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脑容量与交换契机
雄孔雀修长绚丽的尾巴曾经给达尔文带来深深的苦恼和困顿。其实在生物的世界里,不乏与之等量齐观的现象,比如长颈鹿的身高和人类大脑的容量。长颈鹿身高6米,雄性的体重达到一吨,每天吃掉的树叶湿重60多公斤。它不仅在现存的动物中身高第一,并且比身高第二的非洲大象高出2米。人类的大脑容量平均为1350——1400毫升,而黑猩猩脑容量约为400毫升,人类是黑猩猩的3.5倍。为什么老大如此之高或者大,赫然超过老二?种间竞争显然无法解释这一巨大落差:长颈鹿与非洲大象高度之间2米的空档,人类与黑猩猩1000立方厘米的脑容量差距。原因在于种内的竞争。长颈鹿间的食物竞争导致它们身高的增长。长颈鹿的习性是雌雄分离觅食,因此食物竞争发生在同性成员内,这又导致了雄性长颈鹿高过雌性1米。无论如何,长颈鹿身高的功能毕竟确定无误。
更为扑朔迷离的是人类硕大无朋的大脑。这是一个成本极其昂贵的部件。它的重量只占人体的2%,消耗的能量却是人体耗能的16%。究竟是哪种行为、哪项功能上的竞争、淘汰和筛选,导致了这个昂贵的部件的进化?我们猜想的答案是交换。动物间也有交流。所以人类间的交换应该是一种极为特殊的交流,细致而微妙的交流,很可能是必须借助语言的交流。如同有些软件的使用需要增加电脑的内存,人类的某些能力——语言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也需要增加大脑的容量来支持。于是,发生了三者——交换、语言、大脑,即行为、机能、结构间的互动。但这不是传统思维理解的互动。三者的关系如下。更好的交流能力要以具备语言能力为前提,反之,更高水准的交流需要也会催化语言能力的勃发。语言能力以大脑的更大容量为前提,更好的交流能力也间接地以大脑的更大容量为前提;但反之则不成立,语言和交流能力的需要,呼唤不来、促进不成大脑容量的增长。那么,大脑容量是如何增长和进化的呢?交流能力更强,增加了一个人的生存优势,他将受到自然选择的青睐,而这样的人必有语言能力,必有更大的脑容量。当语言加入到交流中时,它因增强了交流而被拣选,这几乎就意味着大脑容量更大者被拣选。
今天的人类世界中,交换司空见惯,每日频频发生。乃至交换已经从最日常的行为,登上了学术理论的殿堂。古典社会学的几大重要理论之一就是“交换论”。交换论思想的先驱齐美尔说:“人与人之间的所有接触都以给予和回报等值这一图示为基础。……然而也有其他许多……关系,在这些关系中,达到等值是不可能的。感激在这儿看来是一种补充物。它建立了相互作用以及回报和服务回报的相互关系的纽带,甚至在这些关系没有由外在强制加以保证时也是如此。”(布劳,1964:1)在交换论的代表人物之一布劳看来,“广义的交换则可以看做是以下事物的基础:群体之间的关系和个体之间的关系……”(布劳,1964:5)他们试探从交换的视角洞悉和解释人类成员间的关系。在此我们无意深入到他们精致的理论中。生物学思想要做的是话说从头,从交换的源头说起。
我们所说的交换是跨越血缘关系的交换。血缘群体中天赋的合作关系不在我们讨论的交换之列。交换的问世必定非常之艰难。人类不是一开始就接触到无血缘关系的成员。远古时代地广人稀,大家各据领地,无血缘关系的人类成员鲜有接触的机会。接触初始,相互恐惧和敌对。最初的关系是残酷的争斗,是零和博弈,一方的获取必是另一方的付出。因而人们对非我族类者怀着高度的警惕性。一般而言,在如此锁定的互动中,交换是没有人敢于承担的风险行为。没有人敢于为着梦想得到对方手中的一桩物品,企图开创一场不曾发生过的交换,便将自己实实在在的物质资源,放到长久觊觎这一资源的宿敌面前。那几乎就是自投罗网。交换的启动,依赖于一个契机,一种特殊物品的出现。这项特殊的物品具有以下性质:一方迫切需要,且别处寻觅不到,只能从对方那里获得;另一方此种资源相对无限,在恩赐他人时不蒙受任何损失。用奥菲克的学术语言来表述:该物品有“排他性”(指提供者能够拒绝其他人使用),无“竞争性”(竞争指一个人的消费减少了另一个人的消费额度)。(奥菲克,2001:160)在现代社会中,典型的“非竞争性排他物品”是纸币和受专利法保护的电脑软件。而诱发了人类最初交换的契机是两种物品:大型猎物和火。
