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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老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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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道家出于隐士,老子、庄子分别代表道家哲学发展的第二、三阶段,他们蔑视世俗的主流价值,而有高蹈出世之志,在无为无名中自寻乐地。“道”既被视为宇宙的起源,又被视为万物的本体;道即是无,无即无名,无和有是“异名同谓”。老子以为道的变化有其常则,而最根本、最显著的常则就是“反复”。人处世间,观大化周流,重在“知常”,并效法天、地、道,过一种自给自足的生活。庄子更具楚人精神,他的哲学可称为“生命美学”。人本无特异之处,与天地万物俱为道之所生,因此理应齐同万物,去人我、物我之界,不谴是非,死生任化,理解命与故,安时而处顺,乃能臻于绝对“逍遥”自在的境界,“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道家的发展阶段

先秦道家哲学的发展,一共有三个主要阶段。以杨朱为代表的隐士,是早期道家;《老子》的大部分思想代表第二阶段;《庄子》的大部分思想代表第三阶段。

隐士是中国历史上非常独特的群体。在印度和基督教的西欧,也曾出现过隐士,然而都是宗教修行者,靠离群索居的苦行生活磨炼身心,隐居只是达到宗教目标的手段。中国古代隐士却将隐居本身当成目的,视之为不苟于俗的生活方式,在自然的和谐中体验生命的真实。他们是“欲洁其身”的个人主义者,情操、志趣和气质常常与众不同,是理想主义者、浪漫主义者。

隐士起源于何时很难考证。有多种资料记载尧让天下给许由的故事。许由推辞不就,反责备尧玷污了他的耳朵。他跑到河边洗耳。恰逢巢父在下游饮牛,听许由讲了事情原委,又责备许由弄脏了河水,于是牵牛到上游饮水。许由、巢父都是隐士,可见隐士的传统几乎与史书有传的华夏文明的传统一样源远流长。《论语》中称隐士为“逸民”,义不食周粟、饿死首阳山的伯夷、叔齐,都在逸民之列。孔子周游列国时,遇到不少隐士,他们很敬重孔子,但都劝他不要汲汲以天下为务,应该知其不可而不为。

阐发隐士文化,用关涉宇宙、社会、人生的思想体系,将隐士的信仰合理化,这就是道家学说。冯友兰把先秦道家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杨朱代表早期道家,老子是第二阶段,庄子是第三阶段。杨朱的思想其实非常简单,境界也很小,中心意思就是“轻物重生”,“生”(生命)又被还原为“身”(身体)。生活中的一切都是为养生,也就是养身,如果一心只想占有外物,积累资财或权势,那就是轻重不分,主次颠倒,外物本为养生之用,反成妨生害身之物了。生命的内容就是欲望,“天生人而有贪有欲”,欲望得到适当的满足,生命即得到最好的发展。这倒并非提倡纵欲,纵欲固然可逞一时之快,但可能伤生,非长久之道。因此杨朱讲“早啬”,就是要及早懂得吝啬之理,爱惜自己的身体,切莫使用太过。杨朱把欲望局限于身体、感官,完全无视人的心灵和精神世界,结果就导致人的形象被丑化成了一头“会说话的猪”。杨朱代表了一群极度绝望的人,生当乱世,雨打浮萍,成了惊弓之鸟,只好龟缩到身体以内,专注于感官之欲,再无心、无力探求身外之物。就如同一群地下室的老鼠,怕光,怕陷阱,怕外界的一切风吹草动,自闭于幽室之中,舔嘴咂毛,以为可以“全生远害”。《老子》、《庄子》亦有多处讲“贵生轻利”或“全形葆真”之说,但那不是老庄的主要思想。杨朱怕受伤害,思来想去,仅会念一个“避”字诀,即俗谓的“惹不起躲得起”,说来也挺寒碜的。老子的人生智慧高明得多,他讲宇宙人生变化的规律,按规律处事,在人世间闪转腾挪,身手自然敏捷多了。然而这依然未达解脱之境,依然执著于生命和身体,愈执著就愈为它所限制,不能获得生命的大自由。老子最后把话说穿了:“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这才是大彻大悟之言,不过《老子》书中发挥不多。《庄子》继此而讲“齐死生、同人我”,万物一体,豁然贯通,这就到了逍遥无碍的境地。庄子把生活美学化了,他要借此超越生活的苦难和生命固有的悲剧性,正因如此,《庄子》一书对后世的文学家、艺术家具有不可抗拒的吸引力。

