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中的四项内容有些离散,将它们放置在一个章节中,其一是为了方便,每一项内容单独成章的话太短小,不合比例。其二,从“策略”的视角看,它们有相近的意味。
一、攻击与威慑
动物中的攻击毫无疑问是一种本能,一种进化造就的生存策略,各种动物在不同程度上都天生地会使用这种手段。我们先讨论攻击的积极功能。
从个体看,一个动物可以通过攻击获得更多的异性。同一物种中的不同种群,则可以通过攻击行为来调节和分配领地。我在第20章《领地》中将讲到,领地在一定程度上是权力均衡的产物,权力均衡有时是通过攻击获得的。攻击实际上可以作为一个例证来证实达尔文所说的种内的冲突大于种间的冲突。种间冲突有一个限度。一种动物捕食另一种动物。但是当温饱解决时,它就不会再有进一步进攻和捕捉的愿望。而种内的冲突是无时无地不存在的,而且更频繁,更激烈。从攻击行为上可以看到这种情形。在人类和其他群体动物中都存在等级。比较低级一点的动物,比如昆虫;比较高级一点的动物,比如猩猩,都可以看到里面的等级。我前面讲到的性垄断现象,就突出地反映等级。而等级实际上和资源的分配、异性的分配、食物的分配密切相关,因为这都是最切身的利益。而等级越接近的那些成员之间的冲突越是大于等级相差比较大的成员之间的冲突。这个道理是很浅显的。无论是种内的冲突大于种间的冲突,还是同一阶层内的冲突大于阶层之间的冲突,原因都是因为前者要共享同样的资源,而后者或是根本不消费同一资源,或是在享有资源的差异上远远大于前者。
这个道理可以算作生物世界中的一个法则,无论是在动物还是人类这里,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如此。比如说,有能力争夺某个位置、某个权力的人肯定属于同一个阶层,差异过大根本不可能去争夺同一个位置。即使打工的人争夺同一个位置,毫无疑问也是由于他们置身在同一个工种,乃至同一级别中。这种争夺是激烈和残酷的。相反差距比较大,反而平安无事,因为他们不在同样一个小的生存位置和环境中。
攻击不可能没有负功能。其负功能走到极端,有使该物种灭绝的可能性,因为攻击会带来杀戮。那么动物在自己的行为选择中是如何调整这种关系的呢?实际上我们看到在生物世界中,进攻远远没有发展到这一步,没有使种族灭绝的可能性。因为他们通过完善的调节,通常并非真的打斗,而是威慑,或者用最早研究动物行为的洛伦兹的话来说,叫做仪式化攻击。比如两只公牛交锋时,都是各自用自己巨大的牛角将地皮铲得尘土飞扬,以显示自己的力量。而不是上来就动真的,下狠手,把对方置于死地。相互表演一阵后,处于弱势的一方看到对方比自己厉害,自己处于弱势,通常会及时的退却。强大的一方也从来不追赶。通过观察可以看到,动物界残杀的现象其实不多,当然可以举出一些这样的例子,但是这些例子与其天赋的武器的强度远远不成正比。通常发生的是威慑,而不是置对方于死地。洛伦兹进而认为在动物的世界里,嗜杀同类的现象几乎是不存在的。有些生物学家还做过试验,就是把被人类杀掉的其同类的肉给它吃,但是它不吃,很讨厌。似乎可以认为它们已经形成了一种机制,这种机制阻碍同类相食。(洛伦兹,1966:7章)
洛伦兹还有另外一个看法,越是凶残的动物、越是攻击本领卓越的动物,就越有一种强大的机制制约残杀同类,制约吃食同类。比如说最凶残的动物狼,恰恰有最好的自我约束机制,它们从不向同类发起进攻,更没有互相残杀。(洛伦兹,1966:134)因为它的武器——牙齿已经进化到了这样的程度,如果没有约束机制的话,那么几乎会给种族带来灭顶之灾。而在它进化出最强悍的武器的同时,也进化出了一种机制来约束自己。