二、食物的分享
共餐是人类社会生活中频繁发生的活动,它具有超越民族、超越阶级的特征。国家元首会面要共餐,百姓家来了朋友也要共餐。共餐的另一个突出特征是,其质量高于日常饭食,肉类必不可少。这一习俗之所以放之四海而皆准,是因为它已施之万世而不变。共餐的行为可以一直追溯到祖先和动物的世界。
食肉类的动物世界中,进餐的形式五花八门,其中有共餐的,也有不共餐的。猴子不共餐。狮子和狼共餐,但是它们的共餐中有着严格的等级秩序。“狼决不允许年轻的家伙从自己的口中夺食,只允许它们吃那些自己不吃的部分。”(里德雷,1996:98)只有人类和黑猩猩等几种灵长目动物享受完全平等的共餐。
猎物不会总被大家一同猎取。在一个利己行为占据支配地位的世界中,允许部落中其他人分享自己的猎物,是一件不同凡响的事情。但仔细想想会发现,这是必然的。这几乎是天赐的一桩物品,一种分享方式,它楔子般打进人类的行为方式中。“狩猎大动物第一次将公共财产介绍给人类。”(里德雷,1996:六章)一方面,你猎取了一个大动物,猎物的大部分你吃不掉,你又没有冰箱,不分给他人就只好听任它们腐烂;另一方面,部落中的成员今日无斩获,看到你的猎物垂涎欲滴,他们是一定要分享的。“分享肉食不是被鼓励,而是不可能防止。”(里德雷,1996:六章)于是,猎物获取者索性做出顺水人情。又因为获取猎物的运气不会光照一人,大家实际上在玩着一场没有契约的长线交换的游戏。
但是既然可以搭便车,个体的动力何在成为逻辑上首先遇到的问题。问题其实比我们最初的一瞥还要严重。打大动物是很艰巨的事情,如果不是特意去打,就绝难撞到这份运气。而猎取大动物的概率很低——寻找、猎取都谈何容易。捕猎大动物还是很危险的事情,很可能你没有打到它,它却伤害了你。对原始部落的考察发现,人们很少分享小动物。相比之下,目标对准小动物要实惠得多,没有风险,成算更高,收获全归自己。那么为什么捕猎大动物的行为盛行不辍?
其实在个体何以选择捕猎大动物后面,还有一个群体的问题,即一个部落为什么选择狩猎。对原始部落的很多观察发现,采集比狩猎在能量的获得上更有效率。那么为什么男人狩猎、女人采集的分工方式流行于漫长的部落时代,为什么更有力量的男人不转移到更有生产效率的领域?男人的贡献不可以仅从食物能量的获取上估价。部落时代是一个地道的丛林社会。对比大动物那时的人类还不占有压倒优势,人类不捕猎它们,它们也要骚扰人类。即使不取攻势,至少要拿起武器,抵御猛兽侵扰部落。如果男女都放弃了武器,部落将有灭顶之灾。而一旦拿起武器,一味防守,放弃攻击,反倒是效率较低的选择。同时,其他的部落也属于另一类“天敌”,甚至更可怕的敌人。在几十万年后,在备享文明的今天,哪个国家敢放弃军备上的投入?由此可以想见,一支狩猎的队伍,对部落是必要的,即使它在能量获得上低于采集。因为武备是部落行为,拿起武器是每个男人的责任,而不是个别男人的爱好和算计,所以它就成了部落中的一桩大游戏。一个人在武力上的出色发挥,受到全部落瞩目。
个体选择捕猎大动物,在物质上不如选择小动物实惠,但是这行为会带来丰厚的副产品。对男人选择捕猎大动物的动机,有两个猜想。其一是成功者可以获得更多的异性。观察野生黑猩猩发现雄性常常拿肉食换取与雌性的交配权,雌性的发情期是雄性们最热衷出猎的时候。对原始部落的考察,发现性关系比较随便的部落热衷于打猎,性关系类似清教徒的部落淡漠于打猎。其二是成功者可以获得更高的声誉,成为英雄,成为首领的有力候选。辍如前所述,武力活动已经成为部落的大游戏,男人的大舞台,吸引眼球莫过于此。其实两个猜想常常是合一的。
于是捕猎行为不辍,捕猎大动物的动机不疲,共餐肉食的习惯持久不衰。毕竟英雄和搭便车者是少数,多数成员因此加入到人类超越血缘的第一项交换中。
三、火种的换取
