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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善恶之端——孟子荀子人性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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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秦,人摆脱了古代迷信和神话的全面控制,获得了很大的精神自由,但也提出了新的问题:确定人在宇宙中的位置,把人伦关系的准则建立在稳固的本体论基础之上。人是什么?人性是善还是恶?人怎样才能趋向于善,孟子和荀子各自发展出“性善论”和“性恶论”来回答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孟子视天为道德之天,人禀承了天的义理,生而具有仁义礼智的善端。他将人下比于禽兽,认为必须超过禽兽之处,方可谓之人“性”。由此,善的性质就蕴涵于人性之中,善是对人性的规定。荀子则认为天不过就是风云寒暑的变化,人不过就是七情六欲的变幻;情欲是邪恶的,或至少是导致邪恶的力量,因而人性是恶的。幸亏人还有心智,能够权衡利弊,所以接受了圣人制定的礼义法度,约束、抑制情欲的冲动。

天与性

孟子之天主要指义理之天,而荀子之天则是自然之天。对天的不同理解直接导致性善论与性恶论的分歧。

“天”和“性”是中国哲学中争论不休的两大论题。这里我们先得关闭常识的思路,看见“天”字,别想到白云飘飘;看见“性”字,别误作男欢女爱。这是两个简单而陌生的汉字,需要我们从头学习。冯友兰把中国哲学中“天”字的含义归纳为五种。一是“物质之天”,这是我们熟悉的概念,就是“天有不测风云”的“天空”。二是“主宰之天”,有人格、有意志,略似于上帝或天帝。《窦娥冤》中所说的“天也!你错勘贤愚枉作天”,正是这个“天”。三是“运命(即命运)之天”,冥冥中有一种不可捉摸、超乎控制的力量,比如成语有“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一说。四是“自然之天”,指自然的运行,《易经》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五是“义理之天”,宇宙的一种神秘的终极原理,人们赌咒发誓会说“天理良心”,可见得天并不比人更加无情无义。

有人禁不住摇头了:一个简简单单的“天”字,怎么做出了这么一篇拉拉杂杂的文章?这就是哲学的本事了,不做细致的概念分析,哲学就拿不出比常识高明的见解来。罗素在《数学原理》中,光定义数字“1”就写了一千多字,相形之下,这是小巫见大巫了。“天”的五种含义,像五个孪生兄弟,看上去一样面目,其实各有一副肚肠。我们可以粗略地将它重新标签为:天空、天帝、天命、天然和天理。孟子所谓“天”,有时指“主宰之天”,比如谈到尧舜禅让,说“尧荐舜于天”。有时又指“命运之天”。他说,人人都可以成为圣人,人人都应当遵仁义之道而行,尽力完善自己的人格,至于人生的成败利钝,宠辱荣枯,既然非人力所能控制,就不必计较了:“若夫成功则天也,君如彼何哉,强为善而已矣。”(《孟子·梁惠王》)

跟孟子的人性论相关的是“义理之天”。孟子说:“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孟子·告子》)人的耳目诸器官,只能感觉外物而不能思考外物,常常被现象所蒙蔽;人心拥有理性的能力,是“天”独独赋予人心的,因而是人与禽兽相区别的地方。这个“天”必然与理性相类,是“义理之天”,不是“自然之天”。天理在宇宙间流行,在人身上即体现为“思”(理性能力),体现为仁义礼智“四端”(即“仁义礼智”四种德行的萌芽)。

孟子又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尽心》)人如果全力培养自身的善心善根,就可以认识自己的本性,从而认识宇宙运行的根本法则。这样我们就可以依顺天则而生活,不违天命,即所谓“事天”。义理之天的存在,初看起来令人费解,往后读下去,就明白这是“性善论”必不可少的形而上学假设(或根据),否则善性就有点来历不明了。

荀子所说的“天”,较为一贯的是自然之天,冯友兰认为这是受了道家老子、庄子的影响,如庄子说天地日月“其运转而不能自止”。荀子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列星随旋,日月递嬗,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荀子·天论》)天就是日月星辰的旋转,风雨寒暑的变化,天道和谐就生育和培养了世间各种事物,这一切是在自然、无形中完成的,谁也不知道其中奥妙(“唯圣人为不求知天”),但必然地与人间的吉凶治乱无关。我们似乎可以说,荀子的自然主义宇宙观,也是对阴阳家的有意反动,后者将自然事件同人事祸福联系在了一起。

