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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心理分析术:我在FBI的20年缉凶手记》第2章 与魔鬼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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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禁于伊利诺伊州乔利埃特的州立监狱的威廉·海伦斯于1971年在狱中

作者作为高级特工时,在纽约反暴力犯罪的人质谈判训练中扮演恐怖分子。这一训练是为了测试联邦调查局和军队对于恐怖袭击与暴力犯罪的反应能力。主要人质在模拟的新闻采访中被歹徒捆绑炸药而挟持

14岁的查尔斯·曼森

被信徒疯狂膜拜的嬉皮士领袖查尔斯·曼森

西尔汉·西尔汉,刺杀罗伯特·F.肯尼迪的刺客

曼森“家族”成员,绰号为“小老鼠”的丽奈特·弗罗姆,拍摄于她试图在加州的萨克拉门托行刺杰拉尔德·福特(GeraId Ford)总统后被捕时

曾经,我对芝加哥的一个疯子产生了兴趣,那是在1946年,我只有9岁。我的父亲当时为《芝加哥论坛报》做安全维护工作,因此我家里经常堆满了报纸。1946年的夏天刚开始,我从报纸上读到了一篇一名中年妇女在公寓中被杀的新闻,我以为这只是一桩普通的谋杀案,但次年12月又发生了一桩类似案件,一名前志愿服役妇女队8的成员死于一家旅社内,凶手用死者的唇膏在墙壁上写了几句话:“苍天在上,务必在我残杀更多人之前逮住我,因为我无法控制自己!”这个案子太奇怪了,报纸都觉得很难报道,警方通过一些蛛丝马迹认为这两个案子有关联。

《芝加哥论坛报》报社派出很多记者搜寻线索,但就在新年过后不久,又发生了一桩谋杀案,最初,警方并没有发现三起案件的联系。这次的遇害者是一名6岁的女孩,名叫苏珊·德格南(Suzanne Degnan),她被凶手从屋里带走杀害,并且被分尸,尸体被扔到芝加哥埃文斯顿区的下水道里。该案传出之后,整个芝加哥市人心惶惶,父母们都开始担心自己孩子的安全问题,人们在猜测谁是凶手的同时,也都非常愤慨。死者只不过是个6岁的孩子,谁能够残忍地杀害她还将其分尸?除了魔鬼,还有什么人能做出这种事?9岁的我当时也无法想象到底是什么样的家伙会下这样的毒手,我整天思索着,想象如何才能抓到这个凶手。我认为自己当时也吓坏了,但这种思考能让我不那么害怕。

那时候我周末经常去影院看电影,并喜欢模仿《小顽童》和《小淘气》里的角色,尤其喜欢侦探片。我记得当时有一家知名的侦探事务所名叫PKPK,1946年夏天,我就和三个伙伴也组建了一家PKPK侦探社。我们在车库弄了一间办公室,并弄了一辆用木板和轮子组装的“战车”,取名叫“PKPK快递”。没有忙着“破案”的时候,我们就用这辆车帮杂货店送货挣点零花钱,每次收费25美分。我们的侦探社和电影里的很相似,都没有接到什么案子,无聊得很。因此,我们只能自己发现案子,最常做的事情就是穿上自己的“侦探装”——高帽与长大衣,然后到车站去等候“嫌犯”,再进行“跟踪监视”。我们把自己打扮得和联邦调查局密探一样,假装自己也是国家英雄,就像萨姆·斯佩德9(Sam Spade)一样。每次看见邻居家的哥哥或叔叔拎着箱子、桶子下车,我们就假定他们就是杀害苏珊的凶手,然后一路跟踪他们回家,等他们进屋后再到附近找个有利位置实施监视。我们轮换着进行监视,并记录下监视情况。我猜,很多大人看到这一群古里古怪、偷偷摸摸的小孩子,一定很奇怪我们在干什么,但他们肯定猜不到我们是“侦探”。

那年夏天,一个名叫威廉·海伦斯(William Heirens)的人被抓住了。我觉得很奇怪,因为他怎么看也不像是杀害苏珊和另两名妇女的凶手。他不但喜欢偷窃衣服,而且是个性变态。那时候我对性所知甚少,对这些犯罪的细节也不清楚,但几年之后,我在这方面的阅历就远远超过同龄的伙伴了,也知道什么是恋物癖以及他们为什么要偷女人的衣服了。不过那时候我最关注的是凶手并不比我大多少,他只有17岁,还是芝加哥大学的学生,他头脑冷静,而且非常聪明,也没有精神疾病,每一次杀人后他都回到宿舍内,平静如常,没有露出任何惊慌的神色,因此,他被抓住也算是个意外。海伦斯被捕的经过是这样的:当时他入室行窃,但没有成功,正要逃跑的时候,恰好被一名下班路过的警察看到了。警察让他站住,海伦斯当然不会听他的,因此两个人扭打在了一起。海伦斯连开两枪,但都没有打中警察。这个警察急中生智,拿起一个花瓶顶住海伦斯的脑袋,让他动弹不得,直到其他警察过来逮捕了海伦斯。警方在他的宿舍里搜出来四件谋杀和盗窃的证物。《时代》杂志把此案称为“世纪大案”,开庭审理之后,全国的记者都开始追踪报道。海伦斯被捕之后,我们这几个孩子开始了新的侦探游戏,每当公交车停下,我们就从下车乘客中挑选一个人当作海伦斯,然后跟踪他到他的“秘密藏身处”。

这年夏天,我们的“侦探社”关门了,但我对海伦斯和类似罪犯的兴趣并没有减弱,等我长大之后,非常自然地就做了抓捕、了解罪犯的工作。

上高中的时候,我的成绩并不出色,因为我对哪一门课都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高中毕业后,我进入芝加哥的一所社区大学读了两年书,然后结婚、入伍。入伍后我被派往日本冲绳,在海外服役期间,我仍然经常阅读《芝加哥论坛报》。某个周日,我在报上看到一篇密歇根州刑事学院和警察管理的报道,写得非常生动,使我对人民卫士这一行业更加好奇,于是我就提交了一份入学申请,并非常幸运地被选上了,两年兵役服完后,我重新开始了学生生涯。这时候,我对法律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所谓爱屋及乌,我的学习成绩也因此改观不少。

