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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心理分析术:我在FBI的20年缉凶手记》第3章 凶手访谈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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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森“家族”成员,绰号为“特克斯”的查尔斯·沃森

理查德·斯佩克手臂上的文身,他因于1966年谋杀芝加哥的八名妇女而身陷囹圄

芝加哥“纵欲杀手”理查德·斯佩克的受害人

理查德·斯佩克被捕时,在他的床垫下发现的《芝加哥论坛报》,上面的报道是护校女学生谋杀案

穷凶极恶的连环杀手特德·邦迪在等待判决

令特德·邦迪俯首认罪的证据——受害人身上的咬痕

遭特德·邦迪杀害的几名年轻女孩,反映出他对特定年龄与长相的女性的偏爱

邦迪的受害人的尸体,摄于她被拐去的丹佛滑雪度假场附近

我访谈的杀人犯中,有一个人叫埃德蒙·肯珀,他长得非常魁梧,身高6英尺9英寸,体重将近300磅14,虽然看起来愣头愣脑,但他的智商非常高。少年的时候他就把自己的外祖父母杀了,因此被关进少年管教所住了四年,出来之后又杀了另外七个人,包括他的亲生母亲。我曾经到加州的瓦卡维尔监狱和他交谈过两次,第一次是我和康韦两个人去的,第二次又加上了我在匡蒂科的同事约翰·道格拉斯。通过两次交谈,我们试图挖掘出他的过去,包括他为什么杀人,以及在犯案时会产生什么想法等。他的思想非常复杂,杀人手法残忍至极,经常把被害人砍头、分尸。或许是因为他从来没见过像我们这样对他感兴趣的人,所以我们的交谈非常顺利。第三次的时候,我觉得没有什么危险,就一个人去了。这次我和他会面的房间非常狭小,而且就位于执行死刑的房间隔壁,而这个房间就是死刑犯交代遗嘱的地方。我和他交谈的时候还没到他执行死刑的时间,所以他不必立刻到隔壁去。这次面谈费时四个多小时,我和他面对面坐在房间里面,没有其他人在场,我和狱警事先约定,等我结束的时候会按警铃叫他。

但是当我结束访谈按响警铃时,狱警没有出现,我便继续和他攀谈起来。大部分连环杀手的性格都非常孤僻,但他们同样不愿意无所事事,也希望有个人陪他聊天,而我的访谈工作可以说是投其所好,平常他们都没有机会向别人倾吐心中的话,因此只要我方法得当,一般他们都会和我相谈甚欢。幸好我事先有所准备,所以即便超过预定时间,我仍然可以凭借经验和他们交谈。又谈了一会儿,我再次按了警铃,但狱警还是没来,如此反复,到我第三次按警铃时,已经超过预定时间15分钟了,但那扇门还是没人开。

我极力保持镇静,但内心的焦急已经不可避免地反映到了眼神中,而肯珀又是个非常敏感的人(大部分杀手都是如此),因而我更加紧张了。

“放松点!现在是他们换班的时间,他们大概在安全区内交接枪支吧。”他笑着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如同一堵墙立在我面前,“也许15分钟或20分钟后他们就会带你走的。”

我极力保持的冷静心情被他这一番话吓出了一身冷汗,而肯珀似乎能够感觉到我的紧张和不安。

“如果我现在想越狱的话,你的麻烦就大了,对吧?我可以把你的头拧下来,放在桌子上欢迎等会儿过来的狱警!”

我愣住了,心里寻思着如果他真张着那双大钳子一样的臂膀向我扑来,我能怎么办呢?他身强力壮,肯定能把我钉在墙上,扭断我的脖子,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他的话很有道理,如果他愿意,随时可以让我命丧当场,于是我告诉他,如果他胆敢那么做的话,一定会罪加一等。

“还能怎样?不让我看电视吗?”他笑着说。

我知道他一直不愿意待在单人牢房里,同时我和他都知道单独囚禁的罪犯最终下场都很惨,经常会精神错乱。

这时候他耸了耸肩,对我说他已经是监狱里的“老手”了,单独囚禁虽然痛苦,但他可以承受,而且他相信这种痛苦不久就会结束,他很快就能像普通犯人一样待在多人牢房了。

我的血脉偾张,心跳加速,同时还得费力地思考要说些什么话来缓和一下气氛,但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他是不是在开玩笑呢?要知道他可是这个世界上最危险、最残暴的杀人魔头之一,而且几乎从未失手过啊!我怎么这么笨,竟然一个人来见他呢!

突然,我意识到自己已经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我开始对这个劫持者产生信赖感了,我开始学着相信他所说的话了。我在调查局的时候自己就是教这个的,现在竟然自己碰上了,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如果我和肯珀在一起的时间更长一些,恐怕我会和他组成同一阵线,帮助他实现他的目的了!

过了一会儿,我终于使自己的情绪稍微冷静了一点,对他说道:“埃德蒙,你不会真以为我来见你的时候毫无防备吧?”

“别唬我,雷斯勒先生!监狱里是不准外人携带武器进入的!”

这是事实,访客到监狱是不准携带任何武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人持武器挟持警卫越狱。但我对他说自己是联邦探员,我可不是一般的警察,我有携带武器的特权。

“那你带着什么武器?老兄!”

“我才不会告诉你!”

“得了吧!难道你的笔有毒吗?”

“也许吧!我们能携带的武器多了!”

“那就是火星人的武器?”他若有所思,“因果报应?还是你的柔道黑带?你觉得你是我的对手吗?”

