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快感,生存的手段
快感和痛感一样,是生存的工具和手段。快感是奖励系统,痛感是惩罚系统,二者一同将我们的行为吸引和驱赶到与环境相适应的轨道上。它们是必不可少的,因此痛感是消除不掉的,没有了它生命将面临灾难。它们又是多则无益、过犹不及的,所以自然选择没有给我们多多益善的快感,它给我们的只是一件恰如其分的工具。多了会怎么样呢?
当代生物学家做过这样一个实验,被以后的学者不断引用:将电极放在三只老鼠的下脑丘,老鼠面前放置三个杠杆,压第一个杠杆释放食物,压第二个释放饮料,压第三个释放迅速而短暂的快感,老鼠很快分辨出三个杠杆并只选择第三个,直到饿死(布兰德,1995:350)。这实验告诉我们,一味沉溺快乐的追求将带来灭顶之灾。读者可能会说,这实验不恰恰说明动物的行为完全是追求快乐吗?不错。但是首先要说这是人为制造的环境,在此环境中它因追求快乐而死亡,如果这种环境持续下去,只有当一只不一味追求快乐的老鼠出现时,才会走出死亡开始繁衍,其后代秉承父辈的基因,也将是不一味追求快乐的老鼠。其次,我们之所以看不到被自然环境中的诱惑吸引、一味追求快乐致死的动物,很可能正是因为它们早就被淘汰了。换句话说,经自然选择存活下来的动物都不是一味追求快乐的。人工环境下的诱惑更强,它们尚未经受这种环境下的筛选。
当代神经学家乔治·科布从另一角度阐述,过多的、没有限度的快乐,对生存有害无益:“快乐是一个指导我们行为的奖励系统。但是,快乐必须有内在的限度。假如一个动物过于沉浸在吃的快乐中,它有可能成为下一个掠食者的猎物。快乐必须足够短暂,以使我们可以将注意力集中到下一项任务上。大脑通过两种方式将快乐加以限制,……进化使得人不可能有永久的快乐——太多的快乐只会使我们无法专注于基本的生存。”(佚名文章,2003)性欲当然是同样的,长时间做爱忘乎所以,极易成为天敌的猎物。所以当代的人类希望自己有更长时间的做爱能力,但是自然选择没有给我们留下这样的遗产,因为这样的品性已在原始时代及其之前的严酷岁月中被淘汰干净。
尼斯和乔治·威廉斯说:“自然选择没有使人快乐的意图,而我们基因的远期利益常常是要由一些不愉快的经历来保护的。”(尼斯,威廉斯,1994:87)罗伯特·赖特的批判更是直接指向“快乐是生活的最终目的”,他说:“博弈论家设法使我们对人类行为的研究变得简洁,设想了‘愉快’、‘幸福’、‘功利性’来概括人们在生活中追求的东西,但因此付出了代价。进化心理学可以指出这种错误,人类不是计算工具,而是动物,他们不仅受理智还受其他因素的指引,长久的幸福不可能被设计去追求。”(赖特,1994:175)
二、从手段到目的
出于对社会变迁的特定理解,当代经济学家重弹边沁的老调:生活的目的是追求快乐,人的行为都是追求快乐。生物学家的反驳是,自然选择没有使人快乐的“意图”,进化而来的我们的身体不是一味追求快乐的部件,但是二者中间其实有一道鸿沟。人类是有意识,有动机,有意图的。而人类的前身,在漫长的岁月中经历自然选择的动物是没有动机和意图的。自然选择的机制同样是没有意图的。达尔文和其继承者早就将目的和意图从进化论中抹掉了。他们偶尔说出“意图”的字眼,不过是一种生动的修辞,前人给我们留下的就是这样一份经历了漫长的有神论时代的语言遗产。他们并不是真的以为自然选择的对象和过程怀有“意图”。如前所述,快感是一种工具,或者说是一种基因决定了的行为策略。无数行为策略参与到一场竞争之中,能留下更多后代的行为策略可以胜出,因为后代继承了这一行为策略。这一切演化,都是在无意图——无论是被选对象还是筛选过程——中完成的。生物学家只是告诉我们,在自然选择的过程中,快乐不占据重要的地位。