从很早的时候起,我就想加入芝加哥警局,但我听说警察认为刚从警校毕业的菜鸟“会惹许多麻烦”,所以他们并不是很想要我们这些新人。但我对自己能加入警局比较有信心,因为我可以动用学校老师的关系。我的姐夫弗兰克·格拉泽(Frank Graszer)当时是一名芝加哥的巡警,他私下对我说,像我这样的高中毕业生进入警局,最多只能和他一样当巡警,要想得到更高的职位,就要有更高的学历,这也是我学习法律知识的动力所在。就在我无法进入警局的时候,军队告诉我德国基地有个宪兵中尉的空缺,并要我马上上任,我和妻子都是德国后裔,对德国这片土地十分向往,因此对这份工作很感兴趣。

我真是非常幸运,因为在阿沙芬堡还有另一个空缺职位——宪兵司令,因此我的选择又多了一个。阿沙芬堡有4.5万人口,我们的驻军就有8000人。等我经过深思熟虑到达这个小镇之后,实际担任的职责相当于这里的警长,因为我经常接触凶杀、盗窃、纵火类的罪犯,基本上担任了普通警长的所有职责。四年任期结束后,我准备回到军队里任职,却接到了上级的另一个指派,让我到芝加哥城外谢里登堡犯罪调查中心(CID)担任主管,周围的五个州都归我“管辖”,芝加哥、底特律、密尔沃基、明尼阿波利斯以及圣保罗等城市的工作人员都由我掌管。我获得这个职位得益于军方吸引人才的政策,他们为我们这些人提供了非常优厚的待遇和职位,并一直关注我们的表现,我的这两个职位都证明上级对我很有兴趣。

随着工作的展开,我慢慢发现谢里登堡的工作其实相当于管理联邦调查局的一个分部,我管辖的所有探员都是便衣,只是随身携带着自己的证件、徽章和一把点38口径的手枪,办案的时候,他们需要经常和当地警察以及联邦调查局合作。我在阿沙芬堡时已由中尉升至上尉,到了谢里登堡,又升到了少校。

当时谢里登堡参与了很多大案子,并和联邦药品局(FBN,即药品管理局的前身)一起参与毒品案件。联邦药品局探员为了执行卧底任务,经常要先惹点麻烦,然后接受审判,他们在被释放前就待在谢里登堡。渗入贩毒团伙很危险,卧底探员不时有人被杀害。卧底结束时实施抓捕的情形和电影里差不多,参与案子的所有单位,包括联邦药品局、联邦调查局和我的团队三天前得到行动方案,预先把汽车、卡车、机枪埋伏在抓捕地点周围。等卧底出现并亮出证件后,他向行动指挥官确认毒贩,然后实施抓捕。

我的职业让我觉得自己是在为政府工作,但作为一个与联邦调查局合作的公民和犯罪调查中心的负责人,我的实际工作经常是充当各地警局和联邦调查局的联络人。

当时的很多案件都有联邦调查局参与。20世纪60年代中期,反政府运动非常兴盛,原本单纯的校园也被这种社会情绪感染,因此很多看起来像是大学生的年轻人经常在军事基地附近晃荡,于是,我手下的探员们开始打入他们的组织内部,如果探听到他们在计划颠覆活动,就会向我和联邦调查局报告。可能有的人认为这些年轻人干不出什么举动,但我告诉你,有一些组织的确曾经计划偷取谢里登堡的炸药,并要炸掉附近的一些军事基地。许多年后,我到联邦调查局任职,并对这些陈年旧案进行了研究,这才知道犯罪调查中心的调查对联邦调查局很有帮助,虽然调查局也从其他单位获取情报,但有用的信息很少,这也算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吧。

正当我准备退役并寻找其他执法机构的发展机会时,军方再次找到了我,因为当时越战正在紧要关头,军队严重缺人,因此不希望我这样有经验的人突然离开。很快,他们再次向我提出了优厚的条件:我可以完成警察管理硕士学位的学习,军方在此期间负担我的学费,并照样付给我薪水,条件是和他们预先签订合同,要求我硕士毕业后为他们工作至少两年。我知道这肯定是因为某位上级领导非常认可我的工作履历,我也非常感激他对我的垂青。

在密歇根州立大学深造期间,我除了要完成学业、照顾家庭外,还收到一份军方的秘密任务:秘密瓦解反越战组织。因此,我留长了头发,加入了民主社会学生联盟(SDS),举行各种“左”倾的会议与游行活动。我利用自己的身份,把自己装扮成愤怒的退伍军人,到处参加这些激进学生召开的会议与活动,甚至在某分校的刊物上还出现过我的照片,照片上的我长发披肩,把我的女儿扛在肩上参加游行。那次游行的主题是抗议中央情报局(CIA)在校园内招募学生做特工,替他们做见不得光的工作,因此我曾经还担心这种照片是否会进入中央情报局的档案。

我认为这些抗议者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们从没有服过兵役,不清楚军方的作为,但就是固执地认为军队是他们的敌人,他们举行游行多半是为了从混乱和刺激中找乐子。有一个心理系的助教参加他们的会议时振臂高呼,他不但支持学生的反战游行,甚至要学生们加入军队,从内部瓦解整个军事体系,或者拒不执行军方的任何指令。不久,有人就“建议”这名助教另寻高就了。

助教离开以后,班上的氛围没有那么狂热了。我经常和肯·约瑟夫(Ken Joseph)混在一起,他是联邦调查局驻密歇根州兰辛市分局的资深探员,后来在我回到军队履行合约时,他还留在学校内读博士。

完成硕士学位后,我先是到泰国当了一年宪兵司令,第二年又回到谢里登堡担任代理宪兵司令。当时我的军衔还是少校,因此我开始考虑自己是否还有升迁的可能,是否还要继续留在军队里。最后我认为自己在军队中已经没有发展的空间,再也升不上去了,凑巧联邦调查局的朋友又怂恿我第二次向该局提出工作申请,于是我向联邦调查局毛遂自荐。在20世纪70年代,这份工作不像现在这么吃香。我申请这份工作是在1967年,我已经32岁了,但联邦调查局的工作是我一直向往的。很快,我的申请就被批准了。军队里的长官们这时候显得很焦急,为此给我做了很多思想工作,但我去意已决,于是,我换了一身制服,成了联邦调查局的特工。