植物不都惧怕火,进化使得其中的一些物种适应了火。比如红杉树,火烧不死它们,还会帮助它们消灭天敌。动物几乎都没有在经受了火的自然选择后,成为适者。原因是火来得偶然,两次火之间的跨时往往较长,自然选择的剪刀无法在寿命有限的动物中完成它的筛选。除了人类,没有其他任何一种动物可以利用火,遑论掌握制造火的技能。说人类是使用火的动物要比说人类是使用工具的动物更合理。
火是人类科技史上最伟大的发现。我想不出哪一种发明和发现对人类的贡献明显地高于火。何况火对人类的改变,很可能还远远没有被我们充分认识。
学者们至今不能确定,人类何时开始利用火。目前学术界占主流的看法认为,180万年前一些能够制造工具的直立人从非洲走向欧亚,他们被称为尼安德特人和亚洲的直立人(或曰周口店人)。非洲最早的火种出现在160万年前,欧洲最早发现的要比非洲晚了100万年。周口店的遗址中火的遗迹发生在50万年前。然而尼安德特人和亚洲直立人在3万年前灭绝。主流学界认为,现代人类拥有一个共同的祖先,那就是生活在22万年前到12万年前的非洲人。按照这一说法,似乎现代人类的祖先和未成为现代人类祖先并已经灭绝的尼安德特人、周口店人,都会使用火。这些讨论尚无定论。(巴斯,2004:27—31)不容置疑的是,火对远古时代人类温饱的无与伦比的贡献。它可以清除某些植物的毒素,软化某些植物的纤维,从而拓宽了人类的食谱,并改善了人类的消化。又因为烧烤后的食物便于储存,从而以摆脱迅速腐败的方式增加了人类的食物。它让人类前所未有地体会到美味。它还助长了人类饮食方式的分化。(古德斯布洛姆,1992:47)火在“温”上对人类的影响很可能比它对“饱”的影响更复杂。它拓宽了我们的生存地,很可能人类从热带走向温带是依赖火的帮助。(古德斯布洛姆,1992:49)它帮助我们深度休息和松弛身心。因为火对人类的影响深刻巨大,对于一直不曾利用火的人来说,没有也罢,但是享受过了火的人就再也不能忍受没有火的生存。
人工取火是难度极高的门槛。跨过这一门槛前的漫长岁月里,保存火种,以及丢失了火种后如何从拥有火种的人群那里重新获取,成为至关重要的事情。
奥菲克认识到,“火在文明以前的人类进化中的意义尚未得到良好的理解”。(奥菲克,2004:170)他在此一方向上做了出色的探索。他关于燃料的讨论是雄辩的。持久地、日复一日地维持火种,所需燃料是巨量的。灌木、草不能带来持久燃烧的火。那时的人类还没有刀斧,不能砍伐乔木,只能捡拾干枯的落木。而随着消耗,捡拾的距离将越来越远,负担越来越大。因此一个家庭没有能力维持一支火种。维持火种的单位只能是部落。
考古发掘中,洞穴是发现原始人使用火的遗迹的主要地点。于是有学者认为,洞穴是当时人类的生存方式。奥菲克雄辩地驳斥这种认识。他说:“没有任何物种把自然产生的洞穴当作他们求生战略的关键资源使用。但蝙蝠可能是个例外。”(奥菲克,2004:182)原因其实很简单。“洞穴是物质环境中极具随机性的地貌。”丰富的食物源和新鲜水源是生存的第一要素,却未必在洞穴附近。在绝大多数动物的生存策略中,都看不到牺牲第一要素去迁就洞穴的习惯性选择。地下动物的洞穴往往是自挖的。北极熊在冰雪上为自己挖洞过冬。其他熊的洞穴选择也是机会的,利用树洞、山洞,等等。何况那是冬眠,不是日日觅食的温暖季节。原始人要跟着食物源跋涉、迁徙,不会定居于附近缺水少食的山洞。那为什么山洞中屡屡发现火的遗迹?只能有一个解释,那里是他们保存火种的专门场所。在不避风雨的露天场所保存火种太过冒险,且更消耗木材。这是人类使用火不久就可以完成的认识。于是,当保存火种的山洞距离食物源、水源较近时,山洞尚可兼作部落聚会的场所,当山洞距离食物源、水源较远时,山洞就只能充当火种保存地。
综上所述,维持火种的单位是部落,保存火种的地点是山洞。为了避免三个和尚没水喝,为了降低因看管人能力低下而导致火种熄灭的概率,乃至一次次失败经验的吸取,都会导致专职保存火种者的产生。很可能是这桩当时最紧要的事情,造就了人类社会中的第一次分工。