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认为道家与“楚人精神”相关。李耳是楚人,《论语》中所记“隐者”之流,多是孔子适楚时所遇。庄子老家是宋国蒙地,与楚相邻,《庄子》一书的想象十分丰富,文思飘逸,正是楚辞一类的浪漫文风,与《诗经》的现实主义有别。因为楚人是新兴民族,受周文化的约束较少,所以能产生与中原正统不同的新颖思想。然而楚地的地理、历史、政治和文化环境如何相互作用,才造就如此独特的隐逸文化的呢?冯友兰没有说明,在晚年的《中国哲学史新编》中,他放弃了这一思路,将道家归于“没落奴隶主阶级”,这就引发出许多不同的意见。世上原有一种人,感觉生来比一般人敏锐,对生存的困境和生命的悲剧性领悟极深,想探寻一条自寻解放的途径,故而选择了独立不倚的生活方式。释迦牟尼和他的弟子们,俱是大富大贵之人,究竟“没落”何在,逼得出家做和尚?伯夷、叔齐自困首阳山,所重者在“仁义”二字,岂是走投无路之辈?用世俗的功利的眼光看待真隐士,正是庄子所谓“以管窥天,以锥指地”,哪里领会得了隐逸的真精神呢?

《老子》一书,相传为“古之博大真人”老聃所作,老聃较孔子年长,据说孔子曾向他问礼,故此《老子》成书在孔子之前。胡适的一部中国哲学史,就是从老子讲起的。冯友兰发表《中国哲学史》,力主《老子》系战国时作品,为此没少同胡适等人争论。冯友兰的理由主要有两点:第一,春秋无私人著述之事,《论语》、《墨子》并非是孔子、墨子的专著,只能算是学生们的笔记汇编,《老子》一书不是问答体的语录,而直接以简练的文字表述作者的思想,显然是正式的私人著作;第二,春秋时期的书,都是就具体的事发挥议论,而《老子》一书的思想,“玄之又玄”,抽象、概括、精炼,这必然是哲学思维的发展和思想资料的积累达到相当高度后的产物。春秋时期无此可能。

冯友兰说,《老子》这部书虽然很短,不过五千来字,但也是一部哲学格言的总集,不是某个人在某一确定时期的个人专著。所以其中多有不一致乃至矛盾之处。司马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提到三个人:与孔子同一时期的老莱子,战国时的太史儋和李耳,他们究竟谁是“老子”,太史公自己也拿不准,但他记载李耳的生平及后裔最为详明。冯友兰提出一个假想:老莱子和太史儋的思想,以韵文形式流传于世;李耳把它们收集整理出来,掺以己意,编辑成《老子》一书。这样题名大概表示老莱子是其思想渊源。

《庄子》一书,也是庄周一派的论文总集,思想比较驳杂,不仅包含了道家三个阶段的内容,还包含了稷下黄老学派的精气说。那么其中哪些篇章才真正代表了庄周的精神呢?传统上认为《庄子》内篇为庄周自著,外篇和杂篇是后学所著,所以当然是内篇才真正代表庄学的精髓。冯友兰认为这种说法是后人的揣测,并没什么根据,要研究庄子哲学,应该打破内外篇的分别,以《逍遥游》和《齐物论》为主要线索,参考其他各篇,这样才能把握庄子本意。老庄并称,实始于汉末魏初,因为老学、庄学两家都谈玄论道,道和德、有和无的根本观念也大致相同。

世界的本原:道,有,无

老子认为天下有一个初始,是个混沌未开之物,宇宙似乎一团虚无,因此可以用“无”来命名“道”。“道”又蕴含了天地万物,所以用“有”来命名“道”。

老庄的宇宙观中,有三个主要范畴:道、有、无。道即是无,这一点在《老子》的各章都是承认了的,没有疑义的。麻烦的是“有无”问题。老子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第四十章),那么有和无就是母子关系,“无”较之“有”更为根本,道就是纯粹的“无”。然而老子却又说:“有无相生”,无中有有,有中有无,有无并非绝对的对立,岂可单单谓道为“无”?实际上《老子》中,对“有”和“无”存在三种不同的解释。

