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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可比性的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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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与可行能力是多种多样的,也必须是多种多样的,因为它们涉及我们生活与自由的不同特征。当然,这是个寻常的事实,但是在经济学和政治哲学的某些部分中,却有着一种很悠久的传统,将一种所谓同质的特征(如收入或效用)当作唯一的“好东西”,可以轻易对其进行最大化(越多越快乐),而在面对涉及异质物体,如可行能力和功能的评价问题时,却有些不知所措。

功利主义的传统,即倾向于将每个有价值的事物都简化为某种所谓同质的“效用”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使我们得以具有“计算”一种事物的安全感(这里是多了还是少了?),也促使产生对“判断”许多不同好东西组合肯定性的质疑(这个组合是否更有价值?)。然而正如以赛亚·伯林和伯纳德·威廉斯所讨论过的那样,任何严肃的社会判断都必然会涉及多种价值。[1]我们不能将所有我们认为有价值的事物都压缩为一个同质的数量。的确,即使我们决定在社会评价中忽略除效用之外的所有其他事物,效用本身也是具有多样性的(如亚里士多德和约翰·斯图尔特·穆勒所注意到的)。[4]

如果功利主义假定效用同质的悠久传统使我们产生对于可比较的同质性的安全感,那么将国民生产总值作为一国经济状况指标的大量实践也在该方向上作出了贡献。关于让经济工作者不再完全依赖国民生产总值的提议导致了这样一种担忧,那就是由于有多种需要判断的对象,我们在核查国民生产总值高低时就不会感到轻松。但是严肃的社会评价必然会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涉及对于多种事物的评价,而这些事物都会竞相吸引我们的注意力(除了像在许多情况下那样产生互补外)。尽管艾略特深刻地注意到(这出现在《燃烧的诺顿》(Burnt Norton)中):“人类忍受不了太多的现实”[2],但对于比只有一种好东西的世界图景要多一些内容的现实而言,人类还是应该能够面对的。

这个问题有时与“非可比性”(noncommensurability)相关,后者是一个似乎在研究评价问题的学者中引起焦虑和恐慌,并得到广泛使用的哲学概念。可行能力显然是不可比的,因为它的多样性无法被简化。但这并没有告诉我们,对不同的可行能力的组合进行判断和比较的难度有多大。[3]

究竟什么是可比性?如果可以以同样的单位对两个不同的事物进行度量,就可以认为它们是可比的(如两杯牛奶)。当价值的几个维度无法按照某一种标准进行统一时,非可比性就产生了。就评价某个选择而言,可比性要求在评价其结果的时候,我们从一个维度看到所有相关结果的价值,以同一个尺度来度量所有不同结果的重要性。这样在决定哪一个最优时,我们就可以只“计算”以那把同质尺子所度量的全部价值。既然结果都以一种维度来体现,每种价值都被简化为“一个好东西”,那么我们只需看看每种选择可以提供多少那种“好东西”就可以了。

如果两种选择都能提供这种“好东西”,但其中一个可以提供更多,那么我们在两个选项之间作选择时当然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这虽然是一个很小的例子,但是如果因此就认为,当我们面对更大的选择问题时,明智地决定我们应该做什么也一定会有“大困难”,似乎特别经不起推敲。(不禁要问,你会变得有多“糟糕”?)的确,如果我们在思考选择什么时所能做的只是计算一大堆实际数字,那么并没有多少选择需要我们在深思熟虑后作出。

无论我们是在购买不同的商品组合之间作决定,还是在某个假日的计划安排上进行选择,抑或在选举哪个候选人的问题上掂量,都必然涉及对具有不可比方面的一些选项进行评价。任何去过购物中心的人都知道必须在不可比的物品之间选择,不能以苹果的单位来衡量芒果,也无法以肥皂的单位来测度糖(尽管我听到有些父母告诉我说,如果可以那样做的话当然更好)。非可比性并不是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一个什么了不起的发现,它本身也不会使明智的选择变得极其困难。

例如,接受医学治疗与到国外访问是两个完全不可比的事情,但是一个人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两者之间谁更有价值,这也许不会有多大问题。当然,这种判断取决于根据他对自己健康状况的了解以及他的其他关注点。选择与权衡有时候是很困难的,但一般来说,对不同事物的组合作出合理的选择并不是不可能的。

在不可比的事物之间选择就像是读散文。一般而言,读散文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即使莫里哀《贵人迷》(Le Bourgeois Gentilhomme)中的茹尔丹会对我们做到这一点而感到惊讶)。但这并不否认,读书有时候也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不是说以散文的方式表达本身很费力,而是说当一个人情绪激动的时候可能会这样。非可比结果的存在仅仅意味着选择—决定的过程并不容易(可以简化为计算哪个“更多”,哪个“更少”),但并不意味着那不可能,甚至也不意味着永远都极其困难。

[1] See Isaiah Berlin,The Proper Study of Mankind,edited by Henry Hardy and Roger Hausheer(London:Chatto&Windus,1997)and Liberty,edited by Henry Hardy(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Bernard Williams,‘A Critique of Utilitarianism’,in J.J.C.Smart and Bernard Williams,Utilitarianism:For and Against(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3),and Bernard Williams,Ethics and the Limits of Philosoph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5).

[2] T.S.Eliot,Four Quartets(London:Faber and Faber,1944),p.8.

[3] 我在“Incompleteness and Reasoned Choice”,Synthese,140(2004)中讨论过这个问题。

[4]关于这个问题,包括对于亚里士多德与穆勒的多元性的讨论,见我的“Plural Utility”,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81(198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