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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纯粹理性的理想 第一章 论一般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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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上面已经看到,没有感性的条件,通过纯粹的知性概念,根本不能表象任何对象,因为缺乏这些概念的客观实在性的条件,而且在它们里面所发现的无非是纯然的思维形式。尽管如此,如果人们把它们运用于显象,就能够得到具体的表现;因为在显象那里,它们真正地拥有经验概念的材料,而经验概念无非是具体的知性概念。但是,理念比范畴更远离客观的实在性;因为找不到任何显象使理念能够具体地表现自己。理念包含着任何可能的经验性知识都达不到的某种完备性,而理性在这里只想要一种系统的统一性,它试图使经验性上可能的统一性接近系统的统一性,但却永远不能完全达到它。

但是,我称之为理想的东西似乎比理念还远离客观的实在性。所谓理想,我所理解的不仅仅是具体的理念,而且是个体性的理念,也就是说,是一个个别的、惟有通过理念才能被规定或者已经被规定的事物。

人性就其全部完善性而言,不仅包含着一切属于这种本性的、构成我们关于这种本性的概念的本质属性的扩展,直到与它们那就是我们的完善人性的理念的目的完全符合,而且还包含着在这一概念之外属于理念无一例外的规定的东西;因为在所有相互对立的谓词之中,毕竟只有惟一的一个适合完善的人的理念。对我们来说是一个理想的东西,对柏拉图来说就是一个属神知性的理念,是这种知性的纯粹直观中的一个个别的对象,是任何一种可能的存在者的最完善者,是显象中一切摹本的原型。

但是,我们并不如此肆无忌惮,我们必须承认,人的理性不仅包含理念,而且也包含理想,这些理想虽然不像柏拉图的理想那样具有创造性的力量,但毕竟(作为范导性的原则)具有实践的力量,并且为某些行动的完善性的可能性奠定了基础。道德概念并不完全是纯粹的理性概念,因为它们以某种经验性的东西(快乐或者不快)为基础。尽管如此,就理性为就自身来讲没有规律的自由设置限制所凭借的原则来讲(因而当人们只注意它们的形式时),它们却尽可以用做纯粹理性概念的实例。德性以及伴随它的人类智慧,在其完全的纯粹性上,就是理念。但是,(斯多亚主义者的)智者却是一个理想,也就是说,是一个仅仅在思想中实存、但与智慧的理念完全符合的人。就像理念提供规则一样,理想在这样的场合也可以用做摹本无一例外的规定的原型;而且对于我们的行动来说,我们所拥有的准绳无非是这个属神的人的行为,我们把自己与它进行比较,对自己作出判断,并由此来改善自己,尽管永远也达不到它。这些理想,虽然人们不能承认它们有客观的实在性(实存),但却毕竟不能被因此而视为大脑的虚构,相反,它们提供了理性的一种不可或缺的准绳,理性需要在自己的类中完备无缺的东西的概念,以便由此估量和衡量不完备的东西的程度和缺陷。但是,要在一个实例中,也就是说在显象中实现理想,例如一部小说中的智者,却是行不通的,而且除此之外自身还有悖理之处,少有教化的东西,因为不断地损害理念中的完备性的那些自然限制,使得这样的尝试中的一切幻觉都成为不可能的,从而使得理念中蕴涵的善本身成为可疑的,类似于一种虚构。

理性的理想就是这种情况,它在任何时候都依据一定的概念,并且必然充当无论是遵循还是判断的规则和原型。想象力的种种造物则完全是另一情形,没有人能够说明白它们,并且给出一个可理解的概念;它们仿佛是一些交织字母,仅仅是一些个别的特征,尽管不能按照任何可告知的规则来规定这些特征;与其说它们构成一个确定的图像,倒不如说它们构成一幅仿佛在不同的经验的介质中飘移的素描,画家和相士伪称在自己的头脑中有诸如此类的东西,据说这是他们的产品或者他们的判断的一种不可言传的影像。它们可以——虽然只是非本意地——被称做感性的理想,因为据说它们是可能的经验性直观的不能达到的模型,尽管如此却不提供任何能够说明和检验的规则。

与此相反,理性及其理想的意图是按照先天的规则进行普遍的规定;因此,它思维一个应当按照种种原则普遍地可规定的对象,尽管在经验中缺乏这方面的充足的条件,因而概念本身是超验的。