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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舌之争》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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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商让帮试一下他公司代理的酒,说在某某大赛得到金奖,评委中有多少位国外、国内葡萄酒大师云云。

好吧,试试。酒是不错,纯净可口,简单易饮。问一下价格,却差点把自己舌头给咬了!日常餐酒的级别,竟标了个名庄酒的价钱。重要的是酒的品质远远没有达到担得起如此价格的水准,而这种大赛的权威性也不具备一经品评身价百倍的地位。酒商托大了。

曾经做过实验,召集一班葡萄酒行业内专家蒙上酒瓶做盲品,同时在店门口拉了相同数目的从没喝过葡萄酒的路人一起加入。同样的十款酒,让两组人马挑选出三款自己喜欢的酒。最后两组的结果竟然一模一样。

并没有让大家别信专家意见的意思,一款酒的好和坏、成名与否,确有客观的标准,需要评酒专家的品评和鉴定。只是,对葡萄酒品质的判断从来不是一个集体事件,即使集合一大堆再有名的专家,最后的结果也不一定就有多“高大上”,或者就有多准确。拉一大班人投票这种形式的结果,最后都是个数学问题,而不是专业问题,与包含多少位多牛的专家无关,人数越多就越变成公众意见了。

酒评家需要以“人们”的方式去感知和有所作为,“重要的是不可以带入自己的偏好在其中”,“把个人偏好带进评判是很可怕的”云云,这等教诲皆多虑了。在大赛评选这种场合,口味、偏好根本不成问题。每个人都有权说出自己对于葡萄酒好坏的见解,保持就好,无须放弃个人喜好。即使要求的是选出大家喜欢的酒,保持这里的“喜欢”依然只是“你的”而不是“大家的”就好,因为最后的结果肯定是大家的,是人们的,是公众的。

公众意见调整着对世界与当下的一切解释,并始终是正确的。但这不是因为公众意见对当下具有格外适当的透视能力,而是因为公众意见对水平高低与货色真假的一切差别毫无敏感。

葡萄酒的真实品质从大众的嘴巴里去调查是得不到结果的。个体是特别的,大众是平庸的,任谁放进集体一样归入平庸。

大多数人的选择是市场状况、政客需要或酒商喜欢。通过公众意见选出的是受大众喜欢的口味,作为口味调查完全没有问题,参加大赛、求取奖项的意义在此。得奖之后马上坐地起价却是自我限制了,也是自我绝弃,因为大众口味有其对应的大众价格,市场上最好卖的酒多是一二百块的酒。葡萄酒的酿造当然是有成本的,一款酒的标价在最低的成本和合理的利润之间应该是诚恳的。

罗兰·巴特曾经写道:在法国,酒不只是诸种饮料之一,而是一种“图腾饮料,相当于英国皇室在庆典时饮用的荷兰牛奶或茶”。它是“一种集体道德的基础”。对法国人来说,“信仰葡萄酒是一种强制性的集体行为”,而饮酒是一种社会团结的仪式。

巴特指出:“在客观上酒是好的,而同时,酒的美好又是一个神话。”

所以,酒么水么喝么,实在没必要赋予葡萄酒太多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