第一种比较粗糙,还残留着原始宗教里生殖崇拜的气味。《老子》说:“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老子》第六章)“牝”就是指女性的生殖器。“玄牝”是虚设的一种神秘的东西,生殖功能超乎寻常,天地万物都是从中生出来的。“谷神”是用来形容“玄牝”的,“谷”即指中空,“神”意味善变。老子的这一说法,是用人事来形象地比拟天道。《老子》又说:“天地之间,其犹橐*(上竹字头,下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老子》第五章)“橐*(上竹字头,下龠)”就是风箱,中间空虚,可是拉起来可以扇风助火。只要不停止运动,那貌似无物的地方,就能够无穷尽地生出风来,这就是“动而愈出”。中空即是“无”,无中生出实在的东西,即是“有”,就像“玄牝”生万物,橐*(上竹字头,下龠)生风一样,不过此处《老子》用形象代替了抽象概念。

第二种解释要更精确一些,它明确地提出“有”、“无”两个抽象概念,主要意思还是“有”生于“无”。这是《老子》书里讲得较多的一种说法,韩非和淮南王阐释老子学说,也是这个意思。

第三种解释,有即无,无即有,有无是“异名同谓”。根据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老子》帛书本,《老子》开篇就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眇;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异名同谓,玄之又玄,众眇之门。”(《老子》第一章)道超乎形象,也超乎名言,所以不可言说,不可名状,一旦落于言筌,就不是永恒不变的道。名亦如此。此处“道”、“名”并举,随之即言“无”、“有”,这样的表述结构,有什么深意呢?

“道”作为一种本体,不可名状,也就不必有一固定的名称,我们可以根据“道”在运动过程中与天地万物的关系,有变化地称呼它。对“道”的任何称谓都纯然为一代号,与普通名词不同,没有清晰的、固定的内涵和外延。所以我们既可以称“道”为“无”,又可以称之为“有”。老子认为天下有一个初始,在天地始生之前,我们今天见到的一切东西都没出现,宇宙似乎就是一团虚无,因此可以用“无”来命名“天地之始”的状况。“道”蕴含了天地万物,既为万物之“母”,又岂能认为它非“有”呢?所以我们又可以用“有”来命名作为“万物之母”的道。

“故常无,欲以观其眇;常有,欲以观其徼。”眇,普通版本作“妙”,意即“微有”,刚露一点苗头的“无穷小”。徼,有边沿、极限、归宿的意思。天地将生未生、含苞欲放的那一瞬间,有某种无穷小之物若隐若显,若有若无,我们只好用“常无”这个范畴,来观察这种状态。“常无”当然不是一无所有的零态。“常有”这个范畴,就被借去用于观察天地万物各得其所的状态。“有”和“无”名称虽异,所指则同,这听起来玄而又玄,不可思议,但天地万物的根苗都在里边了。

《老子》说:“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老子》第二十一章)什么是“恍惚”呢?“恍惚”就是“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道是恍恍惚惚的,其中“有象”、“有物”、“有精”(“精”指细微之物),“象”非天下可见之象,是无象之象;“物”也不是万物中之一类,是无物之物。这样,道、有、无三者就混而为一了。

“道”是浑沌未开之物,“德”实质上与道同体,不过是落实到了具体的事物上面。“德者,得也”,就是指事物从道体中获得的本质性的东西。《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第五十一章)冯友兰曾说,道是万物的共相,依此而推,德就是一物之共相。道好比天上之水,降于江则为江水,降于河则为河水,江水、河水即为“德”。“德”还只是事物的共相,“德”被赋予特定的形状、质料,在“势”的作用下,才能具体化为某种东西。道和德的这种作用,都是依其内在的、固有的趋势而动,并非有人或神在支配、命令它们。

庄子论“有”、“无”,但没有明确地说“异名同谓”,其实是有这个意思的。“道”被说成是“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大宗师》)有无对举,可不可共存,正是说道之“惟恍惟惚”。《庄子·知北游》记述说:东郭先生问庄子:“你所称的‘道’在哪里?”庄子说:“无所不在。”东郭先生就请庄子举例说明。庄子说:“在蝼蚁身上。”东郭先生吃了一惊:“怎么这样卑下?”庄子接着说:“在杂草身上。”“啊!怎么更加卑下了?”“在烂瓦上面。”“这不是越来越过分了吗?”“在屎尿上面。”东郭先生无言以对,直着眼发愣。庄子这是在说,道周流于万物,万物均得道以生。这里已经含有“齐物”的意味了。

