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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创作完全手册(第3版)》第一章 下笔前,先搞清楚什么叫“广告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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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写手(copywriter),就是坐在键盘后面的销售人员。”

这句话出自零售广告公司“朱蒂丝·查尔斯创意传播公司”(Judith K. Charles Creative Communication)总裁朱蒂丝·查尔斯(Judith Charles)。这是我所听过对“文案写手”这个角色的最佳定义。

如果你是一名文案写手,你所能犯下的最大错误,就是对广告的概念跟外行人没什么两样。假如你想得跟外行人一样,那么你最后会变成一名艺术家或演艺人员,而不是你应该扮演的销售人员角色。你写出的文案,只会浪费客户的时间与预算。

容我稍作解释。一般人聊到广告的时候,他们聊的是最滑稽、最有趣、最特殊或最具煽动性的平面、电视广告。譬如,美国盖可保险公司(GEICO)的广告中有只会讲话的蜥蜴,百威啤酒的“真男人”系列(Real Men of Genius)电台广告,当然也少不了超级杯期间花大钱制作的电视广告——大家会指着这些广告说:“我超喜欢!”

然而广告的目的不是要讨好、娱乐观众或赢得广告大奖,而是要把产品卖出去。一名有智慧的广告人,并不会操心大家是否喜欢他的广告,或评价他的广告是否有趣。让观众开心固然没什么不对,但广告终归是达成目标的工具,而这目标就是为广告主增加销售量跟获利。

这是个简单的道理,相当浅显易懂,但大多数的文案写手跟广告从业人员似乎都忽略了这一点。他们制作出艺术感十足的平面广告、美得出奇的产品目录,以及品质媲美精致电影的电视广告,却没能顾及“销售”这个真正的目标,也忘记了自己应该是“坐在键盘后面的销售人员”,而不是艺术家、演艺人员或电影工作者。

广告文案写手通常都热衷文艺,自然希望作品具备宜人美感,就跟那些广告艺术总监一样。但辞藻优美的广告文案,不表示它就能说服较多消费者掏腰包来买产品;有时候,低制作成本的广告,虽然只有简单直白的文字,没有什么花哨噱头,却最能吸引消费者买单。

我并非主张广告应该要低俗,或低俗的广告才能对销售有帮助。我要表达的是,广告的视觉效果、风格和图像,应该交由产品和潜在顾客主导,而不是去追随当下广告业的流行做法,或者由那些重视美感的人主导;重视美感的人往往将销售视为违背良知的俗气差事,避之唯恐不及。

在《直复营销》杂志(Direct Marketing)的一篇专栏中,特约文案作家路瑟·布洛克(Luther Brock)针对广告业的创意与销售对立的现象,举了一个相当具有启发性的实例。他提到,某家印刷公司花了大把钞票印制炫丽的邮购目录,里面夹了份彩色印刷、精致闪亮的产品宣传册,打开宣传册还会弹出一台立体纸雕的印刷机,不过,布洛克指出这份邮购目录的效益奇低无比:

“这份别出心裁的邮购目录没招来生意,反倒招来一堆怨言。这家印刷公司为了想迷倒消费者,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他们的下一份邮购目录只有简单两页产品说明,以及一张顾客回函卡,但订购率足足增加了 8%。两者的内容都一样,只是后者把花招都省了。”

身为创意人员,你当然希望能写出独具巧思的文案,或推出令人惊叹的宣传,不过,身为从业人员,你有责任以最低预算为客户增加销售。假如分类广告的效果优于全页广告,那就用分类广告;假如单纯文字的广告信能够比彩色印刷宣传册吸引更多订单,你就应该选择前者。

一旦你理解到“销售”才是广告的目标(路瑟·布洛克将销售定义为:将 100% 的重心,放在如何让读者现身跟你交易上),你会发现,要写出具有推销效果的文案,还真的需要发挥创意。

