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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冲突:升级、僵局及解决(第3版)》第1章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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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已18岁的本使用了家里的汽车,但开回来时忘了加满汽油。第二天早上,父亲被迫在交通高峰期间排队加油,因而上班迟到了。当晚,父亲告诉本,忘记加油给他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本向父亲道了歉,但显得不太真诚。为了使本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父亲从多个方面对本粗心大意和不负责任的行为再次进行了批评。但本却显得不耐烦,对着父亲大喊大叫。父亲被本的这种反抗行为激怒,收回了车钥匙,并宣布,除非征得同意,否则本再也不能使用家里的汽车。此时,本的母亲和一旁观战的姐姐站了出来,试图劝说父亲,这样对待孩子可能过于严厉了。父亲叫母亲不要管闲事,于是,本、母亲和姐姐一道走出了房门,只剩下父亲一人在苦苦思索,到底问题出在哪里[1]。

● 在公司一款新产品交付日期的问题上,销售部门和生产部门唇枪舌剑,双方鏖战正酣。销售部门说,该产品的交货日期必须限制在3个月内,否则公司在竞争中就会失去潜在的客户,这无论对于销售部门还是整个公司,都将是一个不小的灾难。生产部门则回应道,现有的生产计划经过仔细设计,已经井然有序,必须坚持。如果打乱该计划,提前交付新产品,导致的时间和金钱损失将对生产部门和整个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生产部门坚持认为,决不能提前,既然按照原计划新产品的生产时间为9个月,那么该产品的交付时间就应该是9个月!经过数日的艰苦谈判,双方最后达成一项协定,即生产计划调整为6个月,也就是说,两个部门最终所获的结果都低于各自先前的期望值。

● 1978年10月,美国总统吉米·卡特邀请埃及总统安瓦尔·萨达特和以色列总理梅纳赫姆·贝京来到戴维营。当时,这位自许为调解人的总统正肩负着一项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西奈半岛的冲突看上去十分棘手,因为埃及要求以色列立即归还整个西奈半岛,而自1967年中东战争以来,以色列就占据着该半岛,并拒绝归还一寸土地。最初,卡特希望促成双方妥协,达成这样一项协议,即双方各自保留一半的西奈土地。但事实上,双方均不接受这一方案。卡特总统及其幕僚们并未气馁,最终发现,在以色列和埃及看似不可调和的立场背后,双方却有着并非完全对立的潜在的利益点。对以色列而言,其潜在的利益点是安全,期望确保边境安全,防止埃及的地面或空中袭击。而埃及的主要利益点则是恢复主权,亦即重获从圣经时代起就已成为埃及领土的西奈半岛的统治权。经过13天的艰苦谈判,在助理国务卿哈罗德·桑德斯第23次拟定了协定样本之后,调解人卡特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以色列同意归还西奈半岛,但换回这样的保证,即西奈半岛要成为非军事化领地,并允许建立新的以色列空军基地。该项协定于1982年4月生效,并延续至今[2]。

● 1991年3月3日,美国黑人罗德尼·金被警察飞车追逐而被迫停车后,因明显的拒捕行为而遭到警察的强行制服。乍看上去,这一事件本身并没有特别的新闻价值,但金的被捕过程却偶然被一名洛杉矶居民用新买的摄像机记录了下来。这一看似普通的事件因此变得与众不同。录像带清晰地表明,罗德尼·金不但遭到一些警察的拳打脚踢,还被警棍打了约40下,与此同时,其他警察却站在附近,面无表情地冷眼旁观。1992年暮春,也就是该事件发生一年多之后,四名警察被控犯有过度使用暴力殴打罪,但加利福尼亚州文图拉市陪审团却裁定这些警察无罪。数小时后,洛杉矶市爆发了暴乱。以非裔美国居民为主的人群焚烧建筑物,发泄他们对警察,或者更广泛地说,对政府的怨愤。这一事件引起了乔治·布什总统的关注,他向洛杉矶市派驻了2 000名国民警卫队员,才平息了这场为期三天的暴乱。

