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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美书简》美国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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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封信中,我将进一步探讨美国社会和欧洲社会的不同之处。这些本质上的不同无异于天壤之别,以至于刚到美国的欧洲人对于这里的社会结构和风俗习惯感到难以理解,无所适从。首先,让我们先来比较一下美国人和欧洲人关于民主的定义有何不同,事实上,两者之间的差距就像实践和理论之间相隔的距离一样遥远。在欧洲,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拥有平等选举权,所得收入按一定比例缴税,那么这就算是一个民主国家。根据这条定义,欧洲大部分国家,特别是西欧诸国都毋庸置疑地归入了民主制国家的范畴。但是,美国的民主制与欧洲的民主制之间的差异并非只存在于制度本身。为了能更好地说明两者的区别,我先要声明一点,那就是一个民主的政府绝不等同于一个民主的社会,比如你会发现前者在欧洲比比皆是,但是后者却从未在那片大陆上真正出现过。

我想没有人会否认自大革命后法国政府已然披上了民主的外衣。但与此同时,应该也不会有人反对,虽然每一座教堂里都镌刻着“自由、平等、友爱”的字样,但在社会层面上,所谓的平等从来都只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神话。医生、商人、公务员、普通劳动者、农夫、士兵、教师和银行家,他们之间的社会平等究竟体现在哪里?在这个问题上,法国就像欧洲任何一个国家一样,在一个社会中同时并存着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它们彼此隔绝,就如同存在于印度的等级制度一般森严,相互之间存在着难以逾越的壁垒。一边是目不识丁、穿着衬衫和无袖外套的老百姓,另一边却是富有学养、态度傲慢的贵族群体。难道事实不是这样吗?难道后者从来不曾认为较之前者,自己要高人一等吗?这些都是无须辩驳的事实。由于历史原因以及经济发展的需要,这种情况愈演愈烈,同时,它又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而且它准确地反映了当今社会中不同阶级之间的差异。

在美国,情况截然相反。这里的民主不止高悬于政治层面,而且已经“下凡”至社会生活。换而言之,它不再只是一种抽象的制度或是一条空泛的理论,而是已经切实体现在了具体的日常人际交往中。在这里,上文中所罗列的各行各业的人们享有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他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中,彼此为友,平起平坐。他们可以成为某个俱乐部的会员,可以在一张餐桌上吃饭。简而言之,他们没有对号入座地站在社会阶梯的不同横档上,因为在美国,压根就没有那把梯子。所有人都处于同一社会阶层,没有谁爬到某人的头顶上居高临下,作威作福。这里既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什么普通阶级和特权阶级。接下来,请允许我直言不讳地向各位揭示原因何在。

社会民主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就是尊重劳动。如果在一个国家劳动不存在贵贱之分,那么就没有理由将从事不同工作的劳动者区分为不同的社会阶级。我们欧洲人不可能像美国人一样对任何一种劳动都表现出哪怕是一星半点的尊重。在这一方面,美国人的进步思想已经远远超越了欧洲任何一个社会。我们扪心自问,在所有关于劳动无贵贱的理论中究竟有多少是毫无实践意义的空洞口号。在波兰,一个原先隶属于上层社会的绅士如果受环境所迫不得不通过从事体力劳动来养家糊口,那么不仅他自己会觉得羞愧难当,社会舆论也会让他抬不起头来,而这和我们宣扬鼓吹的那一套根本就是南辕北辙。事实上,他会因此丧失原有的社会地位,和原先拥有的财富、身份一刀两断,被迫沦为所谓的下等阶层。然而这种情况不可能在美国发生,因为欧洲人所定义的社会阶级在这里并不存在。美国只有各种各样的“行业”,一个从事制鞋的工匠和一个从事法律业务的律师都同样受人尊敬,原因就在于舆论对于这两个职业是一视同仁的。如果欧洲人能学会尊重劳动,那么这将比通过制度变革从而实现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更加行之有效。

这种独一无二的对于劳动的敬仰就是消除一个社会中存在两个世界这一现象的关键所在。虽然一开始你会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但只要你明白这一点,你就掌握了开启理解美国民主精髓大门的那把钥匙。美国国土之所以会产生“劳动最光荣”这样的先进观念可以从历史和经济两个角度加以解释。从历史上看,美国社会原本就是由贫苦大众一手创建起来的,他们大都是依靠从事体力劳动或一门手艺赖以生存的底层移民,他们往往会通过判断一个人的工作态度从而评定他的存在价值。掌握娴熟的工作技能或拥有一技之长在美国大众眼里无疑就等同于具备了一个人要安身立命所必须具有的最佳工具和最好保障。

