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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书名无法描述本书内容》4 以手指月,指并非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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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我在布鲁克林一座维多利亚风格的老房子里度过了童年。这地方平淡无奇,治安也不是特别乱。街区里还好,但在糖果店门前的街上真的发生过谋杀案。我父亲在办公室门前挂着一块大牌子,上书“法律顾问”几个字。曾有流浪汉闯进屋里偷走了复印机,所以父亲在屋外安上了铁门和电子眼。我母亲在当地高中教生物,但那些学生只是想学些如何造人的生物学知识罢了。我的家人都不太擅长表达或交流情感,父母在我出生前有过一些痛苦的经历,要他们表达感情有些困难。所以在餐桌上大家基本都在逻辑的层面上交流,也就是我在上一部分里提到的内容。此外还有另一种交流方式,那就是神秘主义。

神秘主义是我从嬉皮士口中和本地图书馆里了解到的。嬉皮士在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风行一时,到了70年代数量仍然可观。他们的人生哲学是:我们都受困于理性主义思想。为了冲破这种障碍,他们会去嗑药,绝大部分是大麻和致幻剂。当时我还太小,没法去参加他们的聚会,但我从保姆的男朋友那里听到了很多这方面的理论,有时候我们还会争论起来。

他会向理性主义发起挑战,通常我们就是这么吵起来的:“为什么要让自己受制于思维和语言呢?不同的文化会催生不同的思想,你怎么知道自己想的就是对的呢?你必须走出这种保守的理性主义思维,你要超越它。”当时我只有八岁,没过一会儿这位嬉皮士就烦了,让我自己去看电视,自己找保姆滚床单去了。

我觉得保姆的这个嬉皮士男友有些地方说得很对,所以就去了当地的图书馆(你会看到一个患有抽动秽语综合征的小孩坐在那里,一边读书一边狂打嗝,每当你以为他就要停下了,他又会继续打下去)。我借了一本哲学书,里面有几页关于古印度圣书《奥义书》的内容,好像是我错了,他对了。《奥义书》认为自我就是最终极的奥义,放诸四海而无不准。

自我“不死也不生,他不自何处来,也不到何处去,他像太古一样永恒,即使身体不存在了,他也不会消亡”。(罗巴克,《羯陀奥义书》2:18)

要怎么做到这一点呢?光凭想肯定是不行的!

非净欲望骋,净念欲望屏。
解除惰,散心不动意坚定,若至超意念,时乃最高境。
(罗巴克,《弥勒奥义书》6:34)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是个孩子,当时觉得这些话特别炫酷。意念?永恒?这两样我最感兴趣了!人是会死的,这点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真是让人难过。晚上我会躺在床上,试着想象自己根本不存在。有时候我还真成功了,成功地吓到了自己,但我突然意识到这样做是无效的,我仍旧是以存在之躯去体验不存在的自己。所以我还得想象自己在都不在这里,这样一来就把自己吓得更厉害了。后来我又意识到这样也不能在意识上把自己完全消灭,起码还有个人坐在这里想象呢。想到这儿,我就跑到父母的房间去,缩到了床底下。

逻辑没能提供什么帮助,它把事情搞得更乱了,什么逻辑原理能证明人们死后依然存在呢?什么原理能用来解释并赋予万事万物以意义呢?我会死,每个人都会死,连宇宙都会消亡。那为什么每天还要起床?看来神秘主义挺靠谱的!上初中的时候我认识了乔纳森·布莱恩(Jonathan Blaine),我们在他家的阁楼上盘腿坐在垫子上,试着去寻找自我。后来我学习了佛学,在泰国的楚拉马尼寺做了和尚,也遇到了游历全世界、赠予世人拥抱的大师,得到了他的祝福。我就是想去经历一下《奥义书》上的内容,想去了解一下为什么保姆的嬉皮士男友对这些东西这样热衷。

在经历神秘主义的过程中,神秘主义者是怎样认知现实的呢?很难说,因为没法说。神秘主义者的内心是不可言说的。即便他们想要表达,说出来的话也是自相矛盾的。如果非要尽量表述出来,可以说他们认知的现实就是自相矛盾的。作为神秘主义者,我们并不排斥自相矛盾,这点和逻辑是不一样的。我们充分理解现实中自相矛盾的现象。

《有知识的无知》一书的名字就很矛盾,它的作者是哲学家库萨的尼古拉(Nicholas of Cusa)。他认为现实即是“coincidentia oppositorum”,也就是对立的巧合。《奥义书》也同意这个观点:

彼动作兮彼休,
彼在远兮又迩;
彼居群有兮内中,
彼亦于群有兮外止。
(罗巴克,《伊莎奥义书》5)

不仅现实是对立的,认识现实的这一过程也是矛盾的。

“此”非所思得,是有“此”思人。
思“此”而有得,其人不知“此”。
识者不知“此”,不识乃识“此”。
(罗巴克,《由谁奥义书》2:3)

《奥义书》的意思是,那些理解的人其实并不理解,那些不理解的人才是理解的。这话太难理解了!可能如果我们不理解,反而就理解了!逻辑会告诉我们,这些都是疯话,不要去管,但谁说我们非要相信逻辑了?如果我们对数据感兴趣,可以对不同文化圈中的人进行追踪。当他们想表达关于人生的看法时,说出来的话都是自相矛盾的。但即便是自相矛盾,也可以说这些话都是真的。