冲突理论

虽然以上4事件无论就规模还是影响力而言,都存在着显著差别,但是也有很多的共同之处。这4个事件都是双方或多方之间的冲突,而在这些冲突中,各方都希望获得某种对方不愿意提供的结果。这种结果可能包括家里的汽车、时间、计划的弹性、领土、安全、公正、可容忍的生存条件,也可能是其他任何事物。此外,请注意每个冲突例子都涉及不同的模式,即努力解决冲突的不同方式。那么,这些冲突模式有共同之处吗?表面看来没有相同点,但可以把它们归为4种主要的类别或策略,而且这些类别或策略揭示了个案之间具有的连续性。的确,本书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详尽地描述冲突各方所采用的各种不同的策略,并且考察使用这些策略的原因和结果。

争斗(contending)是一项基本策略,即一方试图将本方偏爱的解决方案强加于另一方。父亲想必是希望儿子本道歉,并且试图通过表达自身的愤怒和失望来达到这一目的。销售部门和生产部门先是互相争论,希望对方就范,这与以色列和埃及在戴维营谈判早期阶段的表现没有什么差别。在罗德尼·金和洛杉矶警察的争执过程中,争斗采取了暴力形式,正如愤怒的洛杉矶居民在陪审团对警察做出法庭裁决之后的反应。

第二项策略是让步(yielding),即降低自身的期望值,并且对自身所得低于原先的期望值并无不满。销售部门和生产部门就是用这种策略来解决双方在交货时间上产生的争端。双方在争端解决之后,自身所得都较先前的期望值要低。而且让步时,双方都致力于制定出妥协性的协定。这样的协定有益吗?或者说,可以令双方都感到满意吗?我们无法给出明确的答案。但我们有理由怀疑,对于双方而言“最糟糕”的解决方案实施了吗?对于销售部门而言,延迟三个月交货可能足以损害其原本希望获得的利润,而对于生产部门而言,将产品生产计划提前三个月也可能会严重影响生产的效率。让步的确是一种解决方法,但未必是高效的解决之道。

第三项基本策略就是问题解决(problem solving),即寻求一项能满足双方愿望的解决方案。该项策略能在谈判期间进行,或者借助于外部干预者实施,比如戴维营的卡特总统。在卡特总统及其助手的斡旋下,埃及和以色列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开始朝着停止西奈半岛争端的协定而努力。在理论上,如果没有美国的协助,埃及和以色列也可能会采用问题解决策略;他们可能会找到各自潜在的利益点,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一项为双方接受的解决方案,令双方都感到满意。但由于双方在历史上曾屡次发生激烈的冲突,因此卡特总统的干预提供了一个新视角,从而更有可能满足双方的愿望。

第四项策略是回避(avoiding),亦即不卷入冲突。该项策略大致会以两种形式出现,即 不作为(inaction)与撤退(withdrawal)。不作为就是面对冲突时,什么都不做。一方不采取任何行动,只是等待另一方行动。虽然戴维营谈判最后采用的是问题解决策略,但是在整个过程的大部分时间里,各方采用的最主要的策略就是不作为。这并不是说,当事人双方是迟钝或笨拙的决策者,而是刻意为之。耐心地地等待对方采取下一步行动。实际上,为了努力打开双方因不作为而造成的死结,卡特总统最终规定了一个强制性的最后期限,并指出,他将于该日期之后退出谈判,才迫使双方采取了行动。撤退表现为拒绝参与冲突。当本和他的母亲及姐姐一起走出门的时候,他们选择的就是这种回避模式。

针对处理冲突的这4种策略,还有几件事情需要特别注意。第一,大部分冲突情境(无论是军队换防、劳工罢工、国际谈判、家庭争吵,还是两名司机同时抢着通过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时发生的心照不宣的交流)都会导致上述各项策略的组合使用或依次轮番使用。我们很少只使用某一策略而拒绝使用其他策略。因此,在本与其父亲发生冲突的过程中,本先使用了争斗策略,最后以回避策略作为结束。

第二,争斗和问题解决策略可以通过许多不同的战术得以实施。术语“策略(strategy)”和“战术(tactics)”在范围上有所不同。按照我们的专业术语,策略是可以应用于所有冲突的四种基本取径,而战术是这些策略得以实施的行动办法。比如,对抗策略可以通过如下战术得以实施:劝说战术(比如生产部门和销售部门之间的争论)、愤怒声明战术(比如本和父亲之间的争吵)、暴力报复战术(比如罗德尼·金所遭受的拳打脚踢)或其他战术。本书主要关注策略考量,但同时也会关注那些有助于将策略目标转变为现实的战术。