这种自然之天,不蕴含道德的原理,与孟子的义理之天不同,因为荀子主张“性恶”,“善良的天”孕育出“恶毒的人”,就说不通了。但“无善无恶的天”又如何生成“性恶”的人呢?荀子未予解释。因此他的自然观与性恶论之间,似不如孟子的天理观与性善论那么融洽一致。

上边我们已运用过“性”的概念了,但究竟“性”为何物?在这里荀子和孟子实在缺乏共同语言,荀子操着赵国方言把说邹国话的孟子数落了一顿,也不怕冒犯儒家“尊老”的礼义。与孟子同时代的告子认为“生之谓性”,“食色性也”,像饮食、男女这类不待学习、生而具有的,才是性,它本身无所谓善恶,如同英国哲学家洛克所说的是“一块白板”。孟子质问说:“生之谓性也,……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孟子·告子》)狗性、牛性等同于人性,在孟子看来这不仅荒唐,而且是对人的大不敬。他一心一意要树立人在宇宙间的独特尊严,所以注意和禽兽划清界线:“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孟子·离娄》)人可以区别于禽兽的家当本就不多,只有有德君子才保存下来了,圣人尤其能将之发扬光大,表现了人性的光辉。所以,“人性”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规定性,不是生而完具的本能。孟子说:“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孟子·离娄》)故是已经成型的形态。论性的人多以生来就成型的形态为性,那自然会把利视为人性的根本了。

孟子所反对的恰是荀子所赞同的。荀子再三为“性”字立界说,他说:“凡性者,天之就也。”(《荀子·性恶》)“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不事而自然谓之性。”(《荀子·正名》)可见荀子所谓性,正与告子相同,指生而完成的性质或行为。既然礼义是圣人所立,常人需要先学习然后能知能行,即使它在人心中已有萌芽,也不算人性。假如荀子了解达尔文学说,他一定会即刻认同人和猴子的亲戚关系;曾经与猴子为伍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不思进化,永远与猴子为伍。在荀子看来,人的后天成就依然足以使他与天、地并列:“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人在社会(“群”)中完善了自身。

如冯友兰所说,孟子的理想主义和荀子的现实主义在确定“性”的内涵上即凸显出来。有了这样歧异的出发点,他们各自得出“性善”与“性恶”的结论就不奇怪了,而出发点的歧异反而减弱了结论的歧异性。

四端与性善

孟子说人性善,他的意思并不是说,每个人生下来就是孔子,就是圣人。而是说,人性内有种种善的成分。这善的成分就是四端,人性善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

先秦学说蜂出并作,各执一端,相互辩争,以致势如水火,但各派都有一个共同特点:旨在提出一种救治时弊、拨乱世而反之正的主张,政治意图鲜明,单纯的知识兴趣寡浅。孟子的性善说就不是专为理解人性而立论,它是孟子“天人相通”的极高境界和“仁政”的政治理想两大主题的基础。

仁政为什么能施行呢?孟子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公孙丑》)“不忍人之政”即仁政,“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即是说人性皆善。为政治理论寻找人性的基础而不是神性的基础,这的确表明了人的发现和理智的觉醒。

然而何以见得“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呢?孟子说,如果有人看见小孩掉入井里了,不论是谁,都会惊呼骇叫,生起恻隐之心。这不是想和孩子的父母拉关系,也不是想在乡邻间博得见义勇为的虚名,更不是因为讨厌孩子的哭喊声。那么到底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人人都有恻隐之心。“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公孙丑》)

仁、义、礼、智四种“常德”,在性中已具其端,是性之所固有的,并非经由外力灌输,无中生有勉强习得的。就像人有四肢,成年人的四肢固然发达,也是由于他本来就生有四肢,起初或许嫩弱,只要渐渐“扩而充之”,就可以长得强健有力了。