《庄子·齐物论》说:“道隐于小成。”小成是有限,有限之物形成,道的无限可能性即隐没不彰了。下文另一段又说:“有成与亏,故昭氏之鼓琴也;无成与亏,故昭氏之不鼓琴也。”昭氏鼓琴,成就了某些音调,无论动听与否,他终究还是遗漏了一些音调,因为音调是不可胜举的。有所成就即有所亏欠,只有不鼓琴,没有音调实现,无成无亏,才能保持“声全”。无声就包含了一切声音。据说陶渊明的书房挂了一张无弦琴,他恰是要从“无弦”中闻“大音”。同样的道理,“道”是一切事物的“全”,是“大全”,大全是无物,因为一有事物,它反而偏而不全了。

《庄子》中还有许多地方谈论“精”、“气”,把它们也当做万物构成的要素,这大概是道家的人想调和庄学与稷下黄老学派,为无形之道与有形之物建立一种实在的联系。这想必不是庄子志趣之所在,故略而不论。

常,反,复

知常就是要我们知道自然规律,根据它们来指导个人行动。想要得到东西,就要从其反面开始;想要保持什么东西,就要在其中容纳一些与它相反的东西。无为的意义,实际上并不是完全是指无所作为,它只是要“为”得少一些,不要违反自然地、任意地“为”。

我们在前面已经见过“常道”、“常无”、“常有”等诸多范畴,“常”有恒定不变的意思,老子用以指称宇宙间事物变化的通则。言及“道”的功用,《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言及人事变化的规律。《老子》又说:“取天下常以无事”,“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常”不可更易,人们只能了解并顺从于它,《老子》数言“知常曰明”,可见“明”之可贵。知常之人又依常而行,称为“袭明”(袭通习):“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老子》第二十七章)圣人能“习明”,最后不仅自己成了正果,天下万物都跟着沾光。老子告诫我们说:如果遵常而行,就不致倒霉遭殃;倘若“不知常”而轻举妄动,那就凶多吉少了。更进一步说,了解了事物规律,甚至可以帮助人逐步提高精神境界。《老子》说:“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殁身不殆。”(《老子》第十六章)据马叙伦考证,“王”可能是“周”字之误,“天”可能是“大”字之误。“容”就是《庄子》中所谓“宽容于物”的意思。知常之人,能顺应事物的变化,理解事物出现的必然性,因此不妄生好恶之心,这就能像弥勒佛那样,做到“大肚能容,容天容地,于人无所不容”。虚心容物就能公正待物,其精神就能遍观万物,像“道”一样广大久长。

怎样才能做到“知常”呢?我们都懂要“学习知识”的道理,老子也不排除“为学”。为学的方法,主要是“观”。《老子》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老子》第十六章)万物纷纭杂陈,我们要观察其中循环出现的东西。保持内心的平静,克制个人的情感欲望,以免它们成为“有色眼镜”,这才能认识事物的真相。现代社会科学都讲研究人员的“价值中立”,也就是“致虚极,守静笃”的意思。“观”是“袖手旁观”的“观”,《老子》极为推崇这种思想,认为“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老子》第四十七章)端坐屋内,眼观鼻,鼻观心,不成了面壁虚构了吗?对哲学家或许适用,普通人可万万使不得。

老子对“为学”很警惕,认为知识越多越可能“反动”,即向自然的反面运动,导致人为和虚假的东西增多,破坏了“道”的原始的素朴性。要知常,根本的办法是“为道”。《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十五章)“道法自然”不是说在“道”之外另有一个“自然”可以取法,而是说“道”的运动天然如此,无所为而为。人当然应该效法这种“常道”,顺乎自然,无所为而为,就可以无咎无殃,明哲保身。《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第四十八章)知识有待于积累,修道却要慢慢减损。“为道”不是“学道”,“道”无名,不可言说,不成其为某种“知识”,所以无所可学。为道要靠直觉的体悟,要靠“观”,静静地观照。人的欲望、妄念、妄行像一堵堵墙壁,隔开了人与天地万物,而“道”就遍在天地万物间,人因之不能直接、亲切地体验“道”。必须“涤除”那些欲望、妄念、妄行,以至于无所为而为,不用主观意志导引行为,方才能够见道。见道之后,知常就不在话下了。