经济原因同样不言而喻。美国疆土辽阔,人口相对而言比较稀少,由于稀缺的劳动力无法满足大量的需求,由此就产生了分门别类的各种工种。基于这些因素,劳动本身和劳动阶级就获得了在其他国家难以获得的认可与重视。如果用经济学术语加以解释,那就是劳动力供不应求,而需求与供应之间的比例甚至已超过了10:1。其直接结果就是人们不仅从物质角度,而且从道德角度也越来越重视劳动。在美国大部分州内,劳动力供求比例严重失调的现象持续存在,因此对于劳动的重视也得以延续。有了公众舆论的支持再加上教育上的强化,尊重劳动得以成为美国人身上重要的国民特性。

此外,由于地方政府能迅速将社会生活中的约定俗成变成明文规定,进而体现在政治体制中,那么建立一套表里如一、遵从重视劳动这一社会习俗的民主制度就不再只是空中楼阁、沙中建塔。这一点在公立学校的教育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尽管在欧洲,提倡重视下层阶级教育的呼声从未停息,然而政府重点关注的向来都只是高等教育而非基础教育设施的建设。无须赘言,这些高等学府对于普通大众而言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因为欧洲公共教育的对象并非全体国民,接受教育是上层阶级才能享有的特权。当民众的智力发展出现了差异,那么要实现社会平等无疑就成了一纸空谈。

而美国的教育制度与欧洲却有着本质上的不同。相较于艺术与科学,学校更加重视通识教育。当然,这里也设有高等教育机构,但整个社会更加关注面向全民的初级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基于这个原因,美国的艺术与科学的发展水平无法与欧洲相抗衡,但毫无疑问其通识教育的推广做得比欧洲更为成功。同时,在美国,每一个个体都无一例外地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还有一点需要补充,那就是基础教育的学科范围比欧洲更加广泛。初级学校不仅教授阅读与书写,除此之外,每一个美国人还要掌握一定程度的数学、地理、自然科学和公民学。当他离开学校后,他还能在社会实践和读报过程中继续学习新的知识。谁是投票人,谁是某个党派的成员,谁的利益与某个党派的命运息息相关,只要通过从报纸媒体了解政治动向或直接参与政治活动,美国公民不仅能掌握这方面的信息,树立自己的政见,而且还能对自己身处的社会环境有一个更为全面的认识与了解。故而,如果你想在美国找到一个和欧洲“老百姓”——一个波兰或法国农夫一样目不识丁的文盲,那么也许你只有在刚刚被解放的黑人当中才能搜寻到你想找的对象。在这里,你可以和任何一个农夫、工匠、马车夫、水手谈论各种政治体制、外交政策、外国纸币和硬币(这是当下的热门话题),总之,除了文学和艺术之外的所有话题他都能和你聊得头头是道。课堂与报纸是他获取上述知识的最佳场所和手段。作为一个选举投票人,他必须对方方面面都有所涉猎。他已经在成百上千场共和党或民主党的政治演说中全方位地了解到所有的相关信息,他的脑袋里早已塞满了包罗万象的话题。虽然他的看法见地不见得有多么高明,甚至有时候他的言辞会一不小心出卖自己不知天高地厚的浅薄鲁莽,然而,你永远不会觉得他们是一群蒙昧无知的山野村夫。我并非夸大其词。美国的普通民众不是什么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博学之人,但在实践经验这片沃土的滋养下,美国人民天生的慧根得以茁壮成长,他们的聪明才智得以开花结果。在欧洲,个体之间的才智水平可谓天差地别,然而在美国这一现象却无处可寻。

总而言之,美国通识教育的开展较欧洲更为普遍,其推广力度也更为均衡。国民整体智力水平的发展步伐也更为协调一致,而民众之间的相互理解也因此更容易实现。在这种大环境下,人们就不可能对不同的职业和技能产生孰优孰劣的偏见。打个比方,尽管医生具有鞋匠所不具备的专业知识,但对于制鞋他却一窍不通。无论医生还是鞋匠,他们都是心智成熟的个体,他们所专属的领域仅仅是两个不同的“行当”,这对于他们之间的交往以及各自的社会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而这也就是美国社会实现人人平等的第二个重要原因。