但是在灵长目动物中已见端倪,在人类这里则完成了动物进化史上的一次里程碑:人类有了发达的神经系统和意识系统,有了意图,有了目的,有了主观上刻意的追求,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快感的沉溺和快乐的追求。在非灵长目动物那里,几乎完全看不到对食性欲望的沉溺。它们的食性活动统统是“快餐式”的,瞬间完成。交配甚至被限定在了发情期,时间上决不溢出既定的轨道。动物进餐时投入多少情感尚不得而知,但是我们已经知道下述事实。它们捕食是节制的,够吃就完,决不滥杀。动物学家从进化论上猜测其原因:“首先是因为任何动物都没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食物来源,如果一个掠食动物见了猎物就要追杀,那么用不了多久它就要闹饥荒。……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它要节省体内的热量。……最后一点也很重要,……不顾一切地追逐,捕捉到猎物的可能性不但不会增加,反而减少,因为这样一来负责跟踪行为的大脑回路就会出现断路。”(葛兰汀,约翰逊,2005:140)掠食动物在与同物种成员发生冲突时会愤怒,而在捕捉猎物时异常冷静,不牵动任何情感。(葛兰汀,约翰逊,2005:132—137)极可能,它们不沉溺于食物。对倭黑猩猩的考察则证明了它们极大地沉溺于性活动。(瓦尔,2005)人类在食性两个方面都有了大大超越动物的追求和沉溺。动物的世界中没有目的。因为人类有了意识,当他发觉原本帮助他生存的某种手段具有格外的意趣,就可能成为他追求的目的。食性因其快感,以及其他的快感谱系,成了很多人追求的目标,行为的目的。当然将生存中的手段转化成目的,在人类这里当不限于快感。
意识到了快感,是否意味着动物短暂的快感在人类这里就将极大地展开,成为生活中最主要的内容?快感成为人类行为目的中的选项,是否意味着它是唯一的选项?快感成为人类的一种追求,能不能说人类生活的目的就是追求快乐?这才是当下的分歧。
灵长目动物和人类之所以更多地沉溺于性,在于它们对快感有明确的意识,以及它们拥有更多的余力,不至于在这一追求中丢失或减少了生存的机会。但是,人类的意识和智力,以及建立在其基础上的能力还在增长,他继承到的有限的司职食性的器官无法与他的综合创造力同步。他的身体已经应付不了他创造的丰裕的美食。他的性器官的局限其实与食欲相仿佛。说人类行为的目的就是追求快乐,是否曲解了人性,矮化了人类?
三、快乐哲学批判
讲到快乐哲学,自然离不开快乐哲学祖师爷边沁的思想。我曾经和主张人的一切行动都是追求快乐的经济学家黄有光辩论,我说边沁的“快乐清单”是有矛盾的。他的回答是:他不知道也不管边沁的思想,捍卫自己的命题就可以了。我惊讶他的无知和褊狭:不站在前人肩上,能够建立伟大的学术思想吗?我不认为边沁在哲学史上是属于深刻类型的思想家,但还是要比当代信奉“人的行为都是追求快乐”的经济学家深刻。所以我的批判还是要指向边沁。他曾经给出了一个“简单快乐清单”,一共十四种快乐(Bentham,1970:42—45)。随便一看就会发现,其中的内容是有冲突的。比如说,有“感观的快乐”,有“财富的快乐”,但是还有“行善的快乐”、“声誉的快乐”。感观的快乐、财富的快乐很好理解。而追求声誉,比如一个战士的荣誉,为了这个荣誉有时要牺牲感观的快乐,乃至生命;而行善有时要牺牲个人的物质享受。如果说前面的是快乐,就不能说后面的也是快乐。因为这两者在很多时候是冲突的。要么是这个快乐哲学忽视了人生的丰富和复杂,要么是把丰富和复杂的生活给简化了。把不同品质的东西放在一个篮子里,贴上一个标签——快乐,无助于深入的分析。中世纪哲学家奥卡姆提出的思想的简洁之美,几乎成为以后所有思想者的追求,即努力将自己庞大的思想体系建立在一个支点——一个简洁单一的命题上。思想者的这种追求之所以难乎其难,就在于不可以曲解极其复杂的世界和人生,如此获得的美妙的命题是没有意义的。其实,边沁的思想也并不简洁。他没有完成“万流归一”。他用14种快乐来补充他所强调的人类的单一追求——快乐,即“1—14—人类的千百行为”。这简洁的“1”其实是虚假的,只是“1—14”中的前项。还不如用三种追求,取而代之呢——这正是我的思想路径。(郑也夫,2007)