我更加不安,只觉得脑里嗡嗡作响,一阵阵恐惧不断袭来,我真希望他只是在和我开玩笑,但我无法确定。我想他这时候也不敢无视我的威胁,不能完全放心,所以他继续试探我,继续和我闲聊。我紧张的心情渐渐平稳了下来,想起我在上人质谈判课程上教给学生的那些技术:紧急关头必须不停地和他讲话,只有这样才能缓和气氛。于是,我顺着他的话和他讲起了火星人的武器,终于,狱警来了,我总算脱困了。

被狱警押着走向楼下大牢的时候,肯珀还特意走过来拍拍我肩膀,这时候我已经基本镇定了。

“我刚才只是和你开开玩笑。”

“我知道!”我一边回答着,一边做了个深呼吸。

从此以后,我就发誓绝不能让自己和局里的其他研究人员再遇到这种情况,并立下了规矩,以后再和杀人犯、强奸犯和蹂躏孩子的凶手面谈时必须两个人一同前往。

罪犯人格研究计划(Criminal Personality Research Project,简称CPRP)可以说是我的孩子,从它20世纪70年代末降临人间开始,我就尽心尽力地抚育它,我把空余的时间尽量安排给访谈,主要访问男性罪犯。在我不再亲自做访谈并把这项工作交给助手之前,我访谈过的暴力罪犯已经有100多人了,我敢说自己是访谈杀人犯最多的研究者(我的努力最终得到本局和合作机构的肯定,并两度获颁弗吉尼亚大学的杰斐逊奖,从此也可以看出联邦调查局与学术机构关系密切,并已经把自身功能延伸到校园)。我把从访谈中搜集到的资料和信息送到自己创建的罪犯人格研究计划小组去做系统分析,以便更加了解这些凶手的背景和动机,后面章节中提到杀手的童年经历、青春期状况、内心压力以及犯案方式就是这些研究的成果。在我把研究结果告诉大家之前,还是先把访谈这门艺术的重点说一下吧。

访谈罪犯很有意义,因为面谈可以帮助我们观察罪犯,使我们直接把握他们的行动、反应与人格变化,这对执法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为了获得有用的信息,访谈人员必须非常认真地看待这件事,取得对方的信任和尊重,并让他对你倾诉心中的所有想法。

访谈中为了赢得对方的尊重,必须把个人对罪行的厌恶感掩藏起来,比如某杀人犯谈起了肢解孩子的尸体,如果你表现出自己的厌恶、恶心或者受不了,他可能就不和你谈了,这样你就无法获得有用的信息了。最好的方法是你若无其事地对他说:“噢!把他的头砍下来了,这有什么啊?很多人都这么干过!”这样对方才会告诉你所有的细节。这种方法并不总是有效,比如对付那些随性的杀人者就未必有效,他们也许很疯狂,但并不是傻子,他们懂得社会的基本法则,会觉察出你是在故意迎合他们。

很多访谈人员太过于着急,往往在一开始就提出最关键的问题或者让对方很难回答的问题,这样容易对双方造成心理障碍,会妨碍访谈的进行。罪犯们整天待在监狱里,有的是时间,如果他们觉得不高兴就不和你谈了,害得你只能白跑一趟。所以说,和他们面谈的时候要有耐心,先花点时间和他们营造融洽的气氛,最重要的是让他们感觉到向你倾诉作案细节和生活经历是一件很畅快的事情,一旦他们有这种感觉,你就会大有收获。我在访谈中经常会耐心而有礼貌地旁敲侧击,先拉近彼此的距离,等时机成熟后再把最重要和最难问的问题提出来,这种访谈经常旷日持久,有时候得反复数次才能达到目的。

在行为科学调查组里,有不少同事完不成这样的任务。有一次,我的一位同事去和一个杀害好几个孩子的家伙做访谈,这名同事自己也有孩子,于是不时流露出自己的真实情感,惹得这个罪犯火冒三丈。一开始这个罪犯要求抽根烟,并要求打开窗子,但我的同事喝令他坐下并要求他立刻回答问题,两个人就在这种僵硬的气氛下开始交谈,后来我同事向他提出了每次访谈的标准问题:“如果你没被起诉,那你想做什么?”对方说他想当一个宇航员。

“好啊,最好在你的太空舱里放几个孩子是吧!”我的同事对另一位同行的探员说。

这种敌意行为毫无必要,反而让这次访谈无法达成目标,回来后他很快来找我,因为是我派他去做那次访谈的,他坦率地承认自己搞砸了,并说:“我实在无法和这个禽兽谈下去了!”我很欣赏他的坦率和诚实。后来他在另外的方面成了专家,他在联邦调查局做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但不再是面对罪犯,而是无法承担压力或有心理问题的执法人员。

大多数想进入罪犯人格研究计划小组的人都是拈轻怕重的家伙,因为他们和暴力型罪犯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因此大多数人都不愿意采访像曼森、伯科威茨这样臭名昭著的杀手,他们也不愿意去见那些犯下残忍罪行的罪犯。在某种程度上我理解他们的苦衷,因为在进入监狱前要用很多时间去准备,比如阅读罪犯的各种档案,面谈前还要走一些程序,正式面谈的时候又要和罪犯面对面三四个小时,等访谈结束,或许你早就忘了自己最初的目标,但后面还有一堆报告之类的工作等着你完成呢!

面对如此巨大的工作压力,并不是每位同事都能坚持下来的。一位女同事就因为经常做噩梦而在几年后退出了,她说自己受不了和那些强奸犯虚与委蛇的工作,便申请调到其他单位工作。还有另外三名同事由于经常处于焦虑中而得了心脏病,还有不少人得了溃疡。我也曾深受折磨,我和另外三名同事莫名其妙地在半年内瘦了20~40磅,医院经过详细的检查也无法肯定病因,只能确定这种病和工作压力过大有关。有一名男性探员更加离谱,他不准其他探员再去和他负责的那个杀人凶手接触,甚至以此迁怒于我,最后甚至把调查局的一些秘密告诉了那个杀人凶手,教给他减轻死刑判决的方法。事后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研究,这名探员之所以如此反常,是因为那个犯人对人性有非凡的洞察力,他能够凭借这种天赋操纵他人心理,并把我们的探员变成了他的俘虏。这名探员的主管决定帮帮他,因此和他一起去见那个杀人犯,可是这个主管从此以后也无法入睡,经常说他身边有个魔鬼如影随形。这个犯人最后被执行了死刑,被他俘虏的探员如丧考妣,悲痛欲绝。我曾在课上引用的尼采的那句话在他身上验证了,这也说明我们的工作非常危险,一不小心就会万劫不复。

