”比例上交“夫头”(力行帮内的小头目),夫头再与“把头”分账。[24]力帮内部有地位等级差异,有分工。“夫头”负责揽活、安排任务、分配收入。力夫的收入受到夫头克扣,且不稳定。

将行帮制度[25]与传统搬运业相联系,绝非偶然,人力搬运作为民间传统行业兴起于前工业城市发展过程中,并与特权、霸权相联系的行帮发生关系。在码头就有“运输”、“提装”、“过档”等因分工不同而形成的行帮。一旦越界,行帮之间就会发生冲突,甚至“血拼”。此外,由于人力搬运行业对合作要求高,“单枪匹马”的苦力面对大宗货物是无可奈何的,而且有“组织”的苦力在地位上、归属感上都胜过“野力”,因此即使力夫的收入受到“夫头”克扣,加入力帮也是更好的生存之计。那些没有入帮、被称为“野力”的个体劳动者,其状况相对而言更为凄惨。

清中后期到民国中期,人力搬运的组织结构以行帮为典型特征,不过也有与秘密社会的联系。位于社会底层的苦力,为了寻求保护,往往主动参与相关秘密社会。当然,由于苦力的社会地位低下,并非什么秘密社会都能加入。以袍哥组织为例,从事人力搬运的苦力只能加入“三”[26],在地位上不及同为苦力的人力车夫。

1927年后,尽管重庆的一些重要码头成立了同业工会等组织,但重庆的运输市场依然为一些帮口、行会、把头、夫头所控制。抗战爆发后,重庆成为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大后方,人口猛增。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运输统制局、交通部和社会部,以及重庆市政府、工务局、社会局和警察局等机构,对运输市场进行了管理,重庆卫戍司令部、宪兵团,还针对人力运输状况颁布了相应的管理办法。针对最为紊乱的码头强行搬运、任意勒索等现象,1938年重庆市政府社会局曾对运输行帮进行整顿,改组各力帮,组成“运输”、“提装”、“驳船”、“渡船”四大职业工会,并驱逐码头野力。[27]1942年,重庆市政府公布《非常时期重庆市取缔野力暂行办法草案》。[28]1943年,重庆市政府公布了《重庆市码头管理办法草案》。[29]不过,在白崖口等码头,依然存在搬运装卸的帮会组织—大、小帮和财神会,专司装卸和搬运。1947年2月6日,重庆市政府又颁布了《码头秩序整顿办法》,主要内容是调整运输力资[30]、整顿劳动纪律、健全组织等。[31]次年,公布了《重庆市运输业接送旅客行李运价》,对高价索资施行管理。[32]同一年,重庆市码头工人管理处又公布《重庆市码头工人管理暂行办法》[33],对码头上的提装、驳船、运轮、渡船、肩挑等行业的工人,进行劳力调配,要求其遵章收费,不得强行搬运货物行李等,但收效甚微。1949年9月,重庆社会局、警备司令部、工商业公会等组成“码头检查处”,加强了对工人的控制,以针对由于管理办法不完善,不负责任和营私舞弊等情况时有出现,斗殴、诉讼案件迭起的状况。此外,各区对人力搬运也有相应的规范,比如三峡实验区的《北碚力夫管理规则》[34]以及《本区(北碚)各码头挑运夫管理办法草案》。[35]

当时国民政府相关部门、码头工人管理处、运输业职业公会等都有对人力搬运业的规范和管理,主要表现为两个特点:一是有一定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行为,比如市政府社会局的下设机构(码头工人管理处)和重庆市运输业职业公会(分设提装、运转、渡船三业运输业职业公共会,按码头设上货支部,如两江门上货支部、千厮门上货支部等),此外相关的还有,重庆市肩舆业职业工会、官盐抬运业职业工会等;二是政府、特权介入明显,运输支部外的野力生存受到各方的压制。但当时力夫勒索旅客搬运行李力资、野力强运行李、野力与运输支部工人因业务发生殴斗的事件仍时有发生。