关于威慑,我觉得自人类披上了文化的外衣以后,仍然可以清楚地看到。在能够通过威慑获得一些利益的时候,谁也不会轻易地动用武器。我直接想到的一个例子就是中国近代的镖局。镖局就是这样一个职业,其成员都是武功非常高强的人,押车护船,替有钱人乃至官府护送金银财宝等紧要的东西。《水浒传》中智取生辰纲即描写此种行当。我看文史资料中清末一位硕果仅存的老镖师在20世纪50年代写的回忆录中说,镖局不像人们通常说的那样一见面就开打。相反,开打的情况非常少。一般在路上遇到强盗时,先是过话,就是互相通融一下,看看有没有共同认识的人。只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开打。通常开口搭腔的几句话,非常有意思。强盗问“穿的哪家衣”,镖师答“穿的朋友的衣”;“吃的哪家饭?”“吃的是朋友的饭。”其实大家的饭都是相互给的,能让我顺利地走镖,那是江湖的朋友给我面子。那么江湖的朋友也不容易,我也要让江湖的朋友活下来。镖局从有钱人那里拿了一笔钱来送货,也要出让一些给江湖上的强人,然后人家返还给镖局的是安全放行。但是如果没有武器和功夫是不成的:如果没有,别人要把你通吃,不跟你分,你软弱可欺。虽然武器是一种后盾,但是武器决不是要时时使用。频繁地使用不合算,一旦动起来自己也有受伤的可能性。
所以从人类的某些制度化的行为看,和动物极其相似。当然人类后来欲望极大地膨胀,并且因人口增长导致领地的紧缺。而动物没有增长起如此大的欲望。它没有积累财富的欲望,它的欲望受生理的局限。大卫·休谟这一代近代学者提出,由于货币不腐烂,有了货币以后,人的私欲就膨胀起来了。
动物没有嗜杀同类的本性,进攻性最强的动物反而有最强的制约机制。可是到人类这里就不一样了。人类彻底地离轨了。人类每每要动真格的,人类的残杀也提高到动物世界里从来没有过的高度。这是什么原因?原因就是人类成员极大地增添,以至没有退路。如果有退路,有其他地方可以移民,何苦挤在一起打斗呢?而殖民的最后结果就是多余的殖民地不复存在,遂导致争夺殖民地的战争愈演愈烈。
生存如果激烈到这个程度,这个题就不太好解了。要解这个题,不外乎两个办法。一个是深度开发生境(niche)。生境就是一个地方,天上有飞的,水里有游的,地面上有跑的,它们互相无碍。热带雨林的生境最丰富,比沙漠不知道要高多少倍,可以养育很多种不同的生物。它们之间相互无碍,相当于我们几个人在一个桌上吃饭,有人吃素的,有人吃荤的,有人吃猪肉,有人吃牛肉。这样的结果就是消除或减缓对一种食物的竞争,因为他们在食物对象上分流了。这个办法就是开发生境,增加分工的深度,分工越来越细、越来越密,大家不抢一个饭碗。还有一个就是效仿动物,以仪式化的竞争为主,不要以动真的为主。
二、欺骗与自欺
欺骗是生物世界中一种极其重要的生存策略。甚至可以说比进攻更广泛,无所不在。攻击还要一点本钱,而欺骗需要的成本远比攻击要小。很多弱小的生物都可以采取这样一种手段。
在这个问题上,特里弗斯(Robot Trivers)作出了重大贡献。我认为他早就应该获得诺贝尔奖金,没有给他是科学界的一个盲点。他在我们前面讲过的利己利他上有巨大的贡献。他首先提出了生物世界中的互惠利他。除此之外,他最早讨论欺骗和自欺,他认为欺骗是生物世界中一个普遍性的策略。
比如说保护色其实也是广义的欺骗里的一种。保护色有的是消极。比如很多昆虫的样子和树叶一样,藏在树叶中逃避天敌。还有些仿真的功能更积极。比如特里弗斯一本书(Trivers,1985)中的一章叫做“欺骗与自欺”,其中提供了好多照片让你看到一些花朵和雌性蝴蝶的背部花纹非常相似。这样,这些花朵就可以吸引雄性的蝴蝶在花朵上驻足。结果就是雄性的蝴蝶帮助了花朵传播花粉。这应该算是一个彻底的欺骗行为,浪费雄性蝴蝶的感情和时间来帮助传递花粉和繁殖植物。