粗通哲学史的人(笔者也属于这一群体)都知道,边沁与穆勒父子都不是倡导感官和物质享乐的人,他们都是很高尚的人。但是我以为,正是因为其“快乐”中的矛盾,企图以“快乐”包容“无限”的失败,导致他们的“快乐”的含义很少被人们接受。换句话说,边沁等人提出的是“大快乐”的观念,但是尽管他们的哲学问世已经二百年,即使不是大多数人也是相当数量的人,在谈到“快乐”的时候,使用的是狭义的“快乐”的含义,至少不包括边沁所说的“行善”、“声誉”。我们自下而上举例说明。“享乐主义”无疑是个大众词汇。享乐就是享受快乐,其词义本身绝对没有收缩为“享受感官快乐”。但是当大众们说到“享乐主义”的时候,包含了边沁快乐中的“行善”和为“声誉”奋斗了吗?绝对没有。再看政治精英。法国一位政治家(好像是蓬皮杜)说过一句脍炙人口的话:只有傻瓜才追求快乐。这快乐里面包括“声誉”和“行善”吗?不可能。再看科学家。我们前面说过的生物学家认为“自然选择没有造就人类和动物追求快乐”中的“快乐”也显然是“小快乐”,如果是“大快乐”他们的论证很难完成。最后看哲学家,也就是边沁的同人。正是哲学家将边沁和穆勒的快乐哲学称为“功利主义哲学”。不错,这功利当然不限于个人功利。但是功利显然更容易和“小快乐”而非“声誉”、“行善”结合。综上所述,边沁等人企图将很多东西注入到快乐之中,以维持他的快乐哲学的解释力。但是大家不认账,还是从狭义上理解快乐。因为一个字眼包括了一切,就等于什么也没说。
四、由“劝赌不劝嫖”析两种本能
如前所述,感官的快乐和“声誉”、“行善”不可以放在同一个贴着“快乐”标签的篮子里,因为它们是截然不同的东西。追求声誉与行善,往往要牺牲个人的感官快乐。边沁的快乐清单中还有一项“财富的快乐”。其实享受财富的行为,即所谓花钱,和争取做个亿万富翁的努力,也是截然不同的行为。后者其实不是享乐,而是要付出艰辛的努力,牺牲一些个人的享乐的。单纯追求感官享乐,大可不必为自己立下“亿万富翁”的鹄的。声誉与行善的行为本质上是什么样的心理倾向,在追求什么?是英雄情结,在追求伟大。做英雄,追求伟大,岂能没有付出和代价,当然要牺牲诸多个人的享乐。一位伟人说过:“只有傻瓜才追求快乐”,其实就是在表达他追求伟大的英雄志向,他这样的人是不以快乐为目标的,甚至常常要牺牲快乐。
感官享乐和英雄情结,是每个人在不同程度上都具有的内心倾向。这一矛盾,或曰悖论,不可能是边沁独有的,他逻辑上的矛盾不过是社会生活中现实矛盾的集中体现。毫无疑问,社会生活中人们的诸多努力和劳作是为了减少和消除一些苦难——灾荒、疾病,是为了满足人们的一些需求——温饱、居住、交通、医疗,等等。而与此同时,师长们对于少年人的教诲仍不绝于耳:要有吃苦精神,不要安于享乐,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等等。不仅少年,凡肯于思考的人都会发现这一悖论。一方面,我们在消除苦难,在为下一代人建设一个更幸福的社会;另一方面,我们坚持教导他们,不吃苦就难于成才。这不是一个出色的悖论吗?消减苦难的过程就是消减人才,提升人才的方式就是提升苦难。
边沁的学说和社会生活中并行的两种行动,都时时在提醒着一个肯于思索的人:我们玩的是一仆二主的游戏,我们身体中并存着两种本能:追求个人的舒适,追求伟大。它们在本质上是不同的,但在以往的时代中并非时时冲突。它们的差异和冲突,越是走进现当代社会,越是不断展开。