销售跟艺术表现的困难之处不尽相同,艺术表现的挑战在于写出具有美感的文字,而销售效果则要求你深入了解产品或服务、挖掘出顾客购买产品的理由,然后将这些概念形诸消费者愿意阅读、能够了解而且愿意予以回应的文案,这样的文案才会有说服力,能让消费者忍不住想买广告中的商品。

当然了,相信文案写手应重视销售效果甚于娱乐效果的人,不只有我跟朱蒂丝·查尔斯而已,接下来,是其他广告界专家对广告、文案、创意及销售的想法:

  1. 汉克·赛登,纽约西克斯与瑞斯特广告公司(Hicks & Greist)副总裁

    根据我自己的定义,平面广告或电视广告的目的不是娱乐大众,而是要设法说服合适的消费者接受你的产品或服务,让这些原本使用竞争对手产品或服务的人琵琶别抱。这是最基本,或者说最应该达到的目标。

    要做到这一点,你得承诺消费者从现用产品或服务得不到的好处,都能够从你那里得到,而且要把全部心力放在满足这些足以让消费者转向的需求上。

  2. 艾尔文·叶克夫,叶克夫广告公司(A. Eicoff & Company)董事长

    多年来,有些广告公司犯了罔顾现实的错误。他们强调表面功夫,却忽略销售实质,结果造成太多的平面广告和电视广告看起来像三流杂耍,苦心积虑地以老掉牙的笑点跟歌舞吸引观众注意。

    回归到最根本,广告的专业在于研究产品、找出产品的独特之处,然后将它的独特性适当呈现,如此一来,消费者才会有购买这项产品的动力。

  3. 凯斯·孟克,雀巢集团总部高级主管

    全球广告业受到了不少谴责,而令我们感到诧异的是,人们批判的其实不是广告本身,而是部分广告作品。这些作品的主要目的,竟然是帮创意总监的个人资历锦上添花,或只是做出媲美电影的漂亮画面。

    也许,对任何国家的任何创意人员来说,最重要的入门守则是认识到家庭主妇的存在,而不是世界上有广告代理商、创意总监、美术指导或文案写手这些人存在。尤有甚之,她们就算知道也不在乎;她们有兴趣的是产品,而不是什么创意总监。

  4. 霍华德·沙耶,博雅公关公司副总裁

    当然,我从来不认为创意对广告公司有太大贡献。读越多商业杂志,我就越肯定广告业的失败通常来自于创意过剩——这些创意手法志在吸引注意,却没能达成与特定对象沟通的目的;或者,更糟的情况是,这些创意仅供广告人自鸣得意之用。

  5. 路易斯·科恩菲尔德,3C 连锁店 RadioShack 董事长

    如果你的广告文案直截了当地要求消费者购买,明列价格与购买地点,并出现“立刻”这种字眼,那么这种广告就是强迫推销型广告,它应该是最优先被选择的广告方式。看起来最有美感的广告,通常是最无法衡量效果、也最没有销售力度的广告。

  6. 罗伯特·斯诺戴尔,《电视广告为什么不管用》(刊载于《广告时代》周刊)

    太卖力搞笑的广告,通常会让消费者反感,但目前有许多广告公司风行这一套。这让我产生一个疑问:“为什么他们要制造出这些脑残的角色,耍宝个 30 秒或更长的时间,且这些角色从头到尾只提到产品名字一两次?”

    难道他们是不敢只秀出产品,然后说明为什么观众应该购买他们的产品,而不是竞争对手的相似产品?广告人员所犯下最愚蠢的错误,就是在广告角色解释产品特色的同时配上背景音乐,而且还经常是震耳欲聋的摇滚乐。通常音乐会盖过人声,以至于广告无法发挥应有之效果。

    越来越多人靠平面广告来接受信息,协助自己决定该买哪些产品;那些强调娱乐效果的电视广告根本无效。

  7. 理查德·科申鲍姆,科申鲍姆广告公司(Kirshenbaum Bond & Partners)共同主席

    幽默的广告不好处理,因为你得在商品本身与商品带来的好处之间,创造出联结。消费者通常会记得好笑的广告,但不记得广告里的商品。

  8. 泰德·尼可拉斯,《如何下笔成金》(尼可拉斯直复营销公司 2004 年出版)