在高级一点的动物中,欺骗也是随处可以见到,有的欺骗手法也是很高明的。比如说猩猩,一只雄猩猩追赶一只雌猩猩,雌猩猩围着树转来躲避,雄性就会拿起一块石头朝这棵树的左边掷过去,雌猩猩就会往右边转。雄猩猩往左边一掷马上就扑向树的右边,把雌猩猩抓住。在猴子中,有的时候猴王向一只小的猴子发出一个命令,小猴子不愿意执行的时候,就把头转过去,假装没有听见,没有听见没有罪吧。猴王看见它采取这种手段也就算了,这个命令就不再发了。还有两只猩猩中,被打败的一方忽然热衷于一个另外的什么事情,比如说玩一个石头什么的。从观察看它显然在掩饰自己被打败的尴尬,让别人觉得它根本没有在乎那件事。在高级动物里,这种手段已经很卓越了。
我再举一个例子。雄雌虽然是同一个物种,有共同的使命,但是我前面讲了,在性资源上面是发生激烈竞争的。比如鱼类就有这样一种欺骗行为。鱼类中的雄性要吸引雌性就要有一块牢固的领地,没有这样一块领地别的雌性就不到这里来产卵。因为没有领地产完的卵是没有安全的。雄性在发情期的时候要看好自己的领地。学者们观察到这样的现象,一条雄鱼把领地看好了以后,一条雌鱼就过来了,在这里产卵。它本来应该马上在卵上射精。但是这时这个雄性发现自己的领地边上还有一条雌鱼在徘徊。这个雄性就想等它也产完卵后,再在二者的卵上射精。它就过去吸引雌鱼,把它也带到领地上去。可是它带的这条鱼,表明上像雌鱼,实际上是一条雄鱼。这条雄鱼是没有领地的,是流浪汉。流浪汉有流浪汉的策略,它在那里假扮成雌鱼。它看到一条雌鱼已经进来产了卵,这条雄鱼把它领进来以后,它就在那里射精。这条雄鱼还浑然不知,以为自己有两堆卵,它把两堆卵都授了精,它以为它的收获很大。其实它一无所获,它的前一堆卵已经被那个骗子获取,已经有结果了,它的举动已经没有任何效果了。那条雄鱼怎么有这么好的本领,能假装成雌性呢?在动物的世界里,雄鱼和雌鱼的区分可能和体色有关。而动物世界里,变色是它们最擅长的手段与本领。很多动物都能改变自己的体色。鱼就具有这样的本领,能把自己男扮女装。
特里弗斯之后,生物学家列举了很多例证来说明欺骗行为在动物的世界里无所不在。欺骗和自欺成了热门话题。(赖特,1994:13章)
接下来我们讨论人类。其实你观察越仔细就越会发现,一句谎话不说的人在世界上几乎没有。在座的谁敢举手说你没有说过谎话?固然你骗人也不见得有多大的收获,收获太大就犯法了。但是小的,甚至善意的谎言,谁敢说没有说过。很多成年人极不成熟,对这个事情没有一个好的理解。他总是训导孩子,要百分之百的诚实,不能骗人,不能说谎话。因为孩子忠实地秉承了动物性,孩子要比他明白。一些大人在面临本能与文化的冲突中是困惑无解的。孩子要是稍微明白一点,可以和大人抬杠,可以追问。通常家长是解答不了的。他告诉孩子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撒谎,不能欺骗人。可是转过头来,他就欺骗了孩子,或者欺骗了别人,孩子看得清清楚楚。所以孩子对大人的那种劝告通常是不想完全服从的,对大人的这种批评持一种嘲笑的态度。因为你叫我这样,而你自己根本就没有这样,我作为旁观者看得清清楚楚,你怎么能让我信服呢?这是孩子不信服大人的理由之一。其二就是有时孩子照着大人所说的办了,说了一些诚实的直率的话,所谓童言无忌,孩子的思想没有这么多的世故。有时大人就说“别说这些话,这么没有礼貌!”其实怎么没有礼貌了。不就是说了一个事实吗?大人觉得孩子当着一个亲戚或者朋友的面说了一个真实的事实,对别人是冒犯。