狩猎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最基本的需求,填饱肚子。而与此同时狩猎也是一条实现英雄情结的道路。特别是当合作捕猎大动物的时候。那个时代中,没有一点英雄气概,连温饱都休想解决。在丛林和荒野中立身当然地需要一种英雄气概。它在相当程度上是与实现基本需求合一的。但是在而后十余万年的文明历程中,曲折艰辛的谋生之路日益转化成举手可达的捷径。让全体部落成员共享一餐肉食曾经是部落中的数一数二的勇士才能完成的壮举,而今的都市中方圆一公里内必有涮肉馆供您大快朵颐。在黑猩猩和原始人的团体里,最好的女子或雌性是属于群体中的最强的男子或雄性的,甚至要经历一场强者间的角逐。而现在,我们有了比食欲和性欲更惬意的感官享受:毒品和药物。明天将通过电流刺激脑神经来追求快感。它们的共性是捷径,直奔主题,将过程和过程中的英雄行为扫荡出局。有人说,只追求舒适,圈里的肥猪温饱齐备,人类要向它们看齐?矮化人类的根本之处,在于忽视了人类的一种本能,英雄情结。它不是涮肉馆、毒品和电流所能实现的。
我们认为,尽管文化可以滋养英雄情结,但就其原初的性质而言,英雄情结是一种本能。这一本能的原初形式是什么?是性炫耀。在雄孔雀那里是绚丽修长的尾巴,在雄性偶蹄类那里是硕大夸张的双角。人类则有所不同,人类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他的种内的军备竞赛不是在身体上展开,而是在大脑中的智力和精神所驱动和策划的行动上。能获得更多女性的男子没有固定的特征,诸如身材更高,体重更大,乃至力量更强,而是在成就上,在超越常人的智谋和勇气上。更成功的猎人可以成为部落的首领,占有更多、更好的女人。性的欲望,是英雄情结这一“多级火箭”的初动力。更准确地说,英雄情结的最初目标是性,以后便升华了,大大地超越了性。人类与动物有诸多差别。这无疑是重大差别之一。动物的行动能力和其食性的需求是匹配的,它们的全部行动在侍奉着食性两大主题,食性之外的漫长时间就是休息。它的能力没有大大地超越获取食性。人类潜力的极大开发,使得人类的英雄情结所驱动的行为谱系大大地超越了性。英雄意味着超常,最初的超常追求是性。而后,潜力的不断开发与野心的不断提升相辅相成,超常的追求一发不止,成为独立的、不单独侍奉一个目标的追求。人类的性欲与性能力要求无法与他的野心和扩展了的能力同步提升,前者无力垄断和禁锢后者。市井有句老话“劝赌不劝嫖”,在认识人性上意味深长。为什么“劝赌不劝嫖”?一方面,人的性欲的有限,决定了他多余的精力和财力不会尽数投入嫖娼;另一方面,人类在赌博上的欲望没有身体上的限定,是无底洞。这是一种虚拟的英雄行为。虚拟在何处?在下注。没有风险的行为不是英雄的行为,长此以往意味着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英雄的行为是沉重的,因为他要下注,还因为很多人不敢下注,在古代的社会中通常是以身家性命作注。我们继承到祖先的身体和英雄情结,现实生活的剧变使很多人不堪忍受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赌博其实和毒品一样,都是捷径,都是直奔主题,即拨弄神经之琴弦。但二者指向的琴弦不同。赌博指向的是强刺激,虚拟的是英雄行径中心理上的大起大落。赌博当然不是我们想要提倡的。我们只是由此说明,人类有这样一种本能。在追求不寻常中他不惜吃苦,不避吃苦。
放弃寻常快乐的英雄情结开创了人类的文明。赌博只是这种心理需求上的小小的短路。