现在让我们进而探讨第三个关键因素。在欧洲,上层社会与下层阶级之间的区别不仅在于前者希望从事更加高端的脑力工作,拥有更多的财富,接受更好的教育,而且在言行举止上也力求彰显高人一等的身份地位。然而一个人举手投足间所展现的教养与风范并非是个体与生俱来的,而是来源于他人的教导和环境的影响。事实上,得体的举止只有在精耕细作的土壤中才能生根发芽。优雅如同一棵需要精心培育的植株。有时候挥洒自如、口吻生花与粗浅愚鲁、哗众取宠之间仅隔着一层窗户纸,如果没有长期的耳濡目染、熏陶教化,一个人是很难区分两者之间微妙差别的。在通文达理、矩步方行的欧洲上流社会,社交礼仪已经进化到了一个美国人难以想象的高度。因此初初踏上这片国土的欧洲人往往会把美国人特有的习惯——咀嚼烟叶、将腿跷到窗台上——视为一种缺乏教养的表现。

要论社交场合的礼仪规范,欧洲确实走在了美国前面,然而在那片旧大陆,上流社会的礼仪教化与下层社会之间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要是让一个衣冠楚楚的绅士和一个一穷二白的农民站在一块儿,你甚至会以为眼前两个人分别来自不同的星球。如果我们将欧洲底层民众的行为举止作为标杆,那么美国人的整体水平就将欧洲人远远抛在了身后。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果比较欧洲和美国的教育水平,毫无疑问我们可以得出相同的结论。在欧洲,不同阶级的礼仪教化发展得极不平衡,在某个阶层也许进展神速,而在其他阶层则可能毫无建树。正如欧洲的历史、社会、政治、人文因素造成了这种阶级差异,在美国,情况却刚好相反。虽然美国老百姓的言谈举止不及欧洲上层社会那般优容典雅,但也不会像其下层阶级那样混沌茫昧。这也就是美国社会实现相对平等的第三个要素。

只有明白了以上三个原因,即(1)尊重劳动,(2)有教无类,(3)行为举止无天渊之别,那么你才能洞悉美国民主的内涵,才能更深入地了解美国民众的生活状态。我记得在几个月前,我们曾经雇了一位马车夫驾车带我们去一位富有的牧场主家做客。当我们到达目的地后,马车夫非但没有留在车上,反而跟着我们一同走进主人家的客厅。他坐在沙发上,和主人的女儿谈笑风生。在我们这些食古不化的欧洲人看来这简直就是惊世骇俗的行为,加上当时我不谙英语,无从知晓他们谈论的内容,所以我更是惊讶得坐立难安。然而,这一切对那位牧场主而言却像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了。在绅士的眼中,马车夫是一个豢养马匹供人使用、勤勉踏实的劳动者,他和美国社会中从事其他行业的公民没有什么两样。时至今日,我对这样的事情已经见怪不怪了,而且我非常肯定,即便美国阔佬在举手投足间不如欧洲有产阶级那般典则俊雅,但美国马车夫所享有的社会地位却十倍于他在欧洲的同行们。

许多让初来乍到的欧洲人目瞪口呆的日常琐事其实都能归结到社会关系相对平等这一点上。这里的仆役和主人在同一张餐桌上用餐,因为他们的雇主并不属于另一个与他们泾渭分明的阶级。穿着考究入时的农场主女儿在乡村舞会上既可以和绅士们翩翩起舞,也同样可以成为农场帮工们的舞伴,原因就在于无论雇工还是绅士都和她们一样是彼此平等的人。列车上的检票员可以和雍容华贵的女乘客说说笑笑;餐厅的侍从可以和顾客们谈天说地。总之,在美国几乎看不到阶级差异,所有的公民都隶属于一个团体,都来自一个人口众多、和睦友善的大家庭。而这一切会让人不由自主地相信美国人在任何事情上的想法与做法都势必和欧洲人背道而驰。

正如上文中所提及的那样,正是因为人人尊重劳动,所以不管一个人从事何种职业,他都不会觉得自己的工作会伤及自尊或有损他的个人形象和社会地位。许多高层公务人员都同时涉足工商业或手工业,当然,前提是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当他们离开公职后,便转而从事其他行业,而曾经是政府官员的事实丝毫不会令他们在第二份工作中感到丝毫尴尬。我认识一名前陆军准将,这位曾经的战时佐治亚州军事长官如今却当起了一家沙龙的老板,每天都要亲力亲为地为客人们端上啤酒和威士忌。39当然,这要是搁在欧洲简直就是匪夷所思的事情,而让美国人感到惊讶的却是为什么欧洲人会对如此稀松平常的事感到大惊小怪。像这样勇于开创事业第二春的将军、官员不胜枚举,尤其因为在美国,公务人员的任期只有短短几年,于是在各行各业中永远活跃着一大批退下来的前任官员。