    直复营销是唯一能够客观评量效果的广告形式,只有直复营销能让你追踪每一份销售额的来源,以及所有成本的去向。采用传统广告的大型企业无法辨别真正打动消费者的究竟是哪一则广告,但如果你采用直复营销,你就可以清楚看出哪些广告确实有效。

  9. 尤金·舒瓦兹,《创新广告》(伯登出版社 2004 年出版)

    文案无法创造购买商品的欲望,只能唤起原本就存在于百万人心中的希望、梦想、恐惧或渴望,然后将这些“原本就存在的渴望”导向特定商品。这就是文案写手的任务所在:你要做的不是创造大众的欲望,而是将欲望引导到你要的地方。

  10. 克劳德·霍普金斯,《科学的广告》(贝尔出版社 1960 年出版)

    广告不是用来娱乐大众的。如果广告变成娱乐,它将会吸引到想被娱乐的对象,而不是你期待的消费者。这是广告业可能犯的重大错误之一:文案写手抛弃了自己的本分。他们忘记自己是销售人员,反而表现得像个演艺人员;他们冀望听到的是掌声,却并不追求销售。

  11. 布鲁斯·巴顿,黄禾国际广告公司共同创办人

    文案写手要能创造出鼓励消费者掏钱包的广告,就必须尊重消费者的判断能力,而且打心里相信商品的价值。

  12. 大卫·奥格威,《一个广告人的自白》(雅典娜出版社 1963 年出版)

    好的广告能够在卖出商品的同时,避免彰显自我的存在,它应该要让消费者的注意力牢牢钉在商品上。巧妙地隐藏操作手法,是广告公司应尽的专业责任。

  13. 詹姆斯·伍德,《广告时代周刊》

    广告的“文学性”不是衡量其成就的标准。有优美的辞藻不见得就是优秀的宣传文案;其他特色如标新立异、引经据典、别出心裁的想象,或压韵又好记,也都不是成功文案的必备要素。

  14. 艾莉诺·皮尔斯,《印刷》杂志

    我明确地感觉到,广告人过度容忍华而不实的文案,将全部心力放在炮制措辞巧妙的句子,而不是努力争取销售上。

假如将广告界分成主张销售和主张创意两个阵营,那么我会跟主张销售的阵营站在同一阵线。对此,前文引述的专家们也都有同感。

本书的目的是要指导你写出有热卖效果的文案。要能说服消费者购买商品,文案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1. 吸引注意力。

  2. 达到沟通效果。

  3. 说服消费者。

本书第二章将告诉你如何写出引人注意的文案。你会学到同时运用标题及图片这两种工具,也会学到如何让它们彼此相辅相成。

第三章上了一堂基础课程,教你写出有沟通效果的文案。该章提供了一些守则,依照这些守则,你就能写出清楚、精练、简单的文案,让你的信息得以传达给消费者。

第四章针对如何写出有说服力的文案,提出了一些指导原则。该章将指导你如何兼顾文案写手及销售人员的角色。

第五章提供了按部就班的指导,有助于你为各种文案写作任务做好准备。至于在第六章到第十二章,你会学到如何将这些文案写作原则应用在各种媒体上,包括网络媒体。

在最后一章,我们会讨论到文案写手应该在平面设计等视觉构成上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1.1 网络的问世,是否改变了文案写作技巧

我们这个时代,最重要的转折点就是互联网的兴起,而它也成为营销媒介与交易管道的一部分。

许多本书初版的读者问我:“这本书提到的文案写作技巧,在网络时代还派得上用场吗,尤其是在撰写网络文案这一块?”