二、1949年以后

1949年以后,新政府加强了对人力运输市场的管理。1950年1月,市军管会首先废除了跨会轮股、兼业、分成等制度,取缔伪工会,成立码头临时管理委员会。1950年4月重庆市搬运公司筹备处成立,下设嘉陵江等五个办事处,共24个搬运站。市运输工会下设区工会,区工会下设码头工会。原属帮会组织的装卸工人多转入装卸搬运公司。是月,市政府公布《重庆市码头提装、搬运暂行规定》,实行“三统一”(即统一承揽、统一调配、统一运价)管理运输市场。以后中央和四川省对此又作了一些名称和局部的变更,将“三统一”改为统一计划、统一调度、统一运价。从1951年至1955年,政府对运价做了六次调整降低。当时,由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各项建设事业日益扩大,众多物资急待运输,总体上运量大,运力小。因此,各地区街道先后组织社会上的闲散劳动力,成立生产自救运输队(组),一些工厂也组织了家属运输队,以挑、抬、背、扛的方式,运送生产、生活物资。随后,这些运输组发展为专业运输队、运输合作社、运输站,后来有的成立了运输公司,进而出现全民、集体、私人争抢业务的局面。[36]1963年7月25日,重庆市交管局以“渝交群(63)字第10—222号文”发布《关于加强运输市场管理、划分业务范围的几项具体规定》,明确划分业务范围,其中就搬运装卸规定如下:国营搬运站,担负公用码头、车站及重要仓库的搬运装卸任务;集体运输合作社,担负本区域内的短途运输和街道供应点的物质装卸。在1982年前,实行的是“限制单干、打击投机、取缔野力”的方针。从1983年起,为搞好经济,执行“发展个体,支持贩运,允许农民进城搞运输”的政策。[37]管理方式的变化,对人力运输从业者影响很大。

以白崖口的人力运输为例,1950年4月重庆市搬运公司下属嘉陵办事处(负责从千厮门到白崖口辖区内的化龙桥、中汉土和白崖口三个站的搬运任务)在白崖口设有搬运站及工会。1957年,重庆市运输公司撤销,搬运站划归区管理。五十年代初期的张家桥、白崖口成立劳动生产组,1954年两组改为贫民生产组,1960年改为白崖口人民公社运输站,1962年改为白崖口运输合作社。1963年,白崖口街道运输队成立,1978年该队并入白崖口运输合作社。1979年,白崖口运输合作社更名为白崖口运输站,1989年更名为重庆沙坪坝第六运输公司,为集体所有制企业,隶属于沙坪坝交通局。在运输业务上,1972年以前为单一的人力运输,后增加机械化运输。人力运输主要分布在重庆丝纺厂、重庆肥皂厂、木材站等单位和白崖口码头上。

1980年代初期和中期,运输公司一般都购置了板车、平车、汽轮平车和汽车等运输工具,但工厂、码头、火车站的装卸,仍需要运输站(公司)分派一些工人(包括这些企业使用的农民)进行挑、抬、背、扛的装卸和短途零担运输。随着市场经济的转型发展,体制内人力搬运装卸业逐渐萎缩。从1986年市场开放,到2004年《国家行政许可法》实施,成建制的搬运机构逐渐解体,交通局不再审查发证,放弃了对人力搬运市场的行政管理执法。由于对搬运装卸市场的强制性管理被取消,搬运装卸市场也就完全开放了,体制内的人力搬运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

从对以上的历史资料分析来看,1949年后的人力搬运在管理和组织上经历了较为复杂的演变。不同所有制下存在着异常繁复的搬运机构,它们交错复杂的分离、合并、取缔进程展演了人力搬运业在国家制度、结构性的力量下发生的变迁。从国营企业调控、政府部门审批监管到成建制的人力搬运从运输市场完全退出,人力运输业的变迁成为中国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一个缩影。

以上以组织形式为主线对重庆人力搬运历史的梳理,系统地展现了人力搬运作为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行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独特风貌,为重庆“棒棒”的溯源提供了较为清晰的脉络。然而,这些历史中的苦力,主要停留在文献之中,并不能充分展现在现实中“苦力”与“棒棒”的联系。