稳定的生活可以让自己免受杀人狂徒的影响,但这个探员和我一样生活稳定,他为什么会这样呢?我百思不得其解,想想自己从1978年开始这份工作以来,不知道承受了多少压力,我很庆幸自己还没有失去理智。

当时探监有很多规定和限制,即便是家属和监护人去探监也只能通过玻璃上的一个洞或电话交谈,只有我们这些访谈人员例外,可以在房间里和犯人面谈,这让我们的工作环境舒适不少。有时候犯人被带进来的时候还戴着手铐,我遇到这种情况会要求狱警解开对方的手铐,这样可以获得对方的信任,让他对我敞开心扉。

访谈开始的时候,犯人们都会问为什么联邦调查局探员要来找他们谈话,我必须首先和他们谈论他们本人,表示我对他们非常了解,然后再告诉他们我并不是为了调查某个案件,而是想研究一下他们的说法。当然,我也不能直呼他们是“强奸杀人犯”,只对他们说我想多了解一些他们的童年生活和人生经历,并向他们保证所有的谈话内容都是保密的,不会向其他单位呈报。虽然这是一个小细节,但这是对方最担心也最重视的地方,因为他们很害怕监狱和检察署抓到不利于他们的证据。我很幸运,或许是我真挚的保证打动了他们,他们一般都对我的话深信不疑,当然我也遵守了自己的承诺。我会提醒他们只谈自己被起诉的罪行就可以了,可别说出自己犯过的其他罪行来,因为身为联邦探员,一旦对方说出他是某个悬案的凶手,我就必须让他接受进一步调查。

曼森是个“名人”,除了我们单位的人以外,还有很多人想和曼森谈谈,他们倒不是想研究这个人,而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比如记者和作家们去采访曼森,多半是为了让自己名利双收,但我认为这对杀手们来说有些不厚道,他们成了别人出名的工具。几年前电视和广播界的红人汤姆·斯奈德(Tom Snyder)对曼森做了一次专访,访问中他问曼森在割人耳朵时有何感觉,这类问题只能让曼森胡说一通,没有什么好处,反而会让他产生抵触情绪,我敢肯定那次访问后,曼森一定非常反感斯奈德,曼森一定在心里咒骂:“这个浑蛋竟敢耍我,我就和你玩玩!”访谈到了这种地步就毫无意义了,因为你再也无法获得重要的信息。对斯奈德而言,或许提出这个问题有些好处,因为观众与听众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感兴趣,但斯奈德只是满足了观众与听众暂时的兴趣,实际上毫无意义和价值,也为其他同行做了个坏榜样。访谈的经验告诉我,事先的准备工作非常重要,如果准备不足,对方可能认为你在浪费他们的时间,我必须让他们感受到我是有备而来的,我的访谈绝不是敷衍凑合,对我来说,这也是我能取得对方信任的关键。举个例子来说,我会事先记住他们故事里的人名和其他事物,这对访谈很有帮助,有一次曼森在接受我访谈时说:“当时博比带我去见几个毒贩……”

我立刻插嘴道:“是博比·博索莱伊(Bobby Beausoleil)吗?”

“是的!”他显得非常惊讶,也有些佩服,他知道我是精心准备过的。这样做除了让他不要向我撒谎外,也可以让他感觉到我对他的重视。我确信曼森接受斯奈德访谈时不是闭口不言就是胡说八道,但如果面对一个尊重他的人结果就会不同,访谈者也能获得一些其他执法人员从不知道的情况。当然,做好准备工作最重要的是可以让我们的谈话很顺利。

除了做好准备外,我还会试图挖掘出这些凶手和其经历中一些积极的内容。像曼森这样的杀手,你很难从他身上发现积极的东西,但我至少能让他感觉到自己还是有价值的,别人都把他看成一无是处,但他可以从我这里获得某种肯定。

曼森也向我诉苦,说案发的时候他并不在现场,他进监狱完全是被冤枉的,后来他甚至想说服我相信他是无罪的。曼森给我打了一个比方,如果你把底片弄反了,那洗出来的照片就会是颠倒的,他说这个社会就是底片,而他就是这个社会的倒影,他的所作所为只是社会黑暗面的一种投射而已。

曼森之所以成为杀人恶魔,最主要的原因是他坎坷的童年。他前面32年的人生中,光在少年管教所和监狱里就待了20年。从十几岁起,到他进入加州的“恶魔岛”监狱服刑,他几乎从来没有享受过自由,而且他还将在监狱里度过余生(有很多人和曼森一样,十几岁开始犯罪,30来岁的时候已经是反社会罪犯中的老手了,他们的罪犯身份会持续到死亡的那一天)。蹲监狱的曼森看来很瘦小,身高5英尺6英寸,体重120磅15,他非常情绪化,但在监狱里学会了弹吉他,偶尔还会谱曲,他打算出狱之后做个音乐家。20世纪60年代,有一段时间他刚从一次服刑中获释,那时候就已经表现出自己叛逆的一面,当时他和很多年轻人一起在西海岸过着反传统的生活,并经常参加各种运动。

他告诉我:“相比那些留着长头发、反礼教、无病呻吟的家伙,我更了解年轻人的心思,比如他们喜欢什么人、什么事和什么东西。”后来他曾到旧金山的海特·阿什伯里区(迷幻药文化的重镇)鬼混。他以嬉皮士的先驱自居,自认为高人一等,由于他非常了解年轻人的心思,一时成了当地年轻人膜拜的领袖。他说:“我看到了他们想看的。”

他的表现非常突出,很快就能够在当地呼风唤雨了,吃香喝辣不说,还能随心所欲地勾搭女孩子、吸毒,简直成了“土皇帝”。他告诉我:“我是坏孩子的投射,就好像你照镜子的时候,并不会注意到镜子本身,而只是看到它反射的影像一样。我不是什么大人物,出身平凡,只能靠自己的头脑成就一番事业。”后来,他发现了自己的另一个天赋,那就是可以控制一些年轻人。在靠近死亡谷的一片沙漠里,他召集一群不良少年成立了一个“夏令营”,并利用威逼利诱的手段瓦解了那些少年的心理防线,逼着这伙人跟随他作奸犯科,把这一群人都领上了不归路。