老子所谓的“常”,不是我们现在理解的那种干巴巴的抽象定律。老子是要人们“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在具体的、活生生的现实情境中去体验“常”。正因如此,知常更多地依赖于为道,不依赖于为学。也正因如此,把老子哲学归结为“唯物主义”、“辩证法”或“形而上学”,都是一种简化、粗糙的说法。

老子提得最多的“常”是“反复”。“反者道之动”,凡物都是从无到有,从有到盛,盛极而衰,这就是“反”。“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老子》第十六章)事物衰落至极,终而又始,叫做“复”。“复”有两层含义,一是更新再始,二是复返于初。在《老子》中,似乎循环返初的意味较浓。《老子》中又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容,曰大,曰逝,曰远,曰反。”(《老子》第二十五章,据高亨《老子正诂》改)要勉强形容“道”,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大、逝、远、反。大读为“太”,至极无以复加的意思,表示“道”为“自本自根”的终极之物。道不断生出具体事物,仿佛草原上的春草,向四边不尽蔓延,这就是“道”的逝。事物生长变化,渐趋枯萎,好像与“道”展现于当前的欣欣向荣相远离了,这是“道”由逝而远,由远而反,物之兴生于道,物之亡归于道,道又生物,这样生生不已,“周行而不殆”。

“反复”的道理,用于人事,就是老子的处世之方。想得到什么东西,要从其反面着手。《老子》说:“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老子》第三十六章)兵法常说“欲擒故纵”,就是说的这个道理。老子不是阴谋家,他主张无为,不想教人阴险狡诈,但是所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这些教导对玩弄权术的人还是大有启发的。春秋时期的郑庄公,大概没读过《老子》,可他对付他的恃母而骄的弟弟段,就是用的这种手法:起初段要什么给什么,鼓励他骄纵放肆,直到他要谋反了,才名正言顺地惩治他,让他的母亲无话可说。《老子》又说:“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左边奚,右边谷);……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老子》第二十八章)水柔弱至极,却可以磨蚀坚硬的顽石,这叫“以柔克刚”。所以要谦虚,好比中国妇女,虽受“夫权”压迫,但善于“主内”,致使中国男人,“惧内”的不在少数,可谓“雄不雄,雌不雌”。*(左边奚,右边谷)和谷都是低洼的地方,惟低洼处方能聚物。

如果要保持什么东西,就得在其中容纳一些反面的因素,这才不至发展到极端,从而完全转向反面。所以“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老子》第四十五章)月亮光明普照,可谓“大成”,但它也有阴晴圆缺,是“成”与“缺”的统一,这样才能发生千姿百态的夜色、月色,有不尽的妙用。天地极度充实,又似乎虚而不足,于是有风云变幻、寒暑更替。这是说“大盈若冲,其用不穷”。《老子》此处的“大成”、“大盈”、“大直”、“大巧”、“大辩”,其实都是指“道”而言,推及人事,就是教人守拙,以退为进,不为过分之举。

为人重在为道,不失其赤子之心,如果孜孜于学习几条处世的“窍门”,说不定就会“弄巧成拙”。只有效法自然之道,保持质朴的本性,不逞私欲而妄为,才能“无为而无不为”。

齐物

从道的观点看,每物就刚好是每物的那个样子。它们都是由道而生。所以从道的观点来来看,万物虽不相同,可是都统一为一个整体,即“通为一”。人达到与道为一的境界,就实现了逍遥自在。

无论为道、处世,《老子》都还坚守死生、雌雄、荣辱等诸项分别,虽然也有要超越、综合二者的对立的这种意思,但是他显然认为现实世界的这种对立是化解不了的。《庄子》发挥了惠施“合同异”的见解,是非、荣辱、生死、终始的界线模糊了,消失了,对立被破除了,齐一了,天地成为混沌的一片。这就是所谓的“齐物论”。

庄子认为是非出于人的“成心”,都是偏见。人们各执己见,以有限的观点,判断无限的是非,这怎么做得到呢?自以为有知的人,如若认真反省、彻底追问,还能确定自己有知吗?自以为无知的人,又怎么知道自己的无知是不是有知呢?譬如苏格拉底一再声称,他惟一知道的事情,就是自己的无知。于是他遍访当时号称有知的大师,与他们相辩论。结果发现他们比自己还无知,因为他们连自己无知这一事实都不知道。苏格拉底到底有知无知?大师们到底有知无知?照庄子看来,我们是无法判断的。

庄子又说:如果你我二人辩论,你赢了,我输了,那么你就正确、我就错误吗?如果我赢了,你输了,难道我就正确、你就错误吗?你我二人,是有一人对、有一人错吗?要不大家都对或者都错吗?我俩各有所弊,都不能决定。让谁来决定呢?让和你意见相同的人决定吗?既然和你意见相同,他凭什么决定?让和我意见相同的人决定吗?既然和我意见相同,他凭什么决定?让和我俩意见都不同的人来决定吗?既然和我俩意见都不同,他又凭什么决定?让和我俩意见都相同的人来决定吗?既然和我俩意见相同,他又凭什么决定?