第三节 记忆与现实中“苦力”的交织

记忆的主体存在于当下,铭刻着历史印迹的记忆作用于现实,同时又无时不受到与之相联系的现实的影响。在这一部分,笔者将结合资料与深度访谈来挖掘有关“苦力”的本土记忆,分析记忆与现实中的“苦力”如何交织在一起,寻找人力搬运从“苦力”到“棒棒”的变与未变。

一、生计方式:“下力”

当重庆当地的老人提到“棒棒”时,往往认为“棒棒”不过就是“下力”[38],没啥特别,在重庆一直都有。尽管各个时期苦力的名称不同,老人们记不太清楚具体的组织名称和演变时间,但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会将现在的“棒棒”与民国时期的“苦力”和集体经济时期的搬运工人联系在一起。以下表述可见一斑:

“解放前下力的就相当于现在的‘棒棒’军。”

“我们那时候也是下力的。”

“我们年轻时也在搬运合作社干过,都下过力。”

显然,从“苦力”到“棒棒”,不变的基石在于其生计方式,该行业以靠重体力劳动谋生。正如他们所言:“‘下力’这一行简单,不需要本钱,只需要买根棍子和绳子就可以了。”从业者无须一技之长,无须资金投入,只要有一副强壮的身体,有一根竹杠、一条绳子就能找到生活的支点。无论在哪个时期,一根棒棒、一根“索索”就是人力搬运全部的工具。

但在生计方式上,“苦力”与“棒棒”的从业范畴还是有区别的。比如,“以前下力就只下力,最多到馆子收拾桌子、洗碗,搞建筑的专门搞建筑。现在的‘棒棒’什么都干”。虽然都是靠体力谋生,民国时期的苦力从事的业务很单一,而现在“棒棒”的业务范畴非常广,囊括了车辆进不去或机械不便施展、无须多少技术、没必要找专业人员完成的体力活,比如,送生活用品、扛大件、搬家、清洁打扫、清理化粪池、除渣等。

有报道人还提到:“民国时期的交通与现在不同,那时候一担就是几十里,歌乐山、土坨、北碚,担几十里(人力运输距离),要大半天。有的在家里住,或者在栈房住,他(主顾)要把钱(住宿费)给你。”在那个交通还非常落后、人力运输占主体地位的年代,挑运的距离可能很远,甚至留宿在外,不像现在点对点的人力搬运都是特定区域内的近距离运输。只有从事非搬运的其他业务(比如除渣、民工荒时到建筑工地干活等),“棒棒”才乘车或随主顾同车前往重庆市其他区县干活。

二、组织形式:“野力”与否

根据文献资料和重庆档案馆馆藏档案,第二节梳理了苦力的历史,纵向地呈现了不同时期苦力的组织形式。在经历长时间的深度访谈后,笔者获得了大量对比式的描述,从“苦力”到“棒棒”在组织形式上的某些延续性得以浮现。

在白崖口居民区的一个四合院里,秦建良大爷不时将新中国成立前的码头工人与现在的“棒棒”进行比较,从只言片语中,我们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他对间隔六七十年的人与物的关联性的理解,及其对其差异性的评价。他说“现在‘棒棒’这帮人来了,那帮人又来了,没得帮口(帮派)”。作为在大力帮干过苦力的老码头工人,他认为这有本质的不同,即那时候有行帮,现在没有行帮。他还补充道:“野力内部,刚到码头,有点欺生,熟了,就好了。我们那时候跟‘棒棒’现在一样,活太多了,还是相互喊熟人,喊信任得过的(人),力钱平分。没搞熟,别人不相信你。熟了,喊的就多些,放心。”“棒棒”间的业务合作方式正是如此,信任与否就是人与人之间熟悉程度的问题,而且关系到业务的多少和收入的多寡。

秦建良总是将“棒棒”与历史上的人力搬运相联系,并清楚阐明了自己对体制内人力搬运与“野”搬运之区别和演变的理解。在他看来,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到1949年的行帮码头工人就对应于新中国成立后单位统一发工资的搬运工人;无论是新中国成立前还是集体经济时期,“跟现在一样到处都有,没得哪个管理”的“野力”就对应于现在的“棒棒”。但是,他又将“大力帮”与“小力帮”相区别,“大力帮损坏了东西要赔(偿),小力帮损坏了跑了就找不到人”。“大力帮”是有组织的,他所言的“小力帮”属于“野力”,二者的区别正如现在有固定地盘的“棒棒”(不一定登记办证)与流动揽活的“棒棒”间的区别。他在将“野”(即体制外的人力搬运)与“棒棒”相联系的同时,又在“棒棒”内部做出“野力”与否的划分。这自然引出来一个结论,即“野力”与否的话题始终与重庆人力搬运业相伴,只不过在不同时期其边界的清晰程度存在差异。