这样大人其实对孩子发出了两个话语。在原则上告诉孩子:不要骗人,不要说假话;但实践中又告诉孩子:别说真话,最起码保持沉默。而孩子其实是最敏感的,孩子接受了两个指令,不知道怎么办?因此得到的结论就是大人是糊涂蛋,他不能给出一个前后一致的说法。
每个社会、每个民族,当然不能都被糊涂虫把持和垄断。如果是那样,就完了。轴心时代的那些文明奠基人确实是大师,他们的见解非常透彻。我举东西两大文明的三位奠基人来谈一谈。苏格拉底,大家知道,他和他的学生讨论正义。他的学生说,欺骗是不正义的。苏格拉底说那未必,他的学生就不解了:欺骗怎么还能是正义呢?苏格拉底说,我给你举几个例子,有一个孩子生病了,但是就是不愿意吃药。于是父亲就欺骗他,把药当成饭,说“吃饭吧!”父亲骗了他,但是把他的病给治了,这个欺骗是不正义的吗?苏格拉底又说,有一个人老想自杀,他有一把宝剑,他的朋友就把这把剑偷走了,使得他自杀没有了手段,你说这个应该怎么看?还有一个军队在阻击敌方,因为敌方人多,己方人少,大家士气低落。这时他们的将军就告诉大家“大家再坚持几分钟,我们的援军很快就到了”。这样就可以提高大家的士气,就坚持住了。那么你说将军欺骗他的士兵是不正义的吗?是罪恶的吗?苏格拉底的学生哑口无言。
这就说明现实生活复杂得多,不是一个简单的指令、教条、原则就可以真正有效地指导社会生活。而欺骗这种策略是从远古时代进化过来的手段。要完全抛弃或者杜绝这个手段将是荒诞的,同时也是不可能的。
我们再看我们中国古代的先哲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孔子和他的学生讨论什么是君子。孔子提出了几个标准,一个是最高的,一个是其次的。最后孔子说:“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就是说“言必信,行必果”是层次不高的人,但这也可以算是君子的最低标准吧,光具备这个不能说是君子。孟子说得更彻底:“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只要有义在,就是君子,而“言必信,行必果”都是一些枝节问题。
大师绝对是大师,对于人的本性的洞悉,对于人的行为的策略和目标的理解,跨越了几千年,他们思想的成熟和深度还是过人的。
接下来我们要说的就是当代生物学家以及后来的进化心理学家怎么看待人类社会的欺骗问题。应该说他们在理论上有了长足的进步,可以一以贯之地看待欺骗,就是把人和动物打通。他们认为人类社会中的欺骗策略之所以无所不在,通常是因为我们从动物那里继承到了这种因素。他们认为,区别真相和欺骗,进而适当地采取欺骗的策略,是孩子成长的重要组成部分。什么叫成熟?社会化的过程中包括了我刚才所说的内容。所谓成熟了,社会化了,就是知道坦率有时候是残酷的,坦率也不是能够无时无刻地使用的。就像大人说的“你怎么这样没有礼貌”一样,让客人丢面子,大人也因此丢了面子。虽然孩子说的是事实,孩子非常善于说事实,“童言无忌”。那个著名的寓言《皇帝的新衣》里,孩子说皇帝是光着屁股的,大人都不说。而孩子长大了也不说了,为什么呢?一方面坦率有时候是残酷的、伤人的,另一方面虚伪有时候是需要的。比如鲁迅的一篇杂文《立论》,讲的是一个人生了一个孩子,大家都来祝贺。有的人就说这个孩子将来肯定是要发大财的,这个孩子会长命百岁的,还有一个说这个人是要死的。后面那个人就被主人撵走了,而前面的人受到了主人很好的款待。其实只有后面的话是一定如此的,前面的话都是很难应验的。当然鲁迅说得很刻薄了,但是其实在社会生活中有时是不可避免要说客套话的,有时你要安慰别人,此时说的话都不是事实。但是成熟后,你会认识到,以一种虚伪的措辞来表达同情是必要的,其实你的感情也是真实的,你希望因此来安慰他,尽管你使用的是一个谎言。而在社会生活中,抛开别的不论,这样的润滑剂其实是需要的。如果社会完全没有了这样的润滑剂是不成的,这是成长和成熟的一个里程碑。(福特,1996:80)