第三,争斗、让步和问题解决都是积极主动的策略,因为运用这些策略解决冲突都会做出相对连贯、持续的努力,也就是说,通过控制、放弃部分利益或者共同工作等方式来解决面临的问题。相比之下,回避是一种消极被动的策略,因为这一策略并未涉及任何解决冲突的努力,它的两种主要形式即不作为和撤退,都是暂停或放弃战术。

第四,争斗和让步互为镜像,因为争斗需要付出努力赢得胜利,而让步则需要至少接受部分的失败。

本书开篇列举了四个冲突例子,它们在冲突的复杂性和重要性、解决冲突所使用的各项策略以及冲突最终得以解决的方式上都有所差别。尽管存在这些差别,但我们相信,如果不考虑冲突所发生的社会层面,它们就会有很多共同之处[3]。虽然发生在人际、群际、组织以及国家之间的冲突显然并不一样,但我们相信,肯定能找到可以贯穿并阐明大部分或所有冲突现象的概括性理论。本书的目的是要整理和报告新兴社会冲突理论的现有成果,并阐述我们自己有关冲突研究的一些思想。虽然我们希望本书能改善争端解决的实践,故而偶尔会提出一些指导性意见(特别是第10章和第11章),但我们的目标主要还是描述性的,也就是说,尽最大的可能,对人们处理社会冲突所采取的诸多有趣的方式进行 诠释。

冲突的概念

按照《韦伯斯特词典》(Webster, 1983)的解释, 冲突(conflict)一词本意是指“打斗(fight)、作战(battle)、或斗争(struggle)”,或者指当事人各方之间的公开对峙。不过,现在这一含义已经发生了变化,还包括了“在利益、思想等方面存在的尖锐对立或分歧”。冲突一词不但指公开对抗本身,而且还将公开对抗的心理根源囊括进来。简单地说,冲突这一术语应用得如此广泛,因而具有多种含义。

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要采用更为严格的定义,以《韦伯斯特词典》对“冲突”的第二种定义为基础。我们认为,冲突意味着感知到的利益分歧(perceived pergence of interest),即当事人各方当前的期望存在矛盾这一信念[4]。换句话说,冲突是这样一种信念,即如果当事人一方得偿所愿,那么另一方(或其他各方)就会蒙受损失。比如,本的父亲认为,自己的工作受到了儿子使用汽车这一事件的影响,而本则坚信,父亲就是要阻止他使用汽车。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冲突各方都选择争斗之术来解决冲突,或者都采用多方联合的问题解决策略,那么(正如《韦伯斯特词典》的第一种定义)冲突会造成公开对峙[5]。然而,各方也可以选用让步策略、单方独自的问题解决策略或者回避策略,那么冲突未必会造成公开对峙。

我们择用这一“冲突”定义的原因是,这种定义似乎是构建理论的最佳起点。我们可以分析感知到的利益分歧的源头,以及思考这种感知对策略选择和冲突结果的影响,这样就能构建一个简单而实用的理论(我们将在第2章和第3章对这一理论进行诠释)。由于我们两人都是社会心理学家,因此会习惯性地从心理状态对社会行为影响的角度进行思考,所以我们这方面的思维决策毫无疑问会受到这一事实的制约。不过,我们相信,对于诸多其他学科的理论家和实践者而言,这种做法仍是有价值的[6]。

在我们的冲突定义中,暗含着对意见差异的刻意排斥,这种意见差异存在于各方对客观现实予以解释的事实和争论中。我们感兴趣的是看似不可调和的期望值,或者说,矛盾的目标和标准,而不是看似矛盾的观点。

从可感知的利益分歧角度来定义冲突,并不表示我们忽视公然对抗(《韦伯斯特词典》的第一种定义)。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在后文,尤其是在第5章到第8章,关于冲突升级的主题中会详细讨论。当冲突一方或双方都采用可能会引起争论的战术,且这些战术比先前采用的更为激烈时,冲突就会发生升级。

我们清楚地知道,社会冲突往往涉及多方当事人,因此在书中我们也会尽量考虑这种复杂性。尽管如此,我们的理论主要关注的还是双方的冲突,即两个当事人之间的冲突。这是出于如下几方面的考虑:其一,在这一领域内,大部分的理论和研究都着眼于双方的活动。其二,作为社会心理学学家,我们擅长于在最为熟知的分析单元上构建较为合理的理论,而这一分析单元就是两个个体、两个群体或者两个组织。其三,我们发现,涉及多方当事人的冲突往往可以简化为双方的冲突。因此,虽然本与父亲的争论逐步升级,随后本的母亲和姐姐也作为本的支持者参与进来,但是这一争论仍可简化为双边的,亦即“我们对他们”这一冲突结构。