曼森说他做的事情都是门徒们希望他做的,而且这些事不过是些“镜中倒影”,因此他无须负责,更不理解自己为什么被关进了监狱。这种解释当然是胡说八道,都是他为了脱罪想出来的理由,但他也对我讲了为什么他能够收服众多追随者,以及他能够为所欲为,甚至让其他人去谋杀。他对付自己的门徒很有一套,获得了大家心悦诚服的拥戴,比如有一次他的门徒把一个被害人抓进了屋子,正准备杀害的时候,他突然说自己也是个罪人,不适合在这种场合出现,说完就跑了,而他的门徒也无人怀疑他的说法。

在一次我和曼森的访谈中,他忽然跳上了桌子,疯疯癫癫地向我们表演狱警是如何虐待囚犯的。我见怪不怪,没有理他,和我同行的康韦却大吼道:“查尔斯,快下来给我坐好,管好你自己!”显然,康韦的做法是正确的,总不能让我们都跟着他手舞足蹈吧。曼森自己疯了一阵,慢慢坐了下来,可见他的控制力还是不错的。

访谈快要结束的时候,曼森忽然对我提出要我给他一个纪念品,这样他回到牢房里就能向其他人吹嘘自己今天戏耍了一个联邦探员,如果没有信物,其他人是不会相信一个探员和他交谈了如此长时间的,他想利用这个纪念品提升自己在狱中的地位。说着说着,他忽然夺走了我的调查局徽章,并别在自己的衬衫上,然后就表演向狱卒和其他牢友发号施令的动作,我赶紧制止了他。曼森一直对我的老式飞行员护目镜虎视眈眈,我便把它当作礼物给了他,他立刻收下并装在自己胸前的口袋里,过了一会儿又说警卫可能会认为是他偷的。

他猜对了,被带走后没多久,他就被警卫押了回来,他一边走一边嘟囔着没有人相信他。我对警卫说这个护目镜的确是我送给他的,警卫瞪着眼睛看着我,好像我是个浑蛋。曼森得意扬扬地戴上了这个护目镜,把他那双目空一切的眼睛遮了起来。很显然,这是曼森操控别人的另一项高明手法,对我来说,虽然损失了一副护目镜和一点自尊,但能够洞察到一个杀人狂徒的内心世界,这个代价很值。

有一次我采访完曼森之后,顺着加州海岸线到圣路易斯-奥比斯波监狱探访查尔斯·沃森。沃森自称在狱中见过耶稣,他已经得到拯救并重生,更夸张的是,他成了一名虔诚的传教士,监狱里及周围各地的人都会在周日来听他传道。实话实说,他传道时很有架势,等人来齐之后,他在屋子里来回踱步,仿佛自己是君王一般。狱方认为他真的改过自新了,所以并没有阻止他,并把他当作模范囚徒对外宣传。我知道他的行为的确是在行善,并能够帮助一些人,但他的“宗教转变”是否出自内心,我就不敢确定了。

我在访谈过西尔汉、曼森和肯珀之后再看沃森,觉得他相对正常多了,他告诉我之所以和曼森一同杀人是因为自己那时候沉迷于吸毒,根本神志不清,而且曼森已经完全控制住了他,他承认自己的罪行,并认为自己罪有应得。他还对我说魔鬼撒旦已经遗弃了他,他很快就会回到上帝的怀抱。总的来说,他和其他杀人犯有很大区别。

一个叫雷·胡克斯特拉(Ray Hoekstra)的监狱牧师和沃森合著一本书,名叫《你会为我而死吗?》(Will You Die for Me?),书中沃森把所有错误推到了曼森身上,说是曼森下令叫他们去杀人的。书中写道,有一次曼森帮他杀了一名毒贩,事后却要他帮曼森多宰几只“猪”来回报。后来接受我的访谈时,沃森承认曼森没有直接下达杀人的命令,但曼森明知他们的作为却从来没有阻止过。

沃森从小在得克萨斯州的一个小镇长大,小时候和普通的美国小孩一样诚实可靠,我调查的资料中显示他小时候擅长田径运动,是当地的孩子王,那本书里面也肯定了这种说法。20世纪60年代末大专毕业后,他来到了加州,希望品味一下这里的沙滩、阳光、女孩、毒品及舒适的生活,他偶然遇到了曼森,从此就和曼森形影不离,并死心塌地地为曼森卖命。在监狱里服刑一段时间后,他认清了曼森的面目:曼森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所有的追随者都被他当作奴隶使用。

“我开始吸毒的时候,曼森还是个无名小卒呢!”沃森在书中写道,但是后来曼森成了他的“精神导师”。

他说我们每个人都有个自我,就是肯定、相信自己存在,并认为自己和其他人有不同价值的理念,我们成天都为自我忙碌,把自我看成生存的唯一事物,除此之外,一无所有,但真正的自由是忘掉自己,让陈旧的自己死亡,这样我们才能独立于世界和人生之外。当然曼森经常向我们炫耀他自己写的那首歌《停止》,歌词里有“停止存在,来说你爱我”的句子,女孩子们都跟着他唱“停止存在,消灭你的自我,然后死亡”,他说只要做到这些,就可以超脱一切,获得大爱,并能够团结一致。

凭借毒品和出众的口才,以及夜夜笙歌的生活方式,曼森让周围的人对他死心塌地,完全失去了自尊和人格。每天吃过晚饭,他就领着这一帮人到屋子后面的讲台上谈论人生哲学,这群人一边吸毒一边听他“传道”。尽管当时的普通民众对这群嬉皮士有诸多不满,但他们在这个群体里却找到了家一样的感觉,而30来岁的曼森就相当于他们的耶稣基督。曼森和耶稣有相似之处,他也想改变这个世界,整天谈什么启示录,并以上帝之名到处宣扬爱。他向追随者提出了所谓的“曼森戒律”后,还给每个追随者起了个新名字,象征着他们获得了新的人格,曼森和沃森就是这样相识的。

