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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冲突:升级、僵局及解决(第3版)》第2章 冲突的本质和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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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我们将冲突定义为感知到的利益分歧。本章我们将考查界定冲突的若干要素,从而详细地阐述这一定义。换句话说,我们会问这样的问题,怎样推断冲突发生的时间?我们也将考察冲突发展的过程和激发冲突的条件。本章前半部分,我们主要关注整体形式的冲突,而不管冲突发生在个体还是群体之间,而后半部分,我们会关注与群际冲突密切相关的过程与条件。

冲突的要素

在冲突的定义(感知到的利益分歧)中,利益一词指的是人们对那些根本上值得拥有的事物的感受。也有人使用价值(values)(Druckman et al.,1988)或需要(needs)(Burton,1987)这类词语来界定冲突,但我们使用“利益”一词。利益对于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至关重要,是人们的态度、目标和意愿的核心部分。

我们可以从几个维度来考查利益的特点。有些利益是有形的,比如水、金钱和领土,而有些利益是无形的,比如权力、荣誉和认可。有些利益几乎具有普遍性,比如一些人类的基本需要,包括生理健康、安全、认同、自由、公正、尊重和个体对世界本质的理解。有些利益则是具体的,针对的是特定的行动者,比如,巴勒斯坦人对故土的渴望,或者本希望能使用家里汽车的愿望。就优先性而言,有些利益要高于其他利益,或者说比其他利益更为重要,而且这样的优先性往往因人而异。而有些利益则构成其他利益的基础,比如,美国的安全利益就是其反恐战争主要的利益基础。

在一方的利益与另一方的利益发生冲突之前,这些利益必须转化为愿望(aspiration),即一方努力争取或认为其必须获得某一事物的心理表征。愿望有时表现为一方努力争取实现的目标,比如获得36 000美元的年薪或一个月内攻占坎大哈。愿望也可以表现为,一方希望达到或超越的某种最低标准,比如,要求32 000美元的最低年薪,或与盟友保持良好的关系。除了利益之外,愿望的产生还有其他原因,包括一方过去所获得的成就、一方用来做比较的另一方所获得的成就、公认的公平原则和其他社会规范。

当可用的备选方案(选项)似乎无法满足冲突双方的愿望,或一方发现自己的愿望与另一方的愿望无法调和时,就会发生冲突。

我们可以借助几个图形来阐述这一概念。图2.1代表着一方对与另一方共同结果空间的设想[11]。横轴表示一方价值的某一维度或多个维度的组合,而纵轴表示另一方类似的价值维度。虚线表示感知到的愿望。P虚线代表一方自己的愿望,O虚线代表一方对另一方愿望的看法。空间中的各点表示各种已知的选择性方案,这些选择性方案可以是一方的行为、另一方的行为、或者双方的共同行动。A和B可以视为双方各自的选择,分别代表一方和另一方的价值。C选择对双方而言都有一定的益处,是一种妥协,而D选择对双方都极为有利,是一种整合式解决方案。

图2.1 一方对与另一方共同结果空间的设想

图2.1中的D点的选择性方案称为整合式解决方案(integrative solution),因为这种方案兼顾了或协调双方的利益。无论何种事物,只要能为某种整合式解决方案带来一线希望,就能减少感知到的冲突。比如,1977年埃及总统安瓦尔·萨达特对耶路撒冷进行的访问,就给埃及和以色列解决双边主要差异带来了曙光。这次著名的访问之后,埃及和以色列大部分人都认为双方敌对紧张的状况有所缓解(Kelman, 1985)[12]。

图2.2展示出感知到的选择和愿望的四种模式。在图2.2a中,由于一项已知的选择性方案满足了双方的愿望,因而不存在感知到的利益分歧。(该项选择用位于两条虚线交叉的右上部分的点来表示)。与图2.2a相比,图2.2b、2.2c和2.2d描绘出感知到的利益分歧产生的不同模式。在图2.2b,一方的愿望上升到了缺乏可实施的选择性方案这种程度。在图2.2c中,己方认为另一方的愿望也上升到了这样一种程度。在图2.2d中,出现在图2.2a中那种双方都可接受的(整合式)选择方案已不复存在,而剩下的选择方案则具有零和游戏的特点,也就是说,一方获得优势意味着另一方处于劣势[13]。

冲突的规模

图2.2 感知到的选择性方案和愿望的四种可能的方式

我们都知道,冲突在规模或强度(即解决冲突显然的难易程度)上有所不同(Deutsch, 1991)。显而易见,利益分歧会影响冲突规模。以下3种情况,利益分歧会导致更大的冲突规模:(1)一方的愿望水平(期望值)更高;(2)另一方显现的愿望水平更高;以及(3)双方几乎看不到其他的选择性方案。(如果我们将图2.2a分别与图2.2b、2.2c和2.2d相比较,那么就能明了这3种导致冲突规模加大的情况)。除此之外(图2.2并未展示),如果一方和另一方表现出的愿望越坚决,那么冲突规模也会越大。坚决的愿望难以改变,因而要解决冲突就会困难重重。

如下3种情况,愿望会变得坚决而难以改变,并因此会增大冲突规模:(1)激起愿望的主要原因是重要的利益,比如安全、认同和尊重等基本的人类需要;(2)激起愿望的主要原因是能强烈感受到的原则,比如认定犯罪行为不应予以嘉奖;(3)可用的选择方案是一种非此即彼型,也就是说,一方或另一方要么成功要么失败。当出现非此即彼这样的难题时,愿望就会变得坚决,因为让步就意味着屈从。也就是说,一方必须放弃全部的利益。比如,要购买一辆轿车时,丈夫想要红色而妻子想要绿色,那么冲突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下,妥协(或者说双方各让一步)是不可能的。