即使在集体经济时期,与搬运相关的单位较多、所有制关系复杂,有关搬运工的体制变化频繁,这种区分仍然存在。1950年,重庆市码头工会和搬运工会成立,“力夫”成为码头工人或搬运工人。与此相对应,“野力”这一称谓也随之自然消失。然而,新中国成立后以搬运服务谋生的个体劳动者仍然存在,人们根据他们以一根扁担和一条绳子为劳动工具的特征,取名为“扁担”。当时在“生产自救”政策鼓励下,许多街道,尤其是沿长江、嘉陵江的街道,组织了以城市贫苦无业居民为主的“街道运输合作社”,从事以体力搬运货物为主的业务,其性质介于“工人”与“扁担”之间。因为相对于制度内的运输公司搬运工人,他们是“野力”。他们与“扁担”的区别在于:一、他们多为城市居民,而“扁担”则基本上为入城农民;二、他们以集体形式承接业务,揽活方式和收入方式类似于体制内的搬运工,而“扁担”则以个体形式揽活。当时,机械化运输尚不发达,人力搬运成为运输的主要形式,国营单位业务为街道运输合作社包揽,零星货物则由“扁担”承接。据当地市民回忆,当时街道运输合作社和“扁担”们的业务都十分红火。进入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期,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扁担”被迫返乡;到了“文革”时期,这种“野力”几乎近于绝迹。

报道人中有位老人以前在生产组干过,她描述了当时体制内外人力搬运的界限。她说:

我在生产组干过。那时,生产组收管理费,自己做得多,收入就高。凭票到白崖口生产组领钱。搬运公司和自救组有矛盾,搬运公司拿不到业务,就要骂。搬运公司属于国营合作企业,管理费扣得多。生产组是街道组织的,管理费扣得要低些。我们接到活就做,没得就不做。那时候,散的(野力)接不到活。如果受了伤,生产组出面可以找甲方赔一点。挑运组,然后是生产组,后成了生产自救,名堂(名称)多得很!有很多组,抬的人不能担,担的人不能抬,分工很清楚。就像现在白崖口“棒棒”不准新街的过来,否则像要打架一样,新街的(“棒棒”)只隔一条马路都不敢过来。[39]

在五十年代初期,生产组、合作社之类的自救组织由闲置劳动力组织形成,相对于运输公司,自救组织是体制外的;而相对于纯粹的“散兵游勇”,他们又有组织性。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期,街道合作社也并入了运输公司,成为体制内的一部分。计划经济时代,各搬运利益主体的地盘划分和内部分工与今日“棒棒”的行规如出一辙,比如当年白崖口与新街以一街之隔划分业务范围与他们所理解现在“棒棒”的地盘划分方式完全一致。

总而言之,无论是民国时期的帮派内外的“血拼”,还是五十年代“扁担”所受到的排挤,还是现在“棒棒”有关地盘的潜规则,都说明人力搬运行业始终存在一个“合法性”标准的问题。“苦力”及其相关群体对“野”与否的判断受制于社会体制、话语权。有的“非法”主体在适时可能转换为“合法”主体。同为个体体力劳动者,随着国家户籍制度的变迁,五六十年代的“扁担”经过了几十年,到现在又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合法性。

在现代工业城市中,很多传统行业都消失殆尽,在行业基础上形成的特定群体的社会结合方式—行帮也已成为历史。而事实上,重庆市民还习惯用“帮”来描述“棒棒”内部的次级群体,如蔬菜帮、水果帮、电器帮、摩帮等,不自觉地将“棒棒”社会内部结构和组织关系与行帮组织模式相联系。笔者在研究中发现“帮”的说法并不准确,但在一定程度上投射了重庆“棒棒”内部地盘划分的现状。