曼森在讲台上大吹大擂,说什么旧世界即将灭亡,他能够带大家找到通往新世界的入口,那个入口就在沙漠里,等世界末日之后,他们这些人再出来重造新世界;为了让这个旧世界早日灭亡,他们就得多杀些人。

曼森喜欢杀人和他从小就常被人欺骗有关,他从小就很孤独,从没有办过生日舞会,他的坎坷人生路从出生就注定了,正是为了报复别人对他的所作所为,他才觉得必须杀掉那些中产阶级的“猪”,他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这些“猪”过上舒服日子。

沃森在书中写道:“或许在外人听来,曼森的话简直是胡闹,但我们深信不疑。我们听得越多,迷幻药也嗑得越多,便更加觉得他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理。我们全都服从他的领导,觉得杀戮、分尸不过是一场游戏,直到杀了人,我们仍然这么认为。”

慢慢地,沃森开始和曼森竞争了。有一天晚上,做完“游戏”后,沃森把一些女孩召集了起来,对她们和曼森说领袖应该是轮流担任的,现在轮到他做头子了,大家以后都要更加积极地执行他发布的命令,而他则会负担起杀人的重担,至于那些女孩——被曼森训练为解决男人“需要”的工具——则是他的帮手。沃森对曼森说:“我们这样做是为了你好,曼森!”曼森回答说:“没错!去做吧,一定要好好干!”曼森后来和我说这些都是沃森的一派胡言,他当时说的话是:“做你该做的事就好,不要越界!”

我认为这两人的说辞并不矛盾,他们是同样的人,都想在这个团体中获得领导权。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们这一伙人小时候就经常偷窃女性衣物、汽车或金钱,长大之后,曼森也把这些女孩看作工具,让她们和其他男人做爱,当然在自己需要的时候他也不会客气。

曼森在一次访谈中向我大吐苦水,说他这辈子做过的最蠢的事就是“让那个浑蛋沃森在家族里掌握了太多的权力”。沃森在面谈中也承认自己想要在那个“家族”往上爬,目的是为了获得众多女孩子的芳心,并扩大自己的权力。两个人为了争权夺势,很快又让六个无辜的人做了他们的刀下亡魂。

曼森家族人员众多,除了他们两个之外,我还打算到加州监狱和这个家族的其他成员谈谈。我本来打算去见一个叫苏珊·阿特金斯(Susan Atkins)的女孩,她负责协助实施谋杀,但后来未能成行。我又去了西弗吉尼亚州奥尔德森联邦女子管教所,找到了史奎基·弗罗姆和桑德拉·古德,这两个女孩都没有参与过谋杀,但曾在曼森身边待了很长时间。她们出现在会客室的时候我大吃一惊,还以为搞错了。弗罗姆穿了件红色的旅行装,头上绑了一条红色丝质手帕;古德穿了一件绿色旅行装,头上绑了一条绿色的丝质手帕。两个人始终形影不离,交谈时称对方为“红色”与“绿色”,并称她们是曼森教会里的姐妹。

两个人都很聪明,弗罗姆的家庭很正常,并受过良好的教育,古德甚至拥有硕士学位,但她们甘愿抛弃一切追随曼森。弗罗姆后来被指控谋杀福特总统未遂,当时她已扣动了那把点45口径的手枪,但被一名特工及时抓住了枪,这名特工被打成重伤。古德的罪名是恐吓,当时她给很多大公司的老板写了信,警告对方不要继续污染地球,否则“曼森家族”的成员们(她宣称成员遍布全球)就会把他们灭门。曾经的“女孩”如今已是30多岁的妇女,但她们仍坚信曼森早晚会出狱,到时候他们就能重新开始“地球重整”运动,她们还会追随他。她们还告诉我如果曼森没有出狱,即便我拿着总统特赦令来放她们出去,她们也不会接受。

我对她们俩的访谈没有得到有用的资料,也没搞清楚为何她们甘愿追随一个神经质男人误入歧途。后来,古德于1991年末获释,马上搬到了离曼森的监狱仅25英里的一个小镇上。

理查德·斯佩克不算是连环杀手,我称他为“纵欲杀手”。20世纪60年代末期的一个恐怖夜晚,他闯入了芝加哥的一间房子准备偷点东西,却发现那里住着一群护校女学生,他便把她们全部绑了起来。这些学生没有反抗,是因为有些学生叫大家乖乖就范,而他也大声喊叫着让她们不要乱动。接下来,他把这些女学生一个接一个带到其他房间先奸后杀,轻而易举地杀了八名女学生。

在他刚刚进屋的时候,有一个聪明的女学生趁乱躲到了床底下,她目睹自己的同学被强暴和杀害。斯佩克没有清点过学生的人数,杀害了8个人之后就走了,那个机警的女学生侥幸逃过一劫。后来她向警方描述了事情的经过,并向警方描述了凶手的细节,包括他胳膊上刺了一个花纹图案的文身。

她的证词对破案很有帮助,警方把这条信息告诉了新闻媒体,让公众注意这样的人。警方推断这个凶手的性格暴烈,胳膊上有伤,因此通知各家医院的急诊室注意,凡有受伤的男子去就诊务必立刻通报警方。几天后,斯佩克果然去医院治疗自己受伤的手臂,马上被逮捕了。幸存的女生指认了他,再加上现场的指纹与他吻合,他很快被押入大牢,庭审后判了终身监禁。

他虽然不是连环杀手,但也是轰动一时的杀人魔头,所以我打算去和他谈谈。他好像不怎么聪明,也没说出什么有用的信息。狱警告诉我,监狱里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喜欢吹牛的家伙的累累罪行,以前他住在得州时计划杀了自己的岳父然后逃到芝加哥,在行凶的前几个月,他经常挑个美好的晚上喝酒、嗑药后到城里的酒吧找人打架,如果把对方打败了,那就回家睡觉,如果被人打败了,就要找个无辜的女孩来揍一顿。