我之所以举这个例子,是因为我想告诉我的读者,人们愿意尝试从事各种行业的意愿在很大程度上使美国人在公共场合以及个人生活中所享有的平等得以一直延续保持下去。的确如此,谁会看低一个昨天还是长官或议员的酒馆老板、杂货店店主或是凭手艺吃饭的工匠呢?说不定第二天醒来,他的党派又获得了多数席位,接管了政府,重新与其他党派分庭抗礼,或是独揽大权一枝独秀。于是,无论在什么地方,在何种情形下,对于劳动的尊重孕育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而社会平等与才智上的不分伯仲进而根除了阶级差异。简而言之,在谈及美国和其民主制度时,我觉得我们可以用拉丁谚语“深渊之下还是深渊”的翻版“平等之后还是平等”40来加以概括。

有鉴于此,如果有人问我哪个地方的文明更胜一筹,那么我将毫不犹豫地将美国选为优胜一方。在欧洲,文明只是某些阶级,甚至只是某一个阶级的专宠,而这个阶级永远高高在上,贪得无厌地将一切收归囊中,世上所有的东西只归它所有,只供它享用,科学新知如此,诗歌、艺术以及所有其他形式的智慧结晶同样如此。总之,凡是使生活变得美好而高尚的事物,凡是代表着人类的审美情操、闪烁着智慧火花的事物,都只能在这个特权阶级中寻得芳踪,同时它们也能在隶属于这个阶级的成员面前大放异彩。而被这个阶级排除在外的人们却对此一无所知,更遑论能在这些领域中大有作为了。凡是有闲情逸致赋诗撰文的,端坐在高堂上断人生死的,雄踞讲坛高谈阔论的,翻云覆雨左右舆论的,财大气粗出版报刊的,还有在画廊、图书馆、剧院里摩肩接踵的,都是所谓的上层人士。总而言之,构建整个文明体系的只有这样一个阶级,而在其之外的则是无数懵懂茫然的劳苦大众,他们活在世上仿佛仅仅是为了证明其肉身确实存在,然而其精神世界却始终一片荒芜,粗野鲁钝和愚昧无知是终其一生无法去除的标签。

如果欧洲社会的上流阶层占总人口的一半,或四分之一,八分之一,甚至是十分之一,那么你至少可以安慰自己,享有特权的人数也不算太少。可是我们都知道这并非事实。诚然,要精确地判断一个人究竟属于哪个阶级并非易事,但根据人们的收入情况我们可以将他们分门别类,从而获得一个关于特权阶级成员人数的大概数据。这样的归类有根有据,因为很显然,只有那些坐拥财富的人才能毫无后顾之忧地一心向学,陶冶情操。眼下,我手头上正好有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它记载了关于1851年普鲁士政府开始推行所得税政策的官方报告。据该报告称,在调查统计的1700万人口中,仅有44408人的年收入超过1000泰勒。41为了方便统计,我们姑且把这个数字折算成5万,不知读者是否明白这个数字所折射的深意呢?它意味着被普鲁士视为整个民族骄傲的文明精华所在——科学、文学、美术、真知灼见、高贵举止,其实在1851年,在全国约6800万人口中,只属于寥寥20万普鲁士人。而现在恐怕连这个数字都达不到了,因为虽然总人口在增加,但富有家庭的人数却呈江河日下之势。故而,即便普鲁士的初级教育水平已取得大幅提升,但剩下绝大多数的平民百姓和特权阶级以及其所霸占的文明世界之间始终横亘着一道无法跨越的天堑。

而在美国民主社会中,情况却截然相反。课堂里传授的知识不如欧洲那么高深玄奥,家庭成员间言传身教的行为举止也不及旧大陆那般高贵优雅,然后他们所推行的范围无疑却更为广泛,推行的效果也更加深入人心。这便是美国民主的精粹所在。现在,我想进而发表以下观点:如果文明教化不能给人们带来幸福,那么文明就该遭到唾弃,人类就该回归鸿蒙之初的原始状态,但如果像绝大多数人所认为的那样,文明能激发幸福感,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在美国这种能给人们带来幸福的机会要远远大于欧洲的任何一片国土。美国所遵循的民主路线与我们奋斗多年、苦苦寻觅的理想化社会最为接近。