据冯友兰的意思(见《中国哲学简史》),孟子所谓人性善,与“性可善可恶说”有相似之处,认为人性内有种种善的成分;他也的确承认,也还有其他成分,本身无所谓善恶,若不适当控制,就会通向恶。但这些成分被孟子贬到人的“动物性”的冷宫去了,无缘进入“人”性的殿堂。孟子会赞成这一句话:人未必纯善,是可善可恶的;然而人性必然纯善。

孟子又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也;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尽心》)仁义是人的良知良能,不必学习思虑之后方才知晓,一切道德都出于人之性。这里孟子以孩童作证,可见性善之性,也是生而具有的,不过不甚完备,只是善的“种子”,尚未长成善的“大树”。孟子反对“生之谓性”,实则是反对将生而具有的全部性质(如食色等)尽数纳入人性之中,相反地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我们知道,孟子所谓性,是特指人之为人、人异于禽兽的规定性。这种说法只是论说其大概意旨。若问:“人是什么?”我说:“人就是具备人性的动物。”“那么人‘性’是什么呢?”“人性就是使人成其为人的独特性质。”这不就落入循环定义的陷阱中去了吗?孟子没犯这个错误,他没有用“人”和“性”互相阐释。孟子想阐明的是人,是为人之道,人“性”仅仅是辅助工具。实际上,孟子从未正面指出过“性”是什么,而只是从反面指出“性”不是什么;除去不是人“性”的部分,剩下的就是人性了。人性这部分,它的独特之处、优越之处、高贵之处,就在于它是“善”的。孟子用仁义礼智来定义“善”,又用“善”来规定“性”,使得“性”和“善”成为同义反复,性即是善,善即是性。所以我们似乎可以断言,孟子的性善论其实是个定义问题,或者可以说,性善不是一个具体的经验问题,它是一个抽象的假设。这种假设,在孟子的哲学系统内,能够做到前后一致,不相矛盾;它作为一种人本主义的信仰,又确乎有其独到的价值。“性善”的含义,无非是说人皆有仁义礼智四端。能扩充强化这四端,就可以成为圣人;如果压制毁灭这四端,就会成为“非人”。所谓“非人”:“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公孙丑》)但是我们为什么要向尧舜看齐,而不仿效桀纣呢?为什么应当扩充善端,而不听任食色诸本能“自然”发展、有欲必应呢?孟子又为“动物性”和“人性”的划分,找到了人体器官上的对应物:“小体”和“大体”。“大体”即是心,“心之官则思”,能思就说明有理性,理性之心是人所特有的,是义理之天的厚赐;耳目之官耽于感受,不具理性,不择精粗,与禽兽无异,所以为“小体”。孟子说:“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告子》)

狗不会称呼自己为狗,聪明如猩猩,也不会对自己的族类有所认识。惟独人命名自己为“人”,显示出高“狗”一等的意识。因此单单“人”这个称号,就包藏着一种高贵和尊严。我们不知道,如果一只狗受到同胞责骂说:“你不是狗!”它是否会羞得找个狗洞钻进去;但人若挨骂说“你不是人”,除非玩世不恭的“犬”儒主义者,都会或羞或怒。孟子诉诸人的理性自觉和道德直觉,来劝导人扩充其善根,克制其感官之欲,也不失为一个策略。当然有那等人把心一横,说:“我就要以食为天职,以色为天欲,像猪和马那样过日子。”孟老夫子也无可奈何。孟子又进一步把扩充四端看成“心”的一种自然倾向,就好比一粒树种,在适当的水土中,就会发芽长成大树。孟子说,人们的口舌有相似的嗜好,都愿意吃香的喝辣的;耳朵有相似的嗜好,都爱听美好的音乐;眼睛有相似的嗜好,盯住纤腰娥眉就看个不依不饶。那么人心就不应该有相同之处吗?有的,人心喜爱礼义,这一点圣人已经展示给我们看了。孟子说:“仁,人心也;义,人路也。”(《告子》)仁即“人”所应有之心,义即人所应由之路。如果不能“居仁由义”,养其人心,而逞其耳目之欲,那就如同天天用斧头砍一棵树一样,那棵树怎么能够长成?人若“放其良心”,就是自同于禽兽了。