答案是绝对肯定的。

互联网由于交流速度快、容易取得、操作简单并且成本低廉,确实使市场营销产生了很大的变革。比起寄送或派发宣传单、刊登杂志广告或播放电视广告,寄发电子邮件广告显得更快、更简便、更省钱。

但有个重点是,互联网并没有改变人性。消费者也不会因为广告信息是网络上看来的,就改变消费的心理模式。就如同克劳德·霍普金斯在他的经典著作《科学的广告》中所描述的:

“人类的本质是不会变的。从大部分的角度来看,现代人跟凯撒时代的人没什么两样,所以基本的心理学原则依然牢靠,因此,你永远不必将学过的心理学原则全部打破、重新建立。”

要告诉你的好消息是,你在工作上,或是从本书中学到的文案撰写技巧及销售原则,截至目前,几乎都还派得上用场。

那么互联网到底有没有改变了什么?有的,我观察到的改变虽然不大,却有其重要性,我会视需要修改本书的部分建议,以适应这些改变:

  1. 网络、计算机、电子游戏以及其他电子媒体让我们的专注力变短促了。尽管精简向来是文案写作的美德,但精简的重要性在现代有增无减。这并不表示篇幅较长的文案就一定无效,也不表示现在的人都不阅读了(不少人有这种错误认知),更不表示文案一定要走极简风。我的意思是,你最好遵照史壮克和怀特的著作《英语写作风格的要素》当中的明智建议:“删除所有赘字。”让你的文案读起来更为简练利落。

  2. 在整个人类历史上,我们从来没有过被广告信息和四面八方涌来的其他信息轰炸到这种程度。正如同耶鲁大学图书馆馆员卢塞·佛罗杰斯所说:“我们的信息泛滥,知识却贫乏。”这表示你得挖空心思让你的文案与消费者切身相关,了解消费者关心的是什么,然后将他们的需求、渴望、期盼或担忧表现在广告中。

  3. 经过网络的洗礼,消费者已经变得相当老练。他们懂得闪避推销,更能分辨浮夸的宣传,变得越来越多疑,而且偏好具有教育价值的广告素材,因为这种广告尊重他们的判断能力,不会把他们当傻瓜,同时传递了他们认为有助于解决问题、做出购买决定的信息。

  4. 你的销售对象比过去更忙碌、时间更有限,购物的便利性及速度已成为重要的卖点,其重点在于节省消费者的时间。

  5. 营销人员现在可以选择将商品信息放进平面广告或在线广告,他们也可以两者都尝试。

在现代社会,文案写作技巧的重要性有增无减,不论对平面广告或网络广告来说,都是如此。为什么?因为现在的消费者受教育程度更高,也更容易抱怀疑态度。这部分原因要归功于网络,让消费者有更简便快速的管道可以取得商品信息,同时进行比价。不仅他们能够选择的商品或品牌前所未有地多,连电视广告、电子邮件、弹出式广告、邮递宣传单等广告信息,也都以高于以往的数量竞相争取消费者的注意力。

以直邮广告为例,由于邮寄、印刷以及取得邮寄名单的成本节节上升,消费者的回复率却在下降,控制直邮广告效益的难度比以往要来得更高。真正有效益的直邮广告,应该要能创造高投资报酬率,而且这样的报酬率须维持一两年以上。

尤有甚者,现在的销售对象能够取得的信息管道多如牛毛。他们有数百万个网站可造访,超过 800 个电视频道可收看,更别提那些天天收到的弹出式广告和垃圾信件。

有这么多信息在竞逐销售对象的注意力,你得分外努力才能让你的平面或在线销售信脱颖而出、抓住销售对象的注意力。当然,这当中的关键便是:强而有力的文案。

没错,商品本身和价格条件确实非常重要,但你很快就能找出最合适的产品及定价。找到之后,另一项提高消费者回应的加分工具就是──广告文案。

在网络世界,文案对销售绩效的影响力也至关重要。正如尼克·欧斯本在他的著作《网络文案》中所说:“点进你最喜欢的网站,拿掉光鲜的设计与科技,最后,剩下的只有文字。这是在网络上做出区隔的最后手段,也是最好的方式。”我们可以这么说,在营销界,无论我们谈的是网络或平面媒体,文案仍旧扮演着关键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