关于美国民主的话题就到此为止。其实我已经说得太多,因为写这封信的初衷并非要开展一次能够最终盖棺定论的社会调查。不过,从以上描述中读者应该能对美国的民主制以及其得以发展的社会背景多少有了一些了解。

现在,我们要简单地谈一谈美国的道德观。在之前的书信中我已经提及美国社会的大部分贪污腐败都集中在政府内部。我也向各位解释过这种渎职行为之所以蔚然成风,究其原因是因为政客的政治生命取决于其所属政党占多数席位的时间长短,一旦执政党的交椅换了主人,那么职能部门的各级官员也自然跟着改头换面。于是,当失意的明日黄花卷铺盖走人,他便失去了赖以养家糊口的经济来源,而在之后的数年内,他将挥别仕途,无缘再度踏入政坛。于是,他只有一条出路:偷窃,在职期间肆无忌惮、不择手段地窃取一切。导致腐败的罪魁祸首便是政府的制度与机制。也正是因为上述原因,滥用职权以谋取私利并不能说明整个国家的道德体系出现了问题,尤其与欧洲某些政体相比,美国官员无论就人数还是职权都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而已。

为了评估美国的整体道德水平,我们必须另觅标准。社会学中有这样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教育的普及程度与一个国家的全民道德水平成正相关。若有人对此质疑,那他可以随机选择某个社会,翻查一下那里的犯罪记录,看看罪犯中有多少是盲流白丁,有多少能读会写,又有多少受过良好教育。因为通识教育在美国推行甚广,故而民众的道德水平已经达到了相当的高度。我这里所指的不包括港口城市,那里挤满了被贫穷逼得喘不过气来的新移民,走投无路的他们只好铤而走险走上了犯罪道路,于是街头巷尾开满了罪恶之花。显然,美国社会不应为这些犯罪事实负责。同时,我也将那些穷乡僻壤、野外边陲排除在外,那里没有城镇,没有机构制度,也没有任何条例法规,在一个社会的构建中,这些地方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即便有人在那些蛮荒原始的地带居住,那他也绝对不是秩序社会中的一员,而是靠着一杆枪浪迹天涯的独行客。他自由自在,放浪不羁,绝不会因为要顾及社会秩序与道德公益而约束自己的行为和感情。经久不息的争斗冲突,周而复始的涉险、攻击和复仇,以及无比恶劣的生存环境都让他变得越发暴烈、越发危险。可是除此之外,他没有第二条路可走。回想一下我们的哥萨克人,他们生活在鞑靼人的疆域边界和日常必经之地,在他们身上我们能看到美国边疆独行侠的影子。虽然勇敢的哥萨克人性格中不乏仁慈宽厚的一面,但是他们天生骁勇善战,嗜血如命,他们冷酷而狂暴,热衷冒险,绝不放过一切体验惊险刺激的机会。你在美国也能看到类似的情形,而且就其程度而言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边远地区漂泊流浪的人们原本就是不容于社会、被法制秩序过滤掉的残渣。他们要么就是不能听命于法律的管束,要么就是被迫亡命天涯,只有在渺无人烟的地方才能抬起头来重新做人,因为除了头上那片布满星辰的苍穹,再也没有高高在上的眼睛恣意地鄙视他们。他们形成的并非一个社会,而是一个集合而成的发酵体,彼此发泄着在正常社会中难以发泄的一切。

我们都不止一次地在历史书中读到过强取豪夺是原始社会中最基本的生存法则。李维乌斯42在其关于罗马起源的著作中曾经指出,罗马最初的居民就是“一群掠夺、驱逐本氏族成员的羊倌和牧人”。43无独有偶,德国人和高卢人的祖先同样是一小群靠抢劫发家的悍匪,而诺曼人也不例外。因此,美国边疆的居民们,那些“平原骑士”,那些“西部牛仔”,同样也是一个社会起源的根基群体。当边远地带的原始部落被连根铲除,当野蛮无知被扫荡干净,当那里人烟稠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密、复杂,法律与秩序便应运而生。起初,这里的社会秩序完全依靠由治安维持会成员自发组成的恐怖法庭和制定的私刑来加以维系。不过,当人口逐渐增长,这样的法庭和私刑变得不再合法,人们冲动易怒的情绪像是暴风雨过后的大海一般变得风平浪静,人们的生活变得有法可依,井然有序,社会环境更加顺应更高层次的文明发展需要。原先那些狂风骤雨、铁马金戈的时代只能从某些类似“血腥的阿肯色州”的地名中,或者从老一辈拓荒者们的炉边故事里寻得一点蛛丝马迹。当然我们还不能忘了那些耸人听闻的传奇小说,作者动用了洋洋洒洒几百页的篇幅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为了争夺一个美丽的少女,印第安人和白人之间展开了一场殊死搏斗,虽然少女被印第安人长期囚禁,不过好在最后为自己心目中的英雄保住了贞洁。