孟子赋予人心极大的自我完善的能力。只要我们扩充仁义礼智四端,推向极致,那么“人皆可以为尧舜”,“圣人,人伦之至也。”(《离娄》)圣人的仁义礼智扎根于心,发挥于外,在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诸般社会关系上,就能从容应对,像孔子说的那样,“从心所欲不逾矩”,行事仿佛不加思虑,实则合于天道人心。冯友兰在《新原道》中,引《庄子·天下篇》的一句话,证明圣人高于“天人”、“神人”、“至人”。但从孟子的描述看来,此说似为恰当。圣人仅为“人伦之至”,虽超越了道德境界,但还未达“极高明”的天人合一境界。后面我们将继续探讨孟子的最高境界。

有人会说孟子对人苛求太甚,按照他的说法,好像只有圣人才是“人”,甚至圣人成圣之前都不可算做人,我等凡夫只得靠边站了。这误会了孟子使用“人”的概念的方式了。“人”既可作为生物学的概念,又可作为伦理学的概念。前者就包括了我们这些两脚无毛的动物,后者是对人性发展程度的评价。人性发达的是大人,不发达的是小人,欠发达而发展中的可谓君子。所以我们大可不必自卑,先在生物学概念的阵营里站稳脚跟,然后在伦理学的领地里徐徐进步。

欲与性恶

照荀子所说,人不仅生来毫无善端,相反地倒是具有实际的恶端。他企图证明,人生来就有求利求乐的欲望。但是,他也肯定,除了恶端,人同时还有智能,可以使人向善。

荀子主张“性恶”,以为人性生而好利多欲,内中根本不存在仁义道德,一切符合善的行为都是后天勉强训练而成的。这似乎和孟子的“性善”说针锋相对,但我们不要忘记了他俩对“性”的规定迥然有别。孟子与荀子表面上讨论着同一问题而得出了不同解答,其实他们思考和论证的层次存在着差异,一是在哲学层次,一是在心理学层次。孟子的“性善”,被设定为一种存在的“本体”:它未必必然如此,却应当如此;它仿佛是从现实中“归纳”出来的,其实超越于现世之上,属于冯友兰所谓的“真际”,即赋予实际事物的存在以本然依据的世界。荀子的“性恶”,纯然是对现象的归纳和描述,属于冯友兰所谓的“实际”,也就是现象界。

冯友兰在《中国哲学简史》中说:“按照中国哲学的传统,它的功用不在于增加积极的知识(积极的知识,我是指关于实际的信息),而在于提高心灵的境界——达到超乎现世的境界,获得高于道德价值的价值。”依照这种说法,孟子的性善论才是真正的“中国哲学”,至今仍是新儒家可以借用的思想资料。荀子自然主义的“性恶论”,从经验层面立论,也容易从经验层面被反驳,因而其心理学和伦理学的意义,都难于进行深度的开掘,只剩下历史研究的价值了。

荀子开宗明义地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他提出了自然之“性”与人为之“伪”的对立:“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荀子·性恶》)性是人发展的原材料、基质,是人为要改造的对象,性伪二者不可分离:“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礼论》)为什么说人性本恶呢?荀子认为,人之性生而好利,为一己之私而群起争夺,全无辞让之礼;生来就厌恶受害,只要自己免于遭殃,不惜伤害他人,哪里顾得上忠诚信义;生来就喜好声色,为满足感官之欲,乱搞男女关系,礼义廉耻都丢在两旁了。这些事实雄辩地说明,人性实在腐败得很。如果我们都顺着自己天生的“人性”,那真的变成了一团滚烫的欲望之火,到处蔓延,烧着了别人,最终也会毁灭自己,那可真成了“禽兽不如”了。

感谢圣人,这样的悲剧没有发生。圣人英明地预见到,这群“人兽”从情顺性必致悖乱,于是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就发明了种种的道德规范,算是给人心里的野马套上了缰绳。荀子说:“故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然则礼义法度者,是圣人之所生也。故圣人之所以同于众而不异于众者,性也;所以异而过众者,伪也。”(《性恶》)这样,靠着圣人的“制度创新”,人才过上了像人一样的文明生活。荀子像伽利略那样做了一个“思想实验”:现今要是我们除去一切约束制裁:国王的威势不要了,法律的公正不要了,刑罚的惩禁不要了,这会产生什么后果呢?完了,原来笑不露齿的谦谦君子开始龇牙咧嘴了,弱肉强食,以众凌寡,不多久天下就大乱了。