我上任的头30分钟就有了麻烦。调查局给我的信里要求我在1970年2月某周一的早上8:00到老邮局大楼的某个房间报到,可我7:50到达指定地点的时候却发现这里空无一人,只能看到墙上贴着的通知,原来他们已经搬到司法部大楼去了。两地之间隔着几条街,我赶紧跑到了那里,非常幸运地找到了地方。工作人员问了我的名字之后就告诉我一些注意事项和保险、退休的待遇,最后他告诉我以后可不能再迟到了,一定要改进。我立刻立正站好,向他说明了经过,工作人员认为这件事超出了他的职权范围,因此把我带到了一个更高级别的官员那里。

当时埃德加·胡佛10(Edgar Hoover)仍然健在,这个庞大的机构都在他的严格监管之下,训练中心的代理处长乔·卡斯珀(Joe Casper)是胡佛的心腹,两个人称兄道弟,虽然他有个“小精灵”的绰号(取自动画片《小精灵》中那个友善的鬼魂),但架子很大。我就被带到了他的面前,我立刻向他说明了经过:“我是准时报到的,但又怎么知道你们换了地址,事先没人通知我!”他根本不听我的解释,只是要我承认犯了不服从命令的错误。我当然不肯认输,我对他说:“我是个老兵了,不用你教我如何下令和如何服从!”我猜他一定气得七窍生烟,因为他开始威胁我,说以后有我好看的。我绝不示弱,对他说,如果联邦调查局对一个新探员这样不通情理,那这里根本不值得留恋。我如此强硬当然是有原因的,因为只要我离开调查局,军方马上会把我请回去。

“把你的右手举起来!”卡斯珀大声向我吼叫。我知道这是要我进行宣誓,宣誓后他还劝告我今后一定要“小心点”,并警告我:“我会一直看着你的!”我知道联邦调查局一直这样欺负新人,这是个下马威,但我在军方见识得多了,军方也有很多这样的陋习,因此我能够不卑不亢。无论如何,这个下马威让我很不高兴,在以后的工作中发现局里一切都要求按照制度行事,缺乏弹性,我对此同样很厌恶。可以说,自从我加入调查局的那一刻起,直到我20年后退休,一直都在和局里的官僚主义做斗争。

教导我们70-2那班新探员的老师是两位四十开外、经验丰富的主管,我们要在这两个呼风唤雨、颐指气使的老师手下接受为期六周的训练课程。后来我才知道,特工的职位是“高风险、高回报”的,受训期间不被踢出来,将来才有可能成为特工,被踢出来的只能到总部做些文职工作。

一个教官叫乔·奥康奈尔(Joe O’Connell),大家都知道他主要的工作是对付有组织的犯罪集团,教我们的时候他正官司缠身(后来对方撤销),但他毫不担心,在局里就像是蜂王一样,他的名望甚至超过了那些主管。那些主管教导我们如何对付罪犯,但奥康奈尔上课时却让我们扔掉主管发的讲义,让我们按照他讲的去做。现在,我回望自己的职业生涯,才发现他的所作所为是最好的“讲义”,因为他教会我不可死读书。有很多非常聪明的探员干了一辈子还是探员,永远升不了主管,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脑筋太死。

另一名教官是巴德·阿博特(Bud Abbott),他看起来有点神经质,所以大家都叫他“摇晃机器人”。他和奥康奈尔一起教导我们这班新人,两个人要经常打交道,而他对奥康奈尔那种无视体制的态度非常不满,“摇晃机器人”是个标准的官僚,他很担心奥康奈尔的行为会连累自己的仕途。这两个教官都是高级主管,所以我认为他们的工作表现一定不错,因而才能升到这个位子。

训练结束后,我在芝加哥、新奥尔良和克利夫兰等分局做了几年特工。20世纪70年代初,联邦调查局在弗吉尼亚州的匡蒂科建造了一座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FIBNA),这是胡佛局长当政后期的重要遗产,这所学校的每一个细节都由他亲自审定,他要把这所学校建造成世界上最好的训练中心,并为执法人员提供最精良的装备。胡佛去世后,这所学校的工作由肯·约瑟夫继续推动。1974年,肯把我从克利夫兰调到这里担任顾问,主要负责指导来此受训的警察。当时学校规定每位讲师负责教50名学生,要在7个月内对他们倾囊相授。学校的环境清幽,就像是世外桃源。同时,这所学校也是升迁的必经之路,要想在局里得到更高的职位,都需要在这里接受训练。除此之外,这里吸引我的另一个原因是这里的行为科学调查组。调查组里有两位资深人士:霍华德·提顿(Howard Teten)和帕特·马拉尼(Pat Mullany),两人是形影不离的搭档,同时也在一起教学。67岁的提顿个性爽直,50岁的马拉尼很喜欢讲笑话,两个人虽然是很好的搭档,但个性迥异,提顿沉默寡言,讲话时和声细语,做事认真谨慎,而马拉尼精力充沛,行事果断。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里教书,但空闲的时候经常做一些暴力犯罪的分析工作,主要是勾勒出罪犯的外貌和行为等信息,因此他们是我在心理侧写方面的导师。几年后,他们两个都退休了,我作为他们的弟子接管了这个调查组。

心理侧写是一项活到老学到老的课程,因为了解这些暴力罪犯的内心世界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同时,心理侧写对我的异常心理学与犯罪心理学教学很有帮助。这些人犯下袭击他人的罪行,但他们的动机和金钱无关,这和一般的犯罪案件有很大不同,试想一下这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暴力犯罪都和钱有关,但这些罪犯进行谋杀、强奸、猥亵儿童的时候,通常只是为了寻求“精神”上的满足。这是他们和普通罪犯很不同的原因,而这些让人恐惧的罪犯正是我感兴趣的研究对象。

我在匡蒂科教授的科目跨度很大,从异常心理分析一直到面对面交谈技术,我一边学习一边教学,在这方面可以算是个称职的老师,并慢慢喜欢上了这份工作。我的老师和学生什么人都有,包括很多外国人,我经常到国外讲课,并和其他国家的执法人员交流心得。

我在针对外国人开设的课程中,首次使用了“连环杀手”这个称呼,现在这个称呼已经非常广泛地出现在各种媒体了。最初,纽约市“萨姆之子”戴维·伯科威茨11(David Berkowitz)因为连续杀人而被称为“陌生人谋杀”,但我认为这个称呼不够准确,因为杀手认识其中一些被害人。当时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称呼形容这种杀手,但我认为它们都不够准确、生动,因此发明了“连环杀手”的称呼。