自找苦吃与英雄情结有着不解之缘。英雄永远是少数人。尽管英雄是少数人,英雄情结是多数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的。也就是说,人们在一定的心理状态下都会自找苦吃。但是这里“自找”是关键。宣扬吃苦精神,鼓励劳工们吃苦,迫使劳工们吃苦,则很有可能是统治者的宣传手段和管理伎俩。如此情境下的吃苦与英雄风马牛不相及。作为知青的一代,我们吃过很多苦,但远离英雄,近乎奴隶。过后我辈中颇多人士将吃苦、英雄、自我三位一体,这种变态的自恋为理解吃苦布下了又一谜团。
五、快感、快乐与幸福
相比之下,快感比较容易定义。因为快感比较好分解,且每一种快感分别和某一感官相关联。快乐和幸福则很难定义。有些研究快乐的学者甚至开宗明义:不下定义。他们说,不下定义大家也大概知道在讨论什么,而定义实在不好下。快乐与幸福的定义所以难下,很可能是因为仅就身心状态而言,关联的不是一个神经回路,而是多个神经回路的不同组合方式,并且不仅是神经回路,还有血液、内分泌等多重因素。
我自己比较确定的有限看法是,快感和幸福是完全不同的东西,二者间的一项最外在的区别是时间。快感是短促的。如前所述,进化没有给我们长久的快感。而幸福是一种持续的状态。在探讨语源和语义的时候,汉语的方块字往往优于拼音文字。但是“幸福”是个例外。幸福的主要内涵甚至不应该是幸运。英语“幸福”的构词却妙不可言:well being。直译是“好的生存状态”。Being的一个意思是“存在”,西方的一个哲学流派被我们译为“存在主义哲学”,我以为译成“生存哲学”更反映其主旨。我觉得幸福就是一种好的、持续的生存状态。心理学家达马西奥告诉我们,人类有三种情绪:原始的情绪——愉快、悲伤、恐惧、愤怒、惊奇、厌恶;次级情绪或曰社会情绪——困窘、嫉妒、内疚、骄傲;背景情绪——幸福感或不舒服,平静或紧张。(达马西奥,1999:41)他在前些年为我们解释背景情绪:“我们一生中体验到的大多是这种背景感受(注:几年以后他改称‘背景情绪’),而非情绪(注:即原始情绪和次级情绪),……当某些背景感受持续数小时至数天,并且不随思想内容的变化而悄然变化时,这些背景感受就可能成为某种心情。”(达马西奥,1994:121)我不认为“存在状态”或“背景情绪”可以构成幸福的定义,因为我无力分析哪一种状态和背景才是幸福。我只是感觉到,幸福是那个层次上的东西。我只能举例说明某些状态是好的状态,却无力做出概括,为之定义。
很多杰出的宗教信仰者的生存状态就是很好的状态。但是其一,在一个高度世俗化的世界上,信仰几乎是高不可攀的东西。其二,信仰者并不能垄断身心的好状态。还是从世俗的角度分析更现实,且容易进入。在探讨幸福中,我受益很大的一本书是契克森米哈赖(M.Csikszentmihalyi)的著作。下面就是我消化后对作者思想的阐述。
我们都有过坐在火车站候车室的经历,万头攒动,烦死人了。若是伙伴多,很可能会拿出纸牌玩起来。牌局帮助我们屏蔽了外界的嘈杂,于嘈杂扰攘中建立了内心的秩序。我们生活的时空其实就是一个更大的火车站候车室。诸多的琐事会不断进入我们头脑,为自己的内心建立秩序是极其紧要的事情。建立的方式形形色色。吴冠中先生说,他当年外出写生的时候,不敢多吃多喝,怕没地方解手,画上整整一天,中途不吃不喝不拉不撒,居然蛮好,什么事没有,很舒畅。我以为那就是所谓“气功态”。王小波说,“文革”后的十年中,他没有陈景润那样幸运能沉浸在哥德巴赫猜想中,如果进入其中解不出题目是肯定的,但也一定活得很充实。外科大夫的手术状态最紧张,也最静谧,没有其他念头。这样的工作从事过就很难离开,不是因为报偿,而是因为工作本身将当事者带入的状态,即内在的“奖赏”。诗人作诗也是一种可以屏蔽外界的活动。我认识一位年轻诗人,他说上了贼船就下不来。他中学时开始写诗,上课铃一响他就进入状态,一整堂课老师的一句话也没听见,完全沉浸在自己的诗词构想中。我以为,攀岩的状态是此种状态的极致,身心干净,没有一个多余的动作,没有一丝多余的念头,身心聚焦在岩石上。旁观者不堪其苦,而那纯净的状态会不断将当事者重新拉到攀岩中来。这种工作的性质与道德无关。我读过一本克格勃的书,说有一位克格勃官员每天工作16个钟头,乐此不疲,他的全部兴趣就是设计阴谋。