即使当前有办法决定孰是孰非,也无济于事。世界变化迅速,“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刚才认为非的,转眼成为了是。你有一套是非,我有一套是非,今天一套是非,明天一套是非,彼此是非的对立,形成一个循环无端的圆圈,倘若沿着圆圈跑,劳神苦形,不得要领,而且像猴子一样愚蠢。《庄子》讲了一个故事:有个养猴的人,给猴子们分食物,说早晨三升,晚上四升。猴子们于是大发脾气。养猴的人当然会耍猴了,他说,那就早晨四升,晚上三升吧。猴子们都转嗔为喜。庄子的意思是,“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没有区别,人们的是非殆同此类。

庄子认为,人的心理活动连绵不绝,有不同的“成心”(偏见),因而有不同的“言”,这就如同鸟鸣的声音或者风吹产生的天籁一样,是很自然的现象,不必斤斤论其是非,听其自然就行了。人类可能觉得有的鸟叫得动听,有的鸟叫得难听,但是“同声相应”,再“难听”的鸟鸣,都会感动异性的同类。让我们直接拿语言作比。两人各有一套意见,即或操同一种方言,其实也是各有一套语言。一个原始部落的语言,同英语或者汉语比较,有是非之分、优劣之别吗?没有,它们之间甚至不能相互对译,因为它们的语素往往不同,这种现象,现代科学哲学称为“不可通约”,就像真分数的分子与分母一样。我们用相对论批评牛顿力学的“错误”,或者用牛顿力学批评亚里士多德力学的“错误”,这可以吗?也不可以。它们是两种不可通约的语言系统。庄子没有这么说,但是他的意思与此非常接近。

《庄子》说:“是(此)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彼此是相互对立的,即所谓“偶”;是非亦然。圣人不能在是非的圆圈上打转,而应跳到圆心(“枢”),立定脚跟,任由是是非非流转无穷。这就叫“以明”,也就是“照之于天”,从天或道的绝对观点看,彼此是非都是一样的,本不须强求一致,“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是之谓两行”。“钧”是运转着的圆盘,是绕着它的轴心(“枢”)转动的。天地人事的变化就像一个飞速旋转的大圆盘,称为“天钧”,其轴心就是“道枢”。圣人静处道枢之上,把是非糊涂过去,是者自是,非者自非,就是“两行”。“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晋代阮籍,口不论人短长,正是这个缘故。有人说庄子以“两行”为是,就是以非“两行”为非,这不又与“两行”之说自相矛盾吗?其实这不怪庄子,是语言系统自身的不足,在指称语言自身的时候,会产生层次的混淆。这种困境表现在下面所述的悖论中。克里特岛的一个人说:克里特岛的所有人都说谎。这是真话吗?假话吗?日常语言系统判断不了。我们大致可以替庄子辩护说:他论是非的层次,与他所批评的是非之论的层次,是不同的,因此不存在自相矛盾。

这是庄子的“齐是非”。庄子接着又把生死问题打发了。死生正如是非,都是站在各自立场上说的。活着的人怕死,死了的人也许别有福地,反而后悔当年不该贪生,所以生者恶死,死者恶生。生者自以为有生,谁知道不是一种“死”呢?譬如“庄周梦为蝴蝶”,是以庄周为中心说的;如果以蝴蝶为中心,又怎么不可说是“蝴蝶梦为庄周”呢?站在道的超然和绝对立场看来,死生没什么两样。死生都“齐”了,还有什么不能“齐”呢!《庄子》说:万物虽不相同,但是都“有所然”、“有所可”,都是由道而生的。因此,万物不论差异有多大,都可以统一到“道”的整体中来,即“道通为一”。《齐物论》又说:“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从道中分离出来,是成就了一物,然而一物之成,恰是另一物之毁,比如小鸡孵出,蛋就毁了。就“道”的迁变之流来说,其实无所谓成毁。“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太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夭折的小孩,与朝生暮死的东西比,也算得上老寿星了;彭祖虽然活了几百年,跟天地的无始无终比,还不是“英年早逝”吗?庄子干脆一笔勾销了这些大小寿夭之别,宣称“我”与“天地万物”合一了。这个“一”是一种“无差别境界”,人处其中可以逍遥自在。