我第一次提出这个称呼是在英国警察学校举办的研讨会上。当时,我参加了很多类似的会议和课程,有一天某位讲师说在英国有一个“连续犯罪”的名称作为连续强暴、偷窃、谋杀与纵火类案件的称呼,我觉得这个名称对这种罪犯很贴切,因此回国后我就首创了“连环杀手”的称呼。当然,称呼并不重要,我们研究他们的行为,目的是为了在他们犯下更多凶案前抓住他们。

现在回想一下,我觉得自己创造这个名称也得益于当时的系列电影。那时候周末的电影院里经常上映系列的犯罪片(我当时最喜欢的是《幻影奇侠》),这些电影情节刺激,不断吸引我们进影院观赏,每当有续集出现的时候我们都会去看,如果拍成连续剧就更加吸引人,逼得观众非得看到结尾不可。从戏剧效果来说,它让你永远期待着结局,因而也吸引着你买票入场。在连环杀手的内心深处,也有这种刺激和吸引的感觉,再加上他们总是认为自己的杀人手法还可以更加完善,因此不断地沉浸在杀戮的快感中。在《幻影奇侠》中,那个男主角在影片结束时身陷流沙,因此观众肯定会在下周买票进场,看看他如何摆脱困境。同样地,连环杀手犯过一次大案后,总会想:“上帝啊,这次杀人太迅速了,没什么时间享受其中的乐趣,下次我该换个方式。”因此,他的手法会不断推陈出新,越来越完善。

普通人对连环杀手有个普遍的误解,认为他们杀人是因为双重人格,如果他们被治好,就不会再杀人了。事实并非如此,就像头发会变长,毒牙会更锋利一样,每当“月圆之时”,他们都会忍不住寻找下一个被害人。杀戮是他们的梦想,他们永远不会满足,只会不断进行下一次的杀戮。这才是“连环杀手”的真意所在。

从1975年到1977年,我教学的主要内容变成了如何和挟持人质的暴徒进行谈判。纽约市发生了很多类似的案件,因此警局的主事者必须学习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弗兰克·博尔兹(Frank Bolz)与哈维·施洛斯贝格(Harvey Schlossberg)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因此我们三人共同教授全国各地的执法人员,很多我曾经就职过的部门,都成了我教学的对象。我教学15年,桃李满天下,估计美国陆军中这方面的人才有九成是我的学生。

这段经历很有趣,在20世纪60—70年代,很多军队里的战士退役后都加入了警察的行列,比如绿色贝雷帽部队和越战老兵。这些人运用武器和攻坚技术都非常出色,经验也很丰富,后来都成了特警队(SWAT)的骨干。在此之前,执法部门从没有像他们这样出色的人员,即使在联邦调查局,探员们也只受过来复枪、机枪与左轮手枪的射击训练,从未想过成立这种正规军组成的部队。特警队魅力非凡,成了各家媒体的宠儿,他们狙杀罪犯、拯救人质的新闻时常登上报纸,但问题是他们的做法有时候会得不偿失,引起更大的伤亡。他们可以很轻易地击毙罪犯,但有时难免误伤警员和人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纽约警局率先成立了专门与歹徒谈判的特遣队,谈判有助于减少伤亡,局里马上同意以谈判代替攻坚,对付罪犯的整体策略开始转变了。

显然,谈判就需要了解罪犯的心理,而这正是我最感兴趣的研究方向,因此我赞同这个新的策略,同时这个策略也有助于我进行心理侧写。对联邦调查局而言,谈判是个新鲜的尝试,更何况组建初期执法人员都没有经验,多数警察都没有接受过心理学的训练,因而普遍认为原来的攻坚比谈判更有用。策略的改变使得特警队逐渐失去了原先的光环,但人质伤亡的情形也大为降低。慢慢地,大家都开始认可这种以谈判为主,并尽可能避免使用武力的方式。谈判被证明确实有效,警方对此也很满意,因为对他们提起的使用枪支过当的诉讼案也大为减少,可以省下来数以百万计的诉讼费用。

十年之间,从最早为了人质谈判,到心理侧写,再到分析罪行原因,研究罪犯行为的目的也发生了转变。在这种形势下,全国暴力犯罪分析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the Analysis of Violent Crime,简称NCAVC)成立了,并开始实施暴力犯罪逮捕计划(Violent Criminal Apprehension Program,简称VICAP),而我就是该组织及该计划的催生者,这些细节就不说了。

在克利夫兰的时候,我参与过一桩与歹徒谈判人质问题的案件。当时一名持枪的黑人挟持一位警官和一个17岁的姑娘,三个人躲在沃伦维里高地的警察局内。我们要把这三个人带到外面,以避免发生流血事件。歹徒向媒体通告了他的要求:所有白种人立刻离开这地球,并要求和卡特总统商谈。

显然这要求是无理取闹,谁也没办法答应。正当我在临时指挥所里想办法时,忽然电话响起来了,同事接通了电话,电话那头的人说有个大人物想和我谈话,我接听后才知道对方是总统的新闻秘书乔迪·鲍威尔(Jody Powell),他对我说白宫已了解这里的情况,并说卡特总统愿意和这名“恐怖分子”谈谈。我吃了一惊,然后告诉鲍威尔,克利夫兰并没有什么“恐怖分子”,我还很礼貌地对他撒了个谎,说我们无法和歹徒接通电话,并说了一通如有需要我会请求总统出面的废话。最后,这起事件没有流一滴血,和平解决了,当然总统最终也没有出场。

1977年,我主持局内人质谈判的训练工作仅有两年,但从此之后,只要发生人质事件,谈判总有我参与。比如,1978年恐怖分子的首脑劫持沙漠里的原子设备案件;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普拉西德湖事件等。我处理这些案子的过程后来都成为谈判教材,很多国内外的执法人员都参加过以此为教材的谈判训练,学习如何与挟持人质的罪犯和恐怖分子进行谈判。