三、社会地位:“下贱”

本土记忆中有关“苦力”的记忆总是围绕“苦力”重体力劳动的特征而展开,其中与该生计方式密切相关的社会地位成为对重庆当地人力搬运的集体记忆中浓墨重彩的内容。

重庆的老照片中有相当多黄包车夫、轿夫、水夫、挑夫和抬滑竿者的影像。这些自清末到民国时期的底层民众生存的图景仿佛是那个时代典型的写照。这不仅勾起了习惯于“忆苦思甜”的人们对苦难的记忆,而且以新的话语复活了人们关于重庆“下力的”的印象。在社会记忆中,“下力的”是充满了艰辛和苦难的行业。

民国时期苦力的生活状况和收入情况可从下面的描述中了解:“那时候早上很早就要去守轮子(排队),怕丢了生意。等到轮子,干了活,才买几角米,提回来。吃了中午,又去找黑了一顿(晚饭钱)。都是找一顿的钱,吃一顿的钱。而且只有买麦麸子(比包谷、米便宜),最好的时候买点包谷面。”[40]

照片1-3 运送煤炭的苦力[41] 照片1-4 苦力拉车[42] 照片1-5 苦力们将货物搬上船[43] 照片1-6 肩挑重物的工人们[44]

当时的人力车夫对此有比较:“我当时拉黄包车,是租(车行的车),够喝稀饭。板板钱(租车钱)一个月交一次。拉到了钱才能买米回去,一天拉的钱买一升米回去,生意好最多买两升,剩下的钱给她(他爱人)买菜。不过,我们比下力的好得多,那些(下力的)是公一天母一天的(收入无保障、不稳定)。”[45]

1949年以后,中国虽然不断提倡消除“三大差别”,试图消除贫富差距、消除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间的差别,而在这一氛围下,人们对体力劳动也有过短暂的精神崇拜和追求,但这一情况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在改革开放后,随着意识形态的淡化,人们不再谈论“劳动光荣”,也不再崇尚“越穷越光荣”,“下力的”这一称呼又重新回到传统的价值判断中,不过它现在既是“吃苦耐劳”精神的具象,更是“苦难”甚至“下贱”的符号。

人力搬运从业者社会地位的变迁,正如一位曾经的“苦力”所言:“下力的人都是最穷的人。下力的人都是最下贱的人,都是别人看不起的人。新中国成立前我们就是下力的,最低等。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就是工人阶级,就是领导阶级,地位很高。改革开放后,下力的人又没有地位了。”经济地位与职业类别是判断人的社会地位高低的重要指标。其中,对苦力而言,身体劳动的谋生方式是决定性的标志。

随着交通的发展,在其他城市类似“棒棒”的自发人力搬运作为一个群体已经消失,但重庆的人力搬运不仅没有随着制度的变迁彻底消失,而且在不同时期以不同的方式、组织延续下来。不过,由于人力搬运相对于现代运输业的“落后性”,在社会地位方面,至少在人们的记忆和观念之中,“下力的”与“棒棒”的联系还难以剪断,即使人力搬运以“棒棒”的形式再现于现代都市,都难免会被赋予与“苦力”类似的社会地位。

第四节 定位重庆“棒棒” 

历史地看,“棒棒”行业不过是城市人力搬运的现代版本,重庆本地人,特别是六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往往习惯用“下力棒槌”[46]、“脚力”、“野力”、“力夫”、“脚夫”、“挑夫”和“扁担”来指称“棒棒”。由此可见,重庆“棒棒”与近代城市发展过程中滋生的“苦力”行业有着一脉相承的联系。研究发现当地市民不自觉地将“棒棒”与记忆中的传统人力搬运业进行比较,特别是二者间相似的社会地位使得“棒棒”与苦力的关联性进一步得到了确证。显然,“棒棒”是有着历史延续感的行业,且位于都市底层。