奥菲克提出了“火还有促进交易的意义”的卓越洞见。可惜他对燃料、洞穴做了出色的讨论后,将火的交易的探讨放置在部落内部。而笔者以为,是火对人类社会生活的划时代的作用,催化了部落间的交换。
火的恩泽无边。享受过又丢失了火种的部落的唯此为大的事情就是寻找火种。等待天火的概率小到难以期待。于是到其他部落找火,几乎是唯一的选择。找到了有火的部落,如何获得火种呢?我们要讨论的是交换如何产生,也就是说,那时人们还不懂交换为何物。如是,唯一的手段就是抢夺。火种的保卫与抢夺一定是部落间演绎了千百年的曲目。精心和殊死的保护,使得抢夺的门槛大大提升。而求火的欲望愈强,遂只好跌跌撞撞地摸索到另一途径:交换。
不仅如此,在我将“火促进交换”导向了部落间的交换后,一个更为大胆的猜想萌生了:是火催化了人类语言的产生。
语言一定是被一件当事者必须完成、而缺少了语言就不能完成的事情推上进化之旅的。语言的产生是个小概率,因为没有它动物完成了诸多复杂的事项。因而推动语言产生的东西一定有异常稀缺的特征。
合作需要交流,但是团体内的合作与交流不必通过语言就可以完成。狼群狩猎黄羊,黑猩猩围猎猴子,都演出过精妙的合作,我们没有发现其中有真正意义上的语言。美国动物心理学家克劳福德做过这样的实验:把两只黑猩猩放进笼子,笼子外面放一只摆好食物的台架,并系上绳子。绳子一端放在黑猩猩能拿到的地方。台架的重量要一只黑猩猩拉不动,必须两只一起拉,才能拉动台架,拿到食物。两只黑猩猩经过多次胡乱尝试后成功了。以后食物一到,一只便向另一只呼叫或打手势,然后合作拉台架。(转引自祖父江孝男,1987:165)这一专家观察下的实验,可以证实没有语言动物也完成了合作。如果有了语言,两只黑猩猩的合作会立刻完成。然而它们虽然慢,毕竟完成了。内部的交流与合作,可以通过试错法,经历无数遍尝试去完成。它们有的是时间,最终可以在某一有效的方法上达成共识。没有被逼到绝境,就不会做全新的尝试。
敌对双方的互动则完全不同。它们没有面对面的机会,没有一次次共同尝试,乃至手把手操作的可能。要么是开打——这几乎是近距离遭遇的唯一方式,要么是保持距离——敌进我退或敌退我进。坚持交流就只好在保持一段安全距离的前提下尝试着进行。而语言的交流同表情和手势交流的差异正在于,声音可以跨越更长的距离,至少可以超越石头投掷的距离。敌对双方的持续交流,必须是“安全的交流”,是“跨越距离的交流”。于是他们必定会尝试以呼喊表达善意,进而表达交换的意思。当然,他们会尽可能做出多种表达方式,送上猎物、肉食、皮革,等等,甚至白送几次,但这一切都依赖一种媒介帮助对方去理解。这一鸿沟的打通决不可能一蹴而就,幸运的是,一方有坚韧执著、不屈不挠的愿望——一定要交换到火种,另一方只要明白了对方意图就极可能同意交换,因为给火种是没有付出的(虽然维持火种有成本),换到的东西是丰厚的,并且完成了交换也就消弭了长期的纠缠和打斗。敌对双方最终成交之时,多半会和平相见。而敌对部落的和平相见是划时代的,以往基本上是兵戎相见。稀有的和平相见一定是以通过某一媒介达成了某种共识为前提的。这媒介手段就是“跨越距离的交流”,就是粗糙的、原始的语言。
一句话,一件高度排他的、非竞争的物品,在敌对双方间的交换,催化了语言的问世。我们再难找出与“火”类似的物品。所以我猜想,是火催化出语言。
大型猎物与肉食开启了部落内的交换。火,开启了部落间的交换。敌对部落间的交换催化出语言。语言一经问世,就摧毁了人类交换的最大障碍,交换一发不止地走向其前所未有的微妙和复杂。
四、女性的交换