狱警告诉我,斯佩克曾经抓住了一只麻雀,对它百般呵护,并在它脚上绑了根绳子,另一端就系在自己的肩膀上。另一名狱警对他说监狱里不准饲养宠物,要他把麻雀放了,但斯佩克根本不理睬。狱警警告过几次后,就对他说如果再不把麻雀放掉的话,就把他关进禁闭室。斯佩克听后二话不说,马上跑到风扇旁把那只可怜的麻雀扔了进去,它立刻被绞成了肉酱。狱警大吃一惊,问他:“你为什么这么做?你不是很喜欢它吗?”斯佩克回答道:“我是很喜欢它,但我得不到的东西谁也别想得到。”

斯佩克不愿意接受我们的采访,即便和我们见面之后也显得很不情愿。一个狱警为了让他开口,就说他作案的时候自己也在芝加哥,斯佩克听后忽然笑了起来,然后就变得不那么抵触了。尽管我告诫过自己,为了访谈要尽量发现凶手积极的一面,但面对这种情景,我也无法原谅他的所作所为。

在监狱里,狱警喜欢对他冷嘲热讽,这让他变得更加孤僻,我去采访之后也没什么改善。采访中,他承认杀了那八名女学生是怕她们出面指认自己,他很后悔这么做了。我继续问他为什么要跑到医院去自寻死路,当时媒体已经说了凶手胳膊上有伤。后来有些心理医生认为斯佩克是想自杀才割伤了自己的胳膊,但斯佩克不承认,他说那些伤口是在酒吧和人打架被酒瓶割的。

采访理查德·斯佩克之后,我又去见了特德·邦迪(Ted Bundy),他的案子也曾轰动一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但很多人都相信那桩凶杀案不是他干的,而是别人硬把罪名加到他头上的。邦迪长相英俊,而且很狡猾,很多女孩都为他着迷不已,在媒体的宣传下,他似乎成了一个性格温和、注意卫生并且值得尊重的好男人,因而大家都不相信这个大众情人犯下了那桩谋杀案。

虽然有人把他说成是杀人犯里的鲁道夫·瓦伦蒂诺16(Rudolph Valentino),但邦迪是个不折不扣的残忍、冷酷而且变态的杀手,比如他杀害的最后一名遇害者是一名年仅21岁的女孩,强奸之后,他又把她的头部塞入泥里使其窒息而死。他不仅长相英俊,而且能说会道,有不少女孩和少妇甚至主动对他献身,他利用这一点把她们骗到车上或者带到无人之处,先是把她们殴打得失去意识和抵抗能力,然后将其奸杀。勒死对方之后,他会将其分尸,再把尸体带到几百英里外抛尸。他做过奸尸的兽行,更加骇人听闻的是作案数天之后他会回到抛尸现场,对着尸体发泄性欲,或者做出其他疯狂的举动,如砍头等。

他是个禽兽不如的恶棍,但媒体似乎并不关注这一点。邦迪被捕的时候,已经在十几个州杀害了35~60名年轻女性,各地的警察都想对他进行讯问,联邦调查局也在匡蒂科召开了一次研讨会讨论此案。

邦迪最早杀人的时候是在西雅图,在当地连杀了11个人之后,他发觉警方已经盯上他了,便赶紧逃窜到了东南部。后来他又逃到科罗拉多州,被当地警方捉住后又很快逃脱,就这样他和警察开始了猫捉老鼠的游戏,第二次从警察手里逃跑后他继续往东南方潜逃,并在前往佛罗里达州的路上继续作案。

他从科罗拉多州逃跑后,我就加入了此案的侦破工作,我和侧写组的组长霍华德·提顿对他进行心理侧写,并把我们的研究向公众发布,为警方提供凶手可能的藏匿地点,如沙滩、滑雪场、迪斯科舞厅或大学校园等。我们认为,邦迪挑选的作案对象一般是那些年轻、有吸引力、活泼的女孩,而且常常都留着披肩长发。

邦迪一案让这个杀人犯臭名远扬,而且我知道他聪明异常,所以在他被判刑后,我打算对他进行一次访谈来充实我们的研究。当时有太多机构和媒体想采访他,所以我第一次去佛罗里达州的史塔克监狱时不得不等了几天,后来因为我要去外地上课,就把采访工作交给我的同事接手了。数年之后,行为科学调查组忽然接到一封他的来信,他提出要看我们的采访记录和我们档案中其他36名杀人犯的作案现场照片,信件最后他提出一个要求,说想当我们调查组的顾问,这又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就再次到佛罗里达州监狱去见他。

面谈时他显得很傲慢,即使我向他问好的时候他也是双手抱在胸前,非常冷漠。我正要开始自我介绍,他忽然插嘴说:“噢!雷斯勒先生,我知道你是谁,我已经研究你很多年了。”他收集了很多我们调查组的报告,并质问我为什么没有早点来看他。我向他说了前一次拜访的过程,邦迪听后也感喟不已,说他仰慕我已久,早就想和我谈谈。

邦迪对我说他和很多大学教授、新闻记者和警官交谈过,但这些人都是饭桶,只有我能算专家,我知道他是为了取悦我,并非真心尊重我。他在信中要求我们给他看研究报告,其实他是想利用这些报告来帮助他上诉,以求免除自己的死刑,当时我的一位上司打算同意他的请求,但我坚决不同意。面谈中,我对邦迪说我们不需要他来帮我们侦破其他刑案,我们只对他自己做的案子有兴趣。邦迪似乎对我的话不屑一顾,他说即使没有我们的报告他也会赢得上诉的。

过了一会儿,他终于同意和我讨论自己的案子了,他说起自己在科罗拉多州做的一件案子,当时被害的女子正在和她的男友在酒吧喝酒,他逮到机会就把她杀了。我问他既然她男友也在场,如何还能得逞,他轻松地说道:“很简单,我只要冒充是保安或警察,要她前往某处协助调查就行了,骗到我的房间之后,杀她就很容易了。”