在基督教神学体系中,阿雷奥帕古斯议事会成员狄奥尼修斯(Dionysius the Areopagite)曾写道:“丢掉一切感知到和理解到的东西,丢掉一切可以知觉和可以理解的事物,你将被提升到那在一切存在物之上的神圣幽暗者的光芒之中。”这不是专门写给嬉皮士的,一些正统的天主教神学家也拥护这种消极理论(某种程度上,僧侣就是有组织的嬉皮士)。根据圣托马斯·阿奎那(Saint Thomas Aquinas)的观点,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讲,没有语言能完整地描述上帝。他并不“好”,也并不“存在”——之所以这样类比,是为了帮助我们理解这些意念之上的东西。

看来为了搞清这些东西,我们得去找个嗑药的哲学家了。事实也确实如此,研究神秘主义最好的哲学家是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他的理论就建立在自己的亲身经历上。那时还没有摇头丸,所以他用的是笑气,邻居家上高中的孩子们称之为“抽气”,因为这些气体可以从奶油罐子里抽出来。詹姆斯认为致幻剂带来的神秘主义体验既抽象又妙不可言,你能从中得到一些领悟,又无法用言语表达出来。究竟什么是“用言语表达出来”呢?作为《无言歌》的作曲者,费利克斯·门德尔松(Felix Mendelssohn)认为音乐的内涵就无法用语言表达,语言太粗鄙了。但你也可以这样去形容,是“门德尔松在《威尼斯船歌》中表达的那种感情”。詹姆斯认为“似曾相识”就是这样一种抽象而妙不可言的感受,突然间你觉得眼前的场景在哪里见过,之前模模糊糊,直到这一刻才有了确切的感受。这种经历没法用语言形容,但却能指引我们去了解一些其他问题。

在回顾了自己的笑气之旅后,詹姆斯写道:

此时我的心中已有了答案,迫切地想把感受到的东西表达出来。我们有一部分正常清醒的意识,称为理性意识,它只是一个特殊的种类。在沉重的幕帘之后,还藏有完全不同的潜在意识。虽然平日里感受不到,但若加之以一定的刺激,就会发现它们完整地存在在那里,也许哪天就有了用处。

詹姆斯认为自己嗨了之后的体验妙不可言,这说明我们的大脑对现实可以有多种不同的认知。

回顾自己的经历后,我发现它们都指向了形而上学上的一点,这一点的关键就是和解。似乎世界上所有给我们造成麻烦和困扰的东西统统化为了一个整体。它们不仅合到了一处,还融成了一个整体。这个新整体不仅变得更好,还吸收消纳了它的对立面。我知道以普通逻辑的形式很难讲清,但且一试。

保姆的嬉皮士男友肯定会同意这个观点。

这段话讲述了矛盾,但它究竟想说什么呢?矛盾的双方可能都为真吗?生活的本质可以既是一又是二吗?圣诞老人可能既存在又不存在吗?如果神秘主义者知道了一些没法说出来的事,我们又怎么知道是什么呢?如果它妙不可言,为什么有些句子能够描述,而有些句子不能呢?

我哥哥弗利皮(Flippy)是剧作家、银行职员,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他在能赢的时候还和我玩过摔跤、下过棋,赢不过之后就再也不玩了。如果他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神秘主义者可怎么办?他怎么告诉我呢?他说:“我刚看了咱们全家去大峡谷的照片,发到‘脸书’上了啊。”万一这就是他通晓一切后最好的表达方式呢?希望问题不是出在他不喜欢穿浴袍、胡子长又剃了秃瓢上。问题在于这句话太浅显了,神秘主义不都应该很深奥吗?也许问题出在“我刚看了照片”这句话一点都不神秘上。怎样才能“听起来神秘”呢?你在邮局收银台旁经常能看到一些印着字的小木片、小石头,上面的话都挺神秘的。比如,“身边有无限可能,只等你去发现”。如果你在木片上印“我刚看了咱们全家去大峡谷的照片,发到‘脸书’上了啊”,没有人会买的,因为听起来根本不神秘。“我刚看了照片”不能表达那些难于表达的事,“身边有无限可能”就能够表达,顾客能察觉出这种不同,这不就正说明神秘主义者无法表达的内容还是能表达一些出来吗?在这个冷漠、高速又繁荣的时代,“能表达出一些”不就等于“能表达出来”吗?都有人靠这些句子就能卖标语了。何况谁又想把自己的意思“完全表达”出来呢?你不想留点之后再说吗?尽管语言有它的缺陷和局限,但仍是我们日常交流最主要的工具,如果我们想看看神秘主义者在说什么,只能通过语言。但要怎么去看呢?

[1]可追溯到19世纪德国的裸体主义者。

[2]以上译文均引自《徐梵澄文集》第十五卷《五十奥义书》,三联书店,2006年2月。下同。——译者注

[3]阿雷奥帕古斯是古代雅典的最高法庭,议事会成员即最高法院法官。——译者注

[4]译文引自《神秘神学》,(伪)狄奥尼修斯著,包利民译,三联书店,1998年5月。——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