美国大部分州都经历过这样的历史开篇,而这一现象具有非同寻常的启迪性,因为欧洲诸国在创建秩序性社会的过程中也曾走过一段相同的历程,只是在欧洲,这条路他们走了长达数千年之久。而现在,我们的眼前正徐徐展开一幅社会发展的壮丽画卷。这幅画卷是激动人心、催人奋进的,因为它让我们看到了人类的自我突破与进步,这种谋求突破与进步的强烈意愿植根于人类的天性中,它是一种无坚不摧的内在力量,能够支撑着人类勇往直前,不断克服和消弭横亘在前进道路上的所有障碍,建立一个人人奉公守法、按劳所得、安定团结的社会体系。所有曾一度大行其道的违法行为和依仗体力蛮劲胜之不武的行径都将永久地退出历史舞台,成为政治与社会发展过程初始阶段为了暂时顺应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而昙花一现的过去。

言归正传,当提及公共道德时,我们不应该把美国那些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偏远地区考虑在内,因为这样做有欠公允。在此我所涉及的只限于那些各项规章制度已臻完善、社会秩序已趋井然的诸州,而若以这些州为观察对象的话,我敢说世上再也不会有哪个国家的民众能够像美国人这般遵纪守法,也不可能有任何地方的治安情况能优于这片国土。在欧洲,我曾听说过许多关于美国社会如何动荡混乱的谣言,一开始我对此深信不疑,所以等到了美国后只要出门上街,我就会在腰际别上一把左轮手枪,在口袋里揣上一个指节铜套,并在手杖的机关里藏上一把匕首以求自保。我从头武装到脚,看上去简直就和歌剧里的土匪强盗没啥两样,他们有什么行头,在我身上一件不落。在熟知美国国情的人眼中我的举动自然成了笑柄,他们揶揄,难不成去赴美人之约我也要这般战战兢兢,手指头一直扣着扳机?如今,我在美国已待了六个多月,这半年多的时间里,我造访了各种各样的地方,也和各种各样的人打过交道。我曾在远离居民区二十多里外偏僻寂然的农场里,还有牧人、渔夫们的小木屋中安然入睡。在这里,我从来不曾和任何人起过争执,而我也从来未曾感觉到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自己的钱包遭贼人觊觎,至少美国人从来没有带给我些微的不安全感。

而生活在加利福尼亚州南部的墨西哥人和半开化的印第安人就不太好说了,他们好像随时都会从暗处窜出来,勒住你的脖子,而后抢走你的财物。不过在美国境内,这种事情发生的几率非常小,因为不仅维护治安的警察会及时制止这些犯罪行为,而且所有乐于伸张正义的公民都会跳出来见义勇为。在美国,你很少听说有抢劫案件发生或有犯罪团伙存在。印第安人和墨西哥人一般都在较为荒凉的州界上作案,而在条例法规完备的州境内,治安状况是有充分保障的。相反,只要你随手翻翻我国的《华沙通讯》,你就会发现这座城市里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入室抢劫,触目惊心的案件报道比比皆是。而在巴黎、柏林以及其他更为重要的欧洲大城市里,治安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是,美国的犯罪率相较之下却要低许多,正因如此,一旦有案件发生,那就会被当成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各大日报会连篇累牍地报道此事,周刊上铺天盖地都是相关的新闻图片,所有的报道都众口一词,毫不留情地指谪警察与政府的无能与不作为,甚至连总统都难以逃脱这场声势浩大的口水仗。既然是一国之首,那么从道理上来说大小事务他都得负责,无论哪里出了问题,追根溯源还是因为他管理无方,诚如老话所说的那样,“谁是罪魁祸首,谁就活该挨揍。”