如果冲突一方认为自己的目标是合理的或者公正的,也就是说,认定自己有权利获得所期望的结果,那么愿望也会变得非常坚决。当事人尤其难以放弃那些合理的愿望,如果合理的愿望没有得到满足,当事人就会觉得特别沮丧。比如,在纽约州北部的阿提卡监狱发生暴动之前,犯人们都相信,自己在监狱里的条件将会有很大的改善,因为监狱官员奥斯瓦德曾经做出过承诺。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奥斯瓦德的承诺并未兑现,阿提卡监狱的犯人们感到异常失望。这种失望感最终导致了一场持续时间很长,而且付出惨重代价的监狱暴动。在这次暴动中,将近40名犯人和监狱官员送掉了性命(New York State Special Commission on Attica, 1972)。

相对剥夺的作用

如果冲突一方认为合理的愿望未获满足,那么由此而带来的不良体验就常常会导致利益分歧。这样一种体验称为相对剥夺(relative deprivation)。这种情况下,一方的剥夺感是相对于某种合理标准而产生的,因此这种剥夺感具有相对性。比如,上述阿提卡监狱犯人的精神状况就可视为相对剥夺,这些犯人并未获得自己认为理应得到的事物。

人们如何判断愿望是否合乎情理?判断可能会根据其他人的说法。如果其他人认为这些愿望是应该获得的,正如阿提卡监狱的例子,人们就会认为自己的愿望是合理的。有时,判断也可能会根据某些社会规范的要求。这些规范明确指出,所有处于某种境况下的人都应该获得些什么。因此,在第1章所描述的罗德尼·金被殴事件中,那些暴动的人们可能相信美国的社会规范不允许警察打人,而这种规范本身是正确的。另外,人们判断愿望的合理性还有其他标准,比如,将自身所获的结果与其近期所获经验作比较,或者与具有可比性的另一方所获得的结果做比较(Brewer & Brown, 1998)。

相对剥夺会产生两种效果。其一,相对剥夺会提醒冲突一方注意利益矛盾的存在。一方在探究剥夺的起因时,会了解与自身利益矛盾的冲突另一方。其二,相对剥夺往往伴生沮丧感和愤怒感,而这些感觉是力量的源泉,使得人们更经常、更卖力地应对剥夺。当剥夺看似不合理时,这种力量变得尤为强大。设想一下,如果某人感觉相对于某种合法标准自己本应获得的事物被剥夺了(即遭遇不公平或不公正的待遇),没有任何其他的感受如这种剥夺感更能促使人采取行动(dEstree, 2003)。如果冲突一方认定某项剥夺源自某个人或某一群体,那么这种力量就会以愤怒的形式表现出来,进而使得冲突一方倾向于采取争斗行动。

如果相对剥夺感一直持续,最终可能会引发绝望感,而这种感觉通常会造成一方愿望的消失,冲突从而减少了。为了适应现实,一方也会调整自己的愿望,这就减少了感知到的利益分歧。所以如果从更广的角度来考察这种效果,那么导致冲突出现的并非剥夺本身,而是相对剥夺,也就是与一方所期待的或感觉应该获得的事物相比之下而产生的剥夺感。

在冲突的发展过程中,相对剥夺是很普遍的,以至于某些理论学家将之视作冲突出现的必要条件(Gurr, 1970;Kriesberg, 1998)。我们对这种观点持有不同的意见。我们相信,一方能从相对剥夺以外的其他证据中,得出自身与另一方存在利益分歧的结论,这些证据包括另一方关于自身动机的声明,以及一方对另一方信任感的缺失。

激发冲突的条件

很多条件能激发冲突的发展,或者说会导致感知到的利益分歧的发展。如果这些条件不存在,那么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就会小得多。我们将这些条件分为4大类,即情境的特征、冲突各方的特征、冲突各方相互关系的特征以及冲突各方所在社区的特征。

情境的特征

稀缺性 如果各方都希望获得某一有限的资源,就往往会出现冲突。比如,两个男人为了获得某位单身女子的青睐而相互竞争。再比如,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在控制耶路撒冷的问题上发生争论。既然在一方获得大量资源的同时,另一方必定只能获得少量资源,冲突就难以避免。

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冲突各方对稀缺性认知的增长,他们追逐有限资源的愿望也会变得更加强烈。无论是领土、停车位、恋人还是市场上新出的玩具,数量越少,人们就越珍视,越想占有。这使得人们的愿望变得更加强烈和坚决,进而增大了冲突的规模。为什么人们会对感觉稀缺的事物倍加珍视呢?一方面因为,稀缺的物品往往拥有更大的价值,人们根据经验认为,稀缺性与物品的价值有关联;另一方面因为,人们讨厌对自由的任何限制,而某一物品的稀缺性却意味着他们可能无法获得它,于是,为了重获这种失去的自由感,人们就会反抗,千方百计要得到这一物品(Cialdini, 2001)。

对某一稀缺物品的竞争会使该物品看上去更有价值,从而增大了冲突发生的可能性。假如你亲身经历过“比尼宝贝(beanie baby)”热,或者是“神奇宝贝卡(Pokeman card)”热,那么很容易赞同这一观点。“比尼宝贝”是一种里面装满了豆子的布艺玩具。在这种玩具大热之时,各玩具店只要新运来一批“比尼宝贝”,人们就立刻向商店冲去。为了抢购这些供应量“很少”的玩具,人们拼命地用胳膊肘推开甚至撞开其他抢购者,因此而发生的斗殴事件也不绝于耳。在“比尼宝贝”热进入了疯狂的巅峰状态时,有些人甚至愿意花费数百美金来购买这一实际价值不超过10美元的小玩具。物品的稀缺性与他人的竞争行为结合在一起,就会产生令人疯狂的愿望。在这一案例中,“比尼宝贝”的稀缺性是玩具公司刻意制造出来的。