授课的时候,我都是扮演恐怖分子的首脑,劫持了一辆大巴车上的人(比如说来访的外宾与科学家),我把人质挟持到某个偏僻的农场或滑雪场,为了达到训练效果,我们用的都是真枪实弹。我会要求他们提供一架开往国外的飞机,并要求降落在最近的机场。一旦演习开始,我们都非常认真。特勤局、中央情报局与英国的特勤队都曾加入这些演习行动,情节逼真得使许多参与者都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12(Stockholm Syndrome)——人质由于认同挟持者而与其同仇敌忾,共同杀出一条血路突围。扮演谈判专家的都是我的学生,演习结束后他们经常抱怨我太难缠了,因为他们的每一个把戏都瞒不过我,但这些演习大部分最终是邪不胜正的结局,人质被解救,而我们这些恐怖分子则被当场击毙。

因为演戏时大多数情况下我最终会被击毙,这反而让我更加意识到人质谈判是非常必要且紧迫的。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的时候,由于我重复相同的课程时间太长,自己都有点忍受不了了,因此很希望有新的挑战。但是警察学院非常保守,这也是官僚组织的一贯特征,他们不喜欢任何形式的创新,只是依赖自己既有的规章制度,联邦调查局也是如此。在口头上,他们会鼓励老师们改进自己的授课技巧和专业知识,但制度让大多数老师故步自封,只是一味地教授那些经典案例,使用的也是千篇一律的公式化教学方法。我的同事约翰·明德曼(John Minderman)把这些人称为“老油条”,就是说他们不求进取,毫无理想。明德曼以前是旧金山的摩托骑警,他教会我很多与警察学院打交道的方法。

我很少使用那些教材上的所谓“经典案例”,而是常常用历史上为人所熟知的真实案件进行教学,比如有关查尔斯·曼森(Charles Manson)、西尔汉·西尔汉(Sirhan Sirhan)、戴维·伯科威茨及加州“高塔杀手”查尔斯·怀特曼(Charles Whiteman)的报道和书籍都是我的教材。因此,我的课堂气氛最活跃,这些大家熟知的内容也让学生们很感兴趣,并促使他们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意见和想法。关于曼森这个杀手,市面上有很多书籍进行了记载,有些以检察官的立场分析这个人物,有些只是搜集了一些新闻报道组稿而成,也有些通过采访曼森周围的人写成,我觉得这些书能够让人们了解曼森本人的想法,也是警察必须了解的犯罪心理学。当时很多人对曼森的看法都很简单肤浅,认为他不过是个疯子,研究他的行为毫无用处,但他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疯子”吗?知道研究他的行为有何意义吗?他们当然不知道。

后来,芝加哥那起著名的理查德·斯佩克(Richard Speck)案发生了,有关这个杀害八名护校女生的杀手的书籍似乎更进一步,其中一本尤其出色,作者是一位采访过凶手的心理医生。尽管这名心理医生此前没有犯罪学的经验,其中有些访谈方式也不够恰当,并缺乏一些司法角度的分析,但他的心理分析对我的学生还是很有帮助的。我个人之所以对犯罪心理感兴趣,部分原因是我这个人很好奇,但作为一名老师来说,更重要的是研究犯罪心理对我的教学很有帮助,从我的学生在警界的表现来说,我的工作成果还是不错的。

通过我的观察,当时联邦调查局对那些杀人犯、强奸犯、猥亵儿童的人,以及其他向这些人“学习”的罪犯都毫无兴趣,调查局认为这些案子应该归各地的执法机构管辖,如果没有违反联邦法,调查局就不应该插手,所以,我这个部门很冷清,不少同事认为我这里只是个学校,最多只能教教那些小警察了解一些罪犯的心理。

我的研究墙里开花墙外香,很多心理健康和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对我教授的课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也让我倍受鼓舞,再加上我这个人好奇心很重,因此便加入了美国心理协会、美国法律科学学会以及美国心理暨法律学会等组织。可惜的是,我的同僚谁都不知道这些机构的价值,也不知道参加这些活动有什么好处。调查局偶尔会让我参加这些机构的活动,但大部分费用都是我自己掏的,他们很轻蔑地认为即使这些机构有些值得学习之处,有我这样的傻瓜参加也就可以了,对于这些人,调查局宁可敬而远之。

当时我经常在全国进行巡回授课,因此顺便得到了很多警局里各种暴力犯罪的资料,这得益于我多年来和各地警局的良好关系,所以他们很乐意给我提供资料。我在匡蒂科教学的时候,也会让我的学生们尽量提供给我一些案子的文件,这些资料不仅可以充实部门的研究材料,也可以作为他们写论文的题材。很幸运,我的学生们都很合作,并经常对这些大小案件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

后来,我做了一个幻灯片,每次上课之前都会拿出来和学生们分享,上面写的是我非常欣赏的一句话,这句话是尼采说的,内容如下:

与魔鬼作战的人要谨防自己因此而变成魔鬼。如果你长时间地盯着深渊,深渊也会盯着你。

对我而言,保持这样的想法很有必要,因为我所掌握的暴力犯罪信息远比普通人多,我必须谨防自己和我的学生在研究中沉沦。大概是因为很少有人像我这样对犯罪感兴趣,我所搜集的暴力型犯罪资料比任何一家媒体或警察机关都多;我能收集到这么多资料,当然也是由于联邦调查局的特权,其他机构不能像我这样轻易得到警局的资料和档案,即便有人有这方面的兴趣,也没有这方面的能力。从这方面来说,我从事这方面的研究比其他人更有优势。

我经常阅读这些资料,在家里或者在办公室里闲来无事的时候,就会拿起来看看,偶有心得都会让我更加了解罪犯的心理。研究到了一定程度,我就想亲自和那些罪犯聊聊,以便了解他们生活的环境、童年的经历和其他信息,也包括作案细节,如他们怎样进行攻击,杀人之后会做什么,如何处理尸体,等等。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明德曼,他觉得这样做很有用。我们一致认为,如果我们能在访谈中得到足够的信息,就可以从中总结出一些有用的模式,如杀手们在案发后是否回到现场之类的。