如果你向我们乡下的农夫打听村庄里情形如何,你百分之百会听到许许多多鸡鸣狗盗的故事,有偷粮食的,有乘着夜深人静悄悄去草场和苜蓿地里放牧的,有拆人篱笆偷人家畜的,有砍树的,还有人在夜里翻进果园,把所有果实摘光择尽的。而在美国,私人财产的地位至高无上。比如在加利福尼亚,因为气候炎热,农夫们从不给自己的马棚、羊圈、牛栏、鸡场、鸭塘关门上锁。果园外沿从来不设尖桩篱栅,村庄里也几乎看不到粮库谷仓。可是,我也不曾听谁抱怨说家里进了贼、遭了窃。在这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就算有谁把自家财物掉在了大马路上,也不会有人去碰它一小指头。

这样高的道德水准在美国随处可见,它绝非上层社会专有的特质。惠及全民的民主化通识教育激发了所有人内心的真与善,培育出了高标准的道德观。虽然在诚实品格的养成中教育功不可没,然而还有一个重要因素不容忽略,那就是全境内繁荣昌盛的经济状况。

请允许我再次重申,我这里所指的不是那些挤满穷困移民的港口城市,而是针对整个国家而言。只需列出一个事实就能说明美国人比欧洲任何一个地方的国民都要富有的原因,那就是每一个美国人所能拥有的土地面积比欧洲人要大上至少一百倍,而且每人还可以几乎无偿地获得160英亩的土地,唯一的条件就是他能够在十年内为每英亩土地交上1.5美元44。正如我之前所说的那样,地广人稀带来的结果就是昂贵的劳动力和低廉的生活开销。因此,贫穷一词在欧美两地所指的含义并不相同。在欧洲,贫穷等同于饥饿;而在美国,贫穷另有所指。举个例子,比如在阿纳海姆,我曾听人说布朗、哈里森或唐穷得不得了。可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就让我们去这些所谓的穷光蛋家中一探究竟吧。在我们面前建有一栋像模像样的屋子,周围栽种着落叶松、加州桂、桃树和葡萄藤。离屋子不远的畜栏里关着一头奶牛和一两匹马,田地里种满了精神抖擞的玉米秆、大麦,还有其他庄稼。门开了,“美国穷光蛋”出来迎客。没错,靴子、裤子和衬衫是他的全副行头,可是在这里人人穿戴的都和他一样。“先生们,你们好,”主人一边打着招呼一边请我们进屋。“你好,”我们应声而入。屋里有几间房间,我注意到其中一间的地板上按照美国人的装潢风格满满当当地铺着一大张地毯。房间里有一张桌子,几把摇椅,还有其他一些家具。另一间房里整齐地摆放着厨具和器皿。卧室里安放着一张床,面积之大几乎占去了大半间屋子,即便一家数口睡在上面都显得绰绰有余。无论如何,这种穷法怎么也不会让人觉得惨不忍睹。难道他已经穷到了吃不饱的境地了吗?还差得远呢!他每天三餐顿顿都能吃上肉,还能喝上葡萄酒,因为这种酒在当地最便宜。那么,为什么他会成为人们口中的穷人呢?就是因为他拿不出一百美元的现金!上帝啊!我在华沙所认识的文人墨客、律师、医生,还有波兰全国所有有头有脸的市民当中,有几个人能从口袋里掏出整整一百美元的现金呢!我们从来不会把这种情况视为“贫穷”,更别说“赤贫”了。我们的穷光蛋常常偷偷潜入酒窖,每天吃了上顿没下顿,只有透过肉店的橱窗,他才知道肉到底长什么样子。我们的穷光蛋在寒风中冻得牙齿咯咯作响,因为饥饿,他们的身体开始浮肿。他们乞讨,偷窃,为了一口面包甚至不惜杀人。这才是欧洲标准的贫穷。

而这样惨烈的穷法在美国是不堪设想的。布朗、哈里森或唐也许很穷,但他们远远没有到饥寒交迫、一穷二白的地步。没错,你当然可以把他们当做穷人,因为他们确实拿不出一百美元现金,而且没准他们还背着一屁股债,又或许他们得倾其所有才能还清债务。不过在美国,一个人的“所有”有其特别的含义,因为债主无权拿走负债者的农耕工具或家私器皿以冲抵债款,而且债主也无权阻止他在财产被充公拍卖前夕私自变卖他的牛、马、羊、鸡,然后把这笔钱款放入自己的口袋。故而到了最后,债主也许只能拿到负债人的土地,但如果这块地受《宅地法》中某些条款的保护,那么他们可能连地都得不到。45不过,让我们来假设一下,如果债务人的土地被收走抵债,那么接下去他该怎么办?就在十五、二十,或五十英里之外,上万英亩的无主之地正等待拓荒者去安家落户。他只须带上家人,在森林中拾掇出一块空地,然后建上一栋小屋,于是他们的新家就此落成了。我想我已不必再多费口舌地告诉各位他之前的债务与他的新家毫无关联了吧。