在和他谈话的过程中,我发现他很有心计,他看起来好像知无不言,其实是在和我兜圈子。我和他耗了三四个小时后,眼看无法取得成果就走了。后来我知道他在被执行死刑前,曾经把很多人哄得团团转。

几个月后,也就是他执行死刑的前几天,他放出消息说自己要公布所有的案情,全国各地的警察都赶到了监狱,以至于每个警察只能和他谈一两个小时。第一个和他见面的是西雅图警官罗伯特·凯佩尔(Robert Keppel),这位警官从他最初的11起案子时就开始追捕他,两个人谈了几个小时,但邦迪一直在第一个案子上消耗时间。最后邦迪说按照这样的速度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谈完,于是他很狡猾地向警官建议,不如让各地警官一起提出请求,把他的死刑延后七八个月,这样他就能把所有的案子都详细告诉警官了。这显然是他的诡计,他在监狱里待了10年,早不说晚不说,偏要在执行死刑前几天说,显然是为了求生。

后来,这些警察到匡蒂科参加了我们的研讨会,我从一名警察那里又发现了一件让我吃惊的事情,邦迪竟然曾花言巧语地哄骗一位联邦调查局探员从我这里拿了一些凶案照片交给他做“研究”,直到他坐上电椅,这些照片还在他的房间里,他最后一次和詹姆斯·多布森(James Dobson)医生交谈时还引用了这些照片。

1979年,我和我的同事曾采访了“萨姆之子”戴维·伯科威茨三次。伯科威茨曾一年之内在纽约市犯下六桩命案,另外还有五六个人被他打成重伤,大部分案子都是在停车场发生的,每次作案后他都在现场给警方留下一些笔记,并把自己的罪行告诉报社的专栏作家。当时他的案子影响很大,纽约市很多人被吓得夜里不敢出门。我们去采访他的时候,他正在阿提加监狱服刑,被单独囚禁在一个囚室里。

他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害羞、拘谨而有礼貌,他的身材较矮,而且较胖,和我握过手后就安静地坐了下来。我发现他非常聪明,能够猜出我将要说什么,并能够掌控我们谈话的方向,但他并不是话痨,只在必要的时候回答问题。他不准访谈人员用录音设备,因此我只能一边听他说话一边用笔记录谈话内容。

他在纽约这个大都市作案,很容易就引起了媒体的关注,他说到自己和新闻媒体的“渊源”很深,他身上时刻带着一本记录自己作案情况的剪贴簿,并常把这些内容寄给新闻媒体发表。许多杀人犯都有这种记录罪案的习惯,但只有他一人在被捕后也获准把这本剪贴簿带进了监狱。他对我说,这本剪贴簿是他想象力的源泉。

我想和他谈谈那些性犯罪的部分,但他开始并不想谈,并说自己的性生活很正常,犯下的都是普通的枪杀案件。然后我又问他的童年生活怎么样,他告诉我自己从小就寄人篱下,经常和收养他的家庭发生冲突,后来他一直想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他14岁的时候养母去世,这让他更加抑郁,高中毕业后他想参军去越南作战,并经常幻想自己是个获得无数勋章的战争英雄,但参军后他被派往韩国,服役期间并无什么特别的行为,只是在一次嫖妓后染上了性病,非常沮丧。他在和其他访谈者的交谈中曾说,他的性行为中,只有这一次是用钱买来的。

退役之后,他终于如愿以偿地见到了亲生母亲和亲姐姐。但这次见面并不愉快,他希望生母能够接纳他进入家庭,但生母拒绝了他,这让他再一次品尝到失望的痛苦滋味。

开始杀人之前,他曾在纽约犯下至少1488桩纵火案,这个数字看起来非常惊人,但对伯科威茨来说,他只是为了保持自己每天纵火一次的习惯,其中几百次纵火并不“成功”,没有引发火灾。有一段时间他想当个消防员,但没有通过资格考试,愿望破灭后他到纽约皇后区的一家货运公司担任安全主管,任职期间参加过数次消防救生演习。

访谈开始时,他把曾经在法庭上对心理医生说的话重复了一遍,告诉我他的邻居萨姆·卡尔养的那只狗被一个3000岁的魔鬼附身了,魔鬼就通过这只狗给他下达命令,让他去杀人。

我对他说这样无聊的理论就不要向我兜售了,他先是愣了一下,但还是继续讲他的这个故事,我有点生气了,就说如果他继续这样说的话,访谈就没有必要进行下去了,说完我合上自己的笔记本就要离开会客室。

他把我叫住了,并向我抗议说那位法庭上的心理医生都接受了他的说辞,并认可这就是他杀人的动机,为什么一个心理医生都认可的说法我却不能接受呢?

“这个故事对我毫无用处,戴维!”我对他说,“我要听的是实情,如果我们不能以诚相待,那我就没必要在这里了。”

伯科威茨叹了一口气,又坐了下去,开始说真正的案情。其实什么“萨姆之子”或“魔犬教唆杀人”都是他耍的把戏,目的就是为了装疯卖傻来脱罪。他是个很狡猾的罪犯,并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罪行。接下来,他又告诉我自己利用这套把戏把监狱里的心理医生和咨询人员耍得团团转。最后,他向我坦率地承认了自己之所以专门枪杀女人,是因为他憎恨自己的生母,也因为他无法和女性建立良好的关系。

他第一次杀人没有成功,当时他用刀“杀”了一名妇女后发现报纸上没有任何报道,最后才发现对方还活着。于是他决定改善自己的杀人技术,他仔细思考应该如何杀人,最终认定用刀杀人是个错误,因为那样会在自己的衣服上留下血迹。为此,他搜肠刮肚想找到一种最佳杀人方法,最后跑到得州买了一把点44口径的手枪和一些子弹。他之所以从纽约跑到得州去买子弹,是因为他害怕警方会根据子弹的线索找到他。杀了几个人之后,他还回到得州“补充弹药”。

他的杀人目标主要是独自待在车里的女性,有时候则专门杀害在车里和男人亲热的女性,他耐心地等待男人离开再伺机杀害女人,有时候也会连男人一起杀。杀害女性的时候,他能从中感受到性亢奋,并在杀人后通过手淫来达到性满足。