上述种种活动中的本质特征被契克森米哈赖概括为“Flow”,可以译为“心流”。它具有以下要素。一、一种富于挑战性的工作,有深度,要靠相当的技巧投入其中。肤浅的、低技巧的活动即使吸引了一个人,也只是短时期。不停地转换目标以排遣无聊恰恰是精神无序的状态。唯有深度的游戏可以令参与者体验“成长的乐趣”。二、目的不假外求,为写诗而写诗,为攀岩而攀岩,为艺术而艺术。其乐趣不是外在的奖赏,不是活动的结果,而是内在的奖励,即活动本身。三、行为与反馈相互作用,形成秩序。在其秩序中,当事人全神贯注,无杂念,达到忘我的状态。(契克森米哈赖,1990:3章)进入心流的人多是广义的游戏人,而不是功利人。狭义的游戏就是琴棋戏曲、体操球类。广义的游戏则可以囊括一切工作,只要那工作者不是为着结果,而是为着过程中的乐趣。与游戏人相比,功利人的杂念太多,妨碍他全身心投入游戏,因此形不成“心流”,达不到最好的状态。比如运动员打球,最好的状态是只想着球,跟着它的逻辑走,不计输赢。一想输赢,心就不专一了,就离轨了,反倒容易输球,而且精神的状态也坏了。
心流是一种极佳的状态。最直观地看,剔出了杂念,屏蔽了嘈杂的俗世,内心获得了秩序。一般人以为,这种状态的消耗很大。例如,陈景润解数学题是艰深的脑力劳动,消耗能不大吗?但科学实验证明,这种状态反倒比头脑陷入无序的状态更省能,即头脑陷入无序的状态才是最消耗的。(契克森米哈赖,1990:130)这一实验在更深的层次上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这状态是令人惬意的。
进入这样一种追求内心乐趣的状态是不是需要苛刻的条件,需要雄厚的物质基础呢?完全不是这样。人类学家发现,置身在最恶劣的生存状态下的爱斯基摩人也仍然保有,并常常从事他们热衷的游戏。不是艰苦的环境能阻挡人们追求内心的秩序。相反,当一些因素成为制度力量,成为社会风尚的时候,可以阻挡我们的内心追求。比如金钱。它使得我们过于重视外在的指标:产量、收入、GDP增长,轻视内在指标:心情、乐趣、flow。而后者才是更要紧的指标。为什么内心秩序的建立不依赖过多的条件?因为精神上的乐趣需要的物质很少。相反,消耗大量物质的活动所需专注少,过后留恋少。
综上所述,幸福不是某种物质,不是某种目标,它是从事某一活动的副产品,是因专注于这一活动过程而获得的状态。心流是个例证,它是一种幸福(我们不敢说它是唯一的幸福状态),而它是从事我们所热爱的、富于挑战性的活动的副产品。其后面的原因在于,进化决定快感不能太长,而好的状态可以悠长。如果工作需要长时间的投入,比如狩猎,如果人们投入其中不能获得良好的感觉,将不能坚持,那活动将失败,或难以持续。而进化的结果,显然是将良好的心情与非受迫性活动中的良好状态结合到了一起。它是悠长的,而食性之快感是速生速灭的,两种行为特征合二而一,构成了一种生存优势。
在传统社会中,宗教或某种理想主义,都曾经是可以拢住人类身心的东西。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归宿变得个性化。每个人要去寻找能拢住自己身心的东西。对幸运的人来说,工作就是乐趣所在。但对更多的人,工作是谋生的手段,是被动的、不得不做的事情。他们必须在工作之余寻找某项持久的兴趣。兴趣帮助我们热爱生活,帮助我们以相当的强度面对和融入生活中的一些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