除了使一件物品看上去更具价值之外,竞争者的出现也往往会制造出时间压力。当事人没时间更全面地考虑问题,比如,“比尼宝贝”到底值不值得自己去抢购?所以,时间压力会加大恐慌行为发生的可能。

迅速扩大的成果 当情况发生好转时,人们对未来就会更加抱有期待,期望就会随之增高。在成果迅速扩大的时期里,这种日益增大的期望有时可能会超越现实。一个有说服力的例子是,20世纪60年代,在屈服了两个世纪之后,美国黑人的自我意识、自信和激情都日益高涨。在这之前的十年,尤其是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宣布了“学校隔离非法”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之后,民权的实施已经得到了显著改善;到了60年代,进步的节奏开始加速,不但很多新的法律条文得以通过,而且白人的态度也普遍发生了转变。颇具讽刺意义的是,无论是此前还是此后,美国黑人都没有像60年代那样普遍地表现出不满和焦躁。这很可能是因为民权运动的进步激发了美国黑人进一步迅速改变现状的期盼,随后产生了不切实际的期望。我们并不是说这些期望不合理,而只是说,这些期望与他人的期望不一致,因此引发了冲突。

如果当事人所获得的成果在持续扩大一段时期之后,进步开始变缓,甚至发生逆转,就非常有可能发生冲突。戴维斯(Davis, 1962:5)用证据证明:“当经济和社会加速发展一段时期后,接下来的往往是一个短时期的快速逆转”,暴动革命往往发生在这个逆转期里。恰尔蒂尼(Cialdini, 2001:219)对这一现象进行了很好的总结:“那些传统意义上生活在最底层的人们,未必是最有可能起来反抗的人,因为他们已经把自身所遭受的剥夺视为自然秩序的一部分。实际上,更有可能成为革命者的是那些至少体验过富裕生活的人们。”

冲突双方的特点

零和思维 相信他人所得必定是自己所失,反之亦然,这就是零和思维(zero- sum thinking),也称为“总量固定”(fixed-pie)假设。在这种思路下,双方似乎都无法达到他们的期望,冲突便由此而生。诚然问题在本质上往往是零和的,尤其是在资源稀缺的条件下。比如,只剩下一个“比尼宝贝”,但双方都想得到它。然而,很多情况下,冲突的形成并不是因为问题在本质上具有零和性[14],而是因为冲突双方认为它是零和的。这种情况下,零和思维就成一种错误的信念。实际生活中,冲突双方的利益的确能共存,只是他们看不到这一事实[15]。研究发现,这种错误信念是导致冲突的罪魁祸首(Thompson & Hrebec, 1996)。

冲突双方关系的特点

相对权力的模糊性 如果冲突双方都一厢情愿地认为己方比对方强大,也就是说,对权力的判断模糊不清,那么冲突就更有可能发生。这种情况下,双方的愿望往往会变得互不相容,进而导致冲突的产生。以越南战争为例,由于美国和北越采用了不同的军事技术,双方都相信自己会取得胜利,并对这一信念抱有强烈的期望。直到双方打了多年的仗之后,答案才正式揭晓,即北越当时的判断是正确的。

不公平的比较 如果一方觉得另一方并不比自己的功劳更大,却得到了更多的财富或者特权,那么冲突也会由此酿成。这就会导致不公平的比较,这种情形下愿望会因为现实原因(一方认为自己只要尝试就可以和另一方做得一样好)或理想原因(一方认为自己应该和另一方获得同样的好结果)而变得强烈。

挪威著名的戏剧家亨里克·易普生的经典剧目《玩偶之家》(A Dolls House)可以用来证实比较在冲突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女主角诺拉是一名传统的家庭妇女,处处受丈夫的支配。在与一名思想开明的妇女克里斯汀熟识之后,诺拉将自身条件与对方进行对比之后,开始渴望获得更大的自由和权力。这一切使得诺拉与丈夫发生了冲突,并最终离家出走[16]。

不公平的比较可以部分地解释纳比尔·哈拉比耶(Nobil Halabiyeh)的行为。哈拉比耶是一名自杀式攻击者,他试图尽可能多地杀死以色列人。在自杀式袭击事件发生之前,人们只知道哈拉比耶酷爱运动而非政治。然而,当这名年轻人在以色列工作之后,情况发生了显著变化。他的堂兄弟这样解释,“看到以色列人过着奢华的生活,也许他开始质疑:为什么他们的生活要比我们好呢?”(Hockstader, 2001)。与巴勒斯坦诸多其他自杀式袭击者的动机(例如迫切希望为自身所在的群体改善条件、复仇等)相比,哈拉比耶先生似乎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不公平比较的影响。

有数项研究结果表明,贫富差距较大的美国社区的谋杀率都要更高(Berkowitz, 1993)。不公平的比较可能有助于解释这一研究结果。试想,如果富人更富而穷人更穷,那么后者就可能变得更加愤怒。

那么,如何才能阻止这种不公平的比较,进而防止冲突的发生呢?最公平的办法是,在资源和权利的分配上尽量平等。此外,我们还常常采用两种方法:一是制定一套固定的规范,将奖励与某种单一且很容易度量的标准相结合,比如个体的资历或者受教育程度。美国的公务员体系采用的就是这种方式,以尽可能地减少不公平的比较。二是普遍为各种公司机构所采用的隐匿员工奖励信息的方式。由于薪酬信息很容易保密,许多公司机构都将薪酬信息隐匿起来,以避免冲突的发生。