逍遥

凡有所待的“游”,都是有条件的,这种“游”必然地为其所待、所限制,所以不是完全地自由自在。无所依待,突破一切条件的限制才是真正的自由自在。

《庄子·逍遥游》一上来就讲“北冥有鱼”的故事。北海的这种大鱼叫鲲,化而为鸟,名为鹏。鹏要迁往南海天池去,起飞的架势比火箭还厉害,“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飞了六个月,到天池才休息。蝉和学鸠笑说:“我拼命疾飞,也只能越过榆树檀树,有时气力不支,还要栽到地上。飞九万里到南方,有什么意义?”鲲鹏、蝉和学鸠,大小差异悬殊,有贵有贱吗?有优有劣吗?庄子以为它们“小大虽殊,逍遥一也”,因为它们都能自适其性。只要顺着它的自然之性,大鹏对小鸟没什么好夸耀的,小鸟对天池也没什么好羡慕的。常言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然而燕雀自是燕雀,它要“知鸿鹄之志”,不是违反自然了吗?

逍遥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顺应自然之性,也即“放德而行,循道而趋”。道是人与万物之所从出,德是人与万物之所自得,《·庄子·天道》说:“夫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与天和者,谓之天乐。”“与天和”就是指要随顺人物之性,由此就可以得“天乐”。

自然与人为相对,在庄子那里,就是“天”和“人”的关系。庄子说:牛马长有四条腿,这是“天”;给牛马套上缰绳,这是“人”。只有天影响人,不可能有人影响天,人只能顺从地适应自然界的变化(“圣人晏然体逝而终矣”)。《大宗师》有个故事是说:子来快要病死的时候,他说:“儿子对父母,东西南北惟命是从。阴阳对于人,不啻于父母,它要我死,我若不听,那是我太刁蛮了,它有什么罪过呢?大块(即自然)给我肉身使我成形,给我生命使我劳役,给我衰老使我清闲,给我死亡使我安息。它与人生存是出于善意,与人死亡也是出于善意。假如一位大铁匠要铸铁,铁踊跃呼叫:‘我必将成为镆铘宝剑’,大铁匠肯定认为这是不祥之铁。如果人一成人形,就叫:‘我是人!我是人!’造化者肯定认为这是不祥之人。把天地当成一个洪炉,把造化当成一个大铁匠,人何往而不可呢?”人如果不“以人灭天”,而是任天铸造,那就无往而不可了,无往而不可,就是“以游无穷”的逍遥游。

与天人关系相联系的,还有“命”与“故”的关系。命是人力无可奈何的力量。庄子说:“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达生》)又说:“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德充符》)命是无法理解、无法抗拒、无法逃避的,“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胜也”(《人间世》)。命勉强能够理解为必然,但是其意义和意味都不尽相同。天未必是命,命必定是天,顺天就应该顺命。庄子说:“无以故灭命。”故是智谋、机巧一类的东西,属于人为的范畴。庄子以为,想用“故”来改变或抗拒“命”,那是枉费心机,自取其咎。

理解了“天”和“命”,对人生中的贫富、穷达、顺逆、疾病、死亡等幸或不幸,都能处之泰然,不为哀乐之情所伤。这叫“以理化情”。斯宾诺莎说:“只要心灵理解一切事物都是必然的,那么它控制情感的力量便愈大,而感受情感的痛苦便愈少。”情可以用理抵消,《庄子·至乐》中的一个故事说明了这点。庄子妻死,惠施去吊丧,看见庄子蹲在地上,鼓盆而歌。惠施说,人家做你老婆,给你生儿育女,如今死了,你不哭已经不合人情,还鼓盆而歌,太过分了吧!庄子说不是这样,她刚死的时候,我又怎能不感慨系之呢。但是如今我理解了,人本来是道、气所变,再变而至死,是重归大化,与春夏秋冬四季相伴而行。她将舒舒坦坦地安寝于自然之中,我却随后痛哭流涕,实在不通于命,所以就不哭了。“以理化情”并非要消灭情感,要冷血无情,而是说不为情所乱,从而享受所谓的“灵魂的和平”。斯宾诺莎与庄子不谋而合,他说:“因为愚人在种种情况下单纯为外因所激动,从来没有享受过真正的灵魂的满足,他活下去,似乎并不知道他自己,不知神,亦不知物。当他一停止被动时,他也就停止存在了。反之,凡是一个可以真正认作智人的人,他的灵魂是不受激动的,而且依某种永恒的必然性能自知其自身,能知神,也能知物,他决不会停止存在,而且会永远享受着真正的灵魂的满足。”