1978年初,我到北加州的一所警察学校上课,恰好碰到了一个机会。我的学生约翰·康韦原来是调查局驻圣拉斐尔的探员,当时已经是调查局驻加州监狱的联络官,于是我要求他提供与犯人交谈的机会,并给我搜集资料。我们是联邦调查局探员,只要亮出证件就能在州内任何一所监狱畅行无阻,甚至不必对监狱说明原因。当时我每周一到周四上课,因此,每到周五,康韦都会带我到各个监狱访谈,整个周末都用来做这件事。我们在访谈行动中和美国历史上7个最危险、最臭名昭著的杀人犯进行了会面,他们是西尔汉·西尔汉、查尔斯·曼森、特克斯·沃森(Tex Watson,曼森的同伙)、胡安·科罗纳(Juan Corona,杀掉了许多外籍劳工)、赫伯特·马林(Herbert Mullin,杀了14个人)、约翰·弗雷泽(John Frazier,杀了6人)以及埃德蒙·肯珀(Edmund Kemper)。这对我而言是全新的尝试,对我的研究来说也是一项突破。

我们第一个见的是在索莱达监狱的西尔汉·西尔汉。会面的地点是监狱开会的地方,典狱官把我和康韦送了进来。西尔汉进来的时候目露凶光,但他的样子看起来有点不安和恐惧,他搓着双手站在墙角,甚至不敢和我们握手,只是很着急地想知道我们为什么要见他。看得出来,他知道我们是什么来头,以为我们像特工处一样是来进行常规问讯的。特工处之所以来找他,因为他被指控谋杀了当时的参议员罗伯特·F.肯尼迪13(Robert F.Kennedy)。心理医生经过诊断,认为西尔汉患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和我们交谈的过程中能看出他偏执的性格:他坚决不让我们用录音机,并要求律师在场才肯交谈。我对他说这并不是一次审问,只是私下聊天而已,并无其他意图。为了缓解他的紧张情绪,我和他聊起监狱的情况。他告诉我他非常反感前任狱友,那个家伙为了钱向《花花公子》杂志爆料,他认为这简直是背叛的行为。随着交谈的进行,他握紧的双拳渐渐松开了,并向我和康韦坐的桌子挪了挪,最后他已经能非常自然地坐在对面和我们谈话了。

他对我说,他耳边经常能听到一个声音,敦促他去刺杀参议员,有一回照镜子的时候,他忽然觉得自己的脸碎了,像玻璃一样一块块掉到了地上,这都是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表现。在与我们谈话的过程中,他一直用第三人称称呼自己,他还骄傲地说自己之所以被单独关押,并不是监狱害怕他,而是尊敬他,相比那些小偷小摸和猥亵孩子的家伙,他显然更值得尊敬。

西尔汉是阿拉伯人,从小就生长在战争环境中,他后来行凶的动机和方式都与个人经历有很大关系。在我们交谈的过程中,他向我问起联邦调查局的一位高级长官是否是犹太人,从这个问题就不难看出他的想法。他还说自己之所以刺杀肯尼迪参议员,是因为他知道肯尼迪参议员打算向以色列出售更多的喷射战斗机,他当然不能让以色列的盟友当上美国总统。他觉得自己的行为改变了世界历史,对阿拉伯国家是莫大的帮助,他还信誓旦旦地说,假释委员会之所以不敢放他出去,是害怕他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其实他本人更愿意在获释后去约旦,因为他相信那里的人一定把他看成民族英雄。最后,他还说自己的所作所为或许在当前不会被人原谅,但若干年之后,人们一定会把他看作历史上的英雄,到时候各地都会有人歌颂他的伟大壮举。

西尔汉曾经在学校学习政治学,理想是当一名外交官,他希望先在国务院工作一段时间,然后被指派为驻外大使。他羡慕肯尼迪家族,这也是促成他实施刺杀的原因之一。当时很多名噪一时的杀手都希望借着暗杀著名人物以获得自我满足,比如西尔汉·西尔汉、约翰·欣克利(John Hinckley)、马克·查普曼(Mark Chapman)及阿瑟·布雷默(Arthur Bremer)。西尔汉知道在美国犯下这样的暴行需要蹲10年左右的牢房,因此他认为自己会在1978年左右获释。另外,他也认为只要坐牢的时间不长,自己一定能够得到平反,从而恢复自己的声誉。

交谈结束的时候,他站在门边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活动了一下筋骨,说:“雷斯勒先生!现在您对西尔汉怎么看呢?”

我看着他走了出去,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但很明显,他认为只要了解他,我一定会喜欢上他。在监狱服刑过程中,他的精神分裂症痊愈了,但偏执仍然伴随着他,后来他再也没有接受我们进一步的访谈要求。

科罗纳、弗雷泽与马林都是典型的无逻辑连环杀手,他们最大的特征就是不按常理出牌,同时我们也很难与其沟通,因为他们的想法实在是太奇怪了。三人之中,科罗纳完全无法与他人沟通,弗雷泽根本不相信自己被囚禁在监狱中,马林虽然看起来很温和,但一句话也不说。

相比而言,我和查尔斯·曼森、特克斯·沃森以及其他一些杀手的交谈要顺利得多。这些人都非常细致,他们杀人非常有计划,看起来像有逻辑的杀手,但他们也是心理异常的人,比如曼森及其手下就认为谋杀是除去痛苦的方法,因而也只能归于毫无逻辑可言的杀手之列。

与这些杀手进行访谈之前,我会对每个人的罪行和个人资料进行深入研究,以便更深地了解他们。比如我研究得知,曼森一进入会客室就会问联邦调查局找他干什么,我要做的就是取得他的信任,让他知道我并不把他看成怪物,并表示对他很感兴趣,然后他就会和我交谈。曼森非常健谈,但只是喜欢谈论自己,通过交谈我发现他的人格特质非常复杂、奇怪,他的世界观似乎没什么大问题,也知道如何控制手下的那些杀手。也就是说,作案时他知道自己在犯罪,同时对自己和自己的追随者有很强的洞察力。和他的交谈非常顺利,收到的成果也大大超过了我的预期。在此之前,我和普通人一样,是以一种局外人的心态来看待这些杀人犯的,但经过几次访谈之后,我能够站在他们的角度看这个世界,这对我而言是个巨大的突破。

和曼森及其他杀手的交谈情况会在下面几章中谈到,现在,我想对大家说说这些访谈对联邦调查局的影响和对调查局制度体系的冲击。

访谈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我大概受到了这些怪人的影响,也开始变得有点偏执了。按照规定,访谈曼森和西尔汉这样的人要先提交申请,获得上级批准才能进行,可我却跳过了这些程序,因为我觉得我的访谈并不正式,只是初步了解,我都没有做笔记,也没用录音机,更无法按照调查局的要求提供书面报告。