身份地位相差悬殊 如果冲突各方的身份地位相差悬殊,那么极有可能发生不公平的比较(Kriesberg, 1998)。人们在评估功劳或贡献时可能存在多重标准,若按照其中一种标准,某个人的功劳或贡献就超过他人,而按照另一种标准,情况则恰恰相反,这样就会出现身份地位的差别,或者说等级不均衡现象。比如社会上经验和教育都能用作工作业绩的评定依据。经验丰富的人愿意相信,工作中经验是最为重要的,而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则持相反观点。如果这两种人一起工作,双方都可能觉得自己要比对方更应获得奖励,这时,冲突就尤其有可能发生。

相反,如果身份地位体系足够明确,无论按照哪种标准,胜出者都是同样的人,那么人们就不大可能去与身份地位不同的人进行比较,因而冲突也就减弱了。假设存在这样一种虚构的社会,优势越多的社会阶层就越应该拥有更多的资源,那么这种社会体系就一定是最有效的。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柏拉图在其《理想国》就建议设立这样一个虚拟社会:国家的统治者应该是那些体内有金元素的人,而辅佐者是那些体内有银元素的人,而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的体内则只有铁元素和铜元素。此外,认为存在低等种族和性别等级的谬论也有着类似的目标。美国社会的传统观念认为,美国黑人和妇女智力低下、情感匮乏,因此不应该获得嘉奖。同时这些人自己也大多认可这种谬论。这种谬论让人们相信,优势越多的社会阶层就越应该拥有更多的资源,因而避免了人们的向上比较,阻碍了相对剥夺感的产生(Wood, 1989)。这种情况下,虽然社会的公平正义惨遭践踏,但发生冲突的可能性的确减少了。

猜疑 猜疑是指一方认为另一方对己方的利益充满敌意或漠不关心。形势不明时猜疑会使人感到威胁,从而引发冲突(Pruitt,1965)。我们以兹讷斯等人(Zinnes et al., 1961)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引发事件的分析为例。1914年欧洲有两大对立的联盟,一个联盟的主要成员是德国和奥地利,另一个联盟的主要成员是英格兰、法国和俄国。这两个联盟相互之间充满猜疑。当一名塞尔维亚公民暗杀了奥地利大公费迪南德之后,奥地利当即宣战。而为了阻止奥地利袭击塞尔维亚,俄国出动了军队。之后,由于担心受到俄国及其同盟国的袭击,德国跨过比利时,对法国进行了袭击,战争由此而爆发。显然,德国皇帝误解了俄国出动军队的目的,错误地认为对方要大规地模袭击自己。这种误解就源于高度的猜疑,导致德国皇帝试图通过掌握军事主动权来阻止袭击。

猜疑的反面是信任,暗示着一方相信另一方对己方的利益给予了积极的关注。这样的关注不一定要真实存在,但一定要使一方能感觉到积极的情感。就一方而言,如果相信另一方要依赖自己,而不会激怒自己,那么就很有可能产生这种信任感。正如定义中所说,信任会使一方相信,另一方将己方的利益放在了特别重要的位置[17],冲突就会被阻止。

社区的特点

我们用 “社区”一词来指代较大范围内冲突各方的集合体,可能发生争论的各方都是这一集合体的子集。比如,对于一对已婚的夫妇而言,社区就是他们生活的家庭或者居住的小镇。对于两个毗邻的小镇而言,社区将是他们所在区域内的县、州或者省。对于两个国家而言,社区将是他们所在区域内的其他国家或者一个整体的“国际组织”。双方的成员关系可以分属于多个的社区,而社区的特点也常常会影响社区成员之间冲突的可能性。

安全困境  前面说过,1914年两个处在竞争状态的欧洲联盟之间互相猜疑,而这种猜疑可以部分归因于斯奈德和迪辛所说的安全困境(Snyder & Diesing,1977)。在一个运转良好的社区中,邻里之间很难有互不信任的理由,因为掌握权力的第三方——警察和法庭,会对这些公民予以保护。然而,在国际关系中,由于往往无法找到既有权力、又愿意进行干预的第三方,使得国家或国家同盟必须进行自我保护。换句话说,国际社区总是处于无政府状态(Mearsheimer, 2001)。1914年前的那些年,这种状态造成的不安全感和不信任感不断累积,为战争做好了准备。战争准备又进一步增强了体系内的不安全感和不信任感,使得战争的准备(如军备竞赛)愈演愈烈,猜疑也越来越多。这种情境涉及一种两难的处境,虽然各个国家因害怕攻击而武装起来的行为是合理的,但其实如果各国之间能相互信任,世界将会变得更好,但却没有任何一国信任对方阵营。不幸的是,在无政府状态下,各国之间无法相互信任。安全困境是著名的“非零和游戏”,即“囚徒困境”[18]的一个版本(Pruitt, 1997;Rapoport & Chammah, 1965),游戏中个体的理性促使冲突双方无法进行合作,但其实如果他们能互相合作,双方的状况都会变得更好。

其他情境下,如果缺乏有效的第三方保护,也会产生安全困境,并由此产生猜疑问题。这些情境包括那些人口不太密集的边境地区(如拓荒时期的美国西部地区)、警力不够的城市中心地带以及一些监狱。