不过就算破了产的农场主不愿重新立桩标地,以此声明对一块新土地的所有权,他还有成百上千种谋生手段可以选择。他可以在农场或城市里打工,他不必去找工作,因为工作会自动找上门来,而他的薪水在养家糊口之余还能攒下不少。就这方面而言,西部诸州包括加利福尼亚在内为定居者们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而在东部,贫穷的含义就更加接近欧洲的标准,不过,前者的严重程度远远比不上欧洲,原因也只有一个:地广人稀。

所以现在,你怎么能够想象一个受过教育、具备正常智商、拥有公民权、享有安全感、认为自己和别人一样平等、吃喝无忧、温饱不愁的美国人会自愿放弃安逸舒适的良好环境,走上一条布满荆棘、朝不保夕的犯罪之路呢?除非他像我们在剧院舞台上看到的那样,天生就是个恶棍,但即便如此,作恶多端的坏蛋毕竟只是少数。我并不是在旁敲侧击地暗示读者,在美国压根就没有违法乱纪的事情发生,和其他地方一样,美国同样有人犯罪。然而,发生在欧洲的罪行大部分都是劳苦大众在恶劣社会环境逼迫之下的无奈之举,而美国的犯罪事实却几乎无一例外地源于个人的情感宣泄,而不是源于本人的无知愚昧和贫富的两极分化。我想我也没有必要特别指出,由贫穷和无知引发的案件数目是以情绪宣泄为根本原因的案件数目的两倍。基于以上事实,比较的结果一目了然:美国社会的道德水平远远高于欧洲社会。

最后,关于个人道德标准的纯粹性我只想一言带过。如果以此为研究对象的话,城市中的个人道德水平只能说处于中流,仅仅略高于欧洲,而在大批华人聚居的地方道德水平甚至更低一些。但是,如果将所有国民视为一个整体来看的话,那么一个天生性情平和、不易冲动发怒的民族是不太会以挑衅生事为乐的,而这个年轻的民族所经营的忙碌充实、埋头苦干的生活方式则是对所有丑恶行径最为有力的约束与防范。

以上种种就是我眼中看到的美国社会的特质与属性。刚踏上这片国土时,它们曾让我倍觉反感,心生排斥,而当我进一步深入美国社会,我发现自己已经开始诚心诚意地接纳它们。我力求在我的描述中做到不偏不倚,准确到位。这封书信不是出自一个盲目天真的乐天派之手,因为我从来就是一个悲观主义者;同时,它也没有站在一个制高点,带着先入之见去怜悯同情一个新兴的制度。我很清楚世界上不可能存在一个完美无缺,并且能适用于任何一个社会与国家的制度。只有那些能与其国民性、习俗、传统相匹配,并且能够保证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取得最大进步的制度才是真正可取、值得拥戴的制度。反之,如果它阻滞了国家前进的步伐,当突发的变故需要它当即整顿、改革,甚至需要它拿出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胆量气魄时,它却固步自封、墨守成规,那么这样的制定就该遭人唾弃。

以上就是我关于美国民主的一些浅见。我相信,当我们深入研究美国政治制度,慢慢认识它最本真的特性时,我们一定会获益良多。而在此过程中,我们也会将之前先入为主的偏见,毫无根据的优越感以及随之而来的骄狂自负一并丢弃。最终,我们将继承这代表着十九世纪时代精神的博爱与宽怀面对整个世界。

顺便说一下,我曾拜读过很多从美国投递并登载在《华沙日报》上的书信札记,虽然它们大都文采斐然,但是由于落笔仓促,所以文章只是蜻蜓点水般地记录了一些稍纵即逝的偶发事件,或彼时彼刻的政治时局。除了流水账式的平铺直叙外,他们没有对这些社会表象进行鞭辟入里的分析。而我因为没有截稿日期的限制,所以观察得更加细致入微,从而由表及里地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总之,我所潜心研究的是事物的本质,是康德所说的“自在之物”46,我将和我的读者一同分享观察的结果和感悟,虽然促成我们沟通的媒介仅是专栏副刊一隅,尽管每封完整的书信不得不被大卸八块,以连载的形式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