再有一点就是成熟了以后就会知道,他不能也不敢揭穿这个谎言。所以“童言无忌”也和“初生牛犊不怕虎”结合在一起。当然小孩子较少被怪罪。如果你老大不小了,还是要揭穿很多有权势者的谎言,人家就不会原谅你了。就像说皇帝没有穿衣服一样,小孩子可以免受惩罚,可是大人就不行了。对很多事情、很多谎言,你的成熟就意味着知道却不敢于、不企图揭穿。其实这个世界上是充满着谎言的,但是你不敢揭穿。尼采说了“统治者无时无地不在撒谎”。其实我觉得尼采偏激了一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在撒谎。但是两者有差别,统治者的谎言因其地位覆盖的面积大,影响巨大;相反,弱者的谎言影响小,覆盖的面积小,知道的人少。但是人的成熟就意味着世故,你不敢无时无地地揭穿它,那将意味着给你的生存带来很大灾难。
特里弗斯在这个问题上最大的贡献其实不是欺骗,他的贡献更在于他意识到了自欺。欺骗这种现象遍及生物世界,而自欺这种现象即使不被人类垄断,也只存在于少数几种高级动物中。即使如此,人类在自欺的使用上也是赫然高居榜首。特里弗斯告诉我们自欺和欺骗有非常密切的关系,自欺可以帮助欺骗。因为如果你在欺骗人之前已经完成了自欺的话,你欺骗别人时心里就非常的坦然。因为你坦然,所以行骗的时候,表情自然,这样就不会露出痕迹,就容易得手。你要是没有完成自欺就去欺骗的话,就完全是另外一个样子。那要是一个演员、一个高手,才可以显得面色从容,语言由衷,那是不容易的。所以人们在下意识中,不知不觉完成了自欺。有时候是编织了一套意识形态完成了自欺,有时候是在多次欺骗别人中,自己也真的以为是这样了。这时自欺与欺骗就交织在一起,将别人和自己都给骗了。
这个过程听起来很离奇,其实一点也不离奇。你自己可以以生活中的好多事情为例证来帮你证明这个道理。举几个极端的例子。比如阿道夫·希特勒的伙伴曾经为了控制德国人、牵着德国人民的鼻子走,反复宣传“元首的英明”、“元首的巨大洞察力”、“元首的百战百胜”、“元首是我们民族几千年才能出现的人”等等。元首原来明白自己的能力,但是后来在这种鼓噪中,加上外交和军事上的几场胜利,就真的认为自己无所不能。这样自欺就完成了,完成以后,他就成了一个本色演员。在演讲时就显得极其由衷。当然这样最终有可能把自己引向误区。
除此之外,自欺的一个很大功能是可以帮助自己维持尊严。维持尊严不是光给别人看的,起码要维持自己在心理上对尊严的保持。有时其实自己行为的结果很可怜,这时如果自己能成功的自欺一下,就可以在内心保持自己的虚荣心。如果保持不了的话,心态将是非常可怜的。所以欺骗是生存的策略,自欺也是生存的策略。因为自欺可以帮你维持那种起码的不瘫痪的心态。你的生存是需要起码的自尊的。你自己不能把自己看做窝囊废、臭狗屎。比如他是一个惯偷,但是屡屡被人抓到,如果他自己没有很好的机制帮助维持自己的心理,他就不能再活下去了。所以实际上,越是这样的人,越是需要自欺。
特里弗斯提出了自欺的机制,自欺不仅可以很好地维持自己的自尊,自欺也可以维护自己在自己心目中是一个很仁爱的人。比如你其实犯了很多罪,但是你对自己解释说,这件事根本不是我的责任。可以有一个很微妙的心理过程,帮助你彻底解释这完全不是你的责任。你的解释和别人不一样,但是事实却是一样的。你为什么做这样的解释?那是你自己在不由自主地保护自己。这怎么会是我的责任呢?不是我的责任。而后你就可以继续认为自己是一个仁爱的人,不是一个坏人。这就是这个机制里的第一点。