缺乏规范性共识 社区和社区内的群体会不断地完善规范(即规则),以约束社区成员的行为。这些规范包括社区期望人们追求的目标、角色定义、决策程序以及社区成员地位和权力高低的具体规定。这些规范的主要作用是切合潜在的反对者的愿望,降低冲突发生的可能性(Thibaut & Kelley, 1959)。比如,如果反对盗窃这个规范不存在,那么冲突将会变得非常普遍而且严重,以至社会实际上无法正常运行。再举一个影响力稍弱的例子,比如最低工资的法律规定就明确了日常工作的单一工资水平,限定了工人和雇主的期望值,从而降低劳资双方发生冲突的可能性。还有一种规范起到类似的作用,即配偶一方做饭而另一方洗涤餐具,这已经为很多家庭接受。

如果社区缺乏规范性共识,那么某些社区成员将会产生与其他成员利益矛盾的愿望,冲突就会普遍存在。我们举个典型的例子,当今很多丈夫和妻子的关系陷入僵局,这是因为,当今社会在界定配偶能彼此期待的合理行为上,比以前的界定要模糊得多(Rubin & Rubin, 1989)。

冲突不多的社区都有着非常明确的规范,这些规范约束着那些最有可能发生冲突的人际关系,如权力和地位关系。比如,雇主和工人之间很容易发生冲突,因为两者之间的行为和期望联系紧密。但大部分人在刚开始工作时,都非常清楚自己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工人会期望能大致按照雇主的要求行动,并努力给雇主留下好印象,而雇主则希望给出清楚的工作方向,并给予正强化和负强化。如果我们想找出职场冲突潜在的因素,会惊讶地发现其实并不存在导致冲突的环境。

如果在某一社区,规范得到了权力阶层的普遍支持,那么即使弱势群体的规模很大,也不大会产生改变这些规范的愿望。因为大部分人学会了适应,他们大都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他们的愿望与社会现实是相适应的。

这并不意味着,在这样一个社区中,人人都是快乐的。因为处于最劣势地位的人们可能会感到非常不快,比如美国黑人、妇女、学生或者奴隶。然而,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或者充满了沮丧(因为其他所有人似乎都支持这一规范),或者充满了恐惧(恐惧来源于那些实施规范的手段),以至于无法改变现状。诚然,面对这种困境,也还是有人为了自身的权利和利益而不懈地斗争。如果这些人能轻易地逃离现状,就像19世纪时很多美国人从新英格兰移民到西部边陲那样,冲突就不会发生了。

群际冲突的根源

前面我们从整体上阐述了引发冲突的过程和条件,不管冲突的主体是个人还是群体。现在我们讨论那些只影响群体冲突的条件。 “群体”可以定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这些人拥有共同的身份,并且具备互相合作的能力。我们用这一术语来指代各种集合体,不管他们是配偶、工作团队、组织机构、政治派别、还是民族、国家。当然这些不同类型的群体存在差别,我们也会在接下来的讨论中努力说明这些差异。但许多基本原则适用于各种层次的群体,我们将在本部分中重点讨论。

罗伯斯山洞实验

在美国俄克拉马州的圣波伊斯山(Sans Bois)中,有一个孤立的但却占地甚广的国家公园——罗伯斯山洞公园。1954年夏,研究者在这里进行了一项最著名的群际冲突实地研究。主要的研究者莫扎菲尔·谢里夫(Muzafer Sherif)和他的同事(Sherif et al., 1961;Sherif & Sherif, 1969)精心挑选了一批几乎在各方面都非常相似的12岁小男孩,并将这些孩子们分成两组,每组12人,分别带到两个相互隔离的营地中。几天过去了,这些孩子们都不知道对方群体的存在。他们参加了各种各样典型的夏令营活动——划独木舟、游泳、野餐、搭帐篷、在附近的室外棒球场打棒球等等。不出研究人员的意料,群体凝聚力或者说“我们”这一感觉,很快就在两个群体中出现。两组成员都给自己的群体起了名字,分别叫做“响尾蛇”和“老鹰”。

又过了几天,两个群体都发现了对方群体的存在,都渴望在团队运动项目中与对方一决高下。甚至在发生实际接触之前,两个群体就产生了竞争意识,还常常萌生敌意。双方都自信地认为自己会在竞赛中打垮对手。

在比赛开始的第一天,研究者们在餐厅里向孩子们展示了比赛奖品——一个闪闪发亮的奖杯、一些做工精美的奖牌以及数把四叶小刀,并宣布只奖给获胜团队。不出所料,这些奖品进一步加强了双方的竞争感和敌对感。

比赛一开始双方就恶语相向。虽然双方起初还想努力保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体育精神,不过双方很快就停止了这种努力,频频侮辱谩骂对方(“一群畜生”、“叫花子”、“胆小鬼”、“可怜虫”)。之后,双方的敌对行为迅速升级,针锋相对地袭击对方或者进行反击。他们不但砍下对方的旗帜,破坏对方的小木屋,而且还偷偷地搜集并制作了很多武器,包括球拍、棍子、装满石块的袜子。等到比赛结束,双方成了不同戴天的仇敌。

幸运的是,孩子们的这一野营经历,最终的结局是令人愉快的。研究者们成功地将这种敌对群体关系转变成了一种合作关系。第9章我们将回过头来讨论这种转变。但目前我们重点讨论造成群际冲突的原因。为什么“响尾蛇队”和“老鹰队”如此轻易地就变得互相敌视呢?