我认为调查局的探员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想惹麻烦,所以做什么事情都要得到上司批准,这些人占多数;另外一种不喜欢受到体制的束缚,常常先斩后奏。我就是这另外一种人,我也随时准备着因此付出代价,我只希望等上司叫我过去挨批的时候,我能想好一套说辞。

我结束了教学和访谈回到匡蒂科,心里很兴奋,为了提交书面报告,我决定再次进行访谈。

1978年,我来到西弗吉尼亚州奥尔德森市的一所女子管教所,这里离匡蒂科很近,住在里面的有曼森的两个“女人”史奎基·弗罗姆(Squeaky Fromme)与桑德拉·古德(Sandra Good),以及意图谋杀福特总统的萨拉·简·穆尔(Sarah Jane Moore),我打算在一天之内访谈她们三人。当时明德曼刚刚离婚,正要回旧金山当小组主管,他走之后我就得另外找人了。精挑细选之后,我挑上了约翰·道格拉斯(John Douglas),这个年轻人以前在行为科学调查组与我共事过,他从匡蒂科离职后一直担任访谈咨询。

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我的顶头上司拉里·门罗(Larry Monroe),他非常恼火地说:“你在加州和谁谈了?在西弗吉尼亚州又要和谁面谈?”我赶紧对他说不用担心,我会按照规定在访谈结束后提交书面报告的。拉里的表现是一个典型中层领导的反应,他同意我去西弗吉尼亚,但如果发生了什么意外,他会说自己并不知情,也就是说所有的责任都由我一人承担,我对此倒是无所谓。

我对三名女子的访谈都很顺利,也得到了不少珍贵的资料,比如曼森的两个“女人”对曼森的观点和影响力极尽吹捧之能事,而这恰好证明了我在曼森访谈中的推测。

再次回到匡蒂科时,我觉得自己的行为可以被称作“连环访谈”了,但我还不打算停手,我喜欢在写报告前做更多的访谈,并为我的“罪行”画下完美的句号,但我的计划意外泄露,因而未能最终成行。事情是这样的,我在和一个朋友吃饭的时候,向他吐露了自己的计划,不料隔墙有耳,计划全被肯·约瑟夫听到了。肯当时是训练中心的处长,他是我的导师,也是我的领导,他非常崇拜胡佛,并对胡佛的做法深信不疑,恪守胡佛定下的规章制度,即所有调查局人员在行动前都要得到其上司的许可,包括我这个老朋友在内。

我和拉里·门罗立刻被叫进肯的办公室,肯质问我们为什么没人告诉他。对我而言,幸运的是,一个多月前肯发过一份备忘录,鼓励我们这些老师做研究,因此我把自己的计划说成是对他的回应,同时强调了这只是一个初步计划,具体研究并没有进行。当然这不是事实,我们三个都心知肚明,但谁也没有点破。

后来,肯告诉我访问像西尔汉和曼森这样臭名昭著的人物,局里会招来一些非议,因此一定要事先申请。我告诉他自己曾经把这个想法写成了备忘录发给有关部门的主管,但肯说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份备忘录。我灵机一动,推说备忘录一定是被人遗忘在档案室了,所以没有送达。拉里也在一旁帮我圆谎。我最后说自己会尽快找到这份备忘录,然后亲自送到肯的办公桌上。一离开肯的办公室,我立刻着手准备备忘录,这事很简单,只要写好之后签上一个多月前的日期就行了。

我花了几分钟就写好了这份备忘录,复印好之后立刻把影印件放到了一个档案夹里,然后拿到肯的办公室让他看。调查局里文件放错的情况时常发生,所以肯并不怀疑,再加上肯基本同意我的构想,所以我觉得即使他知道这是骗人的把戏也不会声张的。

现在,我们的计划终于名正言顺了。肯让我提出一份完整的计划,详细说明这个计划的范围和变数,以及需要联络哪些专家和机构。这个要求正中我的下怀,我很快起草了一份计划,并和拉里、肯磋商了很多次,最终敲定了这项计划的长期目标、访谈对象和保密事宜等,同时确定了每次正式访谈之前都要按照七个步骤来做,比如首先得找出合适的访谈对象,然后要在合适的时间——比如必须在对方没有庭审的时候——才可以访谈,还要确定访谈的主题必须是他的罪行,等等,同时,这些访谈不能动用调查局经费。1978年末,肯签署同意了我的备忘录后,就把它送到了华盛顿调查局总部的二号人物约翰·麦克德莫特(John McDermott)那里,他的地位仅次于克拉伦斯·凯利(Clarence Kelley)。

麦克德莫特是调查局内部的知名人物,或许是因为高血压,他经常显得“脸红脖子粗”的,再加上他喜欢穿白色衣服,大家私底下都叫他“胡萝卜”。但他对我这项研究计划毫无兴趣,也不打算批准。

他在我提交的备忘录上批示说这个计划简直荒唐透顶,调查局的工作是把罪犯绳之以法,而不是做什么社会研究,调查局不做这些小事;而且访谈工作即便进行,也应该是由心理医生主持,不需要我们插手;同时,调查局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事;但最重要的是“胡萝卜”认为我们是白费劲,罪犯不可能对我们说真话。

我早已料到“胡萝卜”会有这种反应。从20世纪40年代起,联邦调查局一直维持着保守的传统,他是胡佛一手提拔的人,对这种传统深信不疑。但是,他们并不知道我早就访谈了十几个杀手,我能够让他们向我坦白,并获得多年来一直被忽视的重要情报。的确,我的做法没有先例,但假如没有人第一个吃螃蟹,我们就无法完善自己的执法行为。我发出这份备忘录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邀请外界的一些权威机构和我们共同研究这些犯罪行为与异常心理,但“胡萝卜”看不到这种做法的价值所在,没办法,从此以后我不能再进行访谈了。

我选择了最简单的方法解决问题——等!我等到“胡萝卜”退休、凯利局长被目光长远的威廉·韦伯斯特(William Webster)换掉后再展开计划,那个时候,肯·约瑟夫已经退休,而新任局长吉姆·麦肯齐(James McKenzie)非常热衷于我的计划。