尽管“棒棒”作为以人力搬运为主的行业,与中国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城市苦力、搬运工人在生计方式上有着跨越时间的关联,这导致人们将“棒棒”与历史上的相关行业群体联系起来。但是,“棒棒儿”[47]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才被用于指称在重庆扛着一根竹棒(俗称“硬头黄”的楠竹)、靠体力劳动支出、以从事人力搬运为主的零散搬运工。由“棒棒”这一具有目前意义的词汇出现的时间来看,今天在重庆随处可见的“棒棒”,正是在供需、价格完全由市场调节的背景下,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逐步形成的处于低端劳动力市场、以搬运服务为主、具有区域特征的一种农民流动务工形式。

而且,一个基本的事实是:重庆“棒棒”的主体是农民工,到都市之前,他们生活在以农耕文明为主的乡土社会,以前没有在都市生活的经验,访谈中也没人提到曾有过到重庆靠体力谋生的父辈。显然,墨守代际延续行为必要条件的“底边社会”和“底边阶级”[48]概念并不现实。因此,需要指出,“棒棒”是“苦力”行业的延续,处于都市社会底层,但不同于人类学研究中的传统底层社会。这个行业本身因为农民的注入出现了新的特征。特别是随着社会制度、土地制度的变迁,社会发展过程中城市的现代化程度的攀升,城乡差异的广度和深度都在发生变化。因此,当代以农民工构成为主的人力搬运行业中的从业人员,面对着更为突出的都市适应、都市融入的问题。“棒棒”群体不仅延续了某些传统底层的内涵,而且这种“底层性”在城乡二元的结构性对立中进一步加剧。

重庆“棒棒”数量庞大、流动性强,目前还未出现来自官方的人口学数据。[49]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在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对240名“棒棒”采用“街头拦截”方式抽样调查显示:男女性别比例分别为95.8%、4.2%;已婚、未婚、离异分别占85%、9.6%和5.4%;抽样最大年龄81岁,平均年龄45岁,其中40—55岁占64.2%;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54.2%。他们主要来自重庆各郊区县(如合川、垫江、丰都、江津等)及其毗邻的四川广安(邻水、岳池)、遂宁、资阳等地。[50]

白崖口黄桷坪街口40名“棒棒”(包括已改行还在田野点间断性从业的“棒棒”)的户籍或在重庆,或在四川,分别占总人数82.5%、17.5%,仅有1例为当地下岗职工,农村户口占总人数97.5%,且全为男性,已婚、未婚、鳏居者比例为95%、2.5%、2.5%;最高学历为高中,只有1人,占2.5%,小学及以下者近三分之二;最小年龄29岁,最大年龄61岁,平均年龄44.8岁,40—55岁约占61%。两江门旅游码头、两江门批发市场、盘溪农产品批发市场、沙坪坝都市花园小区等重要田野点调查所得数据、主城随机访谈所得数据,以及随机调查所得材料,都显示重庆“棒棒”平均年龄较大,中年、老年者偏多。将重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数据和白崖口黄桷坪“棒棒”年龄组数据与2008年全国农村外出劳动力抽样调查的同龄段比较[51],重庆“棒棒”30周岁以下比例显著低于全国,51周岁以上比例明显高于全国。

图1-1 重庆“棒棒”来源图

可见,“棒棒”在农民工中,其在年龄、性别、文化程度、来源等方面都具有特殊性。与其他农民工相比,其特点是壮年多,文化低者多,男性已婚农民占绝大多数,且多是近距离流动。“棒棒”群体的人口特征表明,“棒棒”较之其他农民工群体与乡土的联系更为紧密。他们生于乡土、长于乡土、成家在乡土,有过务农经历,在农村有住房,返乡频率高。“棒棒”群体的流动策略和都市适应的特殊性都与此相关。比如,不同于现代工厂制度对人的规训,“棒棒”相对的自主性使得他们在入城初期往返于城乡之间成为可能。这些特征说明,尽管“棒棒”行业具有某些传统苦力行业的特点,受到历史上城市底层社会的社会地位和从业规范的建构,但同时“棒棒”从业者自身裹挟着中国乡土的特征。这两种传统的合力成就了当下的重庆“棒棒”。