现实冲突相对于社会认同

罗伯斯山洞实验中冲突的发展有两种解释。谢里夫将冲突归因于研究者强加于男孩们身上的竞争情境。他认为,比赛在群体之间制造了利益分歧,而为了解决这些分歧,群体采用了争斗之术,进而导致了冲突升级。这种解释建立在坎贝尔(Campbell, 1965)的现实冲突理论(realistic conflict theory)基础之上。该理论认为冲突总是能用某些有形资源(如领土、金钱、奖品等)或无形资源(如权力、声望、荣誉等)来进行解释,双方都渴望拥有这些资源但数量有限。虽然这一解释很有价值,但是如果用来解释“响尾蛇队”和“老鹰队”的实验结果,就出现了问题,因为两队的敌对在他们进入到竞争情境之前就开始了,实际上,彼此的敌对始于他们听说对方存在的那一天。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塔吉菲尔和特纳(Tajfel & Turner, 1979, 1986)提出了社会认同理论(social identity theory)。该理论认为,“仅仅意识到外群体(out-group)的存在,就足以激起内群体(in-group)的群际竞争或歧视反应” (Tajfel & Turner, 1979:38)。这是因为,个体所属的群体是此人自我概念(自我身份)的一部分。因此,个体为了满足自尊感,就会倾向于积极看待自己所属的群体,这就产生了内群体偏见。带有内群体偏见的成员会过高地评价内群体成员,而且会偏向于支持内群体成员(Brewer & Brown, 1998)。虽然这种偏见未必一定会引发冲突,但是如果人们对外群体成员表现出轻蔑或者侮辱态度,或者为了内群体而去夺取外群体所需要的资源,那么就可能引发冲突。

社会认同理论得到了 “最简群体(minimal group)”效应或“社会类化(social categorization)”效应等许多研究的支持(Tajfel, 1970)。在这些研究中,研究者常常依据某种无关紧要的主观标准将一群人划分成两个临时性“群体”。比如,在进行了某项艺术偏好的假测试之后,研究者可能告知一部分人,测试结果表明,他们更喜欢克雷的作品,而另一部分人更喜欢康定斯基的作品。虽然这种人为地暂时划分出的两个群体内部成员以及两个群体的成员未发生任何的互动,但是人们还是更加喜爱、高估并且偏向于支持自己所在群体的成员,而对另一群体的成员则持有截然相反的态度(Gaertner & Dovidio, 2000)。这些发现有助于解释,为何民族中心主义(ethnocentrism)——偏袒自己的群体而不是其他群体——在人类社会如此普遍(Summer, 1906)[19]。

历史上也有很多冲突的案例,不但与最简群体效应类似,而且能用社会认同理论进行解释。我们以其中一个引人注目的事件为例。公元6世纪,君士坦丁堡的绿派和蓝派之间爆发了一场可怕的战争(Ridley, 1996)。当时,马车比赛是一项颇受城市民众欢迎的运动。比赛时一组车手身着蓝色套装,而另一组车手则身着绿色套装,因而很容易区分开。不久之后,这一看似不重要的识别方式却将整个城市划分成支持绿队的绿派和支持蓝队的蓝派两个阵营。而这两个阵营之间的敌意,迅速与宗教和政治因素结合在一起,激发了一场大规模的骚乱。在骚乱中,绿派杀害了3 000多名蓝派成员,而蓝派则屠杀了30 000多名绿派成员,君士坦丁堡的大部分地区也被夷为平地。最近,在欧洲频频爆发“足球大战”,虽然这些打斗的暴力程度远远不及蓝绿两派之争,但是我们却不难看出两者的相似之处。此外,类化过程也使冲突各方产生“我们与他们”的对立思想,似乎是引发这些冲突的主要原因。

群体愿望与群体失望

群体内部通常会有大部分成员都持有的共同愿望,或者叫做群体目标和群体标准,这意味着不同的群体可能会发生冲突。比如,一对已婚夫妇和一名汽车经销商在一辆新车的价格问题上发生微不足道的小冲突;而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在巴勒斯坦国的存在和版图问题上发生根本利益的大冲突。

群体愿望往往源自群体自身强烈的根本需要,这些需要群体成员都能感同身受(Fisher, 2000)。因而,很多以色列人的立场都源于对国家安全的深切关注,鉴于以色列四周都是敌对势力,这种安全顾虑并不奇怪。而巴勒斯坦人的根本需要则包括认可、自我决定以及公正对待,这样的需要也不奇怪,因为数百年来,他们一直被外来者控制。双方都关注自身的文化传统能否自由实施,这一点至少能部分地解释双方在耶路撒冷的控制权上出现的分歧。

与基于个体需要的情感相比,基于群体需要的情感往往深厚得多。这一点可以用来解释2001年9月11日发生在纽约和华盛顿的自杀性袭击事件。虽然劫机冲向世贸中心和五角大楼的恐怖分子可悲地受人蛊惑,但是袭击行为却似乎表达了那种捍卫种族和宗教群体利益的深切愿望。

相对剥夺感在集体和个体层面上都会出现。如果人们将自己所属的群体与其他群体或某些合理的标准进行比较,认为剥夺这一事实成立,那么冲突往往会接踵而至。这种现象称为同胞剥夺(fraternalistic deprivation),与之相对的是自我剥夺(egoistic deprivation),即发生在个体层面上的相对剥夺(Runciman, 1966)。要想弄清楚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回顾一下本书第1章讨论过的案例,即洛杉矶市的黑人居民在罗德尼·金被殴打之后所经历的余波。当时,很多人都希望那些残暴地殴打罗德尼·金的警察们,被送上法庭、宣判有罪和接受惩罚。当法庭裁决这些警察无罪之后,人们心中燃起了愤怒的火焰,把这一事件看成是对美国黑人这一群体的不公正行为。随后发生的暴动就是同胞剥夺引发的结果。多项研究结果表明,同胞剥夺才是群际偏见和政治暴力的主要根源,而不是“自我剥夺”(Brewer & Brown, 1998)。