我逐渐开始问最关键的问题,他也向我吐露了一些鲜为人知的细节,比如他的受害人大多是夜间工作者,而他选择作案时间并不是像传闻说的那样按照月亮圆缺来进行的。另外,他说自己并不是一般人说的那种杀人狂,因为他杀人要看环境,只有环境和自己的状态都很好的时候才会动手。如果某天没有找到合适的受害人,或者环境不适合,他就不会动手,而是开车到上几次杀人的地点看看,回想那几次成功的经验与成果。回到作案现场时如果能看到残留的血渍或警方遗留的记号,他也会感到莫大的满足,这时候就会在车上抚摸着死者的遗物手淫。

他的这些话对执法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信息,也帮助检察署和警局对罪犯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比如杀人犯在作案后会情不自禁地回到案发现场这个信息就对我们很有帮助,后来帮助我们逮捕了不少罪犯。心理学家的研究也证实了这种现象,尤其是性犯罪的罪犯更常发生这种情况。在我们的研究之前,执法人员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比如福尔摩斯探案的时候就从来没有发现过这种事情,萨姆·斯佩德也从来没有想到过。

对我来说,这种访谈也证实了我过去的一些猜测,比如,我很早就认为疯狂杀手的那些奇怪行为其实是正常行为的延伸。举例来说吧,如果一个家庭有个正值妙龄的女儿,她的父母就会经常看到十几岁的男孩骑车或开车从她家门前经过,或者经常找机会见这个女孩,为了追求这个女孩也会做出一些冲动的事情来。一般人都认为这种行为是正常的,但这种行为从本质上讲和性犯罪的罪犯在作案后重返现场有某种相似性。

伯科威茨常常有股冲动,要参加被害人的葬礼,很多杀人犯也有类似的情绪反应,但他并没有真这么做,因为他害怕警方会监视葬礼(警方也的确会这么做),伯科威茨从电视剧和侦探小说里学到了这些信息。但伯科威茨做过另外的尝试,被害人举行葬礼的那天,他会请假到警局附近的餐厅待着,希望从来此吃饭的警察嘴里听到一些信息,但试了几次都一无所获。他的确不敢到葬礼现场,但会尽可能地靠近葬礼举行地点或者死者的坟墓。

他非常享受出名的感觉,这也是他在作案后给警方留言的原因,他甚至会直接和报社联系。案发后整个纽约市都轰动了,报纸也因此畅销了不少,这让他非常骄傲。说起来,凶手联系媒体的祖师爷是“开膛手杰克”17(Jack the Ripper):杰克在杀害了第一个人后在车座上留了一张简单的字条,写着“我还会继续作案”,署名“恶魔”。伯科威茨的“萨姆之子”称号是报社给他取的,他感到很满意,以后也如此自称,他甚至为这个称号设计了一个符号,以张扬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在我看来,吉米·布雷斯林(Jimmy Breslin)这样的专栏作家对凶手再度作案简直是煽风点火,他也该为这样的连环杀人案负一定责任。“萨姆之子”这个称号就是布雷斯林给伯科威茨起的,伯科威茨甚至还为此兴奋地给他写了一封信。当时纽约本来就人心惶惶,报纸的大肆报道,生动描绘细节的同时也让这种紧张气氛愈演愈烈,他们还在报纸上推测下一桩案子会在哪里发生,这让当地的居民更加惊恐。

伯科威茨本来只是想吸引一下公众的眼球,但在媒体的炒作下,他觉得不妨更进一步,为了自己的“名声”,伯科威茨在媒体的推动下犯下了一桩又一桩罪行。他和媒体的确吸引了公众和社会的注意力,但那些无辜的冤魂也越来越多了。

访谈中,伯科威茨承认自己除了对性感兴趣外,从小就有暴力倾向,他在六七岁的时候就曾把氨水倒入他养母的鱼缸,鱼被毒死后,他还拿着大头针扎鱼的尸体。还有一次,他用强酸弄死了自己最喜欢的一只小鸟,他说自己在小鸟的死亡过程中感受到一种惊悚的快感。他还折磨过不少小动物,老鼠和小虫子都遭过他的毒手,他在这些行为中获得了控制生命、征服生命的快感。

伯科威茨经常幻想自己有超能力,可以操纵空难的发生,但他当然没有能力做到这一点,因此纵火就成了这种幻想的替代品。很多纵火犯都喜欢看着自己点燃的火苗成为火灾的那种快感,其实他们就是想做一些正常情况下无法见到的事情,比如看着消防员灭火、看着民众聚集在自己点燃的火灾现场、看着东西被烧坏、看着从火场里抬出的尸体等,这种行为就是他想掌控一切的表现,而下一步他就会开始掌控人的生命了。在这种心理下,他看到家家户户都被媒体上谋杀案的报道吓得胆战心惊,看着纽约笼罩在恐惧的氛围中,心里就会感到莫大的满足。

他在法庭上说的自己被魔鬼控制的鬼话,只是为了自己的生命。伯科威茨对我说,他被逮捕的时候正在幻想自己和一群人去舞厅狂欢时遇到了枪战,在幻想中他被人杀掉了,他说这个幻想真是“应景”啊,还没想完警察就进来把他抓住了。

他的这个幻想也暗示了他对正常人和正常人际关系的忌妒,他曾经很坦白地对我说,如果在发生这些怪异的凶杀前他能遇到一个认可他、使他满足的女性,并能正常交往和结婚,那么很可能就不会发生后面这些杀人案了。

这些话是他在访谈的最后告诉我的,我觉得他说得很好,但我认为他不会遇到这种女孩,即便遇到也不会停止自己杀人的行为,因为一个女孩是无法解决他的心理问题的,再说有什么女孩会接受这样怪异的人呢?看着自己身边年纪相仿的男孩都有了甜蜜的爱情,而自己仍是孑然一身,这就像是一个恶性循环,他的问题只能越来越严重,最终他只能走上杀戮的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