有鉴于此,我们在全书中仅用了少量专业术语。当我们从双边关系中某一方的角度进行分析时,我们将此人或此群体称为一方(Party),而将另一人或另一群体(即“一方”行为所指向的对方)称为另一方(Other)。由于冲突双方均可能是个体或集体,我们有时又用代词“它”来称呼当事人一方或另 一方。

冲突的积极面和消极面

尽管在人类互动的各个领域几乎都会发生冲突,有些冲突升级之后甚至还成为人类生活中最重大且最具新闻价值的事件,但是,如果就此认为,互动必定会引发冲突,或者冲突通常会呈现剧烈升级态势,这都是错误的。其实,人们总会设法同其他个体、群体以及组织友好地相处,他们在交往的过程中,通常会体谅对方、乐于助人,同时还会运用技巧,通常事后不留下冲突的痕迹。即使冲突的确发生,多半也能和解,甚至还能在冲突双方几乎毫无敌意,都感到满意的情况下得以根除。

至少从公元前1250年摩西带领犹太人走出埃及的圣经时代起,人们就开始对冲突的研究产生了兴趣。在19世纪和20世纪早期,曾出现一股令人瞩目且充满活力的思潮,人们今天仍在受其影响。查尔斯·达尔文对因“适者生存”而导致的物种内部竞争产生兴趣;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对控制自我的各种心理动力的内部斗争进行了研究;而卡尔·马克思则在提出“冲突是社会生活不可避免的内容”的假设基础上,发展出政治经济学理论。

如果我们从这三位深邃的思想家的理论中得出结论,认为冲突必定具有破坏性,那我们就没有领会其思想的精髓。按照达尔文理论,生存竞争的积极作用是促进有利于生存的遗传基因的出现,生存竞争引发的基因适应还导致了新物种的出现。类似地,弗洛伊德推断,个体的成长和洞察力的获得均来自了解和应对内部冲突过程而进行的内心斗争。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则认为,冲突促进了社会变迁,正是这种变迁客观地推动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可见,他们三人都敏锐地意识到冲突的积极作用和必要性,同时他们也都看到,冲突也往往使我们付出高昂的代价。

问题的关键在于,冲突是一柄“双刃剑”,利弊参半。下文将逐一讨论,并重点探讨表现在行动上的冲突,亦即公然对抗。

积极面

首先,如果冲突表现在行动上,它就会成为孕育社会变迁的温床。如果人们认为自身的处境不公正,或者当前的政策不合理,他们通常会与旧秩序进行斗争,从而改变现状。否则,只为少数人谋取利益的旧政策就会占据优势。用科赛(Coser, 1956:197)的话来说,“冲突通过施加压力以求革新和创造,来阻止社会系统的僵化。”在美国国会中,几乎每项新的法案都须经过一段时期的讨论,并经利益对立的群体交互施压后才得以颁布。试想,如果为了避免冲突而总是压制改革者或者强迫改革者自我压制,那我们现在会处于什么状 况呢?

公开冲突的第二个积极作用是防止不成熟的群体决策。惧怕内部对抗的群体可能会采用第一个提出的貌似合理的建议,以结束其成员的讨论[7]。不成熟的群体决策往往是不良决策,部分原因在于,这种决策错误解读了群体成员的本意。弗莱等人(Fry et al., 1983)的研究显示,这种误读有时会出现在求爱阶段。一方是如此惧怕得罪另一方,以至于未能将自身的想法充分地表达给对方而使之明白。

第三个积极作用是有助于协调人们的合法利益。大部分冲突并非以一方获胜而另一方失败告终。相反,冲突的结果往往互有胜负——以某种整合式协定的形式出现,这一结果在促进双方共同利益的同时,也促进了双方所属的上层集体的共同利益。假设工会和管理层、埃及和以色列、销售部和生产部或两个因汽车而争吵的人都能设法协调相互利益,他们就能在获得个体利益的同时,间接地促进了更大的组织、邻近地区乃至全球的利益。相反,如果为避免摩擦,不允许他们相互争论,那么这种深层的协调将几乎不可能存在。准此而论,冲突可视为一种创造力。