社会认同理论能解释,为什么人们在遭受同胞剥夺时常常会感到焦躁不安,因为人们会认为群体受到攻击就是自我价值受到攻击。

群体认同

对于那些为群体目标努力工作,并且对同胞剥夺敏感的人们,他们必定对自己所属群体有着高度的认同——他们肯定首先将自己视为穆斯林、美国黑人、底特律市民或者高中乐队成员等。随后,那些具有强烈认同感的群体(其成员对群体有高度的认同感),就会比那些缺乏认同感的群体,更经常、更深入地卷入到各种冲突之中。因此,与意大利裔美国人相比,美国黑人的情绪要激进得多,事实也正是如此[20]。

如果群体认同感强烈,那么人们就会对群体中的任何成员及所有成员所遭受的痛苦感同身受。因此,为了抗议巴勒斯坦人的残酷遭遇,从中东到印度尼西亚的穆斯林人都可能会聚集街头表示抗议。

即使最没有凝聚力和持续时间短暂的群体,也能建立一定程度的群体认同,这已经在先前最简群体效应的讨论中得到例证。这些研究结果表明,那些相互只有肤浅共同点的人们,即使简短的交往也会给他们带来群体认同感,认为自己有别于其他群体。试想一下,那些具有历史关联的族群或者宗教关系的人,如果认识到他们的核心价值观或者基本人类需要正在遭受非法剥夺,那么他们会产生多么强烈的群体认同感。接下来我们要讨论冲突群体的动员过程,通过群体动员能形成强烈的群体认同感,并与强烈的群体愿望结合在一起,共同激发群际冲突。

冲突群体动员

冲突群体动员理论(Azar, 1990;Coleman, 1957;Dahrendorf, 1959;Gurr, 1996)主要考察,关系松散且政治消极的人们发展成组织良好的冲突群体的过程和条件,而且该冲突群体还应具备挑战现状的能力。该理论主要想了解那些弱势群体怎样才能发展出抗议、暴动和革命的能力。该理论能帮助我们理解下列事件,美国马萨诸塞州北安普顿的饮用水中加氟计划引发的公众抗议,南美黑人运动的发展,北美13个殖民地的人们团结起来进行独立战争。甚至有可能帮助我们了解基地组织袭击世贸中心和五角大楼的组织动员过程。

该理论始自达伦多夫(Dahrendorf, 1959)的拥有潜在利益的准群体,即一群拥有共同利益,但对此并未充分认识的人。群体动员的过程往往始自触发事件(或系列事件),警醒或者唤醒了准群体成员(Azar, 1990)。比如,在南非夏普斯维尔大屠杀(Sharpville Massacre)中,手无寸铁的黑人抗议者遭到白人当局的射杀。再比如,18世纪英国政府的茶叶税收政策警醒了广大北美殖民地人民,最终引发了“波士顿倾茶事件”,人们将一船茶叶倾倒在港口里以抗议苛税。如果准群体成员彼此再就此类事件进行沟通,那么他们的同胞剥夺感就会得到增强[21]。另外,至关重要的是,出现了一批领导者,他们不但能清楚地表达出人们的关注点,而且能加强成员的群体认同感和群体失望感,认清对手,并且开展行动来安抚群体的不满。冲突群体就此形成,群体成员能强烈地感受到一种共同的认同感(群体身份),都对某一个普遍接受的目标感到同样不满,都有安抚这些不满的愿望,彼此通过领导层或直接沟通。

如果出现了许多拥有共同利益的地方群体,就有可能发展到下一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具有超凡个人吸引力的组织者会设法将分散的群体团结起来,迫使政府注意到这些群体的不满,一场运动由此形成”(Zartman, 1995:13-14)。南非的纳尔逊·曼德拉、北美的乔治·华盛顿以及基地组织极端分子本·拉登,都属于此种具有超凡个人吸引力的组织者[22]。

这类变革群体的领袖可以视为洋葱的核心,那么紧邻洋葱核心的外一层就是该领袖最密切的组织,负责发动各种冲突(比如基地组织)。该组织被更大的人群(即被唤醒的冲突群体)所包围,他们积极支持该组织,向该组织输送新成员,提供金钱和政治庇护。我们还会发现,洋葱的最外层是一个更大的群体,该群体虽然对该领袖及其组织的部分或所有目标表示同情,但是却不愿支持该组织所采用的战术。

激发冲突群体动员的条件 达伦多夫(Dahrendorf, 1959)曾明确指出,冲突群体的动员要满足3个条件,这3个条件满足后还会激发群际冲突。第一个条件是群体成员的沟通能力。沟通强化了普遍的群体认同,促进了组织目标的发展,加深了同胞剥夺感。有时统治集团能压制不满的准群体成员之间的沟通——比如限制集会权、隔离同伙犯、或者在亚群体之间制造矛盾,以防他们团结在一起。通过在空间上或者心理上隔离群体成员,这些战术可以防止冲突群体结成联盟或者制订计划。不过,随着电子邮件和网络沟通的出现,要制造空间上的隔离变得越来越困难。这些技术进步的确推进了全球范围内的沟通,使得基地组织快速发展,并可能组织发动9·11袭击。

第二个条件最为重要,就是要有一个能将冲突群体组织起来,并能为群体制订行动计划的领导层。在威廉·戈尔丁(William Golding)1954年所写的小说《蝇王》中,当一群孩子因船舶失事而被抛在一个孤岛上时,两名领导者迅速脱颖而出。其中一名领导者拉尔夫的领导方向是,引领年龄小点的孩子们逃离孤岛并寻找外部救援。相比之下,另一名领导者杰克则似乎想鼓动那些在孤岛上感到恐惧的孩子们组成冲突群体,准备同杰克之外的所有其他权威作斗争。至少在一段时期内,杰克占据了优势。