想到这里,荀子对自己的观点信心倍添:“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性恶》)

可是问题又来了:圣人从何而来?圣人也是食人间烟火长大的,他的圣明也要靠后天修习,何以他就能圣心独照,发明出礼义法度?好比天下的猴子中,有一只突然得道成“人”,岂不怪哉?再者,即使圣人真的发明了那套约束人心的东西,他凭什么加以推广应用呢?圣人先用缰绳捆住了自己,可谓“作茧自缚”,那群未受教化的野蛮人,正好趁机把他(她)分而食之,干嘛要解下他(她)的绳索,套在自己头上?

于是荀子进一步抬出“心”和“欲”的概念。“天性有欲,心为之制节。”(《正名》)人性有好恶喜怒哀乐,这就是“情”,情和欲是相对应的,人所欲望的,总以满足而后快。荀子说,有人倡导“去欲”,正表明有欲;有人倡导“寡欲”,正表明多欲;情欲是人性自然具备的。幸而人有“心”作为“欲”的制衡力量,节制它、文饰它,使它不至一“欲”孤行。心的特点在于它能虑,懂得识别选择,这也是人比禽兽高明的地方。

冯友兰对此解释说,荀子所言的情欲和心智的交互作用,完全是功利主义的。心智之所以愿意节欲,因为它明白纵欲可能带来不好的副作用,就如同吃了羊肉,也惹了一身臊;偷着了鸡,也蚀了一把米。总之所欲的、所恶的常常相互关联:“凡人之所取也,所欲未尝粹而来也;其去也,所恶未尝粹而往也。”(《正名》)所以人在取舍的时候,必须动用心智,权衡利弊,有时做点牺牲,就像支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一样,虽不能又“快”又“省”地满足情欲,却可以又“多”又“好”地满足情欲。因此,很久很久以前,有个特别聪明的圣人想出仁义道德的办法之后,那群正在打闹的人一听宣传,开动脑筋一合计,觉得合算可行,就放下武器,做了良民了。

因为人具有心智,荀子对这些刚刚知道用几片树叶挡住躯体的动物十分看好:“涂之人可以为禹,……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性恶》)路上的行人之所以都能够成为圣人,只因为他们有能理解和实施仁义的聪明才力。可惜的是,没多少人愿意下苦功夫,专心致志,勤思苦行,积善不息。结果几万年过去了,人间天堂的地基还没打下。

用“功利”来说明“道义”,总是会留下一些漏洞的。既然利他是出于利己的考虑,那么最能利他的人也最能利己,从而圣人就是能最多最好地满足自己情欲的人。这个结论,恐怕荀子是不会承认的。他会说,圣人善行多,情欲浅,这才以其完善的道德赢得万众归心。那就是说,我们之所以敬重圣人,是敬重他克己复礼,真心舍己为人,并非“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的阴谋家。我们不是把圣人当成满足情欲的“成功人士”来崇拜的,就像今天的大众对待影星、球星、亿万富翁的态度那样。可见,道德本身就具有价值,而不是(至少不仅仅是)功利价值的产物。