第四个积极作用是,借助于前3项积极作用,群体内部(within-group)冲突往往能促进长期的群体团结,亦即那些已经发生冲突的群体成员之间的团结。在缺乏社会变迁或不能协调好个体利益的情况下,群体的团结性可能会有所下降,而群体效率和群体经验的共享亦将随之下降(Coser, 1956),最终会导致群体瓦解。如果没有冲突存在,那么群体会就像英格玛·伯格曼的影片《伴侣》中的那对夫妻一样,认识不到他们婚姻所存在的问题,更无法正视这些问题,最终双方因无所适从而分手。

第五个积极作用是,群体之间(between-group)的冲突会使冲突群体内部团结起来。挑起群体冲突成为许多群体加强内部团结的方法,能将每个群体成员联合起来,共同努力(Coser, 1956;Deutsch, 1958;Johnson, Johnson& Maruyama, 1984)。因此,从独立战争到当前的反恐战争,美国人民的团结及同心协力,几乎在每次的国际冲突中都得到了提高。研究还显示,获胜的冲突要比失败的冲突更能产生此种影响(Turner et al., 1984;Worchel et al.,1977),这一点恰恰可以解释,为何在美国经历的战争中,以美国战败而告终的越南战争的团结性最低。

消极面

我们看到,许多社会交往并不会引起冲突,即使冲突出现,也往往会在未造成痛苦和怨恨的情况下就得到解决,同时还会带来一些积极作用。不过,冲突也往往有其不利的一面。任何社会对公开对抗的容忍程度都是有限的,即使这样的对抗最终能带来有益的后果。毕竟,冲突本身消耗时间和精力,这会妨碍其他事务的进行。如果某个群体、组织或者国家深陷于某种矛盾冲突之中,甚至会造成无法应对最基本的环境需求。此外,如果在冲突过程中,各方或一方使用了可能会引起严重争议的战术,那么冲突就会给有关的各方造成严重的破坏,包括冲突方、第三方以及整个社会。

当人们陷入剧烈的冲突时,很可能发生各种心理和生理健康问题,包括免疫系统日渐低下(Kiecolt-Glaser et al., 1997)、抑郁(Christian- Herman et al.,2001)、酗酒(OFarrell & Murphy, 2002)以及进食障碍(Van den Broucke et al., 1997)。更有甚者,多数情况下冲突各方并非唯一的受害者。比如,公然的婚姻冲突与下述问题有关:儿童情感和行为适应不良(Kline et al., 1991),问题重重的亲子关系(Fauber et al., 1990)以及攻击行为(Jouriles et. Al.,1991)。此外,婚姻冲突还常常会在孩子们未来的婚姻中投下阴影,让他们未来的婚姻生活更可能发生冲突(Amato & Booth, 2001)[8]。

像战争这样剧烈升级的冲突,往往会给整个社会带来影响深远的后遗症。比如参战的国家,无论是战胜方还是战败方,也无论该国的战后经济复苏还是衰退,都经历过战后自杀潮(Archer & Gartner, 1984)。在战争期间,暴力行径不但为整个社会所接受,因而变得合法化,甚至宣传为英雄行为。结果,普通民众抵制暴力的决心消失殆尽。

至于冲突本身到底造成了何种不利影响,我们也许可以从那些曾经饱受剧烈冲突伤害的个体所遭受的痛苦和折磨中去寻找最具说服力的证据。虽然人类心理的复原能力非常强大[9],但是剧烈的冲突往往会削弱这种复原能力,也会损害人们的应对机制,进而给人们留下深深的难以弥补的心灵创伤。比如,经历过武装冲突中的个体往往会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PTSD),其临床症状表现为创伤事件的周期性和侵入性地追忆、噩梦和往事突现(flashback)、情感麻木、社会性退缩以及过度警觉。有研究表明,1994年卢旺达种族大屠杀的幸存者中,90%的人都表现出了全部或部分的上述症状 (Carney, 1994)。

某些情况下,冲突带来的恐惧可能超越人类心智所能承受的极限。一名阿富汗医生曾经简明扼要地总结了阿富汗国内旷日持久的武装冲突,给人们带来的痛彻肺腑的苦难:“我已经当了15年的医生,我们的战争也持续了23年。在我看来,除阿富汗人之外,再没有人能了解战争对人们健全心智的摧残”(Healy, 2002)[10]。