再则,统治集团常常会想方设法除掉新兴的领导者,他们的手段有监禁、驱逐甚至杀害。不过,这类行为往往会弄巧成拙,反而坚定了冲突群体的决心。还有一种可能,统治集团会试图“招安”这些领导者,与之形成某种更为密切的合作关系。韩国政府先前就采用过此种战术,特意给那些反对派领导人授以政府要职。比如,有一位大学校长对政府的教育改革计划进行了抨击,并获得了大批激进学生的支持。之后,政府任命该校长为教育部部长。他走马上任之后,很快就收回了自己先前的抨击言论,开始转而支持政府的立场。可见,“招安”很容易将冲突消灭在萌芽状态。

达伦多夫所阐述的第三个条件是,(群体所处的)大社区眼里的群体合法性——或者社区至少不对群体实施有效的压制。因此,民主政治比独裁政治更易组织起反对者群体,虽然后者并非不可能发生。此外,民主政治下的冲突群体反而不大可能具有革命性,因为政府往往会对他们的抗议进行回应,并倾向于做出改变。

在社会认同理论的延展中,还暗含着引发冲突群体动员的另外两个条件(Tajfel & Turner, 1979),并且得到了研究证据的支持(Brewer & Brown,1998)。第一个条件是,几乎没有或者根本不存在社会流动性(social mobility)。社会流动性即个体从低地位群体向高地位群体移动。一个恰当的例子是,卢旺达居于统治地位的图西族和居于从属地位的胡图族之间的关系。500年以来,这两个群体一直处于混居状态。正如古雷维奇(Gourevitch, 1998:47-48)所言,“胡图族和图西族语言相同,宗教信仰相同,相互之间通婚,混居在并未划定领土边界的同样的山丘上,有着共同的酋邦式的社会和政治文化”。然而,在殖民地时期,殖民者重新制定族群边界,族群边界不但清楚明晰,而且缺乏渗透性,于是就出现了乔伊特所说的“被阻碍的认同”现象(Jowitt, 2001)。这一现象一直持续到后殖民地时期,严重损害了群际关系和群际混居状态。“被阻碍的认同”有助于解释1994年发生的卢旺达大屠杀——在短短的100天之内,就有超过80万的图西族人和持温和态度的胡图族人惨遭杀害。

如果可以进行社会流动,那么群体动员就往往会受到限制,而代之以这样的情形,即“鼓励个体远离原来所属的群体,并努力让自己及其直系亲属获得统治集团的接纳。社会流动性被西方的民主政治体系奉为神圣”(Hogg,1995:558),能让社会体系避免严重的群际冲突。社会流动性也暗示着,如果一方取得的成就不如另一方,是因为自己的能力不够。因此,一方找不到合理的理由来要求更大的回报,也没有进行不公平比较的合理依据。

引发冲突群体动员的另一个条件是,地位较高的群体看上去软弱或者非法,因而很容易遭遇挑战。如果情况并非如此(即地位较高的群体看上去不但强大而且合法),那么地位较低的群体成员就可能会去进行社会创造(social creativity),而不是进行群体动员攻击社会。社会创造指的是,地位较低的群体通过表明自身所长(比如,美国黑人拥有“灵魂”),或者将自己与那些地位更低的群体进行比较(比如,美国黑人要优于穷苦白人),而自认为要优于那些地位较高的群体。

总结和结论

当看起来已经没有哪种选择能同时满足当事人双方的愿望时,冲突(定义为感知到的利益分歧)就会出现。冲突之所以发生,或者是因为双方的愿望都非常强烈,或者是因为缺乏整合式选择方案。如果双方的愿望都很坚决,都认为自己的愿望合理,冲突的规模就会变得相当大,因为双方都无法让步以解决问题。我们常常会发现,相对剥夺会造成利益的分歧;而相对剥夺引起的失望感会促使人们追逐冲突目标。

无论是在人际层面还是群际层面上,以下这些条件都会引发冲突:资源的稀缺性、迅速扩展的成果(尤其是在进步变慢的情况下)、零和思维、相对权力的模糊性、不公平的比较、身份地位相差悬殊、猜疑以及缺乏规范性共识。由于有利的群际比较是自尊的源泉,因此仅仅另一个群体出现,就可能引起群际冲突。如果群体愿望没有得到满足而产生 “同胞剥夺”,那么群际冲突就更可能发生。(“群体”这一术语,指的是那些小群体、政治实体、组织、国家以及任何其他拥有共同身份和合作行动能力的人群。)

群体动员必定发生在那些拥有共同利益的人们卷入冲突之前。群体动员包括,形成共同的群体认同,产生一个领导机构,在追逐共同利益时采纳群体目标。此外,群体内部的沟通能力、是否拥有领导层、(群体所处的)大社区眼里的群体合法性、感知到的外群体软弱或者非法(并认为外群体阻碍群体成就)以及社会流动性的缺失,都能激发群体动员。群体动员一旦发生就难以扭转,正所谓覆水难收。

统治者为了阻止挑战其权威的群体动员,可以采用3种战术,即干扰群体的内部沟通、除掉潜在的领导者以及“招安”这些领导者。在本章讨论的诸多原则中,还隐含着其他能压制冲突的战术。这些战术能促进社会的稳定,因而表面上来看似乎颇具吸引力。不过,它们也很容易带来反作用,往往会使社会发展停滞不前,有时造成不公正现象,通常无法保证长治久安。

接下来,我们要转而讨论策略选择。第3章我们要讨论,决定一方在4种应对冲突的策略(争斗、让步、问题解决以及回避)中进行选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