族内婚向族外婚的转变是很多学者讨论过的题目。费孝通批判弗雷泽的观点:“纯种遗传所能得到的变异机会少,因之,适应环境的能力较弱;杂交不但可以使从变异中得来的优良品质易于推广和保留,而且杂交的直接后代表现出一种较强的活力。……可是弗雷泽用这个生物事实来解释族外婚的起源则有困难,因为我们不易想象怎样会很早就发现现代科学所获得的原则。”恩格斯的观点与弗雷泽相似,他甚至借摩尔根的口说出了“自然选择”,但是他们论述模糊,我们无从确认,他们是认为原始人认识到了这一原则从而选择族外婚,还是认为原始人与生俱来地具有族外婚的倾向。如果是费孝通所理解的(我也曾经这样看待弗氏和恩氏,但细想觉得有武断的可能),那是犯了目的论的错误,倒果为因。因为只有出现了族外婚,才能形成其后代与族内婚的后代体质上的对比。这样,体质的对比就是族外婚之果,而不是因了。秉承功能学派人类学观点的费孝通认为:“性可以扰乱社会结构,破坏社会身份,瓦解社会团体。……性的关系带着极强烈的亲密感情,甚至可以说不顾一切的冲动。……若让性爱自由地闯入已有的重要社会关系中,它不但可以破坏相结合的男女两人原有的关系,而且可以紊乱整个相关的社会结构。譬如甲乙本是父女,现在发生了性关系,成了夫妇,甲就不能不改变他原来对乙的态度和行为。这一变,很多别人却不容易找到一个恰当的身份来和他们发生社会关系了。……生活上密切合作的已有结构决不容性的闯入,于是发生了乱伦禁律和外婚的规定。……(另外)我们中国的婚姻定义原本是和两家之好,历史上更不乏公主下嫁和番的例子。利用性的创造性,增加了社会的团结。”(费孝通,1947:45)
当代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认同这样一种观点,乱伦的禁忌虽然是一种文化和规范,但是符合人类共有的一种生理特征——一个屋檐下成长起来的男女相互难于产生吸引力。由此做出下述推论应该是不过分的,即对本族男子而言,族外的女子要比族内的女子更具吸引力。正是这一生理特征决定了远古社会中,男性疯狂地抢夺其他部落的女子。而性资源具有其他物质资源所不具备的一个特征。物质资源对人们的吸引力几乎是相同的,而性资源对族外人的吸引超过族内人。这样,抢夺就很容易转变为交换,因为大凡两个动机支撑的行动,落实的可能要大大增强。这里一个动机是避免对方的攻击和劫掠,另一个动机是得到对方的女性。这岂止是“双赢”,而是多重收获。所以这一游戏从远古走入前现代,从基层走入高层,从社会走入政治,从大唐公主下嫁吐蕃,演至满清公主嫁给蒙古贵族,长盛不衰。促进人类体质的进化,增加了与周围部落的和睦,其实都是副产品。根本原因是性的特征所使然,即她对部落内外双方的不等值,所以天然地诱发交换。
女性交换的诸多深远影响可以概括为两点。其一,基因的交换。这一交换,一方面增强了后代的体质,所谓杂种优势、远交优势。另一方面削平了彼此的差异。民族间的冲突,必是暴力掠夺与殖民在前,暴力与非暴力的通婚在后;通婚前相互都存有很强的种族歧视,通婚几代后歧视的主客体都不复存在。和亲不过是从相异走向融合的中间地带的插曲。其二,即本章主题:交换的启动。食物分享、火种交换、女性交换,虽有先后,都属最早发生的交换,它们共同启发人类认识交换的优势,铸造人类的交换习性。
交换一经开始,就必然会走向其最典型的、最赤裸裸的形式——礼物。Ridley说:礼物是带着绳索的,这是礼物问题的全部意义。它要钩回什么呢?不仅是回报的实物,而且是一种互惠的关系,它企图将对方置于一种义务关系之中。他还说:一个真正利他的人是不送礼物的,因为送礼物的动机要么是图虚荣,要么是图回报。(Ridley,1996:第6章3节)这话看似深刻,实则陷入了一种悖论。一个真正利他的人该怎么实施他的利他行动呢?他不给予别人任何东西,无论是实物还是服务,就无法实现利他,而一旦他给予了对方,别人就往往会自觉地进入了互惠的链条。这与其说是真正利他者的稀少,毋宁说是交换与互惠逻辑在社会中深入人心、无所不在。但是毕竟,礼物同上述的交换形式是不同的,绝大多数的礼物是蓄意造就和开发互惠关系。在某一个具体场合,礼物可能是居心叵测的,但是宏观而言,礼物是良好社会关系的积极建设者。
人类的交换就是这样演化的。从什么也不想付出,到不得不付出,到主动赠送。几乎可以说,它是一个自生长系统,它能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小到大。它造就的合作已经远远超过了血缘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