小结

关注劳动力市场与劳动力关系的研究者,多从制度和经济的角度来研究特定劳动力群体的生存环境,这对于推进次级劳动力市场的现状和农民工未来走向的研究无疑是有意义的。[52]也有研究从微观层面来考察制度性背景中的心理变迁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53],从社会文化的角度来说,仅仅强调(或者说笼统地强调)经济和制度的背景以及对心理的影响并不够,若要真正揭示特定群体或特定行业的生存环境,还应该从更广阔的范围内研究它们的社会文化。这便要求我们不仅仅研究次级劳动市场或行业的现状,还要我们对与此相关的历史记忆、区域社会文化等予以关注。

“棒棒”以从事人力搬运为主,是传统苦力行业的延续。然而,由于社会制度、土地制度的变迁,不同历史阶段中城乡的结构存在差异,加之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同时期城市的现代化程度也存在差异,城乡差异的广度和深度在发生变化。因此,当代由农民工为主的人力搬运行业中的从业人员,面对着更为突出的都市适应、都市融入的问题。这个行业本身也因为农民的注入出现了新的特征,并在传统和现实的张力下,生成了今天的“棒棒”社会。

本研究通过结合历史的追溯和现实考证的研究,触及文化和社会的延续性这一宏大的命题,试图一方面通过一个地域性的群体,看到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的一个传统行业文化的延续,以及相关的社会记忆如何投射到一个更大范围的社会观念之中,另一方面,该行业的人员构成特点表明该行业不具备传统底层社会代际延续和血缘延续的特征,但它作为一种行业或生计方式却具有延续性。正是由于“棒棒”的从业人员是农民工的一部分,因此对他们的研究不仅要关注都市,而且要关注乡村,关注他们在乡土社会所形成的固有的乡土社会特质,并讨论乡土性在“棒棒”社会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对“棒棒”的都市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这些都是关乎“棒棒”社会特质的重大问题。


[1]郭沫若,《重庆值得留恋》,何乃生主编,《郭沫若美文:热烈人生》,广州:花城出版社,1992,第96页。

[2]臧励和等编,《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第150页。

[3]臧励和等编,《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第150页。

[4]白崖口为化名。该街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境内,嘉陵江畔,是本项研究的重要田野点之一。

[5]重庆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院:《重庆白崖口历史街区保护规划设计说明书》,未刊稿,2000,第1—2页。

[6]因重庆以山为城,重庆人因地势高低上下建房。入室大门可能在楼顶、楼腰或楼底。旧房多以砖头为柱,“夹壁”(材料为竹子与黏土)为墙。

[7]徐悲鸿《巴人汲水》国画上题诗,作于1939年。此外,张恨水也借用《战国策·齐策四》的“安步当车(马车)”创造“安步胜车”来形容山城的交通。参见曾智中、尤德彦编,《张恨水说重庆》,成都:四川出版集团,2007,第6页。

[8]地理环境决定论虽然有局限性,但地理环境对社会文化的影响不容忽视。相关研究参见[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闫文博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9]周勇主编,《重庆通史》,重庆:重庆出版社,2002,第236页。

[10]周勇主编,《重庆通史》,重庆:重庆出版社,2002,第239页。

[11]周勇、刘景修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87,第210页。

[12]张瑾,《发现生活: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重庆城市社会变迁》;李孝悌编,《中国的城市生活》,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第321—322页。

[13]野力,是指没有固定揽活区域或从业范围的苦力。不同时期,其涵盖范畴有所不同。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野力,主要指没有加入力帮或工会的苦力。

[14]《重庆地方简史》,来源:华龙网http://hscq.cqnews.net。

[15]有关中国户籍制度变革的历史轨迹的综述可参见许玉明,《中国二元户籍制度下不公平分配现实的批判与改革》,《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第22—27页。

[16]2007年11月15日,重庆市委三届二次全委会通过的《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意见》。

[1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0〕78号)2010年7月26日印发,来源:市政府法规查询系统http://www.cq.gov.cn/gw/FaguiQuery/GwShow.aspx?id=233045。

[18]《重庆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累计转户345万》,来源:华龙网http://cq.cqnews.net/sz/2012-09/28/content_20081354.htm。

[19]重庆渝中区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重庆市市中区志》,重庆:重庆出版社,1997,第278页。

[20]重庆市江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重庆市江北区志》,成都:巴蜀书社,1993,第530页。