第二点就是可以抬高自己。太低下了,自己就会瞧不起自己,所以要抬高自己、夸大自己。
第三点就是能够自圆。这是一个非常微妙的心理过程,就是“虚假记忆”。这是一个关键词。就是人们在不知不觉中为了当下的感情来扭曲自己过去的记忆。原来你记的是那样,但是现在处境变了,所以不知不觉中把过去的记忆也变了。而且彻底完成这个自欺,认为过去就是那样。这种事情说起来耸人听闻。但是心理学家经过实验证明,扭曲过去的事实的情况不在少数。有一个心理学家做了这样一个试验。在美国“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出事以后,他在当天采访了好多年轻人,问他们的感受,特别是问他们发生这个事情的时候在什么地方?都做了记录。过了两年,这个心理学家又将这些人找来,还是问他们那时的感受,还问一个很硬的事实,就是出事时你在什么地方。结果发现,没有一个人的感受和地点与两年前所说的一模一样。都是稍微变了一点,其中有三分之一的人说的发事时置身地变了。(福特,1996:186)这就比较荒诞了,当时发事的地点,怎么就忘了呢?欺骗这位心理学家也没有必要啊!总之有三分之一的人记忆转化了,这是不好理解的。这说明人们的记忆在不知不觉地转换,人们的很多记忆是虚假记忆。人们为了当下的处境在不知不觉地将心理世界中的历史改变以自欺和欺人。这两者掺在一起在改换。版本彻底改变了,你再问我,我是真心告诉你,但就是不一样了。
还有一种自欺的机制是愿意看到自己喜欢的,和自己价值观相符合的事实。漠视以至无视自己不喜欢的,与自己的价值观不符合的事实。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有两种类型的自欺,一种是抬高自己,这是我们刚才说得比较多的。还有一种是贬低自己,二者都是为了帮助自己的生存,照顾自己的心情,使自己不至于太悲哀,太瞧不起自己。抬高就不用说了,比如你在一个班级里,学习属于中下等或者下等,你在一个公司里,你的能力和业绩比较差。很多处于这种位置的人,就自欺,认为自己蛮不错,特别是认为自己的潜在能力是非常好的。比如说学习不好,可以推诿说我没有像他们那样学习认真,你看他累得半死,他用了这么大的力气,我要是用这么大的力气会比他强很多。很多这种由衷的想法实际上是抬高自己。至少在很多场合,在说话的时候自己很有面子。还有一种是贬低自己的自欺。这种自欺不太为大家所理解,但是这种自欺也是很有意思的。举一个例子,比如说一个女子,条件非常优越,无论是体貌还是文化素质,却嫁给了一个一无是处的男人。这个女子就要经常在心理上给自己解脱。她就会产生这样一种想法:其实作为一个少数民族的人,要嫁给大民族的人,只能这样啊。咱们到了美国,要找一个主流文明的美国人,而不能找一个少数民族的人,那样生存会很不便,因为少数民族的人生存能力很弱,就只能这样了。然后还会找一些类似的借口。比如说,人不能样样事都成功,要是那样,会倒霉的。这些说辞,其实无形中起着维持婚姻的作用。人都要给自己编织这样那样的借口使自己能够持续眼下的这种生存方式。不然,最终的结果就是自己痛不欲生。
欺骗通常采取的一个方式就是吹嘘自己,有了这种策略,在生物的世界中,就还要一种策略与之同步进行,就是识别欺骗。这二者是同步进行的,就像矛与盾的关系一样。那么谦虚是什么?其实就是在欺骗与识别的博弈中产生的一个副产品。当吹嘘越来越流行时,大家对吹嘘的警惕性就会增高。在这种情况下,猛然冒出一个谦虚的人,其实是很容易成功的。人家很容易接纳你,愿意同你合作。