如果群体创伤没有得到愈合,那么就会持续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并往往会传递给下一代或几代人。沃尔坎(Volkan, 2001:79)认为这种未愈合的创伤就成为“选择性创伤”,它是“那些曾在敌方手中遭受过巨大伤害的群体祖先所共同拥有的心理表征”。选择性创伤是人们群体身份或群体同一性(group identity)的核心内容,它深深地植入到群体伤痛的集体记忆库中,并且定期地浮现出来,以证明自己攻击对手的合理性。选择性创伤使得敌意延续数代而不止。

类似恐怖主义袭击和核武器扩散这类事件,无不在强烈地提醒我们,核袭击与生化武器这一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紧张地悬在我们的头顶。面对此类危险,我们不得不承认,冲突仍旧是我们时代的主要问题。

我们说冲突在带来伤害的同时,也能带来有利的结果,这似乎有些自相矛盾。然而,这种矛盾只是表面的,事实并非如此。很多情况下,冲突的积极作用被消极后果掩盖,而这些消极后果的产生是因为,冲突各方使用了剧烈的容易引起争议的战术。比如,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冲突可以增强各自群体内部的团结性,但是与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痛苦和苦难相比,冲突的这一积极效果则微乎其微。在侮辱、威胁以及身体攻击所造成的苦难中,人们很难认识到冲突的积极作用。

虽然冲突未必会带来破坏性的后果,但是只要后果是负面的,就可能造成可怕的影响。虽说与那些更具建设性的冲突相比,破坏性冲突出现的频率要小得多,但是这些冲突却足以给那些深陷其中的人们带来巨大的伤害。因此,本书将特别考察那些会导致冲突朝着破坏性、升级方向发展的情境。

总结与结论

本书重点关注二元冲突——即发生在双方之间的冲突。当事人可以是个体、群体、组织或国家,虽然这4个层面之间存在差异性,但是冲突理论的大部分内容都适用于所有这4个层面。“冲突”可定义为感知到的利益分歧——即冲突一方认识到自身的期望与另一方的期望存在矛盾。冲突要求我们在四大策略之间做出选择,即争斗策略、让步策略、问题解决策略和回避策略。其中争斗策略和问题解决策略的实施方式多种多样,这些策略实施方式称作“战术”。如果双方采取争斗战略和多方联合的问题解决战略,就会引致冲突的一种行为方式——双方的公然对抗。与我们通常的观点相反,公然对抗能起到积极作用,而如果冲突升级,那么这些积极作用往往会为消极作用所掩盖。

本书安排

本书的结构安排反映了我们曾在导论中阐述过的系列指导性假设和兴趣点。第2章详述了冲突的定义,用一种简明的图形分析法阐明了冲突的定义,并总结了冲突产生的原因以及阻遏冲突爆发的条件。第3章介绍了策略选择这一主题。我们首先详尽地描述了应对冲突的4大策略,继而讨论冲突各方选择不同冲突策略的原因。第2章和第3章是全书的理论核心,其中的概念会在后面的章节中反复出现。第4章探究了一些争斗之术,冲突一方能在另一方付出代价的前提下采用这些战术获得优势。

接下来的4章从不同的侧面集中讨论了冲突升级这一重要主题。第5章详细介绍了冲突升级期间发生的转型,同时也考察了解释冲突升级的两种模型:争斗者—防御者模型和冲突螺旋模型。第6章介绍了第三种升级模型,即结构变化模型,该模型主要针对那些经常发生在冲突升级中的心理和群体变化,这有助于解释冲突升级倾向于持续不断和重复发生的原因。第7章考察了那些会使冲突升级到更高水平的条件,并将这些条件与那些能将升级维系在可控范围内的条件进行了对比。第8章讲述了那些使得冲突一旦升级到高水平,就会继续持续下去的机制。

本书的最后3章讨论了去升级化和冲突解决。第9章关注的是冲突的僵局,也就是说,在某个阶段冲突一方和/或另一方开始相信,不再有能力或者不再愿意付出必要的努力,以维系还在不但升级的冲突。僵局代表了剧烈冲突双方交互中的转折点,该转折点处在冲突升级的轨迹与去升级化和谈判的通路之间。第10章阐述了问题解决策略,它非常重要、具有建设性,并往往富有创造力。这一章还描述了迈向整合式解决方案的几种方法,这些方法能满足冲突各方的期望。这一章的末尾部分,我们讨论了和解问题,和解通常必定伴有冲突解决过程,从而持续地解决冲突。在最后的第11章,我们陈述了社会冲突中第三方的角色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