荀子曾经对性恶论做过一种逻辑推论:“凡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夫薄愿厚,恶愿美,狭愿广,贫愿富,贱愿贵,苟无之中者,必求于外。故富而不愿财,贵而不愿势,苟有之中者,必不及于外。用此观之,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性恶》)就是说,人之所以欲求为善,是因为内心缺乏善,这就说明“性恶”。荀子把“欲”看成是一种“匮乏”,与现代心理学倒是一致的,很有先见之明。但是,“为善”是怎么变成人的可“欲”对象的呢?把好义与好利、好色并列而观。事实上,承认了义相对于利、色的独特价值,不是后者的派生物。而且,人之为善的欲望,想必不会是邪恶的事情,那岂不是说,人心中确乎有善根了?这种批驳还不足以颠覆性恶论。荀子说,人生而好利、好色,显然不是说小孩子也能拦路抢劫或谈情说爱,他们不可能那么早熟。荀子所谓“性恶”,实质上等同于“欲恶”,正是“为我”的欲望,始终贯穿于人的生命之中,便成为蠢蠢欲动的邪恶之源了。可“欲恶”又有什么意思呢?比如人有性欲,这固然可能产生纵欲荒淫,或者像古希腊为美女海伦而战、周幽王为买美人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诸如此类看起来不大正经的事情。但性欲有保存人种的功劳,总不能说这是邪恶的吧?况且人还能超越性欲,体验到美好的爱情,为爱人可以毅然赴死,凡人之所欲尽皆弃置不顾。这当然是天性使然,功利的礼义教化并不鼓励疯狂的爱情。

因此所谓“欲恶”也经不起推敲,表面牢靠的经验事实基础其实是一种幻觉。和弗洛伊德一样,荀子也犯了还原主义的错误:把精神的、心灵的现象还原为生理欲望。弗洛伊德不仅主张性恶论,而且对人的发展、人克服邪恶的前景非常悲观,这种倾向被后起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家如马斯洛、罗杰斯等人扭转过来了。

天人相通与天人相分

孟子讲到天的时候,指的就是这个道德的宇宙。理解了这个道德的宇宙,就是孟子所说的知天。在孟子看来,圣人要成为圣人,必须知天。但是荀子的观点则相反,认为“惟圣人为不求天”。

荀子既然断定人性本恶,那就要施加礼义法正的控制,迫使人就范。人因而成了被动的对象,他(她)不能从内心、从理性自觉中引申和自由发展出善的思想和行为,只能接受外部强加的异己的规范,“扬善”的理想,被“抑恶”的目标偷偷替换。这样的人,不配称做“最为天下贵”;这样的礼义法正,也容易堕落为道德和政治上的极权专制。

孟子人性观突出了人的自由和自觉,虽然道德教化必不可少,那仅是一种辅助的、诱导的力量,譬如玉米长成,需要风调雨顺,需要农夫施肥照料,但玉米并非由风雨和肥料构成。冯友兰在研究儒家哲学时,对孟子的这一方面尤为注意,体会很深,写成了《孟子浩然之气章解》。照他的解释,浩然之气体现了“同天”(即天人同一)的极高明的天地境界,这是精神自由发展的极致。冯友兰说:“此等境界,是在功利境界中底人的事功所不能达,在道德境界中底人的尽伦尽职所不能得底。”(《新原人》)由此我们可以推想,荀子所言的“圣人”,在孟子的“圣人”眼里,只是一个拘谨古板的老夫子。

我们知道孟子谈“天”的时候,经常指道德的宇宙,把它说成是人“性”的来源。因此只要尽心知性,就可以理解这个道德宇宙,即所谓“知天”。有了这层觉解,人就能够免于社会的羁绊,胸怀宇宙,心游物外,成了孟子所说的“天民”、宇宙公民。孟子说:“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尽心》)既然人的“心”、“性”和“天”本来是一体的,“我”与万物本来浑然无间,所以“万物皆备于我”。人如果能够不断内省,“反求诸己”,明心识性,就能达到同天的境界(“诚”),这将是莫大的快乐。为此人必须发展自己的不忍人之心,行忠恕之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之所欲,亦施于人。仁德之心日渐增长,而私鄙之欲渐渐消灭,此消彼长,到长无可长、消无可消之时,他(她)就会感到人我分别、人天分别都不存在了,自己与宇宙统一,成为整体了。

孟子讲浩然之气,具体描绘出同天之人的精神境界,说明了自己精神修养的发展过程。浩然是盛大流行的样子,气不是像空气、氧气那一类物质的气,它是指一种精神境界或精神状态,是指义气、勇气、豪气、正气之类的气。关于浩然之气,孟子说:“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行有不慊于心,则馁也。”(《公孙丑》)浩然之气要靠“养”,“配义与道”就是养气之方。这个方法有两方面,一是“明道”,就是对某种能提高人的境界的义理产生认识、理解和信仰;二是“集义”,对“天民”在宇宙间所应当做的事,要常做不懈。此两方面的功夫,缺一不可。如果集义而不明道,虽然行为中规中矩,却是自发的,不是自觉的,对生命和宇宙没有很多体认和觉解,算不得高明。如果“明道”而不“集义”,是知而不能行,所行非所知,不消多久就会丧失对义理的信心和信仰,所谓“智及之,仁不能守之,虽得之,必失之”。