顺应自然,听天由命,是否就能达到绝对的逍遥呢?还不够。大鹏高飞,学鸠低窜,虽然都能自适其性,仍然会对外界有所依赖(“有所待”),它们的自由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比如大鹏要靠庞大的翅膀和广大的水域,学鸠的天地很狭窄,自由更加有限;甚至像列子“御风而行”,很有神通了,还有待于风。庄子以为这些都不是尽善尽美的逍遥,他说:如果顺万物之性(“乘天地之正”),随六气之变,遨游于无穷的时空,这不就无所待了吗?

庄子认为“有待”是由于“有己”,“无己”就可以“无待”。“无己”就是前边讲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化掉人我、物我的界限,忘掉一切知识的分别、对立。这种境界不是靠学习知识获得的,恰恰相反,它需要“去知”,修炼身心,庄子称之为“坐忘”,即静坐而心亡。《大宗师》借孔子和他的最得意门生颜回的一段虚拟对话,阐明了“坐忘”的道理。颜回说:“我长进了。”孔子说:“怎么讲?”“我忘掉仁义了。”“还行,不过还得努力。”隔些日子再相见,颜回又说:“我长进了。”“怎么讲?”“我忘掉礼乐了。”“还行,不过还得努力。”又隔些日子再相见面的时候,颜回说:“我长进了。”“怎么讲?”“我坐忘了。”孔子惊问:“什么叫坐忘?”颜回说:“废弃肢体,闭塞耳目,离析肉身,除去心智,同于大通,就叫坐忘。”孔子叹服说:“万物齐同,就不产生偏好偏恶;化解生死,就能无成无毁,与时推移。颜回你果然贤明啊,请允许我孔丘跟随你修道。”坐忘就是要除去思虑知识,使心虚而“同于大通”,这种情形的经验,就是美国哲学家威廉·詹姆士所谓的“纯粹经验”。在产生纯粹经验之际,经验者对于所经验的对象,只觉其是“那个样子”,而不知道它是“什么”。那就是一种纯粹的感觉,不夹杂任何的理智、情感或意志的活动,有经验而不知有物,不知有分别,不知有是非,更不知有经验者。这种体验并不很神秘,庄子的真人、圣人能经常保有它,我们常人偶尔也会碰到,不过因欲念太多,障碍了天机,而难得一遇。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所称的“巅峰经验”,大致与此同义。他发现少数“自我实现的人”会经常产生这种体验。

冯友兰认为道家哲学讲“遗世独立”、“游方之外”是非常高明的,但是却不合乎“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标准。虽然庄子也讲“两行”,也讲“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又“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庄子崇尚的是游方之内与游方之外的“两行”,但“两行”的可批评之处,就在于其是“两”非“一”。在“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标准下,高明与中庸是一行,不是两行。

概念解释:

异名同谓:不同的名称指称同一种事物。在老子的哲学中,“有”与“无”是不同的名称,但都可指称“道”。

形而上学:《易经》中讲,“形而上者之谓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形而下者”是指有形体可见的器具;“形而上者”指无形体可见的抽象的“道”。哲学就是一门思辨的学问,所以中国人常用“形而上”之学,来指称哲学。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形而上学”并非哲学的代名词,而是指一种片面的、静止的看问题的方法,是一个十足的贬义词。

成心:指成见,偏见。

“之内”与“之外”:在道家那里,“方内”指世俗社会,“方外”指遗世独立的隐士生活,引申为摆脱人世间是是非非、心无挂碍自由自在的精神世界。

极高明而道中庸:“极高明”指圣人精神境界高明,“道中庸”指圣人精神境界虽高,但成就圣人品格不必要做特别的事情,圣人在日用寻常之间就可体现高明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