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采用适当的3D图形工作还为时尚早,但我们可以在触觉(haptics)[4]上下功夫。
广义来说,“触觉”是指来自皮肤或肌肉、肌腱中的传感细胞的感觉,通常是指通过脊髓传递而不是通过感觉器官和大脑之间的专门神经束传递的感觉。这种感觉与人类的运动是不可分离的,因此,触觉不仅仅是感觉。触觉包括接触和感知,身体感知自己的形状和运动的方式,以及障碍物的阻力。要精确定义这个术语异常艰难,因为关于身体感知自身和世界的方式,还有很多谜题尚未揭开。
触觉至少是对热、粗糙、柔韧、尖锐或摇晃的表面的感觉,以及你踩到脚趾头或举起重物时的感觉。它可以是一个吻,是膝盖上的一只猫,是光滑的床单和灯芯绒似的沙漠公路;它是让我们来到人世的性的愉悦,又是让我们离开人世的疾病的痛苦;它是暴力的关键一环。
感觉是相互重叠的。我们通常首先将内耳前庭系统看作人体感知运动的途径,而整个身体还能感受到重力和动量,这就像是一系列的加速计。在适当的条件下,我们可以凭借脚以及身体任何部位感受到声音。(这就是从低音炮发明以来“俱乐部”一词的含义。)
触觉是否包括胃痛?这一界线有待争论。
我喜欢这种触觉形式,一部分原因在于我们仍然没有学会如何有效利用它,或完全理解它。这是我个人秘密的前沿。
与讨论颜色、形状或声音相比,我们并不擅长讨论触觉。智能手机的理想感觉是什么?当然是光滑,但水槽也是光滑的。智能手机是顺滑的、平滑的,在感觉的边缘只需要有一点点其他的触感,就能方便你能抓住它,让它不会像你手中的冰一样容易滑落。要用什么词来形容呢?[5]
我们倾向于在情况清楚时,使用视觉隐喻来传达我们所掌握的分析性信息,而触觉隐喻则倾向于传达直觉,一种直接的感觉。就触觉来说,你是世界的一部分,而不是一个观察者。
与触觉相比,其他感觉都是冷冰冰的。眼睛和耳朵是互动的,它们以巧妙的潜意识方式改变它们的位置来进行探查(“间谍潜艇”策略),而触觉需要直接与世界接触。你与事物产生碰撞,以此感受它们。为了感知它们,你至少改变了它们一点点。
在你的每一次触摸中,触摸到的事物都至少会被碰掉一点点。麦加的石头每年都在变小,而你的手机也被你碰出了一些微小的凹痕。在你的世界中,你就是天气,慢慢磨耗着这个世界。这是感觉的代价。
当我回想起来时,很有趣的是,摩尔定律强迫我们有序地为每一种感官形式构建有用的设备,而不是一次性完成。首先是触觉,然后是听觉,再然后是视觉,还有嗅觉、味觉,之后还有一个有争议的其他感官的清单。这很有趣,它恰好反映了我从母亲去世的创伤中恢复过来后,慢慢感知这个世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