当然我这是把一个硬币翻过来看另一面。我同意有的人的谦虚是由衷的。有的人愿意塑造谦虚的自我:老是吹嘘自己有什么意思。这是文化的产物。但是如果我们用博弈的策略来分析的话,有时谦虚确实更合适,在博弈中比赤裸裸的吹嘘更容易成功。我们不讲你自己是怎么真心看待自己的,我们不说你欺骗。文化完全可以让你相信谦虚才是一种美好的形象。我相信你是由衷的,我自己也不是说完全没有这种自谦的道德。但是我有时也接受另外一种解释。“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当吹嘘非常盛行的时候,它就不得势了,对它的防范就会猛然增长。这毕竟,或者说至少,是谦虚流行起来的原因之一。
生物学的解释都是不太留情面的,它是这个世界上多种解释中的一种,而且是比较有分量的,是过去比较稀缺的一种声音。希望大家能尊重这种声音,并不是说完全的相信,是可以挑战它的,但是要先把它听明白了。
三、猜忌
猜忌是每个人内心中接近本能的东西,人都有不同程度的猜忌心理,特别是处于一种非常微妙的时候,处于重要的关头。猜忌几乎是与生俱来的。
猜忌首先和性问题最密切相关。获得更多的性资源是动物最强烈的动机,而在性问题上,也是最容易产生猜忌的,也就是猜忌自己的配偶生出的婴儿是不是自己的儿子。出现一些蛛丝马迹,就会猛然唤醒猜忌心。人类的性特征与众不同。多数动物有发情期,并且有一个外在的鲜明信号告诉伙伴排卵期来了。而人类没有发情期,也没有特别的标记告诉其配偶排卵期来了。人类的这种生理特征使得监视更为困难,也使得真实的父亲身份变得更加可疑。约翰斯顿说:“关于血统的全球性研究提示,大约10%的男人并不是他们‘亲生孩子’的真正生物学父亲。诸如DNA指纹鉴别这样的先进技术证实,大约15%的父亲不是真正的父亲。”(约翰斯顿,1999:145)瓦尔说:“西方医院的血液和DNA鉴定暗示,有1/5的孩子都不是他们出生记录上的那位父亲亲生的。”(瓦尔,2005:72)如此严峻的事实,且自古如此,说明了猜忌不是空穴来风。猜忌心实际上保卫的是你的最基本的利益。每个雄性都是自私的,希望自己的后代越来越多。那么猜忌这一心理机制能帮助他们实现愿望。相反,毫无猜忌心理,就不容易捍卫后代的可靠性,乃至丧失自己的后代。这是猜忌产生的基础原因。
后来,在进化过程中,人类展开了一种普遍性的活动,就是合作,以互惠利他为基础的合作。换句话说,合作通常就是互惠利他。除了“上阵父子兵”这种利他不是互惠利他,而是血缘利他。除此之外,人类的大量活动都是非血缘之间的,而非血缘之间的合作一定是互惠的,不互惠为什么要合作啊?不互惠就是雷锋行为,而通常最流行的是互惠行为。互惠行为中最容易发生的是,一方趁对方防备不足的时候,背叛合作伙伴。欺骗也是人类继承到的一种本能,欺骗的发生是很频繁的。虽然合作时大家明白是双赢的,但有时某种机会诱惑了一方,他觉得在这时候背叛伙伴好处巨大。特别是一些具备非常特征的行为,比如两个人一起去偷财宝、盗墓。在财宝得到的时候,一个人可以轻而易举地将另外一个人置于死地。当这种机会猛然出现的时候,诱惑是巨大的。这是特殊的案例了。即使是通常的以互惠利他为基础的合作中,背叛和欺骗的风险也不小。而合作又是普遍和必需的,所以产生猜忌就是太自然不过的事。用样板戏《智取威虎山》里面说的一句话说:“我不得不防。”猜忌就是这样一种不得不防的东西。
因为背叛的残酷,因为受欺骗的后果的严峻,再加上性行为中我们从祖先那里继承到的那种根深蒂固的猜忌,这种心理就很容易产生于形形色色的社会领域中。
四、笑