[21]四川大学历史系、四川省档案馆主编,《清代乾隆道巴县档案选编》(下册),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第1页。

[22]重庆渝中区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重庆市市中区志》,重庆:重庆出版社,1997,第278页。

[23]重庆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重庆市志》(第二卷),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第176页。

[24]邓晓,《老重庆的城门与码头文化》,《重庆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第61—67页。

[25]更多重庆行帮研究参见谭红,《试论清代前期重庆地区的行帮组织》,《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5期,第144—149页;王巧萍、黄诗玫,《漫谈重庆码头文化的标本—行帮》,《重庆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第123—125页。

[26]袍哥,仁义礼智信,五个字。这五个字就叫五个帮派。礼也是帮派,但比起前两个,算第三,下力的一般参加三(礼)。

[27]组建“运输”、“提装”、“驳船”、“渡船”四大职业工会,重庆档案馆0061*15*3033。

[28]《非常时期重庆市取缔野力暂行办法草案》,重庆档案馆0053*2*728。

[29]《重庆市码头管理办法草案》,重庆档案馆0060*15*163。

[30]力资专指体力劳动的报酬。“力资”普遍见于民国苦力调查和档案文献之中。

[31]《码头秩序整顿办法》,重庆档案馆0053*2*878。

[32]《重庆市运输业接送旅客行李运价》,重庆档案馆0061*15*4225。

[33]《重庆市码头工人管理暂行办法》,重庆档案馆0053*20*433。

[34]《北碚力夫管理规则》,重庆档案馆0081*3*402。

[35]《本区(北碚)各码头挑运夫管理办法草案》,重庆档案馆0081*4*3025。

[36]参见重庆档案馆1064*02*0172《关于市内野力情况的调查报告》,其中包括《关于白崖口居民生产组的调查报告》(1953年9月28日);1174*1*176野力胡生林打死搬运工人杨保宣事件的初步报告(1951年4月22日);1064*1*23《关于重庆市搬运公司运价、工资与居民生产组、野力问题的调查报告》(1953年11月3日)、《关于两江门生产组野力等与搬运工多次纠纷事件的报告》(1954年)和《重庆市运输公司统一承揽业务和雇用生产组办法(草案)》(1953年3月15日)。

[37]《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志》编纂委员会,《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志》,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1993,第189页。

[38]“下力”在重庆话中指从事重体力劳动。

[39]报道人:李某,女,1955年出生,秦建良邻居;报道场景:2008年9月6日上午白崖口秦建良家院子。

[40]报道人:刘开贵;报道场景:2008年9月18日上午白崖口茶馆。

[41]1941年2月于重庆,摄影师Jack Wilkes。来源http://cq.cqnews.net,华龙网。

[42]1941年2月于重庆,摄影师Jack Wilkes。来源http://cq.cqnews.net,华龙网,1945年12月于重庆。

[43]1941年2月于重庆,摄影师Jack Wilkes。来源http://cq.cqnews.net,华龙网。

[44]1941年2月于重庆,摄影师Jack Wilkes。来源http://cq.cqnews.net,华龙网,1941年于重庆,摄影师Carl Mydans。

[45]报道人:龚开明,男,1925年出生;报道场景:2009年2月24日上午重庆沙坪坝石碾盘龚开明家。

[46]“下力棒槌”是对苦力的贱称。

[47]“棒棒儿”是重庆方言,属于重庆方言中名词或名词性词素重叠儿化后出现的语言现象。非重叠的双音形式“棒子”表示一般事物“棍子”,重叠形式“棒棒儿”表示小称。

[48]乔健,《绪论:底边阶级、底边社会与阀界社会》,载乔健编,《底边阶级与边缘社会—传统与现代》,台北:立绪文化,2007,第15页。

[49]田野调查期间,有相关部门政府官员估计,重庆主城“棒棒”总人数超过三十万。

[50]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重庆“棒棒军”就业与生活状况调查报告》,2008年5月。

[51]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五号)》,2008年2月27日。

[52]参见李德、艾鹤,《我国城市农民工流动的制度性分析》,《安徽农业科学》,2006年第3期,第588—589页。

[53]参见李强,《影响中国城乡流动人口的推力与拉力因素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第125—1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