明道之后,集义既久,浩然之气自然生出,不待外部强制。若有人从外边拿出一张写有“义”字的符咒,把心封起来,强令不动;或者念动“义”字真言,催心入眠,这不能养出浩然之气,倒可能压迫出沉沉死气。养浩然之气的人须时时明道集义,不可有一时忘怀,有一丝松懈,不使任何事情于心不安,不然就气馁了。到后来“行无不慊于心”,独立于天地间而无所愧怍,无所疑惑,也就无所忧惧,体会到一种至乐境地:看天地间万事万物,无不觉得清新逼人,亲切近人。所以说浩然之气“至大至刚”,“塞于天地之间”。

冯友兰虽然晚年接受了唯物论的思想,却依然不可自抑地称赞浩然之气的精神境界。有浩然之气的人的境界,处于天地境界的最高一层,即同天的境界。与所谓“大丈夫”的境界相比,还要高出一筹。孟子说:“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冯友兰说,有浩然之气者的刚大,是就人与宇宙的关系而言,已经超过有限而进于无限了。大丈夫的“刚大”,只就人与社会的关系而言,虽刚虽大,尚不是至刚至大,还属于有限的道德境界。

荀子揭去了宇宙的神秘面纱,告诫人要明于“天人之分”,“分”读如职分的分,也含有分别的意思。知道什么东西是自然所本有的,什么东西是人力所创造出来的,这样就可以“不与天争职”。不仅如此,人还与天地并立而为三,“最为天下贵”,所以不必对天意妄加猜度,对“天命”百依百顺;人应当把“天”当做牛羊一样畜养制服,控制“天命”使之为我所用。冯友兰认为“这是中国古代哲学中最明确、最响亮的以人力改造自然的口号”。

于是人的尊严立起来了,天的尊严倒下去了。在孟子,天是人之所从生,也是人的精神的终极依归;在老庄,天是人的精神乐园,人在其中像无忧无虑的孩童;而荀子狠心地把人逐出了乐园,给人指出了一条自立自强的道路。人成了茫茫征途上的旅人,不知所来,不知所往,生计问题或许解决了,生命的迷惑却更多了。天地被工具化的时候,人自身也成了工具。

概念解释:

人本主义:以人为世界的中心,探求人的生存意义、价值,张扬人的尊严和个性的哲学学说。

犬儒主义:公元前三世纪希腊的一个主张自然主义的哲学派别。“犬儒”这个名称,通常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因为这个学派的奠基人安提斯泰纪在雅典城外以“快犬”命名的地方讲学而得名;另一种说法是,因这一派主张回到原始的自然状态,生活方式粗野,像狗一样,所以被贬称为“犬”。这个学派崇尚自然,认为一切人间的文明享受都是多余的、有害的,理想的生活方式应是极端简朴的原始生活。有的则弃绝宫室,栖身大桶中。

本体:指世界存在、发展、变化的真实根源。用于人性论,特指人性真实的根源,应当所属的状态。

真际:冯友兰哲学中独创的概念,指纯粹的概念组成的世界,这个世界并不是真实存在的现象世界,而是应当存在的概念世界。如在飞机产生以前应当存在“飞机之理”(纯概念),在实际世界中,飞机出现之后,“飞机之理”才得以体现为现实具体的飞机。按冯友兰的说法,“飞机之理”属于“真际”世界,具体的飞机属于“实际”世界。

唯物论:译自英文“materialism”,意为“物质”主义。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精神只不是物质的一种机能。与之相对应的是唯心论,译自英文“idealism”,意为“理想”主义。认为世界的本原在于精神,物质世界只不过是精神世界的表现方式。唯物论侧重于解释物质世界的本质规律,唯心论侧重于分析人的精神世界的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