人与动物间存在着诸多差异。其中一个比较被轻视的差异是“笑”。我们不敢说人类对动物有多么深入的了解。但是毕竟人类和牲畜有着长时间的近距离接触,动物园中的动物也被人们不断观察。这些有意无意的观察,至少可以看清动物的表情。这些观察使我们确信,“笑”很可能是人类与类人猿动物的专有。灵长目动物专家瓦尔评价D.Ross新近的一项研究说:“这强有力地证明,类人猿与人类的笑声在进化过程中是相互有联系的。”(佚名文章,2009)即使类人猿和人类共享这一行为,也仍然可以说,笑尤其是人类的特征。
笑,作为人类频繁的表情,应该具有其功能。对自己发笑,不是没有,但显然是少之又少。毫无疑问,大多数的笑是互动的产物,或者是明确地做给他人的。因此,笑所发挥的首先是一种社会功能,“笑必须具有社会意义”。(博格森,1924:5)至于能使自己开心,有益个人健康,应该是副产品。
笑与怒是对峙的两副表情,都是生存中的重要策略。但笑与怒有很大的不同。怒是人类的六大情绪之一。怒是发乎内心,表现于面孔。佯装发怒不是没有,但多数怒的表情是情绪使然。笑则不同。一半以上的笑与情绪无涉,是礼节性的东西,当笑则笑。笑在相当程度上是可以操控的表情。当然这不排除有发乎内心情感的笑。怒的表情是一种紧张,常常令人想到某种激烈行为的前奏。因此你的紧张也会令对方紧张。所以愤怒有威慑对方的功能。微带怒意,即使不含威慑的意味,也具有令他人退避三舍,使自己更为安全的功能。在一个零和博弈盛行的残酷竞争的社会中,常挂怒容是自卫的常备手段。笑的表情与怒刚好相反。它是松弛,“是缓和紧张的活动”。(博格森,1924:130)如此状态绝非攻击的前奏。因此,它意味着邀请对方也放松下来,拉近距离。笑是交流与交往的媒介、润滑剂。人类是将互惠开发到极致的动物,因此人类有最充分的“笑”是不足为奇的。互惠是对等的,互惠中的笑也是对等的、节制的,因而那笑也是有尊严的。但是人类以及灵长目动物都是等级社会,都不乏弱者对强者的谄媚,谄媚的原始手段就是笑。他们要不断地笑,所谓“赔笑”,乃至成为习惯、定式、某种固定和僵化的表情。这是最无尊严的、丑陋的笑。我最喜欢非洲木雕,因为他们都是一脸肃穆。我讨厌国人的表情。我们太爱笑,太会笑,笑凝固在我们脸上,使我们民族的日常表情中少了一点尊严。
动物有愤怒,鲜有笑,说明笑比怒来得晚,是进化中后来的产物。人类情感的进化先于理性的进化。后来的“笑”裹挟了理性的成分,因此不单纯,开发出更宽阔的谱系。如果说减少敌意、拉近距离是笑的一级功能,那么下面说到的嘲笑、玩笑和搞笑就是笑的二级功能。
笑是带有理性成分的一种手段。嘲笑是这手段的二级开发,反其意而用之。怒与笑是鲜明而对立的两种表示。嘲笑则刻意要收敛那份鲜明,它是含蓄的抗议,是披上了笑的外衣的不满。
玩笑和搞笑是群体中司空见惯的行为。它们通常不是针对是非问题、道德问题、严肃问题,而是针对做派、举止、服饰,等等。开玩笑的伙伴通过玩笑和恶作剧,企图消除这种身体、精神和性格上的某种僵硬,使社会成员能有最大限度的弹性,最高限度的群体性。这种僵硬就是滑稽,而笑就是对它的惩罚。(博格森,1924:90,97)同时它也是严肃而沉重的生活中的一种调剂。
笑有助于长寿。这可能是因为,我们通常以为情绪可以带来身体变化,其实身体变化也可以影响情绪。即高兴会带来笑,笑也会带来高兴。威廉·詹姆斯认为,后者才更有道理。他说:“我的理论正好相反,即肉体的变化直接跟随对引起刺激的事实的感觉,而且,我们对这同一些变化的感觉就是情绪。……我们感到难过,因为我们哭了,……感到害怕,因为我们在发抖。”(转引自亨特,1997:20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