麦肯齐是调查局历史上最年轻的局长助理,他的仕途升迁路线图表明他的能力受到了大家的认可,并且非常适应调查局的管理体系。麦肯齐上任后不久就把我的计划再次提交给上司,只是这一次是交给了韦伯斯特,麦肯齐几乎没有改动我的计划,所以我觉得他非常相信我的计划,并能够修正调查局的努力方向。韦伯斯特一直以从谏如流著称,他接到我的备忘录后,马上邀请我和麦肯齐、门罗去他那里,听取我们更详细的意见。

我们在局长办公室隔壁的一间会议室和局长会面,他一边吃午饭一边听取我们的报告,参加会议的还有一群总部的领导和匡蒂科来的高级主管。在座的人都比我官阶高,这种场合照理说是没有我的发言权的,但我是这份计划的发起者,因此只能由我做报告。

我做报告的时候大家都埋头吃饭,没有人说话,只有我忙着说话,连面前的那块三明治都没动一口。韦伯斯特局长头脑冷静,分析能力很强,他不会轻易表明自己的观点,因此在整个报告过程中,我也不知道他对这份计划的看法,但是这次的待遇和“胡萝卜”那一次明显不同,再加上这时候调查局已经不像以前那么保守,正在往全新的方向努力,因此我才获得了这次机会。

最终,局长开口了,听完我的报告后,他基本同意了我的计划,但提醒我们一定要遵循正确的做法,避免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他的果断在这个如此官僚化的调查局里显得非常难得。另外,他建议我们和一流学府及医院充分合作,不能闭门造车,这恰好符合我的本意,我本来就打算和波士顿大学及波士顿市医院一起进行研究。我顺着局长的话把我的合作对象提了出来,除了这两家机构外还有其他一些合作对象,基本上我在计划里网罗了全国知名的学术界人士与医界人士,提出的专家都是和我相交许久、彼此了解的人士。

后来,我知道韦伯斯特这种边吃饭边开会的做法叫“午餐会”,而餐费也是由出席人员自掏腰包,总局概不负责,后来我就收到了一份7美元的三明治账单,尽管我没有动一口,钱却必须得付。几个月后,司法部发来正式公文,要求我尽快实施计划,我因此把自己的工作时间全部用来访谈罪犯,不再去为警察学校的学员上课了。

该计划被正式核准后,我开始了新的访谈,选择的第一个访谈对象是我9岁时就很感兴趣的威廉·海伦斯。当时他被关押在伊利诺伊州圣路易斯市的一所监狱,我和另一个同事一同到了监狱。他被关押了30多年,已经快50岁了。见面之后,我向他说了自己从小就很“仰慕”他的话,并说我们两个还是芝加哥老乡呢,他入狱的时候17岁,那时候我才9岁,等等。小时候,我以为8年的年龄差距很大,但如今却不再是我和他交流的障碍了。

从20世纪40年代到70年代期间,我听说过有关他的很多事情,包括他的谋杀行为中性所占的比例、恋物癖与偷窃女性衣物的关系、为何毫无理由地杀人等,也包括他的堕落与童年经历的关系、他和亲友的关系如何维系等等。最开始他对自己的罪行非常排斥,并声称这些谋杀案都是他的室友乔治·莫曼所为,但他带着调查人员到命案现场时却对作案细节了如指掌,谁能相信这是别人干的呢?经过警方的询问,他最终承认乔治·莫曼是他臆想出来的人物。

海伦斯没有多重人格,但他很小的时候就有问题,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严重,除了喜欢性幻想之外,他还在屋子里藏了许多纳粹首脑的照片,并经常在家里试穿女性内衣。13岁的时候,他私藏手枪、来复枪与纳粹头子照片的秘密被人发现,被迫承认此前偷窃过女性内衣并纵火,当时他年纪还小,没有入狱服刑,而是被送到了一所天主教学校。几年后他毕业了,看起来行为很正常,可以进入社会工作了,而且他非常聪明,在芝加哥大学上大一的时候,大部分课程在他看来都太简单了,因此开始自修大二和大三的学分。很不幸,他离开天主教学校没多久就开始犯下了杀人案。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这是他早年那些罪行(偷取女性内衣及纵火)的升级,他每杀害一个人之后,都会继续偷盗女性内衣。

庭审的时候,海伦斯从未出庭。心理医生在法庭做证时说他受制于自己脑子里的虚构人物乔治·莫曼,在某些时刻他是丧失自主能力的病人,但陪审团里面没一个人相信这套说辞。所有人都认为只要海伦斯出庭接受审判,一定会被陪审团判处死刑,因为这个案子的证据——如指纹、笔记、在他屋子中搜到的“纪念品”以及自白等——太确凿了,要想逃脱死刑,只能认罪,心理医生也是这样建议他的,海伦斯也听从了心理医生的建议,最终被判处终身监禁。

他犯案之前,父母就离异了,他的父母谁也不肯养活他。海伦斯入狱之后成了模范犯人,他在监狱里修完学士学位,这是该州历史上的第一次,他甚至还想进一步深造。

对这个我童年时代就认识的罪犯,我做了非常详细的准备工作,但访谈并不如我预期般顺利。对我开头的那几句话,他表现得很配合,但就是死也不承认自己的罪行。虽然事情已经隔了30年,但我对苏珊的案子记忆犹新,我还记得他把那小孩子用力按在床上时,她母亲还跑到门口问她怎么了,海伦斯强迫小女孩谎称没事,母亲认为苏珊熟睡了才离去。然后,他实施了自己的兽行,杀人后把她的尸体装进了篮子,带到地下室猥亵尸体后又将其分尸,最后把尸体扔进了下水道。作案之后,他若无其事地回到自己的宿舍。但现在,这个怪物竟然死也不承认自己的暴行。

他只承认自己在性方面有问题,而盗窃女性内衣只是个恶作剧,同时他认为自己对社会没什么危害。他以罪犯的楷模自居,并希望能够在有生之年走出监狱。

这次访谈并不成功,但我还有更重大的任务要做,未来还要去访问更多“连环杀手”,以搜集对执法机关有用的信息。至此,我的计划在联邦调查局和司法部的联合主持下紧张地进行,在那段时间,我总共访谈了超过100名杀手,都是些最危险的暴力罪犯。访谈中,我时常想起威廉·海伦斯在被害人镜子上写下的那些字:

“苍天在上,务必在我残杀更多人之前逮住我……”

而我的工作不正是要达成他的心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